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擔社會責任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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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企業 企業家 社會責任

因為2008年大地震捐款救災的事,深圳萬科的王石和涼茶王老吉受到人們的熱議:王老吉率先捐款一億元人民幣,得到百姓如潮的好評;而資產雄厚,2007年銷售額達460億元的萬科集團最初捐款200萬元,并因王石一番“二百萬已盡到企業責任”的話導致譴責之聲不斷。后來萬科“亡羊補牢”,宣布出資一億元參與災區災后重建工作,才算挽回了公司的形象。愛心不能以捐款多少來衡量,承擔社會責任也不是與捐款絕對等同,但是在國家和民族危難的時刻,袖手旁觀、不肯出力的企業和企業家難以得到社會的認可。

一、企業社會責任的內涵

企業社會責任是近些年國內討論正酣、欲罷不能的一個熱點話題。關于企業的社會責任,最早由美國早期社會學界的學者阿爾比恩?斯莫爾提出,“不僅僅是公共辦事處,私人企業也應該為公眾所信任”,1953年霍華德?R?鮑恩出版了《企業家的社會責任》一書,宣告企業社會責任觀念的確立。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經濟學界、管理學界的許多專家學者及有權威性的國際組織都對企業的社會責任進行界定,不斷發展其內涵,目前被普遍接受的觀點是: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在創造利潤、對股東利益負責的同時,還要承擔對員工、對消費者、對社區和環境的社會責任。大體說來,企業社會責任主要分為兩個方面:從企業內部看,是保障員工的尊嚴和福利。從企業外部看,可分為經濟責任、文化責任、教育責任、環境責任等。就經濟責任而言,企業要為社會創造財富,提供合格的甚至優質的物質產品,改善人民的生活水平;從文化責任和教育責任方面看,企業主要是為員工提供符合人權的勞動環境,教育職工在行為上符合社會公德;就環境責任而言,企業生產產品要符合環保要求。

不過,企業責任是一個動態的概念,隨著企業社會責任實踐內容的豐富,其內涵將會進一步拓寬。

二、變革時代的企業和企業家

中國建國后近60年的建設、改革和發展,經濟體制從計劃到市場轉變,經濟增長速度、國民財富及人民生活水平都取得了巨大成績。但中國現階段仍處于經濟轉型的重要且關鍵時期,一方面要抓好經濟建設,“發展才是硬道理”,國家富強和民族振興需要有強大的物質基礎;但同時更要關注民生,力求經濟和社會和諧、持續發展。在這樣一個變革的時代,承擔社會責任,對于企業和企業家來說,責無旁貸。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企業是組織和匯聚社會各方面資源的資本,不管是知識、人才、文化還是民眾,以及社會服務性政治資源都向資本這一核心方式集中并得到開發利用,經營企業是一種“對各種社會資源的總體性運作”。企業的成長和強大,關鍵看資本組織并開發利用社會資源的力量,根本在于它是否能恰如其分地承擔它必須承擔的社會責任。

企業家是企業的領導者,在企業中處于核心地位,企業是否承擔社會責任,很大程度上取決于企業家對社會責任的認識水平和經營態度。企業家經營企業,不僅限于經濟生活層面,而且關系到社會各種資源的利用和發展,關系到民族的強大和振興。從這個意義上說,處于變革時代的企業家客觀上正在成為民族社會生活的重要責任人。而企業家領導力的源泉來自于一種基本的信念和勇氣,即對于他所掌握和運用的資本所代表的那份社會責任具有充分的認識和堅定的信念,正是這種力量鼓勵和支撐著企業家不斷地創新和創業。

三、承擔社會責任成就了企業和企業家

一般來說,成功的企業家,是指那些能建立起有持續經營的能力,有清晰的商業模式,在各自的細分市場起領導作用的企業的企業家。然而,企業家更本質意義的成功,不在于其擁有資本的多少,更重要的是,“在于為你的民族做了多少事”,在于企業對社會的貢獻及市場和社會對企業的認可。

世界電器之王松下幸之助是日本松下電器公司的創始人。他的企業從一個3人的小作坊起步,經歷了半個世紀的拼搏,發展成為擁有2.5萬職工的跨國集團。在幾次大的經濟危機沖擊下,許多企業倒閉,而松下公司卻穩穩地站住了腳跟。

松下及其企業的成功,與其一生的商業經營中始終勇于承擔社會責任密不可分。自創業初期,松下便以“永遠為民眾服務”作為經營理念,希望通過自己的努力,方便和改善民眾的生活,一生中幾度面臨巨大困難,依然堅守信念。他以“高于他人的質量,低于他人的成本,優于他人的服務”為宗旨,以研究開發并生產更實用、更方便、質量更好、價格更便宜的商品為已任,因此贏得了市場的贊譽和認可。松下公司善待員工,與職工共甘苦。在物質上給職工以優厚的待遇,在日本率先實行五天工作制、男女薪酬平等制,還非常重視培養人才,以“集合眾智,無往不利”。在經濟大蕭條時期,許多企業因經營困難只好停產裁員,松下的做法是:“工人一個不減,生產實行半日制,工資按全天支付。”同時組織員工利用閑暇時間推銷商品、搞技術培訓、關照顧客和檢修機器等,此舉獲得了全體員工的一致擁護,大大增強了公司的凝聚力和抵御困難的能力。二戰中,松下公司由于軍方強制被迫生產軍需品,二戰結束后松下幸之助因此受到打擊制裁,被開除公職。最后由于松下公司的工會及其店的員工大力請愿,松下的位置得以保留。正是松下始終為民眾服務的經營理念,使其成為日本的“經營之神”。

在商業經營史上,與松下一樣由于承擔社會責任而獲得成功的企業和企業家不勝枚舉,李嘉誠和他的長江實業集團、比爾?蓋茨和他的微軟公司……人們記住的不僅是他們創造的產品和物質財富,更記住他們對社會奉獻的愛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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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經濟因素

從 經 濟 學 的 角 度 來 講 ,企業作為一種以營利為目的的社會經濟組織,首先扮演的是一個“經濟人”和“理性人”的身份,展現出來的是裸的經濟動物本性。受亞當·斯密的自由經濟和貿易思想的影響,利潤最大化成為了經濟主體最高乃至唯一的指導原則。

新自由主義經濟學家中最有代表性的經濟學家弗里德曼堅信:“企業有且只有一種社會責任--在法律和規章制度許可的范圍內,利用它的資源和從事旨在增加它利潤的活動”.在這樣的思想指導下,許多企業在建筑著利潤的金字塔的過程中踐踏社會環境,漠視員工利益,雖然實現了利益,但是在內部與員工間產生了巨大的隔閡;與外在社會環境也存在深深的不協調的因素。變革在隔閡和緊張中漸漸展開,人權保護主義、環境保護主義、勞工立法等逐漸改變了企業只關乎經濟利益的現實。利益相關者理論和消費者需求拉動理論將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社會性”與追求利潤最大化的“利己性”結合起來。

利益相關者理論認為,企業的目標是追求企業價值最大化,而不僅僅是追求股東財富最大化;企業的利益是各利益共同者的共同利益,而不僅僅是股東的利益;企業發展的物質基礎是各利益相關者投入的資本,除了股東投入的股權資本外,還有債權人投入的債務資本、員工投入的人力資本、供應商和客戶投入的市場資本、政府投入的公共環境資本以及社區提供的經營環境等;企業的所有權安排要平等地對待各利益相關者,而不是把企業所有權集中地分配給股東;企業發展的基本模式是企業與各利益相關者保持長期合作,而不僅僅是依賴于股東。

