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棄疾的簡介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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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關鍵詞:民營企業;信息化;諾蘭模型;信息化階段理論
我國99.8%的企業為中小企業,而中小企業95%是民營企業,民營企業的信息化建設直接影響著我國信息化和新型工業化道路的路徑與進程。現階段,眾多的民營企業發展參差不齊,但信息化建設在其發展中的意義與作用已受到普遍的重視。現在關鍵的問題是處在不同發展階段的民營企業,如何從實際出發選擇適合自身信息化發展的路徑。
一、民營企業信息化建設的經濟學闡釋
(一)信息效能構成民營企業生產函數的主要變量。我國改革開放初期涌現出來的民營企業主要集中在流通領域,企業生產函數的基本變量主要是低廉的勞動力和有限的貨幣與實物資本。隨著市場擴大和行業擴展,現代科技的影響逐漸滲透到民營企業的經營之中。市場信息的收集與處理,行業技術進步的跟蹤與借鑒和引進,科技因素特別是信息技術產生的效能已越來越多地成為現代民營企業生產函數中的重要變量。
(二)網絡技術進步引致民營企業邊界發生變動。成長中的民營企業大多是資本密集型企業,其靈活的經營策略在市場競爭中優選新技術,使生產過程中資源效能的邊界得以擴大。它們在不降低其他資源效能或要素與產品份額的情況下,單獨或共同提高其要素的效能,使企業的生產和市場邊界迅速外移擴大。
(三)信息網絡的運用降低民營企業外部交易費用。信息化建設起步階段的民營企業最關心在客戶資源管理和市場營銷方面采用適用的網絡信息技術,以提高關鍵經營環節的效能和降低龐大的市場協調成本或營銷費用,其結果明顯節省了企業的外部交易費用。
(四)信息系統改善了民營企業內部管理機制。民營企業在管理架構上以家族式管理為主,60%—70%以上民營企業的決策和經營機構成員屬于同一家族或類家族成員。先進適用的信息系統使家族企業的信息傳遞由垂直化轉向扁平,民營企業內部控制與激勵機制的性能得以改善。
二、企業信息化建設的階段理論及實踐
美國管理信息系統專家諾蘭在上世紀后期提出著名的信息化建設的諾蘭模型,該模型闡發的信息化階段理論指出,任何組織由初步的手工信息匯總和處理向以計算機為基礎的信息系統發展時,都客觀存在一般的發展道路和規律。數據處理在發展過程中總會受到技術進步、應用拓展、計劃和控制策略變化及用戶狀況等多個方面因素的制約,呈現出六個依次遞進的階段。
(一)計算機局部替代人工的初始階段。計算機對用戶還只是替代手工進行日常收支賬務管理等數據登錄匯總的附屬性設施,企業管理者對數據處理控制的概念還沒有形成。信息技術對于企業利潤最大化的關系及對企業邊際收益的直接作用,用戶還停留在懷疑和觀望階段。
(二)計算機應用范圍的擴散階段。企業管理者開始關注信息系統方面的投入和投資所產生的經濟效益,信息技術邊際收益遠高于其邊際投入的現象,激發用戶不僅在財務、行政業務管理,而且在購銷與存貨管理、生產與設計管理等方面開始謀求信息技術帶來的好處。
(三)信息化系統控制階段。在經過初始和傳播階段的不斷摸索后,企業信息化建設開始步入正軌。企業專門設立正式的信息管理部門,以統籌和控制企業內部不同部門計算機用戶的信息處理活動。同時,要求在企業層面和不同職能部門的層面制定實施信息化建設項目的管理計劃和系統發展的方案。
(四)規劃和標準趨向統一的集成階段。企業從管理計算機轉向管理信息資源,新興產生的管理信息系統(MIS)、辦公自動化系統(OA)、電子數據交換系統(EDI)、計算機輔助設計(CAD)、計算機輔助生產(CAM)等計算機輔助管理系統相繼運用并形成一個完整有機的整體。管理者開始使用數據庫和遠程通信技術,實現現有信息系統的整合。
(五)信息系統全面綜合應用的數據管理階段。企業的信息系統已從單項應用發展到數據庫支持下的綜合應用。管理者基本上可全面考察和評估信息系統建設的各種成本和效益,分析和解決信息化過程中不同部門的平衡與協調。日漸發展完善起來的決策支持系統(DSS)、專家系統(Es)、企業資源計劃系統(ERP)、客戶關系管理(CRM)、供應鏈管理(SCM)以及產品生命周期管理(PLM)等系統直接進入企業決策和資源配置的常規管理。
(六)信息化嵌入企業發展的成熟階段。企業各個層次的管理者都已將信息化建設視為企業常規管理不可缺少的基礎條件,提前規劃企業的信息化藍圖和采用先進的信息控制管理系統,為企業各項業務計劃的有效實施提供可靠的信息系統支持。先進信息技術系統的嵌入完全實現企業的信息化和電子商務,充分體現出企業信息化建設的功效。
諾蘭的信息化建設階段理論或模型描述的是發達的信息系統發展過程中通常都要順次經歷的程序。階段理論認為模型中的各個發展階段不可能跨越,尤其是第三階段控制和第四階段集成這兩個階段的過渡轉化在整個流程中起著關鍵性的作用。信息技術進步在實踐中的表現形式會有不同的變化,這不妨礙不同的組織在確定開發管理信息系統策略或制定管理信息系統規劃時,首先應認識到實施主體的信息化建設當時所處的發展階段,并根據該階段的特征來指導實施主體的信息化建設。 轉貼于
三、民營企業發展的不同階段及信息化態勢
民營企業的信息化要與企業的發展需要相適應,必須把握民營企業發展的階段性特征及相應階段的信息化需求態勢,并以此為參照來尋求企業信息化的發展實踐與信息化階段理論的契合。民營企業從規模擴張和管理體制更新的角度考察,其自身發展和信息化態勢可概括為五個階段。
(一)初創階段的信息化業務有待激活。早期的民營企業主要是以個體、私人企業為主,資金少,人員少,技術少,生產與經營波動大,市場有待入門,風險抵御能力低,企業分化嚴重,存活率低。企業的家族色彩濃厚,所有者與經營者合一,管理架構簡單。隨著中后期的科技型企業與國企改制型企業加入民營企業陣營,上述情況有所改善。這一階段民營企業的信息化基本上還是一種自在的狀態,少數企業使用了計算機,大多數企業處在信息化建設的初始狀態。
(二)適應階段的信息化業務嘗試跟進。在市場競爭中存活下來的民營企業進入適應階段,經過不斷探索調整,生產經營正常運作起來,但不平穩。技術路線和產品尚未明確定型,生產故障和產品質量問題不斷,客戶資源短缺,進入市場難。在管理體制和架構上企業開始摸索和嘗試合伙、合作、有限責任制和股份制等形式。企業在處理內部財務報表和營銷資料工作中廣泛應用計算機,在財務管理的MIS系統、辦公自動化的OA系統等一些易于實施的方面進行嘗試。這一時期民營企業的信息化意識已覺醒,成為企業對信息化建設最為關注的傳播階段。
(三)穩定階段的信息化領域逐步拓展。民營企業在激烈的競爭中逐步取得一定的市場資源和客戶關系,生產經營進入穩定階段。這一階段企業技術路線明確,產品定型,目標客戶鎖定,融資渠道建立起來,內部管理架構和制度及人力資源基本形成,經營業績顯現并漸趨平穩。在企業信息化建設方面則表現為由傳播階段向控制階段過渡,部分企業設立起獨立的信息管理部門,擁有自己的企業網頁和郵箱,信息技術的運用從內部管理擴張到外部購銷業務和信息輸出。同時,大量有待甄別和處理的信息資訊開始擁堵,企業信息化建設處在最為迫切的階段。
(四)成長階段的信息化需求出現井噴。企業完成初期的原始資本積累后進人快速發展的成長階段,生產規模擴張,市場份額擴大,企業產品技術含量提升,專利等專有技術擁有量增加,員工數量和素質上升很快,利潤增長迅猛。但資金籌措、產能發掘、市場維護,勞資關系、客戶關系、銀企關系等矛盾沖突迭起,管理高階化提上日程。這是民營企業信息化進程中需求最為旺盛的時期,為解決企業管理日漸增多的矛盾沖突,應對各方面信息資訊,企業信息化的硬件和軟件大量投入,集成多方面的信息技術應用系統,以有效實現生產經營信息的收集匯攏、篩選分類和傳輸處理。
(五)成熟階段的信息化系統格局形成。企業進人行業中上游地位,生產與營銷處在高位運行,企業開始注意企業形象,社會影響度廣為接受,這是成熟階段的民營企業的重要特征。在優秀的民營企業中,現代企業制度和管理體制為企業主和經營者所認同,企業不同階層的經營管理者、技術團隊、基層員工分享企業成長的成果。企業逐步與社會資本融合,并進一步向公眾公司發展,成為社會混合制經濟的主要組成。這一階段企業在信息化的需求和發展態勢上,與企業信息化階段模型中的的成熟階段相吻合。
四、民營企業信息化發展的階段性構建路徑
(一)確立信息化與企業發展在階段上相互適應融合的思路。民營企業從小到大、從弱到強,是不同階段的漸進演化。在這個過程中,企業對信息化的認識和需求是逐步遞進的,而且信息化建設的階段通常滯后于企業的發展階段,信息化是由企業生產經營進步的需求所拉動的。企業信息化也是一個不間斷的流,與企業的資金流、物資流、人員流一樣處在不停的運行流轉之中。它的起點可因企業的行業性質、規模實力和所處階段有所不同,但它的發展演進仍須遵循自身的內在規則。信息化與企業發展過程相互適應、相互促進,理想的目標境界是達到信息化與企業的現代工業化進程的相互融合。
(二)堅持企業信息化建設模式選擇的先進適用原則。民營企業現實生存發展要求和現代經濟學研究表明,現代工業化浪潮下的企業發展,不論發展中的新型現代工業企業還是改造中的傳統工業企業,都必然會融入信息化的元素。但企業的信息化顯然不是硬件和軟件越超前就越好,也不是資金和人力投人規模越大就越強,它必須與企業的實際需要和發展階段相適應。不同行業、不同規模、不同時期的企業,信息化的目標取舍、硬件和軟件裝備的配置、信息化運行和維護的模式,都應有其特定的內容和要求。以盡可能少的支出代價取得盡可能多的利潤回報是企業經營的根本準則,企業信息化建設同樣要遵循這一準則。信息化有不同的實現形式,但它的實質只是企業盈利的手段。因此,先進而又適用的才是最好的。
(三)客觀評估企業信息化建設切入的初始條件。企業和信息化的發展都是呈階段性的,沒有一定的基礎和必要的準備,缺少企業根據業務發展需求的內在驅動,對企業所處的發展階段缺乏正確的評估,企業信息化建設就可能是事倍功半。有觀點認為,中小企業和大中型企業在信息化建設中的相互地位是平等的,都處在同等的起跑線上,彼此間的差距并不大。如果這僅是鼓勵中小企業或民營企業打消顧慮,發揮小企業決策快捷、機動靈活的優勢,積極投人企業信息化建設,那肯定是有道理的。但這種觀點往往導致一些企業認識不到自身條件的限制,忽視與大中型企業在資金、人才、業務等各類資源上的巨大差別,盲目照抄大企業的信息化模式,貪大求全,追求形式,勢必造成資源的浪費和信息化效能的流失。
篇2
[關鍵詞]企業危機管理;危機預防;危機信息;信息需求;信息監測
[中圖分類號]C93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6432(2011)48-0015-03
1 引 言
隨著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的發展,企業危機的類型不斷發生著變化,從以前的舊型危機如種族歧視、罷工等,發展到現今的新型危機如法律糾紛、媒體危機等,危機爆發的頻率越來越高,管理者任何一次決策不當都可能招致嚴重的后果,因此,在進行危機決策時就迫切需要相關部門及時提供全面、準確的危機信息,企業的信息監測能力成為危機管理成功與否的關鍵所在。可以說,在一定程度上,高效的危機信息監測工作就孕育著成功的種子。
2 商界不存在零風險的真空環境
商界是一個危機四伏、動蕩不安的世界,一些毫無征兆的災難可能突然降臨,片刻間就將企業置于困境之中。危機形式千變萬化,可以說,每一種危機情況都是獨一無二的,盲目的規模擴張、產品質量問題、環境污染、財務糾紛、計算機系統故障、他人惡意攻擊等,這些因素都可能誘發一場大規模的危機。任何公司,包括管理有方、聲名顯赫的公司都可能遭遇危機,危機管理的前景在迅速改變。從量的角度,危機發生的頻率驟增,諸如三鹿奶粉事件、家樂福抵制門、豐田汽車召回門、惠普蟑螂門、霸王洗發水致癌事件、富士康跳樓事件、錦湖輪胎質量門、雙匯瘦肉精事件、臺灣塑化劑事件等,層出不窮的狀況讓各企業防不勝防,稍有不慎就可能造成無法挽回的傷害。因此,許多企業紛紛開始將危機管理意識和能力歸入高級管理人員的核心能力需求范圍之列。
從質的角度,危機開始呈現出新的特點。在城市森林里人們的安全感缺失現象逐漸加重,公眾對自身的權利意識日趨強烈,信息傳播的速度和范圍突飛猛進,對環境保護的關注有增無減,社會的重心開始移向“以人為本”,等等,這一切變化都導致企業的社會角色遭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戰,所受到的外部監督也比以往任何時候都多。對企業而言,外部環境似乎正朝著不友善的方向發展,企業危機表現出新的特點:①高度不確定性――危機預測難度加大;②企業壓力激增――危機處理過程中員工的忠誠度驟減,媒體幾乎左右著社會輿論,公眾不再信任企業;③相關利益方對社會責任的重視程度加深;④危機影響范圍急劇擴大,甚至可能累及整個行業。
企業該如何有效的進行危機預防和控制,這已是不容回避的問題。
3 企業危機預防階段主要的信息需求
企業的生存之道在于居安思危。遺憾的是,管理者總是認為危機如果只是潛在的,未必會發生,那么預防準備工作就是消極的,他們似乎只有在危機發展到白熱化階段才開始將危機管理看做是關鍵工作,然而,發展到此,可操控危機的余地相對已小了很多。筆者認為,危機前的預防準備工作才是最重要的,在此階段最有希望遏制并消除危機。企業管理者們迫切需要轉變認識,不能僅僅因為在預防階段投入資源所得的收益難以度量或效果不顯著,而忽視危機預防。
