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業調研報告范文
時間:2023-03-25 06:0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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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一、建筑房地產行業稅收已日益成為我區主體稅源
近幾年我區建筑房地產行業得到良好發展,其稅收收入正逐步成為我區稅收收入的主體來源,為我區稅收增長提供了良好稅源基礎。
1、兩行業稅收占財政稅收總收入的三分之一強。以20*年為例:20*年全區財政總收入完成44.35億元,比去年同期增長24.9%;其中由建筑房地產行業產生的稅收達14.9億元,占比全區稅收比重高達33%,拉動全區財政收入增幅10個百分點。其中建筑安裝業產生稅收為2.2億元,占比5%,房地產業產生稅收大8.9億元,占比20%,房地產交易產生稅收3.8億元,占比8%。
2、兩行業的營業稅已達到地稅營業稅收入的一半以上。多年來,兩行業繳納的營業稅一直占地稅營業稅總收入的40%以上,到20*年已經過半(見表二)。
表二:建安房地產行業營業稅與*地稅營業稅總收入
從以上數據可以看出,我區地方稅收收入對建筑房地產行業有著高度的依賴性,正是由于建筑房地產行業稅收在我區稅收收入中有著這種舉足輕重的影響,所以其行業稅收的變化可以說是全區財政收入的晴雨表,兩行業稅收增幅情況直接影響著全區收入增幅。
二、建筑房地產行業稅收下滑對今年全區收入形勢的影響
今年以來,受國際國內能源、原材料、勞動力等生產要素成本價格上漲以及國家宏觀調控和稅收政策變化等多重因素的影響,我區建筑房地產業稅收出現較大幅度的下滑,整體收入形勢十分嚴峻。
今年1-4月份我區累計完成一般預算收入9.84億元,僅比去年同期增加1.3億元,增長15.3%,完成年度預算的31.1%,低于序時進度2.2個百分點。完成財政總收入18.53億元,比去年同期增加3.1億元,增長20%。
地方一般預算收入增幅在全市排名情況,20*年1-4月份全市一般預算收入平均增幅31%,市區平均增幅22.1%,我區為15.3%,居全市第9位,市三區末位。其他兩區收入增幅情況是港閘區26.2%,經濟技術開發區32.5%。
由于建筑房地產行業納稅出現下降趨勢,導致兩行業占比全區稅收比重由20*年上半年的36%、20*年底的33%逐步下降到今年4月份的20.6%。
表三、20*年1-4月份分行業納稅占比情況
三、建筑房地產行業稅收下滑原因分析
1、國家宏觀調控的影響。去年以來國家陸續在土地、資金、首付比例、廉租房和經濟適用房等方面出臺了一系列的房地產調控政策,這些政策的出臺導致了我區房地產投資增速明顯趨緩。今年以來受資金限制,土地市場漸冷,土地拍賣市場流標現象明顯增多,到今年4月底我區未有一塊經營性用地出讓。低價位商品房用地也是以起拍價成交,平均地價由前年74萬元/畝下降到今年的44萬元/畝。
2、原材料價格漲幅偏快。鋼材價格由*年初的4000元/噸漲到目前的6000元/噸。以每噸鋼材上漲2000元的漲幅來計算,每平方米住宅使用鋼材,上漲成本約為110-120元。加上水泥、磚、沙石以及人工成本的上漲,房屋每平方米的建安成本大約上漲400元左右。原材料價格的不斷攀升加大了房地產開發企業項目成本,進一步擠壓了利潤空間,投資風險加大,房地產商投資愿望明顯減弱。
3、房價漲幅過快,超過購房者心理預期,造成商品房銷售量(額)明顯下降。據統計,今年1-4月份商品房銷售額比去年同期下降50%。除上述分析國家出臺宏觀調控政策市民處于觀望狀態影響外,市區住宅商品房價格的過快上漲也是影響商品房銷售的主要原因,目前市區商品住宅平均價格為5275元/平方米(剔除低價位商品房),同比上升18.1%,房價的過快上漲,超出了居民的購房能力,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購房需求。從去年底市統計局關于“南通市城鎮居民基本住房狀況及意向”調查情況看:市區居民中愿意承受單位房價在3000-4000元/m2的家庭占比達43.35%,而愿意承受單位房價在5000元/m2的家庭占比僅為4.62%,說明市區居民的購房能力與目前房價的總體水平仍存在較大差距。
4、納稅政策調整的影響。根據*年新執行的《企業所得稅法》規定,新稅法以法人作為納稅人的判定標準,如果企業在我轄區內設立的是不具有法人資格的營業機構,因其不是法人,所以必然要匯總計算回企業總部所在地繳納稅收。以上法律的實施對我區房地產企業所得稅征收的影響是明顯的,據初步統計現在在我區經營的非法人機構房地產開發企業達到12家。例如江蘇蘇建集團南通分公司,若該企業回南京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年將影響(減少)我區地方稅收520萬元,預計在未來兩年內所得稅總額將達1800萬元。同樣其他企業回總部所在地匯總繳納的話,預計每年影響我區稅收收入達4000-5000萬元左右,以這些在通項目預計2-3年全部開發銷售結束來估算,其形成的企業所得稅累計將不下于1.5億元,目前已有部分企業提出回總部繳納稅收的申請。鑒于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同于其他行業,其本身占用本地政府資源多,稅收總量大,一旦房地產開發銷售結束即再無稅收產生,如回總機構所在地納稅對我區地方財政收入影響將是十分巨大的。
5、契稅因素的影響。一方面土地及房屋成交量減少,必然影響契稅收入;另一方面契稅收入受去年底突擊入庫往年稅收影響,今年增收難度較大。去年底市財政為了達到30%的一般預算收入增幅,于12月31日突擊入庫往年契稅款1.8億元,直接導致去年全年我區契稅收收入達歷史上最高水平3.8億元,給今年稅收增幅帶來較大壓力。
四、加強建筑房地產稅收收入組織的建議措施
建筑房地產經濟受宏觀調控影響已成大勢,如何減緩建筑房地產經濟的下滑,減少對市區經濟發展和財政增收產生的影響,我們認為市區各級政府應該給予高度重視,共同研究、整體聯動,采取相應的一些措施。
1、加快土地出讓步伐,激活建筑房地產交易市場。我們建議由市區政府統一規劃,摸排存儲地塊,科學、合理定性,聯合招商,積極組織招商出讓土地。通過加快土地出讓,加快城市建設步伐,來逐步提升城市整體功能,使之成為激活建筑房地產業稅收增長的有效途徑。
2、發揮政府的協調作用,促進建筑房地產經濟健康發展。一方面我們要在規劃、國土、消防、房管、稅務等部門密切配合下,切實做好對建筑房地產企業投資商的服務工作,營造良好地投資發展軟環境。另一方面通過銀企協調,切實解決房地產企業目前存在的融資難問題。
篇2
關鍵詞:建筑業 營改增
一、建筑業營改增的時代背景
在我國現行稅制結構中,增值稅和營業稅是分立并行且最為重要的兩個流轉稅稅種。其中增值稅的征稅范圍覆蓋了除建筑業之外的第二產業,第三產業的大部分行業則課征營業稅。按照十二五規劃,到“十二五”末(2015年)要完成重要稅改項目――增值稅“擴圍”,即“擴大增值稅征收范圍,相應調減營業稅等稅收”,實務中簡稱“營改增”。2012年10月18日,國務院副總理在舉行的擴大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工作座談會上表示:要抓緊制定擴大改革試點的具體方案,有序擴大試點范圍,適時將郵電通信、鐵路運輸、建筑安裝等行業納入改革試點。根據國家和地方財力可能,逐步將營改增擴大到全國。2013年4月10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總理再次提出這個問題并明確從2013年8月1日起,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改增在全國推開。
由此可以看出建筑業營改增是大勢所趨。但是建筑施工行業具有建設工期長、金額大、施工地點分散、施工工藝復雜、耗材多、大型工程通常需多行業多部門多工種配合等特點。另外,從建筑業的行業涉及面、產業關聯度方面看,建筑施工行業屬第二產業,建筑經營活動涉及行業眾多,如上游的建材業、機械制造業和下游的房地產等眾多行業部門。因此,在建筑業營改增政策的推行過程中,切忌不考慮建筑業特性及經營時代背景,忽視建筑業流轉稅改革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輕率決策、貿然實施。
建筑業在實際實行營改增政策過程中存在許多需認真解決的問題,包括在制定建筑業營改增有關條例時,僅僅顧及到其對建筑施工單位造成的影響是不全面的,同時也要認真思考對其他的建筑相關領域的影響,因為這會涉及到一定的利益鏈,建筑行業的上下游企業都與之息息相關。在搜集有關信息的時候,一方面要充分熟悉建筑行業本身的性質與特征,同時要從大的方向上去考慮,對經營的整體環境作出科學的預測預評估,便于制定策略的精確性。要最大限度地確保建筑行業的營增改政策和具體的實際相互吻合,并能夠促進經濟的發展,要將建筑行業本身的特征充分體現出來,同時還要減輕建筑企業的稅費負擔。
二、營業稅與增值稅的異同
第一點二者在稅率上有著很大的不同,例如目前通行的增值稅17%標準稅率和13%低稅率基礎上,新增11%和6%兩檔低稅率。租賃有形動產等適用17%稅率,交通運輸業、建筑業等適用11%稅率,其他部分現代服務業適用6%稅率。增值稅通常按不同商品設置不同稅目和稅率,其基本稅率為17%,因商品品種不同而異另有低稅率13%和6%,按國務院批準的方案中建筑業增值稅稅率為11%,營業稅則按不同行業設置稅目和稅率,其中建筑業3%。