消費者需求拉動理論認為,社會責任需求的產生使得消費者愿意為產品中蘊含的企業社會責任支付額外價格,從而對承擔社會責任的企業行為進行激勵。黃曉鵬從演化經濟學視角分析,企業社會責任的演化是由于內部規則(企業利益相關者演化博弈)和外部規則(政府選擇政策)雙重秩序組成。

二、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社會因素

經 濟 社 會 學 視 角 下 看 待企業承擔社會責任可以用組織社會學中的制度學派、嵌入性理論和社會資本理論來解釋。在解釋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原因上,制度學派和嵌入性理論能給出很好的解釋框架。制度學派提出,組織面對兩種不同的環境:技術環境和制度環境。經濟學研究關心的是企業內部成本最小化問題,即技術函數問題;同時組織的制度環境要求組織要服從“合法性”機制,組織要不斷地接受和采納外界公認、贊許的形式、做法。[4](P72-73)因此,當其他企業遵守法律、規范承擔社會責任時,沒有責任擔當的企業便得不到社會的認可,便會失去消費者的信任和支持,結果是企業出于非自愿的、要適應社會期待的情形下做出承擔社會責任的選擇。經濟社會學中的“嵌入性”思想最早是在20世紀40年代由卡爾·波蘭尼提出,他認為人類經濟嵌入并且纏結于經濟與非經濟的制度之中;格蘭諾維特發展了波蘭尼的嵌入理論,提出關系嵌入和結構嵌入。“關系性”嵌入是指經濟行動者嵌入與個人關系之中;“結構性”嵌入是指許多行動者嵌入于更為廣闊的社會關系網絡之中。因此,企業不僅嵌入于由股東、員工、供應商、消費者和社區等構成的社會關系網中,同時也嵌入于更為廣泛的社會關系網絡中,即其他企業成員以及社會結構價值和規范的影響。在這種情形下,企業承擔社會責任在很大程度上已經不再是企業所能選擇的>!

布迪厄認定的社會資本是一個社會或群體所具有的現實或潛在的資源集合體,主要由確定社會或群體成員身份的關系網絡所構成。林南認為,社會資本是嵌入于網絡當中的可以被動員起來的社會資源。具體來講,企業社會資本又分為企業內社會資本和企業外社會資本,企業內社會資本是企業內員工間和部門間的信任和合作關系,它可以促進交流和合作、減少信息成本和監督成本;企業外社會資本是指企業從外部獲取稀缺資源的能力,它包括企業與政府、合作伙伴及社區之間的關系,幫助企業獲取信息、知識和資金,促進企業績效的提升。企業承擔社會責任,對內可以實現和員工間融洽的關系,對外有助于樹立良好的形象,建立起長期的合作伙伴關系,使企業和政府、社會形成良性互動,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明智的企業很樂意主動為實現社會資本而投入。

三、 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界限

在 中 國 , 近 些 年 越 來 越多的企業主動承擔社會責任,在員工福利、環境保護、災害救助和慈善公益事業領域中發揮著先鋒作用。可是當前對于企業社會責任的界限并不是特別清晰,企業大多是從自身角度去理解和踐行社會責任,因此有必要厘清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界限和原則,避免企業盲目地跟風和一味地迎合社會需求而迷失了其發展經濟的主方向。

明 確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的 界限,首先,要清楚企業的本質是獲利,企業有且只有一種責任即增加利潤的活動。企業本身的追利行為對社會本身是有好處的,他們會創造收入、創造就業機會,這也是一種社會的擔當。企業承擔社會責任實際是韋伯所說的企業家追利精神的一種體現,比如企業研究環境保護,從短期來看會損失一些效率,但是從長期來看符合社會發展的趨勢,是有遠見的企業家的行為。其次,要清楚社會責任的不同層次。阿奇·卡羅爾提出社會對企業的不同層次的期望,依次是經濟責任、法律責任、道德責任和慈善責任,他認為這應該是一個金字塔結構,經濟責任最為重要,向上依次遞減。當前對于國內大部分的企業來說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最為重要,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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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國有企業 社會責任 動力

項目資助:“四川理工學院科研基金項目”2009XJKYW001 《企業社會責任及其培育機制研究》

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動力主要來自企業外部環境的壓力和源自內部的動力。外部的環境壓力主要指來自社會的壓力和社會媒介的約束,而源自內部的動力則是企業對在追逐自身經濟利益是承受社會道德價值的認可。當企業在承擔外在和內在的壓力時,才會積極主動的去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

一、國有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外部監督動力

(一)發揮政府管理和引導作用

政府作為整個社會的主要管理者,為整個社會的發展和企業價值具有管理和引導的作用。作為政府首先要加大宣傳,為國有企業指明方向,讓國有企業了解其應該承擔的社會責任。同時注意加大對輿論的引導,在宣傳報道中國有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程度應當適應國有企業發展的現狀。即不能減低國有企業的社會責任承擔度,但也不能超過國有企業經濟承受程度以外的超負荷擔當。

其次,政府要在國際上為我國國有企業爭取其應享有的權益。隨著我國經濟與世界經濟的融合度越來越高,國有企業在進行跨國經營中也會遇到人權、勞工和環境這三大主要社會責任方面的貿易壁壘,政府要在此時為我國國有企業爭取正當的權益,這樣會大大提高國有企業在國際社會競爭中的地位。

最后,政府在為國有企業承擔社會責任方面要做到公平公正的對待所有企業。不能因為是國有企業就在某些方面網開一面。如在招商引資過程中,不能因為對地方經濟發展有益,就忽略了環境保護,不能因為該國有企業是地方納稅大戶,就對不平等對待員工的情況視而不見。作為政府要公平地對待所有企業,才會促進國有企業有積極性去承擔社會責任。

(二)社會輿論對大眾教育和對企業的監督

現在輿論媒體對整個社會的發展和進步的作用越來越明顯,三鹿牛奶、富士康“十三跳”和最近中小學的“校車事件”等經過媒體報道后,大眾對于企業社會責任的關注度越來越高。隨著中國經濟發展進入轉型期,社會大眾對于企業的社會責任在輿論媒體下,關注度會越來越高。國有企業作為我國經濟發展的主要動力,其在輿論中的關注度一直較重。國有企業要爭取的發展,必定要加大對社會責任的承擔,這樣才會獲得較為寬松的外部輿論環境。

二、國有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內部壓力動力

(一)國有企業員工對國有企業的認同

國有企業是我國國民經濟的重要構成部分,也是創造就業崗位的主要途徑。由于國有企業的相對待遇比較穩定,在國有企業中就業的人員相對素質較高,因此這部分員工對于承擔社會責任自身就有較高的自覺性。國有企業如果重視社會責任,就會加大員工對企業文化和未來發展的認同,有利于企業的長遠發展。一個有良好社會責任感的企業,會吸引更多的優秀人才加入,會促進企業的長遠發展。這樣企業就進入了一個人才的良性循環。