危機管理初期并非是危機管理團隊的全員行動,在預防階段,起主要作用的是信息部門,他們的任務就是建立并完善危機預警信息系統,詳細分析彼此混雜的跡象,及時發現危機的苗頭,盡力將危機扼殺于萌芽狀態。在此階段,信息需求相對模糊,信息收集面較廣,并不局限于某一特定事件,對信息人員能力要求較高。首先,需要通過各種渠道來搜羅信息,充分利用網站、報紙雜志、人際網絡、行業會議等信息源。例如,關注顧客的意見反饋;收集、分析相關的行業評論和專業出版物,把握好市場走向;收集競爭對手的各種資料,掌握其動向;定期評估相關政府部門新的方針政策以及國際環保組織等非政府組織的各項活動;針對自身運營的薄弱環節和具體問題,研究其他公司管理中類似的成功經驗和失敗教訓,等等。此后,將收集到的信息加以分類、篩選、整理、統計分析,形成具體文件,最好能輔之以詳細的數據分析過程,召開高層會議,展示出每一個潛在的或已初露端倪的危機問題,以及預計將導致的后果,并對此作出初步準備。例如,準備相關背景資料,如公司簡介、產品/服務/政策信息、常見問答等;明確可以利用的資源;確定潛在的相關利益者,將其聯系方式匯編到一起;分析受眾對危機可能的認知和態度,確定危機溝通的優先次序;選定合適的發言人等,真正做到有備無患。
很多實例都說明:小的投入可能換來極大的回報。長城飯店在做好危機預防工作方面可謂是典范,即在日常經營過程中展開周密系統的調研工作,其在信息源、信息收集和處理等方面極具特點,比如,信息收集分析并不局限于每天的顧客,而是將范圍擴至全市、全國甚至全球,對年、季、月、日等不同時段的信息連續監測,形成了綜合交叉式的信息網絡,以確保信息的全面、及時、準確性,針對具體問題制訂方案,從根源上杜絕危機的發生。因此,長城飯店才能長久屹立于餐飲龍頭之列。
許多災難性的危機可能僅僅源于小的疏漏,我們必須盡可能對所有潛在的危機問題保持警惕,防患于未然,從根本上提高企業危機管理的能力。
4 企業危機預防階段的信息監測職能
在危機潛伏和成長期,不確定性因素較多,做好危機識別與預防則有賴于信息流充分有序的流轉,在此階段,最重要的工作是危機信息監測,即是一個“危機信息規劃―收集―處理―傳播―反饋”的循環過程,環環相扣,如圖1所示。通過對企業內外部相關信息的全面監測來實現危機預防,并為高管層提供決策支持,從而保證企業在一個相對安全穩定的環境下持續發展。
4.1 危機信息規劃
企業危機預防中信息監測工作的確切目標就是要通過高速、高質量的信息流來最大限度地降低企業運營風險。首先面臨的工作即是危機信息規劃,這是監測工作的基石,需要建立一個多角度的監測分析框架,并在此基礎上針對各種潛在危機因素制訂切實可行的處理計劃。筆者認為企業危機可以從外部環境、企業組織、業務流程、市場表現、財務狀況、利益相關者六個方面來進行分析,如圖2所示,外部環境重點反映企業所面臨的宏觀環境變化趨勢,企業組織則重在評估企業當前的組織生命力,業務流程中的子因素及指標主要反映企業中各項業務流程是否存在改進或再造的必要,市場表現需考量各產品滿足市場需求的狀況,對財務狀況中各指標的連續監測分析則能夠反映企業的財務運轉是否存在風險,而利益相關者方面應重點關注各利益方的反應及行動,并評估其可能給企業帶來的影響。此危機信息監測框架結構圖描述了企業運營過程中極可能引發危機的各種因素,據此進行信息收集分析,可以確保在海量信息中,信息監測工作不陷入盲目、混亂的局面。
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信息規劃做得越細越好,其涉及的內容可以概括如下:①考慮和設想一切不利因素,確定信息監測范圍;②建立危機評價指標體系,確定企業危機的臨界閾值;③確定對監測信息進行處理的工作流程,方便評估和識別危機因素;④預設危機信息溝通方案,使危機可能涉及的各方可以及時進行有效的信息交流,預防危機的進一步發展;⑤確保全方位監測技術、平臺和人員配置到位。對于危機識別與預防,不同類型的企業由于其性質、所處環境及經營狀況的不同,信息需求重點呈現出較大差異,因此在做信息規劃時應因需而定,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制定具體規劃。
4.2 信息收集
相關信息人員需熟悉、掌握各類危機的顯著特征,提高對危機的預見能力,利用一切可用的合法手段來獲悉更詳細具體的情況。危機信息中心應對企業危機監測分析框架結構中的所有危機因素進行追蹤,層層挖掘,廣泛收集相關信息。為了確保高效率、高質量的工作,避免不必要的人力、物力及財力消耗,以最小的搜尋成本得到最優的信息,在信息收集過程中應該遵循以下原則:①確保信息的事實性、相關性,重視其時效性;②信息收集盡可能全面,但也要適度,有所取舍;③確保信息收集的方法和渠道不違反法律法規;④同等條件下,盡量采用經濟實用的收集方法和手段;⑤收集工作必須保持連貫性,不可時斷時續。
企業需要建立密集、可靠的信息收集網絡,綜合利用各種公開或非公開信息源。公開信息獲取相對容易,主要包括各種分類數據庫、互聯網、報刊、專業雜志、各部門對外公開的檔案、行業協會出版物、行業研究報告、政策法規文件、政府報告及出版物、業務會、科技會、產品展覽會、公開的各種調查報告、廣告信息等。而對于非公開信息源,信息獲取難度較大,付出的成本相對較高,但是獲取到的信息價值高,主要包括:客戶、內部員工、供應商、經銷商、競爭對手、行業主管部門、咨詢公司等,此外,對于內部統計資料、營業日記、原始記錄等資料也可經常予以關注。只有將多種渠道結合起來,才能保障信息的質量。
4.3 信息分析處理
只有通過高質量的加工處理,方能更好發揮信息的真正價值,否則決策者們仍舊會被冗余的信息所困。信息處理涉及對監測信息的篩選、分類、統計、分析、評估和記錄等一系列工作。其中,信息真偽的鑒別至關重要,在海量信息面前,誰都不能保證收集到的信息都是準確無誤的,企業在參與市場競爭的過程中,常常會刻意披露一些信息,這些信息的真實性則有待驗證,比如很多企業在提及自身的市場份額時,為了吸引消費者,促進其購買,往往會夸大數據。我們需要通過對多種渠道所得數據進行綜合比對及分析,更準確地了解實際情況。一般情況下,當多渠道信息一致時,可以基本確認該信息的真實性,否則,需要通過其他方法和途徑進行更深層次的挖掘和分析。而在后續信息處理過程中,除了定性分析,更重要的是定量分析,運用各種經濟管理方法和技術,對數據資料進行量化和匯總,計算實際危機程度,并判斷綜合評估值是否超過臨界閾值,之后根據判斷結果決定是否發出預警信息、警示級別及范圍、以何種方式發出警訊以及如何確定相關人員已收到警訊。常用的信息分析方法和技術有SWOT分析、PEST分析、優序圖法、層次分析法、定標比超法、價值樹、S-C-P模型、波士頓矩陣、蓋洛普路徑、競爭態勢矩陣、情景分析、數據挖掘技術等,這些都是非常實用的工具,可靈活加以選擇。
4.4 信息傳播
此階段需要把監測信息及時傳遞到相關人員處。企業危機識別及預警需要快速無誤地實現信息交流、和反饋,在本階段,由于危機尚未爆發,所以企業管理決策人員是最主要的信息使用者,信息傳播的主要任務在于針對內部的管理者,減少信息失真和信息過濾的情況,避免信息扭曲,從而保證危機決策的迅速、準確、有效,提高消除危機的可能性。在此基礎上,針對其他受眾的更廣范圍的信息傳播,則需要在信息整理、篩選的基礎上完成,鑒于不同受眾的特點,信息傳播策略應具選擇性,在內容、范圍、信息量、傳播形式等方面都要仔細考量,既要盡量避免引起無謂的恐慌,給企業造成負面影響,又要保證實現危機前期必要的信息溝通和分享,以期贏得各方的理解和支持,形成合力,阻止危機的爆發。在企業危機預防階段,甚至在危機爆發后的各階段,企業應始終堅持選擇那些中間環節少、實用的溝通系統,以保障信息流的暢通。
4.5 信息反饋
信息監測的最終目的是使監測信息得到有效的利用,為風險問題和危機決策服務。危機管理過程中信息的傳遞是多向循環流動的,信息反饋是為了保持信息的動態性以及了解信息溝通與的效果。危機預防通常需要多方人員參與,為了滿足不同主體的信息需求,既要確保決策信息自上而下的順利傳遞以及企業內外部的無障礙溝通,也要重視來自每一位信息接收者的反饋,這些信息能夠反映出相關人員信息理解、信息交流的實際效果,也能夠不斷引導前期工作的改善,確定或調整后期工作的重點,使危機預防更有針對性。
5 結 論
危機信息監測及預警是危機管理的第一道防線。企業需要樹立信息預警理念,在相關信息部門的支持下,通過高效的信息監測,掌握最真實的情況,對可能發生的各種形式的危機事先有充分估計,提前做好應急準備,以最大限度地減少危機所造成的損失。本文重點討論了危機預防階段的信息需求,以及本階段危機信息監測五階段的具體任務,而與之相關的危機預警信息系統設計,以及危機爆發后的控制階段和恢復階段的信息機制構建,尚待進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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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
關鍵詞:電氣節能減排;光伏新能源;應用
引言
當前,建筑電氣需要消耗大量能源,幾乎占去能源消耗總量的一半,這也是造成全球氣候變暖的主要原因,我國的環境問題更是備受關注,越來越受重視,為了保護人們的生活環境,建設經濟社會,節能減排迫在眉睫。為了保證建筑項目的環保性、安全性,對電氣節能減排原則、具體措施進行了闡述,并且列舉了一些光伏新能源在實際生活中的應用。
1電氣節能減排
要想最高效地實現節能減排,需要按照節能減排的原則采取正確的節能減排措施。1.1原則電氣節能減排主要遵循以下三大原則:首先,保持經濟效益與節能減排相協調;節能減排的材料要符合建筑的正常使用;最后,建筑過程中需要消耗大量的電力,這些無法避免,但是對于建筑之外的電力消耗,就需要有節制、有計劃,采用環保的輸電線,經多方對比之后再投以使用。1.2電氣節能減排的具體措施1.2.1合理設計供配電系統合理設計供配電系統,最重要的就是簡單可靠,避免配電級數過多。對用電負荷、用電容量、電量分布等加以了解,使變壓器能夠進入到用電中心。供配電系統盡量選擇環式,這樣能夠有效地降低損耗,提升供電質量。1.2.2合理選擇電壓等級對電壓等級進行合理的選擇,需要注意以下幾個元素:供電距離、供電儀器、供電設備、工地用電情況等,將這幾大因素綜合考慮,選擇合理的電壓等級,不能顧此失彼,才能有效地實現節能減排。一般來說,高壓電一般為10kV,低壓電一般在220或是380V。1.2.3合理選擇變壓器季節的更替也會對電壓負荷產生影響,溫度較低的冬季以及溫度較高的夏季,人們的用電都會增加,空調功率大幅度增加,這也是季節不同引發電壓負荷不同的原因。因此在實際施工中,要想實現節能減排,就需要針對季節的不同采取不同的變壓器,根據實際情況加以選擇。1.2.4提高自然功率因素值用電儀器自身具有電感,在工作期間非常容易產生無用功,維持電力順利傳輸最主要的做法就是將前后的無用功相抵消,進而減少電力的消耗。維持負荷功率不變的情況下,提高自然功率因素值,這樣能夠大大降低功率損耗,節約電力。但是在實際的施工期間,很難實現真正節能,采取措施也僅僅只是逃過相關部門的罰款。
2光伏新能源的應用
光伏新能源是指將太陽光轉化為電能,期間不會產生任何污染、任何噪聲的新能源。它的發電主要由逆變器、太陽電池板、控制器等進行。白天太陽電池集聚陽光轉化成電能,夜晚逆變器將電流轉換成交流電,由控制器傳到電柜,以供使用。當前,太陽能的開發利用分為兩種,即光熱應用與光電應用。前者主要是指運用太陽能來供熱,維持建筑物的供暖需求,保證建筑居民日常用熱的需求,確保采暖,提供熱水,常見的形式就是太陽能空調。后者則是指將太陽能轉化為電能,將這部分電能運用到實際生活中,包括建筑期間的實驗、建筑過程的照明、建筑的用電以及應急情況等,這樣能夠大大降低電量的損耗,維持節能減排,減少建筑產生的污染。光伏新能源在建筑電氣節能減排中具有非常明顯的優勢,具體包括:占用場地小,光伏新能源一般都安裝在屋頂或者建筑墻面;供電覆蓋范圍廣,光伏新能源在發電中的應用主要是以光伏建筑一體化的形式實現的,發出的電能能夠維持所有的負載用電。建筑系統可以向電網中輸入電能,也可以從中取出電能,以便實現減少電能損耗。在光伏系統模式下,在用電高峰期,可以建筑電氣中剩余的電能傳輸到電網中,緩解用電壓力,能夠大大提升用電系統的安全可靠性。光伏新能源在建筑電氣中不僅具有實用性,同時也能夠增強建筑的美觀,太陽能電池板是主要的原材料,安裝這種材料能夠降低建筑投資,提升造價,同時還美化了建筑外觀。此外,光伏新能源不會產生二氧化碳等有毒氣體,因此不會對環境產生影響,可以充分實現建筑電氣的節能減排。
3結語
電氣系統由幾大元素組成:變壓器、電線、供電以及配電的系統、電壓以及照明設備。而節能減排也是從這幾大元素入手,遵守節能減排的原則,采取合適的措施,實現節能減排。而應用光伏新能源也需要注重以下幾點:安裝地方要陽光充足、安裝場地寬敞、減少電池間的碰撞、電池方向保持傾斜、電池朝向赤道。只有在節能減排以及光伏新能源中充分注意這些,才能夠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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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
一、企業集團財務結算中心的功能
