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官爭功范文

時間:2023-03-22 18: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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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官爭功

篇1

五官爭功

一天夜晚,小明的雙手、耳朵、眼睛、鼻子、小嘴巴在爭吵,不信的話你聽,手先說:“我能給你們撓癢癢,要不,你們怎么受的了。” 耳朵不服氣說:“要不是我聽聲音,大腦總司令可能讓你們工作呢?所以,我的功勞最大。”眼睛說:“我的功勞最大,因為我可以看到許多東西,不然的話,你們就成瞎子了。”鼻子很不服氣說:“要不是我聞味道,小嘴吧就不知道吃什么 ,呼吸也很困難。”小嘴巴說:“要不是我吃東西,你們就沒力氣干活,我的功勞最大。” 五官都認為自己的功勞最大,就找到大腦總司令,請它來做主,大腦總司令說:“你們能把別人的長處都集在自己的身上,誰的功勞就最大。”可手只能撓癢癢、耳朵只能聽、眼睛只能看、鼻子只能聞、嘴巴只能吃,大家你看我,我看你,一句話都不爭了。大腦司令說:“團結一致才能做好事情,要和睦相處,知道了嗎?

從這以后,五官和睦相處地生活著。

篇2

耳朵:唉,腦袋你這樣說不可不認同啊!

腦袋:呦,耳朵瞧我這耳朵長得真有八戒的血統。來,耳朵靠過來(對著耳朵吹口氣)

耳朵:你這是干嘛呢?

腦袋:我吹吹我這耳朵還有耳屎沒。

耳朵:唉,這你不用管了,咱說正事啊。剛才你說你的成就跟我耳朵沒關系我不認同,要說這最關鍵的還是靠我耳朵(用手拎自己耳朵)。你回憶下,老師講那么動聽的課全是我耳朵聽的啊!下課鈴響你跑的比兔子還快也是我聽見的啊!食堂大叔說要多打給一勺菜,也是我聽到的啊!

腦袋:停停停,還說食堂那事呢,上次我打完菜沒付錢就要走,被食堂大叔喊住了,也是你聽到的吧!你這功勞可不小啊,害我失去了偷菜儉學的機會。

耳朵:我那次是失誤了,那大叔一直喊錢錢錢,我以為是找給你錢呢。

(嘴上前來)

嘴:是啊,就那次弄的我什么也沒敢說,要說取得的成就關鍵還是我。

腦袋:呀!嘴啊,來來來,也讓我吹下我的嘴嘴(眾人上前阻攔)

嘴:你說哪次積極回答老師問題不是我吧!哪次吃好東西不是我這張大嘴一張吃八方啊!哪次把你班女生騙的迷糊不靠我瞎吹的啊!

腦袋:嗯?什么

嘴:不是瞎吹…是瞎說。

腦袋:瞎說也不對啊,那叫真是的欺騙。你說你嘴功勞大,那天一美女走在路上走著,我很紳士的過去一伸腿,那女的啪就摔倒了,然后我過去扶人家并說:不用怕,我不是什么好人。人家女生站起來也深情的回了一句話:流氓!你說說這是你的錯吧,這功勞你一點也沒有!

眼睛:唉,對這話我認同(腦袋點頭微笑),腦袋上次那美女可是我眼睛看到的吧(腦袋點頭微笑),你這成就還是我功勞最大吧!

腦袋:嗯?那你有什么能耐你可得給大伙吹吹。

眼睛:(抒情的說)那是在一個遙遠的前天晚上,月黑風高,伸手不見五指。

腦袋:(大叫)那還要你眼睛干嘛?!我這眼睛啊武俠小說看多了。

眼睛:哦,對不起啊,說錯了,在白天陽光明媚,星光燦爛…不是,嗯…

腦袋:別想了,直接說正事吧!

眼睛:哦,咱老師寫下那么多精辟優美的文章可是我小眼睛(聲音拉長,加上動作)看的啊,什么‘獨攬眾山小’‘傲視群雄’可都是我眼睛能做到的啊!

腦袋:‘坐井觀天也是你看得吧!

眼睛:那你班那個大臉美女也是我看得啊! 腦袋:行了,小眼睛唉,你那38的視野能容的下人家那42的大臉嗎?

鼻子:你們都談論這么長時間應該明白了功勞最大的還是我鼻子吧!?

腦袋:你干啥啊,大鼻屎~的家,大鼻子?

鼻子:當你們爭的不可開交的時候,卻忘記了我這個最靈敏、最勻稱、最適中、最性感、總是勇敢的挺在最前的我--鼻子了吧!