(二)國有企業高度的社會責任感有利于樹立良好的品牌戰略

一個善待員工,注意環境保護,關注社會公平的企業,會獲得良好的社會美譽度,提升企業的品牌。對于這樣企業生產的產品,社會公眾是樂于接受。所以一個有良好的社會責任的企業是可以獲得超額利潤的,這就是商譽的價值。如豐田普銳斯就是豐田旗下一款強調環保的油電混合動力車型,豐田推出該車型獲得了一批具有良好教育背景的社會精英的認同,其是新能源汽車發展的典范。

隨著我國經濟不斷發展,可選擇的產品種類也越來越多。很多產品的商品品質之間的區別也越來越小,居民整體收入在不斷地提高的情況下,消費者在選擇商品時,往往不僅僅考慮是否價廉物美,會更多考慮的是該企業的社會責任,如企業是否善待員工,企業是否嚴格保護環境。現在很多企業會積極聘請第三方人員向社會公布自己在社會責任方面的作為,來提高自己的競爭力。國有企業在這樣的競爭環境中,必須要加大社會責任感,才會促進企業發展。

三、結論

綜上所述,國有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動力主要來源于政府、社會和企業這三大方面。社會是企業生存和發展的土壤,企業的長遠發展依靠負責任的政府和穩定的社會。企業只有積極承擔社會責任才會促進社會穩定,才會更好地為自己的發展打下良好基礎。在我國,國有企業在經濟總量中占有重要地位,國有企業只有認真承擔社會責任,才會保持社會穩定,才會給自己發展打下良好基礎。這種良性循環是符合科學發展觀要求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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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張亞楠.國有企業社會責任形成機制與實現路徑研究――面向利益相關者的核心資源視角[D].湖北:武漢理工大學,2011

作者簡介:

[1]張旭東(1984- ),男,甘肅金昌,實習研究員,碩士,研究方向:教育經濟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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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業銀行更應承擔社會責任由其特殊職能所決定

1.商業銀行作為信用中介的社會責任。從資本主義工業革命開始,商業銀行的信用中介地位就被確立且日益鞏固,即使在金融市場快速發展的今天,這一地位也無法撼動。商業銀行通過廣泛吸收社會閑置資金,進行資金再分配,不斷地滿足經濟社會各方面對資金的需求。商業銀行的企業性質決定其信貸資金的投向必然選擇經濟效益比較好或投資期短、回報快的產業、企業、地區;選擇收入有保障、有償還能力的家庭個人。然而這種選擇可能有悖于經濟均衡發展、社會和諧發展的要求。可能造成一些關系國計民生但投資期長、回報慢的產業和邊遠貧困地區,長期處于資金匱乏、無力發展的惡性循環之中;造成一些產能過剩、破壞生態環境的行業、企業投資過熱、資源浪費;導致中小企業和個人創業者由于資金瓶頸難以生存、發展;導致廣大農民及其他貧困人口無法擺脫生存困境,甚至失去受教育的權利。近年來我國發生的不少違規違法經濟事件背后,都少不了商業銀行的影子,從“鐵本事件”到“內蒙古新豐電廠事件”等,大量違規項目的建設資金,主要來源于商業銀行的各種貸款。而農村經濟發展緩慢,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拉大,也與得不到資金支持密切相關。可見商業銀行的信貸投向關乎產業經濟結構、區域經濟均衡、生態環境保護、創造就業機會乃至社會和諧發展。因此,商業銀行在發揮信用中介職能時,不能單純追求自身經濟效益,必須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

2.商業銀行作為支付中介的社會責任。商業銀行的支付中介職能是從古老的貨幣經營業沿襲并發展起來的。商業銀行通過存款在賬戶之間的轉移,客戶收付,成為企業、團體和個人的貨幣保管者、出納者和支付人,成為全社會資金運動的樞紐。商業銀行在執行支付中介職能時,既是支付結算服務的提供者,也是客戶經營活動和資金運動的監督者,它有條件根據國家有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制度辦法,對客戶經濟活動的合理性、合法性進行監督。如果商業銀行忽視監督職能而一味追求經濟效益,就可能成為漏稅、逃稅、走私、洗錢活動的幫兇,可能造成國家、企業和個人重大財產損失。近年來一些商業銀行因票據審查不嚴或對違反《票據法》規定的票據予以承兌、付款,造成重大損失的案例屢有發生;因計算機系統漏洞、員工操作失誤而造成重大損失的事件常見報端;個別金融機構受利益驅使,明知是非法收益,仍為其隱瞞、轉換、轉移,成為洗錢的工具。因此商業銀行在提供支付結算服務時,必須承擔社會責任,對不明來源的資金、對巨額資金轉移及可疑易,應及時向司法機關提供信息,并配合采取凍結賬戶等行動,制止違反國家政策、財經法規的經濟活動,配合有關部門打擊金融犯罪活動;對銀行資金匯劃系統要及時檢修、更新,提高銀行控制風險的能力。

3.商業銀行作為信用創造者的社會責任。商業銀行的信用創造職能是在信用中介和支付中介的基礎上產生的。由于現代銀行體系普遍實行部分準備金制度和非現金結算制度,當商業銀行吸收了原始存款后,從事發放貸款、貼現和投資等資產業務時,銀行體系中就會形成數倍于原始存款的派生存款即創造出信用貨幣,從而使全社會貨幣供給量發生變化。可見商業銀行的資產業務規模大小會引起貨幣供給量的擴張或收縮,進而可能引發通貨膨脹、通貨緊縮等一系列的經濟社會問題。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商業銀行的資產規模主要取決于社會需求和資金來源。通常當社會需求旺盛時,商業銀行往往擴張信貸投資規模,而忽略信用風險。當資金來源充沛時,商業銀行會為資金尋找更多出路,而降低貸款條件。盡管商業銀行的信貸規模會受到中央銀行實施的貨幣政策的調控,但如果商業銀行僅從自身經濟效益出發,消極對待中央銀行的調控措施,將大大削弱中央銀行宏觀調控的實效。特別是在我國,貨幣政策主要依靠商業銀行體系傳導的情況下更是如此。因此,商業銀行在從事信貸業務活動時,應主動服從央行的宏觀調控意圖,只有保證社會經濟的穩定發展和社會效益的實現,才能保證商業銀行的持續發展和自身效益的實現。

4.商業銀行作為金融服務者的社會責任。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人們對財富的管理需求不斷發生改變,不再僅僅局限于存貸款、支付結算,而是從各方面對商業銀行提出金融服務的要求,如投融資咨詢,資信調查、評估、信托、租賃、網絡銀行、電話銀行等。其中既有高中端客戶的多樣化理財需求,也有一般客戶的簡化手續、降低收費標準的需求。現代商業銀行已經成為名副其實的金融百貨公司。近年來一些商業銀行在金融服務過程中,過分寵愛優質高端客戶,通過請客送禮、拉關系、攬業務,而忽略甚至取消為一般客戶提供服務,造成銀行客戶排長隊、跑長路現象。有些銀行創新中間業務時,更多地考慮增加中間業務收入、降低成本,而忽略信息安全提示和風險控制措施的配套,由此而造成客戶和銀行的損失時有發生。因此,商業銀行應該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拓展業務領域,提供便利快捷高效的服務,以滿足社會各層面的需求。同時增強風險意識,提高風險控制能力,保護客戶信息財產安全,保證銀行資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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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業社會責任的內涵