財務結算中心是根據集團財務管理和控制的需要在集團內部成立的,為集團成員企業辦理資金融通和結算,匹配內部成員單位的現金流量,以盈補缺,實現資金的市場化,實體化管理,以降低資金成本、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的機構,其性質類似于內部銀行。主要著眼于為企業集團的整體和長遠利益服務,其功能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一)歸集資金、調劑余缺的功能。過去,各下屬企業往往都在各自結算銀行開設獨立賬戶,資金非常分散,無法形成整體的規模優勢。成立集團財務結算中心后,結算中心以吸收存款的方式將集團內各企業暫時閑置和分散的資金集中起來,再以發放貸款的形式分配給集團內需要資金的企業,從而實現集團內資金相互調劑。由于內部存貸款利率都比較優惠,使得集團內部資金需求雙方都可從中受益。同時,結算中心通過協助資金的回籠和資金的調度,使集團從更高層次參與下屬企業的管理,強化了資本經營,在合理有效地運用資金的同時,也加強了集團成員企業之間的內部聯系,有利于發揮集團的整體優勢。
(二)內部監控的功能。企業集團一般分支企業眾多,組織層次復雜,管理鏈條長,加大了母公司對各下屬企業資金頭寸、資金占用等方面的監控和管理難度,增大了公司的經營風險。建立企業集團財務結算中心使集團內各企業的資金收付都通過該結算中心辦理,該結算中心對各企業進出資金的合規性、安全性和效益性進行審查,對資金的流向、使用可以根據結算中心章程加以審查,核對相應的計劃、合同,確保資金合理使用,從而使集團內各企業的資金運作完全置于集團的監控之下,必要的時候可以利用信貸額度、利率等經濟杠桿獎優罰劣,促使各企業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從而達到防范和控制風險的目的。
(三)減少貸款規模、降低財務費用的功能。企業集團財務結算中心通過集團內部資金融通,盤活了閑置資金,提高了資金使用率,在同等投資和生產規模情況下,對銀行的資金需求減少了,特別是可以減少長期信貸,從而降低了因對外借款而支付的利息,集團以短期的信貸可以滿足下屬企業的長期使用,降低了企業高負債經營的風險,增強了企業的活力,提高了經濟效益;另一方面因為企業集團財務結算中心經營集團內部存貸款業務,還會形成一個存貸款利差,這是企業集團財務結算中心的一筆可觀的收入。
(四)提高企業整體信用等級、擴大信用的功能。企業集團財務結算中心豐富了各下屬企業的融資渠道。能否從銀行獲得信貸,最根本問題是企業的還本付息能力如何,一般地說:集團內各個企業的發展很難做到十分平衡,有的企業經濟實力雄厚、經濟效益好,比較容易獲得商業銀行的貸款,而有的企業經濟實力弱、財務狀況差,難以得到商業銀行的支持,這種狀況在很大程度上又影響了集團內各企業的平衡發展和集團整體實力的提高。企業集團成立財務結算中心后,集團內部企業不可單獨與銀行發生信貸關系,而是通過財務結算中心以集團整體形象集中對銀行,鑒于企業集團整體經濟實力、社會影響以及政府對其的支持,銀行會充分信任其償還能力,從而擴大了集團企業的對外信用,集團可以較容易地從銀行獲得融資。而且,由于以集團整體形象對銀行,資金需求的規模優勢還有利于從銀行取得優惠的存、貸款利率等。
(五)項目扶持的功能。企業集團財務結算中心作為整體集團的資金樞紐,可以為集團各下屬企業提供一個穩定的、低成本的技術改造資金和發展基金的融資渠道,為各下屬企業的新產品開發和產品銷售等經營活動提供有力的信貸支持。過去,企業技改基金及發展基金多以銀行貸款方式取得,不僅審批時間長,申請手續繁瑣,利率較高,而且在貸款期限和取得貸款的時間上不能完全適應企業的需求。企業集團財務結算中心則可以憑借對各下屬企業的行業情況熟悉、信息了解充分的優勢,簡化貸款手續,將技改基金和發展基金等以較低的利率水平和較長的貸款期限,迅速及時地投入到急需資金的企業,支持下屬企業的發展。
二、我國企業集團財務結算中心運行中存在的問題
(一)行政干預較多,貸款管理較弱。財務結算中心不同于商業銀行,它作為企業集團的直屬職能部門受制于企業的行政領導,銀行實行資產風險管理,對貸款的審查極為嚴格,而結算中心放貸程序相對簡單,且既不用擔保,也不用抵押。有的從財務結算中心借來的款項直接用于歸還銀行貸款利息,從借款之日起就沒打算將來要還,使財務結算中心成為子公司歸還銀行利息的人,這樣一來,當企業內部單位資金周轉不靈,經營狀況不好時,使結算中心資金回籠困難,影響存款單位的正常用款需要,打擊了存款單位的積極性。若如此惡性循環,甚至會將整個集團拖垮。
(二)對結算中心的考核與評價存在困難。結算中心在企業中不僅要完成與外部銀行相類似的結算、出納、信貸職能,還應該是企業管理中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應該為企業的管理決策提供更多有用的信息。而目前大多數企業所實行的結算中心管理制度不能充分調動結算中心的積極性,不能充分利用結算中心的信息資源,為企業管理者提供決策服務。
(三)集團整體利益與個別下屬企業的短期利益會有沖突。企業集團的財務結算中心肩負著管理部門的監控職能,但有些下屬企業怕置于集團的監控之下或是對結算中心缺乏信任或是方便自己自由調動,不愿意將全部資金存于結算中心或其指定的銀行賬戶,仍將一部分資金留于商業銀行,這種只顧著小集體片面、短期利益而忽略了集團整體、長遠利益的思想,對于結算中心充分發揮資金歸集、風險防范的功能有著很大的負面影響,而且這部分資金體外循環,不利于規范集團的財務管理,影響集團的整體利益。
(四)內部資金分配很難平衡。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發展,各下屬企業逐步實行內部獨立核算,成為內部資金調配市場的競爭對手。為促進內部市場主體之間的公平競爭,企業應將內部資金在內部單位之間進行合理分配。但是由于主觀或者客觀上的原因,有些企業對內部資金的分配還不盡合理,因而不能形成公平、合理的內部矛盾市場競爭環境,不利于加強企業內部經營管理。
三、完善企業集團財務結算中心的建議
(一)加強內部管理,確定科學的管理體制。如結算中心與財務處分離;對結算中心進行獨立核算,單獨考核,貸款由結算中心主任負責并向集團管理層請示匯報,出了問題結算中心主任負直接責任、管理層負領導責任;對取得成績的,給予適當的獎勵,造成損失的要根據規定做出處罰等。對結算中心的管理做到責、權、利相結合,對結算中心業績的考核不僅僅考察資金管理調度的經濟效益指標,還應該考察對內服務的效益與質量,考察它對企業的控制水平與支持程度,這樣不僅可以激勵結算中心更努力地工作,而且有利于結算中心工作水平的提高。
(二)強化財務結算中心內部信貸職能,控制貸款規模,實行風險管理。對內部資金進行合理分配是調動內部單位加強資金管理的積極性、促進公平競爭的前提條件。結算中心貸款的使用不能簡單根據內部單位是否有償還能力來決定是否貸款,而應該服務于企業的總目標,體現集團的決策意圖,一方面結算中心貸款應該向經營良好的內部單位傾斜,以鼓勵其不斷提高經濟效益;另一方面結算中心還要幫助虧損部門渡過難關,給其一定的扶持資金,這是結算中心貸款所應遵循的基本原則。結算中心在貸款時必須認真審查,可以借鑒商業銀行貸款管理中的一些做法,對符合企業發展目標、效益前景看好的項目可以優惠貸款,如果能按時還貸還可以降低貸款利率,如果不能按時還貸,要加收利息,并追究結算中心放貸人的責任。同時,嚴格控制結算中心貸款規模,根據結算中心吸收的存款、可動用流動資金的狀況來決定貸款額度。對于長期在結算中心有存款的下屬企業,要在業績考核時給予一定的特殊獎勵,以鼓勵下屬企業存款的積極性。
(三)提高結算中心的服務和工作效率。集團財務結算中心是為集團成員服務的,不能僅僅滿足于完成結算、信貸、出納等工作,還應該充分利用結算中心的信貸資源,及時向企業領導提供資金信息。結算中心人員應提高自身業務素質,深入各內部單位調查研究,了解其經營狀況,掌握其實際資金需求。另外,在貸款手續上盡量簡化,盡量減少不必要的審批環節和時間,實現資金結算和管理的電腦化,保證結算快速、準確。
篇5
【關鍵詞】高新技術企業;資金結算中心;資金管理;建議
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和科技的進步,企業集團特別是高新技術企業集團在各地迅速發展,對國家經濟作出了突出的貢獻。2007年全國工業總產值為405,177,000,000萬元,其中大中型高新技術企業工業總產值為424,260,199萬元,占10.47%。隨著日后科技的發展,高新技術企業在國民經濟中的貢獻率會逐年上升。高新技術企業集團分支機構分布廣泛、研發支出大且風險高,為了更好的發展企業集團,許多集團把資金集中起來統一管理。經過多年來的探索,摸索出五種不同的資金集中管理模式,包括:統一現金收支模式、備用金模式、內部銀行模式、結算中心模式和財務公司模式。各種模式有其各自的價值和存在意義,分別適用于不同行業,不同發展階段的企業集團,其中資金結算中心模式因其靈活的資金周轉機制被高新技術企業集團廣泛采用。
一、高新技術企業的界定和結算特點
高新技術企業是指以科技為核心,知識為基礎,科研人員為主體在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內,持續的進行研究開發與技術成果的轉化,形成企業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并在此基礎上開展盈利活動的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具有高成長、高風險、高收益、高技術含量、生命周期短和市場高敏感性等特點,相應的其資金結算也有自己的特點:
(一)資金流動復雜。高新技術企業的高成長性決定了只要高新技術企業的產品適銷對路,同時保持技術創新,就能迅速占領市場,擴大生產規模和業務領域,設立子公司或分支機構,發展成為企業集團。各個分公司都會產生資金流,分公司之間以及分公司和外部單位之間的業務關系形成錯綜復雜的資金網。
(二)資金短缺問題嚴重。資金短缺是我國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的一個重要障礙。由于資金短缺,許多科技成果無法轉化為生產力。據統計,我國每年的國家級科技成果在3萬項以上,但其中有80%不能轉化,取得經濟效益的只有10%一15%,由于資金短缺問題,而最終形成產業規模的不足5%。
(三)對控制財務風險要求高。高新技術企業產品的研究開發多數處于世界前沿,技術攻克難度大,失敗率高,產品更新換代周期短,競爭激烈,經營風險大。由于總杠桿系數=經營杠桿系數×財務杠桿系數,高新技術企業經營杠桿系數高,為了控制總體風險,必須降低財務杠桿系數,即財務風險。
二、資金結算中心的職能和作用
資金結算中心是企業集團在內部設立的,為集團各子公司辦理資金結算、融通的內部職能部門。其職能有基本職能和派生職能。基本職能包括:1、資金結算職能,成員單位之間、成員單位和外部單位之間的資金存取,劃轉和其他結算業務均通過資金結算中心辦理,減少資金的在途時間,提高使用效率;2、調劑資金職能,即資金結算中心調劑各個成員單位資余缺。通過資金結算中心將各個子公司的資金統一管理,有效解決了集團內部資金閑置和短缺同時存在的問題,降低資金儲備;3、融資信貸職能,即企業集團的融資業務統一由結算中心承擔。結算中心根據集團的全面預算情況和總賬戶可動用資金的數量確定融資額度和融資時間,再以企業集團的名義融資,提高了整個企業集團的信譽度。資金結算中心還可以根據集團剩余資金的情況,進行短期投資,提高現金的使用效率。派生職能是基本職能在管理上的應用,包括監督控制職能、預算管理職能和信息反饋職能。
三、高新技術企業建立資金結算中心的意義
高新技術企業規模逐步擴大,業務逐步增加,建立資金結算中心管理各成員單位資金,對集團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一)加強集團管理
在高新技術企業集團建立資金結算中心使各個分公司的資金收付都通過資金結算中心辦理,通過核算集中、數據集中、信息集中實現管理集中,通過對各分公司資金運動的監控達到對經營活動的監控。解決高新技術企業集團管理鏈條長,同時分公司分散在各地,造成管理難的問題。
(二)有效解決資金短缺問題
在高新技術企業建立資金結算中心,集團公司以整體形象融資,提高信用等級,籌集集團所需的資金,同時通過內部資金的相互調節、融通,減少外部融資,節省財務費用,能有效解決高新技術企業資金不足的問題。
(三)有利于控制企業總體風險
通過在高新技術企業建立資金結算中心,嚴格資金管理辦法,保證資金有序安全運作,避免出現資金使用不規范,資金結算中心辦理借款業務,使資金得到充分利用,能有效控制財務風險,在經營風險居高不下的情況下控制企業整體風險。
(四)有利于制定發展戰略
高新技術企業對科學技術的發展和市場外界條件的變化反應靈敏,制定有效的戰略幫助企業應對多變的環境,增強企業的競爭力尤為重要。制定有效的戰略,需要準確、客觀、及時的市場信息和財務信息。建立資金結算中心,把資金集中起來統一管理,及時為管理層提供集團整體的資金運動和資金存量信息,有助于管理層站在集團的高度,制定整體戰略計劃。
總之,高新技術企業集團建立資金結算中心,加強對資金的管理,能提高企業的競爭力和抗風險能力。例如:海爾集團成立于1984年,1997年被批準為高新技術企業,經過25年的時間,從一個虧空147萬元的集體小廠成為世界第四大白色家電制造商。在建立資金集中管理機構以后,集團流動資產的周轉天數2001年為79天,比1999年的118天縮短了33%,各子公司日均相互結算資金3億元,所需要的現金儲備由25億減少到5億元,凈利潤從1999年31,064萬元增加到2001年的61,784萬元,每股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由負0.44元增加到0.88元,增幅達300%。(資料來源:用友軟件網、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青島海爾年報)。
四、高新技術企業構建資金結算中心的步驟
