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協議的法律效益范文
時間:2024-04-17 17:31:46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婚前協議的法律效益,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01 他們也不建議你打官司
離婚律師可以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個流程。而協議離婚包括咨詢、代為調節、起草離婚協議書和指導辦理離婚手續等內容?!斑@方面費用大約在3000元至5000元。”某律師說。如果去法院離婚,就要支付訴訟費和律師費,律師費用有的與訴訟標的額掛鉤,涉及財產爭議的金額越大,律師費也越貴。對律師而言,雖然訴訟費用高出很多,但時間投入也大得多。沒有重大原因,法院通常不會一次判決離婚,至少要等到6個月后第二次才會判決離婚。
“從情感的角度來說,協議離婚是最好的選擇,”某律師說,“優點是不傷和氣,而且對孩子傷害比較小?!?/p>
02 他們會打擊雙方期望來加快進度
“當有財務糾紛,一方堅決不離時,法院為了不出錯也往往判決不離,需要靠多次來獲勝?!币晃宦蓭熣f。所以很多人從堅定離婚意愿到最后取得離婚判決需要花2至3年。這時候,律師推進事態的辦法主要就是,“打擊對方的心理期望值,告訴他(她)按照法律規定財務上是拿不到這么多的;對于自己客戶也要打擊他(她)的期望,提醒他(她)現在這是拿錢買時間,這樣才能不拖太久,讓雙方達到平衡?!?/p>
03 很多離婚訴訟都是毫無意義的
法院判決離婚訴訟會以《婚姻法》等法律條款為依據,如果你的訴求“不合法”,那么你也完全用不著請律師,因為律師也幫不了你?!氨热鐚Ψ皆?a href="http://m.alizhichou3.cn/haowen/329865.html" target="_blank">婚前全款買了房,房產證上也是對方的名字,而你在離婚時要求分割房產,沒有特殊約定,這個愿望肯定沒法實現?!?/p>
另一種情況是,有的人只是想尋求心理平衡而去打官司,希望獲得精神賠償。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除非對方有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遺棄家庭成員的行為,否則要求精神賠償的請求也將得不到法院支持。律師說得再煽情也沒有用。
04 他們主要提供“專業人士意見”
離婚這件事,絕對不能指望律師幫你“做主”,尤其是財產分割等敏感問題。他們的主要職責還是提供一些專業信息,避免你瞎費力氣或犯錯誤。比如在準備訴訟搜集證據時,他們更了解如何合法地查詢信息,也更清楚哪些證據更為有效,但幾乎難以代勞。在輔助起草離婚協議的時候,幫委托人把關財產有沒有處理到位、語言表述是否清晰,有沒有一方蓄意撰寫不公平的離婚協議書。
05 房產爭議他們幫不上太多忙
離婚案件的實體爭議焦點就在夫妻關系是否確實已破裂、財產如何分割、子女撫養權和是否一方存在過錯及責任承擔這四個方面。上海某婚姻律師說:“律師在處理房產分割方面能發揮的作用是最少的,因為有沒有律師都是按照明確的出資證據、登記、約定等來分配,尤其是新婚姻法解釋中已有詳細的規定?!边@個時候房產就應該從計算律師作用的爭議標的中剔除,除非是房產發生過轉讓等情節,在離婚關聯案(如房產、股權轉讓效力確認案)中才需要律師來控辯。
06 不付錢只能得到原則性建議
網絡上離婚律師的咨詢電話隨處可見,電話咨詢不需要任何費用,但即便律師比較負責任,也只能在電話里給你一些原則性的建議,而不會給你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議?!耙驗闆]有看到證據材料,無法詳細地了解案情事實?!蹦陈蓭熣f。免費咨詢只是律師獲得案源的一種方式,你想要得到更多的幫助,就需要與律師約談見面咨詢,這時律師就會按時長收費。
07 大額財務糾紛可選風險模式
即便敗訴,你也得按約定支付律師費,只有與律師約定風險模式,才能讓你在敗訴時少付律師費。不過,這種模式只能應用于針對房產、股權轉讓效力確認案等離婚關聯案件,普通離婚案、繼承案不能采取風險模式。
風險模式前期往往不收費或只交納一定的基本費用,結案后再根據為事主爭取的財產數額收取一定比例的費用。某律師的風險模式的收費標準是,“5萬元以下的部分收取30%,5萬元以上的部分可以面議?!碑敔幾h焦點在財產份額上、取證難度大、標的額度很高時,就適合選擇這種模式。當然,律師從財產賠償中抽取的比例也比常規模式要高。
08 他們很難幫你懲罰對方的過錯
有律師事務所會以“針對婚姻過錯搜集證據”作為賣點,吸引有這一需求的事主。但實際上,這些證據與最終財產分割并無直接關聯。
對此類案件的審判,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是,“對有過錯的一方和第三者介入或喜新厭舊而離婚的,處理財物時應照顧無過錯一方和子女利益?!薄罢疹櫋币辉~,給法院在裁決時留有較大空間?!艾F在法院比較少因一方有過錯,就在財產分割時大幅傾斜無過錯方,”某律師說,“即使你掌握了確鑿的證據,也不一定會取得滿意的結果?!?/p>
09 大城市里的專業離婚律師更多
離婚案件曾被看做律師行業中的低端業務,標的不大、案件繁瑣,耗時費力,經濟效益卻又偏低,不太有律師愿意做。但現在情況發生了變化。上海某婚姻律師事務所負責人說:“對于合同律師,幾百萬元的合同已經是大案子,但是對于夫妻離婚財產分割來說,尤其是北上廣深,可能一套房子的價值就達到這個數額,加上股權、股票等形式的財產,總額上千萬元、上億元的也不在少數?!币虼嗽诖蟪鞘?,律師們逐漸意識到婚姻家庭律師事務是個藍海,很多大律師事務所都在組建婚姻家庭業務部門。
篇2
關鍵詞:共同還貸;補償金額計算;兼顧受補償方;建模分析
中圖分類號:D9
文獻標識碼: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6.16.064
《婚姻法》司法解釋確立共同還貸的房屋分割時由產權登記方對另一方補償的規則。但對如何計算補償金額法律寄希望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權,而法官在判案中因缺乏一定標準,判決結果差別較大,影響司法公正。本文基于現存判決計算補償金方法,采用數學建模分析提出計算補償金見解,以期有助司法審判。
1 婚后共同還貸的房屋歸屬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對婚前首付婚后共同還貸房屋歸屬,協議處理優先的立法符合民事私權自治原則較為合理。但無法協商解決的,確立婚前支付首付款方取得房屋所有權,尚未歸還貸款亦由其承擔;且應當對另一方在婚后共同還貸支付款項及相應財產增值進行補償的規則。此處理方法的思維是基于合伙投資獲取收益的原理,婚前支付首付款方相當于合伙企業發起人,將購買房屋作為一種投資;婚后雙方共同還貸類似于另外一人加入合伙中來共同投資房產,期間獲得的收益理應同享。離婚分割房屋好比合伙人要退出合伙,由合伙發起人收購其他合伙人的份額較適宜,是對發起人先前付出的肯定亦是使投資更好運營的選擇,且與《物權法》上不動產取得條件設定及《合同法》的合同相對性原理相契合。
2 夫妻共同還貸認定標準
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款項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依法應予分割,因而共同還貸范圍確定是關鍵。根據《婚姻法》規定一方父母幫助子女還貸、裝修、購置家具等無明確表示僅贈與自己子女的應當認定為共同還貸?;橐銎陂g房屋裝修款應當計入共同還貸金額,房屋裝修是為便利居住生活所需。裝修與房屋本身無法分離且一般會增加房產價值,故將裝修款算入共同還貸數額合理。爭議房產的估價同樣應包含裝修價值,不論該裝修增加或減損房屋原本價值,如此才符合市場經濟的價值衡量。考慮家電家具等是獨立物,且隨時間推移價值減損不宜將其計入共同還貸,可按折舊后金額補償或是直接分得該物?;橐龃胬m期間,一方為家庭選擇勞務放棄事業而無金錢直接還貸,主要或全部由對方還貸,若無明確約定應當認定為夫妻雙方共同還貸。家庭勞務價值應得到肯定且為家庭而犧牲自己事業的一方應照顧保護其利益,是對家庭穩固、子女教育的價值取向選擇符合道德層面的要求。
3 補償金額計算方法
共同還貸的房屋分割時補償金額的計算方法,本文于現有司法判決采用的計算方法基礎之上,通過采用數學建模方法綜合分析提出。統計數據表1。
通過數學建模作圖清楚看到補償金額與婚后共同還貸的金額存在正相關,即婚后共同還貸數額越多獲得補償金越多但增長的趨勢先快后緩。邊際效益理論看到每單位婚后共同還貸所帶來的補償金和補償金額與婚后共同還貸平均值皆先增后減。土地作為稀缺資源其上建造的房屋應具有稀缺性,隨經濟發展人口增長房屋需求必然增加致房屋增值。受補償方失去房屋所有權無法分享離婚后房屋價值增長收益,而原因在于婚姻關系解除致使強制分割房屋產權,則法院確定補償金額時應當考慮照顧受補償方的權益。同時受補償人生活狀況及對子女撫養情況亦應納入確定補償金額的因素當中。因我國國情受補償方多為女方,照顧子女及女方權益的判決規則具有其合理性。
參考文獻
[1]吳曉芳.《婚姻法》司法解釋(三)適用中的疑難問題探析[J].法律適用,2014,(1).