腦袋:哦,久仰久仰,你就是我的那個以鼻屎聞名,因鼻涕著稱的鼻子啊,那就說說你的功勞吧。

鼻子:你之所以能體會到老師們的偉大與辛苦,并不是眼睛看得,耳朵聽得,嘴巴說得。而是靠我鼻子(動作)聞出來的。

大家一起說:怎么講?

鼻子:咱們在座的領導哪個不是在濃重的粉筆末下熏染過來的,咱們的任課老師們哪個不是正在與粉筆朝夕相處啊,我鼻子聞到了老師們身上那獨有的濃厚的粉筆的純香。正是我聞到了老師們身上那特有的純香,才讓你腦袋體會深刻,發奮苦讀的,讓大伙說這功勞也是我(蹺起拇指指向自己的鼻子)鼻子最大啊!

腦袋:對,這個你做得很好。不過也就是你鼻子做得最過分。還是在食堂,大叔做了一些好菜,大家十幾人在一塊津津有味的吃著菜呢,就是你鼻子瀟灑的揮灑下你那惡心的鼻涕。大家那次把我那頓揍啊,我終于明白什么叫做見到衛星了。

鼻子:(傻笑)那次不是聞到好味道,感情失控,就落下了激動的淚水了。

眼睛:什么?!你鼻子能流淚嗎(責問的語氣)

鼻子:哦,對不起,是喜之郎果凍。

眼睛:別在這惡心人了你。要論功勞還是我小眼睛(動作)最大。別看我眼睛小,可會眼觀六路啊!

腦袋:還六路呢,你一路的溫泉小區也夠嗆你看得到。

耳朵:我還能耳聽八方呢。

鼻子:(捂這鼻子),那剛才腦袋放一屁,你聽到了嗎?

耳朵:~剛才同學們掌聲熱烈蓋過去了,呵呵呵。

嘴:什么啊,他那是臭屁不響,響屁不臭。

腦袋:這不怪我啊,都怪我這嘴亂吃東西了。

嘴:對不起啊,早晨包子餡的蘿卜吃多了。

腦袋:什么,還有包子餡的蘿卜啊,我這嘴啊總是亂說話。

眼睛:對對對,什么病從口入啊,禍從口出啊,都是你這嘴的錯。

腦袋:好了你眼睛,先別說人家嘴啦,那天撞樹上,你干嘛去了,你得解釋解釋。

眼睛:哦,那不是旁邊有一美女亭亭玉立,面對這你腦袋,攏這她那三根頭發,向我眨了下眼睛,當時我就…就閉上了。

腦袋:什么?正走著路呢,你閉上干嘛啊!

眼睛:害眼,我不閉上嗎,再說不是還有耳朵聽著的嗎?

腦袋:對,我這耳朵當時干什么去了我得問問他去,耳朵~耳朵~耳朵(耳朵正朝天上哼哼,裝作沒聽見)。錢,誰錢掉了(還是不理睬腦袋)

耳朵:(小聲朝觀眾)這都老套了騙不到我了,嘿嘿。

腦袋:這幾天的英語單詞不用交了。

耳朵:一共幾天啊。

腦袋:嘿,又聽見了,說說吧,我撞樹上你干什么去了吧!?

耳朵:當時我只聽見嘴對那女的說:小妞,小妞,你真漂亮(假聲)。那女的就說:(鼾聲)干嘛,你要追我?…流氓,耍流氓。這都是嘴闖出來的禍。

腦袋:哦,那嘴你說說怎么回事吧!

嘴:我還是受害者呢,撞那么厲害,我還啃到樹皮了呢,當時你腦袋瞎想什么,我嘴說的你聽了嗎?!

腦袋:(沉思)唉,我想什么了,哦,對我只想趕快去吃飯了,走的快沒閃開。怎么會想到飯了呢(沉思),唉,是鼻子。鼻子你過來說說吧!

鼻子:這有我什么事了,我盡我的職責,我只是聞到飯菜的香味了。

腦袋:你說你怎么能聞到香味了呢?

鼻子:我為什么聞到香味呢,因為食堂大叔做得飯菜好。大叔做得沒什么那么好呢?因為大叔生長在貧窮時期人比較好。沒什么會生長在貧窮時期呢?因為之前發生了,把國家打窮了。為什么會抗日呢?因為先前的清政府閉關鎖國,走向了衰落。為什么會閉關鎖國呢?因為明朝時期太強大了,到清朝統治者就驕傲了。明朝沒什么會強大呢?因為有元朝…

腦袋:(打斷話)停…stop吁,再說就回到秦朝了,你這是什么邏輯啊。你們四個說說是誰的錯吧!