目前,全球500強企業中,2/3以上都擁有自己的財務公司或資金結算中心。其中不乏高新技術企業,比如:愛立信、西門子、英特爾等高新技術企業通過資金結算實現了產業資本和金融資金的結合。在高新技術企業建立資金結算中心的步驟如圖一。即首先根據資金結算中心的管理模式,由企業集團確定協議銀行,開立賬戶,同時要求各個成員單位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銷戶工作,并在協議銀行開立賬戶,同時在資金結算中心開設內部結算賬戶;其次,根據資金結算中心的職能,設立:資金結算崗、資金內部調動崗、融資信貸崗等,崗位設置時要注意不相容職務的相互分離,同時要根據資金結算中心業務的擴大,增設崗位,如:高新技術企業在對外貿易中要有專人負責國際結算;最后,要建立并完善資金結算中心的管理制度、內部控制制度和相應的實施細則。
五、完善高新技術企業資金結算中心的建議
高新技術企業資金結算中心在構建和運行過程中要針對其特征確定管理模式,進行崗位設置等。為了更好的發揮資金結算中心在高新技術企業集團中的作用,筆者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一)采用收支兩條線的管理模式
資金結算中心有兩種管理模式即收支兩條線模式和統收統支模式。收支兩條線模式是指資金結算中心在協議銀行設立一個總賬戶,下屬各個分公司撤銷原有的分散在各個銀行的賬戶,只在各地協議銀行設立收入賬戶和支出賬戶,分公司產生的收入和支出都通過資金結算中心歸集和劃撥;同時,資金結算中心根據各分公司發展規模和市場情況以及資金預算計劃,撥付給各分公司一部分備用金,滿足各分公司日常活動和緊急情況下的需要。統收統支模式是各子公司只在資金結算中心開立一個銀行的總賬戶,成員單位的一切收支都通過這個總賬戶進行,成員單位沒有任何現金管理權。高新技術企業面臨的市場環境變化莫測,對資金的需求不確定性較大,而且對資金及時到位的要求較高,所以筆者認為收支兩條線模式適合高新技術企業。這種模式對各成員單位保留了一定的現金經營權,各個分支機構在集團規定的支出范圍之內,可以行使這種權利,抓住時機,提高效益。
(二)加強對R&D資金的預算控制
創新是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的基礎,面對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高新技術企業將創新作為主要的競爭手段,先開拓市場才有占領市場的可能。據統計:研究開發資金占銷售額1%以下的企業難以生存,占2%僅能維持,占5%才有較強的競爭能力。用于高新技術及其產品研究、開發的經費應占本企業每年總收入的3%以上,是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條件之一。所以企業要謹慎制定R&D資金預算,經審核后交由資金結算中心具體執行。資金結算中心要嚴格規范和監督資金的使用,保證專款專用;同時,對于各所屬部門提出的用款請求,及時向上級領導匯報,避免耽誤產品開發的時機,做好連接各個所屬單位和企業集團的“資金紐帶”。
(三)強化信貸管理,控制財務風險
高新技術企業已經面臨較大的經營風險,所以資金結算中心要在控制財務風險方面不能松懈。由于建立了資金結算中心后,各子公司不再單獨面對銀行借款,而是向資金結算中心借款。資金結算中心是企業集團的一個財務職能部門,其目標是服務企業集團,在向各個分公司提供貸款時,既傾向于經營情況好,市場前景樂觀的分公司又要考慮幫助資金短缺的公司走出困境,同時還要避免有些分公司對資金結算中心產生依賴感,資金周轉不靈就借款,不從自身原因找起,從而陷入惡性循環。所以,資金結算中心要嚴格控制貸款規模,可以借鑒銀行信貸管理的做法,考察借款單位的項目是否符合集團整體發展目標,市場前景如何,以及它的經營狀況、資產結構、資信狀況,減少行政干預,建立以防范風險為目的的風險評估制度。對貸出的款項要收取一定的利息,督促借款單位盡快還款。
(四)利用國際市場,豐富融資渠道
資金結算中心為了滿足高新技術企業集團對資金的需求,僅靠政府資助和銀行借款是遠遠不行的,關鍵是要發揮市場的資源配置作用。隨著高新技術產品逐步國際化,高新技術企業在國際市場中也有一席之地,高新技術企業可以利用其在國際市場的聲譽,利用境外發達的資本市場,積極開展境外融資。
五、結語
在高新技術企業集團建立資金結算中心,對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具有重大的意義。但是,僅僅成立資金結算中心還不夠,關鍵是提高資金結算中心的運作水平。因此,高新技術企業集團要正確定位資金結算中心,健全科學的內部控制制度和管理體制,提高結算中心的服務層次。只有這樣,高新技術企業資金結算中心才能成為企業集團發展的堅強后盾。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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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
【關鍵詞】建筑設計;節能防寒;技術應用
1、新疆建筑節能防寒工作的現狀
新疆因為緯度比較的高,就造成了很低的溫度,新疆全省大部分地區都是比較嚴寒,但是采暖區卻遍布于新疆全省范圍之內,每年有一半的時間都屬于采暖時間。新疆的氣候特點是夏季特別炎熱,冬天又特別的寒冷,晝夜溫度相差比較大,而且較長的日照時間和較少的年降水量也是它的氣候特點。新疆最主要的特點就是溫差較大,并且區域之間的差異比較的大,比如,南疆的年平均氣溫在10-13攝氏度之間,而北疆的年平均氣溫卻低至零下10度;再如在吐魯番夏季的溫度可以達到四五十度,但是在冬季最低溫度卻可以達到零下四五十度;在新疆地區要想進行建筑設計的節能工作,就需要結合新疆地區的具體特點,節能的主要點應該放在冬季的防寒上。在目前的建筑節能設計中,還存在著一些問題:
沒有認識到建筑節能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新疆地區的建筑節能工作雖然經過了很長時間的發展,但是依然是非常緩慢,造成這個問題的主要原因就是相關的部門和領導沒有認識到建筑節能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這樣就會導致建筑節能管理制度的不完善,甚至一些地區還沒有建立起相應的建筑節能制度,或者執行標準不高,建筑節能工作薄弱也是目前存在的一個很大的問題。
此外還存在著比如在建筑節能方面投入的力度還達不到標準要求、不能有效的推廣建筑節能新產品以及供熱體制的問題制約著建筑節能工作的發展和沒有充分的利用新型能源技術以及可再生能源等問題。
2、強化節能防寒理念以及設計的要點
我國越來越重視新疆地區的發展,近些年來,新疆地區建設速度明顯加快,沿著新疆的省道國道線一走,隨處可見的就是在建建筑,還有一些公共建筑;在建筑建設快速發展的時候,我們應該清晰的意識到,如果沒有正確的引導和改進,就會出現很多非節能以及不注意防寒的建筑,這樣就不能適應時展的需要。所以對于在進行建筑設計的時候,應該緊密結合新疆地區的環境條件,堅持可持續發展的思路,在建筑設計中,應該將提高室內保溫隔熱的能效納入考慮的范圍,要綜合考慮建筑與生態環境、建筑設計與建筑技術等方面的因素,將當地的適宜技術和現代的節能技術充分的結合起來,采用現代的建筑材料和建筑理念,在不違背當地風土人情的基礎上,探索出適應時展的防寒技能建筑形式,從而在建筑設計的各個環節中都體現出節能和防寒的理念。
(1)環境研究和利用
在進行建筑設計的時候,首先應該做的就是對建筑所在的地域環境進行仔細的調查和分析,特別是所在區域的氣候特征,還應該充分的考慮建筑所在地的小環境、小氣候、小地域范圍的資源環境以及人文環境,只有這樣,才能根據這些資料找到最合適的切入點,從而設計出好的建筑。
(2)規劃階段設計
在發揮建筑節能效果的同時,還應該重視防寒技術的應用,防寒技術主要包括獲取太陽能的最佳朝向、建筑的合理間距、建筑的高度和層數等方面,因為新疆地區夏季的溫度比較高,所以還應該將夏季的遮陽防熱和通風散熱充分納入建筑設計的考慮范圍之內;所有的一切,都不應該損害到建筑功能的使用,并且還應該符合相關的規范和要求。
(3)方案階段設計
在設計方案階段,應該充分考慮新疆地區的特點,比如新疆每年有一半的時間都是采暖時期,所以針對太陽能比較充足的情況,就可以對建筑的平面組合以及建筑的尺度、建筑的剖面形式以及建筑的高度和層高等進行仔細的考慮,選擇能夠低成本高效接受太陽能的設計方案,還應該在立窗形式和開窗方式等方面進行仔細的研究和分析,設計出能夠最大限度發揮作用的方案,從而充分體現出建筑設計的防寒節能理念;如果是一些政府負責的公共建筑,就可以在建筑設計中應用到陽光生態中庭、煙囪效應等技術和措施,這樣可以有效的實現節能和防寒。
(4)構造設計階段設計
在構造設計階段,應該對傳統的建筑方式和材料進行仔細的調查和研究,選擇圍護結構的時候首先應該充分的考慮到當地的氣候特點,選擇適合本地域生態建筑的防寒節能技術,在墻體、屋頂、門窗護結構部分都應該采用節能防寒的材料以及相應的施工方法,還應該在地面、樓板和分戶墻體的設計構造時充分的考慮節能防寒技術,要對建筑使用的熱舒適度問題產生足夠的重視程度,在構造設計階段還應該采取一些建筑物入戶防寒節能措施等。
(5)自采暖方式防寒節能設計
因為新疆地區有著很長時間的采暖期,所以在建筑設計時應該充分考慮利用太陽能資源,太陽能作為可再生資源,無污染,利用方便,有些地方一天超過12個小時的陽光照射,所以,應用太陽能資源,將會有效的節能;不管是私人建筑還是公共建筑,都應該將充分利用太陽能資源納入設計的考慮范圍之內,還應該考慮利用一些其他可再生能源,比如風能等,從而有效的發揮出節能的效果。
(6)區別建筑不同使用時間段
建筑的使用時間段是存在著很大的不同的,比如一些公共建筑和辦公建筑,象學校、商場等,都是屬于白天使用的;如果是人們的居住用房,就是晝夜都要使用的;這兩種類型的建筑,在設計時應該充分的考慮其使用特性和時間段,從而選擇適宜的防寒節能措施;對于同一棟建筑,也可能存在著不同的使用性質和時間段,因此,也需要采用不同的防寒節能設計。
3、傳統建造方式和現代技術的整合
在進行建設設計的時候,雖然要充分的利用現代的技術和先進的材料,但是也不能盲目的照搬照抄,應該結合當地的具體情況,比如經濟條件、風土人情等等一系列的因素,將傳統的建造方式和現代的技術有機的融合在一起。
(1)收集和傳統合理的傳統建造方式
古代人民在與大自然斗爭和磨合中積累了相當多的經驗和技術,應該對這些經驗和技術進行收集和整理,選擇一些能夠有效體現防寒節能的措施和方法,實現古為今用。
(2)收集適宜當地的現代建造方式
隨著時代的發展和建筑技術的進步,我國有關節能防寒的建筑設計技術有很多,但是某些建筑設計是不適合新疆地區的,所以就應該對其進行收集整理和分類,選擇適宜新疆地區特點的現代建造方式。
(3)傳統與現代技術的整合與應用
在目前大部分的建筑設計中,有些是特別的傳統,不注重現代的先進觀念和技術;有些是一味的追求現代和新穎,這樣完全拋棄傳統的建筑方式,也是不可取的。所以,應該將傳統技術和現代先進理念有機的結合起來,將各自的優點最大程度的發揮出來。
4、結語
隨著時代的發展以及人們思想意識的進步,節能建筑將會成為未來發展的趨勢。因此,在建筑設計中就需要特別考慮建筑材料生產、建筑施工和建筑物使用等幾個方面,這些問題,最大限度的降低能源的消耗,提高建筑中能源的利用效率,從而實現節能的效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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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
關鍵詞:酒店管理專業;頂崗實習;心理健康問題
中圖分類號:G44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06-0-02
目前我國很多高校都開設了酒店管理專業,這是一個實踐性強、應用性大的學科,要提高學生專業技能,就必須加強理論與實踐的相結合,酒店實習是這一工作的重點與中心。為了使學生在畢業以后能夠很快適應工作崗位,勝任崗位要求,高職學校酒店管理專業在制定人才培養方案時,都會安排半年的頂崗實習,時間一般安排在學生臨近畢業的一學期。實習的崗位主要有酒店前廳、客房、餐飲等部門的服務人員以及人力資源部、辦公室等部門的文員崗位。但在實際中,學生在酒店實習期間遇到了不少的困難,除了個別同學是因為身體的原因,如勞動強度過大,學生身體素質差,出現疲勞、水土不服、拉肚子等外,大多數是屬于心里的問題,如果學生對實習不滿意就會導致有消極怠工的情緒,甚至有的學生會中途中斷實習。
本文首先總結酒店實習生在實習期間所出現的心理狀況的種種表現,然后針對實習生心理狀況的表現分析造成該問題的原因,最后提出了解決酒店實習生心理狀況的具體措施。
一、高職酒店管理專業實習學生的心理健康問題及表現
(一) 實習前準備階段的心理沖突
準備階段是指酒店實習生在校期間,已經知道即將到來的實習的具體時間。在這個時間內,學生的心理波動極易產生。主要原因是在實習前每個實習生都面臨著選擇實習地區以及實習單位的問題,而且可能與自己的生活環境差異會比較大,并且大部分酒店要進行網絡或現場的面試,以便挑選適合自己酒店崗位需求的學生,他們在面試時更多的是從學生的外部條件來選擇合適的實習生,這就導致不能如愿的學生從一開始便對實習產生抵觸情緒;另一方面,有些學生對學校安排的實習意義了解得并不是很清楚,實習的目的不夠明確,一旦實習不能如愿以償,心理落差就大。
