預算執行審計報告范文

時間:2023-03-19 10:37:40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預算執行審計報告,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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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合當前工作需要,的會員“潘思廷”為你整理了這篇科學技術局預算執行審計的整改報告范文,希望能給你的學習、工作帶來參考借鑒作用。

【正文】

區審計局:

根據《關于審計秀洲區科學技術局2019年預算執行情況等的通知》(秀洲審通〔2020〕3號),區審計局派出審計組于2020年4月13日起對秀洲區科學技術局2019年預算執行情況進行了審計。針對《嘉興市秀洲區科學技術局2019年預算執行情況審計報告》(秀洲審報〔2020〕2號)提出的問題和建議,現將整改情況報告如下:

一、關于“部分項目執行率偏低”的整改情況

針對《審計報告》中“區科技局2019年‘海外孵化器補助’、‘科技資金四項經費’、‘科技工作經費’等專項資金年度執行率較低”的問題。

海外孵化器補助在2020年科技局第一批科發資金撥付中,該筆經費已撥付到位。另外,區科技局加強與業務科室溝通對接,每月通報執行進度,確保預算執行率。

二、關于創新券問題的整改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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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型或者2型糖尿病患者在一定誘因下,可以同時出現酮癥酸中毒以及高滲性昏迷已經得到了大家的認同[1]。高血糖高滲綜合征患者以偏癱、偏盲、癲癇樣發作為主要表現,并且被誤診為中風的也有述及[2]。但糖尿病患者在有酮癥酸中毒及高滲性昏迷之余,還出現頸項強直,并且在代謝紊亂控制后完全消失的,則未見有文獻報道[3]。特別是本例患者頸項強直隨酮癥酸中毒及高滲性昏迷的出現而出現、加重而加重、緩解而緩解、完全清醒后而消失,并且頭部CT無異常發現,頸項強直消失后無任何神經系統病損定位征的臨床表現,提示1型糖尿病患者的急性并發癥除了酮癥酸中毒與高滲性昏迷以外,可能還包括非器質性一過性頸項強直。本例報道旨在拋磚引玉,希望有觀察到類似臨床現象的同仁能積極響應,完成足夠多的文獻積累,為今后明確糖尿病新的急性并發癥存在與否提供依據。現報告如下。

1 病歷摘要

患者,女,17歲,中學學生,因“口干、多飲2年,腹瀉3天、昏迷2天”于2005年10月29日上午11點40分入院。2年前患者無因口干、多飲,但無消瘦乏力等其他不適,故一直未檢查與。今年10月26日,與3位同學在外進食早餐后,同時出現腹瀉,呈水樣便,每天約10余次,伴臍周痛,無畏寒、發熱及惡心嘔吐。當地給予5%葡萄糖液(GS)+病毒唑及慶大霉素治療后病情好轉。10月27日午間感乏力及下腹痛,但無腹瀉及嘔吐,放學回家后去醫院檢查,晚上給予5%葡萄糖鹽水(GNS)+青霉素+鉀治療,未見好轉,日輸液量5900ml,尿量8000ml。10月28日凌晨出現嗜睡、呼吸深快、頸項強直,無畏寒發熱及惡心嘔吐或腹瀉。當地醫院給予5%GS+EACA、地塞米松及小蘇打無好轉。10月28日2:30意識模糊,淺昏迷,當日上午頭顱CT未見異常,實驗室檢查:血糖(BS)35.7mmol/L,血酮(BK)(+),尿酮(+++),WBC 25×109/L,靜脈輸注正規胰島素44u后血糖降至11.0mmol/L,此后予以5%GS+正規胰島素維持,曾一度短時間神志清醒,轉而又昏迷。當日夜間開始發熱,體溫38.5℃,HR 160次/min,呼吸深快,CO2CP 10~12mmol/L,心肌酶學正常。予補液、頭孢噻肟鈉5.0g、西地蘭0.8mg后,呼吸稍好轉,HR 150~170次/min,日輸液量4000ml,尿量4500ml。既往體健,家人中無糖尿病患者,月經正常,無外傷史。轉來我院時體查:體溫36.5℃,呼吸29次/min,HR 155次/min,血壓90/45mmHg,體重60kg,身高165cm,BMI 22.1kg/m2,發育正常,營養一般,被動,淺昏迷,無黃染及皮疹,全身淺表淋巴結無腫大,呼之不應,壓眶有痛苦表情,瞳孔等大等圓,對光反射正常,角膜反射正常,無鼻翼煽動,外耳道無流膿,唇紺,咽扁桃體不大,頸項強直,克布征(±),氣管居中,頸靜脈無充盈,甲狀腺不大,胸廓無畸形,呼吸深快,叩診清音,呼吸音清,無啰音,心界不大,心率155次/min,律齊,無雜音,腹平軟,無腸型,肝脾不大,腸鳴音3~5次/min,移動性濁音(-),兩側下腹部深壓時有痛苦表情,放松時無痛苦表情,四肢軟癱,肌張力低,腱反射未引出,Hoffmann征(-),Babinski征(+),Oppenheim征(+),雙下肢無水腫,尿引流袋中約400ml暗紅色尿液。實驗室檢查結果與治療情況等,分別見表1~表9。