四人一起說:是你~腦袋。

眼睛:你神經短路。

耳朵:你神經受損。

鼻子:你神經麻痹。

嘴:你神經…你神經病!

篇3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廳機關的政風建設,建立健全行政權力監督機制,密切與人民群眾的聯系,在全社會樹立"獻身、負責、求實"的水利精神,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政風建設的若干意見》,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廳機關政務公開的內容,除國家有關保密規定不能公開的內容除外,分對外公開和對內公開兩部分。廳機關各處室應根據工作職責,本著突出重點、求真務實和便于監督的原則,依法公開與群眾聯系最密切、最直接以及群眾最關心的熱點問題,并不斷充實完善公開的內容,便于群眾知情,有利群眾監督。

第二章政務公開的內容

第三條對外公開的內容

1、機構設置及職責分工情況(人事處承辦)

2、辦文、辦事程序、時限、結果(辦公室承辦)

3、行政審批事項、程序、依據及要求(水政處、規計處、基建處、水管處、農水處及防辦承辦)

4、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依據及標準(水政處、財務處承辦)

5、水行政執法依據、內容、權限及水行政處罰的種類、幅度(水政處承辦)

6、水情、雨情、汛情、旱情情況(防辦承辦)

7、年度和階段性工作目標完成情況(辦公室承辦)

8、水行政執法監督員(水政處承辦)

9、其它應對社會公開的事項(相關處室承辦)

第四條對單位內部公開的內容:

1、干部任用、人事安排及實施獎懲情況,勞動工資政策、職工培訓情況。(人事處承辦)

2、廳機關的各項規章制度及財務收支情況(辦公室承辦)

3、重要工程項目方案、審批及招投標和建設進度情況(規計處、基建處承辦)

4、大宗物品采購及招投標情況(財務處及相關處室承辦)

5、廳機關固定資產的處置情況(辦公室承辦)

6、領導班子廉潔自律情況(監察室承辦)

7、其他應對機關工作人員公開的事項(相關處室承辦)

第三章政務公開的形式

第五條政務公開要采取相應的形式,從實際出發,靈活多樣。

1、對單位內部公開的內容,可采用文件、會議、公開欄、意見箱以及內網辦公系統等形式進行。

2、對社會公開的內容,可通過公開欄、新聞媒體、"**水利"網站、"**水利"簡報、新聞會等多種形式進行。同時,建立廳領導接待日和開通熱線電話,設置"意見箱"等,廣泛聽取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第六條公開的時間要與公開的內容相適應。日常性工作內容定期公開,階段性工作內容逐段公開,臨時性工作內容及時公開。

第四章政務公開的職責與要求

第七條廳政務公開工作職責分四個方面,即綜合協調工作、公開政務內容的提供工作、政務公開的具體工作及政務公開的監督工作。

1、政務公開的綜合協調工作,由辦公室負責。

2公開政務內容的提供工作,由本辦法第二章第三、四條政務公開內容所涉及的處室負責。

3、政務公開的具體工作分工如下:

通過"公告欄"、新聞媒體、"**水利"簡報、會議等形式和渠道公開政務的,由辦公室承辦,相關處室配合;

通過廳辦公自動化網絡應用系統和"**水利"網站公開政務的,由防辦承辦,相關處室配合;

通過文件、意見箱及其他方式公開政務的,由相關的處室承辦工作。

4、廳政務公開的監督工作,由監察室負責。

第八條廳機關各處室要根據各自職責分工,加強領導,統籌安排,精心組織,注重實效,嚴格獎懲,建立健全監督檢查制度,確保廳政務公開工作順利持久地進行。

第九條廳政務公開工作實行審簽制度(見附表)。廳機關各處室應對政務公開的內容及時填寫"**省水利廳機關政務公開審簽表",連同政務內容交監察室審核,由廳領導簽發后,將政務內容材料交相關單位。其中通過"公告欄"、"**水利"簡報、"**水利"網站、"廳辦公自動化網絡應用系統"方式或渠道進行公開的,相關承辦處室應在三個工作日內完成工作。

第十條廳機關政務公開實行監督檢查制度。廳監察室負責受理有關違反辦事程序、辦事依據的舉報,并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對違反辦事依據、辦事程序辦理業務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處室和責任人員進行處理。監督電話設在廳監察室,監督臺帳由廳監察室負責建立。

篇4

處緊緊圍繞經濟長期平穩較快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這一大局,二0一一年上半年。深入開展公證工作,進一步發揮公證工作服務經濟建設,服務新農村建設,服務社會和諧穩定和服務民生的職能。上半年共辦理公證事項73件,其中國內經濟3件,國內民事61件,涉外民事9件。公證收費16000.00元。