(二)職業認知適應期
職業認知適應期是指實習生已經被酒店錄用,緊接著按照酒店的安排進行上崗前統一培訓、酒店根據實習生的自身條件、培訓的結果與酒店崗位的需求給實習生安排崗位,以及實習生初上崗實習的這一時間段。在職業認知適應期,因為實習生面臨的是一個全新的環境,對一切都感覺到陌生、好奇,心里既擔心又期盼,擔心的是自己能不能適應這一環境,能不能順利的完成實習,期盼的是希望實習是一個全新的開始,希望在新的環境里大有作為。這一時期一般要持續20天左右。
在這一階段,學生面臨的首先是角色上的沖突。在學校時,學生的身份很單純,面對的除了同學就是老師,學生對學生角色已經非常的熟悉,十幾年的學校生活使每個人都養成了特有的學習習慣和生活方式。一進入實習單位,首先面臨的是角色的轉變,由一名學生轉換為酒店員工,另外,實習生還要面對復雜的人際關系,上級、同事,同事中有老員工,還有新員工,有些甚至是自己朝夕相處的同學,這一切新的變化都會讓實習生措手不及。第二是酒店的性質所決定的。酒店是企業,企業要盈利,因此酒店會根據崗位的需求和實習生的外形,如身高、長相來分配崗位,這樣就容易使學生覺得不公平,尤其是對于外形條件一般而在校時學習優秀的學生來說,無疑是一沉重的打擊,甚至會使實習生產生離開實習單位的想法。第三,不少酒店把實習生當作難得的人力而不是人才,安排的工作量大、任務重、時間長,對于承受力較低的學生而言,情緒會比較激動,甚至采取逃避和消極工作的態度。
(三)技能熟練波動期
技能熟練波動期是指學生在經歷了職業認知適應期后,對自己目前所從事的崗位已經熟悉,與周圍的環境也能夠和平共處。這個階段一般會持續2個月左右。這個時期,表面上看起來風平浪靜,實際上是暗流涌動。首先是經過一段時間的實習后,大部分學生對工作的新鮮感慢慢消退,希望多接觸其他崗位,能夠輪崗。對于酒店而言,實習生的實習時間就是很短的,輪崗要付出人力物力以及時間,是很不經濟的。當學生的要求無法滿足時,就會大大降低工作熱情。
(四)心理穩定成熟期
這一時期,實習生超越了生理和心理上的極限而進入了心理穩定成熟期。這一時期是整個實習階段非常重要的一段,實習能否圓滿完成,實習效果如何,這一階段起著決定性的作用。這時學生對實習環境已經非常熟悉,各種人際關系也趨于穩定。隨著對各自實習崗位的熟悉,實習生容易出現自滿情緒,在工作中也不像剛進入酒店時那么小心翼翼,謙虛謹慎,工作時會出現敷衍的現象,甚至有的同學會出現請假、遲到、以及曠工事件。這一階段,學校的指導老師和酒店的相關管理人員要提高警惕,指導老師要及時與酒店聯系,了解學生的思想狀況以及工作情況,可能的話要深入到實習單位,召開座談會,與實習生面對面交流,及時解決學生在實習期間遇到的各種問題。酒店的管理人員這時期更要多地從生活上關心實習生,了解實習生真實的想法,學校和酒店要正確引導學生,讓實習生對實習進行思考,不斷增強實習的自覺性。
(五)情緒倦怠浮躁期
情緒倦怠浮躁期指實習生結束酒店實習而返回到學校重新學習后所面臨的種種問題。實習生結束了酒店實習,完成了從學校到職場的過度,經歷過實習的學生,對自己今后所要從事的工作有了一個全新的認識。這時候就會有兩種截然不同的情況:一種是覺得自己不適合在酒店這一服務行業工作,畢業后想轉行干別的,但是很盲目,又不知道能做什么。于是直接表現在學習態度上,就是對專業知識的漠視;另外一種是認可自己所學的專業,想畢業后繼續在酒店工作,但經歷過酒店實習后不想在酒店的基層服務崗,想進入酒店的管理崗,但由于酒店競爭比較激烈,尤其是管理崗位很看重員工的實踐經驗,對于只實習過半年的實習生來說,管理崗位還是有一定的距離的,這就容易使實習生陷入高不成低不就的兩難境地。
二、造成酒店實習學生心理健康問題的原因分析
(一)學生本人對實習的認識有偏頗
1.實習生對酒店業認識不夠。在校期間,學生接受的都是對高星級酒店的學習,所以在選擇實習單位時自認為星級越高會越好,但他們缺乏對高星級酒店的具體了解,殊不知酒店星級越高對工作人員的要求也越高,光鮮亮麗的外表下有著更加嚴格的規章制度。所以學生進入實習單位后,無法適應高強度的酒店工作,心理落差就會更大。
2.實習生心理抗挫能力較差。現在的學生大多數是獨生子女,由于家長的關愛,心理年齡與實際年齡不太吻合。在實習時他們對自己的酒店員工角色認識不夠,工作出現問題時希望酒店能夠像家長和老師那樣理解他們,寬容他們;其次是心浮氣躁,不能踏踏實實的工作。好多學生認為,自己是一名大學生,接受了大學教育,又學習了專業知識,理應在管理崗位上工作,不愿做基層服務員。
3.不同實習單位的實習生會進行交流。工作之余,實習生之間通常會聯系,就實習單位的伙食、住宿條件、待遇、實習崗位、人際關系等問題會進行交流,一旦得知自己的各方面都不如其他同學時,就會出現心里的不平衡,出現對實習的不滿情緒,從而影響工作的積極性。
(二)學校方面的原因
1.學校介紹不夠導致學生對實習作用認識不清。學校有完整的實習計劃,實習計劃的設計也比較合理,得到了大部分用人單位的肯定。因為學生對實習計劃不夠了解,導致他們不清楚實習與整體教學的關系,從而影響到對實習的正確認識。
2.培訓教育及時但不夠全面。學校會通過公示實習單位信息、企業推介會等形式進行實習培訓,并且會召開實習說明會,但在校期間大多數學校對學生的職業生涯規劃不夠重視,對學生的思想了解不夠深刻,尤其是學生在人際關系的處理方面存在很大的問題。一旦進入實習場所,面臨復雜的環境,他們會感覺到手足無措,有恐懼的心理。
3.學校和酒店的雙重管理有待于完善。學生實習時,雖然有實習指導教師專門負責學生的實習工作,但很多實習指導老師同時身兼幾職,平時與學生的聯系主要通過QQ或電話,不能面對面地與學生溝通,更沒有配備專業心理輔導老師進行跟蹤。實習生一旦工作壓力大,人際關系復雜,情緒就容易激動,因此在實習期間要加強心理疏導。
(三) 酒店方面的原因
酒店是企業,要盈利,但由于酒店目前面臨的好多問題,如工作辛苦、待遇低,尤其是目前我國的好多酒店不能解決員工的養老問題,所以酒店是目前人員流動很高的一個行業,平均人員流動率在30%以上,所以酒店實習生已成為酒店員工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個不斷擴大的群體。由于實習生在酒店實習時間短,一般酒店不會把實習生當做儲備人才來培養,而實習生希望在實習期間能夠有更多的機會接觸不同的崗位,兩者之間的需求有矛盾,從而影響實習積極性。
三、酒店實習學生心理問題的解決方法
(一) 做好實習前的心理預防工作
1.心理健康教育應得到重視。首先心理健康教育應貫穿學校生活的始終。在校期間,學校盡可能為學生提供機會,通過各種社會實踐和豐富的校園文化活動來培養學生的人際交往能力。同時要安排心理健康指導老師,隨時對學生出現的心理問題進行指導,提高學生的心理承受能力。
2.專業意識教育要貫穿始終。任課教師應該在平時教學中就穿插對酒店行業的介紹,全面開辟和精心推進酒店“職業經理人”教育,引導學生學會面對酒店中的一些負面現象,理性判斷和應對。
(二)做好實習期間的心理干預工作
學生在實習期間,難免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這就要求有專人能真正了解并關心實習生的心理狀況,能及時跟蹤實習生,一旦發現問題,就能及時處理和解決,可避免問題向嚴重化發展。另外學校要有專人定期和酒店聯系,了解學生的思想動態和工作情況,防患于未然。
(三)做好實習結束之后的心理跟蹤工作
1.實習中典型案例的總結。現在大多數學校都要求學生寫實習周志或實習日志。實習周志或實習日志是實習生在實習期間生活、工作的真實記錄,不能流于形式。學生實習結束后,實習指導教師從中抽取典型的事例匯編成冊,供學生交流或即將實習的學生學習,有利于即將畢業的學生畢業后順利進入社會,對下屆的實習生也有好處。
篇8
【關鍵詞】 新型陰極結構電解槽 焙燒 二次啟動 管理 運行狀況
2011年9月份,由于政策性限電降負荷,公司160KA系列四、五區電解槽退出生產。2012年5月,電力開始恢復,公司決定恢復四、五區電解槽的生產。針對31臺槽齡較短的新型陰極結構電解槽,為了有效地延長電解槽的使用壽命,減少大修費用,降低企業再生產成本,公司決定對這31臺新型陰極結構電解槽進行二次啟動,31臺新型陰極結構電解槽二次啟動后,運行正常,無管理難度,主要經濟技術指標與正常槽一樣,原鋁質量保持在AL99.70A以上。
1 新型陰極結構電解槽的二次啟動
新型陰極結構電解槽與普通電解槽結構上不一樣,主要是新型陰極結構電解槽每塊炭塊的表面不是平的,陽極與陰極的接觸面減少了三分之一以上,在焙燒過程中電流容易產生偏流。因此新型陰極結構電解槽二次啟動重點是做好前期準備、焙燒過程中加強監控、和及時處理異常減少電流偏流現象。
1.1 新型陰極結構電解槽二次啟動前的必要準備
1.1.1 保護性刨爐,記錄陰極表面情況
(1)實施保護性刨槽,盡量避免在刨槽過程中傷到陰極,人造伸腿,側部碳塊等部位;(2)將整個陰極和人造伸腿表面狀況維制成圖,要將裂紋、隆起、剝層、沖蝕坑等詳細情況記錄好,為槽子在日后生產中的維護提供依據;(3)查找槽子的原始記錄,詳細記錄好破損點,便于啟動時重點巡視、檢查。
1.1.2 二次啟動槽的驗收
在掛極前,對槽上部機構,打殼下料系統進行檢查,驗收合格后再進行掛極等作業。
1.1.3 掛極
(1)掛極前陰極表面要清干凈;
(2)焦粉的用量過大不但焙燒時有可能導致部分陽極導電過大而發紅,而且啟動后會大大增加撈碳渣的勞動量,一旦碳渣撈不干凈就會使焦粉在陽極底掌富集而導致陽極長包或使電解質特性變異而極大地破壞槽子的穩定性,增加日后管理的難度,因此,控制焦粉的用量,成為掛極工作的重點,①陽極和焦粒的接觸面積達到80%就可以了,同時沖蝕坑內不要鋪焦粒,以盡量減少碳渣的產生量;②溝槽內填充2/3的冰晶石。
1.1.4 裝爐
使用冰晶石和電解質粉混合,冰晶石加在陽極間縫、邊部底層和陽極中縫的陰極溝,這樣焙燒期間冰晶石熔化使陽極電流分布均勻,使用電解質粉代替冰晶石,可以節約開槽成本,電解質粉加在邊部和陽極上,用以加強保溫和防止陽極氧化。
1.1.5 分流器、分流片的安裝
新型陰極結構電解槽槽采用了兩層分流,即分流器和分流片。分流器共四組,分流器壓接面每次上槽前要打磨,保證壓接質量。分流片每塊陽極焊接7片,連接陽極鋼梁和對應的陰極鋼棒。
1.2 二次槽焙燒及啟動
1.2.1 焙燒
(1)送電操作。由于陰極不平整,個別陽極出現焦粒較厚,全槽鋪設不均勻,因此送電過程中,沖擊電壓都有可能偏高,因此升電流速度盡量放慢,沖擊電壓高于2.8V暫時停送電流,送全電流后電壓不高于3.2V。
(2)分流器和分流片的拆除。電壓每次低于2.8伏拆除一組分流器,先拆除兩端頭,24小時內分流器全部拆完。
分流器全部拆完后,開始拆分流片。分流片拆除也是電壓每次低于2.8伏拆除每塊陽極一片分流片,分流片拆除前,先測陽極電流分布,對于電流分布>3.5mv的陽極,其上的分流片暫時不割,其它的分流片仍按規定割除,焙燒時間為72小時。
(3)焙燒過程注意事項。1)送全電流后每兩小時測量一次陽極電流分布;2)對于電流分布≥3.5mv的陽極原則上要進行松軟連接處理,但每次松軟連接的不能超過2塊。發紅的陽極可以采用以下措施處理:①扒開極上保溫料,使鋼爪自然冷卻;②高壓風強制冷卻鋼爪;③用鐵工具搭接相鄰導電少的陽極鋼爪分流;3)對于陽極偏流所致邊部化空的情況,要及時添加電解質粉進行降溫,并加強巡視,用風管對相應的鋼棒進行吹風冷卻,并監控鋼棒溫度變化情況,防止由于局部過燒導致電解質滲漏現象。
1.2.2 啟動
(1)啟動條件。1)經過72小時的焙燒后中縫溫度達到900℃以上;2)陽極電流分布均勻。
(2)啟動注意事項。
在啟動期間,長時間高電壓會造成高溫電解質溶化原來側部爐幫,可能會出現漏爐現象。針對這種情況,采取了以下措施:1)通過提陽極打撈碳渣、調平陽極底掌等方式,及時把電壓降下來;2)設立專人對“三項數據”進行了測量和監控,對溫度偏高地方,用壓縮空氣進行了冷卻處理,對該處用電解質塊和結殼塊進行了扎固和吹風冷卻處理。3)把刨槽后的爐膛情況貼到槽邊,對有缺陷的部位重點觀察;4)應急工具的準備:包括抬包、風管、停槽工具,應急物料。
1.2.3 灌鋁
灌鋁時間:啟動后16~20小時。
1.3 啟動后技術條件的管理
二次啟動槽一經啟動,槽四周電解質塊迅速溶化,爐幫非常脆弱,當發生爐幫發紅現象,如果處理不當,會發生側部漏爐。同時二次啟動槽是已經過焙燒,而且經過一段時間的運行,陰極吸納基本完成,高溫下陰極非常脆弱,因此二次啟動槽并沒有嚴格意義上的非正常期與正常期的管理,啟動后30天左右就可以按正常期來管理。
1.3.1 參數管理
(1)效應管理。效應時間控制在3分鐘以內,杜絕長效應,效應峰壓30V以下。啟動一周后,確定陽極無問題時,按0.05效應系數控制。
(2)電壓、溫度、鋁水平、分子比管理(表1)。
(3)氟化鋁管理。
第31天開始添加氟化鋁。
1.3.2 操作管理
(1)精細化操作:對換極,封料等實行精細化操作。
(2)槽況維護:加強對爐面,冒火,氧化等槽況的維護。
(3)碳渣清理:每班定期打撈碳渣。
(4)加強對“三溫”的測量和監控工作。
(5)針對異常部位要重點維護,做好防護措施。
(6)密切關注鋁質量,每班化驗鐵含量,如有異常要及時吊極對重點部位修補。
2 二次啟動運行狀況
31臺新型陰極結構電解槽截至今天,運行時間為220—250天之間,沒有出現破損槽,運行狀況良好,無管理難度,取得了良好的效益(表2)。
3 結語
160KA系列新型陰極結構槽二次啟動的成功不僅延長了槽壽命,節約了生產費用;還減少了含氟工業固體廢物的排放,保護了環境;同時新型結構陰極槽二次啟動是一次新的鋁電解技術革命,為同行業新型陰極結構槽的二次啟動提供了寶貴的科學依據和積累了豐富的實踐經驗。
參考文獻:
[1]殷恩生.《160KA中心下料預焙鋁電解槽生產工藝及管理》.