企業社會責任,顧名思義,是一種組織性質的企業行為。自從英國學者謝爾頓于1924年最先提出“企業社會責任”這一概念后,隨著的社會經濟條件的不斷變化,學術界對這一概念的解釋也在不斷地發生變化,至今沒有形成完全統一的認識。企業社會責任經歷了早期“狹義的社會責任”;20世紀70年代“作為社會回應的企業社會責任”;20世紀80年代“社會表現的社會責任”;20世紀90年代“建立在利益相關者理論基礎上”的企業社會責任和21世紀的“企業公民理論”的發展過程。

人們普遍認為,盈利不再是企業進行生產和服務的唯一目標,在市場和社會中發展的企業也要關心勞工,回報社會。綜上所述,筆者認為,社會國際責任對企業社會責任的定義最全面,即“企業的社會責任區別于一般的商業責任,它是指企業除了對股東負責,即創造財富外,還必須對全體社會承擔責任,一般包括遵循商業道德、保護勞工權利、保護環境、保護弱勢群體、發展慈善事業、捐贈公益事業等”。

二、我國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現狀

企業社會責任的理論發展經過了一個漫長而多樣化的階段,企業社會責任的研究重點從一開始的企業社會責任是什么?企業是否應該承擔社會責任?發展到了現在的如何使企業更好的承擔社會責任。在實踐方面,我國加入WTO成為世界工廠;超越日本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市場經濟如火如荼,改革開放越來越深入等等,都給我們研究企業社會責任提供了很多事例。

進入21世紀,中國逐漸成為“世界工廠”,SA8000隨著跨國公司的采購活動進入我國,與此同時中國的勞工問題也愈發突出,并被國際社會所關注。近年來,我國企業社會責任運動在政府部門、中間組織、大眾媒體、社會公眾和企業的共同推動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果。2005年年末,由國資委發起的“中國企業社會責任聯盟”正式成立,并召開了“2005年中國企業社會責任論壇”,制定了國內第一部《中國企業社會責任標準》,發表了《中國企業社會責任北京宣言》;2006年1月1日施行的新《公司法》第五條明確要求“公司從事經營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商業道德,誠實守信,接受政府和社會公眾的監督,履行社會責任”,即公司理應對員工、債權人、供應商、消費者、公司所在地的居民、自然環境和資源、國家安全和社會的全面發展承擔一定責任。

雖然各方對社會責任的關注有所增加,各項企業報告和政府政策也相繼,但是企業在切實履行社會責任方面的情況并不樂觀。企業對員工的責任、誠信建設、環境保護和對消費者權益保護等領域還存在著嚴重的問題。這表現在:(1)對員工的權益保護方面,不與員工簽訂勞動用工合同;輕視員工生命,忽視或根本不進行生產安全、職業健康等方面的管理;忽視員工的休息權,加班加點;使用童工,強制勞動;以降低企業員工的收入和福利來追逐利潤,克扣、拖欠員工工資,不為員工繳納社保費,等等;(2)在企業誠信建設方面,一些企業惟利是圖,提供不合格的服務、假冒偽劣商品或虛假信息,侵犯消費者權益;(3)在環境保護方面,缺乏可持續發展意識,將利潤的獲得建立在破壞環境上;(4)在對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全然不顧商譽、信用和道德,“三聚氰胺”毒奶粉、蘇丹紅、染色饅頭、地溝油這些近年來使國人談食色變的食品安全事件被媒體曝光,嚴重影響了相關企業的發展;(5)在對競爭對手的責任方面,缺乏公平競爭意識。一些企業還極力運用不正當競爭手段排斥市場競爭,運用非法手段損害競爭對手的聲譽和利益,一些在計劃經濟時期延續下來的壟斷企業,大量侵吞壟斷利潤,并極力排斥市場競爭,拖延改革。

現實中,我們也可以看到一些社會責任履行地較好的企業,這說明中國仍然有相當一批企業家在堅守著自己良心和企業道德的底線,承擔自己的社會責任,如2005年度“最具責任感企業”寶鋼股份公司。但是,大多數企業在承擔社會責任方面存在著嚴重的不足。如果不改變原來的依靠犧牲勞動者、消費者和投資者的利益以及以犧牲環境為代價換取一時經濟高速增長的行為模式,將會影響到我國的經濟秩序和社會穩定。

三、企業履行社會責任中存在的問題

(一)各方面對企業社會責任的認識存在偏差。盡管企業社會責任在我國已經成為大家普遍關注的熱點話題,但是由于企業社會責任本身包含的內容和衍生意義很豐富,加之我國對企業社會責任的關注較晚,理論和實踐的缺乏使各方面對企業社會責任的認識都存在偏差。比如,有人認為企業社會責任僅僅是企業營銷和提高知名度的一種方式,是在做秀而已;有人認為企業社會責任就是慈善和公益;有人認為企業承擔了社會責任就可以解決我們面臨的所有問題;還有人持自由主義思想,認為企業的存在目的就是為了獲得利益,強調企業的社會責任只會加重企業的成本和負擔……這些認識的偏差都不利于政府主導推動企業社會責任的順利進行,將在很大程度上影響我國企業社會責任的健康發展。

(二)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缺乏良好的環境。企業是在社會大環境中生存和發展的,企業的行動必然受到政策環境,經濟環境和社會環境的影響或制約。

1.缺乏政策環境。政策環境主要受政府的行政行為和法律法規的影響。處于變革時期的中國,各種利益矛盾交叉存在,多元化的社會格局使得政府職能定位和法律制定方面存在不足之處。只注重稅收和GDP,缺乏完善的市場環境、法律法規和規范的市場行為。

2.缺乏經濟環境。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社會責任被賦予了全新的內涵。然而我國民營企業發展之初全憑自身的力量,其發展、成長、壯大的過程中得到的外界支持比較少,其資金來源少,或農業生產的自身的資本積累,或者靠民間借貸完成。他們具有強烈地追求利潤最大化的欲望,完全受著追求自我利益最大化的機制支配,顧不上承擔社會責任。而尚處于“資本原始積累階段”的中小企業這方面問題更為突出和嚴重。

3.缺乏社會環境。社會文化和價值觀的變化會引起社會成員行為和態度的變化。近年來我國的人口數量、人口結構、權勢階層構成和公民社會價值觀的變化較以前大大加快,對企業生存和發展的影響也越來越大。整個社會對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激勵不足,社會文化價值觀的氛圍使得很多成功的企業一般很少關注慈善等“分財”的社會公益活動,而很多民營企業家則把很大一部分利潤用于自身的奢侈性消費上。政府和社會也沒有給予必要的激勵,減弱了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動力。企業在履行社會責任過程中,政府引導、法律監管、輿論導向等機制難以完全到位,造成了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時社會環境的缺失。

(三)企業自身缺乏社會責任意識。從目前我國企業內部實際看,多數企業經營者缺乏社會責任意識,不把改善員工的工作條件和安全保障當作企業的社會責任。從企業經營看,中國企業目前在發展過程中正處在成長的階段,中小企業占大多數,幾乎沒有太大力量來承擔企業社會責任。產業結構中勞動密集型企業占主體,履行社會責任成本較高。國家針對不同行業、不同規模企業所制定的企業社會責任標準,是否在鼓勵企業實施社會責任的同時又產生新的不公平從而導致企業的進一步不公平競爭也是一個值得研究的問題。