一、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

重點工程建設,處緊緊圍繞政府的中心工作。國有土地使用權等事項中擔當主要角色,積極為經濟建設保駕護航。推進經濟又好又快發展提供優質高效的公證服務。處深入研究公證工作服務“三農”措施,先后在奇克鎮繁榮村、奇克鎮常勝村建立了公證聯系點,與聯系點的村委會簽訂了公證工作為“三農”服務協議書,為聯系點擔當公證法律顧問。定期到聯系點解答法律咨詢、起草合同等法律文書、調解民事糾紛和經濟糾紛,認真辦理好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等方面的公證事務,努力為農村經濟發展提供高效便捷的公證服務。

依法辦理涉及城鎮建設、拓寬道路、廉租房搖號分配、安居住房分配等涉及群體性問題和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事項,處公證人員立足于公證執業特點和優勢。充分發揮公證工作在預防社會矛盾和糾紛中的特殊作用,切實保障社會和諧穩定。

二、以誠信建設為主線。

嚴格把好公證質量關。公證質量和信譽是公證事業的生命線,強化檢查。拓展公證業務,必經以確保公證質量為前提。只有公證質量過硬,公證信譽才有所保障,公證事業才能健康良性發展。處嚴格按照省、市司法行政機關的安排,定期開展公證質量自查和檢查活動。通過回訪當事人,自查、互查等途徑檢查公證質量,及時糾正有瑕疵公證文書和存在公證質量問題,嚴格規范執業活動。經過不斷的自查和檢查,公證人員的質量意識不斷提高,杜絕了錯假證的出現。

開展便民利民活動。開設便民服務窗口,強化服務。為困難群眾開通綠色通道,積極為老弱病殘等弱勢群體上門辦理公證事務。加強與法律援助中心的合作,針對經濟困難的群眾,予以減免公證費用,使群眾真正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義。

篇5

第一條為了保證人民及其他組織能準確獲取政務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進依法行政,充分發揮政府信息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機關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制作或者獲取的,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信息。

第三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

國務院辦公廳是全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國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辦公廳(室)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本行政區域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第四條各級人民政府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部門應當建立健全本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并指定機構(以下統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本行政機關政府信息公開的日常工作。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的具體職責是:

(一)具體承辦本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事宜;

(二)維護和更新本行政機關公開的政府信息;

(三)組織編制本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四)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保密審查;

(五)本行政機關規定的與政府信息公開有關的其他職責。

第五條行政機關公開政府信息,應當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則。

第六條行政機關應當及時、準確地公開政府信息。行政機關發現影響或者可能影響社會穩定、擾亂社會管理秩序的虛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應當在其職責范圍內準確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第七條行政機關應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協調機制。行政機關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機關的,應當與有關行政機關進行溝通、確認,保證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準確一致。行政機關政府信息依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批準的,未經批準不得。

第八條行政機關公開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第二章公開的范圍

第九條行政機關對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應當主動公開: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

(三)反映本行政機關機構設置、職能、辦事程序等情況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

第十條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九條的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確定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具體內容,并重點公開下列政府信息:

(一)行政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及相關政策;

(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信息;

(四)財政預算、決算報告;

(五)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項目、依據、標準;

(六)政府集中采購項目的目錄、標準及實施情況;

(七)行政許可的事項、依據、條件、數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請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及辦理情況;

(八)重大建設項目的批準和實施情況;

(九)扶貧、教育、醫療、社會保障、促進就業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實施情況;

(十)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

(十一)環境保護、公共衛生、安全生產、食品藥品、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情況。

第十一條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縣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重點公開的政府信息還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城鄉建設和管理的重大事項;

(二)社會公益事業建設情況;

(三)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遷及其補償、補助費用的發放、使用情況;

(四)搶險救災、優撫、救濟、社會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況。

第十二條鄉(鎮)人民政府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九條的規定,在其職責范圍內確定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具體內容,并重點公開下列政府信息:

(一)貫徹落實國家關于農村工作政策的情況;

(二)財政收支、各類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

(三)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宅基地使用的審核情況;

(四)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遷及其補償、補助費用的發放、使用情況;

(五)鄉(鎮)的債權債務、籌資籌勞情況;

(六)搶險救災、優撫、救濟、社會捐助等款物的發放情況;

(七)鄉鎮集體企業及其他鄉鎮經濟實體承包、租賃、拍賣等情況;

(八)執行計劃生育政策的情況。

第十三條除本條例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的行政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還可以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國務院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門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第十四條行政機關應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保密審查機制,明確審查的程序和責任。