表1 血常規主要項目變化情況

表2 尿常規變化情況

10月29日:ECG:竇速,余未見異常。B超:肝、膽、胰、脾、腎、子宮、卵巢均未見異常。X線胸片:雙肺清,心臟未見異常。眼底檢查:無視水腫或其他異常發現。

10月30日:ECG:竇速,余未見異常;PPD皮試1:2000(-)。尿AMY為298.7u/L(正常范圍1.0~800.0u/L)。

表3 大便常規變化情況

表4 血氣變化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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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總理“財政資金運用到哪里,審計就跟進到哪里”的指示精神,加強審計監督和規范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以下簡稱《審計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本規定適用于財政一般預算資金、基金預算資金、預算外資金、政府投資項目和上級、本級專項資金。

第二條市審計機關按照上級審計部門和市政府工作部署,每年年初編制當年審計項目計劃,報市政府審核后下達。

第三條市審計機關對收支額度較大部門的資金和涉及民生的重點資金加強審計跟進監督。在跟進監督中,重點審計一級預算執行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二級預算執行單位延伸審計。

第四條審計監督財政和地稅部門預算執行情況的主要內容:

(一)市財政預算資金收繳、分配、撥付、使用情況。

(二)上級財政資金分配、撥付、管理、使用情況。

(三)地方稅務部門稅收征管情況。

第五條審計監督預算執行單位的主要內容:

(一)財政收支的真實性、效益性。主要檢查制度建立、政府采購、資產管理等情況,監督預算內外資金(包括非稅收入、國有資產收益等)的核算和使用情況,對專項資金、專項經費、辦公費等支出情況進行對比和效益分析。

(二)新增債務的真實性、合法性。

(三)二級預算執行單位收支的合法性、效益性。重點審查占用下級單位資金和物資、強行向下級單位攤派(報銷)費用、與下級單位串通擠占挪用財政資金,違規向上級單位繳費,以及亂收費、亂罰款、私設小金庫等問題。

第六條實行項目必審制。對于所有財政投資的基本建設項目,市審計機關一律出具審計報告和竣工決算審計決定,作為市財政部門批復項目竣工決算和撥付余額的依據。

第七條實行項目分類跟進審計制。對重點跟蹤項目,全程跟蹤審計;對計劃審計項目,開展竣工決算審計;對市政府交辦專項審計項目,按照具體要求進行審計。

第八條對于上級批量下達、數量較多、地點分散的專項資金建設項目,市審計機關采取專項審計、批量報告的辦法開展審計;對于投資較小的項目,堅持隨到隨審。新晨

第九條對于時效性強、群眾關注、市政府交辦的項目,市審計機關組織專業審計組開展專項審計。對于涉及面廣、工作量大、專業性強的政府投資項目,市審計機關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聘請專業人員參與審計,或委托社會中介機構審計。

第十條每年11月,市審計機關會同市發改、財政等相關部門落實年度審計計劃,按計劃實施竣工決算審計。

第十一條市審計機關及時向市政府報告項目審計結果,必要時向社會公布。

第十二條每年年初,市審計機關與市發改、財政等部門會商后,安排專項資金審計計劃。同時,根據市政府安排,及時對上級和本級政府下撥的應急專項資金、臨時追加的專項資金進行跟蹤審計,掌握資金到位情況和使用進度,并向市政府報告情況。

第十三條市審計機關每年向市政府報告一次專項資金審計情況,并對資金使用效益進行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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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當前預算執行審計存在的不足和困難

