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稅務范文

時間:2023-04-03 19: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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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稅務

篇1

一、充分認識對基層稅務機關加強行政效能建設督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加強行政效能建設,是一項重要的系統而長期的工程,沒有督查機制,沒有必要的督查手段,不開展相應的督查工作,行政效能建設是很難取得成效的,也很難達到預期目的。加強行政效能建設十分重要,直接影響整體稅務機關的形象。基層稅務機關擔負著直接完成稅收任務的重要職責,是直接接觸納稅人、服務納稅人的基層行政機關。加強督查工作也應引起高度重視,因此,我們必須從思想上提高對行政效能督查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

一是要充分認識到:加強督查工作是確保行政效能建設取得成效的重要舉措。大家都知道:一項工作如果光部署,只安排,忽視了檢查,放松了督查,能否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是要打一個問號的。因此,只有附之嚴格的到位的督查、檢查工作,才能使之正常進行,順利開展。我們的行政效能也是如此,必須要有督查,事實上也離不開督查、檢查。實踐證明,加強行政效能建設,最終的目的是提高整體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而貫穿這項工作的始終是檢查、督查工作,只有通過這必要的督查工作才能使之達到所要達到的目的和效果。

二是要充分認識到:加強督查工作,是約束和規范“行政效能”建設中主體因素——“人”的行為有效手段。人是提高行政效能最基本、最活躍的決定因素。良好而有效的督查體制和機制,能進一步規范人的行為,能進一步激發人的積極性,能進一步增強人的工作責任心。有效、可靠而嚴格的督查機制,就能有利于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就能有利于激發人的創造性,就能更好加強行政效能建設。因此,我們要教育廣大基層稅務干部,必須要認識到督查工作對行政效能過程中人這個主體因素的約束作用和規范功能,是指導人、督促人發揮應有的才能,激發人不斷加強學習、提高自身素質的有效手段。最終為推動和促進行政效能建設工程起到主體性作用。

三是要認識到:加強督查工作是對“行政效能”不斷“糾偏消錯”,使之按照正確目標行進的有效方式。在推進和加強行政效能建設過程中,難免會出現這樣或那樣的偏差、失誤,甚至錯誤,而克服和避免這些偏差、失誤、錯誤的有效方式就是不斷的督查,經常的督查。通過開展督查,及時發現不足,及時糾正偏差,及時發現失誤、錯誤,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從而最大限度地減少、避免失誤,最大限度地杜絕錯誤行政行為的發生,使整體行政效能建設發揮出最佳效果。

二、明確加強基層稅務機關行政效能建設督查工作的主要內容

加強基層稅務機關行政效能建設涉及方方面面,督查工作的內容也是很多的。所謂督查工作的內容主要指行政效能建設的重點方面和主要環節。我們必須要明確這些方面和環節,才能開展好督查。歸納起來,基層稅務機關加強行政建設督查工作的主要內容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督查基層稅務機關干部是否有創新意識。重點督查基層稅務干部是否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的思想作風;是否從“老傳統”、老模式、老方式的工作機制中解脫出來;是否存在因循守舊、不思進取意識;是否增強發展觀念,創新意識,與時俱進,積極、主動支持各項稅收改革。

(二)督查基層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法行政情況。重點檢查、督查基層稅務干部是否依法履行職責,有無高高在上,脫離納稅人,是否政務公開、透明,是否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是否變通執行稅收政策,違反規定收稅,擅自減免稅,侵害納稅人和國家利益。

(三)督查基層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工作作風。督查基層稅務機關是否結合實際,認真落實和貫徹上級工作部署,保質保量地完成上級布置的各項任務;是否存在作風飄浮、工作不實,以會議落實會議,以文件落實工作,對工作浮光掠影、流于形式,大作表面文章;是否隨心所欲,自搞一套,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一套。

(四)督查基層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對外服務”。重點督查基層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是否對納稅人漠不關心,服務態度粗暴,工作方法簡單,甚至有意、故意、肆意刁難納稅人的情況,是否存在應落實的稅收政策不落實,應兌現的稅收政策不兌現,侵害納稅人的自身合法權益,影響和妨礙納稅人自身發展。

(五)督查基層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為不當”。重點督查、監察基層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工作中是否存在“越位”、“錯位”、“缺位”現象。具體指:督查是否違反政務公開規定和服務承諾的行政行為,是否存在拖拉扯皮、失職、瀆職行為,以及管理混亂造成工作質量低下、工作效率低下的行為;督查是否存在應作為而不作為的行為;督查是否存在行政審批不規范的行為;督查是否因人為原因和管理不力造成重大事故和重大損失的行為。

(六)督查基層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廉潔從政”。重點督查基層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廉潔從稅、廉潔從政方面的情況。具體督查是否存在利用手中的權力,以稅撈“利”的現象;是否存在對納稅人吃拿卡要報的現象;是否存在廉政規定、紀律執行不嚴現象;是否存在忽視對干部教育的現象;是否存在沒有建立社會監督網絡體系。

(七)督查基層稅務機關不斷改善行政環境。具體督查的方面,就是要監督和檢查基層稅務機關是否按照上級的要求,創造條件,進一步改善辦稅環境,充分運用現代化稅收管理技術裝備,不斷提高行政工作效率,不斷簡化辦事環節,縮短辦事程序,更好地方便納稅人,服務納稅人。

三、對基層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加強行政效能建設開展督查工作的方式方法

對基層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加強行政效能建設中,必須要采取適當的督查方式,務必采用必要的督查方法,形成有效監督和考核機制,才能使行政效能建設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是要建立督查工作組織機制。為保證對基層稅務機關效能建設督查工作的順利開展,必須要建立督查機制和工作機構。如:上級稅務機關可成立對基層稅務機關行政效能建設督查工作領導小組,同時,下設工作辦公室,作為開展督查工作的常設機構。以加強督查工作、指導督查工作,開展具體督查工作,從而為行政效能督查工作提供組織保證。

二是要加強督查工作制度建設。要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在摸清基層稅務機關實際情況基礎上,建立一系列“對基層稅務機關行政效能建設督查工作制度”,包括效能督查日常工作制度、督查投訴工作制度、反饋工作制度、備案制度。通過這些制度來規范督查工作人員的操作程序和工作紀律,從而使督查工作建立在規范化、制度化之上,避免督查工作隨意性太強,無章可循,保證不了督查效果。

三是堅持開展“實地”督查。開展“實地”督查,就是針對基層稅務機關是否依法行政,是否圍繞上級機關布置的中心工作、重大決策以及明確基層稅務機關要辦的重要事項來開展督查,這也是督查的核心環節。這樣的督查要堅持深入實際,深入“實地”,深入基層,深入現場一線,開展真實的督查、檢查,以取得第一手資料,體現督查的真正目的,而不能停留在只聽取表面匯報,注重查看一些書面材料。在“實地”督查中要認真作好督查工作記錄。對相關工作要采取定量與定性分析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針對工作目標任務進度情況、完成結果情況以及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等內容,進行進行科學評價。

四是堅持開展明察暗訪式督查。要通過組織人員采取明察暗訪的形式,查看基層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法辦稅、文明辦稅情況;暗訪服務質量和工作效率情況;檢查內部管理、稅收環境改善情況。并將明察暗訪情況進行通報,相關情況計入年終崗位考核之中。通過明察暗訪推動全系統行政效能建設工作。

篇2

指導選人、育人、用人和留人工作,勝任力體系成為企業人力資源管理體系的基礎和核心。

同時,勝任力模型這一概念在國外公共部門中也得到了較為廣泛的運用,其主要用于公務員的選拔配置、培訓開發、考核考評等諸多領域,其中以美國、加拿大、英國以及澳大利亞等國最為成功。進入21世紀以來,國內對勝任力的研究開始興起,對政府機關公務員的勝任力也開始越來越多的討論。作為基層國稅機關,如何將稅務干部隊伍建設與現代管理理念相結合,以勝任力模型為基礎進行人力資源的開發與管理,不斷提高基層稅務干部勝任其工作職責的能力,從而創造性的貫徹執行上級的決策部署,從根本上實現稅務干部聚財為國、執法為民的工作宗旨,無疑是稅收管理的一個既重要又全新的課題。本文就如何結合勝任力理念進行稅務干部隊伍建設提出一些膚淺的思考。

一、勝任力的內涵

所謂勝任力是指在特定工作崗位、組織環境和文化氛圍中有優異成績者所具備的任何可以客觀衡量的個人特質。這些個人特質包括如下幾個方面:

①知識,是指對某一職業領域有用信息的組織和利用。

②技能,是指將事情做好的能力。

③社會角色,是指一個人在他人面前表現出的形象。

④自我概念,是指對自己身份的認識或知覺。

⑤人格特質,是指一個人的性格特征及典型的行為方式。

⑥動機/需要,是指決定一個人外顯行為的自然而穩定的思想。

上述勝任特征常用水中漂浮的一座冰山來描述。知識、技能屬于表層的勝任特征,漂浮在水上,很易發現;社會角色、自我概念、人格特質和動機/需要,屬于深層的勝任特征,隱藏在水下,且越往水下,越難發現。深層特征是決定人們的行為及表現的關鍵因素。

勝任力的概念提出后,受到企業界和學術界的極大關注,勝任力研究成為全球的焦點。對勝任力的廣泛、深入研究為新經濟時代人力資源管理提供了新思路。人力資源管理向以勝任力為基礎的人力資源管理轉變,員工有勝任力成為組織核心競爭力的關鍵,成為競爭優勢的來源。對勝任力的合理利用和有效開發被視為管理領域的戰略性武器。

二、 層稅務干部勝任力存在的問題

(一)從勝任力表層特征看稅務干部勝任力存在的問題。

從知識、技能等勝任力表層特征來看,近幾年來,國稅系統大力實施大教育大培訓的戰略思路,著力于培養一批征收、管理、稽查和計算機等方面較為專業的稅務人才,以適應稅收管理工作的需要。但是從基層稅務干部的整體業務狀況來看,較大一部分人員的知識、技能與稅收工作的需要還存在著一定的差距。存在問題如下:

1、年齡結構出現斷層。現有基層稅務干部的大部分是在八十年代初統一進入稅務機關的。這部分人員經歷了很多的改革和變化,職業發展前景基本確定,大多存在不求有功但求無過的心態。九十年代以后進入稅務局的干部人數很少,一般從大廳和基礎管理業務開始做起,因此較難形成有規模的稅收管理體系來承擔一代人的責任,基本上預示了一種管理斷層。稅務人力資源發展的持續性危機已經引起了管理層的關注。近幾年雖然著力于補充新鮮血液,但政府機關的層級管理制度和競級體系使這些年輕的稅務干部職務地位一時難以有根本改變,也有可能慢慢減弱其工作的激情和熱情。

2、知識結構落后。原始學歷在大中專以上的干部所占比例較低,盡管通過多年來的再教育使大部分干部的學歷都有了提高,但是其知識結構和工作能力并沒有從根本上改變,特別是懂計算機、財會、英語、法律的復合型人才非常缺乏,很大一部分干部在稅收征管信息化、精細化的要求下已經不能勝任其本職工作,個人資質出現危機。另外,由于不同年齡結構的稅務干部對深化學習的認識不同,造成了知識更新速度和程度的明顯不平衡趨勢。與稅務干部知識水平發展緩慢相對應的,是企業財務人員的學識學歷水平呈逐年增長趨勢,管理者與被管理者正形成知識能力的倒置,稅務干部勝任力受到明顯挑戰。

3、執行能力欠缺。稅務機關是國家賦予執行稅法權力的重要部門,隨著稅收工作的地位日益上升,國稅部門的執行力也在穩步提高。但由于受多方面因素的影響,不執行、虛執行、亂執行和難執行等行政執行力不強的現象仍然存在,有的干部理解上級政策不全面、落實稅收政策不到位,“差之毫厘,謬以千里”;有的稅收業務技能、專業知識不新不精,工作方法、工作技巧不靈活;有的工作作風不扎實,抓落實的措施和力度不夠,工作質量和效率不高,等等。執行力不強是一些干部勝任力欠缺的重要體現。

(二)從勝任力深層特征看稅務干部勝任力存在的問題。

從價值觀、態度、自我認知、動機等深層次勝任特征來看,

基層稅務機關擔負著重要的工作職責,大部分干部能夠以使命感、責任感來建立自己的價值體系和進行社會角色定位,從而在主觀上積極適應不斷發展的崗位職責的需要,完成日益繁復的工作任務。但由于長期以來稅務機關工作的穩定性和優越感,缺少競爭壓力,也使一部分基層稅務干部逐漸形成以自我為中心的價值取向和工作動機,從而表現出不平衡的勝任力狀況。

1、思想觀念陳舊。相當一部分稅務干部囿于陳舊的思想觀念和傳統的思維定勢,面對近年來稅收工作諸多改革和新形勢、新任務,表現出非常復雜的心理和精神狀態。有些干部信奉“不求有功,但求無過”的處

世哲學,不敢、不愿或不善于突破固有的思維模式開創工作新局面。有些干部對“應當干什么、應該怎么干”認識模糊,陷于“老辦法不管用,新辦法不會用”的尷尬境地。還有一部分干部精神萎靡,工作動力不足,面對差距缺乏應有的緊迫感和責任感。思想認識不高、觀念滯后是基層稅務干部勝任力不高的主觀原因。

2、工作動力不強。作為政府行政管理部門,稅務機關工作的穩定性和優越感使基層稅務干部很少感受到市場環境變遷帶來的競爭壓力。而一直以來只有入口沒有出口的管理機制;耽于表層的績效考核;干好干壞差不多的獎懲;數量有限的職位升遷。。。這些管理體制上的弊病也足以使基層稅務干部的工作動力日益不足。而征管體制的不斷調整也讓他們經常看不到自己工作的顯著效果,推著干、等著干成為一些稅務干部心照不宣的默會,因而工作主動性、創造性不強。

3、責任感、使命感缺失。受社會發展過程中信仰危機的影響,一些基層稅務干部表現出對待工作非常消極的態度。他們對稅收工作的意義認識不足,缺乏責任感和使命感,缺少大局意識和整體觀念,因而很難融于組織共同愿景的實現,而更多尋求個人價值體系的建立和如何實現自己的個人價值。信仰危機、價值觀的混亂、責任感使命感的缺失,就極可能造成個別稅務干部在稅收管理中自由裁決權的濫用甚至謀取私利,從而引發干部在執法過程中的違法行為,稅務干部的勝任力甚至道德形象因而受到社會的置疑。

三、 建勝任力模型,促進基層稅務部門人力資源的開發

(一)構建基層稅務干部勝任力模型

近年來的勝任力研究顯示,行為事件訪談法在勝任特征要素的揭示上成效令人關注,具有借鑒意義。用行為事件訪談法構建稅務干部勝任力模型的具體步驟應當包括:

1、確定績效標準。主要是以開創性開展工作的效果、納稅人滿意度等作為參考依據。

2、選擇效標樣本。即根據已確定的績效標準,選擇優秀組和普通組。即已達到績效標準的組和沒有達到績效標準的組。

3、獲取效標樣本有關的勝任特征數據資料。獲取方法可采用行為事件訪談、360度評定、問卷調查、直接觀察等。

4、分析數據資料并建立勝任特征模型。通過分析,鑒別出能區分優秀者和普通者的勝任特征。

5、驗證勝任特征模型。隨機選取第二組效標樣本,運用勝任特征模型考察績效優秀者與績效一般者在評價結果上是否可以顯著區分。

通過勝任力模型的構建,可以對基層稅務干部的勝任要素,諸如稅收專業知識、復合型知識、工作技能、責任感、影響力、成就取向、價值傾向、關系協調能力、溝通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按其在不同崗位的重要程度進行比較確認,以指導人力資源的開發管理。

(二) 勝任力模型在基層稅務部門人力資源開發中的應用

1、通過勝任力模型可以明確稅收崗位職責。勝任力模型的構建可以為稅收崗位工作說明書中的任職資格、能力要素等提供科學的內容,能詳細描述其崗位稅務干部所應具備的各項能力素質。組織可以在參考員工的能力素質是否與工作說明書的任職要求相符的同時,科學地進行 “人”與“崗”的最佳調配。

2 勝任力模型可以為成功選聘新員工提供依據。在基層稅務干部的年齡結構、知識結構均出現持續性危機之時,新員工的成功選聘成為稅務機關一項極為重要的管理職能。當稅務機關進行人才選聘時,可以參考勝任力模型作為了解應聘者素質的“標桿”,從而了解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是否適合組織需要。同時對于新員工與招聘崗位的匹配程度作出評價,并提出將來的使用和調配建議。這樣不僅能為稅務機關成功選聘人才,同時也為有效降低人才流失率做好鋪墊。

3、勝任力模型為稅務干部的教育培訓提供參考。培訓是人力資源開發的基本核心。人力資源必須要靠不斷的培訓才能在發展中適應外部環境變化,并為新的發展創造條件。準確把握培訓需求,是稅務機關實現高質量、高效率培訓的前提。而目前基層稅務部門的培訓還大多處于“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應急性培訓,對于稅務干部素質工程建設缺乏長遠規劃。勝任力模型的構建可以評定各層次人員現有的能力水平和素質狀況,同時確認與理想狀態的差距,并且可以根據這些“差距”來制定可持續的、長期的戰略培訓規劃,為稅務干部整體素質的提高提供保障機制。

4、勝任力模型為稅務干部的選拔任用提供支持。稅務干部的有效選拔和任用對整個稅收管理工作有著很重要的意義。勝任力模型可以為這項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勝任力模型可以為領導干部所應具備的能力素質提供大體框架。也只有能進入這個框架的人選才有可能成為候選人。通過勝任力模型能有效地建立選拔標準體系,提高選拔人才的準確性,減少用人上的失誤,從而克服傳統選拔干部方法上的主觀性和隨意性,增強科學性。

5、勝任力模型將促進基層稅收工作的績效管理。績效=結果+過程。目前的績效考核更多是側重對結果的考核,而勝任力模型構建之后則將有助于界定績效在過程方面的指標,從而極大程度地簡化績效評價過程。此外,績效管理還能更加輕松地對稅務干部在工作過程中表現出來的核心素質進行監控,并根據干部的表現提供及時有效的反饋,以激勵干部提高績效水平。

篇3

一、充分認識對基層稅務機關加強行政效能建設督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加強行政效能建設,是一項重要的系統而長期的工程,沒有督查機制,沒有必要的督查手段,不開展相應的督查工作,行政效能建設是很難取得成效的,也很難達到預期目的。加強行政效能建設十分重要,直接影響整體稅務機關的形象。基層稅務機關擔負著直接完成稅收任務的重要職責,是直接接觸納稅人、服務納稅人的基層行政機關。加強督查工作也應引起高度重視,因此,我們必須從思想上提高對行政效能督查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

一是要充分認識到:加強督查工作是確保行政效能建設取得成效的重要舉措。大家都知道:一項工作如果光部署,只安排,忽視了檢查,放松了督查,能否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是要打一個問號的。因此,只有附之嚴格的到位的督查、檢查工作,才能使之正常進行,順利開展。我們的行政效能也是如此,必須要有督查,事實上也離不開督查、檢查。實踐證[本文轉載自[明,加強行政效能建設,最終的目的是提高整體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而貫穿這項工作的始終是檢查、督查工作,只有通過這必要的督查工作才能使之達到所要達到的目的和效果。