四、政府在企業履行社會責任中的應該扮演的角色

企業社會責任從表面上看似乎是企業自身的經營理念和社會責任管理體系,但是企業履行社會責任也是在一定的社會環境中進行的。實踐證明,企業社會責任并不是完全靠企業家的醒悟而形成的,而是靠政府監管和各種社會運動的推動發展起來的。而現實是,我國市民社會還未建立;非政府組織和協會的力量弱小。在發展經濟、推動改革的過程中,政府向來起著主導作用。所以,在企業承擔社會責任方面也不例外,政府應該在這方面積極發揮作用,扮演引導者、推動者和監督者的角色。

(一)引導者。登哈特認為,建設服務型政府的理念要求政府在處理公共事務方面的角色是掌舵而不是劃槳。掌舵是一個引導事物前進方向的角色。政府作為引導者時,重要的是要引導企業轉變發展意識,改變以往的短視行為,走可持續發展道路,不斷提高自身軟實力。對自覺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的企業,政府應當加強宣傳和獎勵,引導全社會共同關注企業社會責任并積極參與到推動企業社會責任的運動中來,從而為企業社會責任發展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使企業利益相關方認識到,承擔合理的社會責任有助于塑造良好的企業品牌、企業信譽和企業形象。此外,政府還可以制定優惠的政策,對在企業社會責任方面有貢獻的企業給予一定的表彰和資金支持、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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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國對外農業投資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動因分析 新媒體應承擔的社會責任 經濟全球化背景下我國對外直接投資的企業社會責任 企業在和諧社會中應承擔的社會責任 我國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意義 提高我國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對策 民營企業在營銷市場中應承擔的社會責任 低碳發展視域下建筑企業應承擔的社會責任 淺析新型城鎮化進程中房地產企業應承擔的社會責任 我國對外直接投資的社會責任風險防范研究 電視娛樂節目應承擔的社會責任 企業社會責任對我國對外貿易的影響 中國光大銀行:企業應承擔起社會責任 負責任農業投資原則對我國工商資本投資農業的啟示 我國《合伙企業法》入伙債務承擔責任的缺陷及其完善 我國農業對外直接投資現狀分析 芻議新形勢下電視媒體應承擔的社會責任 政府應承擔的新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財政責任 公共政策討論中媒體應承擔社會責任 我對同居的她應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等 常見問題解答 當前所在位置:l,2011.

[4] 梁煜璋:也談提“包容性增長”有何深意[EB/OL].,2012.

[5] 王曉珍、湯麗萍、賈嬌嬌等:企業社會責任理論研究綜述[J].江蘇商論,2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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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商業銀行;企業社會責任;經營績效;典型相關分析

一、引言

當今社會,企業主動承擔社會責任已成為世界潮流。在我國構建和諧社會過程中,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商業銀行作為特殊的金融企業,其獨特的社會地位決定了它必須承擔比一般企業更加重要的社會責任。一方面,商業銀行特殊的經營內容決定了其與生俱來的公共性及社會性特質。這種公共性與社會性決定了整個社會對于商業銀行社會責任的承擔有著更迫切的期待;另一方面,商業銀行的企業社會責任價值觀和實際表現對其所服務的客戶或其他行業的企業也具有一種較強的“輻射”效應,如商業銀行的“綠色信貸”、“低碳信貸”發放政策對整個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有著重要的影響。同時,將社會責任納入銀行經營戰略也是我國商業銀行積極參與全球經濟一體化進程、與國際銀行業實現戰略接軌,進而提升國際競爭力的重要環節。

從實踐來看,我國金融監管當局和銀行對社會責任進行了積極地探索。上海銀監局于2007年4月了《上海銀行業金融機構企業社會責任指引》,第一次將銀行的社會責任納入監管范圍內。銀行方面,自上海浦東發展銀行2006年國內銀行業首份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后,各大銀行紛紛定期其年度企業社會責任報告。興業銀行作為我國首家采納“赤道原則①”的商業銀行,更是在2010年3月4日國內銀行業首份可持續發展報告,該社會責任報告以可持續發展為核心指標,標志著我國上市銀行對社會責任理念的理解和實踐邁上了一個新的臺階。從實證分析角度探討商業銀行承擔企業社會責任與其經營績效之間的關系,對于商業銀行正確認識和處理自身經營發展和承擔社會責任問題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和現實意義。

二、評價指標的選擇

商業銀行的高負債經營特性及其在金融資源配置中的核心作用,導致其具有廣泛而密切的利益相關者,并形成了對實體經濟的全面滲透乃至控制,其經營的好壞直接關系到一國乃至他國的經濟金融安全與社會穩定,因此商業銀行在為股東創造價值的同時,應主動把對經濟、社會、環境的和諧統一納入自身發展目標與實踐中。另一方面,商業銀行的經營與發展既依賴于股東資本投入,也得益于客戶、員工和其他利益相關者付出的努力,因而商業銀行在經營過程中要對各利益相關者負責。

三、實證方法:典型相關分析

四、實證分析

(一)樣本容量和數據來源

本文分析采用的樣本為中國目前上市的14家商業銀行。相關數據來源渠道是: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企業社會責任中國網、各家上市銀行網站的上市銀行2007―2011年年報及社會責任報告。

(二)實證分析結果

根據各評價指標數據及典型相關分析法的操作原理,利用SPSS18.0統計軟件對指標數據進行典型相關分析,得到典型相關系數(見表3)。

從表3可以看出,第一、第二對典型變量之間的典型相關系數分別為0.991、0.717,因此,第一、第二對典型變量解釋能力較強。兩個典型相關系數值都比較高,表明相應典型變量之間密切相關,但要確定典型變量相關性的顯著程度,尚需要進行典型相關系數的顯著性檢驗,結果見表4。

表4表明,在0.05的顯著性水平下,4對典型變量只有第一對典型相關是顯著的(0.004

由于只有第一對典型相關顯著,因而這里只提取第一對典型變量進行分析,由此可以建立上市銀行社會責任指標和經營績效指標的第一典型變量相關模型。

(三)實證分析結論

通過實證分析結果可以看出,我國上市商業銀行最近三年的社會責任與經營業績之間總體上存在顯著正相關關系(第一典型相關系數高達0.991),這一結論與國外學者Simpson的研究結論相符。采用典型相關分析可以揭示上市銀行社會責任和經營業績之間各因素變動的作用程度,這在一定程度上為我國銀行業正確認識企業社會責任,正確處理承擔社會責任與增進經營績效之間的關系,進而實現二者協調發展提供了一個客觀尺度。從長期來看,為商業銀行更加主動地履行社會責任提供了理論依據,從而能促進制度化的社會責任運動深入開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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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

關鍵詞:博物館,社會責任,相容性,城市文化

中圖分類號:F291.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隨著城市建設的發展和社會文明程度的不斷提高,人們對于博物館的作用,伴隨著物質生活的極大改善而有了更新的期許,希望博物館并不是獨立于城市外的,它是一本記錄城市興衰史的教科書,將其融入到社會城市文化中來,讓博物館承擔起弘揚城市文化的責任。所以,博物館并不應該是停滯不前,相反,應該更加主動的融入城市文化中,關注城市文化進程,注重博物館自身運營同居民文化素質間的必然聯系,把推動中國城市文化繁榮發展為己任,將博物館定位于城市田野、城市客廳等角色,著力探討博物館社會責任同城市文化的相容性問題,將博物館的職能發揮的淋漓盡致。