行政機關在公開政府信息前,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審查。

行政機關對政府信息不能確定是否可以公開時,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報有關主管部門或者同級保密工作部門確定。

行政機關不得公開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但是,經權利人同意公開或者行政機關認為不公開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開。

第三章公開的方式和程序

第十五條行政機關應當將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通過政府公報、政府網站、新聞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便于公眾知曉的方式公開。

第十六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在國家檔案館、公共圖書館設置政府信息查閱場所,并配備相應的設施、設備,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行政機關可以根據需要設立公共查閱室、資料索取點、信息公告欄、電子信息屏等場所、設施,公開政府信息。

行政機關應當及時向國家檔案館、公共圖書館提供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第十七條行政機關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負責公開;行政機關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負責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權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八條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應當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九條行政機關應當編制、公布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并及時更新。

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應當包括政府信息的分類、編排體系、獲取方式,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的名稱、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系電話、傳真號碼、電子郵箱等內容。

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應當包括政府信息的索引、名稱、內容概述、生成日期等內容。

第二十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照本條例第十三條規定向行政機關申請獲取政府信息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包括數據電文形式);采用書面形式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由受理該申請的行政機關代為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聯系方式;

(二)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內容描述;

(三)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第二十一條對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行政機關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答復:

(一)屬于公開范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二)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三)依法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或者該政府信息不存在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對能夠確定該政府信息的公開機關的,應當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四)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作出更改、補充。

第二十二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應當公開的內容,但是能夠作區分處理的,行政機關應當向申請人提供可以公開的信息內容。

第二十三條行政機關認為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公開后可能損害第三方合法權益的,應當書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見;第三方不同意公開的,不得公開。但是,行政機關認為不公開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應當予以公開,并將決定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和理由書面通知第三方。

第二十四條行政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應當當場予以答復。

行政機關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應當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

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行政機關征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本條第二款規定的期限內。

第二十五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行政機關申請提供與其自身相關的稅費繳納、社會保障、醫療衛生等政府信息的,應當出示有效身份證件或者證明文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證據證明行政機關提供的與其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記錄不準確的,有權要求該行政機關予以更正。該行政機關無權更正的,應當轉送有權更正的行政機關處理,并告知申請人。

第二十六條行政機關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應當按照申請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無法按照申請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過安排申請人查閱相關資料、提供復制件或者其他適當形式提供。

第二十七條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檢索、復制、郵寄等成本費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費用。行政機關不得通過其他組織、個人以有償服務方式提供政府信息。

行政機關收取檢索、復制、郵寄等成本費用的標準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

第二十八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公民確有經濟困難的,經本人申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審核同意,可以減免相關費用。

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公民存在閱讀困難或者視聽障礙的,行政機關應當為其提供必要的幫助。

第四章監督和保障

第二十九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制度、社會評議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定期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考核、評議。

第三十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和監察機關負責對行政機關政府信息公開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三十一條各級行政機關應當在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本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第三十二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行政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二)行政機關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三)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四)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第三十三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收到舉報的機關應當予以調查處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三十四條行政機關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未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保密審查機制的,由監察機關、上一級行政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行政機關主要負責人依法給予處分。

第三十五條行政機關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監察機關、上一級行政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行政機關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

(二)不及時更新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的;

(三)違反規定收取費用的;

(四)通過其他組織、個人以有償服務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的;

(五)公開不應當公開的政府信息的;

(六)違反本條例規定的其他行為。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六條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公開政府信息的活動,適用本條例。

篇6

第一條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進依法行政,充分發揮政府信息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機關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制作或者獲取的,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信息。

第三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

國務院辦公廳是全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國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辦公廳(室)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本行政區域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第四條各級人民政府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部門應當建立健全本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并指定機構(以下統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本行政機關政府信息公開的日常工作。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的具體職責是:

(一)具體承辦本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事宜;

(二)維護和更新本行政機關公開的政府信息;

(三)組織編制本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四)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保密審查;

(五)本行政機關規定的與政府信息公開有關的其他職責。

第五條行政機關公開政府信息,應當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則。

第六條行政機關應當及時、準確地公開政府信息。行政機關發現影響或者可能影響社會穩定、擾亂社會管理秩序的虛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應當在其職責范圍內準確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第七條行政機關應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協調機制。行政機關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機關的,應當與有關行政機關進行溝通、確認,保證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準確一致。

行政機關政府信息依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批準的,未經批準不得。

第八條行政機關公開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第二章公開的范圍

第九條行政機關對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應當主動公開: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

(三)反映本行政機關機構設置、職能、辦事程序等情況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

第十條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九條的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確定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具體內容,并重點公開下列政府信息:

(一)行政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及相關政策;