二是要充分認識到:加強督查工作,是約束和規范“行政效能”建設中主體因素——“人”的行為有效手段。人是提高行政效能最基本、最活躍的決定因素。良好而有效的督查體制和機制,能進一步規范人的行為,能進一步激發人的積極性,能進一步增強人的工作責任心。有效、可靠而嚴格的督查機制,就能有利于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就能有利于激發人的創造性,就能更好加強行政效能建設。因此,我們要教育廣大基層稅務干部,必須要認識到督查工作對行政效能過程中人這個主體因素的約束作用和規范功能,是指導人、督促人發揮應有的才能,激發人不斷加強學習、提高自身素質的有效手段。最終為推動和促進行政效能建設工程起到主體性作用。

三是要認識到:加強督查工作是對“行政效能”不斷“糾偏消錯”,使之按照正確目標行進的有效方式。在推進和加強行政效能建設過程中,難免會出現這樣或那樣的偏差、失誤,甚至錯誤,而克服和避免這些偏差、失誤、錯誤的有效方式就是不斷的督查,經常的督查。通過開展督查,及時發現不足,及時糾正偏差,及時發現失誤、錯誤,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從而最大限度地減少、避免失誤,最大限度地杜絕錯誤行政行為的發生,使整體行政效能建設發揮出最佳效果。

二、明確加強基層稅務機關行政效能建設督查工作的主要內容

加強基層稅務機關行政效能建設涉及方方面面,督查工作的內容也是很多的。所謂督查工作的內容主要指行政效能建設的重點方面和主要環節。我們必須要明確這些方面和環節,才能開展好督查。歸納起來,基層稅務機關加強行政建設督查工作的主要內容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督查基層稅務機關干部是否有創新意識。重點督查基層稅務干部是否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的思想作風;是否從“老傳統”、老模式、老方式的工作機制中解脫出來;是否存在因循守舊、不思進取意識;是否增強發展觀念,創新意識,與時俱進,積極、主動支持各項稅收改革。

(二)督查基層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法行政情況。重點檢查、督查基層稅務干部是否依法履行職責,有無高高在上,脫離納稅人,是否政務公開、透明,是否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是否變通執行稅收政策,違反規定收稅,擅自減免稅,侵害納稅人和國家利益。

(三)督查基層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工作作風。督查基層稅務機關是否結合實際,認真落實和貫徹上級工作部署,保質保量地完成上級布置的各項任務;是否存在作風飄浮、工作不實,以會議落實會議,以文件落實工作,對工作浮光掠影、流于形式,大作表面文章;是否隨心所欲,自搞一套,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一套。版權所有

(四)督查基層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對外服務”。重點督查基層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是否對納稅人漠不關心,服務態度粗暴,工作方法簡單,甚至有意、故意、肆意刁難納稅人的情況,是否存在應落實的稅收政策不落實,應兌現的稅收政策不兌現,侵害納稅人的自身合法權益,影響和妨礙納稅人自身發展。

(五)督查基層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為不當”。重點督查、監察基層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工作中是否存在“越位”、“錯位”、“缺位”現象。具體指:督查是否違反政務公開規定和服務承諾的行政行為,是否存在拖拉扯皮、失職、瀆職行為,以及管理混亂造成工作質量低下、工作效率低下的行為;督查是否存在應作為而不作為的行為;督查是否存在行政審批不規范的行為;督查是否因人為原因和管理不力造成重大事故和重大損失的行為。

(六)督查基層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廉潔從政”。重點督查基層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廉潔從稅、廉潔從政方面的情況。具體督查是否存在利用手中的權力,以稅撈“利”的現象;是否存在對納稅人吃拿卡要報的現象;是否存在廉政規定、紀律執行不嚴現象;是否存在忽視對干部教育的現象;是否存在沒有建立社會監督網絡體系。

(七)督查基層稅務機關不斷改善行政環境。具體督查的方面,就是要監督和檢查基層稅務機關是否按照上級的要求,創造條件,進一步改善辦稅環境,充分運用現代化稅收管理技術裝備,不斷提高行政工作效率,不斷簡化辦事環節,縮短辦事程序,更好地方便納稅人,服務納稅人。

三、對基層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加強行政效能建設開展督查工作的方式方法

對基層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加強行政效能建設中,必須要采取適當的督查方式,務必采用必要的督查方法,形成有效監督和考核機制,才能使行政效能建設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是要建立督查工作組織機制。為保證對基層稅務機關效能建設督查工作的順利開展,必須要建立督查機制和工作機構。如:上級稅務機關可成立對基層稅務機關行政效能建設督查工作領導小組,同時,下設工作辦公室,作為開展督查工作的常設機構。以加強督查工作、指導督查工作,開展具體督查工作,從而為行政效能督查工作提供組織保證。

二是要加強督查工作制度建設。要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在摸清基層稅務機關實際情況基礎上,建立一系列“對基層稅務機關行政效能建設督查工作制度”,包括效能督查日常工作制度、督查投訴工作制度、反饋工作制度、備案制度。通過這些制度來規范督查工作人員的操作程序和工作紀律,從而使督查工作建立在規范化、制度化之上,避免督查工作隨意性太強,無章可循,保證不了督查效果。

三是堅持開展“實地”督查。開展“實地”督查,就是針對基層稅務機關是否依法行政,是否圍繞上級機關布置的中心工作、重大決策以及明確基層稅務機關要辦的重要事項來開展督查,這也是督查的核心環節。這樣的督查要堅持深入實際,深入“實地”,深入基層,深入現場一線,開展真實的督查、檢查,以取得第一手資料,體現督查的真正目的,而不能停留在只聽取表面匯報,注重查看一些書面材料。在“實地”督查中要認真作好督查工作記錄。對相關工作要采取定量與定性分析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針對工作目標任務進度情況、完成結果情況以及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等內容,進行進行科學評價。

四是堅持開展明察暗訪式督查。要通過組織人員采取明察暗訪的形式,查看基層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法辦稅、文明辦稅情況;暗訪服務質量和工作效率情況;檢查內部管理、稅收環境改善情況。并將明察暗訪情況進行通報,相關情況計入年終崗位考核之中。通過明察暗訪推動全系統行政效能建設工作。

篇4

一、基層稅收檔案的重要性

基層稅收檔案對于政府部門、稅務部門和納稅人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主要表現在:

1.通過供應原始稅收數據和分析資料,為政府宏觀決策、各部門政策制定提供科學依據,為研究區域、行業經濟稅收發展趨勢提供精準服務。

2.對稅務部門而言,可以為各稅種、各行業的稅源分析和稅源監控提供詳細完整的歷史數據,為稅務檢查和稅務執法工作提供準確、可信的信息資料、依據和憑證,為行政復議、訴訟和稅務工作提供重要依據,為納稅評估建立綜合評價指標體系提供科學、原始數據和資料;3.為納稅人提供準確、詳實、全面的歷史納稅資料和相關憑證資料,便于納稅人在辦理其他業務時查詢。

二、存在的問題

1.基層稅務人員對檔案工作認識片面。一方面,隨著“營改增”等財稅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基層國稅部門工作量激增,人員力量則相對增長緩慢,人均工作任務繁重,存在一定的“重業務、輕檔案”思想。一個縣級國稅部門一般下設6-7個稅務分局,人員大多在6-15名左右,而每個分局管轄的納稅戶少則二、三百戶,多則上千戶。另一方面,基層稅務部門的檔案管理工作重點在于對文書、會計、聲像、實物檔案的規范管理,而對業務檔案,特別是對稅收征管資料、稽查案卷等涉稅資料管理卻相對不足。稅收征管檔案在實行“一戶一檔”的管理方式后,大多只是將納稅人在一年中形成的包括申報、征收、檢查、評估、發票領用存等全部資料作為一個整體單獨保存,檔案資料散落在各個部門科室,并沒有納入綜合檔案室的統一管理,對稅收檔案信息的價值都將造成一定的影響。

2.基層稅務檔案管理人員專業素質不強。基層國稅部門普遍存在“人少事多”的現象,加之稅收工作任務等工作繁雜,檔案管理人員大多為兼職,有的是一些臨近退休的老同志。由于基層稅務檔案管理內容、環節眾多,不但需要掌握基本的檔案管理要求,還必須掌握一定的稅收征管知識,而檔案員因接觸檔案時間短、接觸面窄,沒有時間專門學習檔案管理知識,專業素質很難得到保障和提升,只能固守成規保證檔案工作的基本運行,很難跟上檔案工作新形勢、新要求,甚至有的無法保障檔案工作的正常開展,導致后續管理、查找、利用就費時費力十分困難。

3.基層稅務檔案信息化管理相對落后。隨著“互聯網+”時代的到來,信息化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應用越來越普遍。圍繞稅收主業務工作,國稅部門配有稅收業務處理類、監控分析類、行政辦公類幾十個辦公系統,信息化程度不斷升高,流轉的電子數據也與之俱增。加之無紙化辦公和各類便民政策的深入推行,部分類別檔案開始出現電子檔案多于紙質檔案的現象。與此相對,檔案信息化建設投入不足。一方面,國稅部門的主要職能就是稅收,政策、資源自然傾向稅收征管工作。因此在制定信息化建設發展規劃時,檔案管理所占比重往往不高。另一方面,由于國稅部門為垂直系統,大部分信息化系統都是頂層設計、統一運行,具有便于數據交換、統計分析、后臺維護等優點。基層國稅部門無法單獨建立檔案管理系統,只能簡單配備檔案管理軟件,缺乏綜合管理平臺,檔案資料檢索、信息共享、利用服務效率較低。手工管理檔案已難以適應互聯網時代的要求,檔案管理信息化迫切需要鋪開。