1博物館有責任成為城市文化的田野

假如說,對于城市文化而言,將博物館比作城市文化的田野,那么它就有責任哺育田野上的人民,讓廣大市民在田野中充分享受資源,感受文化滋養。在當今社會中,城市博物館應該具備傳統文化彰顯、引領現代化文化發展的雙重意義,理應成為城市文化中一個重要的硬件組成部分。如今在城市中許多高樓圍繞博物館所承載的地方歷史氛圍而建設,逐漸形成以博物館為中心的文化田野,每一座城市都有自己風雨兼程的歷史,經過時間和歷史的洗禮,轉化為一個城市的靈魂和核心,人民的文化認同感便是在這一氛圍下形成的,是居民對自己城市文化的認同,進而產生的歸屬感,豐富多彩的文化猶如生物界的多樣性一般,共同維持著世界的和諧,維系著人類賴以生存的文化世界。文化全球化并不意味著向單一化發展,反而應該是多元化的一種文化形式,并不應該容忍文化霸權,對于城市文化要理性看待,不應主觀進行優劣之分,博物館通過將城市的歷史碎片收集起來,進行整理、歸類,再以新的面貌向人們展示出來,向人們展示出一個城市發展的脈絡,那些塵封的歷史,其實是今天現代社會的根基。由于博物館的全面開放,拉近了人們同博物館的距離,博物館作為一種新的教育形式,引起人們的重視,為居民的日常生活,工作和學習提供了很大的正能量,實現了城市文化的傳播、發展與積淀。

當前,文化、城市、博物館三者之間的聯系日益緊密,其各自的特點也逐漸得到社會各界人士的普遍關注。伴隨社會發展的逐步深入,人口的文化素養,城市的文化底蘊,越來越成為決定一個城市核心競爭力的體現。人民是城市的主體,也是城市文化的締造者、傳承者,也是城市文明的具體表現,因此每一個市民的表現直接決定了城市的影響力,同時也關系著一個城市的可持續發展。博物館以其豐厚的文化底蘊,向人們闡明了政治、文化、經濟三者之間對于城市的聯系,讓人們在最短的時間,以最容易的方式接受民族文化的熏陶,讓人民可以緬懷先烈的艱苦卓絕、感嘆勞動人民的巧奪天工,是人們汲取知識、陶冶情操的重要場所。

2博物館應該承擔起城市的客廳形象

假如將博物館比作城市的客廳,那么那就理應起到待客的作用,應該讓市民充分利用博物館這一客廳的作用,享受城市文化的氛圍,接受傳統文化的熏陶和洗禮。怎樣才是博物館的客廳作用?只有當市民可以隨意參觀博物館,不需要任何附加值,把博物館視為自己的歸屬,作為不可或缺的一到精神盛宴時,這才可以說,博物館真正起到了城市客廳的作用,博物館涵納著獨具特色的地域文化,傳承著地方歷史的發展和文明的進程,了解家鄉才能激發城市建設者的創業激情,使得博物館真正成為市民引以為自豪的地方,當人們在顯示生活中失落時,這里可以給你歸屬感,城市博物館的發展是人類文明進步的標志,是人們尊重文化、感受文化的具體表現。城市中文化資源的繁榮、發展,很大程度上影響著整個城市的核心競爭力,在如今布滿鋼筋混泥土的大都市中,文化仿佛一股清風拂過,帶給死板的城市以活力,決定著一個城市未來的發展方向。在這個階段里,博物館憑借其獨具魅力的文化滲透,在潛移默化中影響著城市文化,逐漸形成一方城市特色,形成集精神、競爭、品牌于一體的寶貴文化資源。博物館作為城市公益性文化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存、收集人類智慧結晶的神圣殿堂,其紀念意義、觀賞價值,不能簡單用金錢來衡量,往往代表著一座城市的形象和面貌,以其深厚的文化底蘊、厚重的人文情懷和無可比擬的文化內涵不斷向城市散發著濃郁的文化氣息。因此,博物館應該做好城市客廳的角色,為博物館的建設營造積極條件,為人民提供更加全面的文化大餐。

3結束語

進入新世紀以來,城市之間的競爭并不僅僅局限于城市發展規模、經濟效益、以及城市硬件系統的現代化程度,對于這些反應城市外在面貌的一些列參數,不能完全決定一個城市的核心競爭力。城市中理應包括,是否可以滿足人民在城市生活的精神需求,正因為有了民眾對文化需求的渴望,對精神文明的追求,導致城市博物館建設應運而生,其產生同社會文明發展有著密切聯系。在改革開放的幾十年里,博物館一度被人們視作一個城市的名片,從名片發展為一個城市的會客廳,可見其對于一個城市的整體形象具有多么重要的意義和價值,如今,博物館已經同城市的經濟、政治、民生緊密聯系起來,甚至涵蓋自然環境、及人文地理情況,人們已經在不知不覺中將博物館的發展同自己的生活融為一體。在現代的社會生活中,博物館的存在價值已經被賦予新的內涵,扮演著城市文化中心的角色,是促進公共交流的重要平臺,在衡量博物館的開放水平時,其空間開放性、資源共享性是衡量博物館開放能力的重要依據,博物館只有更加深入的扮演好自己的文化田野和城市客廳的角色,才能真正將博物館的文化功能發揮的更加完整,在地方經濟建設中發揮自身文化優勢,進一步弘揚民族精神,拉動地方經濟的發展,在更深領域做出自身貢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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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白藜璠:5省級博物館的社會價值、責任及發展方略6,5攜手2010:寧波國際博物館高峰論壇論文選輯624頁。

篇9

[關鍵詞]社會責任;商業銀行;利益相關者

[中圖分類號]F830.33[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2-2880(2011)03-0113-02

一、社會責任概念

目前國內外對社會責任的定義還沒達成一致,主要存在兩種觀點,一種是以米爾頓•弗里德曼為代表的認為企業社會責任就是追求股東利益最大化;另一種以謝爾頓為代表認為企業的社會責任是要滿足相關利益者的要求。商業銀行是個特殊的企業,它承擔著經濟發展的重任,而且涉及到相關者的利益。《中國銀行業金融機構企業社會責任指引》指出企業社會責任是指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其股東、員工、消費者、商業伙伴、政府和社區等利益相關者以及為促進社會與環境可持續發展所應承擔的經濟、法律、道德與慈善責任。

二、我國商業銀行承擔社會責任的缺失

(一)社會責任意識淡薄

從我國商業銀行披露的社會責任信息來看,社會責任尚未引起我國商業銀行的戰略重視、社會責任意識淡薄。沒有銀行高層關于社會責任的觀點闡述以及銀行所制定的社會責任制度、實施計劃及其與銀行整體業務發展的戰略關系等內容。僅僅從社會責任是企業對社會的責任和義務的角度來認識,強調企業作為“社會公民”存在的價值,而沒有認識到承擔社會責任所能產生的積極反饋作用,即對于企業績效和長期發展的正向影響。

(二)形式單一

目前我國商業在承擔社會責任方面形式單一,從近幾年的社會責任報告來看,多家銀行承擔社會責任都是通過捐款,少數銀行會贊助文化教育事業。從2008年的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社會責任報告中看出,商業銀行承擔社會責任主要通過對災區的捐贈、涉農貸款、中小企業貸款,助學貸款。更多從股東的角度來談社會責任,對利益相關者的表述只是大體的概括并沒有詳細的闡述。國外商業銀行通過詳盡而又具體的方式,比如開展對話活動,進行各種形式的調查,舉行研討會校企聯合辦學、建立實習基地、提供綠色貸款等,加強與利益相關者之間的溝通交流。