(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信息;

(四)財政預算、決算報告;

(五)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項目、依據、標準;

(六)政府集中采購項目的目錄、標準及實施情況;

(七)行政許可的事項、依據、條件、數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請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及辦理情況;

(八)重大建設項目的批準和實施情況;

(九)扶貧、教育、醫療、社會保障、促進就業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實施情況;

(十)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

(十一)環境保護、公共衛生、安全生產、食品藥品、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情況。

第十一條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縣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重點公開的政府信息還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城鄉建設和管理的重大事項;

(二)社會公益事業建設情況;

(三)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遷及其補償、補助費用的發放、使用情況;

(四)搶險救災、優撫、救濟、社會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況。

第十二條鄉(鎮)人民政府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九條的規定,在其職責范圍內確定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具體內容,并重點公開下列政府信息:

(一)貫徹落實國家關于農村工作政策的情況;

(二)財政收支、各類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

(三)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宅基地使用的審核情況;

(四)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遷及其補償、補助費用的發放、使用情況;

(五)鄉(鎮)的債權債務、籌資籌勞情況;

(六)搶險救災、優撫、救濟、社會捐助等款物的發放情況;

(七)鄉鎮集體企業及其他鄉鎮經濟實體承包、租賃、拍賣等情況;

(八)執行計劃生育政策的情況。

第十三條除本條例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的行政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還可以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國務院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門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第十四條行政機關應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保密審查機制,明確審查的程序和責任。

行政機關在公開政府信息前,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審查。

行政機關對政府信息不能確定是否可以公開時,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報有關主管部門或者同級保密工作部門確定。

行政機關不得公開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但是,經權利人同意公開或者行政機關認為不公開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開。

第三章公開的方式和程序

第十五條行政機關應當將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通過政府公報、政府網站、新聞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便于公眾知曉的方式公開。

第十六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在國家檔案館、公共圖書館設置政府信息查閱場所,并配備相應的設施、設備,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行政機關可以根據需要設立公共查閱室、資料索取點、信息公告欄、電子信息屏等場所、設施,公開政府信息。

行政機關應當及時向國家檔案館、公共圖書館提供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第十七條行政機關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負責公開;行政機關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負責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權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八條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應當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九條行政機關應當編制、公布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并及時更新。

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應當包括政府信息的分類、編排體系、獲取方式,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的名稱、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系電話、傳真號碼、電子郵箱等內容。

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應當包括政府信息的索引、名稱、內容概述、生成日期等內容。

第二十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照本條例第十三條規定向行政機關申請獲取政府信息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包括數據電文形式);采用書面形式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由受理該申請的行政機關代為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聯系方式;

(二)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內容描述;

(三)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第二十一條對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行政機關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答復:

(一)屬于公開范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二)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三)依法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或者該政府信息不存在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對能夠確定該政府信息的公開機關的,應當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四)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作出更改、補充。

第二十二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應當公開的內容,但是能夠作區分處理的,行政機關應當向申請人提供可以公開的信息內容。

第二十三條行政機關認為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公開后可能損害第三方合法權益的,應當書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見;第三方不同意公開的,不得公開。但是,行政機關認為不公開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應當予以公開,并將決定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和理由書面通知第三方。

第二十四條行政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應當當場予以答復。

行政機關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應當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

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行政機關征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本條第二款規定的期限內。

第二十五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行政機關申請提供與其自身相關的稅費繳納、社會保障、醫療衛生等政府信息的,應當出示有效身份證件或者證明文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證據證明行政機關提供的與其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記錄不準確的,有權要求該行政機關予以更正。該行政機關無權更正的,應當轉送有權更正的行政機關處理,并告知申請人。

第二十六條行政機關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應當按照申請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無法按照申請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過安排申請人查閱相關資料、提供復制件或者其他適當形式提供。

第二十七條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檢索、復制、郵寄等成本費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費用。行政機關不得通過其他組織、個人以有償服務方式提供政府信息。

行政機關收取檢索、復制、郵寄等成本費用的標準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

第二十八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公民確有經濟困難的,經本人申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審核同意,可以減免相關費用。

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公民存在閱讀困難或者視聽障礙的,行政機關應當為其提供必要的幫助。

第四章監督和保障

第二十九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制度、社會評議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定期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考核、評議。

第三十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和監察機關負責對行政機關政府信息公開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三十一條各級行政機關應當在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本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第三十二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行政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二)行政機關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三)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四)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第三十三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收到舉報的機關應當予以調查處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三十四條行政機關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未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保密審查機制的,由監察機關、上一級行政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行政機關主要負責人依法給予處分。