篇3
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房地產市場已發展起來,房地產的買賣、租賃等行為日趨活躍,由此也產生了為數不少的房地產糾紛案件。此類案件現已構成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中很大一部分。其中存在的新情況、新問題很多,亦有多年以來未徹底解決的老問題。筆者結合審判實踐,對其中的幾個常見問題做了調查分析,在此略抒己見。
一、預售商品房按揭
按揭是英語"MORTGAGE"一詞的粵語音譯,是一種擔保方式,指在樓宇建筑期內,商品房預購人將其與開發商(預售方)簽訂的《商品房預售合同》中預購人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作為貸款的抵押物抵押給銀行,同時商品房預售方作為貸款擔保人,并保證銀行為第一受益人,如預購人或擔保人未能依約履行還款責任或擔保義務時,銀行即可取得預購人在《商品房預售合同》內的全部權益,以清償其對銀行的所有欠款。
預售商品房按揭是一種特殊的擔保方式,銀行為按揭權人,預購人為按揭人,擔保人一般是銷售商品房的開發商。預售商品房按揭與抵押有相似之處,但又不完全等同于抵押。一般抵押權的標的是債務人提供的、其自己享有所有權或經營權的財產。而在商品房按揭期間,商品房實際上并不存在,按揭人無法取得所購商品房的所有權,他向按揭權人提供的擔保是在將來某一時間取得樓宇的權利,它是一種期待性利益,而非以實體形式存在的樓宇。商品房按揭的出現將期待性利益引入抵押標的范疇,豐富了我國傳統抵押標的理論的內容。
預售商品房按揭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預售商品房按揭是一種要式法律行為,應簽訂書面合同,并應到規定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2)預售商品房按揭是一種從合同,是為擔保主債權得以實現而訂立的;
(3)預售商品房按揭合同是諾成性合同,合同一經成立即對三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
(4)預售商品房按揭是有償合同。銀行通揭業務收取貸款利息,除少數政策性無息貸款外,預售商品房按揭均系有償合同。預售商品房按揭是近幾年才出現的,目前在我國尤其是在沿海地區,發展規模很大。它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房地產市場資金緊張的狀況,使普通百姓擁有商品房成為可能,同時也為房地產開發商提供了融資手段,增加了建房資金。但我國的房地產管理法對預售商品房按揭尚無規定,與目前房地產業的發展狀況很不適應。審判人員在審理此類案件時只能依據法理。而銀行則大多制訂一些標準式合同,購房者與發展商只有簽約與否的選擇,而沒有就合同條款進行協商、修改的自由。這種狀況極不利于預售商品房市場的健康發展,筆者試舉二個案例說明之。
案例一:個人甲與乙公司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約定甲購買乙公司正在開發建設的商品房一套,價金為五十萬元,甲應分五次交購房款二十五萬元,余二十五萬元房款辦理銀行按揭。合同簽訂后,甲如約履行支付了二十五萬元購房款,要求乙交付房屋。乙公司稱甲應在全部付清購房款后才能入住房屋。甲認為合同中約定余款由銀行按揭提供,因而認為乙公司違約,至法院。
此案雙方當事人產生爭議的根本原因是對按揭的性質認識不清。預售商品房按揭的當事人有三方:購房人、售房方和銀行。按揭合同應當由三方當事人訂立,而此案中甲與乙公司雙方約定辦理按揭,實際并未辦理,因而按揭合同不能成立。鑒于雙方對付款方式尚未約定明確,該商品房預售合同應認定為尚未成立,由此產生的損失由雙方分擔。由于乙公司為房地產開發商,對有關按揭的規定應當了解,合同未能成立其有一定過失,因此應承擔主要責任。
案例二:甲與乙公司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約定甲購買乙公司開發的商品房一套,其中百分之四十房款由甲直接交納,另百分之六十房款由甲向乙公司指定銀行申請按揭貸款。甲按約定向乙公司交納了百分之四十購房款。在辦理銀行按揭之前,銀行通知停止辦理按揭貸款,此后雙方就如何付清購房余款協商不成。甲至法院,請求解除購房合同、乙公司返還其購房款。
此案雙方當事人對付款方式約定明確,且乙公司與銀行之間已有關于辦理按揭貸款的協議,但由于國家政策性調整,銀行停止辦理按揭,使雙方當事人之間合同無法履行。此案應適用情更原則,解除合同,雙方合理分擔損失。
由以上兩個案例可以看出,我國預售商品房按揭中存在許多問題。這些都有待完備的立法來進行調整。建議立法部門在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時,對此問題做出規定。
二、無效房屋租賃合同的認定及處理
房屋租賃,是指房屋所有權人或經營管理權人作為出租人將其房屋出租給承租人使用,由承權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為。房屋租賃是一種民事行為,它適用民法通則關于無效民事行為的規定,"下列民事行為無效:(一)無行為能力人實施的;(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依法不能獨立實施的;(三)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為的;(四)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五)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六)經濟合同違反國家指令性計劃的:(七)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除此之外,房屋租賃行為還應受一些特別法的約束,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等。根據《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六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權人同意的:(四)權屬有爭議的;(五)屬于違法建筑的:(六)不符合安全標準的;(七)已抵押,未經抵押權人同意的;(八)不符合公安、環境、衛生等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九)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違反這些規定出租房屋的,一般也應認定為無效。應當注意的是,房屋租賃對民事活動的當事人來說,是非常重要的民事行為,對他們的生產、生活有著重大影響,因而在審判中不宜輕易就認定合同無效。如果基本法律要件都具備,只是有一些細節不符合法律規定,可以責令當事人補正,而不宜認定為無效。如甲乙拖欠房屋租金一案:乙租賃甲房屋,裝修后經營飯店,經營期間拖欠甲兩個月租金。甲至法院,要求乙給付租金。法院經審查認為,甲、乙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未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登記,因而為無效合同,判決乙將承租房屋返還甲。這一判決使甲,乙之間并無意解除的合同被迫不能履行,雙方均遭受很大損失。而實際上法院只要責令甲乙雙方辦理房屋租賃登記手續,即可避免這樣的結果。
司法實踐中由于未經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而被認定為無效的房屋租賃合同為數不少,這樣的判決不利于民事法律關系的穩定性及合同的全面履行。事實上,正是有些當事人利用法律的這一規定逃避責任,如許多房屋租賃糾紛案件中的違約一方常會主張合同無效,以逃避承擔違約責任。
筆者認為,雖然《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相關法律均把房屋租賃合同認定為要式合同,當事人簽訂租賃合同須到在關部門登記備案,但不應把未登記備案的所有租賃合同均認定為無效。在租賃合同的各項實質要件均具備,沒有其他違法行為,只是欠缺形式上要件的情況下,可責令當事人補辦手續后確認房屋租賃合同的效力,這樣更有利于社會的穩定及案件的執行。
房屋租賃合同被認定為無效后,對房屋裝修如何處理,也是當前民事審判中經常遇到到的問題,主要體現在經營性用房中,承租人為了自己經營的特殊需要,往往對承租房投資很多進行裝修,一旦租賃合同被認定為無效,承租房要交還給出租人,裝修費用如何處理即成為問題。
對于房屋裝修應按《最高法院關于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中關于添附的規定處理:非產權人在使用他人的財產上增添附屬物,財產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財產返還時附屬物如何處理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沒有約定又協商不成的,能夠拆除的,可以責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價歸財產所有人;造成財產所有人損失的,應當負賠償責任。
對于雙方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對此沒有爭議。雙方如無約定又協商不成,除能拆除的之外,如何折價在實踐中有不同看法。筆者認為應結合案件具體情況,本著經濟效益與公平合理的原則進行處理,兼顧雙方的過錯責任。屬出租人過錯的,可對裝修的現值進行評估,由出租人予以相當價值的補償并賠償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屬于承租人過錯的,對裝修進行評估后,應根據出租人適當的可利用程度折價予以補償;屬于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由出租人補償裝修的現值。在處理此類糾紛中,如裝修對出租人沒有利用價值,而第三人愿意承租出租房屋,并承頂裝修費用,并且出租人同意,可由第三人承頂,這樣使裝修的補償更加經濟合理。
三、落實私房政策遺留問題。
落實私房政策,包括私房因社會主義改造遺留問題,期間被擠占、沒收的私人房產問題,建國初期代管的房產問題,落實華僑、港澳臺胞私房政策問題等。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復查歷史案件中處理私人房產有關事項的通知》(1987年10月22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房地產案件受理問題的通知》(1992年11月25日)的規定,有關落實私房政策的案件,不屬于人民法院主管工作的范圍,應移送落實私房政策部門辦理。目前落實私房政策工作已進行多年,出現許多落實私房政策遺留問題的訴訟,主要為被發還私房產權的房主要求收回私房自住的案件,此類案件法院目前大多按一般的房屋租賃糾紛進行處理,而實際上此類糾紛比一般的房屋租賃糾紛復雜得多,不應簡單對待。我國城市的私有出租房屋社會主義改造,是在五、六十年代,比照黨對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政策,先后開展起來的,私房改造工作,作為整個社會主義改造的組成部分是完全必要的、正確的,但是由于"左"的錯誤思想影響,遺留下一些問題,有些地方降低了改造起點,錯改了一部分房屋;有的沒有給房主留自住房。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對不符合規定而錯改了的房屋,應按政策實事求是給予糾正;對房主應留而未留自住房的,可補留自住房。但目前這些落實了政策的房屋許多只是發還產權,房主并未實際支配,使用該房屋。對期間擠占、沒收私人房產的行為,現已徹底否定,并進行了糾正,根據有關規定,應一律確認原房主的所有權,把房產歸還給房主。對于自住房和出租房,應分別不同情況,采取不同處理方法逐步解決。凡單位和個人擠占私人自住房,必須堅持誰占誰退的原則。凡職工個人占用私人自住房的,無論是由房管部門或由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安排的,還是自行擠占的,都應視為無房戶,由職工所在單位或其上級主管部門安排其住房,將占用的房屋盡快退還給原房主。但在落實政策過程中,有些單位無力為占用私房職工提供住房,有些單位有房卻不優先安排用于落實私房政策,使許多房主仍然是手持房屋所有權證卻住不進自己的房屋。
在落實建國初期代管的房產問題及港澳臺胞私房政策問題上,也遺留有此類問題,政府落實私房政策部門只是解決了房屋產權歸屬問題,卻未讓房主實際占有、使用私有房屋。有的私房主被強制與住戶簽訂了私房租賃合同,否則不予辦理產權證照;有的由于爭議較大,房主長年一直未與住戶簽訂租賃契約。許多簽訂租賃契約的私房主,由于契約未約定租賃期限,也與住戶產生糾紛,要求收回房屋。