1.資源分散,形成塊塊式審計。原來的預算執行審計沒有打破行業分工界限,各個業務處的工作相對獨立、處室之間的信息相對封閉,形成了塊塊式審計。對審計人員而言,長期從事塊塊式的審計工作,很容易導致查出問題的流失或減弱發現問題的敏感度。長期從事同一類型的審計任務,與相對穩定的被審計單位打交道,容易產生工作疲勞,降低審計熱情,一些審計出來的問題也因為長期的交往接觸而不自覺流失。同時,會固化審計人員的審計認識,影響到工作創新。

2.審計力量不足?,F階段地方財政預算執行審計涉及財政部門組織預算執行情況審計、地稅部門稅收征管情況審計、部門預算執行情況審計及政府臨時交辦的檢查事項,內容廣泛,任務繁重。受機關人員編制的限制,審計部門的審計力量相對薄弱,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基本是全體動員保證預算執行審計項目的完成。

3.難出審計精品。主要體現在審計業務部門之間相對封閉,審計項目安排與審計成果互不溝通,客觀形成了部門之間的“壁壘”,阻礙著審計工作總體水平的提高。由于同一單位不同審計項目而出具的審計報告是彼此孤立的,查處同一單位的諸多問題被反映在兩個或多個審計報告之中,審計結果很難得到進一步提升,也很難打造出高質量的審計精品。

二、建立以預算執行審計為核心,以財政專項資金審計為重點的立體化審計模式

這個模式的基本操作思路是:將預算執行審計內容貫穿到專項資金審計中去,將專項資金審計的成果歸集到預算執行審計這條主線上來,使整體審計思路更加清晰和準確。即:根據預算具有整體性特點,開展預算執行審計時,可以把財政、行政事業、社會保障、投資和農業環保等專業審計結合起來,審計內容涉及預算資金的籌集、分配、管理、使用等各個環節,從源頭上把握財政資金的總體情況和財政政策的制定情況,重點關注那些事關全局、社會敏感度高、資金最大的部門、單位、項目和資金。例如:今年政府關注社保、水利等幾項專項資金的使用及效果、年初安排審計項目時除省財政廳以外,還應重點安排對水利、民政等幾個廳局的審計。預算執行審計時財政廳審計組把握財政資金的總體情況和財政政策的制定情況,掌握社保資金、水利資金等專項資金的總額以及分配情況并及時反饋給民政廳組和水利廳組等,水利、民政廳等組沿著專項資金使用流向和監管方式一直延伸審計到具體的使用部門,檢查專項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以及效果如何。整個預算執行審計以財政廳審計組為核心,其他審計組以專項資金為重點,在審計過程中做到信息及時溝通、及時反饋。

三、建立預算執行審計與專項資金審計相結合的立體審計模式,有利于提升審計工作的水平

1.整合審計資源?!秾徲嬍?008年至2010年審計工作發展規劃》明確提出,要整合資源,構建國家財政審計大格局。預算執行審計結合專項資金審計,是根據審計項目安排審計人員,可以打破傳統的以業務職能部門劃分的部門“壁壘”,避免以前同一單位接受多個審計組的重復勞動,也可以做到審計人員對未來項目審計的不確定性,使項目和人員達到較好的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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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及區委**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財政資金真實性為基礎,以資金流向為主線,突出對重點部門、重大投資項目、重要專項資金的審計,著力維護財經秩序,規范預算管理,深化財政體制改革,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為我區打造“*浦東”、建設濱湖新區提供更為堅實有力的保障。

二、審計范圍和對象

審計范圍:對區本級20*年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進行審計監督。審計中可根據具體情況延伸審計上下年度和有關行政、事業單位。

審計對象:

(一)對本級財政部門執行預算情況進行審計;

(二)對區財政局、科技局、教育局等單位財務收支進行審計;

(三)對基本建設支出、科技三項費、教育資金及糧食直補、水稻良種補貼進行專項審計;

(四)區委、區政府安排的其他審計項目。

三、審計重點和內容

審計重點:對財政部門主要檢查預算執行中有無不真實、不合法和不規范等問題,促進細化預算和編制部門預算,調整和優化支出結構,保證重點支出需要,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審計內容:

(一)區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

1、區財政部門根據本級人大批準的本級預算向本級各部門批復預算情況,預算執行中調整和預算收支變化情況;

2、區財政局等預算收入征收部門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及時、足額征收預算收入情況;

3、區財政部門按照批準的年度預算和用款計劃、預算級次和程序,撥付本級預算支出資金情況;

4、區財政部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財政管理體制,撥付(補助)下級人民政府預算支出資金和辦理結算情況;

5、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區財政部門對政府性基金和實行專戶管理的財政性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