第三十五條行政機關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監察機關、上一級行政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行政機關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

(二)不及時更新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的;

(三)違反規定收取費用的;

(四)通過其他組織、個人以有償服務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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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按照深化行政體制改革的要求,轉變職能,推進行政權力運行程序化和公開透明;按照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要求,及時、準確、全面公開群眾普遍關心、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按照便民利民的要求,進一步改進政務服務,提高行政效能,推進政務服務體系建設,為人民群眾提供優質便捷高效服務。

二、主要任務

(一)公開的內容

1、全局和中心工作。一是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決策決議情況。二是重要工作部署和階段性工作重點。包括年度目標任務及階段性工作完成情況;大額資金使用研究決策情況;重大項目、建設工程完成情況;本年度為民辦實事完成情況。三是文明單位創建活動。

2、各窗口單位的行政審批。通過政務網公布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繼續清理、調整和減少行政審批事項。進一步減少審批事項,優化工作流程,公開辦理程序,強化過程監控,建立行政審批事項的動態管理制度。逐步依法將審批職能和審批事項集中到服務中心公開辦理,建立健全決策、執行、監督相互協調又相互制約的運行機制。

3、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公開出國出境、公務接待、公務用車、會議等經費支出。抓好重大突發事件和群眾關注熱點問題的公開,客觀公布事件進展、舉措、公眾防范措施和調查處理結果,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正確引導社會輿論。進一步完善政務信息依申請公開、保密審查和監督保障等措施。對依法應當保密的,要切實做好保密工作。

4、制度建設。主要包括崗位責任制、首問責任制、限時辦結制、服務承諾制、安全保密制度、公務接待管理制度、辦公設備管理制度、車輛管理制度、財務報銷程序、機關考勤制度、工作督辦制度等。

5、機關內部事務。加大對干部考核評價工作、機關財務預決算、政府采購、基建工程等信息的公開力度,加強權力運行監控。開展廉政風險防控管理,梳理職權依據和運行流程,查找廉政風險點,制定防控措施,并及時在內部公開,加強對關鍵崗位和重點環節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防止權力濫用。

6、其它事項。包括資金、資產、資源的處置、管理及使用情況;人大提案、政協議案辦理情況;中心、綜治維穩工作情況等。

(二)公開的形式。主要采取會議、文件、通知通報、局域網、公開欄、電子顯示屏等形式。

(三)公開的程序。政務公開的事項和內容由職能股室或所涉個人提供,中心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予以審核并按規定確定公開的時限、范圍、形式,全局性重要公開事項和內容由政務公開領導小組審批;對于重大決策、人事任免、政策兌現等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等事務,要采取先班子集體后全體知曉的程序進行公開。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匯總整理政務公開工作的圖文、電子檔案,并做好立卷、歸檔工作。

(四)公開的時限。根據公開內容分為常年公開、定期公開、適時公開三種。做到重大決策、目標任務常年公開,常規性工作定期公開,階段性工作逐段公開,臨時性工作隨時公開。重大或復雜的公開事項,應根據公開后的反饋意見完善后再次公開。

三、監督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政務公開的領導,將其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統一研究部署,及時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堅持從實際出發,研究提出改進和加強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工作的措施,循序漸進,務求實效。中心成立政務公開領導小組,由黨組書記副主任同志任組長,同志任副組長,為成員。綜合股負責公開內容的收集、整理、制作等工作,督查股負責監督公開內容是否真實、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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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將我局年度政務信息公開情況演講如下:根據州政府辦公室《轉發省政府信息技術辦公室關于報送政府信息公開年度演講的通知》要求。

一、概述

年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政務信息公開是轉變政府職能、提高服務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個重要舉措。局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依照《州政務信息公開方法》以下簡稱《方法》要求,深入推進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提高辦事效率,廉潔廉政為基本要求,切實推進了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加強了對行政權利的民主監督,有力地促進了防震減災各項業務工作的有序開展。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為方便公眾了解信息,主動公開信息工作中。采用了文件、報紙、電視、網站等形式進行公開:

(一)年政府信息35條。內容涉及機構職能類信息、政府規章類信息、政策法規類信息等。政務信息主動公開的渠道方面,為方便公眾了解信息,局向來訪服務對象公布《目錄》指南》和信息內容,并虛心接受來訪服務對象的意見建議。

(二)通過《地震簡訊》等對外簡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年。

(三)通過主流新聞媒體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州人民政府網、地震網、中國地震信息網、湖網、報》州、縣電視臺等媒體共播發由州地震局提供的新聞信息近44篇(次)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及咨詢受理情況