對于此類收房案件法院的處理原則一般是:住戶有他處住房,能全部騰退的,全部騰退,能部分騰退的,部分騰退,住戶無他處住房,不予騰退。這樣的處理是基于保護住戶利益,維護社會穩定而考慮的,許多案件也都按這樣的原則處理了。但是這種處理方法并沒有使問題得到解決,因為沒有考慮到私房主的利益。擁有所有權卻不能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權能,在法理上是講不通的,在現實中也是不公平的?,F今房地產已作為商品流人市場,平等自愿、等價有償已成為人們在民事活動中普遍遵守的原則,過去那種強制私房主與住戶簽訂租賃契約,住戶可以無限期使用他人房屋的作法已與市場經濟的運行規則相悖,必須加以修正。
在處理此類收房案件上,有人提出以下可供掌握的標準:(1)承租人違反租賃合同的約定,或轉租、轉借承租的住房,或拖欠房租,可解除租賃關系,準予產權人收回房屋;(2)承租人有了新的住房,可解除租賃關系,準予產權人收回房屋;(3)房屋產權人確實需要占有、使用房屋,且居住條件劣于承租人的,可以全部或部分收回房屋;(4)房屋產權人為收回自己所有的房屋,為承租人找到了相應的住房,可解除租賃關系,準予產權人收回房屋;(5)房屋產權人要求收回自己的住房,但承租人確實不具備騰退條件的,可以暫時維持原租賃關系,但應明確租賃期限或提高租金標準。以上幾條可以作為辦理此類案件時的參照,但對于"提高租金標準",似不易掌握,因房地產管理法等法律法規都規定私房租金應受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調控,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五十四條規定:"住宅用房的租賃,應當執行國家私房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租賃政策",《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房屋租金,由租賃雙方按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標準,協商議定".如果由法院判決提高租金,雖保護了私房主利益,卻缺乏相關法律依據,且與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相矛盾。此種“司法先于立法”的做法其妥當性值得商榷。筆者認為,房地產交易行為是受國家嚴格控制的,目前私房法定租金與其實際市場價值差距較大,應通過政府提高租金標準來解決問題,在此之前,法院不宜做出提高租金的判決??傊?,在處理落實私房政策遺留問題上,既要切合當前市場經濟發展狀況,又要考慮歷史原因;既要保護公民合法的財產權益,又要維護社會的穩定。審判人員應結合案件具體情況,多做"案外工作",如做住私房的承租人單位的工作,使其盡快解決承租人的住房問題。畢竟,徹底解決落實私房政策問題仍需依靠政府和社會的力量。四、離婚案件中房屋糾紛的處理。
住房是一種重要的生活資料。隨著住房改革的逐步深入,我國城鎮居民的住房狀況已得到較大改善,但住房困難情況仍然存在。在離婚案件中,即體現為夫妻雙方為分得房屋產權或使用權而爭執不休,使得簡單的離婚案件復雜化。目前許多離婚案件中當事人的主要爭執點即為住房問題。因此解決好離婚案件中的房屋糾紛,往往成為辦好離婚案件的關鍵。在審判工作中,應分別不同的情況去處理。
(一)對于個人擁有完全產權的住房,如系夫妻雙方婚后所得,應為夫妻共有財產,按照分割夫妻共有財產的原則去分配。如為夫妻一方婚前所購置,但雙方婚后在此居住,根據最高法院有關司法解釋,經過八年,可視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配。分配中應堅持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照顧無過錯方,尊重當事人意愿,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的總原則,如住房分配給夫妻一方,應按評估的市場價給予另一方一半價值的補償。在處理此類問題中應注意分清家庭共有房屋與夫妻共有房屋,如系家庭共有,必要時應先析產,然后再進行離婚案件的審理。對于婚姻中預購的商品房,離婚時房屋尚未交付,如何處理?筆者認為在商品房尚未交付的時候,購房方與售房方僅為債權債務關系,購房方享有的僅是一種債權,因而此種情況應按離婚中對債權、債務的處理原則進行處理。如一方愿意取得商品房的,應給予另一方相當于預售合同一半價值的補償。并與售房方辦理有關的合同變更手續。如雙方都不愿意取得商品房的,應當先承擔違約責任,然后再對返還的剩余的購房款,進行分配。在處理此類問題中由于牽涉到商品房預售方的利益,因而在夫妻雙方爭議較大,達不成協議時,法院可以就此問題另案處理。
(二)離婚時對于承租的公房如何分配,是頗有爭議的問題。一種觀點認為不應將其納入離婚案件一并處理,理由是:租賃關系是一種合同關系,由原來的夫妻共同承租變為一方承租屬于合同主體的變更,應征得公房的所有權或管理權人同意。另一種觀點認為應一并處理,理由是:離婚當事人之間就公房使用權的分割處理,只涉及承租一方主體的變更,不會導致租賃關系其他內容的變更,且如不處理公房使用權,會使雙方在離婚后又產生爭訟,不利于子女成長和社會穩定。筆者同意后一種觀點?!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審理離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問題的解答》(以下簡稱"解答")中規定:"在離婚案件中,當事人對公房的使用。承租問題發生爭議,自行協商不成,或者經當事人雙方單位或有關部門調解不成的,人民法院應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依法予以妥善處理。"在解答中列舉了幾種離婚后雙方均可承租公房的情況: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關系存續五年以上的: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單位的房屋,離婚時,雙方均為本單位職工的;一方婚前借款投資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權,婚后夫妻共同償還借款的;婚后一方或雙方申請取得公房承租權的;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該承租房屋拆遷而取得房屋承租權的;夫妻雙方單位投資聯建或聯合購置的共有房屋的;一方將其承租的本單位的房屋,交回本單位或交給另一方單位后,另一方單位另給調換房屋的;婚前雙方均租有公房,后合并調換房屋的;其他應當認為夫妻雙方均可承租的情況。對夫妻雙方均可承租的公房,應按下列原則予以處理: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男女雙方在同等條件下,照顧殘疾或生活因難的一方;照顧無過錯的一方。解答中規定:"對夫妻雙方均可承租的公房而由一方承租的,承租方對另一方可給予適當的經濟補償。"但對于給付的標準卻沒有規定。筆者認為公房租賃權不僅僅是一種民法理論上的債權,它包含有國家給予的福利,取得租賃權的一方即等于取得了這種福利,而另一方則將有可能享受不到這種福利,其所可能遭受的損失即是公房房屋租賃價格與市場價格之間的差價。因此,在承租方給予另一方經濟補償的,應考慮另一方有無房住,有無可能分房收入情況,當地房屋租賃價格等因素,給予合理補償。解答中規定法院在調整和變更單位自管房屋的租賃關系時,一般應征求自管房單位的意見。因而有人認為人民法院在征求意見時,如果單位不同意由當事人中非本單位職工一方承租房屋,法院即不能判決由其承租。筆者認為此種觀點值得商榷,法院既已規定在有些情況下離婚的夫妻雙方均可承租,那么法院就可依此獨立做出判決,不能受單位意見的左右。征求自管房單位的意見,是為了調動他們的積極性,配合法院做好當事人的工作,以便于判決的執行。
(三)部分產權房屋的分配問題也是離婚案件中經常遇到的,所謂房屋部分產權,是指職工以標準價格購買公有住房后享有部分權能并且受到法定限制的產權,其中包括永久居住權、使用權、繼承權和有限的處分權與受益權。它是在住房制度改革中形成的一種特殊的所有權形式。離婚案件中部分產權房屋的處理原則同公房使用承租權一樣,都是撫養子女一方優先,無過錯方優先、相同條件下照顧女方,此外還要考慮收入、住房情況等。根據"解答"的規定,分得房屋部分產權的一方,一般應按所得房屋產權的比例,依照離婚時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公布的同類住房標準價,給予對方一半價值的補償,筆者認為住房標準價是國家、單位給予職工的優厚待遇,分不到住房的一方以后可能再享受不到這種待遇,因此按住房標準價補償其一半價值并不是完全公平的??紤]到這一點,法院在分配其他財產時應照顧未分得住房一方,并且在分得住房一方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要求其高于標準價給予對方補償。解答中還規定:對夫妻雙方均爭房屋"部分產權"的,如雙方同意或者雙方經濟、住房條件基本相同,可采取競價方式解決。競價的方式在離婚案件的審理中還屬新問題,缺乏具體操作規則和應用經驗,尚需審判人員在實踐在逐步探索、總結。筆者認為,競價應遵循以下原則:1雙方自愿原則。選擇競價的方式應雙方當事人均同意,有關意見應記人法庭筆錄。如一方不同意,法庭不能強迫當事人競價。2公平合理原則。指競價的雙方當事人應經濟條件、住房條件基本相同,如雙方經濟條件懸殊,或一方住房寬裕,而另一方無其他住房,即不應采取競價的方式。3在法院主持下進行的原則。競價是在訴訟之中進行的,因而當事人應聽從法院的指導,并依照法院規定的競價規則進行競價。這樣才能保證競價的公正與合法。
五、拆遷糾紛的受理問題。
在民事審判工作中遇到拆遷糾紛,應首先考慮應否受理。因為由于拆遷糾紛的特殊性質,其大部分都屬行政案件,應由法院行政庭受理,只有少數由民庭受理。
根據有關規定,下列拆遷糾紛應按行政案件受理:(1)對人民政府或房屋拆遷主管部門作出的拆遷補償形式、補償金額、安置用房面積、安置地點、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裁決不服,提訟的;(2)對房屋拆遷主管部門作出的罰款、沒收非法所得、責令停止拆遷、吊銷證書、責令限期退還周轉房、警告等行政處罰不服,提訟的;(3)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對拆遷補償、安置等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尚未履行的,一方或雙方反悔不同意原協議要求房屋主管部門裁決,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拒絕裁決或者不予答復,提訟的;(4)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頌發或補發“拆遷許可證”“拆遷資格證書”等,房地產管理部門或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拒絕頌發或不予答復,提訟的;(5)拆遷人取得拆遷許可證后,拆遷的主管部門拒絕公布拆遷人、拆遷范圍、搬遷期限等或不予答復,提訟的;(6)認為人民政府或房屋拆遷主管部門的其他有關房屋拆遷管理的行政行為或不履行法定職責的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而提訟的。除第三種情況外,其他幾種情況應作為行政案件比較容易理解,因為都屬對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提起的訴訟。對于第三種情況按何種訴訟處理曾有異議。最高法院(1993)法民字第9號函規定,在城市房屋拆遷過程中,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對房屋拆遷的補償形式、金額,安置房面積、地點,搬遷過渡方式和期限,經雙方達不成協議的,屬于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權益糾紛,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或同級政府對此類糾紛裁決后,當事人不服訴至法院的,人民法院應以民事案件受理。目前第9號函的規定已不適用,它與行政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相悖。此種情況應按行政案件受理,已在審判實踐中得到共識。但是如拆遷人與拆遷人就有關安置、補償、回遷等問題達成協議并已實際履行(含部分履行),因一方或雙方違約產生糾紛,提訟的,可按民事案件受理。因為此時拆遷人與被拆遷人之間已形成合同關系,雙方按合同規定享有權利、承擔義務,屬平等主體之間的關系,因此,發生糾紛亦屬民事糾紛,應按民事案件受理。
六、軍產房問題。
所謂軍產房,是指所有權歸軍隊所有的房產。軍隊房屋的所有權單位為中國人民總后勤部。在民事審判中,較多的軍產房糾紛為軍隊轉業、離退休干部騰退原住房問題及軍隊利用房地產開展經營活動問題。