三、博弈論視角分析

企業承擔的社會責任義務對象是企業的利益相關者,然而企業經營者的利益函數與企業利益相關者的利益函數不同,所以企業在進行是否承擔社會責任時就會陷入“囚徒困境”,因此必須通過政府的制度安排來達到減少委托的成本從而維護相關者的利益。政府通過制定獎懲制度使得經營者的邊際收益等于邊際成本導致企業經營者自覺承擔社會責任。由于承擔社會責任具有外部性且在短期內不產生經濟效益,另一方面商業銀行考核機制側重于企業的短期效益,使得多數商業銀行拒絕承擔社會責任。政府實施外在的制度控制來分攤成本可以有效地防止“搭便車”,并導致商業銀行更好地承擔社會責任。

(一)政府與商業銀行之間的博弈

政府是制度的外在制定者且制定的制度具有強制性、獎懲性,從而對商業的決策范圍進行了限定。政府通過制定獎懲制度對商業銀行承擔社會責任進行引導,商業銀行在外在制度下實現最優策略。如下圖所示:

商業銀行政府承擔未承擔實行獎懲100-800-150不實行獎懲100-100-5050政府是制度制定的優先者,且制定時不受外在限制。在上圖中可以看出政府實行獎懲制度時,在短期內商業銀行承擔的成本小于未承擔成本,導致商業銀行自覺地承擔社會責任;當政府未實行獎懲制度時,商業銀行承擔的成本大于未承擔的成本。商業銀行根據政府是否制定獎懲制度來調整策略,商業銀行的最優策略為跟隨策略。政府通過制定獎懲制度使商業銀行自覺承擔社會責任,但目前我國對商業銀行是否承擔社會責任的獎懲力度不夠,并沒有制定系統的獎懲制度,而且操作性低,最終導致商業銀行選擇不承擔社會責任的策略。

(二)商業銀行之間的博弈

由于政府的獎懲外在機制不完善導致商業銀行不承擔社會責任,商業銀行是否承擔社會責任還取決于邊際收益是否大于邊際成本,在沒有政府的制度安排下,商業銀行是否承擔社會責任就會陷入“囚徒困境”,可以通過商業銀行間的博弈來分析來幫助商業銀行走出困境。

1.假定有兩家商業——銀行A和商業銀行B,他們可以承擔和不承擔社會責任,如果承擔社會責任的成本是20個單位,在短期內,由于商業銀行承擔的社會收益要在長期體現出來,假設其承擔社會的短期收益為10。首先,假設商業銀行不承擔社會責任沒有人任何懲罰,則博弈如圖所示:

AB承擔不承擔承擔-100-100-15050不承擔50-150100100以A商業銀行作為分析對象,當B承擔社會責任時,A承擔社會責任的收益是-100,不承擔社會責任的收益是50(因為收益是二者共享)。所以在B承擔社會時,A的最佳策略是不承擔社會責任。當B不承擔社會責任時,A承擔社會責任的收益是-150,不承擔社會責任的收益是100。所以在B不承擔社會責任時候,A的最佳策略是不承擔社會責任。對于B進行分析也可以得到相同的結論,B最佳策略也是不承擔社會責任。這個博弈的納斯均衡是二者都不承擔社會責任,其收益為(100,100)。因此在沒有政府進行懲罰的條件下二者都選擇不承擔。

2.假設在有政府、有獎懲的外在制度條件下,比如對不承擔社會責任者實行重罰,假設罰金為30時。那么此時博弈為:

AB承擔不承擔承擔-100-100-150-250不承擔-250 -150-200-200現在以A商業銀行作為分析對象,當B承擔社會責任時候,A承擔社會責任的收益為-100,不承擔社會責任的收益為-250。當B不承擔社會責任時候,A承擔社會責任的收益為-150,不承擔社會責任的收益為-200。所以在B承擔社會責任下,A的最優策略是承擔社會責任,同樣以B作為分析對象進行分析時得到同樣的結論。最終二者的納斯均衡為承擔社會責任。

由此可以得出結論,在短期內政府制定嚴厲的獎懲制度會使商業銀行承擔社會責任。

四、政策及建議

(一)建立有效的獎懲機制

政府在宏觀上要實行政策引導,對承擔社會責任的商業銀行要給予政策支持,可以通過媒體給予大力宣傳、在稅收上給予優惠、在政府業務具有優先選擇權等方面給予支持,盡快使商業承擔社會責任所產生效益期限縮短,增加效益。在媒體方面,政府每年可以對商業銀行的社會責任承擔情況進行排名,并對負責人授予各種榮譽;在稅收方面,政府可以制定相關的稅收優惠政策,引導商業銀行承擔社會責任,如對綠色信貸、中小企業貸款等給予稅收優惠,也可以對建立實習基地的商業銀行給予財政補貼。

(二)完善政策法規

目前我國雖然有較多關于社會責任的法律,如《公司法》、《勞動合同法》、《環保法》,以及中國人民銀行制定的各項法規指引等,但影響范圍有限。國家應從獎懲角度進行立法。在獎勵方面,商業銀行又不同于一般企業稅法,政府可加強免稅誘導力度,增加承擔社會責任的稅收優惠扣除額,特別在所得稅方面,目前稅法規定納稅人用于公益事業、救濟性的捐贈,在年度就納稅所得額的3%內扣除,超過的不扣除。這種低扣除率阻礙了商業銀行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在稅收優惠方面主要有營業稅、車船使用稅、房產稅、印花稅、企業所得稅,政府應根據商業銀行的特殊業務及特殊地位制定不同的稅收優惠政策。在處罰方面,國家應加強執法力度,雖然已有多部關于社會責任的法律,但實施效果差。從維護勞動者權益的《勞動法》的執行情況可以看出,許多商業銀行并沒有按《勞動法》的要求維護勞動者的權益,國家應針對社會責任制定專門的法律,加強法律法規的可操作性。

陳文貴余克波:從博弈論視角談商業銀行社會責任缺失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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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盧代富.企業社會責任的經濟學與法學分析[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

篇10

【關鍵詞】公司法 公司社會責任 法定義務

我國立法機關認為,社會責任應當成為公司必須承擔的法定義務,并在修訂公司法的時候把這一理念付諸實施,然而立法機關沒有對社會責任的內容加以明確,導致實踐中無法判斷公司是否承擔了社會責任,更無法對不履行該法定義務的公司追究法律責任。公司法無法調整公司的相關行為,對實踐不具有指導意義,法律指導主體行為的作用喪失了。筆者認為,公司積極承擔社會責任有其合理性,但這種承擔是可選擇承擔,公司法將內涵寬泛的社會責任直接規定為法定義務是不可取的,有待修訂。

公司社會責任的涵義

對社會責任的內涵,國外學者普遍認為涉及到經濟、法律、倫理和道德等多方面內容。國內學者對企業社會責任作出的詮釋各不相同。其中取得較多認同的是“企業社會責任綜合說”。即在企業社會責任理論中,社會責任至少包括三種,除了基本的追求利潤的經濟責任外,還有法律責任和自愿承擔的其他責任(如倫理、慈善等責任),經濟責任是由公司追求利潤的天性決定;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法律責任是社會最低限度的道德要求,自愿責任有利于公司自身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公司承擔社會責任的合理性分析