篇9
關鍵詞:施工技術;節能應用;改良技術;發展趨勢
中圖分類號:TU74文獻標識碼: A
前言:
建筑節能是人們在環保意識加強的基礎上油然而生的產物,它的主要功能是幫助建筑降低能源的消耗。在建筑能耗當中,建材能耗在其中占有一定的重量。隨著我國科技水平的不斷提高,建筑施工技術也在朝著較好的方向發展,在建筑施工過程中,節能技術以及節能設備的運用有利于降低建筑的能源,但是,節能技術以及節能設備會無形的增加建筑的材料以及能源資源。我們從建筑結構方面來看,在國外適用的節能技術不一定能夠適用于我國,在城市適用的不一定能夠運用在農村,所以在使用節能技術和節能設備的過程中,一定要根據施工地點的情況、建筑物的構造情況以及我國的發展需要來進行綜合分析,然后對建筑進行節能設計,不斷加強技術管理、技術監督、技術創新等,從而創造出更好的建筑產品以供人們所需,市場所需,對建筑節能的發展起到一個推動作用。另外,值得注意的是,盡量避免建筑節能工作走向簡單化、形式化的道路,避免存在節能建筑不節能的情況。
一、節能建筑的施工要求
通常而言,節能建筑是在滿足室內環境質量和保證建筑使用功能的情況下,從建筑物的外部墻體保溫性、門窗密閉性、屋面保溫性及防水性等方面來考慮。通過提高建筑的圍護結構、隔熱保溫性,采暖空調的系統運行效率和自然能源利用等一些技術措施,從而降低建筑物的總體使用能耗。建筑施工單位的有關人員,如建筑設計師,項目經理、現場技術負責人都要扎實掌握節能建筑的實際節能要求。建筑設計階段,建筑設計師結合建筑物實際的節能要求,設計合理的設計方案。施工單位應根據相關的節能建筑設計圖,制定施工方案,對于建筑質量控制方面要尤為注意,細化建筑施工中每一環節的技術參數及要求。設立有效的質量控制點,嚴格按照規范的操作程序進行施工。在施工前應加強操作人員的崗前培訓和施工技術交底,使每一位施工人員都能對建筑的設計意圖做到心中有數,嚴把安全質量關。對于施工中的難點環節要給予明確提出,保證施工周期順利進行。材料員應根據設計的技術指標,采購價低質優的節能建材,檢查有關質保資料,必要時進行試配,經測試合格確定后,質檢人員應從材料的購進,施工工序,隱蔽工程驗收等方面把好關,并做好有關記錄,加強對節能建筑建設完工后的驗收工作,確保建筑工程的各個部分的工程質量。
二、建筑節能趨勢下改良后的施工技術
(1)加強對節水技術的應用
建筑工程與其他的工程不同,其施工的周期較長,對于水資源的需求量也十分的巨大,因此,如何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減少對水資源的利用量也成為施工過程中必須要考慮的重要問題。在建筑施工的過程中,對于水資源的利用主要集中于混凝土攪拌和后續的養護工作中,尤其是混凝土的攪拌階段,需要消耗大量的水資源,就目前來看,建筑施工過程中對于水資源的開發與利用依然停留在初期的使用階段,水資源的浪費情況十分的嚴重,加上很多管道都有滲漏的情況,導致施工現場隨處可見積水,這不僅會浪費水資源,也給建筑施工帶來了一些不安定的因素。基于這一點,在下一階段下,必須要采取科學有效的手段提升水資源的利用率,同時,還要安排專門的技術人員對整個供水管道與供水系統進行定期的檢查與維護,若發現管道出現了滲漏的問題,就要在第一時間進行處理,此外,還要加強對施工現場水資源的監控力度,提升水資源的利用率。
(2)保溫屋面施工
通常屋面保溫是在屋面和防水層之間進行保溫材料的設置,以正鋪法與反鋪法進行。正鋪法的施工工藝可選擇較多的保溫材料;反鋪法是在防水層上面放置保溫層,這種方式能夠對防水層進行有效的保護,便于施工檢修。但是其成本較高,目前還沒有得到大量使用。另外,屋面需以合理的方式進行有效的隔熱措施。通常是在屋面結構設置一道通風隔熱層,并將保溫材料用于隔熱層當中,從而實現屋面的隔熱。
(3)門窗安裝施工
門窗框與玻璃窗的密閉性和傳熱系數是外墻節能的一個關鍵環節。通常銅鋁門窗的隔熱系數高于木制門窗,單層玻璃高于雙層玻璃。可見,塑料單框雙玻璃門的性價比相對較高。在門窗安裝過程中,為了實現預計的節能效果,還需注意以下幾點:
1、參照設計要求,在門窗的選擇過程中需要對其抗風壓性和抗滲漏性等指標進行檢查;
2、需確保門窗安裝時框角的垂直度,不可用縫隙超標或者嚴重變形的門窗扇進行安裝;
3、為了避免出現滲水透氣的現象,要在框、扇之間設置封條。若存在較大縫隙,則需用適當方式進行處理;
4、需在粘密封條前處理接縫處,確保接縫處的清潔和干燥。
(4)墻體施工技術
1、空心磚墻體
空心磚承重墻一般采用整磚平砌,孔洞垂直方向且長圓孔順墻長方向設置,空心磚不宜砍鑿,不夠整磚時用實心磚外砌,墻中洞口預埋件和管道處,應用實心磚砌筑,并在砌筑時留出或預埋,不得隨意鑿孔和用水泥砂漿填孔。避免外墻體出現通縫、不密實、冷熱橋的現象。
2、空心砌塊墻體
施工部門根據設計施工圖和工程的要求,和施工條件繪制砌塊排列圖。從施工角度出發,采取技術措施確保砌塊建筑的灰縫、墻體熱阻值低、裂縫處易滲漏、砌體和粉刷易開裂等不利因素。依據技術規范對砌體、抗震、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驗收等做好相關工作,從而提高砌塊墻體的施工質量。主要加強砌塊質量、砌塊的整體性和均勻性、砌筑砂漿的質量和灰縫飽滿度、變形協調、粉刷層與砌塊的粘結等各個方面技術措施。
(5)施工中的環保技術
在建筑工程施工的過程中會產生大量的環境問題,其中最為突出的就是粉塵污染,各類材料的使用以及設備的運行都會產生大量的粉塵,此外,道路揚塵以及材料的堆放也會產生粉塵,這些粉塵會飄揚在空氣中,這就會對施工人員的健康造成極大的損害。為了控制粉塵的污染,就一定要采取科學的措施進行預防,就目前的技術現狀來看,噴水是最為常用的控制措施,因此,在進行高粉塵作業時,就需要使用濕法作業,采取該種方式即可有效降低粉塵的濃度。此外,也能夠將一些綠色施工方案引入施工過程中,對于一些容易產生粉塵的材料,要進行封閉覆蓋。
(6)施工安全
為了避免建筑施工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施工人員需要配備必要的保護用品,并進行一系列的安全施工預防措施,最大程度降低人員的傷亡。如在實施焊接作業時,需要預防發生火災;重視混凝土澆灌后強度的檢驗,若與相關要求不符,嚴禁投入使用。在整個建筑施工當中,需配備專人檢查并維護施工中各環節的技術,確保滿足質量需求。若發現問題,則要進行及時恰當的處理,使施工質量以及施工人員的安全得到根本解決。
三、結語
總之,建筑中的施工技術直接關系著工程質量與人們的生活安全。改良的建筑施工技術是讓建筑行業起到節能效果的有效措施,因此,這就要求在建筑施工中,施工單位各部門、各工序嚴格按設計和材料施工工藝的技術措施執行,掌握建筑節能的關鍵部位,做好各質量控制點的驗收,從而完善并確保工程的質量,促進節能建筑的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1]陳明兄. 節能趨勢下建筑施工技術的改良芻議[J]. 城市建筑,2013,06:166.
篇10
【關鍵詞】欺詐意圖;信托;撤銷
【正文】
一、欺詐性移轉信托:制定法的規定
如果委托人所設立的信托,具有阻止、拖延或欺詐其現在或未來債權人債權實現的實際意圖或沒有合理對價支撐以及使其喪失清償能力的,則屬于可撤銷的信托。如果債務人移轉其財產,其主要目的是為了詐害債權人,則構成欺詐。如果這種欺詐性移轉采取信托形式,則該信托屬于可撤銷的信托。這種信托中委托人的主觀意圖可以表現為:債務人將其財產處分給其妻子孩子時,可能會有規避全體債權人的意圖;債務人將其財產處分給某一位債權人的妻子孩子時可能有犧牲其他債權人的利益而偏愛該債權人的意圖。當然,十分常見的是:當債務人意識到不可能清償全部債務時,債務人會將其全部或其重要的剩余財產以信托方式處分給其近親屬以逃避債務,這樣,債務人在主觀上就存在詐害其債權人的意圖。只要債務人以詐害債權人之意圖而設立的信托,均構成欺詐性移轉信托。
毫無疑問,如果債務人無償移轉財產或通過信托方式移轉財產以阻止或妨礙實際或潛在的債權人實現債權的,普通法即將這種行為認定為欺詐。早在十六世紀,英國議會就通過立法宣布此種行為為欺詐行為并對行為人課以刑事和民事責任。英國1571年的《欺詐移轉法》規定,如果能夠證明債務人的移轉行為有挫敗、阻止、拖延、詐害債權人的意圖的,這種移轉行為可以被撤銷,除非受讓人或其他人在交易中支付了合理的對價并且未注意到移轉人之欺詐意圖。1925年英國議會廢除了《欺詐移轉法》,在對此法從語義上作重大修改的基礎上,制定了《1925年財產法》,廢除了《欺詐移轉法》中所規定的刑事和民事責任,但欺詐性移轉行為的可撤銷性以及相關規定仍被保留。
英國《1925年財產法》第172條規定:“發生于該法實施之前或之后的任何移轉財產行為,只要使債權人的利益受到侵害,委托人存在詐害債權人的意圖,移轉行為均可撤銷,除非此條有相反的規定;此條并不影響解除繼承權限制的不動產轉讓的行使或現行破產法的實施;此條不能擴充適用于支付相當對價資產或財產利益以及善意或善意支付對價和在移轉時善意且不知詐害債權人之意圖的善意受讓人。”由于英國《1925年財產法》是對英國1571年的《欺詐移轉法》的繼承和發展,根據《欺詐移轉法》的規定,欺詐性移轉行為是指任何對財產的處分行為如贈與、讓與、交易、抵押、設定他物權、使用或限制使用等行為,因此,欺詐性移轉行為包括通過信托方式所進行的任何類型的移轉。
英國《1925年財產法》第172條之規定主要是防止債權人免受欺詐之危害。“此條所確立的原則是人們在慷慨解囊前應保持公正,在實施贈與前須清償債務。”[1]此條被英國《1986年破產法》第423條和第424條所吸收。如果債務人被認定破產,根據英國《1914年破產法》第42條之規定,債務人在破產之前某一特定時期所進行的財產移轉均可撤銷。此規定旨在防止債務人之財產落人其家庭成員或其合伙人之手以逃避其債權人的追索,從而保障破產資產在所有的債權人之間得以公平分配。此條被《1986年破產法》第339條至342條所替代,而且《1986年破產法》第339條和第340條規定了欺詐性移轉交易或低價交易,第423條和第424條規定了阻止債權實現“意圖”的交易。
美國于1919年、1948年和1983年分別制定了《統一欺詐轉移法》,《統一欺詐交易法》和《破產法典》,這幾部法律均規定了欺詐性移轉。《統一欺詐移轉法》和《統一欺詐交易法》均規定具有實際欺詐意圖的財產轉讓行為可經由撤銷使之歸于無效也即使債務人具有欺詐、阻止或拖延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轉讓行為歸于無效。[2]這兩部法律均承認推定欺詐,只要依據法律認為財產的轉讓行為對債權人是不公平的,就可以不管債務人在轉讓時的真實意圖而僅僅依據轉讓時存在的一些事實推定債務人具有欺詐的意圖,從而可以撤銷該轉讓行為。也就是說,對債務人的一些財產轉讓行為,只要能夠推定有欺詐意圖的存在就可以被撤銷。《破產法典》第548條也規定了實際的欺詐移轉和推定的欺詐移轉。根據《破產法典》第548條之規定,以欺詐性轉讓為目的所設立的信托屬于可撤銷信托,可以被破產受托人撤銷。法律賦予欺詐性移轉信托之可撤銷性主要是為了阻止作為債務人的委托人通過信托方式減少破產財產,從而保護委托人之債權人的受償利益。
二、欺詐性移轉信托之構成要件及其可撤銷性證明:主、客觀要件與可撤銷性證明
提出撤銷信托之訴的當事人應當證明作為債務人的委托人以信托方式實施處分財產的行為具備法律規定的主、客觀要件。
(一)欺詐性移轉信托之主觀要件:挫敗、阻止、妨礙和拖延債權人債權實現的意圖
在英國,欺詐性移轉信托撤銷之訴提起時,當事人應證明委托人處于資不抵債狀態,不能清償全部債務或自知實施處分行為后即會喪失清償能力,同時證明委托人有挫敗、阻止、妨礙和拖延其債權人的意圖。但有如下例外情形:委托人收到了相當合理之對價,同時,受益人不知道委托人有欺詐債權人之意圖。法院在每一個特定案件中都要查明委托人是否存在阻止、妨礙和拖延債權人債權實現的意圖。在Freeman v.Pope(1870)5 Ch App 538一案中,大法官Hatherley LC精辟地論述道:“如果某人欠有債務,將正好可以償還債務的基金抽取一部分另作安排,結果導致一些債權人的債權無從獲得清償,法官有義務指示陪審團來推斷委托人是否有阻止或拖延債權人債權實現的意圖,而且此種情形屬于法律調整范圍。”[3]法院對欺詐性移轉的判斷需要考量各種各樣的因素。[4]
在美國,根據《破產法典》第548條之規定,欺詐性移轉發生在債務人破產前一年之內,并涉及妨礙、拖延或欺詐債權人的意圖,無論當時債務人有無清償能力,該欺詐性移轉均可以被撤銷。如果此種移轉作出時沒有合理的對價或債務人無清償能力或因該移轉行為而喪失清償能力,那么,這種移轉也可以被撤銷。而且美國《統一欺詐性移轉法》規定,欺詐性移轉必須要有“實際的阻止、拖延或欺詐債務人之債權人的意圖”。[5]該法還列舉了許多“欺詐征象”以確定是否有這樣的“實際的阻止、拖延或欺詐債務人之債權人的意圖”。[6]
(二)欺詐性移轉信托之客觀要件:債務人之欺詐性移轉或低價交易
作為信托委托人的債務人之欺詐性移轉信托主要包括秘密地實施處分行為而設立的信托,以及將其全部資產置于信托之下而設立的信托,即使債務人仍保留了對信托財產一定期限的占有權或信托文件賦予了其對信托財產享有一定的優先權也復如此。[7]
為了切實保障債權人的利益,英國《1986年破產法》第339條和第341條規定,對于以低價交易的信托可因委托人后來破產而被撤銷。即如果委托人設立信托的行為,構成破產法規定的低價交易,并且委托人設立信托后,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申請破產的,委托人的債權人可以申請法院撤銷該信托。