關于軍隊離退體干部騰退軍產房問題。最高法院有關批復的精神為:此問題屬于軍隊離退休于部轉由地方安置管理工作中的遺留問題,由軍隊和地方政府通過行政手段解決為妥,此類糾紛人民法院不宜受理。對此類糾紛不予受理是妥當的,因為有可能涉及到營區和其他軍事設施的安全、保密問題,并且如受理,將涉及到今后的執行問題,法院判決騰房后,當事人不自動履行,須由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會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基于同樣理由,筆者認為,對于軍隊轉業干部騰退原住軍產房糾紛,人民法院也不應受理。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軍隊房地產在保證戰備和部隊住用需要并保守軍事秘密的前提下,可以利用空余房地產依法開展經營活動,包括房屋、設施、場地的出租,房屋的出售、房地產的換建、互換、土地使用權的有償轉讓,合資建房,利用房地產自辦或合辦經濟實體,以及其他經營活動,而且經營活動可以面向社會。軍隊利用房地產開展經營活動,其收人可以用于彌補國防費不足,以房養房,但在經營中難免會發生糾紛,對這類糾紛如何處理是法院應慎重對待的問題。
軍隊利用房地產對外開展經營活動,與地方單位、個人發生糾紛至法院的,一般應視為平等主體之間的糾紛,按照《民法通則》、《經濟合同法》等法律的相關規定處理。人民法院在審理中如發現軍隊有違反國家有關行政法規的情況,可告知監督管理機關,由其依法進行處理,如發現有違反軍隊有關規定的情況,應告知軍隊有關部門處理。
人民法院在審理此類糾紛時,應對合同的有效性進行審查。根據有關規定,軍隊利用房地產開展經營活動,實行《中國人民利用房地產開展經營活動許可證》管理制度,凡利用房地產開展經營活動的單位,必須到軍隊房地產管理部門申領《許可證》,并按有關規定到當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交易手續。對軍隊方未申領《許可證》進行的房地產經營活動,一般應認定為無效,如在一審訴訟中經軍隊房地產管理部門批準補辦的,可以認定為有效。如果只申領了《許可證》,但未到當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交易手續,并且合同已實際履行的,可認定為有效,但法院應督促當事人補辦交易手續。
篇4
(石家莊職業技術學院,河北 石家莊 050081)
摘 要:隨著我國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物質生活條件也逐步提高。在我國新國情形勢下,信息、網絡技術迅猛發展,因此,人們看待問題和處理問題的方法逐漸趨于復雜化和多樣化。市場經濟不斷發展和完善,在實際生活中,財產分割的內容越來越新,認定和處理起來也越來越困難,財產分割問題處理的好壞直接關系到處理糾紛矛盾的質量,關系到整個社會的安定和經濟建設的順利發展。
關鍵詞 :繼承權;財產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問題
中圖分類號:F713.3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000-8772(2014)13-0123-02
我國當今社會,離婚案件不斷增多,離婚最關鍵的問題就是財產分割。本文主要是圍繞財產分割問題進行分析,并針對我國司法實務和立法制度上存在的缺陷,提出了我國離婚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制度的完善意見。
一、引言
繼承權對于繼承人來說無疑具有特定的利益,也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其權利的性質毋庸置疑。繼承權是繼承法律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保護繼承人的繼承權對于保護公民合法的私有財產具有重要的意義。繼承權是公民依照法律規定或被繼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遺囑的指定享有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繼承權對繼承人來說具有特定的利益,其在結構上也是完整統一的。繼承權在性質上不是權利能力,也不是財產權或人身權,而是概括的取得權。因此,對于繼承人來說,如果繼承人不做出放棄繼承的意思,則視為繼承,但是,在遺產分割前,一旦繼承人作出放棄繼承的意思,則溯及其自繼承開始不為繼承人。我國繼承法明確規定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繼承權,因此,再財產分割方面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地位。
本文主要針對現有的繼承法繼承權保護的現狀進行深入的分析,并對完善和健全我國繼承法律制度提出了一些建議。
近幾年中,具最高法院統計,在全國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中,以婚姻家庭財產糾紛案件最多,然而我國新婚姻法以及各種司法解釋正逐步完善財產分割制度。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和有關司法解釋,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兩類,一類是婚姻存續之間的財產,一類是夫妻離婚時共同分割的財產。
二、新形勢下共同財產分割概述
1.夫妻共同財產范圍
了解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及其存在形式是掌握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前提條件,在研究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制度之前,有必要了解夫妻財產的范圍?;橐龇ǖ谑邨l規定,夫妻在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知識產權收益、繼承或贈與的所有財產等都屬于夫妻共同所有。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有關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效益,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男女雙方實際取得的養老保險、破產安置等等補償費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2.新形勢下對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
根據婚姻法規定夫妻婚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雙方共同所有。但目前來說,我國婚姻法在新形勢下雖然具有新內容、新特點,但是其中因法律的滯后還存在不少問題。
(1)對一方婚前所得的土地使用權的認定。
土地使用權在法律范圍內可以出售、交換或抵押,土地和土地使用在一定程度上已經成為個人所擁有的物質財富。土地在使用權原則上應認定為個人財產,但如果雙方已結婚多年,且對該土地共同使用、經營、管理的可以比照房屋和其他價值較大的生產資料的規定經過八年,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在使用過程中出現增值或增值后產生的利息都被視為雙方共同財產。
(2)對所涉知識產權的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
知識產權是由智力勞動創造的成果,具有無形性、專有性、地域性和時間性的特點。知識產權雖然無形,但它都是能夠帶來財富的“以權利為標的的物權”,所以在當前的離婚案件中,對所涉知識產權也可以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來分割。但是對于其他諸如著作權中的人身權、發行權、改編權、翻譯權、注釋權等,專利權中的使用權、銷售權、禁止他人使用的權等是不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來分割的。
2.2.3對經商營利性活動所得的財產和分居期間所得財產、收益的認定。
我國婚姻法規定婚姻存續期間的財產被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對這部分財產具有平等的處理權。除另有約定的外均為夫妻共同所有,依法享有平等的所有權,所以一方進行經商等營利性活動所得的財產只要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創造的,均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三、新形勢下我國財產分割制度完善的建議
在新形勢下對婚姻財產制的完善,我們既要結合國外的先進經驗,又要綜合我國國情發展的趨勢并符合我國的社會制度,從我國經濟發展的大背景出發,主要從以下幾方面進行修改:
1.我國夫妻財產契約的簽訂必須遵守誠信的原則,任何規定都不得違背我國法律以及社會公序良俗。許多人認為社會常理不需要用法律來制約,但是事實上,夫妻之間的因共同財產的法律規定出現的糾紛卻很多。因此,在現實生活中,為了共同財產簽訂的不合法條約或者利用對方無法律經驗和嘗試簽訂的不公平條約不計其數,所以筆者認為我國的法律中應對誠信原則進行明確規定和完善。
2.夫妻財產制度的約定缺乏公信力。目前許多國家對財產分割問題進行了明確規定,例如法國、德國等一些國家對共同財產分割問題有明確規定,他們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明確規定共同財產協議簽訂必須有公證人在場,當事人表示同意應有公證人簽字確認。因此我國的法律應具體規定,應加強夫妻雙方財產在程序和方式上的完善,并在婚姻存續期間作出約定并有相關機關進行存檔或公證,以加強財產的公信力度。
另外,我國夫妻財產制度協議缺乏變更程序,財產分割是由雙方當事人合意的結果,所以,當事人在法律允許的條件范圍內也應有權利進行變更。所以對財產制度的約定可以依據婚姻法規定并在其范圍內進行變更。
3.補償權和獲得幫助權有待完善。目前我國的法律制度中對補償權和獲得幫助權的規定還很差,例如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付出的義務較多,而離婚后由于一方生活困難需要向另一方請求補償或幫助。但是,我國的法律保障制度中這方面的規定還尚未健全,在實際生活中這方面還缺乏實際操作性,因此,應制定一個合理的標準,在當今國情形勢下還需要制定一個量化標準。
4.修正離婚過錯賠償問題?;橐龇ㄖ忻鞔_規定離婚過錯是一種民事侵權行為,過錯賠償在一定程度上給家庭暴力實施者以極大法律威懾,但是在實際生活中這方面的內容還需要進一步完善。例如有的夫妻雙方只想得到財產,不想離婚,但是根據過錯賠償規定,這部分財產的分割是不可能的。因此,相關法律應增設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分割制度。
綜上所述,夫妻財產分割是婚姻家庭的中重要的組成部分,它的形成是根據社會制度演變決定的,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一個國家的政治、經濟和文化。因此在這種問題上,還需要我們在實際過程中經一步完善和提高,遇到問題不斷總結、探討,是我國的法律制度進一步完善,以更好的服務于民。
結 語 :隨著我國離婚率的攀升,財產分割已經成為普遍關注的問題,財產分割不僅關系到雙方的合法權益,還關系到子女的合法權益保護,更關系到國家的長治久安。因此,只有加強對個方面工作的不斷探索,借鑒國外經驗,立足于我國國情,使相關法律適應現代生活的需要,切實保護人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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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
濃重的陰影驅之不散
噩夢降臨在1994年1月28日那天。早晨,郭明文趕到修理廠上班,那天正好輪到郭明文維修一輛東風牌貨車。上午11點多種,支撐著車輛的千斤頂突然嘩啦一聲急劇下降,躲閃不及的郭明文被千斤頂擠壓在腰部,在工友們的驚呼聲中,不省人事的郭明文被送到醫院進行搶救。后來,郭明文被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為工傷七級傷殘。當時的病歷診斷書上寫著:骨盆骨折,后尿道斷裂,膀胱挫裂傷。