三、加強檔案管理的建議

1.提高基層國稅部門檔案管理信息化水平。檔案是國稅工作開展的重要記錄,是各類資料的集合,應當伴隨著稅收業務信息化建設而發展,著力打造信息化、規范化、綜合化的管理平臺。一是加快軟硬件建設,依據實際情況和檔案工作需求,優化基礎設施,通過一定的財力物力的投入來完成信息化基礎建設和信息系統的全面優化管理。二是健全電子檔案管理機制。不僅要完善電子檔案與紙質檔案同步歸檔制度,還要進一步明確統一電子數據信息格式,如基本信息類型、文件格式、數據歸類標準等要求,便于掛接與后續管理使用。三是完善電子檔案安全管理機制。電子檔案是各類數據的歸集,具有很高的價值性,必須做好身份驗證與安全防護工作,推進檔案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和分級保護工作,確保數據長期保存。定期對數據進行備份,防止因硬件損壞、系統故障導致的數據丟失。

2.培養提升稅務檔案管理人員綜合素質。檔案管理人員素質包含政治理論、檔案專業知識、稅收專業知識、保密常識、管理能力以及信息技術等多方面。一是要選取綜合素質突出、責任心強的人員作為檔案管理員,并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崗位專屬性。二是積極安排檔案管理人員參加當地檔案部門組織的各類培訓,不斷增強檔案管理與利用服務水平,將檔案管理人員培養成熟悉稅收業務、檔案管理的復合型人才,不斷增強檔案管理與利用服務水平。

篇5

[關鍵詞] 稅收行政管理;基層;稅務干部;激勵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4 . 08. 031

[中圖分類號] F272.92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3 - 0194(2014)08- 0054- 03

0 引 言

基層稅收管理中僅僅依靠對納稅人的激勵是一定不能實現稅務機關的組織目標的。如果基層稅務干部的工作積極性得不到有效調動,執法的規范性得不到有效保障,基層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的許多激勵也將無法充分發揮其效應,國家的稅收政策也會無法執行到位,這最終一定會影響到國家的財政收入,限制社會公共產品的有效提供,從而降低整體的社會福利。基于此,本文將分析激勵對基層稅務干部的效應。

1 非對稱信息理論在基層稅收行政管理中的適用性分析

在基層稅收行政管理活動中,參與的主體主要是基層稅務機關和基層稅務干部,假定基層稅務機關和基層稅務干部都是理性經濟人,那么基層稅務機關追求其所轄范圍內的稅收應收盡收,而這有賴于其所管理的稅務干部工作的努力程度,基層稅務干部追求其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如物質利益的最大化,政治利益的最大化。當然基層稅務機關可以對稅務干部加以監督,但一方面,監督是需要成本的,而且單位內部的監督往往是低效率的,另一方面,即使通過各種途徑和方法對稅務干部進行監督,基層稅務機關仍然不可能完全知道其管理的稅務干部是否在百分之百地努力工作,只有稅務干部自己才知道他自己工作努力的程度到底有多大,這說明基層稅務機關與其所管理的稅務干部之間的信息是不對稱的。

經濟學中在研究非對稱信息問題中,給出了產生委托人—人問題的條件:①委托人利益的實現取決于人的工作。②委托人的目標與人的目標不相同。③委托人和人所掌握的有關工作狀況的信息是非對稱的,委托人掌握的信息少于人自己掌握的信息。從上面的分析,我們不難知道,基層稅務機關實現所轄范圍的稅收應收盡收取決于稅務干部的工作。基層稅務機關的目標與稅務干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目標是不相同的。

2 非對稱信息視角下基層稅收行政管理中激勵對稅務干部的效應分析

2.1 幾個假設

①稅務干部和基層稅務機關都是理性經濟人。②基層稅務機關所轄范圍應收盡收的稅款為100 000 000元人民幣。③基層稅務機關的稅款征收水平僅與基層稅務干部的工作積極性和業務水平有關,與偶發事件無關。④基層稅務機關可用的正強化激勵物(物質激勵因素和政治激勵因素)定義為便于度量的100 000元人民幣(100 000元為基層稅務機關的全部獎勵經費,無法再增加)。⑤稅務干部盡力工作就意味著既工作積極性高又規范執法。⑥稅務干部只有兩人。⑦任何時候稅務干部的邊際效用都為正,而且呈遞減趨勢,因此其是風險厭惡者。⑧稅務干部以效用最大化為目標函數,且效用是收入的單一函數。⑨馮·諾曼-摩根斯坦關于不確定情況下人的行為規律適用于稅務干部的行為。⑩為了方便分析,把所有稅務干部一共完成稅款征收額80 000 000元人民幣作為基層稅務機關相對滿意的水平。

2.2 參數設定

①稅務干部盡力工作時,自身額外支出為Z,Z=5 000元人民幣。②盡力工作減少的額外收入為不可確定的H,H>0。③盡力工作額外付出的代價為S,S=Z+H=5 000+H。④稅務干部得到的獎勵額為J,00。⑥稅務干部的預期收益為W,W>0。⑦監督稅務干部違規執法成功的概率為p,00。

參數的一點說明:盡力工作減少的額外收入H是稅務干部自己可以選擇的,是一個內生變量,我們用p和J的變化來解釋H,因此p和J是外生變量。

2.3 具體分析

在以上假設和參數設定下前提下,分不同激勵方案分析在非對稱信息下激勵對基層稅務干部的效應。

方案一:單一正強化激勵。

根據假設條件可以得到基層稅務機關稅款征收情況表,見表1。

如果稅務干部工作不盡力,他就不必要付出額外代價;如果他工作盡力,則需要付出額外代價,如精力和體力的過度消耗等自身的額外支出、損失的賄賂收入等額外的收入。則所有稅務干部盡力工作額外付出的代價為:S=2Z+2H=5 000×2+2H。很顯然要使得所有稅務干部盡力工作,基層稅務機關就至少要讓稅務干部得到獎勵額J>S=10 000+2H,那么基層稅務機關可以采取如下激勵方案刺激稅務干部盡力工作。如果基層稅務機關實現稅款征收額B等于或小于50 000 000元,稅務干部得不到任何獎勵,如果基層稅務機關實現稅款征收額B等于或大于80 000 000元,稅務干部每人可以獲得50 000元的獎勵,因為需要滿足條件:J>S=10 000+2H,所以就有50 000×2>10 000+2H,求解可得H

表面上看,這一激勵方案是有效率的,但有以下兩個難題基層稅務機關不能解決:①稅務干部不盡力工作時所能獲得的賄賂收入H等額外收入,基層稅務機關無法確定。如果H>45 000時,稅務干部依然會選擇不盡力工作,從而使自身利益最大化,這時激勵方案顯然失效。②在激勵方案一中,可能有其中一個稅務干部處于搭便車的狀態,因為他搭便車可能和另一個稅務干部獲得一樣的獎勵,這時激勵方案顯然也是失效的。

所以激勵方案一,委托方基層稅務機關可能無法讓方稅務干部的行動目標與自己的目標趨向一致,從而無法解決委托—問題。

方案二:同時包括正強化激勵、負強化激勵、稅務干部分為互相競賽的兩組,且兩組間業務水平相當。

在方案二中規定:①不給參與競賽的雙方設定具體的稅款征收指標,獲勝方可以得到獎勵J,失敗方得不到任何獎勵。②選擇違規時,稅務干部可以獲得賄賂等額外收入H。③稅務干部一旦違規執法被查獲,不管獲勝與否都不能拿到獎勵、沒收其額外收入、加以罰款。

根據假設和方案二的設計可以得到基層稅務機關稅款征收情況表,見表2。

從表3可以清晰地看到,失敗方稅務干部選擇違規被監督成功時的收益為20 000-20 000π,則其預期效用就是U(20 000-20 000π);失敗方稅務干部選擇違規未被監督成功時的收益為20 000+H,則其預期效用為U(20 000+H),基層稅務機關對稅務干部違規的監督成功和未監督成功的概率分別為p和(1-p),p和(1-p)就是失敗方稅務干部預期效用的權數。那么可以建立失敗方稅務干部的預期效用函數為:

E(U)=(1-p)U(20 000+H)+pU(20 000-20 000π)(1)

出于表述方便,我們令

M=20 000+H (2)

N=20 000-20 000π (3)

失敗方稅務干部預期效用函數的最大值就是其目標函數,可以表示為:

maxU(H)=(1-p)U(20 000+H)+pU(20 000-20 000π) (4)

由式(4)容易看出,失敗方稅務干部可以選擇違規執法額外所得(H)的大小,從而使其預期效用最大。

最優解H*存在的條件是其對應的預期效用函數的一階導數為零,二階導數為負。

式(1)對H求一階導數為:

(1-p)U′(M)=0(5)

式(1)對H求二階導數為:

D=(1-p)U″(M)

分析基層稅務機關成功監督稅務干部違規執法的概率(p)與失敗方稅務干部執法合規程度的關系。

由參數的設定可以確定H=f(p),因此將式(5)對p求導數可得:

-U′(M)+(1-p)■U″(M)=0(7)

整理式上式可得H對p的偏導數:

■=■(8)

由效用特性可知U′(M)>0,由式(6)可知D

同樣從表3可以清晰地看到,獲勝方稅務干部選擇違規被監督成功時收益為20 000-20 000π,則其預期效用就是U(20 000-20 000π);選擇違規未被監督成功時的收益為20000+H+J,則其預期效用為U(20 000+H+J),基層稅務機關對稅務干部違規的監督成功和未監督成功的概率分別為p和(1-p),p和(1-p)就是獲勝方稅務干部預期效用的權數。那么可以建立獲勝方稅務干部的預期效用函數為:

E(U)=(1-p)U(20 000+H+J)+pU(20 000-20 000π)(9)

出于表述方便,我們令

M=20 000+H+J (10)

N=20 000-20 000π (11)

獲勝方稅務干部預期效用函數的最大值就是其目標函數,可以表示為:

maxU(H)=(1-p)U(20 000+H+J)+pU(20 000-20 000π)(12)

由式(12)容易看出,獲勝方稅務干部可以選擇違規執法額外所得(H)的大小,從而使其預期效用最大。

最優解H*存在的條件是其對應的預期效用函數的一階導數為零,二階導數為負。

式(9)對H求一階導數為:

(1-p)U′(M)=0(13)

式(9)對H求二階導數為:

D=(1-p)U″(M)

首先,分析基層稅務機關成功監督稅務干部違規執法的概率(p)與獲勝方稅務干部執法合規程度的關系。

由參數的設定可以確定H=f(p),因此將式(13)對p求導數可得:

-U′(M)+(1-p)■U″(M)=0(15)

整理式上式可得H對p的偏導數:

■=■(16)

由效用特性可知U′(M)>0,由式(14)可知D

其次,分析稅務干部得到的獎勵額(J)與獲勝方稅務干部執法合規程度的關系。

由參數的設定可以確定H=f(J),因此將式(13)對J求導數可得:

(1-p)(■+1)U″(M)=0(17)

整理式上式可得H對J的偏導數:

■=-■=-■=-1

因為能夠確定■

在激勵方案二中,要特別注意幾點:①以上的分析是在兩組參與競賽的稅務干部業務水平相當的前提下進行的。兩組稅務干部的業務水平相差懸殊時,激勵方案二就會失效,委托方(基層稅務機關)可能無法讓方(稅務干部)的行動目標與自己的目標趨向一致,從而無法解決委托—問題。②以上的分析是在兩組參與競賽的稅務干部針對完全一樣的稅源的情況下進行的。兩組稅務干部針對的稅源相差懸殊時,激勵方案二也會失效,委托方(基層稅務機關)可能無法讓方(稅務干部)的行動目標與自己的目標趨向一致,從而無法解決委托—問題。③分析中把稅務干部分成業務水平相當的兩組進行競賽,主要是為了更方便基層稅務機關判斷稅務干部的工作盡力程度,這樣基層稅務干部可以簡單地認為沒有違規執法的獲勝的一組是更盡力工作的一組,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信息不對稱的程度。可以看出這種分組競賽的模式有利于讓方(稅務干部)的行動目標與委托方(基層稅務機關)的組織目標趨于一致。④基層稅務機關給予稅務干部一定獎勵的正強化激勵,必須要有對稅務干部違規執法行為的高水平的監督,從而大大降低稅務干部的額外收入。

篇6

[關鍵詞]稅務機關;紀檢監察;隊伍;現狀

[中圖分類號]D630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9 — 2234(2013)11 — 0040 — 02

為了解稅務機關基層紀檢監察隊伍狀況,作者進行了大量調研,涉及國地稅基層局400余個,發放問卷400余份,其中有效問卷348份,在充分了解當前基層紀檢監察干部隊伍自身建設研究現狀的基礎上,采用調查問卷與實地座談相結合的方式,對基層紀檢監察干部隊伍的自然狀況、業務能力狀況、工作狀態進行深入調研,形成本文。

一、基層稅務機關紀檢監察干部隊伍自然狀況分析

(一)人員配備

在調研所涉及的348個縣區局中,共有紀檢監察干部1035人,平均每局2.97人。但實際情況并沒有這個平均數這么樂觀:某些地市的市內區局和市郊區局的紀檢監察科室是單列的;郊縣局人事監察合署辦公,有1人專職監察工作,科長是負責全面工作的。一些開發區局由于人員較少,紀檢組長由一名副局長兼任,紀檢監察工作設在辦公室統一管理,除1人專職監察工作外,其余全部是兼職。

在這些干部中,男660人,占63.7%;女375人占36.3%。大多基層局主任1人,副主任1人,科員1人。特殊情況多則4至6人,少則1人。男女比例為1.76:1。在涉及的348個縣區局中,有23個局全女,79個局全男。

在調研問卷中有一個問題是“貴局的紀檢監察干部是否兼任其他崗位的工作”,得到的答案166人選兼任,182人選不兼任。這種情況表明,在基層稅務機關,紀檢監察人員配備嚴重不足,有相當一部分單位無獨立監察室,監察部門與人事、黨辦等部門在一起。一些縣區局無紀檢專門編制,無獨立機構。同時,男女比例失衡,尤其有29.3%的單位性別單一。按照國家稅務總局文件規定,紀檢監察干部需按干部總數的3%配備。在實際工作中,為了更好保證工作的開展,還需要男女配備均衡,比如發生案件,被談話人是女性,就需要有女同志做筆錄或談話人參加。而在很多單位,卻無法通過紀檢部門實現的。

(二)年齡結構

在統計涉及的1035名縣區局紀檢干部中,年齡在30歲以下70人,30-40歲215人,40-50歲486人,50-60歲264人。

由此可見,在基層局,紀檢干部年齡老化現象較為普遍,40歲以上的人共750人,占總人數的72.5%,40歲至50歲的人最多,為486人,占總人數的47%,是紀檢監察干部隊伍的骨干力量。在進一步與紀檢干部的交流中發現,這種狀況并非紀檢部門特例,這個年齡結構也基本反映了基層稅務干部整體年齡結構狀況。

同時,新進入的人員年齡也是參差不齊,老齡化也較為嚴重。

造成紀檢部門“青黃不接”的問題較為嚴重。

究其原因,一方面,業務強的人大多不愿從事紀檢工作;另一方面,一些領導在人事安排上,有意將一些平日工作表現較差,業務部門不愿意要的人,或者年齡老化、無法安排的人安插到紀檢部門,使紀檢部門成為“收容部門”和“養病科室”,嚴重影響紀檢工作。

(三)學歷結構和專業結構

在統計涉及的1035名縣區局紀檢干部中,研究生學歷56人,占5.4%;本科學歷619人,占59.8%;專科以下360人,占34.8%。在學歷結構上,本科學歷占據主導地位,達不到專科學歷的人極少,這說明干部層次較高。在專業結構上,稅收財經專業519人,占50.2%;法律專業86人,占8.3%;其他專業430人,占41.5%。由此可見,財稅專業在稅務干部中占絕對優勢。

由上可見,紀檢干部學歷總體較高,以本科學歷為主;在專業上,稅收財經與法律專業占總人數的58.5%。

(四)工作經歷

在統計涉及的1035名縣區局紀檢干部中,從事紀檢工作不滿2年385人,占37.2%;2年至5年326人,占31.5%;5年至10年210人,占20.3%;10年以上114人,占11%。這說明,在紀檢部門,干部流動性相對較大。在這些干部中,從事過稅收業務工作的762人,占73.6%;未從事過稅收工作的273人,占26.4%。說明絕大多數紀檢干部有稅收工作經歷,只有少數人出身政工。

從這里我們可以看出,紀檢部門中工作在5年以下的人占了68.7%,尤其是工作不滿2年的占了37.2%,說明紀檢監察部門人員流動大,隊伍不穩定,工作經驗不足者較多,需要老紀檢干部幫助,這是不利的一面。同時,這些人中,從事過稅收業務工作的占了73.6%,而稅收工作的經歷又有利于紀檢工作的展開,這又是有利的一面。

綜合分析基層紀檢監察干部隊伍自然狀況:在這支隊伍中,專門從事紀檢監察工作的干部人員不多,男女比例不均衡,承擔大量其他工作,年齡老化較嚴重,人員流動性大,很多人工作缺乏經驗,這對于紀檢工作來講是不利因素;同時,這些人學歷較高,專業集中在稅收財經法律方面,大部分人有稅收工作經歷,對紀檢工作來講又是有利的。

二、基層稅務機關紀檢干部隊伍業務、素質、能力狀況分析

(一)業務知識狀況

調研表明,在業務能力方面,紀檢干部認為應具備的知識依次是:紀檢監察業務知識及經驗、法律法規、政治理論、黨史黨建等。而紀檢干部認為最欠缺的知識依次是:紀檢監察業務知識和工作經驗、法律法規、政治理論、黨史黨建等。

在基層稅務機關紀檢工作主要集中在黨風廉政建設宣傳和預防腐敗與監督上,舉報和案件檢查與處理在有些基層局相對較少。

由此可見,在業務能力方面,紀檢干部應具備的知識和欠缺的知識都體現在紀檢監察業務知識及經驗、法律法規、政治理論、黨史黨建等知識上,這說明最需要的知識恰恰又是是最欠缺的。而基層紀檢部門工作的重點,主要體現在黨風廉政建設宣傳與預防腐敗與監督。

(二)能力素質狀況

關于基層紀檢監察干部應該具備的能力,基層紀檢監察干部給出的選擇依次是:溝通協調能力,調查研究能力,辦案能力,寫作能力,觀察分析和判斷能力,應變能力。關于基層紀檢監察干部當前最需要提高的能力,基層紀檢干部給出的選擇依次是:辦案能力,溝通協調能力,調查研究能力,觀察分析和判斷能力,寫作能力,應變能力。

這表明,綜合能力對紀檢干部來講更重要,辦案能力在其次。而從欠缺與需要提高的能力講,辦案能力又是紀檢干部最需加強的,其次是溝通協調與調查研究能力。

在座談中,很多紀檢干部認為辦案是紀檢監察的工作的重中之重,辦案大體分為四種情況:一是自查案件,二是上級紀委轉來的案件,三是經過司法部門轉來的案件,四是經過法院審判后的案件。

所以,從能力來講,基層紀檢干部應注重綜合能力和辦案能力的提高。

紀檢干部是否能夠勝任工作需要呢?