第二點計稅依據及計稅方法有著明顯的不同。建筑業營業額確認允許總分包差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計稅方法為“應納增值稅=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在中國增值稅征管實務中,實行“以票管稅”,除帳外收入外,開票立即實現銷項稅額,但進項稅額因各種原因(無票、假票、虛開票、票不合規等)往往不確認為進項稅額。所以應納增值稅往往不等于增值額*稅率。增值稅是價外稅,實行價外稅,即由消費者承擔稅款,有增值才征稅,沒增值不征稅,具體體現在計算增值稅時應先將含稅收入換算成不含稅收入。而營業稅作為價內稅,由銷售方承擔稅款,銷售方取得的貨款就是其銷售款,而稅款由銷售款來承擔并從中扣除。因此,稅款等于銷售款乘以稅率。
第三點是在稅務主管機關管理上也存在很大的不同。營業稅一般由地稅局負責征收,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方案》中有非常清晰的條款說明了營改增后的增值稅款由國家稅務局征收。相對地稅局而言,因牽涉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國稅局對發票的管理更為嚴格。
第四點是征稅范圍完全相反。營業稅側重于勞務、無形、不動產;增值稅側重于于貨物、有形、動產。
三、建筑業營改增后稅負變化分析
根據中國建設會計學會對66家建筑施工企業的調研報告顯示,如果實行營改增,有8家應繳納增值稅減少,占12%;增加的有58家,占88%。根據這66家建筑企業的理論測算結果,營改增后平均減輕稅負為83%,而造成這種理念與實際調研預測結果抬頭較大的主要原因是理論測算的方法脫離實際。因為理論推測是以十分理想的稅收環境為前提,但實際中這種十分理想的環境只是一種設想。營改增是進步,但從中國建設會計學會公布的數據來看,營改增后部分建筑企業稅負增大了,造成這一現象的原因有很多,需要我們逐步解決。
四、營改增對建筑業的影響
(一)對財務指標的影響
大多數建筑企業營改增模擬測算結果令人震驚,營業收入下降,稅負上升,連帶利潤下降,現金流出壓力增大,個別單位的建筑業務甚至由盈轉虧,各單位領導必須引起足夠重視。收入下降的原因在于增值稅是價外稅,從原來的營業收入中剔除了應交納的增值稅銷項稅額。稅負增加和利潤總額下降本質上是進項發票取得不規范,可以抵扣的少,造成稅負增加,利潤下降。營改增后,由于公司進項發票管理不規范,需多交稅款,而且增值稅征管遠比營業稅嚴格,稅務部門會集中清理因時間性差異和歷史原因形成的營業稅歷史欠稅,企業現金流出壓力增大。
篇3
關鍵詞:建筑業 營改增 影響
一、“營改增”政策的出臺
“營改增”,通俗來說就是把產品和服務一并納入增值稅的征收范圍,不再對服務征營業稅。2011年11月16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下發了《關于印發的通知》財稅[2011]110號,并經國務院批準在上海市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份現代化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工作。2012年試點地區已經擴大到北京、天津等地。2013年8月1日起,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改增”試點工作將在全國范圍內推開。“營改增”被外界視為自1994年稅制改革以來中國流轉稅制度最重要、最猛烈的一次變革,它有助于消除現行稅制中的重復征稅弊端,平衡中央和地方財權。“營改增”將對建筑行業將帶來怎樣影響,建筑企業又將如何去應對,這是建筑企業急需研究的新課題。
二、“營改增”對建筑業的影響
(一)“營改增”對建筑業的積極影響
1、“營改增”能解決建筑業重復征稅的問題,達到公平稅賦的目的。
按現行稅率,建筑業按營業額的3%征收營業稅,而作為建筑成本的建筑材料,設備繳納增值稅,這部分增值稅均不能作為進項稅額進行抵扣,這就形成了重復征稅。而當前建筑行業的競爭十分激烈,使得建筑業的利潤微薄,重復征稅進一步削弱了建筑業的競爭力。實行“營改增”后,根據財稅[2011]110號文件,建筑業將會適用11%稅率,被劃定的一般納稅人原則上適用增值稅一般計稅方法,即用銷項稅額減去進項稅額來確定應納增值稅額,即企業購進材料設備時繳納的增值稅可以作為進項稅額予以抵扣,這樣處理解決了傳統的營業稅存在的重復征稅問題,降低了企業的稅收成本,使企業獲得更大的發展空間。
2、“營改增”促進建筑企業擴大生產經營,提高生產設備裝備水平,增強企業的競爭力。購置設備所支付的增值稅可以作為進項稅額在當期予以抵扣,企業為了獲取更多的進項稅額,會優先考慮購置設備擴大生產經營。同時通過引進先進設備,減少作業人員,降低了人工費支出的成本費用。同時轉讓無形資產的行為也被納入營改增的范圍,這也將促使企業更新技術,加大研發投入。
3、“營改增”有利于規范建筑企業的經營行為,維護建筑市場的正常秩序。建筑業實行“營改增”后,因建筑企業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需通過網絡認證系統確認,這必將促進建筑業產業鏈上發票的進一步規范化,可以有效規避虛假發票。這些也必將對規范建設單位行為和建筑施工企業的經營行為產生深遠影響,有利于進一步規范建筑市場的正常秩序。
(二)“營改增”對建筑業的挑戰
1、實施“營改增”理論上避免重復征稅,降低稅負,但在實際操作中,有可能由于取不到增值稅專用發票等原因,造成企業實際稅負反而增加。根據官方調研的數據來看,中國建設會計學會受住建部委托,對全國66家建筑施工企業2011年的經營情況為基礎進行調研。調研報告顯示, 據實統計測算2011年應繳納的增值稅與原繳納的營業稅相比,稅收減少企業有8家,占66家的12%,稅收增加企業有58家,占66家的88%;2011年66家建筑企業繳納營業稅580,151萬元,若按營改增計算,應交增值稅為1,122,430萬元,實際稅負為5.8個百分點,增加稅額542,279萬元,增加比例為93.47%。
2、發票收集認證難度大。
(1)建筑業的特點是流動性大,跨區域經營模式普遍,有些施工項目可能在偏僻不發達地區,作為材料供應商的可能是項目當地的農民或個體戶,他們就地采砂采石就地賣,沒有發票。另外,企業采購的小五金、鐵釘、鐵絲等零星材料,很多是個體戶銷售,很難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
(2)建筑行業普遍存在建設單位提供材料或設備的情況,這些材料和設備的發票是以建設單位名義開具,無法作為建筑企業的進項稅額予以抵扣。
(3)建筑企業是一個勞動密集型企業,人工成本占成本總額的比重較大,而此次“營改增”改革中,由于勞務公司沒有納入“營改增”的范圍,其提供的勞務發票不能作為建筑的進項稅額予以抵扣。
(4)一般建筑施工企業進場前,建設單位先進行“四通一平”,即施工現場通水、通電、通路、通訊,場地平整。這部分水、電、氣、通訊等費用多是通過以建設單位的名稱開戶銀行賬戶進行托收,由建設單位代付,在支付工程款時扣除,這些費用也很難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
3、對財務指標的影響。實行“營改增”后,若按11%的稅率,營業收入要換算成不含稅價,即營業收入=收款額/(1+11%),營業收入減少,降低了企業的經營規模,對信用評級、融資造成一定影響。同時,由于購進的固定資產應按照扣除進項稅額后的金額入賬,代表核心競爭力的固定資產凈額下降。
4、新舊政策接軌。由于建筑行業的特殊性,存在預付工程款、合同完成后一次性結算價款以及大型項目所采取的按工程進度支付款項、竣工后清算等的結算方式,會使工程施工與營業收入不匹配。在營業稅條例下,企業按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并收取款項或取得營業收入款項憑據的當天作為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營改增”后,企業可能出現前期投入多,收入少,只有進項稅額而沒有銷項稅額或銷項稅額很少,不需要交稅;而后期工程結算時,會產生大量的銷項稅額,卻沒有或只有很少的進項稅額可以抵扣,企業繳稅壓力大。另外企業在實施“營改增”政策之前購入的設備、存貨等中含有的增值稅額,也不能作為“營改增”以后的進項稅額予以抵扣。
5、對會計人員素質的要求提高。“營改增”使企業在稅收核算,財務核算及所得稅清算方面的難度都有所增加,同時對報表信息披露、稅額抵扣和繳納等操作方面的要求提高。因此“營改增”后對會計人員在財務核算與管理方面會面臨巨大的挑戰,對其素質有更高的要求。
三、建筑企業面對“營改增”的對策
(一)完善合同約定,明確付款程序。企業在與建設單位簽訂合同時,必須同建設單位約定不能簽訂由建設單位提供材料或設備的條款。在與材料供應商簽訂合同時,建筑企業應盡量選擇具有一般納稅人資格的供應商,并且在材料供應商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后才能付款。在簽訂分轉包合同時,建筑企業應注意約定由對方承擔足額、合法、有效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這些對于建筑企業應對“營改增”都是大有裨益的。
(二)加強稅法政策培訓,提高財務人員素質。營業稅改增值稅雖已經明確,但尚未出臺相應政策和詳細的實施細則,財務人員對“營改增”后的賬務處理及實施辦法尚不熟悉,建筑企業應當積極組織財務、管理、造價等人員進行培訓,使各部門間能合理配合。同時加強事前稅收籌劃方案的制定,從而盡快適應新稅制的改革。