根據英國《1986年破產法》第339條的規定,“低價交易”不僅是指通常意義上的低價買賣,還包括:將財產贈予他人;通過一項所謂的交易將財產移轉給他人,同時未收受任何對價;與他人達成一項交易,并且相互支付了對價,但委托人獲得的對價,按照貨幣價值來說,明顯低于他所支付的對價。“低價交易”的概念既是確定是否有阻止債權人意圖之基礎也是破產規定所適用的基礎。它既包括以信托方式所實施的贈與,也包括直接的贈與。英國《1986年破產法》第423條之本質是設立欺詐債權人之低價交易之要件,具體包括:向他人贈送禮物或者規定以不收取對價為條件與其他人進行交易;與其他人進行交易作為婚姻的對價;與其他人進行交易為換取貨幣價值或者所取得的貨幣價值明顯低于他所提供的作為對價的貨物之貨幣價值。根據此條之規定,如果能夠充分證明財產所有權人存在有其他目的,例如為家庭、朋友或商業合伙之利益,那么,此條就不能適用。[8]即使低價交易采取信托的形式,這種交易之目的也不存在任何特權。[9]如果交易中存在著不只一種目的,那么,是否要確定其中占主導地位的目的呢?對此,有“主導地位目的說”(dominant purpose)和“實際目的說”(substantial purpose)。[10]盡管英國學者們對此存在分歧,但是在Inland Revenue Comrs v.Hashmi(2002)WTLR 1027[11]一案中,上訴法院采用了實際目的標準而非占主導地位標準。然而,在此案中大法官Arden LJ強調有必要區分目的與結果,她的主要觀點如下:“第423條并不要求查明目的是否是主導地位目的,只要法律規定的目的能夠被恰當地描述為一個目的而非僅僅是一個結果就足已,……通常,阻止債權人的動機與保護家庭成員的動機同時并存,這種情況下,即使是財產移轉人也很難說明在其心中究竟何種目的占據主導地位。”在目的與結果混合的情況下,其總結道:“作為目的,必須是一種真正的實際目的;將對價交易的附屬物或僅能表明交易結果的事情……以及對說明實施對價交易的債務人的目的并無意義的因素作為目的是不充分的。”[12]
根據英國《1986年破產法》第341條的規定,委托人以低價交易設立信托后,在破產法規定的時間內破產的,經委托人的債權人申請,法院有權決定撤銷信托。委托人處分財產的行為必須是在提出破產申請之日的前5年內實施的。在這5年內,債權人行使撤銷權分為兩種情況:一是委托人設立信托后2年內破產的,不論委托人設立信托時能否清償其全部債務,委托人的債權人均有權撤銷信托;二是委托人設立信托2年后5年內申請破產的,債權人仍有權撤銷信托,但以委托人設立信托時已資不抵債,或因設立信托導致委托人資不抵債為限。反之,委托人如果能證明他在設立信托時,無需動用信托財產就可以清償全部債務,那么,其債權人不能撤銷信托。
上述情況,只限于低價交易,委托人設立信托時如果取得了對價,并且對價是充分且相當的,那么,即使委托人設立信托后,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宣告破產,其債權人也不能要求撤銷信托,因為委托人設立信托的行為不屬于低價交易的行為,其取得了相當的對價,在設立信托時并未損害債權人的利益。
(三)欺詐性移轉信托可撤銷性之證明
由于主張處分行為之可撤銷性是嚴肅的,因此,不能簡單地加以推斷,處分行為之欺詐意圖必須由具有說服的力的事實來證明,而且由欺詐意圖之主張者來承擔舉證責任。可撤銷信托之證明責任需要由提出委托人實施了欺詐性移轉行為之主張者承擔,而委托人提出例外之抗辯的,也需要承擔證明責任。有學者主張在推定欺詐的情形下,舉證責任要倒置。[13]
英國法沒有像美國法那樣區分事實欺詐和推定欺詐,也沒有規定具體的認定標準。在英國,欺詐性移轉信托所稱的欺詐意圖是指委托人設立信托的意圖,是需要考慮所有的案件情況來確定的事實問題,它的證明需要通過直接證據或從相關情形中推定或基于委托人對其處分行為所期望發生的自然結果來予以推定。一種重要的情形是移轉是否自愿或支付相當對價。盡管僅有自愿的事實并不足以證明委托人之欺詐意圖,但是缺乏對價在確定是否存在欺詐意圖上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如果移轉是支付了相當對價的,欺詐意圖的證明責任由沒有對價支撐之主張者來承擔。如果委托人之移轉行為是無償的,那么,證明責任則相當沉重。因此,英國的Twyne’s Case[14]一案為了證明委托人之移轉行為具有欺詐意圖,提出了六個欺詐征象:委托人移轉了全部或幾乎全部財產;委托人連續性的持有意欲移轉的財產;秘密移轉;針對委托人的令狀簽發后的移轉或強制執行令簽發后的移轉;信托的存在或委托人利益的保留;移轉文件中包含非欺詐性移轉所沒有的非同尋常和不必要的陳述。除了這六種欺詐征象以外,英國人普遍認為委托人給自己保留了信托撤銷權也是一種欺詐征象,因為移轉的財產實際上控制在委托人的手中。委托人在以信托方式處分財產時其經濟狀況是否能清償其債務,這也是需要查明的另一個重要因素。如果委托人設立信托時已資不抵債,那么,可以證明其有欺詐之意圖。[15]如果委托人因為處分財產行為而使其財產全部消滅,即使當時是有清償能力的,這種處分行為也可以否認他具有清償能力的事實。[16]
主張委托人以信托方式實施欺詐性移轉的人僅主張委托人之主觀惡意是不夠的,還需證明受益人是欺詐行為之利害關系人或明知委托人具有欺詐意圖。如果信托移轉是發生在夫妻之間的,委托人就必須澄清值得懷疑的情況,而且還有責任證明他們夫妻之間交易的正當性。對他們是否存在實際和明示的欺詐、通謀或明知欺詐須由提出主張者承擔證明責任。如果他們之間的信托存在對價不充分的情況,就能證明他們具有共同的欺詐意圖。只要近親屬之間存在不公平的交易,根據情況合理推定原則(the doctrine of res ipsa loquitur)就要求對該交易提出抗辯的利害關系人提供證據予以證明。不適當的對價和近親關系是惡意和共謀的典型標志。[17]
在實踐中,用直接證據證明意圖的存在幾乎是不可能的,只能根據周圍情形做出一些推斷。Cork Report強調只要債務人行為時知道或被認為知道其經濟狀況,就可以根據其行為的自然結果和可能結果推斷出其意圖。[18]但僅有債權人受到阻止或損害的事實并無法確立債務人的意圖,而且事實問題的確定需要考慮具體情形。根據英國《1925年財產法》第172條之規定,周圍情形可以推定目的的存在。如果財產移轉人或委托人對此目的予以否認,則需要承擔沉重的舉證責任。[19]什么是周圍情形?最為相關的情形是委托人的經濟狀況和交易的時間。如果債務人負債但仍有償債能力如資產超過其個人責任,將財產以低價轉讓,債務人手中的財產幾乎不能清償所有的債務,那么,就要根據英國《1986年破產法》第423條第3款之規定,對此交易目的是否存在欺詐進行推定。如果某些事件發生,受損害的債權人想要或可能提起訴訟,此時,債務人實施了移轉,那么,欺詐意圖之推定仍然適用于這種情形。
美國法將欺詐性移轉之意圖分為實際欺詐和推定欺詐,并且確立了不同的認定標準:
(1)實際欺詐
美國《破產法典》第548條是聯邦法調整欺詐性移轉行為的法律規范,該條之(a)款(1)項規定了實際的欺詐移轉,強調債務人的移轉行為具有欺詐債權人的意圖即“具有實際阻止、拖延或欺詐債權人的意圖”。提出主張者若要證明債務人的欺詐意圖,需要有直接的證據,并且必須達到“明確而令人信服”的證明標準。由于證明債務人的此種意圖的直接證據是很難取得的,因此,在實踐中提出主張者依據此條此款此項之規定是很難撤銷一項欺詐性轉讓行為的。為此,實踐中,可以通過間接證據證明債務人具有實際欺詐意圖即“如果沒有證明債務人具有實際欺詐意圖的直接證據,但根據案件事實可以得出轉讓人具有實際欺詐意圖的當然結論,這種實際欺詐意圖就可以得到證明。”[20]事實上,法院將間接證據作為可以證明債務人具有實際欺詐意圖的事實標記即“欺詐征象”。這些欺詐征象已經集中地反映在《統一欺詐移轉法》以及相應的州法中如移轉人與受讓人之間的親密關系、債務人對所轉讓財產所有權的保留和對財產的控制、債務人處于無力清償狀態等等。雖然上述征象可以援用,但是單一的欺詐征象對于證明轉讓行為的欺詐性只具有一定的證明力,難以證明欺詐事實,但是如果這些征象同時存在,那么,“這些征象聯合起來就可以構成欺詐的決定性的證據”。[21]這樣,通過聯合多個欺詐征象所創造出的具有欺詐意圖的假定,證明責任就移轉給債務人,由債務人證明自己沒有欺詐的意圖。如果債務人不能推翻這種假定,那么,提出主張者假定的欺詐意圖就成立。
根據第548條(a)(1),如果提出主張者要證明債務人具有實際欺詐意圖,那么,只需證明債務人具有以下三種意圖之一即可:阻止、拖延或者欺詐。“阻止、拖延的意圖等同于欺詐的意圖,如債務人根本不準備清償債權人的意圖”。[22]“’阻止、拖延的意圖必須也是或包含了欺詐的意圖’時,方能符合第548條(a)款(1)項規定的實質欺詐意圖的判斷標準”。[23]依據該條之規定,只要證明轉讓時債務人存在欺詐意圖或者其他人的欺詐意圖是可以歸責于債務人的,就符合了該條所規定的債務人具有實質欺詐意圖的要求。
(2)推定欺詐
美國《破產法典》第548條規定,提出主張者無需證明債務人的實際欺詐意圖就可以撤銷某一欺詐性轉讓行為即推定欺詐行為。推定欺詐只需考慮兩個要件:合理的對價和清償能力。債務人轉讓財產時的無清償能力并不能完全證明其欺詐意圖,需要結合債務人是否取得合理對價進行判斷。因此,債務人可以以取得合理對價以及轉讓時有清償能力來作為證明其不具有欺詐性移轉的完全抗辯事由。如果作為債務人的委托人未取得合理對價以及轉讓時無清償能力,那么,委托人針對其債權人的信托可以被撤銷。提出主張者援用該條之規定所實施的撤銷行為必須在破產申請提出之日前一年內實施。在依據該條之規定撤銷某一推定欺詐的轉讓時,提出主張者應當承擔證明推定欺詐的全部構成要件即債務人無力清償狀態和未取得合理對價之責任,這里的證明標準采取優勢證據標準,與實際欺詐意圖的證明標準有所不同(明確和令人信服標準)。
根據第548條(a)款(1)項之規定,關于債務人的清償能力,提出主張者必須證明債務人在實施轉讓行為時處于無力清償狀態或者因為轉讓行為陷入無力清償狀態。不過,提出主張者無需直接證明在轉讓行為實施的那一刻債務人是無力清償債務的。只需證明債務人在轉讓行為實施之前或之后的某個時期內債務人是無力清償的,并且在這個時期內債務人的經濟狀況無實質性變化,從而推斷出轉讓時債務人處于無力清償狀態。
提出主張者在證明債務人是否取得合理對價時,首先要證明債務人是否取得對價,然后,證明債務人所取得的價值與其所轉讓的財產的價值相當。
盡管上述兩種欺詐性轉讓有所不同,但是他們的衡量標準在某些方面卻是相同的:第一,所轉讓的必須是債務人的財產;第二,轉讓行為必須直接或者間接地由債務人實施;第三,轉讓必須發生在破產前一年期間之內。[24]
三、欺詐性移轉信托撤銷權之行使:破產程序外和破產程序中的行使
欺詐性移轉信托設立后,對債權人而言最根本的救濟方法是否定該信托的效力以恢復財產原狀。這種撤銷權是為債權人的利益所設立的,因此,債務人以及其個人代表人不能行使這種欺詐性移轉信托之撤銷權。欺詐性移轉信托撤銷權之行使可以分為兩種情形:一種是破產程序外的行使,另一種是破產程序中的行使。
(一)破產程序外的行使
根據英國《1925年財產法》第172條之規定,撤銷權由任何遭受侵害的人行使,即委托人的債權人行使。[25]但這里的債權人要作寬泛的解釋,可以是任何受該欺詐性移轉信托所侵害的或可能侵害的人。例如,向債務人索要扶養費的債務人之妻子可以成為此種可撤銷信托的債權人,盡管她不是破產法所規定的那種債權人。而且英國法也不限制這種欺詐性移轉作出時所產生的債權人之訴權。當債務人從事一種風險極大的營業時,債務人極有可能存在欺詐債權人的意圖。如果這種意圖可以證明,那么,就沒有任何理由不允許債權人提起訴訟。如果擔保債權人對此信托的撤銷享有某種利益,那么他也可以提起訴訟,但他須證明債務人所提供的擔保不能充分地保障其債權。[26]而且根據《1986年破產法》第423條之規定,因欺詐性移轉行為而受侵害的人可以行使撤銷權。[27]受侵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撤銷之訴。
在美國,《統一欺詐性移轉法》(UFTA)也將欺詐性移轉之撤銷權僅賦予給了債權人,由債權人提起撤銷之訴。而且該法的第七部分的標題就是“債權人的救濟”。
(二)破產程序中的行使
在英國,根據《1986年破產法》第423條之規定,如果債務人進入破產程序,那么,破產受托人和因欺詐性移轉行為而受侵害的人都可以行使撤銷權。在有些情況下,除非法律有特別規定之外,破產受托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命令將低價交易之財產向其移交(無論是信托贈與還是直接贈與),由破產受托人來使此種交易歸于無效。
在美國,欺詐性移轉信托之撤銷權由破產受托人行使是一般的原則,特定案件中或特定情形下,也可由債權人來行使。破產受托人有權按照一定的程序通過特定的行為請求法院發出撤銷的命令。在破產程序中將撤銷權賦予破產受托人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增加破產財產以更好地維護債權人的利益。根據美國破產法典中破產受托人的定義和破產受托人在破產案件中所發揮的實際作用,受托人承擔了代表破產財團和代表全體債權人行事的職責。破產受托人行使的撤銷權不是基于自己的請求而是基于法律的授權,只要受托人依據自己的判斷認為撤銷的行使是合適的,他就可以行使撤銷權,并且該權力是不可以轉讓的。[28]
四、我國信托法和破產法中相關制度之缺失與構建:英美法之借鑒
(一)我國信托法和破產法之缺失
我國《信托法》第12條規定,“委托人設立信托損害其債權人利益的,債權人有權申請人民法院撤銷該信托。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規定撤銷信托的,不影響善意受益人已經取得的信托利益。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申請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不行使的,歸于消滅。”新《破產法》第31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一年內,涉及債務人財產的下列行為,管理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一)無償轉讓財產的;(二)以明顯不合理的價格進行交易的;……”我國法律的這些規定為委托人因實施欺詐性移轉而設立的信托之可撤銷性提供了法律依據。但是,由于我國的法律規定過于籠統和抽象,對委托人欺詐性移轉行為之認定要件缺乏明確規定,而且對此種信托可撤銷性之證明也缺乏明確規定,實踐中造成適用困難。