6、預備費使用和指標結轉情況。

(二)有關部門(單位)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的審計。

1、按照《預算法》編制部門、單位預算情況,集中管理財政性資金的部門是否按時批復預算和撥付資金;

2、執行年度支出預算和財務收支情況及其資金使用效益,以及相關的經濟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情況;

3、有預算收入的部門和單位預算收入解繳情況。

(三)重大項目、重點專項資金的審計。

1、有關部門編制、批復、調整、撥付專項資金的情況;

2、有關部門、單位管理專項資金的情況;

3、有關部門、單位使用專項資金的效果。

(四)上一年度執行審計意見和審計決定的情況。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預算執行中的其他事項。

四、審計程序和時間安排

(一)審計程序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和有關規定的審計程序辦理。

(二)時間安排

1、20*年月*月下旬做好各項準備工作;20*年*月上旬至*月下旬,審計機關實施審計并提出對各被審計單位的審計報告和審計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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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年審計任務76項,目前總進度完成約45%,其中:已完成下發審計報告25項,為:重大政策落實審計1項、經濟責任審計4項,政府投資審計20項;實施中19項,為:重大政策落實2項,預算執行審計1項,經濟責任審計7項,政府性投資審計9項。

上半年,共查出管理不規范金額2061萬元,促進整改落實1452萬元,共提出整改意見101條,有效發揮了審計監督職責。

二、審計改革管理推進有序

1.扎實推進財政預算執行單位審計全覆蓋

根據審計署、省審計廳關于推進各級財政一級預算單位審計全覆蓋實施方案要求,今年起對縣直52個部門2019年度預算執行實施審計全覆蓋。

一是準確把握審計重點。依托“大數據”分析能力,以預算編制質量、收入組織合法、支出安排高效、管理制度健全等為主要內容,推動財政資金提質增效,促進上級和縣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

二是徹底消除監督盲區。統籌安排審計力量,針對全縣52個一級預算單位不同性質特點,分別側重非稅收入真實合法、預算編制科學合理、日常公用支出遵紀守規、專項事業支出及時高效等執行和管理情況,以全面拓展審計監督的廣度和深度。

2.扎實推進政府投資審計規范完善有序開展

堅決防止“以審代結”,加大投資審計法規規定和政策要求宣傳,防止出現以“未完成審計為由拖延支付工程款、強制或變相強制要求以國家審計結果作為結算依據”的不規范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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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的必要性。人大財政監督與審計監督兩者在監督內容上的相近性以及目標的一致性是有可能實行整合的;而兩種監督面臨的實際狀況迫使對其進行整合。人大為了提高財政預算監督質量,需要借助審計部門的專業技術和力量。因為人大常委會的工作班子、人大代表在審查預算報告時,面對厚厚的報告、專業的表述、復雜的圖標、紛繁的數據,常常感到無從下手,往往會表示“看不懂”。其實“看不懂”不完全是真的看不懂,而是看不出問題,在較短時間內審深審透財政預算報告也有點勉為其難。迫切需要審計部門提供深度解讀。如土地出讓金問題,是否實現應收盡收;是否按規定用于征地和拆遷補償支出、土地開發支出、支農支出和城市建設支出等。

審計部門為了提高財政預算監督效果,也需要借助人大最高層次、最具權威的強制性和約束力的支持 ,以促進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以及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從現實情況來看,由于審計機關歸屬于政府序列,既要對同級政府負責,又要審計監督同級政府的財政收支行為,審計報告先要通過政府“過濾”后才向人大報告,因此,它無法擺脫業務工作的局限性,因而不能不影響和削弱審計的獨立性、權威性和客觀性。從某種意義上說,束縛了基本的監督制約關系,這一點在地方表現尤為突出,預算執行審計很大程度是在走程序。在這種情況下只有把兩者有機地整合起來,才能使人大及其常委會對財政的監督工作和審計機關對財政預算執行審計更富成效、更具權威。

整合的路徑。一是監督計劃的整合。審計機關在年初制訂審計項目計劃時,應事先向人大了解當年在財經領域監督檢查工作的重點,做到相互溝通,便于將人大的法律監督內容融于每一年度的政府審計工作計劃中,同時,人大財經部門也要將平時調查了解的有關信息,及時反饋給審計部門,形成共識,有的放矢,并盡量在工作內容和時間安排上協調同步。提高監督實效,實現監督工作的相互促進。兩個部門應定期對各自的所完成的財政監督工作進行回顧、總結與交流,進一步加強這兩種監督資源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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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點關注部門預算的編制、調整與執行