(三)加強現金流管理,減輕企業的支付壓力。工程款拖欠是建筑企業的一個長期存在的問題,企業開出發票后,繳納該部分增值稅銷項稅額,可是工程款還在拖欠,就形成了企業的資金壓力。因此建筑企業應加強資金管理,加大應收賬款的催收力度,合理調配資金,同時盡量做到收款時再開具發票。
(四)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筑企業應利用信息化技術,推動企業向“智通型”和“管理型”的企業管理模式發展,加強分散項目與企業之間的聯系,實現企業人、財、物、資金等資源的宏觀調配,防范企業風險,節約成本。建筑企業還應加強信息系統建設,提高增值稅及其專用發票開具、認證、抵扣等環節的配備及其防偽稅控系統廣泛應用,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建筑企業還可利用信息化技術,準確核算會計信息,利用現有政策最大限度的享受稅收帶來的好處。
(五)加強增值稅發票的管理。“營改增”后,增值稅額的高低取決于建筑企業能取得多少增值稅專用發票進行抵扣,因此建筑企業現在就要開始加強管理,注意保管和收集發票,加強保管和收集增值稅進項抵扣憑證的意識,為實施“營改增”的順利實施打好基礎。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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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
華東地區廢鋼產業鏈調研報告
一、調研背景:16年11月份,中頻爐停產之后,廢鋼需求大幅減少,供需關系發生變化,廢鋼與螺紋鋼價差持續擴大,獨立的電弧爐產能生產有所恢復,而受利潤較大影響,電弧爐產量有所增加。通過對典型地區廢鋼市場的調研,一方面,了解目前長流程鋼廠廢鋼消耗比例,是否有繼續增加的可能,另一方面,通過對原料市場的調研,了解目前電弧爐產能增加的速度,以及未來可能增加的情況。
二、調研目的:1.了解轉爐中廢鋼消耗量情況,對礦的消耗是否有影響;2.了解電弧爐產能增量情況。
三、調研觀點:1.中頻爐停產之后,廢鋼需求減少,市場資源充裕,價格下跌,轉爐中廢鋼消耗量普遍增加,轉爐中煉鋼用廢鋼單耗增加5%左右。2.部分企業鐵礦消耗雖沒有減少,但其生鐵已經開始外賣。3.電弧爐設備訂單普遍處于飽和狀態,原因在于目前訂單要求交付日期盡量在6月底之前。
4.從目前廢鋼資源泛濫來看,長流程鋼廠廢鋼消耗比例已暫時達到高位,而電弧爐鋼廠需求啟動較慢。
四、調研企業情況
A.華東地區重點特鋼生產企業
企業為國內特鋼龍頭企業,擁有年化700萬噸的產鋼能力,主要生產軸承鋼,齒輪鋼,彈簧鋼等特鋼產品,不做普碳鋼產品。目前該鋼廠擁有3套電弧爐,電弧爐產能130萬噸/年左右。周邊中頻爐鋼廠停產之后,其廢鋼消耗量有所上升,其中電弧爐中廢鋼比例在80%,生鐵比例在20%。轉爐中廢鋼消耗量比例由之前的8-12%上升到16-17%左右。目前該廠其鐵水成本基本在2650元/噸,廢鋼采購價格在1700元/噸,較大的成本優勢,使得該鋼廠計劃從去年的83萬噸廢鋼采購量,增加到今年的100萬噸廢鋼采購量。但該廠表示,目前其轉爐中廢鋼消耗量接近上限,主要原因在于其生產的產品為特鋼產品,要求鋼水較為純凈,廢鋼質量較難以控制,殘余元素較多。目前其廢鋼到貨較多,庫存維持在一個月左右,新到貨船卸貨排隊時間較長,基本在20天左右排隊,但企業表示目前其卸貨能力較之前有所提升。
考慮到廢鋼與鐵水價差問題,該企業表示鐵水成本與廢鋼成本在200元/噸以上價差時,鋼廠使用廢鋼與鐵水處于一個相對平衡,但鐵水成本高于200以上時,鋼廠傾向于采購較多的廢鋼。
B.華東地區主流建筑鋼材生產企業
企業為江蘇地區大型建筑鋼材及工業線材生產企業,擁有煉鋼產能800萬噸左右。目前該企業廢鋼消耗量為7萬噸/月,去年為4萬噸/月。轉爐中廢鋼消耗量達到16%,去年為11%左右。企業有1臺100t的電弧爐,不過之前改成了電轉爐。盡管目前轉爐中可以再繼續增加廢鋼消耗量,但已經有些難度,熱平衡會有問題。目前轉爐中廢鋼比例增加了5%,但礦的采購并沒有減少,目前的生鐵在對外賣,同時也表示目前外賣生鐵的企業在增多,一部分原因在于目前部分鋼廠的煉鐵能力大于煉鋼,另外是由于目前部分鋼廠的廢鋼消耗量增加,置換出一部分的鐵水,銷售煉鋼生鐵的企業開始增多。
C.報廢汽車破碎處理企業
企業處于張家港再生汽車拆解園區,為保稅區引進項目,目前園區有四家同類型企業,除此之外其他企業均不能進口報廢汽車,目前該企業有60萬噸/年的進口配額,但受成本影響,目前遠沒有進口這么多。目前公司的主要業務為進口報廢汽車壓塊,然后破碎,產品為破碎料,主要銷往鋼廠。受之前國內行業環境影響,目前鋼廠并不喜好用破碎料,主要之前摻假的較多。但破碎料對電弧爐煉鋼有優勢,第一,破碎料可以用來填廢鋼中的空隙,提高出水率;第二,破碎料融化時間較短,耗電較少,同時電弧爐效率可以相應的提高。企業目前主要產品銷往沙鋼,受白天電費成本較高影響,目前主要是夜間生產為主。
據了解,15年之后報廢汽車進入到小高峰,國內汽車資源也在增多,未來報廢汽車破碎料或由于電弧爐產能的增加而迎來復蘇。
D.拆船企業
企業為全國最大的拆船基地,去年銷售五十萬噸左右,現在一個月四萬多噸,基本與去年持平。目前在拆的主要是散貨船和集裝箱船,游輪比較少。據了解,今年是拆船補貼實施的最后一年,目前在拆的最年輕的船是03年的。中頻爐停產之后,其訂單也有增多,產品多銷往北方轉爐板材生產企業。
E.亞洲最大的單體電弧爐煉鋼企業
企業擁有亞洲最大的單體電弧爐,于12年投產,目前主要生產板坯為主,其產品10%自用,用于生產中厚板。其產品主要銷售至中天、西城等。目前其產量在3300-3400噸/天,廢鋼消耗量在4000噸/天。自從去年年底其產量開始增產,白天也在生產,其原料為100%廢鋼壓塊,出水率較低。目前鋼廠廢鋼4-5萬噸,維持在半個月左右的消耗量。由于采購的壓塊價格目前均價較低,不含稅到廠價基本在800元/噸左右,而截至上周其產品價格在3050元/噸左右,盈利空間巨大,所以目前全天生產,但其產能利用率依舊較低,主要在于連鑄工藝不佳,目前產能利用率在60%左右。
中頻爐鋼廠停產后,真正體現了其電弧爐煉鋼的優勢,目前由于其采購的廢鋼大多是其他鋼廠所不采購的,原料成本較低。對于未來,其有擴產計劃,目前是一期,產能在150萬噸,三期計劃五百萬噸產能。
篇5
1、注重品牌營銷
營銷戰略的制定,包括企業自我分析、市場調研、市場細分和目標市場等內容。
(1)市場研究首先要弄清楚我們是干什么的,我們能干什么。沒有金剛鉆,就不攬瓷器活。所以我們企業要有發展戰略和營銷方略,要量力而行,既不能高估自己,也不能低估自己,要清醒、客觀、正確地認識自我。作為建筑企業,我們應當隨時關注周邊的基礎設施建設動態,到處去調查、探尋。
(2)市場細分營銷工作中,要善于細分市場。我們可以把市場按區域細分和按專業細分,對每個細分市場寫出調研報告,并形成文字。目前,筆者所在公司正在打營銷"三大戰役":首先,在四川地區投入人力、物力,借此用來打開川蜀之地的市場;其次,在鋼結構制作方面陸續發展,相繼在該領域中標;再則,繼續拓展陜西以北的市場,因為我們在這塊領域里已具備了較強的市場開拓能力,出去不再心里發怵,敢于表達和推銷自己。這樣我們將用四、五年時間,擺兵布陣,爭取打破固守一地、岌岌可危的僵局,要努力形成中東西向結合,南北方向呼應的市場格局。
(3)目標市場在營銷工作中,要制定目標市場,不能像無頭蒼蠅,到處亂撞,要一心一意將區域經營與專業經營同步推進。相信經過多年的努力打拼,企業一定可以創立更多的區域分公司、并設立一些資質較強的專業品牌公司。做到“人在陣地在”。區域和專業市場形成后,要進一步加強穩固,鎖定目標,不要隨意變動,并讓企業上下皆知,大家共同出謀劃策,積極行動起來,俗話說:當家的,頭腦一定要清醒。不管別人怎么說,都要堅定不移,無論風吹浪打,勝似閑庭信步。若前方戰敗了,再派人去,堅決占領這個陣地,徹底打開一方市場。
(4)營銷體系營銷過程中,要建立企業總部--企業分公司--營銷經理部--營銷人員四級體系,各級有各級的職責,權責要區分開來,不能缺位越權,該請示的請示,該匯報的匯報,環環相扣。尤其是在區域市場,企業的資源不能落到某個人頭上,要實現資源共享,團結協作,避免一人變動,整體全亂的不利局面。企業的管理鏈條應該是越調越順,不會因某個人的離開而停滯運轉。現代企業模型是兩頭大,中間小。營銷工作是開路先鋒,至關重要。且營銷工作是企業行為,集體行為,非個人行為。如果演變成個人行為,就會有很大風險,企業絕不允許諸侯存在,這并非對誰不信任的問題,而是營銷工作性質決定的。
2、強化誠信營銷理念
隨著建筑市場的不斷壯大,企業必須維護建設單位的利益,才能換回建設單位對企業的信任,才能開拓市場,贏得長期生存、發展的空間。而要做到這一點,只有貫徹誠信營銷,才能樹立品牌的市場忠誠度。因此,我們企業實施誠信營銷已經是必然要求,既應以誠為本,以利潤為標,義利兼顧才是。
(1)要牢固樹立“質量第一”的觀念,增強競爭意識、風險意識和法制意識,主動面向市場,接受甲方、社會和政府的監督;積極開展“轉機制、抓管理、注安全、增效益”和“質量興企”、“質量強企”等活動,努力提高質量,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建立起充滿生機與活力的企業質量管理體系。
(2)建立權責明確的質量責任制,落實質量責任制,健全質量管理規章制度和管理機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
(3)加大技術進步力度,密切跟蹤國際國內建筑行業先進技術,積極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把企業技術進步和技術改造與提高質量相結合,不斷擴大企業的影響力。