在醫院住了近5個月,經過尿道損傷手術后,郭明文的身體處于恢復階段。那些日子,全靠妻子吳小娟的精心呵護。她曾對親友們說:“我什么也不求,只求明文的命能夠活下來,我會好好伺候他一輩子。孩子不能沒有他,我也不能離開他。”親友們感動了,而躺在病床上的郭明文更是淚水長流。
回家后,面對還不能下床走路的丈夫,吳小娟沒有任何抱怨,她默默地把對丈夫的愛春蠶吐絲一般奉獻出來。那些日子,街坊四鄰們常常看見吳小娟攙扶著丈夫去街心花園散步,兩個人相親相愛的情景招來很多人的贊嘆。
大半年過后,郭明文恢復了健康。然而,有一件事卻將他如五雷轟頂擊到痛苦的深淵。那天,他同妻子進行時,盡管自己折騰得虛汗淋漓,卻仍像一個泄了氣的皮球。妻子哭了,郭明文卻哭不出聲來。他去醫院向做手術的醫生打聽,醫生告訴他,這是尿道手術后引起的陽痿后遺癥。郭明文焦急地問:“我這病還有治嗎?”醫生無奈地搖搖頭說:“你能保住性命算是幸運的了,你這事實在沒什么辦法?!?/p>
郭明文恍恍惚惚回到家,內心巨大的自卑讓他不敢抬起頭來正視妻子的目光。自己是才30出頭血氣方剛的男人啊,突然成了一個“太監”,從此以后不能完全盡一個男人的責任,這種痛苦撕裂著郭明文的心。起初的日子,吳小娟也能體諒理解丈夫,然而,時間一長,陰影便開始彌漫在這個家庭。
吳小娟那時還不到30歲,作為一個身體健康的女人,她也同樣遭受著折磨。她試圖同丈夫時,郭明文卻恐懼得如“狼來了”一樣。郭明文不敢正視妻子的目光,那目光里藏著一個女人的渴望,而對他來說,那是一把寒氣逼人的劍。
有一天,郭明文試探地對妻子說:“小娟,我們不離婚,但我答應你去外面找男人,別告訴我就行了。”說這話時,郭明文的聲音很虛弱,其實他只是想試探一下妻子。吳小娟的回答令他感動不已,她說:“明文,我這一輩子,永遠做你的女人,我絕不能干出對不起你的事情?!?/p>
郭明文工傷以后,只能在家領一點基本工資,而吳小娟的小攤生意也無法維持下去了,兒子又開始念小學,一家人面臨著沉重的經濟壓力。1995年3月,吳小娟在征求丈夫的意見后去廣東打工。其實,郭明文并不想妻子離開自己,他擔心妻子會投進別的男人懷抱,他知道,妻子打工的地方是一個燈紅酒綠的世界。
還我尊嚴,我要離婚
在廣東,找工作四處碰壁的吳小娟只好進了一家發廊打工。她看見一起打工的發廊小姐陪著大款男人們驅車兜風,去大商場購物,去酒樓吃海鮮,回到發廊還故意在吳小娟面前嘩啦嘩啦地點著鈔票。
內心的欲望長期壓抑,有一天終于點燃了。
在廣東,吳小娟也寄錢回家。丈夫寫信來問她干什么工作,吳小娟說在一家制衣廠上班,效益還可以。郭明文信了,可后來他聽人說,吳小娟是在發廊,郭明文心中不祥的預感來了。
1998年7月,吳小娟回到了萬州。一見到打扮時髦的妻子,郭明文突然感到他有些不認識妻子了。吳小娟也沒有對丈夫表現出多少熱情,只是摸出一疊錢施舍一般對丈夫說:“拿去用?!惫魑挠幸惶靻柶拮樱骸靶【?,廣東那邊的錢真的好掙,我們一同去吧。”妻子沒有搭理他。這時候的郭明文在一家單位干著守門的臨時工,他擔心的事情也終于發生了。一些人在他耳邊說:“你妻子常常同一些男人在舞廳進進出出?!备邢⒎Q,某一天吳小娟同一個男人摟摟抱抱去賓館開房。郭明文有一次突然對這樣一個熱心人士怒吼起來:“滾開!”他的心痛得滴血。
痛苦的折磨終于成了無奈的現實。在家里郭明文好像住進了招待所,那種冷清孤獨的氣氛讓他覺得尷尬。一年來,妻子從來沒有對他提出過哪怕是擁抱親吻的要求,他明白了,妻子在外面肯定有男人。然而,他想到了兒子,他對妻子還有一些依戀,他要固守這一份婚姻,他見過太多的家庭因為離婚后孩子遭受的傷害,離婚兩個字在他心里也只是偶爾閃過,但他不想真正跨越那一步。
然而,接下來的事讓他忍無可忍。妻子好像根本忽略他的存在,開始把一些被孩子稱作“叔叔”的男人帶回家。有時逢他值夜班回家,吳小娟和帶回來的男人睡在床上。他看見了這一幕,悄悄掩上門,蹲在墻角里傷心地掩面而泣。
內心的屈辱讓他想發作,然而,有時冷靜下來郭明文又理解妻子的作法,她是一個女人,需要完整的愛,誰讓自己沒用呢?這種內心的自卑讓他在妻子面前變得口吃了。
有一天兒子告訴他,媽媽領著叔叔回家后,叔叔便給他一點錢讓他去電子游戲廳玩。郭明文咬牙切齒地對兒子說:“兒子,你不要去管這件事,這可能是你媽媽在外面聯系業務不讓小孩子知道?!彼幌雮鹤拥男撵`,雖然,這只是一種掩耳盜鈴的說法。但10多歲的兒子畢竟有一些懂事了,有一天他對爸爸說:“爸爸,我知道,媽媽在做壞事。你是不是怕媽媽?”一句話讓壓抑已久的郭明文爆發了憤怒,妻子踐踏自己作為一個男人的尊嚴,還傷害了兒子的心靈。
2000年10月的一個晚上,郭明文上夜班后回到家,又看到了令他屈辱的一幕。他操起一根扁擔,朝妻子和那個被她稱為“老表”的男人揮舞而去……
這一夜,他向妻子提出協議離婚,并主動承擔撫養兒子的責任。令他驚異的是,吳小娟竟不同意離婚。
離婚了,還是有些痛
忍無可忍的郭明文在第二天趕到了萬州一家律師事務所,一進律師事務所他便大聲嚷著問:“誰給我離婚訴訟,我要維護一個男人的尊嚴!”郭明文的律師這樣回憶那天的情景,那天他正準備一份答辯材料,突然闖進來一個男人,哭訴道:“我要離婚,什么條件我都可以答應,家產我不要,我只要離婚!”律師感到有些奇怪,開始以為這個人不正常,讓他坐下來有話慢慢說,還給他倒了一杯開水。郭明文便把這些年埋在心中的苦水全倒了出來。
經過調查,律師了郭明文的離婚案。
2000年11月15日,法院正式開庭審理了這起離婚案。那天,兒子在上學,郭明文同律師一起來到法庭上。吳小娟也來了,她沒有請律師,她要替自己辯護,她也有滿腹的苦水要在今天吐出來。
吳小娟聲淚俱下地哭訴了這些年所受的委屈。她敘述了丈夫工傷后自己精心照顧丈夫的情況,及后來又為了家庭的生計南下打工。她承認,自己確實帶過男人回家,但她心里依然裝著丈夫和兒子,而一旦讓她選擇,她會選擇丈夫和兒子,畢竟,這么多年的夫妻,愛情沒有了,還有親情的力量。在法庭上,她向法官忍不住大聲哭訴:“我也是一個女人啊,我才30多歲,我也渴望正常的夫妻生活,丈夫不行,我有什么辦法呢?你們為什么不理解我……”郭明文的律師舉證吳小娟在離婚前公然帶著男人回家過夜,這種不道德的行為給丈夫和孩子帶來了傷害。吳小娟憤怒了,說,這是真的,我沒有什么錯,丈夫不行,我也有一個女人滿足性要求的權利!我不帶回家,去賓館呀,開一間房價格太貴,我承受不了。這沒有什么了不起的,吳小娟認為自己有一個正常女人的要求,并沒有過錯,她沒有拋棄丈夫和孩子。她掙點錢回家,都是在盡一個女人的責任。相反,在生理上,她給予了丈夫,而不能真正得到什么,責任在于男方。所以,吳小娟認為自己沒有過錯,不同意離婚。
法官宣布休庭后對雙方進行調解。庭后,法官與律師奔走雙方間做了大量的工作。經過了多次調解后,雙方于2000年11月28日在主審法官的主持調解下達成了調解離婚。
那一天,雙方都在法庭上哭了,真的要分開,一夜夫妻百日恩啊,這么多年的夫妻情意,一下割裂開來,心里還是痛。孩子,也是彼此的血肉結晶,這是不能割裂的。
畫外音:婚姻維系的底線是什么?
這對夫妻的離婚案令人深思,用傳統的觀點來詮釋婚姻已經顯得蒼白了。這是人性對傳統的挑戰,道德與法律的碰撞。婚姻,維持的底線又是什么?一位法官說,判決離婚主要看感情是否破裂,而感情破裂的證據從何而來,這又是相當微妙而復雜的。一些夫妻離婚并不是因為感情破裂。他舉例說,一對艱辛創業的夫妻有了百萬家財,后來,丈夫吸毒,妻子百般勸說無效,甚至用跳樓自殺相逼,丈夫還是沒能戒脫毒癮。在辦理這件丈夫提出的離婚案時,妻子當庭大哭,她說,這個世界上再也沒有一個男人讓她愛得那么深了。后來,法院還是判了離婚。女方接受了,卻暈倒在庭上。法官說,離婚的前提條件大致是婚姻關系破裂,并且要追究過錯方的責任。就本案來說,男方認為女方不忠是過錯方,而女方認為是男方自己造成的,她依然在忠實這個家庭關系,這事情就很復雜,誰對誰錯難以劃分。法律也應該尊重人性,應該有“第三種狀態”的存在。
關于這件案子,重慶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民事二庭庭長程家治這樣評判:“不支持女方出去同居,帶人回來更不妥,也不支持男方實行性壟斷?!庇捎谀蟹缴須埣?,對性特別敏感自尊,所以,他的感受是可以理解的。同時程庭長引用了作家梁曉聲的一句話:“一張婚書,不可以構成對一個吻,一個擁抱和性的壟斷關系?!彼J為,婚姻是一種契約關系。夫妻關系是契約賦予當事人的民事權利,它包含夫妻雙方彼此尊重、扶助等內容,但不包括對性的壟斷?!靶浴钡臋嗬翘熨x的人權。當因婚姻產生的權利與天賦人權發生沖突后,契約賦予的權利應該讓位天賦的人權。鑒此,這類婚姻案子辦理時最好是“依法辦理,盡早離婚”。
心理學專家鄧永清認為,夫妻關系包括夫妻之間性的關系和社會關系兩個層面,而第一個層面消失了,婚姻關系的解體也是正常的。當然,吳小娟的婚外關系有悖于傳統道德,社會應該更寬容一些,那是對人性的一種尊重?!霸诂F代社會要用倫理和理智來控制本能,用法律來約束動物天性,勉強支持綱,難道意味著人類真的幸福嗎?實際上人類越來越變得郁悶、焦慮,日漸失去作為生物的光彩?!边@是日本作家杜邊淳一在《男人這東西》里的一段話,用來詮釋夫妻感情破裂后的“離婚自由”。
篇6
1、積極構建完善的社區衛生服務體系。今年我區共設置社區衛生服務機構28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7個,社區衛生服務站21個)。加快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規范化、標準化建設,積極探索建立“全科醫生簽約服務”、“家庭醫生團隊”的新模式,著力為轄區居民提供主動、方便、連續的健康管理服務,居民健康檔案規范、兒童保健、孕產婦保健水平進一步提高,堅持便民服務、特色服務,不斷增強社區衛生服務的發展動力。社區衛生服務水平步入全省先進行列(__橋中心、__中心獲“全國示范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稱號,__中心獲得省級示范中心,今年上半年__中心、__中心、__中心、__中心又獲得“__市示范衛生服務中心”稱號(全市只有5個示范中心)。
2、重大傳染病病人救助和救治落實到位。積極開展結核病、晚期血吸蟲病、艾滋病等病人醫療救治與救助工作。上半年共實施醫療救治結核病病人25 人(任務數33人),救助資金22500元,救治救助艾滋病病人8人(任務數9人),救助資金35000元。對于重大傳染病病人,我局在嚴格保密其個人隱私的基礎上,以一對一的形式主動上門為其服務并積極幫助這些特困人群提高生活質量和水平,全區重大傳染病醫療救治和生活救助保障有力。
3、婦女兒童健康水平不斷提升。認真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等法律法規,按照“兩綱”要求,大力發展婦幼衛生事業,完善服務體系,健全保障制度,為兒童、婦女提供有效、優質服務。婚前醫學檢查便民、實效,一站式服務,截止目前,共免費婚檢1820人(任務數2600人、婚檢完成率達70%),婚檢率達70%。認真實施擴大國家免疫規劃,適年兒童各規劃疫苗接種率均達省頒標準。不斷完善各衛生服務中心接種門診的條件和管理,強化流動兒童的預防接種工作,健全婦幼保健和預防接種網絡,婦女兒童健康水平不斷提升。
4、敬老工程惠及非戶籍老人?!熬蠢瞎こ獭钡膶嵤┦且环N“尊老惠老”的大愛之舉,我局將敬老工程落到實處,出臺《__區敬老工程實施方案》,召開專題會議,廣泛動員部署。今年,我局將常住我區非戶籍65歲以上老人也納入了免費體檢范疇,惠及廣泛群眾。截止6月16日,已為轄區內65歲以上老年人免費體檢10489人(__1510人、__1286人、__1129人、__橋1344人、__1600人、__崗1860人、__1760人)。
1、完善和修訂基層醫療機構績效考核方案。在以往績效考核各項機制的基礎上,首次將社區衛生服務站和村衛生室的績效成績計入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績效考核成績,意在為中心/服務站(村衛生室)的一體化管理打下基礎。同時,增加了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和中醫藥服務相關內容。
2、加強藥品和醫用耗材管理力度。為加強我區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基層醫療機構的監管,切實讓老百姓得到實惠,上半年出臺了《關于加強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藥品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__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基本藥物制度考核評分細則》,改變以往基本藥物零差率補助經費不經考核一律撥付的做法,目的在于提高零差率補助經費的使用效益。同時,為理順全區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醫用耗材管理,還出臺了《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完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醫用耗材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所有中心的醫用耗材全部由區醫院統一進行采購,在一定程度上進一步規范了全區醫用耗材的采購和使用。
3、強化村衛生室管理。今年初,我局首次組織全區村衛生室參觀先進村衛生室并舉辦了現場座談會,就今年如何提高村衛生室公共衛生服務水平廣泛征求了村醫的意見和建議。上半年將為21個一體化管理的村衛生室配置電腦、打印機等設備,目前正在招標采購中。