一要審核預算編制是否與當年工作計劃相協調,事權與財權是否緊密關聯,公用經費的預算是否與人員、車輛、設備等相關聯,項目經費是否與當年工作計劃相關聯,專項經費是否與特定事項相關聯;二要審核在媒體公開的部門預算與實際預算是否一致。個別單位在媒體公開的部門預算存在的主要問題是一方面相對粗放,僅公開了一級科目,沒有細化,另一方面回避了追加預算,而追加預算大多與年初預算相差甚遠;三要審核預算調整是否是工作需要。主要審核調整預算的合理、合規性;四要審核“兩上兩下”環節是否發揮作用。重點關注部門編制預算是否切合單位工作實際,針對性強不強,財政部門對各部門預算有無審核意見,部門采納情況,一級預算單位對下屬單位是否審核把關;五要審核決算是否真實反映了預算執行結果。對照預決算報表,重點關注跨年度結轉項目、年末突擊大額支出項目等。

(二)重點關注專項與項目資金調整

一是編制虛假項目預算,套取財政資金,導致項目無法實施;二是隨意編造項目追加預算,彌補經費不足;三是部門預算與年度工作計劃脫節,造成預算編制不完整,部分工作缺乏對應財力保證;四是年度工作計劃粗糙,預見性不強,導致追加預算過大;五是項目經費未分賬核算,在不關聯項目間相互擠占挪用項目經費。

(三)重點關注“三公”經費支出

一是向下屬單位轉移不合理支出,主要是下屬單位較多的部門,由多個單位分散支付相關費用,劃整為零;二是向隸屬單位撥款,轉嫁不合理支出。此類大多為向下屬自收自支事業、企業等沒有財政撥付關系的單位撥付財政資金,再由相關單位支付不合理支出;三是利用培訓、會議、編造臨時用工、工程、辦公用品、零修等名目套取現金支出。其中一種情況為有意編造虛假財務資料套取資金,另一種情況為擴大支出規模套取資金;四是編造虛假自行支付計劃,在財政決算前套取現金支出。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實行以來,年終部門結余資金大多歸零,上繳財政,個別單位財務人員編造自行支付計劃,財政審核不嚴,造成透支現金支付相關不合理費用;五是利用工程等回扣,私設“小金庫”支出;六是利用職工食堂補貼,轉移相關支出。其中一類是將各項公務接待轉移到職工食堂,另一類是將在外支出由職工食堂賬目支付;七是車改后,總體車輛運行費下降,但車均運行費異常。

(四)重點關注政府集中采購

一是劃整為零,化集中采購為分散采購。主要是將列入政府集中采購目錄的項目,可以集中采購,但分解為小量分期分批采購,實現分散自行采購;二是不經批準自行采購。集中體現在車輛油修、勞務等方面,以方便工作為由自行采購;三是利用會議、培訓等購置資產,逃避采購。突出體現在利用會議、培訓等機會購置高品質電子產品,歸個人使用,不記資產賬;四是向下屬單位轉嫁集中采購,再借用資產。主要是超標準配置車輛、辦公用品等;五是經政府集中采購后,與供應商合謀改換采購名目、型號、數量,提高標準。

(五)重點關注各種違規發放的補助費用

值班費、加班費、誤餐補助費、下鄉補助費、包干差旅費、精神文明獎、考核獎等費用,是行政事業單位在工資改革之前,作為一種變相福利普遍存在。五部委《關于規范公務員津補貼的通知》、《違規發放津補貼行為處分規定》等制度頒布實施,特別是中央“八項規定”出臺后,這些行為有所規范,但一些單位仍心存僥幸,由明發變為暗發,在會計處理上做文章,應引起審計機關的高度關注。

二、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應轉變思路,創新方法

(一)做好審前調查,找準審計疑點

結合確定的審計重點,審前調查一方面要對會計資料進行詳盡全面地了解,調查被審計單位預算編制依據、一稿、二稿、財政審批意見及采納、財政部門批復,追加調整預算程序、依據、批復,實際決算報表、上報財政決算等情況。并將在媒體公開預算與實行際進行比對,同時,用AO系統對財務資料進行初步分析,確定預算執行的基本疑點。另一方面要調查了解年度工作計劃,在單位提供相關資料的同時,要通過網絡了解被審計單位落實本級政府、上級機關工作要求、指導下級工作安排等情況,對上級機關要求但未列入預算、部門列入預算,下級機關未列入工作安排的專項、項目資金,作為重點審計內容。編制審計實施方案,應根據確定的審計重點和調查的審計疑點,從方法、內容等方面細化,是方案針對性、操作性更強。