(4)積極采用科學的質量管理方法,建立全面、科學的質量管理制度。按照《質量管理和質量保證》國家標準及其他國際通行的先進管理標準,結合企業實際,繼續推行全面質量管理,建立健全質量體系。推廣應用各種科學的管理手段和方法,加強現場管理,健全各種規章制度。積極開展群眾性質量管理活動,尊重群眾首創精神,開展合理化建議活動。
(5)要建立和完善鼓勵質量改進的激勵機制。要制定和完善崗位的質量規范、質量責任及相應的考核辦法,并將考核結果作為對職工調動、提升、晉級、獎勵或者處罰的重要依據。
(6)凡事積極及時的與甲方進行溝通,在溝通中體驗企業的誠信。
3、營銷策略
(1)確立以經營為龍頭的市場戰略,注重品牌營銷。不能再將簡單的將產值、利潤、市場占有率、施工面積等指標當成戰略目標,也不能照搬別的企業的一些東西,盲目跟進,缺乏對其科學的分析和預測。這些都導致企業的市場份額逐漸縮小,甚至于慢慢走向衰落。經過企業營銷戰略的調整,要確立以經營為龍頭,以建筑及土木工程施工為主要產業,以項目總承包為經營方向的市場戰略,積極參與市場競爭,使經營信息覆蓋面日益擴大,經營策略和藝術有長足的進步,并努力培養一支高學歷、年輕化、事業心強的經營隊伍。使企業在建筑市場的份額逐步提高,并努力開拓國內外市場。
(2)實施品牌戰略,加強基礎管理品牌是一個企業在長期的經營活動中被顧客普遍認同和贊賞的,具有深遠的號召力和影響力的無形資產。在過去的幾年中,有些企業不注重自己品牌的培養,如在工程中不注重現場管理,忽視安全文明生產工作,對工程質量不能進行有效的控制,使工程的優良品率大大降低。這些都會使企業在業主眼中的形象受到一定損害,很難進行二次合作。通過對企業品牌戰略的調整,確立“創名牌工程,做明星企業”的戰略目標。經過品牌戰略調整,實施“大項目戰略”,在工程質量上精益求精,在施工速度上創出奇跡,在施工管理上獨樹一幟,狠抓安全文明工作,創精品工程,樹集團形象,爭取獲得國家工程質量最高獎--魯班獎,將企業的品牌戰略拓展到省內外。
篇6
Abstract: The data shows that the low-carbon development in 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 is especially important in the process of China low-carbon economic development. Through analyzing the necessity of low-carbon development in 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drawing on the experience of developed countries in low-carbon development path, and applying value engineering theory,this paper concluded the low-carbon development path of China construction industry. The paths are 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 should focus on the low-carbon development in the life cycle of buildings,the related industries should promote the using of new energy and new materials actively,and the country should create low-carbon development condition in 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 by national macroeconomic regulation and control.
關鍵詞:低碳建筑;價值工程;建筑物全生命周期
Key words: low carbon buildings;value engineering;the life cycle of buildings
中圖分類號:TU18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4311(2010)31-0086-02
0引言
面臨資源枯竭、環境污染、金融危機的挑戰,低碳經濟已成為世界發展的必然趨勢。在我國低碳經濟發展進程中,建筑業由于能耗問題嚴重,其低碳發展路徑研究具有重要意義。目前,在研究領域,在計算建筑物的碳排放量方面,德國的DGNB體系對建筑物碳排放量首次提出了系統而可操作的計算方法[1]。在應用領域,東南大學建設與房地產研究所通過對構成建筑物碳排放量的相關項目的研究,探討了低碳建筑的實現方法[2]。但是目前的研究更多偏重于在建筑行業內部對低碳建筑設計及推廣方面的研究,較少運用經濟學原理對低碳發展路徑進行系統分析。本文運用價值工程原理,通過借鑒發達國家建筑業低碳發展的成果,探索我國建筑業低碳發展路徑。
1我國建筑業低碳發展概述
1.1 我國建筑業低碳發展勢在必行低碳經濟是一種以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為目標,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為基礎的經濟模式,是人類社會繼農業文明、工業文明之后經濟社會發展理念的又一次重大進步。長期以來,研究領域關于低碳經濟的研究大多局限于汽車、工廠的碳排放量,較少涉及建筑業的碳排放問題。但事實上,建筑耗能已與工業耗能、交通耗能并列,成為我國能源消耗的三大“耗能大戶”。尤其是建筑耗能伴隨著建筑總量的不斷攀升和居住舒適度的提升,呈急劇上揚趨勢。
據統計:在我國,建筑的能耗(包括建造能耗、生活能耗、采暖空調等)約占全社會總能耗的30%,其中最主要的是采暖和空調,占到20%。這“30%”還僅僅是建筑物在建造和使用過程中消耗的能源比例,如果再加上建材生產過程中耗掉的能源和建筑相關的能耗將占到社會總能耗的46.7%[3]。另外,現在我國每年新建房屋20億m2中,99%以上是高能耗建筑;而約430億m2的既有建筑中,只有4%采取了能源效率措施,單位建筑面積采暖能耗為發達國家新建建筑的3倍以上。根據測算,如果不采取有力措施,到2020年中國建筑能耗將是現在的3倍以上[4]。因此,在我國發展低碳經濟的進程中,建筑業能耗問題嚴重且愈演愈烈,我國必須加強對建筑業低碳發展的關注力度,著力探索建筑業低碳發展路徑。
1.2 我國建筑業低碳發展處于起步階段,需借鑒發達國家低碳發展路徑近年來發達國家對低碳建筑方面的研究、探索和部署已取得實質性的進展,這些進展具體包括政府政策的出臺執行,資金的籌集,群眾低碳意識的普及以及各類示范項目的完成。例如,英國頒布了“可持續住宅標準”,對房屋節能程度進行“綠色評級”;并且建設了低碳示范項目,使其成為“全球生態村”的典范。美國環保局對有利于節能的建筑材料采取政策保護,授予該建材“能源之星”標志,并通過法律規定政府必須采購“能源之星”認證產品。日本持續開展低碳社會情景研究和行動計劃。丹麥建設的太陽風社區是丹麥最早由居民自發組織起來建設的低碳公共住宅生態社區。
在我國,低碳建筑的推廣才剛剛起步,但是低碳建筑思想已受到重視,并已寫進國家的發展規劃中。建設部要求,到2010年全國各大中小城市及城鎮普遍實施節能率為50%建筑節能標準(即在1981年住宅能耗水平的基礎上節能50%),到2020年,所有建筑節能標準得到全面實施,在全國范圍內實施節能率為65%的建筑節能標準,大中城市基本完成既有建筑的節能改造[5]。但是,我國低碳建筑的發展還需要有一套符合我國實際的可操作的標準,同時也應輔有相應的政策支持。我國可參考上述發達國家的低碳建筑發展路徑,加快實現我國建筑業低碳發展。
2價值工程原理在建筑業低碳發展中的應用
2.1 價值工程原理及應用現狀價值工程又稱價值管理、價值分析,是一門新興的管理技術,是降低成本提高經濟效益的有效方法。價值工程中的價值(value)等于研究對象的功能(function)與成本(cost)的比值,即V=F/C[6]。該理論于20世紀40年代起源于美國,創始人是美國通用電氣公司的電氣工程師麥爾斯,現已在美國、英國和日本等發達國家得到了廣泛的應用[7]。該理論最初應用于軍工行業,后來逐漸在工農業生產、科研、企業經營、工程管理等各領域得到廣泛應用,并取得顯著經濟效益,應用于建筑業則是從20世紀60年代開始。
根據價值工程,提高價值的途徑有5條:功能一定,降低成本;成本一定,提高功能;提高功能的同時,降低成本;成本略有提高,功能有更大幅度提高;功能有所降低,成本有更大降低[6]。
在我國現階段,由于現有資源和環境保護的制約,國家經濟發展需要轉型、經濟結構需要調整。在我國建設資源節約型國家經濟體系和資源節約型社會的大背景下,價值工程作為一種強調價值、強調效益、強調成本節約的管理理念和技術重新得到了廣泛關注[8]。但目前,國內價值工程理論的主要活動還是集中于學術界,在各方力量的推動下正逐步向企業和市場中推廣。
2.2 價值工程原理與我國建筑業低碳發展目標相契合建筑業的低碳發展目標就是在建筑物的全生命周期,選擇合理的設計施工方案,并且最高效率地進行建筑物后期維護,以實現滿足既定功能前提下成本最低。在這一過程中,功能的實現(即低碳目標的實現)與成本支出是同一過程相應的兩方面,功能與成本是動態相關、對立統一的,不應局限于單獨追求功能的高低或成本的升降,而應以功能和成本的合理結合,即價值大小為依據。合理的低碳發展就是力求正確處理好功能與成本的關系,提高它們之間的比值,使資源得到更有效的利用[6]。