4、啟動基層衛生綜合改革重點聯系點工作。今年我區被國家衛計委確定為全國基層衛生綜合改革重點聯系點之一,意在過去幾年基層醫改的基礎上進一步深化基層衛生改革。目前,我局按照國家衛計委的要求和部署,已經初步擬定了《__區基層衛生綜合改革重點聯系點總體方案(20__-2016)》以
及《__區基層衛生綜合改革重點聯系點20__年工作安排》。同時,我區正積極配合國家衛計委衛生發展研究中心開展__區基線調查工作。1、提高公共突發應急事件處置能力。扎實推進基層衛生應急能力建設。健全衛生應急指揮與決策系統,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綜合分析,針對人感染H7N9禽流感開展防控工作:強化宣傳工作,發放各類應急宣傳材料5萬余份,更新健康教育宣傳欄94期。對全區基層醫務工作人員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培訓2場,培訓人數200余人。配備應急搶救設備,加強突發公共衛生應急實地演練,確保各項突發公共衛生應急防控工作的落實。
2、均等化衛生服務項目實施卓有成效。認真落實市政府關于《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實施意見》,繼續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我局,今年在實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項目的有效保障機制和實施途徑上進行有效探索,出臺《__區20__年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實施辦法》,建立了基層醫療機構參與公共衛生服務的激勵機制。每季度考核組對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施情況進行公正的考核并嚴格獎懲,對考核排名末五位的服務站(村衛生室)進行約談,幫助整改,努力實現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的制度化、系統化、規范化和標準化。截止目前,城市居民健康檔案建檔人數260029人,建檔率83.88%;規范化電子建檔人數238151人,建檔率76.82%。其余各項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均扎實開展。20__年,我區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落實得到了國家衛生計生委基層衛生司的認可,我區被確定為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聯系區(國衛基層保便函[20__]61號,全國僅6個區)。
1、加大艾滋病預防力度。積極落實艾滋病“四免一關懷”政策,加大艾滋病防治宣傳教育力度,免費提供自愿咨詢檢測。對高危人群艾滋病行為進行干預,對艾滋病病人開展抗病毒藥物治療。到建筑工地、街道社區、公共場所利用播放、咨詢臺、發宣傳材料、張貼標語宣傳畫等多種形式,廣泛開展艾滋病防治知識宣傳教育。上半年共對娛樂場所服務人員行為干預1065人次,對社區、工地、高校宣傳2570人次,免費抽取血樣1100份,發放宣傳材料 4700份,發放安全套12006只。加大艾滋病防治力度,完善政府組織領導,部門各負其責,全社會共同參與的防治工作機制。
2、開展結核病防治。做好結核病歸口管理、健康教育和病人督導管理工作。加強對痰檢點的管理。主動和市結防科溝通,切實落實結核病人服藥督導工作。完成市疾控交給的結核病人追蹤任務,按時發放各種補助經費,規范結核病患者的發現、治療、追蹤和全程督導管理。
3、強化免疫規劃管理。加強業務培訓和常規接種管理。每季度定期對接種單位常規檢查指導,并對檢查結果進行通報。規范疫苗貯存和運輸過程的冷鏈管理。繼續做好各類免疫規劃監測工作。
4、加強血防防治。繼續鞏固血防阻斷省級達標成果,利用板報、展板、宣傳櫥窗、圖片、標語、發放資料等多種形式在群眾中宣傳血防健康知識,繼續聘用禁牧協管員6人并簽訂了聘用協議(任務數6人),協管員認真履職。上半年全區未發生急性血吸蟲病病例。
5、強化母嬰保健工作。繼續實施“母嬰安全”項目,加強婦幼保健人員培訓,不斷提高服務能力,切實提高住院分娩率,確保孕產婦生育安全,落實婦幼管理,積極開展婦幼保健規范化服務。上半年,孕產婦產前檢查率達96.8%,7歲以下兒童保健管理率達96%,住院分娩率100%,孕產婦死亡率0/10萬,高危孕產婦管理率100%,進一步實現降低出生缺陷和殘疾,提高人口素質目標。積極與鎮辦協作,利用墻報、宣傳欄等多種形式,開展母嬰保健法律法規宣傳和婦幼保健知識教育。
1、加強公共衛生監管。認真落實衛生部《關于衛生監督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構建了區級監督、辦事處協助管理的衛生監督執法體系。深入開展食品衛生、飲用水、公共場所專項整治工作。加大飲用水衛生日常性監督管理力度,加強機構改革期間的食品藥品安全工作并順利完成食品藥品職能的移交。
2.嚴格規范醫療市場。全面貫徹落實《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護士管理辦法》和《醫療機構管理辦法》,堅持醫療機構按規劃設置、按法律管理、按標準評審,有效促進了醫療機構和醫護人員的規范化、法制化管理。積極開展“依法治區”等普法宣傳,提高衛生法律法規的普及率,嚴厲打擊非法行醫,截止目前,打擊非法行醫立案3起,有效凈化了我區醫療服務市場。
3、開展醫療機構綜合執法監督檢查,確保醫療安全。上半年,我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全區醫療機構依法執業方面、傳染病防治方面、母嬰保健等方面進行了一次全面的綜合執法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并責令、督查、幫助整改到位,為我區醫療安全提供了有效保障。
4、加強衛生監督協管工作。 上半年,在各中心聘用衛生監督執法協管員18名,每季開展一次衛生監督協管督查,不定期召開衛生監督協管員會議,加強衛生監督協管員培訓,并為衛生監督協管員配備了檢查服,衛生監督協管工作步入常態化,確保了全區衛生監督協管工作的全覆蓋。
1.落實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緩解“看病貴”問題。將《安徽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用藥目錄》內的藥品全面納入區基本醫療保障目錄,不設自付比例;針對一些價格低、療效好的基本藥物實行直接掛網采購和零差率銷售;推行藥品統一招標、跟標采購,全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村衛生室已全部采購、使用全省統一招標的藥品,20__年上半年藥品招投標、跟標 22.9萬元,占醫療使用藥品100%,緩解群眾看病貴問題。組織醫藥費用控制情況檢查,及時對每人次門診收費,對每季度開展抽查醫療費用執行情況、大處方、大金額、用藥量大的前10種藥品和前5位醫生,將檢查結果與績效考核獎金掛鉤,并予以公示等,確保群眾的利益得到落實。
2、 公平合理醫療資源配置,解決“看病難”問題。想方設法籌集、爭取資金,加快區醫院新大樓裝修工程,按三級醫院要求進行配置,新醫院將開通預約診療服務,患者可撥打預約電話進行預約,由醫院導診臺負責具體辦理預約掛號手續、登記聯絡、領取預約就診號、提供咨詢等服務;區醫院新大樓即將投入使用,將設立收費處及西藥房自動排隊叫號系統。設立病人自動服務系統:新建HIS系統化驗結果自助查詢系統即將投入使用。區醫院已實行《門診病歷》通用。開展推行醫學檢驗、檢查互認工作,推行節假日門診。將區醫院努力打造成__市特色眼科醫院,緩解“看病難”問題。
3、 醫療糾紛預防體系進一步完善。 切實提高醫務人員對醫療糾紛防范與應對能力,提升安全責任意識和防范意識。完善醫患糾紛預防與處置預案,__區醫患糾紛專業調解委員會,建立預防和處置醫患糾紛的“五位一體”機制,推行醫療責任
保險,多方位創造和諧醫患關系。1.中醫藥先進單位創建工作全面完成。全國基層社區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創建任務的各項工作業已全部到位,目前等待上級驗收。
2、 無償獻血工作持續推進。今年我局一如既往高度重視無償獻血工作,多措并舉,廣泛動員,力爭順利完成今年目標任務數。據統計,截止5月31日,全區參加無償獻血人數累計達84人,完成比例為6.23%。
3.行業形象展現新面貌。認真開展創先爭優活動,努力建設一支“服務好、質量好、醫德好,群眾滿意”的衛生隊伍。全面推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切實加強衛生行業作風、效能建設,強化職工教育和隊伍管理,從制度建設著手,加強行業自律。認真辦理兩案工作。加強衛生信息化管理,及時答復辦理市民有關衛生的咨詢、投訴。認真抓好安全生產教育,落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堅持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例會,開展安全生產檢查,杜絕安全事故。截止目前,全區醫療衛生系統未發生一起安全責任事故。
4.衛生系統人口和計劃生育綜合治理扎實開展。 認真開展打擊“兩非“行動,加強了對各級保健機構的管理與監督。健全了出生實名登記、報告制度。對轄區內開展計劃生育手術及設有B超的醫療保健機構進行了計劃生育綜合治理專項檢查。
1、關于局醫政科建設問題:
區境目前有102家醫療機構,現只有1名干部且非專業人員在對各醫療機構監管(實際只是組織培訓和辦理各類相關證照),存在很多安全隱患。行政許可是一項很嚴肅的政府工作職能,目前,因醫政科人手緊張且無專業人員,執業醫師證和護士證辦理,委托區醫院全權負責材料受理和審核工作,衛生局只負責蓋章。這種做法著實欠妥,而且不符合衛生行政許可有關規定。此問題也多次反映,至今未果。
2。關于衛生專業人才問題:
各衛生服務中心缺少執業醫師,醫護比嚴重失調。區醫院缺乏副高專業人才。人才問題也嚴重制約了我區衛生事業的進一步發展,成為我區醫療衛生發展的瓶頸,現行的用人機制很難覓得衛生專業人才,急需改革。
3. 關于無償獻血工作進展緩慢問題:
截止目前,全區無償獻血只完成全年任務的6.23%,工作進展極其緩慢。究其原因:無償獻血工作沒有得到各單位主要領導的高度重視;各街道辦宣傳動員招募公民參與無償獻血力度不足、缺乏得力措施;動員招募的公民身體素質很多不符合獻血要求,成功獻血比例小;區衛生局只能督促,缺少應有的抓手。對此,區政府若不引起足夠的重視,全年的獻血任務又將無法完成,直接影響政府目標考核。
1、加強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認真做好衛生監督、疾病預防、婦幼保健、群眾健康宣傳教育,遏制重、特大傳染病暴發流行和醫療安全事故;
2、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提高醫療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加強衛生監督執法,做好飲用水、醫療、公共衛生等方面的安全保障工作;
3、認真做好基層衛生綜合改革聯系點工作。積極提升區醫院“龍頭”地位,努力構建無院級化管理模式;
4、夯實村衛生室、衛生服務站“網底”基礎,進一步健全社區衛生服務體系;
5、積極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和衛生創建工作,提高全區城鄉整體衛生水平;
6、健全機制,改進作風,進一步提升我區醫療、公共衛生服務能力,做好國家基本公共衛生聯系區工作;
篇7
策劃人小語
婚姻就像一道鎖,委頓落地的那個瞬間,伴隨的是恍若隔世的劇變。
對于大多數女性而言,能與丈夫白頭偕老是一輩子的愿望。但現實卻往往不遂人愿,分歧、冷漠、爭執、背叛,婚姻最終破裂在曾經生死與共的誓言中。并不是每一個女人都能坦然面對夢想破滅的現實,驟然失去的依靠、難以割舍的親情、不得不改變的生活以及內心深處無法愈合的傷口……失婚女人所要面對的,是一個支離破碎的世界。
而離婚后的第一年,是最難熬、最關鍵的一年。如何化解孤獨以及腦海里無法停止的回憶?如何在自己心傷未愈時,面對更加敏感弱小的孩子?家庭收入銳減,隨之而來的經濟壓力又該如何化解?這是一個關于重生的話題,一個關于堅強和勇敢的話題。只有走出離婚后的第一年,受傷的女性,才能擁有美好未來。
故事一
離婚后我變得不像自己
沒有生氣,燈光下寂寥的影子像一個大大的驚嘆號,時刻提醒著她:已經是一個離過婚的女人了!
她嘆口氣走進廚房,耳朵卻聆聽著門外的腳步聲。當有腳步聲在門口驟然停下時,她疾步沖到門口,瞬間又明白這絕不可能是劉凱的腳步,因為他已經搬走,他們已不再是夫妻!
一個月過去了,可她還是無法接受離婚這個現實。6年感情隨著劉凱一句話從云端跌到谷底,為什么劉凱覺得跟自己在一起很累呢?自己為他做了那么多妥協,他為什么看不到?為什么自己會變成一個離過婚的女人?