(二)管好審計現場,查深查透重點

審計成果來源于審計現場,抓住審計現場實施,是項目成敗的關鍵環節。一方面要結合審計重點、審前調查確定的疑點和人員結構,制定好有針對性、操作性的實施方案,對新確定的特定事項,要結合穩增長跟蹤審計細化具體要求和方法,對跑偏的事項要及時調整。另一方面要抓住審前培訓、審中現場協調和例會、階段小結等環節,及時掌握實施中存在的問題,集思廣益,調整力量,重點突破。

(三)做好溝通交流,及時劃解難點

做好與被審計單位人員的溝通交流,是審計人員必備的素養,特別是預算行審計涉及到被審計單位工作計劃、財力分配等核心問題,審計人員要與被審計單位主管領導、配審人員、辦公室同志等做深入交流,從推進依法治國、促進法制政府建設的高度,講明道理,取得被審計單位的積極配合。同時在審計公示要說明審計主要內容,營造良好地內外氛圍,力爭將一些不必要的難點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使審計順利實施。

三、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應把握好處理處罰方式與力度

(一)找準根源,完善制度。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組和審計業務會議要結合當地經濟發展的現狀,從推進法制政府建設的高度,認真分析發生問題的客觀因素和主觀原因,綜合各部門存在問題,從體制、制度層面向政府提交高質量的綜合報告,促進政府完善相關制度。

(二)厘清責任,追責到人。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組和審計業務會議要杜絕以往以被審計單位為主要責任主體的老思維,厘清被審計單位、財政、領導、個人等責任主體,依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的要求,把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新常態下的新問題提到審計報告中,由人大、紀檢監察、審計等相關單位問責到人,加大執法力度,維護法律威嚴。

篇9

**年1-8月份,我委共接受政府審計兩次,自行完成兩個單位的離任審計和委屬各單位財務檢查。并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完成多個專項審計、現將審計情況匯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今年政府審計的主要特點:一是審計范圍擴大,涉及我委機關、委屬所有事業單位及各協會,包括與市建委無資金繳撥關系的單位;二是審計內容廣泛,對單位所有收入支出情況、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工資制度改革落實情況、財政資金使用情況等審計深入程度加強,隨資金流向在時間和空間上分別進行延伸。

(二)1-8月份已完成了如下審計工作:(1)市審計局于**年2月7日至**年4月6日,對我委**年度預算執行和決算草案進行了審計,并延伸審計了下屬的落實私房辦公室、建筑材料辦公室、廉租房管理中心、機關后勤服務中心等六家單位。審計總資金量為25802.90萬元,占預算資金總額的66%。于8月2日出具了審計報告和審計決定書;(2)北京市財政局監督檢查分局于**年6月25日至**年8月6日對我委2005、**年度“新型墻體材料”“散裝水泥”兩項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實施了財政檢查。征求意見書于8月13日送達我委;(3)**年我委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六個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及四個協會進行了專項審計,事務所針對單位審計結果分別出具了審計報告;(4)受紀檢監察和人事處委托,支付核算中心于**年3月29日至4月17對原造價管理處處長張寶玉同志進行了離任經濟責任審計;于**年5月24日至6月4日對原建筑業管理服務中心主任張小虎同志進行了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并分別出具了審計報告;(5)**年8月2日至8月17日,綜合經濟處會同人事處、監察處組織了對委屬各單位**年上半年財務執行情況和**年工資制度改革政策落實等情況的監督檢查。

二、審計和檢查中提出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1、虛列支出、資金在預算外單位沉淀問題。

個別單位沒按照財政授權支付要求將資金直接撥付到供應商,而是撥到協會或委屬其他事業單位,造成支出不實、資金沉淀。有些資金在中間環節改變了資金原使用用途,有的形成結余。違反了專項資金專款專用的原則,也影響了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性。

針對上述虛列支出問題。一是已責令相關單位進行整改,按審計報告處理意見調整會計帳目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二是對財務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求各單位在**年預算、財務規章制度執行中也進行了糾正。三是計劃在今年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時把政策法規執行和財政預算執行列為培訓重點,并加強執行監督檢查,避免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2、往來款掛帳未及時清理、會計核算不規范問題。