同樣的,價值工程認為產品的本質是它的功能屬性,其根本任務就是尋求功能與成本的完美結合,是一種節省成本、提高價值的資源節約型管理技術。按價值工程的基本原理,價值越高就表明完成預定功能的成本越低,或者說在同等成本的付出前提下,實現的功能更高。這與建筑業低碳發展的目標及研究方法完全契合,因此應用價值工程原理來分析我國建筑業的低碳發展路徑。
3我國建筑業低碳發展路徑選擇
根據價值工程原理,從功能成本兩方面綜合考慮,我國建筑業低碳發展路徑可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如圖1所示。
3.1 建筑行業內注重建筑物全生命周期的低碳發展建筑業的低碳發展應從全方位、全生命周期著眼,這就要求從與建筑相關的方方面面,從建筑物設計、施工、使用的全過程著手分析。
3.1.1 在建筑物設計階段,應用價值工程剔除冗余功能,實現項目價值的提升對于建筑選址、結構設計、材料選擇等,都可以利用價值工程實現項目價值的提升,同時促進能源消費的減少。設計時,必須對建筑物的功能進行明確定位和鑒別,在立足于充分實現基本功能的基礎上,減少耗能嚴重但非必要的功能。這對于公共建筑物尤其值得注意。另外,可參考日本和德國建筑設計公司“增5%投資,減40%碳排放”的策略進行建筑設計。該策略是根據價值工程原理中提高經濟效益的其中一種途徑,即是成本略有提高,功能有更大幅度提高。這其中增加的5%投資主要集中在隔熱、照明和電腦發熱三個方面。而對于有30-50年的平均壽命的建筑,這5%的投入一般在5-6年內可以收回。
3.1.2 在建筑物施工階段,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應用新材料新能源在施工階段,應執行建筑節能標準,注重新材料新技術及可再生能源的應用。采用新型建筑材料和建筑節能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產品,提高建筑圍護結構的保溫隔熱性能和建筑物用能系統效率;利用可再生能源,在保證建筑物室內熱環境質量的前提下,減少供熱采暖、空調、照明、熱水供應的能耗,并與可再生能源利用、保護生態平衡和改善人居環境緊密結合[3]。
3.1.3 在建筑物使用階段,采取合理的低碳使用方式通過低碳建筑主體及設備的合理使用和定期檢修以保證其正常性能的發揮,同時需要建筑物使用者具有低碳生活的理念,采用低碳生活方式。
3.2 相關行業積極推廣應用新能源新材料建筑設備、建筑材料涉及數量眾多,種類繁雜,其中可用價值工程來改進、替換的工藝、結構、部件和用料在目前浪費巨大[7]。應加強對這些工藝、結構、材料的分析和改進,從而大幅提升單個節能建筑項目、甚至整個節能建筑行業的價值。
3.2.1 在新能源應用方面,開發利用低碳和零碳的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研發自備的分布式電源裝置,轉變當前碳基主導型的建筑電力消耗結構和模式。如率先在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辦公建筑中建設示范項目,實現太陽光電、光熱和采光、遮陽、通風等建筑技術與建筑的融合,之后部署完善的產業體系,降低設備和技術引進的成本,使其可以大規模商業化應用。另外也可購入核電、水電等清潔電力作為低碳化的補充[9]。
3.2.2 在建筑材料選擇方面,科學選擇低能耗建材建立針對建筑行業的數據庫,對各種不同建筑材料如鋼材、水泥、玻璃、鋁制品和內部裝修材料,以及建筑設備(如空調)等在生產過程中的能耗量做出全面統計和分析,同時,對不同地區廠家生產的各種建筑材料的單位能耗進行標識和追蹤[1]。建造時應用價值工程原理,合理選擇以實現更節能、減碳且經濟效益更高的目標。
3.3 國家通過宏觀調控創造建筑業低碳發展條件低碳建筑的發展,需要統籌社會各方資源,從上而下共同努力,從產業結構引導者和開發商,到設計和建設者,從建筑業相關的各個環節減少碳排放量,促進建筑業低碳發展。
3.3.1 政府宏觀政策支持一方面,我國可借鑒發達國家經驗,對減少建筑物的能耗出臺相應的法規、政策和技術標準,以此規范施工過程和引進科學管理方法,降低建筑使用期間的能耗,從而達到降低建筑碳排放量的目的;還可以通過建設低碳示范區促進建筑業低碳概念的推廣。另一方面,由于目前能源價格偏低,建筑使用者、開發商在開展能源技術項目時得到的利益不多,動力不足。因此對采用新型材料、新技術的項目,國家應從稅收、財政支持、貸款等方面給以優惠,以激勵項目單位主動采用節能措施。第三方面,可將“低碳標志計劃”應用于建筑業,通過政策干預推廣扶植建筑業相關的“低碳標志產品”。
3.3.2 全民普及低碳建筑理念一方面,要使低碳建筑在高成本下得到使用者的認同,必須通過政府制定政策、大眾媒體宣傳、義務教育等方式,普及低碳理念,使低碳生活方式得以推廣,使低碳建筑具有存在的市場基礎。另一方面,應在高校建筑、土木、能源、管理等相關專業開設低碳建筑技術課程,為低碳建筑行業的發展培養具有低碳理念、掌握低碳技術的專業人才[2]。第三方面,通過宣傳,倡導作為消費者的購房人,購買低能耗、低碳建筑[1];并使公眾認識到建筑節能的重要性,做低碳建筑的使用者,從節電節氣和回收等方面改變生活細節,降低建筑能耗。
4結語
低碳經濟的時代已經到來,而建筑業的低碳發展是低碳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構建和諧社會和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內容。建筑行業內注重建筑物全生命周期的低碳發展、相關行業積極推廣應用新能源新材料、以及國家通過宏觀調控扶植建筑業低碳發展是我國建筑業低碳發展的合理路徑。通過我國建筑業的低碳發展,必將對建筑業可持續發展、建筑經濟增長、建造技術、建造方式等帶來革命性變革,順應低碳經濟的世界發展新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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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
[關鍵詞]成長導航;工程管理;人才培養
[中圖分類號]F282-4[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5-6432(2014)24-0072-02
隨著我國建筑行業的飛速發展,建筑企業對工程管理專業人才的需求日益迫切。成長導航教育是對工程管理專業學生專業素質培養以及職業生涯規劃的有效途徑,對工程管理人才培養體系的研究具有重要意義。
1工程管理專業人才培養現狀
11工程管理人才數量需求
我國共有336所高校開設工程管理專業,目前我國城市化水平為36%,而發達國家普遍超過70%,假如我國的城市化水平達到70%,則每年需要有1600萬人口轉入城市。這需要相應規模的城市基礎設施、商業設施,特別是住宅建筑。因此,我國的城鎮建設對建筑類人才,尤其是具有現代經濟管理知識、行業管理知識、專業技術知識、熟練掌握開發經營流程的工程管理人才有著廣泛的社會需求。
圖110個城市的工程管理專業人才需求量
由圖1可知,北京、上海、廣州等一線城市對工程管理專業人才需求量較大,其他幾個城市需求相對較小。
12工程管理人才學歷需求
針對沈陽地區建筑施工單位、房地產企業對工程管理人才需求進行調研分析,發現建筑類企業對工程管理人才學歷的要求中,大專生的需求量最大,本科生其次,而具有最高學位的碩士生卻位居最后(如圖2)。
圖2建筑企業對人才學歷要求統計圖
2工程管理專業人才就業存在問題
21全能型人才輸出少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社會對人才綜合素質的要求愈來愈高,要求大學生具有良好的綜合素質。大學生的綜合素質主要體現在健康、智力、心理、道德、角色五個層面,這些素質的培養在高校教育中都有得到程度不同的體現,同時也存在某些不足。
22工作崗位無明顯變化
隨著高校連年擴招,近兩年畢業生人數仍有較大增長,面對工作崗位沒有明顯增加的現實,畢業生們要同富有工作經驗的下崗工人、勞動力價格低廉的農村富余人口進行競爭,就業形勢就更不容樂觀。
23信息市場不完善
畢業生求職和用人單位招聘是一個互動過程。在此過程中,勞資雙方是雙向選擇。由于目前我國勞動力市場中存在就業信息不對稱、不充分的缺陷,就業信息往往滿足不了勞資雙方的要求,導致以下兩種情況的發生:一是大學畢業生進入了不適合自己的企業,不適應該企業的工作環境而淘汰;二是畢業生缺乏對企業的了解,很多畢業生寧愿失業也不簽具有高額違約金的單位。
3基于成長導航的工程管理人才培養體系
31成長導航
成長導航教育是對學生學習生活進行規劃和指導,并進行特定技能培養的教育方式,是專業素質培養以及職業生涯規劃的有效途徑。成長導航旨在引導學生對自己的性格特點和職業傾向等有所了解,并根據個人特點做出特定的成長規劃。
32基于成長導航的工程管理人才培養模式設計
成長導航培養體系分為起步期、規劃期、驗收期三個階段以及專業導讀、假期社會實踐、專業認知、“三明治”實習、畢業設計五個部分,每個部分設有特定培養目標,使大學生分階段地提升自身素養。
圖3基于成長導航人才培養的模式圖
321專業導讀
學校由經驗豐富的專業教師對新生進行專業教育,使新生認識工程管理專業以及學習工程管理專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例如沈陽建筑大學,在大學的第一個學期開設《工程管理概論》課程,講解工程管理專業背景、現狀以及發展趨勢,對專業具有良好導向作用,為學生今后的學習打下良好的基礎。
322社會實踐