1.主、客觀要件缺失
無論是英國法還是美國法均強調欺詐性移轉行為人須有阻止、拖延、詐害債權人的意圖,而且美國法將欺詐分為事實欺詐和推定欺詐兩種。事實欺詐強調債務人故意實施阻止、拖延和欺詐債權人的移轉行為,主觀上行為人具有欺詐的故意。欺詐故意是構成事實欺詐的必備要件。欺詐的故意是行為人的一種心理狀態,很難有一種可靠的方法探測到行為人的主觀意圖。實踐中事實欺詐的證明十分困難,需要達到“令人信服”的標準,因此,英美法院在實踐中總結出欺詐的征象。只要提出主張之人能證明行為人有欺詐的征象中所列舉的行為或事實,就能證明行為人有欺詐的意圖,總之,這種欺詐是以事實來證明的。而推定欺詐強調根據移轉行為的各種特征及移轉入的客觀事實來推定該移轉行為為欺詐性轉讓。也就是說,如果某一行為的必然結果是阻止、拖延、欺詐債權人,則推定該行為人具有欺詐的意圖。在這種欺詐性移轉中,行為人的意圖是一種推定。只要債務人未取得合理對價和實施移轉行為時無清償能力即可推定行為人的欺詐意圖。
從我國《信托法》第12條和《破產法》第31條之規定不難看出,我國法律對實施欺詐性移轉的債務人之主觀意圖未作規定,不論債務人主觀意圖如何,只要其移轉行為“損害其債權人利益”,其實施的移轉行為或實現移轉的信托就可以被撤銷。這樣,作為債務人的委托人為了家庭、朋友或商業合伙之利益,而非具有故意欺詐意圖或非具有“未取得合理對價”和“無清償能力”兩個推定欺詐之要件,只要有債權人利益因其行為受損,該移轉或信托就會被撤銷。此外,《破產法》第31條雖然規定了“無償轉讓”和“以明顯不合理的價格進行交易”,這似乎與英美之欺詐性移轉之內涵有所相同,但并非任何無償轉讓行為和以明顯不合理的價格進行交易行為均為欺詐性移轉行為。如果一個人無任何債務,他可以從事任何善意的無償移轉行為,他可以自愿無償地轉讓其全部財產。而且即使行為人負有債務,所進行的無償轉讓行為和以明顯不合理的價格進行交易行為也不能被認定為欺詐性轉讓,因為并非所有的負債者進行的無償移轉行為和以明顯不合理的價格進行交易行為均構成欺詐性移轉。如果某一無償移轉行為和以明顯不合理的價格進行交易行為既無欺詐意圖,又無推定的欺詐意圖,也無拖延、阻止和欺詐債權人債權實現之事實,行為人在實施移轉或交易時并沒有存在任何債務且沒有因為移轉行為而喪失清償能力,就不能將其認定為欺詐性移轉行為而予以撤銷。負債并非是衡量欺詐性移轉的要件,如果行為人對其債務在財產移轉或設立信托時實施了充分的擔保,則負債的行為人之無償轉讓和以明顯不合理的價格進行交易并不能構成欺詐性轉讓。但如果行為人在移轉或設立信托交易時已無清償能力或因信托移轉而造成無清償能力,就必然構成欺詐性移轉。
另外,我國《信托法》第12條只規定了委托人所設立的信托存在“損害了債權人利益”之后果時,債權人就可以行使撤銷權,但未規定可撤銷信托的客觀要件,這使可撤銷的信托缺乏判斷的客觀依據。在英美,信托是否可以撤銷,其判斷的客觀要件是:秘密地實施處分行為、將其全部資產移轉于信托之下而造成委托人喪失清償能力以及實施了低價交易行為。只有通過這些行為所設立的信托,才能被認定為欺詐性移轉信托。
2.認定欺詐意圖之標準闕如
英美法要求以客觀事實來證明行為人主觀上有欺詐之意圖或以“不取得合理對價”和“無清償能力”之客觀事實來推定行為人之欺詐意圖,而且強調行為人因其欺詐移轉行為給債權人之利益造成損害。證明行為人主觀上有欺詐意圖之客觀事實有:(1)對關系人的轉讓;(2)財產轉讓后債務人保留了所有權或仍然有控制權;(3)轉讓行為被揭發出來或者被故意隱瞞;(4)在轉讓前債務人被起訴或者被訴訟威脅;(5)債務人幾乎所有的財產都被轉讓;(6)債務人潛逃;(7)債務人轉移或者隱藏財產;(8)債務人收到的對價與被轉讓的財產價值相比極不合理;(9)債務人處于無力清償狀態或者轉讓后不久債務人進入無力清償狀態;(10)在巨額債務發生之前不久或者發生之后不久轉讓行為發生;(11)債務人將企業必需的資產轉讓給擔保權人,擔保權人又將該財產轉讓給債務人的關系人。[29]推定行為人欺詐的客觀事實為行為人未取得合理對價以及無清償能力或行為人在移轉行為或設立信托之前或之后一段時間內處于無力清償狀態。
無論是我國信托法還是破產法均未規定判斷或者推定行為人欺詐意圖之客觀事實標準,而且法律對確定合理對價也沒有規定,更沒有提供一套規則。
3.欺詐性移轉信托可撤銷性之證明缺失
我國信托法和破產法均未規定如何證明欺詐性移轉信托之可撤銷性。立法對主、客要件證明責任的承擔、以哪些事實來證明、在沒有直接證據證明的情況下以哪些事實來進行推定以及證明標準等均未作出規定,從而導致實踐中操作困難。
(二)我國信托法和破產法對相關制度之構建
欺詐性移轉信托撤銷權制度之設立主要是為了維護作為信托委托人之債務人與債權人以及債權人相互之間的實質公平。因此,該制度的設計者須權衡債務人與債權人之利益并做出合理的制度安排。由于我國信托法和破產法中所設計的此種制度存在缺失,所以,有必要借鑒英美法之相關制度設計,在我國立法中構建此種制度。
1.欺詐性移轉信托構成要件之設計
英美法所規定的欺詐性移轉之構成要件為欺詐性移轉的認定提供了較為具體及確切的標準。英美法對欺詐性移轉的構成要件之規定基本相同,英美法之相關規定成為了為實現欺詐意圖所設立信托之撤銷根據。為此,我國《信托法》應明確規定委托人為了欺詐債權人所設立的信托,給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屬于可撤銷的信托。同時我國《信托法》和《破產法》應借鑒英美法之規定,明確規定欺詐性移轉的主、客觀要件。以行為人與其他當事人之間的關系、市場環境、轉讓之明顯的動機等作為設計行為人欺詐性移轉之構成要件的參照標準。
關于主觀要件之設計,如果移轉入的欺詐故意不能通過其特定行為的直接證據來證明時,則可以通過行為人的其他行為或事實來推斷。行為人在從事不法行為時常常會隱瞞其意圖,但可從其外部行為中進行推斷。如果行為人之行為必然會拖延、阻止和欺詐其債權人債權的實現,就可以推斷出該行為人在從事該行為時具有欺詐的意圖。行為人實施行為時的情形,甚至行為本身就是欺詐的有力證據,例如無清償能力之債務人無償轉讓行為本身就是有害債權的行為,因此,其行為本身就能證明其欺詐意圖的存在。
關于客觀要件之設計,作為信托委托人的債務人之欺詐性信托移轉主要包括秘密地實施處分行為而設立信托、將其全部資產移轉于信托之下而造成委托人喪失清償能力而設立信托以及通過低價交易行為而設立信托。
關于因果關系之設計,我國法律應明確規定行為人之行為與其債權人之損害之間須有因果聯系。
2.欺詐性移轉信托主觀意圖判斷標準之設計
關于判斷標準之設計,我國法律也可以借鑒英美法之規定,具體規定一些客觀事實作為判斷行為人欺詐意圖之征象。如:委托人移轉了全部或幾乎全部財產;委托人連續地持有意欲移轉的財產;秘密移轉;針對委托人的令狀簽發后的移轉或強制執行令簽發后的移轉;信托的存在或委托人利益的保留;移轉文件中包含非欺詐性移轉所沒有的非同尋常和不必要的陳述;委托人給自己保留了信托撤銷權。在對委托人欺詐之意圖缺乏直接證據證明的情況下,也可以采取推定欺詐的方式,對此也可明確規定“合理有償原則”和“清償能力原則”為推定行為人欺詐意圖之客觀事實依據。只要存在某些客觀事實如向近親屬轉讓、秘密轉讓、轉讓所有權而不改變占有或對價嚴重不充分等,就能形成一個可反駁債務人的具有實際性欺詐意圖的推定。
3.欺詐性移轉信托證明之設計
委托人處分行為之欺詐意圖必須由具有說服的力的事實來證明,而且由主張欺詐意圖者來承擔舉證責任。可撤銷信托之證明責任需要由提出委托人實施了欺詐性移轉行為之主張者承擔,而委托人提出例外之抗辯的,由委托人證明自己沒有欺詐的意圖。這時的證明標準為“令人信服”的標準。
主張推定欺詐的,舉證責任要倒置。如果委托人不能推翻主張其有欺詐意圖的假定,那么,提出主張之人所假定的欺詐意圖就成立。這時的證明標準為“最大概然性”的標準。
如果信托移轉是發生在近親屬之間的,提出主張者須證明他們之間存在實際和明示的欺詐、通謀或明知欺詐,而委托人提出抗辯的,委托人須證明他們之間的交易的正當性。如果近親屬之間的信托存在對價不充分的情況,就說明存在不公平的交易,就能證明他們具有共同的欺詐意圖。
提出主張者在證明委托人是否取得合理對價時,首先要證明委托人是否取得對價,然后,證明委托人所取得的價值與其所轉讓的財產的價值是否相當。
主張委托人以信托方式實施欺詐性移轉的人僅主張委托人之主觀惡意是不夠的,還需證明受益人是欺詐行為之利害關系人或明知委托人具有欺詐意圖。
4.善意第三人利益的維護
撤銷權的行使涉及對善意第三人利益的適當維護,因此,欺詐性移轉信托之撤銷權制度不能適用于支付相當對價資產或財產利益以及善意或善意支付對價和在移轉時善意且不知詐害債權人之意圖的善意受讓人。委托人設立信托時如果取得了對價,并且對價是充分的且相當的,同時,受益人不知道委托人有欺詐債權人之意圖,那么,即使委托人設立信托后,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宣告破產,其債權人或破產管理人也不能要求撤銷信托。
5.撤銷權之行使
在破產程序之外,由遭受損害的債權人行使撤銷權,他們可以向法院提起撤銷之訴。債權人撤銷權行使的方式由信托法予以明確規定。在破產程序中,破產管理人和遭受損害的債權人均可行使撤銷權,他們有權按照一定的程序通過特定的行為請求法院發出撤銷的命令。不過,撤銷權行使的方式應由破產法明確規定。
【注釋】
[1]Freeman v.Pope(1870)5 Ch App 538 at 540 and see Cork Report para 1202.
[2]UFCA§7;UFTA§4(a)(1).
[3]Maudsley and Burn,Trusts and Trustees,Butterworth & Co(Publishers)Ltd,1984,p.160.
[4]下文“欺詐性移轉信托之證明”部分中對此將作詳細說明。
[5]UFTA,Section 4(a)(1).
[6]UFTA,Section 4(b).
[7]D.W.M.Waters,Law of Trusts in Canada,the Carsewell Company Limited1984,p.272.
[8]Royscott Spa Leasing Ltd v.Lover(1994)NPC 146 and Barclays Bank plc v.Eustice(1995)1 WLR 1238.
[9]Aiglon v.Gau Shan(1993)1 Lloyd’s Rep 164 and Miller(1998)Conv 362 at 373.
[10]Graham Moffat,Gerry Bean and John Dewar,Trusts law Text and Materials(Fourth Edition),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5,p.284.
[11]Inland Revenue Comrs v.Hashmi(2002)WTLR 1027.
[12]Inland Revenue Comrs v.Hashmi(2002)WTLR 1035.
[13]Traders Trust Co.v.Cohen,8 C.B.R.513,(1927)3 W.W.r.473(Man.).
[14]Twyne’s Case(1886)17 qbd 290 at 298,CA.
[15]Crombie v.Young(1894),26 O.R.194(C.A.).
[16]Petryshyn v.Kochan,(1940)2W.W.R.353(Sask.).
[17]Lambert V.Dc Forel,(1936)1 W.W.R.594,(1936)2 D.L.R.302(C.A.)
[18]Cork Report para 1215.
[19]Moon v.Franklin(1990)Independent,22 June.
[20]In re Bridge,90 B.R.839,845(Bankr.E.D.Mich.1988),on reh’g,106 B.R.474(Bankr.E.D.Mich.1989).
[21]In re Kranich,53 B.R.821,823(Bankr.M.D.Fla.1985).
[22]Matter of Life science Church of River Park,34 B.R.529,534(Bankr.N.D.Ind.1983).
[23]In re Missionary Baptist Foundation of America,24 B.R.973,977(Bankr.W.D.Tex.1982).
[24](美)David G.Epstein等著:《美國破產法》,韓長印等譯,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3年,第367頁。
[25]Philip H Pettit,Equity and the Law of Trusts,Butterworths 1984,p.187.
[26]D.W.M.Waters,Law of Trusts in Canada,the Carsewell Company Limited 1984.p.273.
[27]Len Sealy and David Milman,Annorated Guide to the Insolvency Legislation,Thomson Sweet and Maxwell Ltd 2004,p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