州地震局沒有收到政府信息公開及咨詢的申請。年。

四、政府信息公開相關費用情況

州地震局沒有因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或減免費用情況。年。

五、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州地震局沒有因信息公開而被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年。

六、工作中存在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政府政務信息公開的工作力度還不夠,依照當前的社會形式和要求。公開的信息項目、內容、形式、力度都需要進一步加強和完善。主要的工作任務是深化公開的內容,規范公開行為,明確公開的目的同時要加強基礎性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深化公開內容。公開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為突破口,推進制定不同方面政府信息公開內容細則;深化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公開,做到所公開的信息透明度高、內容涉及廣、強度大、形式多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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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況

根據《*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認真做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施工作的通知》(鹽政辦發〔20*〕8號)精神,設立了組織領導機構、召開專題會議,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制訂了政府信息公開和政務公開工作計劃目標,任務分解到位。同時,明確了一名信息聯絡員,負責政府信息公開的日常工作。

結合本單位實際,依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按照統一格式、統一規范、統一編碼、統一管理的要求,編制了《*縣糧食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縣糧食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制定了《*縣糧食局政府信息公開考核評議制度》、《*縣糧食局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實施意見》、《*縣糧食局政府信息公開責任追究制度》、《*縣糧食局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進一步完善了《*縣糧食局計算機使用管理制度》、《*縣糧食局上網信息工作責任制》等規章制度。

同時,我局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列入工作目標考核,對本部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定期檢查監督,確保了工作任務順利完成。抓住群眾關心的突出問題,編制了*糧油價格動態,對糧食市場糧油價格走勢進行監控,并及時網上。在這一年來,各項工作都取得了顯著成績。在對糧食市場依法監督行政和糧食收購服務、糧食儲備保管等工作方面多次受到縣委、縣政府和有關部門的贊譽和表彰。推行政務信息公開,擴大了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塑造了糧食局的良好形象,有力地促進了糧食事業的發展。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已公開政府信息:截至20*年底,本局在《*政務網》公開政府信息182條,其中:機構概況13條、政策文件64條、計劃總結10條、行政審批1條、行政執法2條、公共服務74條、4條、應急管理2條、其它信息6條、人事信息6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

(二)信息公開的形式:為方便公眾了解信息,我局主要在《*門戶》上公布,并在政府指定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放置了紙質文件。同時,加強對本局政府信息公開依申請受理點的建設,落實了有關人員和設備,形成統一受理、統一辦理、規范服務的工作流程,為公眾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受理依申請公開:未收到信息公開申請表。本年度無發生不予公開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情況

我局政府信息公開未發生收費情況。

五、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我局未發生申請行政復議事項。

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20*年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1、我局對政府信息公開的重視程度和規范意識有待進一步提高;加強審核與校對,設立復審人員。

2、信息公開的內容還有待進一步完善。特別是內容的完整性和及時性方面。經部門自查和組織抽查,共對5條信息進行了修改和調整。

(二)改進措施

1、統一認識,努力規范工作流程

我局將按照政務公開的總體要求和部署,進一步梳理局機關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時提供,定期維護。按照《條例》規定,政府信息自產生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須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公開信息的管理,部門負責人特別要加強對公開信息的內容審核和保密審查,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運作,公眾能夠方便查詢。

2、認真梳理,不斷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本局將進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對政府信息公開目錄進行補充完善,保證公開信息的完整性和準確性。同時,根據縣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的要求,對需要公開的政府信息,按新的規范格式建立紙質臺帳,實現信息公開臺帳的規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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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強教育,落實責任

半年來,政協機關深入貫徹學習十七大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從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進一步深化了對做好普法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各級領導更加深刻地認識到,做好普法工作是實踐黨的宗旨的重要方面,是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一項重要性工作,政協機關從制度上、措施上、行動上重視和加強了“五五”普法工作。為了切實加強“五五”普法工作的領導,成立了“五五”普法領導小組,黨組副書記、副主席任組長,辦公室領導任副組長,辦公室具體負責“五五普法”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的確立,使我們進一步認識到普法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加強了政協機關“五五”普法工作的領導,強化了普法工作的領導責任。

二、堅持從嚴要求、實現自我提高

政協機關將普法及依法治理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為了保證質量、不走過場,我們堅持從嚴要求、周密安排、確保工作有計劃、平時有考核、年終有總結、有目標任務、有工作措施、有機制保障。在經費比較困難的情況下,我們優先購置法律類報刊書籍,保證學習資料,安排周五為集體學習時間,并將集中學習與自學相結合,記筆記、寫體會,定期考核等形式督促干部學法用法,在我們的努力下,沒有一人參與違法亂紀的活動,干部整體素質大有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