張敏頹喪地坐在沙發上,眼淚像斷線的珠子,簌簌而下。一個人的生活太無趣、太艱難了。已經習慣了和另一個人一起生活,忽然回歸到單身狀態,仿佛失去了一條腿,連走路都不會了。不知是習慣性地眷戀還是內心真的不舍,這一刻,張敏只希望能像往常一樣,依靠在劉凱的肩膀上。
張敏拿起手機,想聽聽他的聲音,卻又放不下尊嚴。思忖一會兒,她給劉凱發了條短信:“你什么時候把落在這兒的衣服拿走?”一刻鐘過去了、半小時過去了,卻沒有音訊。張敏的心焦灼起來,難道他換號了?換號了都不告訴我一聲?莫非是有新歡了?一想到這兒,她如坐針氈。
打開電視,嘈雜的聲音更令人心煩。她氣得把遙控器按來按去。坐立不安中,終于等到了劉凱的回信:“好的,我下周有時間就去拿,去之前跟你聯系?!?/p>
張敏的心頓時沉靜下來,還有一絲喜悅掠過。下個星期就能再見到他了!他會怎么樣對自己?他看到自己憔悴了會心疼嗎?張敏無法確認劉凱的想法,她拿起手機又仔細地看了一遍短信。短信不帶任何的感彩,沒有一句想念的話,也沒有一句關心。男人真的太絕情了!不指望他能像以前那樣對自己噓寒問暖,但起碼說一句體貼的話啊,那樣自己也會好受許多。張敏心里的憤怒如潮水般漲落,氣劉凱,也氣自己。自己曾經是那么開朗自尊的女人,為什么,現在卻不受控制地做這些令自己不齒的事情?
也許他見到自己后,就會不一樣,會像往常那般體貼。張敏開始帶著一份期望等待,日子仿佛也不那么難熬了。
可再見面時,劉凱卻特別客氣,進門后站著說了幾句寒暄的話,拿了衣服就走了。她站在窗邊看著他的背影漸漸消失,劉凱并沒有回過一次頭。
張敏的身子順著墻壁慢慢地蹲下去,極度的失望和無名的恐懼將她籠罩,她再一次泣不成聲。
她開始整夜失眠。一定要再想辦法,跟他再見面。下次自己掌握主動,向他示弱,然后爭取讓他留下來吃飯,做他最愛吃的紅燒肉!也許這樣就能重修舊好。但下一次,自己還有什么理由再找他呢?
感冒?發燒?住院?她開始在心里設想種種情景,仿佛只有這樣才能讓自己覺得安全,忘了現實的各種煩惱……
專家分析
夫的關注和愛護。即使剛經歷了令自己失望的會面,她馬上又積極地策劃著下次見面的方案,在內心模擬著各種不同的見面場景。事實上,這種不健康的思維模式和行為方式,只會給張敏帶來更大的痛苦和煩惱,把自己引向更深的憤怒、無望和恐懼當中。
導致婚姻破裂的根本原因,是夫妻間長期心理的不協調、背離或對立所致,是心理沖突激化的結果。離婚初期對當事人的心理沖擊是非常強烈的:常處于負性情緒狀態下,孤獨感增強、恐懼、無助無力感……這時,她們最需要的是社會支持系統,如家人、朋友的陪伴和聚會。同時,當事人在經歷了一段時間的痛苦沉寂后,要學會梳理自己的情緒,尋找婚姻失敗的原因,接受離婚的事實,直面人生的跌宕起伏。
可是,如何才能讓自己平靜地走過人生中這一特殊的困頓時期呢?
1.保持自尊,不給自己扣帽子。離婚并不是一件見不得人的事,不要因自己離過婚而感到自卑。對于沒有質量的婚姻而言,離婚是一件幸事,你能從這樣的婚姻中走出來是值得慶幸的。
2.理清思路,找出問題癥結。導致離婚的因素有很多,但總有一個是最關鍵的,找到這個關鍵點,客觀理性地去分析,而不是一味地指責對方或埋怨自己。
3.轉移注意力,改變原有的生活習慣。活在當下,接受離婚的現實,改變原來以二人世界為主的生活模式。這一年中可以安排自己多親近大自然,拓寬視野,拓展興趣愛好,多進行旅游、聚會、體育鍛煉等集體活動。在這個過程中,結識新朋友,以此消除離婚帶來的孤獨感,緩解心理壓力。
4.學會通過語言或肢體,表達自己的情感。情感封閉是失婚女人的突出表現。若想擺脫這種狀態,要學會表達自己的情感。可以先嘗試著向別人表達自己的感受,然后,再嘗試著告訴他人你的希望和需求,如果被感動則可以擁抱對方(包括同性)。當你感受到被接納和滿足時,你會覺得,原來表達感情是一件非常令人愉悅的事。
故事二
離婚后,兒子讓她手足無措
房子、兒子歸劉璃,存款歸張書;股票全部折現,兩人平分……當劉璃把離婚協議書放在丈夫張書的面前時,張書掃了一眼,就爽快地拿起筆簽了字。
劉璃和張書是和平分手。沒有外遇,沒有家庭暴力,只不過是長時間的相處后,兩人覺得和對方不是生活在一個世界里。于是日子開始平淡、疏離,之后便是死寂、離婚。
當張書的東西全部從家里搬離后,劉璃的心不由得空落落的。100平方米的房子太安靜了,就連灑進來的陽光,也帶著陣陣涼意。
還好,自己還有兒子樂樂。想到兒子,劉璃的眉頭微微皺了起來。她和張書都很愛孩子,盡管早已厭倦對方,卻從沒在孩子面前表露過。這次離婚,兩人都決定先不告訴孩子,把他支到奶奶家去。而現在,眼看兒子就要回來了,劉璃心里一陣煩惱。
父母離婚的事,樂樂還是知道了。那天,樂樂默默地吃飯,眼角還有淚痕。他追問媽媽,為什么要和爸爸離婚?劉璃不知所措,大人的事孩子怎么能理解?況且他一直覺得父母的感情很好,要是告訴他,是因為爸爸媽媽不相愛了,豈不更傷孩子的心?思考了許久,劉璃才艱難地說:“也許是爸爸覺得在家里不快樂,所以就和媽媽分開了?!睒窐愤€想問些什么,劉璃趕緊制止他,說:“好了,別問了,大人的事,小孩子不懂的?!?/p>
晚上,樂樂躲在被窩里想媽媽的話。自己因為調皮,和小朋友打架,老師把爸爸叫到學校訓了一頓,為這事,爸爸媽媽還吵了一架;因為不小心,他把爸爸從北京帶回來的飛機模型給弄壞了;他總是纏著媽媽,讓爸爸一個人在客廳看電視……想著想著,樂樂哭了。他想,都是因為自己不好,爸爸才會不開心,所以不想要樂樂,甚至連媽媽都不要了。
離婚后這一年,劉璃的脾氣也變得飄忽不定。有時想想自己單身了,可以重新開始生活,她就感到有些開心和輕松,對兒子也笑逐顏開;但有時想到自己是“二手女人”,還帶著孩子,今后日子可能會比較艱難,她又會長吁短嘆,不管兒子怎么逗她都悶悶的。劉璃的情緒感染了樂樂,他總是小心翼翼地觀察劉璃的反應,原本開朗的孩子,竟開始唯唯諾諾了。加上樂樂一直認為是因為自己不乖,才導致爸爸媽媽離婚的,他更加沉默寡言了。
張書每個月會抽出一天時間來陪樂樂,樂樂喜歡和爸爸在一起。7歲生日前夕,樂樂滿臉期待地問劉璃,爸爸會不會陪他過生日。劉璃不忍讓兒子掃興,信誓旦旦地說爸爸一定會來。誰想到,張書那幾天正好出差,等劉璃打電話過去時已經遲了。那天,生日蛋糕上的蠟燭已經熄滅了,樂樂還是沒有等到爸爸。他的心,也隨同融化的蠟燭,一滴滴流著淚??匆妰鹤邮菪〉募绨?,劉璃心酸極了。她對樂樂說:“乖,別難過了,下個周末,我讓爸爸陪你去公園?!睒窐愤@才露出一些笑意。
劉璃對兒子許下的承諾還是沒有兌現,周末張書要加班。劉璃氣急敗壞,說張書不盡父親的義務;張書也反駁,說劉璃不該沒征得他同意就隨便答應孩子。那個周末,就在樂樂的沉默和劉璃的憤怒中度過。
后來,不管劉璃怎么哄樂樂,樂樂都悶悶不樂。心煩的劉璃只好說:“好了,別生氣了,下周讓爸爸帶你去看小動物。”誰知,樂樂大聲說:“媽媽,你別騙我了,我再也不會相信你和爸爸了?!闭f完,他哭著跑進臥室。隨著“砰”的一聲門響,劉璃的心也被撕成了碎片。她不知道,一向活潑懂事的孩子怎么讓自己這么手足無措……
專家分析
劉璃在離婚后,面對孩子手足無措,是因為她沒有設身處地地站在孩子的立場去感受他的內心,沒有意識到,樂樂在這個婚姻變故中受到了極大的傷害。尤其是當樂樂想澄清爸爸離開的原因時,媽媽卻阻止了他,讓他被迫接受父母離婚的現實。懂事的樂樂一個人苦苦思索,過去生活中的負性事件一件件回閃在腦海,自責與自卑感油然而生;同時,夫妻倆離婚時忽略了孩子的養育問題,關于樂樂的生活安排沒有做細致的考慮,導致親子關系出現了危機。
首先,從劉璃兩次未經張書同意就對孩子許下承諾,我們可以感受到劉璃的強勢和她對他人感受的忽略。這種強勢和忽略進一步傷害到孩子對于家庭的安全感。因此,劉璃要更多地去感受孩子的內心,這樣才會更好地理解樂樂,讓樂樂感到“愛并沒有因為爸爸媽媽的離婚而減少”,使樂樂重新建立自尊、自信,幫助他找回童年的天真和活潑。
其次,讓孩子直接面對父親,很多信息由他們自己來溝通,而不是把自己放在中間,引起更多的憤怒和失落。如果父親確實因工作忙碌而無法陪孩子,自己應該以積極輕松的心態去陪伴孩子,而不是指責對方。在處理孩子的問題上,離婚的雙方要消除過去的積怨,保持尊重、平等和體諒,這才是真正愛孩子的態度。如果可能,鼓勵孩子與爺爺奶奶接觸,這對保持父親在孩子心目中的位置很有益。
再次,因為孩子生活在自己身邊,因此要盡快調整心態,使自己的情緒平穩下來,以坦誠平和的態度告訴孩子父母離婚的原因,避免將孩子卷入離婚事件而引起他的自責自卑,盡可能降低創傷。應該向他保證:“我們會解決這個問題的”。要一再重申自己會在他身邊,這是讓孩子適應一切事情的基礎。同時,在與孩子溝通的時候,措辭非常重要。比如,說“爸爸和媽媽在婚姻這個問題上有不同的看法”比說“你爸爸不愛我們了,他愛其他女人”要更概括,又不失真實。要盡量運用委婉的話語將事實說出來,而不是用激烈的言辭把孩子的父親貶低得一文不值。
其實,把孩子當知心朋友來交流,這本身就是讓自己釋放壓力的一種方式。同時,也要騰出時間認真傾聽孩子的心聲,當孩子需要幫助時,積極地伸出你的援手,這種獨立性的訓練對單親孩子的成長是非常有益的,這需要媽媽付出更多的心力。
最后,劉璃要提高自己的認識,盡快從負性思維中解脫出來。不給自己貼上“二手女人”的標簽,增強自信,直面生活,不放棄追求幸福的機會。這會給樂樂提供一個積極的榜樣:自尊、自信。要意識到:母親對生活的態度就是孩子成年后對生活的態度。
故事三離婚后,我的經濟捉襟見肘 絹 子
星期六下午,把女兒從外語班接回家后,我累得沒有一點兒力氣。在沙發上躺了一會兒,醒來,已經是華燈初上。我發現女兒不知什么時候也睡著了,趴在我身邊的桌子上,手里還拿著英語書。樓道里飄著炒菜的香味,我呆呆地看著女兒,心口不由自主地疼了一下。
和前夫離婚已經4個月了,這4個月,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熬過來的,想哭都已經沒有了淚水。我已經33歲了,在這個被人稱作垃圾股的年齡,除了女兒,我不知道自己的希望在哪兒。我天天加班,希望勞累的工作能讓自己暫時忘記心靈的傷痛。
都說一分錢能憋死英雄漢,和離婚帶給我的傷害相比,經濟帶給我的窘迫更讓我始料未及。我是一個對金錢沒有任何概念的人,離婚前,我和丈夫的錢都是放在一塊兒,有了錢就花,沒了就節省一點兒花,日子就這么過著。我對理財沒有任何概念,總覺得那是有錢人的事。因此,結婚這么多年來,除了還房貸,我們基本沒有什么積蓄。
我現在住的這套房子是和前夫一起供的,去年才還完房貸。離婚后,前夫因為覺得對不起我們母子倆,便把房子給了我,我把家里不多的積蓄都給了他。離婚后,雖然法院判決前夫每個月付給女兒撫養費,可在外面租房住的他根本無力支付。我也不好把他逼到絕路,只能自己獨自承擔。
我現在每個月的工資也就2000元左右,可家里的開銷每月就需要1200元,剩下的800元能干什么?我又在外面找了份兼職,每個月能有2000元進賬。但這筆錢還要給女兒報各種補習班,這么一來,每個月的收入基本都花完了,我成了名副其實的“月光族”。
因為沒有投資經驗,上個月聽姐妹們說買股票的機會來了,我就勇敢地投入了一萬元私房錢,可是很快就被套牢了;買了5000塊錢的基金也很快跌破了1元面值。投資連連失利,我的壓力更大了。
雖說金錢不是萬能的,可是沒錢的日子實在窘迫。我不敢買衣服,不敢買好點兒的化妝品,遇到同事聚會我是能躲就躲,就連女兒想吃一頓肯德基我都要權衡再三。有好幾次,女兒一直在我面前說同學的父母都帶她們去吃必勝客,我知道她是在暗示我,可是我更知道,那一塊大餅就要近100塊錢,夠我買好幾頓的菜。不是我對女兒狠心,不是我太會精打細算,而是離婚的女人太艱難了,女兒也許不理解,我是恨不得一分錢掰成兩半花啊!