在348份問卷中,有206份選擇能勝任,占59.2%,有35份選擇不能勝任,占10.1%,有102份選擇專業性不強的能勝任,占29.3%,有5份選擇不清楚,占1.4%。這說明基層紀檢監察干部對自身能力信心很足。從回答問卷看,基層局紀檢干部普遍認為自己能勝任工作,但也有相當一部分人認為專業性不強的能勝任。具體能勝任的工作,比較一致的回答是宣傳教育、廉政文化建設和上級安排的各項工作。

三、基層稅務機關紀檢干部隊伍工作狀態

(一) 紀檢干部對本職工作的態度

從紀檢監察干部進入紀檢監察崗位的原因看,工作需要的263人,占75.6%;無奈選擇有61人,占17.5%;圖清閑的11人,占3.2%,主動要求的13人,占3.7%。

從紀檢崗位與稅收業務崗位相比,在晉升機會上,沒有紀檢監察干部認為自己比業務部門更多;認為機會更少206份,占59.2%;認為機會一樣的142份,占40.8%。

從紀檢干部對目前基層紀檢干部的待遇及地位滿意度看,滿意的104份,占29.9%;不滿意187份,占53.7%;無所謂57份,占16.4%。

由此可見,基層紀檢監察干部很少主動要求進入紀檢部門,大多因工作需要或沒有辦法而選擇了紀檢工作;并且在紀檢崗位上,通過這一渠道升職較難;又由于工作性質,真正對自己崗位滿意的人不多,絕大多數人不滿意自己的工作崗位。

由此可知,基層紀檢部門人員流動性大,不安心紀檢監察工作的問題嚴重。一方面,基層紀檢監察干部“入口”不嚴、“出口”不暢、活力不足的現象比較突出,少數單位甚至把紀檢監察部門作為安排“閑雜人等”或“養老”的地方。另一方面,少數紀檢監察干部主觀上存在安閑心態,認為基層一年到頭甚至連續幾年都沒幾個案子可查,到時翻翻書也就行了。同時,紀檢監察工作風險系數高,容易得罪人,聚攏人氣機率低,現在提拔干部都重視群眾滿意率(測評)提拔的機率就相對要少。紀檢干監察部談不上不熱愛本職工作,也很難安心本職。

(二)紀檢監察作用的發揮

關于紀檢監察的監督作用,在348份問卷中,基層紀檢干部選擇不能有效發揮的有34份,占9.8%;選擇有效但不明顯的有104份,占29.9%;選擇能否有效發揮取決于主要領導的有166份,占47.8%;選擇能有效發揮的有78份,占22.4%。由此可見,基層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作用無法得到有效發揮。

關于紀檢監察工作在黨風廉政建設中發揮的作用,基層紀檢干部選擇作用一般147份,占42.2%;選擇流于形式的 56份,占16.1%;選擇作用很大145份,占41.7%。這說明,基層紀檢監察部門在黨風廉政中的作用并未真正有效發揮。

由此可見,紀檢監察的監督作用和黨風廉政建設作用還不能夠完全有效發揮,尤其是監督作用更弱。上級對下級監督還能做到,同級監督就勉為其難了,讓被領導者對領導的監督就更不切實際了。

(三)制約紀檢監察作用發揮的因素

關于紀檢監察部門存在的主要問題,基層紀檢干部選擇依次是:監督流于形式、人員不足、雜事太多、經費不足、選擇不被重視、工作缺乏獨立性。這些選項數據差別不是太大,僅“工作缺乏獨立性”這一選項數據沒超過100,說明這些問題對紀檢工作的影響基本相當。

關于稅務干部對紀檢監察部門工作的態度,基層紀檢干部選擇理解支持164份,占47.1%;選擇不滿、抵觸48份,占13.8%;選擇可有可無136份,占39.1%。關于制約紀檢監察作用有效發揮的因素,基層紀檢干部選擇依次是:制度不健全、領導不重視、怕得罪領導、同事、怕影響年度考核、自身能力不足等。領導、制度的制約最為關鍵。關于紀檢監察干部在工作中是否存在畏難情緒和信心不足的問題,基層紀檢干部選擇存在的268份,占77%;選擇沒有80份,占23%。信心不足是大問題。

可見,造成紀檢監察部門作用不能有效發揮的因素很多,主要體現在體制機制、領導重視程度,紀檢部門的地位、稅務干部的認知、紀檢部門人員限制、雜事太多等。

綜上所述,基層紀檢部門人員流動性大,紀檢監察工作風險系數高,也很難安心本職,紀檢監察的監督作用和黨風廉政建設作用還不能夠有效發揮。造成紀檢監察部門作用不能有效發揮的因素很多,主要體現在體制機制的問題,領導重視程度的問題,紀檢部門的地位問題,稅務干部的認知問題,紀檢部門人員限制、雜事太多等等,這使得大多數紀檢監察干部在工作中不同程度存在畏難情緒,很難做到心無旁騖地開展工作。

〔參 考 文 獻〕

〔1〕劉趣.淺談如何加強紀檢監察干部隊伍自身建設〔J〕.學術理論與探索,20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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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三證合一”;信息失真;無效戶

一、“三證合一”執行現狀和問題

(一)登記后有效戶比率降低

改革后,申報納稅戶的比例出現了一定層度的下降,無效戶管問題隨之出現。以武漢市武昌區稅務局為例,2015年9月至12月期間,“三證合一”辦理稅務登記證戶數為3106,較2014年同期增長24%。但實際有效戶數僅占辦稅務登記總數40%,而2014年同期全為有效戶管。以下數據也驗證了以上觀點,常德市地方稅務局提供的數據顯示,2015年四季度至2016年一季度“三證合一”新登記戶數為408戶,辦稅戶數為119戶,登記率為29.1%。可見改革后,登記辦稅戶數比例非常低。

(二)新增稅源對稅收增長的帶動作用不明顯

續上例,武昌區稅務局2015年實際有效戶管為1247戶,申報繳納增值稅戶數及稅額分別為55戶、366萬元,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戶數及稅額分別為53戶、322萬元。而與2014年同期相比,用票納稅人比例增長了近一倍,但是申報納稅戶比例卻下降了。2014年數據如下:實際有效戶管2509戶,申報繳納增值稅戶數及稅額為352戶、1742萬元,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戶數及稅額為175戶、179萬元。此外,根據常德市2015年四季度至2016年1季度數據,“三證合一”新登記領票戶數為18戶,征收稅款62.08萬元,發票稅款58.99萬元。可見納稅人申報稅款基本上以l票稅款為主,新增稅源對稅收增長的帶動作用并不明顯。

(三)虛假信息猖獗

實施“三證合一”后,所需資料和審核環節做了簡化處理,這給部分人提供了鉆空機會,虛假法人、虛假注冊地址等頻繁出現。2015年12月,某基層稅務分局在轄區內查獲虛開增值稅發票案件共43戶,涉稅金額28003萬元,該月開票金額累計達167551萬元。其中新辦“三證合一”納稅人占37戶,主要問題還集中在辦領執照時兩方面身份信息的虛假:法定代表人及財務人員。

二、原因解析

(一)登記環節合法性審查缺失

現階段“三證合一”門檻太低,為了減輕納稅人負擔,所需資料和審核環節做了簡化處理。在發放“三證合一”證件時,缺少了實質性的審核,納稅人能夠直接從工商登記部門領取營業執照。這種形式上的審核也助長了虛假注冊地址,空殼公司、零申報戶等“空巢”現象。

(二)發票申領環節省略了查驗和審查環節

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改為“登記制”后,稅務機關對實地查驗、資格審查環節沒有及時跟進,納稅人只需填寫《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表》。購票方式方面,A級納稅人根據申請購發票,B級納稅人則根據資料內容購票,納稅人還可臨時申請增量領購發票。這種領申增值稅專用發票方式這可謂是零門檻,為虛開發票的行為提供了機會。

(三)基礎信息和稅種核實事宜后置

改革后,部分信息的錄入和稅種核定等事宜后置了,一直到納稅人首次領用發票或辦理申報時才進行,而有些納稅人在辦理完“三證合一”證照后,卻未到稅務機關辦理涉稅事項。這導致了“無效戶”出現,即有稅務登記信息卻無稅種登記、票種登記。目前武昌區稅務局有60%“三證合一”戶屬于這種情況。此外,中介機構為保證代辦業務的完整性及提高收費標準,不論納稅人是否實際需要,均按照“一條龍”服務,為納稅人辦理稅種登記和票種登記,從而也導致了“無效戶”的產生。

三、對策及建議

(一)分類嚴查細管,加強發票管理

首先要細化發票領購、使用等環節的管理;其次要加強發票的后續管理,對開票金額與其經營情況、申報信息進行分析比對,切實對違法違章使用發票行為及時查處。還要對發票進行風險管理。具體做法有:一不定期地對小微企業、多頭戶進行發票抽查,檢查納稅人是否違規使用發票;二對“三無”(無經營場所、無經營資金、無經營人員)空殼公司進行動態監控和清查,嚴格防范虛開發票,

(二)強化登記信息后續審查

一是建立補充采集登記信息制度和核實確認制度,在辦理登記事項時增設身份核查環節;二是強化稅源管理單位的后續管理工作,并做好稅種登記,尤其模糊登記的納稅人(如注冊地址模糊、聯系方式不準確、經營范圍寬泛等)開展實地考核。

(三)加強各部門之間的配合及資源共享

必須加強各職能部門溝通和配合,“三證合一”不是一個單位的事,需要各政府部門的配合和支持,實現各職能部門的資源的共享,在信息互聯互認基礎上,制定統一的規范標準,這為改革的執行提供助力,也會發動全社會力量多層次、全方位對稅收資源開展監控和管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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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背景下,文章從“營改增”前后變化入手,找到當前基層國地稅聯合納稅服務的三大問題:原有納稅服務方式不適應全新的征管格局、聯合服務的深度和廣度難以滿足納稅人的需求、現有納稅服務手段不符合信息時代的要求。并分析原因,從合作理念、聯合制度、合作范圍、共享軟件、服務模式、長效機制等六方面提出建議,為化解基層國地稅聯合納稅服務的當前問題及進一步完善聯合納稅服務機制提供參考。