每個學期結束后,由學院為工程管理專業安排假期社會實踐,鼓勵學生進行市場調查、到施工現場調查,到售樓處、地產交易所見習或到地產公司實習等,讓學生了解房地產業最新發展趨勢、前沿和動態,提高社會適應性,為以后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礎。實踐結束后將所看所學所感匯成實習報告,記入成長導航檔案。
323專業認知
學生接觸專業課程期間,操作性強的課程都安排了相應的課程實驗及課程設計,促進學生對理論內容理解掌握,訓練動手能力操作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同時,將職業資格認證課程納入人才培養方案,在教師授課時將授課內容和考證內容銜接與吻合,解決學生考證從零開始問題,減輕考證壓力與難度。
324“三明治”實習
目前,包括沈陽建筑大學等多個高校均實行了“三明治”教學方案,即在學生學過專業課后,為學生提供為期三個月的實習機會。“三明治”教學不僅提高專業知識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還加速了學校與企業的溝通,增加了學生就業選擇機會。
325畢業設計(論文)
畢業實習是成長導航的收關實踐,是學生根據畢業論文題目進行的調查、分析、發現問題并解決問題的過程。工程管理專業畢業論文選題可以結合學生畢業實習情況,選擇某個房地產開發項目為研究對象,讓學生完成整個項目策劃或某個階段工作,例如項目前期的策劃書或市場調研報告等,類似于畢業設計,更能鍛煉學生分析解決實際問題能力和綜合應用能力,檢驗學生的學習效果,同時也可作為學生就業的證明材料,提升其就業競爭力。
4沈陽建筑大學工程管理專業成長導航體制
沈陽建筑大學管理學院成長導航教育體制的主要內容是為每位在校生制定一份成長導航檔案,每學期進行三次裝訂整理。成長導航檔案記錄了每名學生在相應學期的付出、成績、收獲以及對下學期以至對未來的展望,時時了解學生狀態及心理變化,采取相應對策。成長導航同時包括了學生對本學期的學習工作是否滿意,對DAB等新事物了解程度及興趣等與學生息息相關的內容,從而全面地了解學生,是青年教師與學生溝通的有效途徑,為工程管理人才體系構建提供便利條件。
5結論
在21世紀我國要進行大規模的工程建設不僅需要大量高素質的工程技術人才,而且需要大量高素質的工程管理人才。基于成長導航的工程管理專業人才培養體系明確大學生人生目標,理論聯系實際,定向培養復合型、全能型人才,為我國建筑產業、房地產產業源源不斷地注入新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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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
關鍵詞:工傷賠償;工傷保險;工傷參保率;制度缺陷
中圖分類號:D915.2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20539(2012)03006606
2008年3月,南京某建筑工程公司承包了一個小型商場的室內裝修工程,隨后轉包給不具備相關資質條件的包工頭朱某,由其自雇人員進行施工。2008年4月16日,外來務工人員田某受親戚介紹來到該工程從事電焊工作,朱某沒有與田某簽訂勞動合同,也沒有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雙方僅口頭約定每月工資2500元。一個月后,田某在工作過程中不慎將鋁合金壓條碰到窗口附近的高壓線上,雙臂被電擊傷,導致雙上肢嚴重損傷,幾近殘廢,隨即住院治療,朱某為其支付了醫療費和住院期間的伙食費。田某6月初出院后,要求朱某為其申請工傷認定,遭到朱某的拒絕。田某只好自己到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由于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行政部門以勞動關系無法認定為由要求田某補齊相關材料,否則不予受理。無奈之下,田某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請求確認其與建筑工程公司存在勞動關系,在仲裁過程中,田某只能提供該建筑工程公司飯票、朱某的付款證明、工友證人證言等證據,據此,仲裁委員會以證據不足為由駁回了田某的仲裁請求。最后,迫于生活成本等方面的壓力,田某只好選擇與朱某協商,雙方就工傷賠償事宜達成和解協議――朱某一次性賠償田某兩萬元,雙方之間不存在其他任何權利糾紛。(1)
上述案例中,田某由于無法舉證勞動關系,在現行的法律體制下只能選擇與包工頭朱某訂立城下之盟,接受遠低于法定工傷保險待遇的工傷賠償金。事實上,有過田某類似遭遇的建筑行業農民工不在少數,而他們所面對的絕非只有舉證困難,用人單位不為其繳納工傷保險費,工傷索賠時間長、成本高、程序復雜,工傷保險待遇支付不合理等法律制度缺陷已經成為他們維權路上不可承受之重。《國務院關于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國發(2006)5號]高度評價了農民工在我國改革開放和工業化、城鎮化進程中的重要作用,將農民工問題提升到關系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的戰略高度,提出了做好農民工工作的五個基本原則,并且特別提到了建筑企業農民工的工傷保險問題。隨后,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建設部、各級地方政府都出臺了相應的解決建筑行業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問題的意見和規章。(2)由此可以看出,建筑行業農民工的工傷保險問題已經凸顯出了嚴重性和緊迫性。羅爾斯在《正義論》的開篇說到:“正義是社會制度的首要美德。”解決建筑行業農民工工傷保險問題,保證其發生工傷以后享有及時的醫療救治和足夠的經濟補償,不僅是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的需要,也是維護社會公平、推動社會進步的需要。本文首先簡要介紹我國工傷保險制度的發展歷程,然后以建筑行業農民工為考察對象,分析其工傷索賠困難的兩大原因――工傷參保率低和法律制度缺陷,最后就如何完善該制度以保障建筑行業農民工工傷保險權益提出建議。
一、試點到初建:我國工傷保險制度
發展歷程 現代工業技術的應用一方面大幅提高了生產效率,促進了社會財富的迅速增加,另一方面也給從業人員的健康和安全帶來了諸多隱患。國際勞工組織(ILO)曾在日內瓦發表公報稱:全球每年發生工傷事故2.7 億起,因工傷和職業病每年造成大約200萬人死亡,日均死亡5000 人,其社會后果之嚴重,不容忽視。[1]目前我國正處于社會轉型時期,經濟增長方式依然粗放,各類市場主體守法意識淡漠,[2]加上交通事故、環境污染等危害人們生命健康的因素增多,使得現階段工傷發生率呈現出逐年上升的態勢,每年因此而喪生,或成為臨時、永久殘廢者為數眾多。工傷事故不僅使得勞動者本人和家庭蒙受巨大經濟和精神損失,用人單位也因此面臨著高額賠償責任,因此,有必要通過社會互濟的方式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促進工傷預防和職業康復,分散用人單位的工傷風險。
1951年2月26日,我國當時的政務院頒布了《勞動保險條例》,初步建立了養老、工傷、疾病、生育等勞動保險制度。這是我國建國初期最重要的一部勞動保險立法,奠定了我國改革開放前社會保障制度的基礎。但是,該法僅適用于國有企業及其職工,且采取“政府包攬一切”的形式,過于強調政府的責任,忽視了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的繳費義務,最終因政府經濟負擔過重而難以維持。1996年,原勞動部了《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開始了工傷保險制度的改革試點工作,將工傷保險參保主體擴展到中國境內的各種所有制形式的企業和職工,通過設立工傷保險基金來實現工傷保險的社會統籌,職工的工傷保險待遇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共同負擔(各自按照法定的項目和標準支付),且規定了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的繳費義務,該辦法順應了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有利于建立工傷預防、救治和補償的長效機制。2003年4月16日,國務院通過了《工傷保險條例》,使得工傷保險制度在經歷了勞動保險、社會保險試點后,在我國最終得以確立。2010年12月8日,國務院通過《國務院關于修改〈工傷保險條例〉的決定》,在工傷保險覆蓋范圍、工傷認定、工傷保險待遇和工傷預防等方面作了修改。然而,畢竟工傷保險制度從試點到初建前后不過十余年時間,制度上的漏洞和缺陷在所難免,實踐中工傷參保率低、工傷索賠困難,使得部分工傷職工連最基本的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的訴求都不能得到支持,這對于所處行業危險性高、知識文化水平低、經濟能力薄弱的農民工而言尤其如此。
二、風險性高、參保率低:建筑行