在各次審計中,均提出了往來款掛帳未及時清理的現象。目前我委匯總報表中往來款掛帳金額達2.73億元,涉及內容較雜,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我委總體資產狀況的真實性。

一些單位會計核算不規范,在往來款中核算支出及結余資金等情況,造成決算支出不實、不能真實反映單位財務狀況和收支情況。

對往來款掛帳未及時清理、會計核算不規范的問題。一是已責令會計處理不規范的單位進行了整改并調整會計帳目。二是在剛結束的兩次資產清查中,各單位已做了部分清理。三是下一步工作中將把清理長期掛帳做為重點,由核算會計督促各單位及時做出調整。

3、超預算范圍支出問題。

審計局提出,我委**年用以前年度稅收返還等資金支付督察考核獎1,370,888.86元,未納入部門預算管理,超預算范圍支出。

針對報告中提出的上述問題,我委已加強了部門預算管理。一是本著從簡節約的原則,壓縮各項開支;二是在預算編制中充分考慮各項需求,將所有收支按照要求全部納入部門預算管理。

4、專項資金使用不規范,未發揮效益問題。

個別單位專項資金管理不規范,未嚴格按預算批復執行,專項在預算年度未發揮應有效益,突出的幾個專項資金有:

(1)審計局提出的廉租房租金補貼使用問題。2003年將廉租房租金補貼專項資金1000萬元用于發放標準租私房補貼,改變了專項資金用途;2004年將廉租房租金補貼1000萬元用于廉租實物購房,但購房運作未成,該資金未發揮專項資金應有效益。

(2)市財政局監督檢查分局提出的新型墻體材料、散裝水泥、建材補充發展基金三項基金使用問題。以前年度,三項基金以定向委托貸款方式支持近50個技改項目,但貸款發出后僅有少數單位歸還。**年改為用墻體材料基金安排科研技改經費專項,由原貸款方式改為撥款方式,其中向仍未歸還貸款的兩個單位給予了新的撥款。相關單位對這部分專項基金使用缺乏相應的監督管理。

針對上述專項資金使用不規范、未發揮效益問題,分別情況提出如下處理意見:(1)對于廉租房租金補貼的使用,要求按照《北京市城鎮廉租住房管理辦法》執行;(2)對于三項基金的使用,我委已與市財政局溝通,共同起草了《墻體材料及散裝水泥兩項基金管理辦法》,待國家兩項基金管理辦法出臺后,根據使用精神再行完善,即可正式執行;另外,我委進一步加強對專項基金的監督管理,特別是對科研技改撥款程序進行完善,采取在撥款協議中增設限制條款、項目驗收中增加財務驗收等措施,加強專項基金的監管力度。

5、我委財務大檢查中發現個別自收自支單位經營虧損,業務處于停滯狀態。

(1)房地產開發市場**年開始處于經營虧損狀態,共計虧損150多萬元,全部用事業基金彌補。

(2)住宅辦自2002年開始處于經營虧損狀態,共計虧損270多萬元,全部用事業基金彌補,目前事業基金已為負數,單位業務已處于基本停止或轉移。

對于持續經營虧損,業務處于停滯狀態的自收自支單位,我們要加強財務監督,并建議在事業單位改革時一并處理。

6、個別單位執行規章制度較差問題。

財務大檢查中發現個別自收自支單位執行財務規章制度不嚴,如:報廢機動車輛,未按我委固定資產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同時,出售收入的會計處理也不合規;支付的專家勞務費未按稅務部門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針對上述規章制度執行較差問題,我們將不斷加強財務制度建設,目前已修訂了資金管理辦法和固定資產管理辦法等幾項制度。正在修訂建委內部財務規章制度,并將匯編成冊,使我委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做到有章可循并加強監督執行力度。

7、部分單位財務人員短缺、業務素質有待提高。

篇10

一、指導思想

以十八屆三中全會、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充分發揮市場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構建與全縣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相適應的審計監督機制,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監督,完善信息共享平臺,強化部門協同聯動,全力助推行政審批層級一體化改革有序推進,為XX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營造良好的服務環境。

二、監督原則

(一)依法有效。堅持依法行政原則,按照法律法規制訂監督辦法和監督細則,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確保依法監督、規范監督、有效監督。