有學者認為公司不應承擔社會責任,應當追求股東利益至上原則。也有學者認為,片面追求股東利益最大化并不能使企業社會價值最大化,忽略企業利益相關者為企業發展所做出的貢獻,企業在社會發展中所發揮的作用和意義也因此會大打折扣。筆者認為,公司不能以股東至上為準則而忽視其他利益相關者,公司承擔社會責任存在合理性。

公司追求利益相關者的利益,承擔社會責任。企業的本質是利益相關者的契約集合體,作為一種契約,企業是關于兩種或兩種以上的要素所有權通過長期的交易合作、利用各自的資源獲得更大收益的一種約定。公司有獨立法律人格,嚴格來說,它不是只依賴于股東,員工、消費者、供應商和國家等其他利益相關者同樣是公司存在的必備要件,利益相關者同股東一樣無差別地向公司提供資源并換取相應的權利,缺少任何一個利益相關者的行為,公司都不可能生存。股東的利益也不絕對比其他相關者的利益更優先。美國布魯金斯研究中心布萊爾博土就指出,“由于股東享有有限的責任,因此他們并不總是惟一的剩余索取者,有限責任意味著股東的損失不會高于他們在公司里已有的投資。當公司的總價值降低到股東所持股票價值等于零這一點時,根據界定,債權人便成為剩余索取者”。按照這一邏輯關系,董事會和管理者就不應當只是單方面地為股東利益最大化服務,而是應當考慮到更多相關者的利益。①

關于利益相關者的范圍,英國金士頓大學教授威勒認為有些利益相關者是不具有社會性的,即他們并不是通過“實際存在的具體的人”②與企業發生聯系的,比如惡化的或改善的自然環境、人類的后代、非人物種等。筆者贊同威勒的觀點,認為只要特定主體的存在能夠對公司的存在和發展產生作用,而公司的行為對該特定主體發生反作用,即可確定為利益相關者。公司應追求利益相關者的利益,而其范圍相對廣泛,要求公司不但追求經濟利益,還應履行法律義務,承擔道德、慈善等方面的自愿責任,這為公司承擔社會責任提供了理論基礎。

公司承擔社會責任有利于自身發展。承擔社會責任中的經濟責任能保證公司不被市場淘汰;承擔法律責任(法律義務)保證其不必承擔法律上的不利后果,避免支出法律成本;承擔自愿責任能提高公司的可持續發展能力。“從微觀看,企業承擔社會責任有利于公眾的認同,有利于企業擴大產品銷路,提高銷售收入。從這個角度講,企業承擔社會責任成本與企業利潤的實現并不是直接的正反向關系;從宏觀講,承擔社會責任有利于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為企業擴大生產規模,改進設備和提高勞動生產率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條件。”③可見,公司積極承擔社會責任有利于自身發展。

公司承擔社會責任有利于社會利益的實現。公司創造的社會價值實質是公司所創造的總體收益減去其所消費的社會資源的機會成本,根據布萊爾的理論,企業實現創造社會價值的方式有四種:“消費者剩余”、“勞動剩余”、“資本剩余”、“外部剩余”。四種剩余的總和稱之為“社會剩余”,它是企業所創造的全部社會財富。④公司積極承擔社會責任,保證了公司在個體上為所有的利益相關者創造價值,進而有利于“社會剩余”最大化的實現,符合帕累托最優原則的要求。因此,公司積極承擔社會責任是合理的。但積極承擔不等于必須承擔,目前來看,公司法將之規定為法定義務的做法還值得探討。

公司承擔社會責任的法定必要性分析

首先,社會責任的含義相當寬泛,不僅包括法律責任,還包括經濟責任和慈善行為等自愿責任,公司法一概而論未免過于簡單。承擔社會責任是社會成員對公司的廣泛期望,其要求往往高于社會最低的道德要求,而法律的標準不會高于社會的最低道德要求,兩者之間的矛盾決定了社會責任的內涵,公司法無法全部承載,故公司法不宜將社會責任規定為法定義務。

其次,社會責任成為法定義務,責任成本會轉嫁給消費者,這與社會責任的性質矛盾。西方市場經濟國家的公司承擔社會責任常常是有所選擇的,他們是根據自己的產品和服務及承受能力來決定承擔的多少和范圍,公司的這些社會行為主要是由利潤動機驅動的。當社會責任成為法定義務后,公司無論資金情況如何都必須履行該義務,責任成本大幅增加。另外所有公司都承擔社會責任,理論上從消費者處獲得的認同都一致,市場蛋糕的分配比例不會發生改變,最終支出增加,收入不變,公司無法長期負擔,必然會因支出增加而提高產品價格,將社會責任成本轉嫁給消費者。

最后,社會責任成為法定義務,加重公司負擔,造成公司失敗并對經濟產生消極影響。在市場競爭中,長期為了利潤之外的任何其他目標而經營將導致企業萎縮,甚至非常有可能破產。因為如果企業將承擔其他社會責任的支出(如污染控制)轉嫁在消費者身上時則違背了社會責任的初衷,如果公司將這部分支出完全由利潤支付,則會導致企業的產量和利潤率下降。當企業利潤和產量下降時,它在生產中使用的稀缺資源(土地、技術等)的所有者就不可能取得相當于在其他地方取得的收益。這樣企業的經營會因得不到稀缺資源所有者的支持而難以為繼。所以試圖以最低成本為市場生產而又改良社會的經理最終可能將一事無成。⑤公司的失敗不僅僅會給利益相關者帶來經濟損失,更重要的是會對社會經濟產生負面影響,不但不能增加社會利益,還會產生資源浪費、失業增加的后果。盲目而過分地追求社會責任的承擔有時也會把公司拖入資金困難的泥潭。而我國公司法的規定,就是盲目、過分、強制性地要求公司承擔社會責任。

綜上,將社會責任直接規定為法定義務不可取,公司法的規定不利于指導實踐。修訂方案有兩個,第一,刪除社會責任一詞。在現代社會中,公司作為基本的功能性組織,利益相關者可以要求其承擔社會責任,為了自身發展公司也應主動積極承擔社會責任。但如果公司被強制賦予了過于寬泛的社會責任,不僅對公司不利,從整體上看,對社會的發展也無益。社會責任的概念具有綜合性、交叉性的特點,涉及眾多學科領域,內涵龐雜,泛道德化,法律文件不宜采用。第二,做公司法的限縮解釋。將社會責任與法定義務分離,將從社會責任中分離出來的法律責任解釋為公司法中的社會責任,把其定義為狹義的社會責任而與一般社會責任相區分,突出法律義務性質。狹義的社會責任是法定義務,違反后承擔法律責任,一般社會責任公司選擇承擔,非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我們認為,法律無法承載社會責任的寬泛內涵,將其限縮解釋為法律義務即最低的社會道德要求是可以接受的。

(作者單位:牡丹江師范學院政法學院)

注釋

①孫連才:《企業集團管控》,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2009年,第46頁。

②[英]大衛·威勒,[芬]西蘭琶:《利益相關者公司:利益相關者價值最大化之藍圖》,北京:經濟管理出版社,2002年,第9頁。

③石友蓉:“企業承擔社會責任成本與可持續發展戰略”,《武漢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2年第5期,第55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