業農民工工傷參保現狀 據統計,農民工一直是我國建筑業職工的主力軍,從1985年占行業從業者的55.5%、從業人數1130.1萬人,上升到2002年占行業從業者的76%、從業人數達2959萬人,再到2004年占行業從業者的近80%、從業人數達3380.53萬人,這個數量同時占外出就業的農民工總數的22.9%,僅次于制造業,足見建筑業農民工之多,人數之眾。(3)建筑施工企業安全責任意識淡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差、農民工會發展不成熟、上級有關部門監管不力等因素,造成了目前我國建筑業農民工的安全生產形勢嚴峻的局面,工傷事故、職業病發生率居高不下,已經成為安全生產事故和職業危害的重災區。據國家安監局的統計,近年來我國工礦商貿企業死亡人數中,建筑業僅次于采礦業、制造業,居行業第三。以2005年為例,采礦業死亡人數約為8000人,制造業死亡人數約為4200人,建筑業死亡人數約為2500人,這僅是官方公布的統計數據,實際情況可能要嚴峻得多。(4)建筑行業的高風險性,決定了其為從業人員參加工傷保險的必要性。然而,事實卻與之恰好相反,據農業部2005年的快速調查顯示,目前農民工的工傷保險參保率僅為12.9%;而據北京市農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的統計數據,在他們辦理的152個工傷案件中,只有12人參加了工傷保險,參保率僅為總數的7.89%,參加工傷保險的建筑行業農民工更是微乎其微。另外,杭州市2006年針對農民工工傷保險現狀的一個專項調查顯示,有28.3%的農民工參加了工傷保險,有70%多的沒有參加工傷保險,從分行業情況看,出現了風險與保障成反比的情況,參保比例最高的有餐飲業等行業,有37.5%及以上,而職業傷害風險最高的建筑業的參保比例卻只有22.4%,參保比例最低。[3]建筑行業農民工工傷保險參保率之低,與該行業安全生產形勢之嚴峻形成了鮮明對比。
用人單位未參加工傷保險制度,直接威脅了工傷職工的權利救濟:傷殘職工無法申請工傷保險待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也無法為其支付工傷保險待遇。因此,這部分傷殘職工的職業傷害不能實現社會化補償,只能向用人單位主張賠償請求權;這時,工傷職工經濟賠償的訴求就面臨著諸多法律和現實風險,因為用人單位的經營規模和支付能力有差異,而法律程序的復雜、漫長則是另一制約因素(下面將有論述)。[4]在筆者看來,與其他行業相比較,建筑行業農民工參保率低還存在以下現實或制度障礙。
首先,建筑行業用工不規范使農民工在獲得參保資格上存在困難。勞動關系的存在是工傷保險關系產生的前提和依據,由于建筑行業非法分包、轉包的現象普遍存在,建筑施工組織者多為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包工頭,勞動關系不規范,用工形式靈活、流動性強,沒有勞動合同,即使包工頭愿意為農民工繳納社會保險,也會因為參保資格的認證存在困難而“愛莫能助”。
其次,企業違法成本低,尚未形成有效的懲罰機制。如《工傷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的不按照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企業的處罰是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罰款而不是對企業主的懲罰,這顯然對于企業主參加工傷保險沒有起到威懾力。另外,相關政策的協調也成為制約農民工參保的因素。如對于農民工集中的建筑業,《建筑法》第四十八條明確規定,建筑施工企業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實踐中,很多地方也將為建筑工人參加意外傷害保險作為發放施工許可證的必要條件。為了施工,建筑企業只能選擇意外傷害保險而逃避工傷保險。在沒有經濟杠桿發揮作用的條件下,企業主愿意花錢為工人參加雙重保險的少之又少。[5]
再次,從業人員受教育程度低,法律意識和權利觀念淡漠。據統計,2004年外出農民工中,文盲占2%,小學文化程度占16.4%,初中文化程度占65.5%,受教育程度偏低,且缺乏相應的職業技能和安全生產培訓。[6]作為用人單位的建筑施工企業則往往存在僥幸心理,認為工傷事故屬于個別現象,沒有必要為全體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從業人員(包括包工頭)受知識水平的限制,缺乏對相關法律法規的了解,不懂得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客觀上為用人單位違反工傷保險法律制度創造了條件。
三、建筑行業農民工工傷索賠困難
背后的法律制度缺陷分析 (一)勞動關系舉證困難
勞動關系的存在,是職工發生工傷事故后進行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以及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前提條件。因此,對于因工受傷的建筑行業農民工而言,舉證雙方之間存在勞動關系是其維權路上的第一步。《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是在實踐中,大多數建筑工程的發包方和承包方并未與其所招聘的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因此,在發生工傷事故或者遭受職業病傷害后,農民工只能用其他間接證據證明雙方之間存在勞動關系。例如,原勞動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二條規定,如果用人單位沒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用工資支付憑證、考勤記錄、其他勞動者的證言、有關執法機關出具的調查筆錄和法律文書中涉及勞動關系認定的證據材料等有關證據來證明雙方之間存在的事實勞動關系。然而在實踐中,農民工要獲得這些證據卻并不容易。因為用人單位為了避免承擔過重的工傷賠償責任,會預先采用多種手段來避免給勞動者留下雙方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例如,不發給勞動者工作證、工資支付憑證等,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等。這樣就使勞動者發生工傷事故后被用人單位掃地出門,勞動者也因為無法證明雙方之間存在勞動關系而無法獲得賠償,因為他沒有勞動合同,也很難獲得工作證、工資條、考勤記錄和其他勞動者的證人證言(因為還在單位工作,擔心遭到單位報復)。另外,根據前述《通知》證明建筑施工企業與包工頭之間是一種發包方與承包方的關系更屬不可行,因為他無法拿到承包合同,苛刻的勞動關系舉證責任已經成為建筑行業農民工工傷索賠以及其他案件難以跨越的“門檻”。
(二)工傷索賠案件程序復雜,時間長,成本高
從《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來看, 農民工發生工傷到領取工傷保險待遇, 至少要有申請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以及核定并領取工傷保險待遇三個階段。首先是工傷認定程序。勞動者提出申請后,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一般在60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認定為工傷的結論。對工傷認定不服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行政訴訟實行兩審終審制,這個過程需要一年多時間。如果用人單位否認與勞動者存在勞動關系,則要再增加一個確認事實勞動關系的程序,又需要一年左右。然后是勞動能力鑒定程序,包括初次鑒定和重新鑒定,整個過程需半年左右。最后是工傷待遇索賠程序。對賠償金額有爭議的應當先進行勞動仲裁,對超過一裁終局數額部分的可以提起民事訴訟,正常情況下這個過程需一年左右,如果依法延長,時間則在兩年左右。而且,在核定和領取工傷保險待遇這一程序中,因為涉及到用人單位的責任承擔問題,許多用人單位一般不會主動地承擔責任,勞動者還需要走勞動仲裁、訴訟程序才能夠獲得工傷賠償。走完所有的程序, 最少也要3年9個月左右, 最長的則要6年7個月。[7]因為這一系列程序十分繁瑣、復雜,在此過程中農民工往往無法全心投入新的工作,而是將大部分精力花在舉證、應訴、出庭等事務上。農民工來到城市務工,主要目的是賺得比在家務農更高的收入以養家糊口,如果為了索取工傷賠償金而在這么長的時間里面不僅不能為家庭創收,還要支付為數不少的費用,必然會給其家庭生活帶來很大的影響,這顯然是大部分農民工無法承受的。高成本的維權程序使大部分農民工不得不選擇與用人單位“私了”,以合法權益的犧牲來換取工傷賠償金的盡早取得。工傷索賠法律制度上的缺陷妨礙了農民工維護權利,卻使違法單位有時間轉移資產,訴訟將因此失去意義或面臨風險。
(三)現行農民工一級至四級工傷保險待遇一次性支付制度不合理