(二)責任明晰。依法依規認真梳理行政職權,公布權力清單,明確與權力相對應的監督責任,全面履行審計監督職能。

(三)協同監督。根據工作性質和業務范圍,加強部門之間的協同配合、信息互通、相互銜接,實現監督范圍全覆蓋。

(四)公開公正。不斷提高審計監督的公開性和透明性,將監督內容、監督程序、監督方式、監督結果等相關信息對外公開,切實將監督工作納入公眾的監督之下,既要防止監督缺位,又要防止監督錯位和越位。

二、監督事項

1.縣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縣直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

2.鎮政府和街道辦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財政轉移支付資金。

3.使用縣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

4.縣級政府投資和以縣級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及決算。

5.縣屬國有企業、縣政府規定的縣屬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的資產、負債及損益。

6.縣政府部門、鎮政府管理和其他單位受縣政府及其部門委托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7.根據上級審計機關授權,對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和國有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及損益進行審計監督。

8.法律法規規定應由縣審計局審計的其他事項。

三、監督方式

(一)監督流程

1.根據法律、法規和國家其他有關規定,按照縣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的要求,確定年度審計工作重點,編制年度審計項目計劃。

2.根據年度審計項目計劃,組成審計組,調查了解被審計單位的有關情況,編制審計方案,并在實施審計3日前,向被審計單位送達審計通知書。

3.審計組對審計事項實施審計后,應當向縣審計局提出審計組的審計報告。審計組的審計報告報送縣審計局前,應當征求被審計對象的意見。被審計對象應當自接到審計組的審計報告之日起十日內,將其書面意見送交審計組。審計組應當將被審計對象的書面意見一并報送縣審計局。

4.縣審計局按照審計署規定的程序對審計組的審計報告進行審議,并對被審計對象對審計組的審計報告提出的意見一并研究后,提出審計機關的審計報告;對違反國家規定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行為,依法應當給予處理、處罰的,在法定職權范圍內作出審計決定或者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處理、處罰的意見。

(二)審計方法

審計人員實施審計時,可以采取下列方法向有關單位和個人獲取審計證據:

1.通過檢查、查詢、觀察、監督盤點、詢問、外部調查、發函詢證、重新計算、重新操作、分析等方法;

2.通過收集原件、原物或者復制、拍照等方法取得證明材料;

3.對與審計事項有關的會議和談話內容作出記錄,或者要求被審計單位提供會議記錄材料;

4.記錄審計實施過程和查證結果。

四、主要分工

一般審計事項根據縣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XX縣審計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所定內設機構職責分工實施;重要(大)審計事項根據實際情況組成綜合審計組統一組織實施。

五、責任追究

(一)被審計單位違反《審計法》規定,拒絕或者拖延提供與審計事項有關的資料的,或者提供的資料不真實、不完整的,或者拒絕、阻礙檢查的,由審計機關責令改正,可以通報批評,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依法追究責任。

(二)被審計單位違反《審計法》規定,轉移、隱匿、篡改、毀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以及其他與財政收支、財務收支有關的資料,或者轉移、隱匿所持有的違反國家規定取得的資產,審計機關認為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應當給予處分的,應當提出給予處分的建議,被審計單位或者其上級機關、監察機關應當依法及時作出決定,并將結果書面通知審計機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對本級各部門(含直屬單位)和下級政府違反預算的行為或者其他違反國家規定的財政收支行為,審計機關在法定職權范圍內,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區別情況采取下列處理措施:

1.責令限期繳納應當上繳的款項;

2.責令限期退還被侵占的國有資產;

3.責令限期退還違法所得;

4.責令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5.其他處理措施。

(四)對被審計單位違反國家規定的財務收支行為,審計機關在法定職權范圍內,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區別情況采取前條規定的處理措施,并可以依法給予處罰。

(五)審計機關依法責令被審計單位上繳應當上繳的款項,被審計單位拒不執行的,審計機關應當通報有關主管部門,有關主管部門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扣繳或者采取其他處理措施,并將結果書面通知審計機關。

(六)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機關作出的有關財務收支的審計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機關作出的有關財政收支的審計決定不服的,可以提請本級人民政府裁決,本級人民政府的裁決為最終決定。

(七)被審計單位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違反國家規定,審計機關認為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應當給予處分的,應當提出給予處分的建議,被審計單位或者其上級機關、監察機關應當依法及時作出決定,并將結果書面通知審計機關。

(八)被審計單位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九)社會審計機構存在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執業準則等情況的,應當移送有關主管機關依法追究責任。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落實責任。明確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親自抓,各科室落實責任制管理。做好內部職能分工,落實崗位責任制,任務細化,責任到人,確保責任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