女兒已經讀初二了,等她讀高中的時候,花銷會更大,如果還是這么下去,我怎么供她讀書?而家里的老人也一天天蒼老,萬一生個病什么的,我還拿什么供養女兒?
看著鏡子中曾經美麗、如今卻蒼白的臉,我感覺金錢就像一座大山,壓得自己喘不過氣來……
專家分析
離婚初期,生活的穩定性及安全性比以前差了,但意外、疾病等風險并不因為婚姻的不幸繞道而行。萬一家庭再發生不測的話,像絹子這樣的離婚女性其經濟、精神會受到更大的打擊。
因此,首先應為自己――家庭中的經濟支柱建立完善的保險保障體系,讓家庭、子女的生活處于安全的防護網下。以綜合意外險及定期壽險的組合作為投保的對象,這部分保費大部分為消費型的,但保障很高,對轉嫁家庭經濟風險會起到很大的作用。即使家庭經濟再困難,這部分保費也確實應該支出。
其次要規劃財務,確定理財目標。離婚初期,財產結構、收支狀況都發生了不同程度的變化。需要我們對財產進行重新盤點,對家庭中有多少收入、需要支出多少錢,進行切合實際的安排,重新制定短、中、長期的理財目標。以下兩點是尤其要注意的:
第一,應維持家庭的收支平衡,避免入不敷出。對于需要重建家庭財政系統的女性而言,一張信用卡是十分必要的。首先,它可以幫助你建立起良好的信用記錄,其次,在緊急情況下使用便利,還可以避免過多攜帶現金給單身女性帶來的人身危險。信用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家庭里的經濟危機,但需要注意應嚴格按照家庭的支出安排進行劃卡消費,并在每月的還款日前及時還款。
第二,是做好子女教育規劃。子女教育費用是一項最沒有時間彈性和費用彈性的支出,單親母親要及早確定孩子的教育目標,然后根據這個目標估算支出,選擇合適的理財產品及時進行投資。所制定的理財目標,一定要切合實際,結合自己目前的財力,避免期望過高。譬如絹子給女兒報補習班每月要花2000元,占月收入的一半,就不是很合理,需要結合經濟能力和女兒的學習情況進行調整。
理財小貼士
如何創建家庭第二財富源
在確定理財目標之后,要盡可能讓現有資產為家庭創造財富,產生第二財富源,讓自己盡早從經濟壓力中解放出來,享受生活。
盤點資產――盤活家庭的沉淀資產;
1.低息資產:如活期、定期存款、國債、分紅保險等
因為這些資產所產生的收益比較低,有些甚至是負利率,不利于家庭整體資產的穩定增值,這些品種的占比不應超過家庭財產的50%~80%。
2.閑置房產:年收益率不足4%的出租房產
如價值30萬的房產,一年的租金應超過12000元,即1000元/月,否則就屬于沉淀資產,應設法提高租金或考慮出售房產。
3.其他不產生效益的財產:如一些升值潛力較小的收藏品等
及時盤點家庭的收藏品,將某些升值潛力不大的收藏品推向交易市場,在市場上獲得必要的經濟效益。當然,如果您有一定的眼光及愛好,可以再從市場上尋覓新的藏品,有計劃地使收藏品保值、升值。
規劃投資――選擇適合的理財品種
離婚后的女性收入單一,家庭責任很大,客觀風險承受能力相對較低。故事里的絹子,在經濟不寬裕的情況下投資高風險的股票,導致經濟狀況雪上加霜,就是因為她沒有選擇合適的理財品種。因此,要把收入的錢根據不同用處進行分配,然后選擇相應的理財品種:
1.應急的錢:半年到一年的生活費。這些錢可以用于投資貨幣基金,變現快,收益比活期儲蓄好。
2.保命的錢:三到五年的生活費。這些錢可以以定期存放,也可以投資風險性小的債券或債券型基金。
3.閑錢:是五到十年不用的錢。這些錢可以用來投資高收益的股票或股票混合型基金,即使投資失敗,也不影響家庭的基本生活。
自助小貼士
8個小方法讓你重返單身更快樂
1.運動:運動會使我們的大腦釋放出一種叫內啡肽的化學物質,這種物質令身體產生健康感,從而減輕抑郁、焦慮等負面情緒。健康的身體不僅是新生活的良好基礎,也可以給失婚女性很大的自信。
2.進修:繁重的家庭瑣事可能會打消進修的愿望,但如果有機會,要盡可能去嘗試。專注于一件與未來有關的事情對身心非常有幫助,同時,進修也使你有機會獲得更高的收入。
3.學習一些家居生活小竅門:節省的竅門、維修的竅門、清潔的竅門……這些小竅門將幫助你更好地面對生活,并且發現生活中的樂趣。如果和孩子共同進行家居用品的DIY,對于培養孩子的創新、動手意識和增進親子感情都有好處。
4.應急準備:在親人或朋友那里留一把備用鑰匙,準備好家庭日常藥箱,把緊急時需要聯系的電話貼在醒目的地方。沒有后顧之憂,心情會更加快樂。
5.必要時請一位鐘點工:每個月花100塊錢讓鐘點工來做清潔工作,你將有更多時間用在有創造性的家務以及陪伴孩子上,而不是在繁重的清潔家務中變得日益疲憊。
6.到飯店犒勞自己:并非要花費太多金錢,這只是個形式。不用自己下廚,環境也有別于家里。這是一種心理轉變的形式,別人不善待你,你完全可以善待自己。
7.在安靜、放松的時候寫日記:只需10分鐘,無需占用太多時間,但你可以對自己的進步、你克服困難的那些時刻一目了然。自信和成就感是戰勝困難的法門。
8.走到人群中去:交新朋友是個很好的方法,這樣你就不會老是被熟人提醒過去你們夫妻間發生的事情。你可以重新定義自己為“一個擁有燦爛前途的單身女性”。并且相信,只要你準備好了,就可以迎接下一段感情。
扶助小貼士
如何幫助離婚后的她
在離婚后的第一年里,失婚女性最需要的是來自親人或朋友的社會支持。我們應該怎么去幫助和陪伴她們呢?
傾聽:除非你覺得她在犯一個非常嚴重的錯誤,會危及到她的安全、財產或是法律地位,否則你只要保持安靜,傾聽就夠了。要做好準備,隨時接聽她的電話;要有耐心,因為你聽到的可能是反反復復的悔恨、恐懼,直到她克服了它們為止。
主動保持友好的姿態:如果你們的孩子一直以來一起玩得很好,那么就安排時間讓他們一起玩,從而讓失婚的母親感到一些安慰。也可以送她一些讓人精神煥發的禮物,如茶葉、精油、沐浴露,或是請她吃一頓自己做的飯菜,來表達心意。
陪伴她:特別是家里只有她一個成年人時,她會感到孤獨。失婚第一年的節假日和生日會特別難熬,親友的陪伴可以讓她在一定程度上轉移注意力,擺脫孤獨感。如果擔心她一個人呆坐在家,可以請她去看場電影,或者請她到你家里一起聊聊天。
陪她到每一個她不愿去又不得不去的地方:如法庭、診所等公共場合。
幫她緩解經濟負擔:送她一些你孩子穿不了的衣物,有空時幫她照看一下孩子以節省開支,不時帶給她一些她沒有時間做的比較復雜的家常菜,還可以送些會讓她振作起來的書或者雜志。這些小東西加起來,表現的是你作為親友的關心,又不會傷害她的自尊。
向她保證這一切已成為過去:反復告訴她,她的婚姻只是生活的一面而已,無論發生了什么事,生活仍將繼續。鼓勵她注意自己各個方面的需要,如運動、飲食、醫療保健等。
如果她的狀況惡化,你要及時介入:如果她提到自殺或放棄等想法,你要打電話給專業人員咨詢,聽取他們的建議。并且讓別的朋友也去探望和陪伴她。
本刊觀點
唯有站起來,才能看得到遠方,才能放下過往;唯有站起來,才能牽著孩子的手,用微笑告訴他“沒事”;唯有站起來,才能邁步向前走。在離婚第一年這段最艱難的時期里,一個羸弱女人內心深處所埋藏的力量,是可以戰勝一切困難的法寶。女人是水做的,但水可以載舟;女人是柔弱的,但柔能克剛;女人是天生惹人憐愛的,但最愛自己的,永遠都應該是自己。
很少有人能在離婚中不受到任何傷害,要從中擺脫,繼續前進,需要一定的勇氣。但你要相信,結局一定會是美好的。當你選擇以輕松愉快的心態來面對生活時,就有了戰勝困難的力量。單憑這一點,就可以支持你在未來的日子里昂首前進。當我們無法改變現狀時,我們可以努力地嘗試改變自己。
一段婚姻的結束,究其根本,只是與過去說“再見”。但我們永遠不應忘記,這一聲“再見”,同樣意味著對未來說一聲:“你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