P鍵詞:“營改增”;國地稅;聯合納稅服務;國稅局;地稅局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政府職能日漸從管理走向服務,稅務作為政府的一項重要職能也發生了巨大變化。“營改增”后,業務的變化帶來全新的征管格局,現有納稅服務資源與納稅人不斷增長的服務需求間矛盾日漸凸顯,同時全面信息化的浪潮讓傳統的納稅服務模式難以適應,這些變化對國地稅合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在此背景下,探討“營改增”后國地稅聯合納稅服務,不僅是解決當前過渡期燃眉問題的迫切需求,也是推動納稅服務理念轉變,促進納稅服務方式升級的需求,更是完成國家稅收任務、滿足納稅人需求,構建和諧征納關系建設服務型政府的內在要求。

一、后“營改增”時代基層國地稅聯合納稅服務問題現狀

1. 原有納稅服務方式不適應全新的征管格局。短期內的過渡階段國稅業務激增,辦稅出現擁堵,窗口開票效率低;而地稅喪失有約束力的主體稅種的制約,地位與影響力下降,納稅人遵從度隨之急劇下降,加之經濟增長放緩,將對稅款征收尤其是地方財政收入帶來巨大壓力。原來單打獨斗的納稅服務模式難以適應新的征收格局,各地雖采取國地稅聯合辦稅措施,但由于窗口、人員缺乏;國地稅流程、口徑不一;磨合銜接不足等問題仍疲于應對。

2. 聯合服務的深度和廣度難以滿足納稅人的需求。國家稅務總局對納稅服務主要內容做出的界定分六個方面:稅法宣傳、納稅咨詢、辦稅服務、權益保護、信用管理、社會協作。而目前合作的精力主要放在以服務大廳為主的辦稅業務上,在宣傳咨詢方面的合作還停留在一月一次的新辦企業聯合培訓或一年一次的稅法宣傳月等表面,其他方面更僅有零星探索,如陜西國地稅聯合稽查、張家港國地稅聯合注銷等,沒有形成系統,聯合服務的廣度和深度不足,未能充分發揮合作優勢、突破各自瓶頸。

3. 現有納稅服務手段不符合信息時代的要求。“營改增”的這幾年以及今后一段時間內,是互聯網、移動通信等應用全面普及飛速發展的時期,催生了全新的產業與生產生活方式,也呼喚全新的征收和納稅服務手段。國家稅務總局在2016年全面應用“金稅三期”系統,從基礎層面打通了國地稅信息共享的可能,但實際信息合作領域仍然壁壘森嚴,基于信息共享的服務開展極少,各自推出的掌上應用層出不窮而合作的應用卻幾乎沒有,合作遠沒有深入。

二、問題原因分析

1. 納稅服務觀念未轉變。由于稅收具有強制性,稅務機關將納稅人繳納稅款視為理所應當,沒有將之視作納稅人應享有的正當權利,重監管輕服務,且國地稅自家“一畝三分地”的觀念較深,合作仍以對自身的利弊角度出發,沒有從納稅人需求角度換位思考他們需要怎樣的聯合服務,導致目前提供的納稅服務停留在淺層次,在后“營改增”時代滿足不了納稅人的切實需要。

2. 制度設計不完善。首先由于制度空白,國地稅雙方在規范性要求、操作流程、服務內容等方面都缺乏指導與依據,合作的層次低、范圍小、深度淺,難以形成穩定的協作關系;其次是監督考核缺位,由于國地稅合作如何進行監督考核尚無標準,使得合作流于形式,僅有的互設窗口也成為了監管真空地帶,甚至有些地方將之作為安置問題員工的“好去處”。

3. 機構人員配置不合理。由于機構設置缺位、人員配置簡單,缺乏專門的協調組織或統一領導的部門,也沒有多層級的人員交流,導致合作粗放、效率不高,缺少創新模式嘗試、優化合作機制的機會。目前各地主要是成立一個領導小組、互設幾個窗口、互派幾個一線工作人員而已,納稅服務本質提升有限,這在缺乏社會化組織補充的我國顯然遠遠不夠。

4. 信息壁壘難打破。“金三”系統雖然從基礎上打通了國地稅信息聯通,但由于地市以下的數據庫并未聯接、配套軟件不兼容,在基層,國地稅信息共享、數據利用仍任重道遠。如目前通訊軟件“騰訊通”都不能聯通,一窗通辦操作中仍需要通過兩個入口分別登錄,用兩套工號重復錄入,甚至仍有同一大廳的國地稅人員各辦各的業務,增加了窗口負擔和納稅人的時間成本。

三、后“營改增”時代推進基層國地稅聯合納稅服務的相關建議

國地稅開展納稅服務合作,既是深化國地稅體制改革的要求,又是納稅人的訴求,更是我們自身持續改進的需求。

1. 統一思想認識,形成聯合納稅服務的工作合力

建議從省級層面開始加強溝通協調,自上而下明確目標統一思想,從為納稅人服務的大局出發,從國地稅合作趨勢的長遠定位,相互配合包容,共同為納稅人提供便利的服務,真正產生“1+1>2”的合作效應。

2.強化制度建設,規范聯合納稅服務的建設標準

建議對各地國地稅聯合納稅服務情況開展深入調查研究,對現有的各種合作模式進行優劣分析,在此基礎上制定全省統一的國地稅聯合納稅服務標準。主要是完善聯合納稅服務制度、建立聯合納稅服務操作規范、健全日常管理交流標準、明確監督考評和獎懲內容等。

3. 拓展合作空間,放大聯合納稅服務的系統優勢

建議在大廳深度融合的基礎上,逐步將國地稅聯合納稅服務的合作事項向稅法宣傳、納稅咨詢、權益保護、信用管理、社會協作等更大范圍擴展,向主動服務、個性化服務、社會化補充等深層次延伸,充分放大聯合納稅服務的優勢。

4. 打通軟件壁壘,提升聯合納稅服務的工作效率

建議以“互聯網+服務”為重點,鼓勵基層探索聯合納稅服務工作創新,積極推動網上聯合辦稅。在“金三”系統基礎上打通地市以下的數據庫聯接,積極爭取配套軟件兼容,在國地稅系統內實現一人、一工號、一系統,打通騰訊通連接,避免重復建設,提升雙方的數據利用效益。

5. 優化服務模式,破解聯合納稅服務的當下困境

針對目前國稅業務量激增、窗口人員不足、流程口徑不一等迫切問題,建議在國地稅聯合辦稅廳建立相對穩定、獨立運行的管理團隊,實行統一指揮、統一管理,強化培訓、優化流程,創新信息化手段以緩解人員不足的壓力。

6. 及時總結經驗,建立聯合納稅服務的長效機制

聯合納稅服務的推進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在實踐中反復摸索、持續改進,各地在一個階段后需及時總結提煉國地稅聯合納稅服務的經驗教訓,建立長效機制,確保能經得起納稅人和時間的檢驗。并在此基礎上逐步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模式,為全國基層國地稅聯合納稅服務提供有益借鑒。

參考文獻:

[1]江蘇省泰州地方稅務局課題組.國地稅聯合辦稅的實踐與思考[J].研究報告,2016(08).

[2]王滿平.國地稅局長談合作[J].中國稅務,20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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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一級稅務機關在體制上雖然直屬上級稅務機關領導,但是在實際工作中,卻與地方經濟發展的大局息息相關,縣域經濟狀況直接決定著地方稅收工作的發展。因此,稅收工作的重點應在于服務縣域經濟發展的大局,創新工作方法、開創地方稅收工作新局面。筆者認為,做好基層稅收工作,應處理好四種關系,做到四個到位。

一、處理好四種關系

1、地方稅收工作與縣域經濟發展的關系

地稅部門作為地方政府的一個經濟管理和組織收入的重要職能部門,協助扶持抓好經濟稅源建設責無旁貸,稅收工作與地方經濟建設發展息息相關,稅收事業的健康發展離不開地方經濟的健康發展和稅源的不斷壯大。因此,地稅部門要通過不斷強化文明辦稅和為納稅人服務,為改善投資環境、培植壯大稅源盡職盡責。隨著交通、通訊等基礎設施的不斷改善,農村產業結構的調整優化,縣境內依托資源開發的企業不斷發展壯大,工業結構的不斷調整提高,地稅收入的穩定增長就會有一個可靠的來源。

2、完成收入任務與嚴格執行稅收法規的關系

國家制定稅收法規是根據現階段國家經濟狀況而對經濟進行宏觀調控的一系列手段的重要組成部分,它綜合考慮了國民經濟水平,積累與消費的關系、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程度,國家參與國民收入再分配的比例以及如何調節國家經濟秩序等因素,是稅務機關代表國家行使征稅權力所必須嚴格遵循的原則和政策依據。

依法治稅是依法治國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在稅收執法中,要堅持稅收任務服從稅收政策,在稅源短缺的地方或時間,只要做到了應收盡收,就不能收過頭稅或寅吃卯糧,在稅源充裕的時間或地方要堅持做到應收盡收,顆粒歸倉,而不能有稅不收、小稅不收,致使國家稅收白白流失。

3、嚴格執法與熱情服務的關系

稅務機關是代表國家行使稅收征管權力的行政執法機關,所依據的法律是《稅收征管法》和各個單項稅收法規,稅務工作的根本任務就是要堅持原則,依法辦事,依率計征,確保各種應納稅額的應收盡收,確保稅收收入任務圓滿完成,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通過多年的稅法宣傳和稅收秩序整頓,納稅人的納稅意識已經逐步從強制繳納向自覺申報轉變,稅務機關也應該從管理型向服務型轉變。推行納稅服務是稅收征管的新戰略、大趨勢,是新一輪稅收征管模式的基本方向。因此,稅務機關要樹立“管理就是服務”的思想,確立經營稅收的全新理念,要改善服務環境,轉變服務態度,提高服務質量,簡化辦稅程序,提高辦稅效率,為納稅人提供一個“文明、高效、優質、清廉”的平等融洽的征納平臺,建立和完善承諾服務、服務規范、操作規程、首問負責制、馬上就辦制、推行限時服務、文明用語規范等,形成一整套服務制度體系。給各種經濟成份的納稅人創造一個在同一起跑線上公平競爭的稅收環境。

嚴格執法與熱情服務并不是對立的,相反它更應該是一個統一體。通過嚴格執法與熱情服務,創造一個文明執法、高效廉潔的執法秩序,守法經營、勤勞致富的社會環境,促進國民經濟和財政收入的同步快速增長。

4、廉潔奉公與反腐倡廉的關系

加強稅務人員廉潔奉公的教育和狠抓反腐倡廉措施制度的落實刻不容緩。首先要加強稅務人員政治思想工作和警示教育,引導他們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在稅務人員中營造“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警示氛圍,逐步完成從“不敢貪”到“不想貪”的思想轉變。

權力缺乏監督,必然產生腐敗,新的《稅收征管法》在進一步擴大稅務機關執法權限的同時,加大了對稅收執法權的監督和制約,明確規定稅務機關應加強內部監督并依法接受納稅人及社會各界的廣泛監督,因此稅務機關一方面要廣泛接受納稅人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受理并認真查處各種舉報投訴,一方面應大力加強內部執法監督,從被動的事后查處向主動的事前預防和事中檢查監督轉移,最大限度地減少稅務行政執法中的自由裁量權和隨意性,避免,滋生腐敗。

二、做到四個到位

1、思想政治工作到位。在世間一切事物因素中,人的因素始終是處在第一位的,任何工作都要靠人去完成,人的思想素質如何,決定著工作任務完成的質量與數量程度,因此,做好人的政治工作尤為重要。稅務機關是代表國家行使征稅權力的行政執法機關,決定了它的組成人員必須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

思想政治工作是一項長期的艱苦的工作,要能堅持下去,有一個潛移默化的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必須深入實踐,到群眾中去,了解職工真實的所思所慮,號準脈搏才能對癥下藥,切忌空洞的說教,要把思想政治工作滲透到職工的工作生活中去,從平時職工工作生活中的所言所行去發現各種思想苗頭,不要等到問題成了堆才去解決,要增強思想政治工作的超前性和針對性。

2、制度建設到位。建立嚴格的規章制度規范約束稅務干部的行為較之人管人的被動管理更為有效。通過健全完善的內外部監督制約機制來約束稅務干部,是加強稅務干部的執法觀念和業務素質的重要舉措之一。

制度建設要堅持與時俱進,在實踐中不斷完善、充實,規章制度必須簡單明白,不可模棱兩可,含糊不清。應明確規定必須怎么辦、不準怎么辦,違反了怎么辦等內容,一旦形成制度,就要嚴格貫徹執行,持之以恒,并不斷檢查督促。

3、監督措施到位。有了健全的規章制度,還必須有完善的監督措施來貫徹落實。監督主要有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兩個方面。

在內部監督上,要嚴格落實稅收執法責任制,推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實行稅收執法責任是依法治稅的具體要求,也是堵塞征管漏洞、促進廉政建設的客觀需要。一要根據管事的要求明確每一個稅收執法崗位和每一名稅收執法人員的執法責任,包括工作職責、辦事規則程序、權限范圍、具體目標、處理時限;二要在稅款征收、管理、檢查、復議等各個工作環節中,明確各個工作部門和每個人的工作職責,細化工作考核指標;三要以建立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為突破口,對稅務人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產生的違法或者不當的稅收執法行為,尤其是人為造成納稅人稅負明顯不公或稅收流失等,實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直至調離執法崗位;四要通過經常性的檢查,對稅收執法權的運行過程進行監督,確保權力運行到哪里,對權力的規范和制約就延伸到哪里,從而做到把問題盡可能的消滅在萌芽狀態,主要針對稅收執法容易發生的瀆職侵權違法犯罪行為的重點環節,大力加強執法監督和內部審計監督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予以嚴肅查處,使稅收執法人員懾于法紀后果而不敢濫用權力。

在外部監督上,主要通過設立舉報箱、投訴電話、聘請監督員、召開行風建設座談會、領導明察暗訪等各種形式,廣泛接受納稅人和社會各界的監督,特別是納稅人的舉報、、投訴等,要認真調查落實處理,給納稅人做出圓滿的答復。版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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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強宣傳引導,形成良好的創建氛圍

(一)思想上形成共識。國庫統計分析是國庫會計核算的延伸與升華,而各部門數據收集難度大成為統計分析質量提高的“攔路石”,數據資源的整合具有很強的必要性。人行益陽中支國庫多次召集財政、國稅、地稅、行內調統等部門召開碰頭討論會,并通過建立分析人員交流微信群、QQ群等渠道宣傳平臺建設的必要性,努力使各部門認識到資源整合的重要性,從而在思想上形成共識。

(二)行動上形成共振。人行益陽中支國庫科不等不靠,把平臺建設納入國庫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7月,組織召開了財稅庫半年度工作聯席會,討論研究了信息共享平臺建設工作構想。并相繼出臺了《統計分析信息共享平臺方案》、《益陽市財稅庫國庫統計分析聯合協作機制》,這些文件明確了平臺建設的具體內容,以打造國庫統計分析優質品牌為目的,以數據共享為切入點,以平臺建設為著力點,努力推進現代化服務性國庫建設。具體目標包括加強財稅庫橫向溝通聯系,建立財稅庫統計信息收集長效機制,補充完善信息庫;強化常規分析,建立定期會商機制,多維度、深層次分析數據變化產生的原因,挖掘真實情況;豐富和完善統計分析指標體系,建立科學的反映當地經濟特征的分析框架;結合有關焦點、熱點問題,跟蹤財稅政策變化,共同研發具有特色的信息產品,提高調研的決策參考性。

(三)機制上形成合力。人行益陽中支國庫科積極與各部門協調溝通,贏得廣泛的理解和支持,建立了平臺建設的長效機制。成立了統計信息共享平臺建設領導小組,由國庫副主任任組長,人行國庫科、財政國庫科、國稅計財科、地稅計財科科長任副組長,各部門數據分析人員和相關科技人員為成員,明確了各職能部門的工作職責和工作要求。領導小組下設技術組,具體負責統計分析平臺開發與運維;業務組,負責各部門數據歸類整理和上傳共享。從而形成了一個人行國庫牽頭組織、財稅庫各部門分工協作的有效工作機制。

二、以集中支付系統為基礎,搭建數據共享平臺

(一)分步驟實施。第一步實現數據的傳輸與共享。主要通過利用財政集中支付系統,將各部門分行業、分產業的數據進行數據上傳,完成數據的存儲與共享,建立統計分析數據集中庫,達到便于查找、提取的目的。第二步建立信息共享平臺。將平臺分為五個模塊。分別為基礎數據模塊、數據處理模塊、圖表展示模塊、分析共享模塊、政策解讀模塊。通過模塊對數據進行深加工和深入分析,形成最終的高質量分析報告。

(二)[KG(01mm]找準突破口。一是借助集中支付系統。通過該系統實現數據的初步傳輸與共享,獲取一手數據資料;二是完善數據庫。科技部門協助將財政、稅務、統計、房產信息數據進行分類序時匯總,加工獲取分稅種、分行業、分產業的全口徑數據以及各類經濟數據,并根據數據制作相關圖表,通過圖表挖掘數據運行趨勢與規律,最終形成集數據與圖表為一體的序時數據庫。三是數據資料移植。將所形成的數據移植到集中支付系統平臺,實現數據的初步存儲與共享。[KG)]

(三)搭建共享平臺。以集中支付系統平臺的數據為依托,對數據進行深加工,最終實現數據的充分共享。平臺分為基礎數據模塊,用于導入各部門的基礎數據如國地稅的分行業、分產業、分稅種數據、財政收支數據等)。數據處理模塊,該模塊具體加工處理各部門數據,自動生成所需要的分行業、分稅種等匯總數據。圖表展示模塊,通過數據形成相關表格、圖形,更直觀地反應各類數據趨勢。分析共享模塊,將各部門形成的分析報告進行上傳共享。政策解讀模塊,各部門將本部門的相關政策變化內容進行共享,提高分析人員的政策敏銳度。

四)建立會商制度。按季度組織財稅庫、行內調統、貨幣信貸等部門召開統計分析例會,由以上部門負責人和分析人員參加,半年度和年度例會邀請財稅庫分管領導參加,例會在季度末前一個月中下旬召開,由國庫部門負責召集,財稅庫輪流承辦。例會各單位針對平臺運行中存在的問題進行討論,通報預算收支執行情況及特點,分析宏觀經濟形勢對財稅的影響,提出預算執行中的問題及建議。

三、提升平臺建設內涵,增強國庫服務功能

統計分析交流平臺的建設與國庫服務職能的提升,兩者相互依賴、相互促進。統計信息交流平臺的創建為國庫服務職能的深化奠定了基礎和前提;同時隨著國庫服務職能的延伸,統計分析交流平臺的資源共享范圍越廣,內容越充實,國庫服務的核心作用越突出,對宏觀經濟決策和財稅政策實施的支持作用越大。

(一)統計分析“三突破”。一是信息采集面的突破。通過采集財政、稅務、統計局的信息,以及金融統計指標、宏觀經濟指標等信息的采集,突破了以往僅以國庫會計核算業務數據為信息源的統計分析模式,建立起信息豐富、內容完整、層次多樣的國庫統計分析報表體系;二是服務對象的突破。人民銀行內部相關部門、政府、財政、稅務等非國庫用戶可以訪問系統,查詢所需的國庫數據,改變了以往統計分析系統只為國庫內部服務的局限,充分滿足了政府、財稅等部門以及行內相關部門對國庫資金運行相關信息的需求;三是統計分析方法的突破。系統不但有基礎數據模塊和數據處理模塊,而且統計分析人員能根據分析研究需要,自己指定分析指標和設計報表模式,通過不同的組織,進行個性化分析,改變了以往只能依賴TMIS報表的局限,實現了數據的深入挖掘和充分利用,提高了數據加工效率和處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