根據《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 16180-2006)的規定,一級至四級傷殘屬于受傷程度最為嚴重的四種情形,基本上已經喪失了勞動能力,為了保障這一部分勞動者的長遠利益,延續其社會保險費的繳納,《工傷保險條例》規定一至四級工傷人員只能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領取傷殘津貼,而不能像五至十級工傷人員一樣以解除勞動關系為條件領取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但是,對于大部分建筑行業農民工而言,由于城市生活成本和醫療費用過高,其發生工傷后一般希望回到農村,這樣就不方便每月來到城市提交相關材料、領取傷殘津貼。因此,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4)18號]規定,對跨省流動的一致四級工傷農民工的長期待遇,可以實行一次性支付方式。例如,《江蘇省勞動保障廳關于〈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處理意見》[蘇勞社醫(2005)6號]就此問題制定了具體辦法,在尚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中,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至四級傷殘的農民工,以及因工死亡農民工的供養親屬,自愿一次性享受有關定期工傷保險待遇的,可以與用人單位簽訂協議,解除、終止勞動關系,終止工傷保險關系,用人單位按照以下標準一次性支付待遇:(1)原應按月享受的傷殘津貼一次性支付至男60周歲、女55周歲,最長為20年;(2)原應按月享受的護理費一次性支付至75周歲,最長為20年;(3)原應按月享受的供養親屬撫恤金,未成年子女一次性支付至18周歲,配偶、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成年子女和父母一次性支付至75周歲,最長不超過20年。
筆者認為,這個處理意見實際上侵害了農民工的合法權益。首先,它沒有考慮到物價上漲和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逐漸上調等因素,以發生工傷時的本人工資標準來計算未來長時期的工傷待遇,對農民工極為不利。其次,規定終止工傷保險關系,實際上等于農民工工傷復發或病情加重后不能再次申請傷殘等級鑒定,昂貴的醫療費必將使得本來就處于貧困境地的家庭經濟雪上加霜。最后,規定領取一次性支付后解除、終止勞動關系,終止工傷保險關系,又沒有規定為勞動者繳納養老保險費和醫療保險費,實際上使得農民工在解除勞動關系后處于孤立無援的絕境,在沒有其他收入來源的情況下,一次性支付只能維持其發生工傷后短時期的生活費和醫療費,現行工傷保險待遇支付制度根本無法達到對農民工提供及時的醫療救治和充足的經濟補償的目的。
四、完善建筑業農民工工傷保險
法律制度之建議 2011年7月1日,《社會保險法》開始施行,對于我國社會保險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完善具有重要的理論價值和實踐意義,有利于實現社會保險項目的統一規定和調整,有利于社會保險在全國范圍的規范開展和運作。[8]但是,該法的大部分條文過于籠統,不便于實踐操作和司法適用,而現行的工傷保險法律制度雖然經過《工傷保險條例》的修改已有所完善,但是對于農民工這一弱勢群體的保護依然不足。筆者認為,應當細化《社會保險法》的規定,進一步修改《工傷保險條例》,為農民工這一特殊群體做出特別規定,并從以下三個方面對工傷保險法律制度進行完善。
(一)對勞動關系實行舉證責任倒置制度
在我國,民事訴訟的基本舉證原則為“誰主張,誰舉證”,但是考慮雙方當事人舉證能力的差異,以及維護民事訴訟實質正義的需要,又在該原則之外增加了舉證責任的倒置制度。證明責任的倒置,是指將依據法律要件分類說應當由主張權利的一方當事人負擔的證明責任,改由否認權利的另一方當事人就法律要件事實的不存在負證明責任。[9]例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的規定,舉證責任的倒置主要適用于新產品制造方法發明專利侵權、環境污染、建筑物及其擱置物懸掛物致人損害、醫療過失致人損害、共同危險行為致人損害等領域。在勞動關系領域,能夠證明雙方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一般來說都出自于用人單位,如果用人單位故意逃避責任,事先采取防范措施,勞動者就根本無法獲得有效的相關證據,這對勞動者來說顯然有失公平,實踐中許多勞動者發生工傷后因為無法舉證勞動關系,最后只能忍氣吞聲,被迫妥協。因此,考慮到雙方舉證能力的巨大差異,應當在勞動關系領域實行舉證責任倒置,先由勞動者舉出雙方存在勞動關系的初步證據,然后由用人單位進行舉證否認雙方之間存在勞動關系,如果用人單位無法勞動者的證據,法官就可以直接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這對于處于非法發包現象嚴重的建筑行業農民工而言尤為重要。
(二)用人單位未參加工傷保險的,工傷職工可以不必經過工傷認定直接進入勞動仲裁程序
《工傷保險條例》規范的是工傷保險關系,即用人單位已為其職工繳納了社會保險費,加入了所在統籌地區的工傷保險基金。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不應適用《工傷保險條例》,其職工遭受職業傷害或患職業病后,不應當進行工傷認定。這是因為,假如傷殘職工進行工傷認定,傷殘職工與用人單位之間的糾紛可能因工傷認定而轉換成傷殘職工或用人單位與行政機構的行政糾紛,既然傷殘職工與用人單位就賠償數額產生的糾紛屬于勞動爭議,就應當保證程序的統一性,不能說賠與不賠這樣質的問題適用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程序,而賠多賠少的問題適用勞動爭議處理程序。一個職業傷害糾紛案件被兩個不同性質的程序如此分割,當事人的權利救濟將更加困難。沒有參加工傷保險制度的用人單位,其職工遭受職業傷害后,仍可依據勞動法和其他法律、法規救濟其權利,因該用人單位沒有融入社會化的社會保險體系,自然不能依據社會法原理處理彼此糾紛。[10]當然,在勞動仲裁過程中,假如勞動爭議處理機構已經認定為工傷,具體的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程度可以交由所在地的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進行鑒定,以確定具體的賠償項目和賠償數額。這樣,一方面為工傷保險基金節省了工傷認定費用,另一方面簡化了程序,為因工受傷的農民工節省了工傷索賠的時間和物質成本。
(三)完善工傷保險待遇支付制度
1.落實《社會保險法》關于工傷保險基金預支付的規定
《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一條和四十二條規定了工傷保險基金預支付制度,針對職工所在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或者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傷,而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工傷保險待遇或者第三人具體支付工傷醫療費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這兩種情況下的工傷職工的救濟問題。筆者認為,這一制度有利于及時對勞動提供經濟補償和醫療救治,考慮到了工傷索賠程序的長時間跨度和高昂成本,對于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而言具有重大制度意義。但是,《工傷保險條例》并未做出配套的規定,使得該制度被束之高閣。筆者認為,應當在《工傷保險條例》做出關于工傷保險基金預支付制度的具體規定,如果在工傷索賠過程中,勞動爭議處理機構已經認定為工傷,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承擔工傷賠償責任,則由工傷保險基金向其支付最低標準經濟補償,保證其基本的醫療救治條件和生活水平,然后再向企業行使代位求償權。
2.完善農民工一級至四級工傷保險待遇一次性支付制度
正如前文所述,一至四級傷殘農民工待遇一次性支付制度本來是為了照顧農民工這一跨地區就業、流動性大的群體而制定的,但是從目前各省市制定《工傷保險條例》實施辦法來看,這一制度還有許多需要完善的地方。筆者認為,如果農民工因工負傷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應當綜合考慮未來物價上漲、職工平均工資上升、當地最低工資上調等各種因素,按照終止勞動關系時的工資的150%或200%的標準支付一次性待遇。另外,勞動者領取一次性工傷保險待遇以后雙方的工傷保險關系就此終止的規定不甚合理,基本上阻斷了勞動者此后工傷復發或病情加重時的權利救濟途徑。因此,應當規定用人單位為農民工支付自領取一級至四級傷殘一次性待遇時至退休期間的養老保險金和醫療保險金,使得他們在終止勞動關系和工傷保險關系后,還可以回到住所地繼續參加當地的特殊養老保險和工傷保險,根據農民工的特殊需要做出補充規定,保障他們因工致殘、喪失勞動能力后有基本的生活來源和治療經費。
注釋:
(1)案例來源:南京大學勞動法律援助項目。
(2)例如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出臺的《關于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關于做好建筑施工企業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有關工作的通知》、《關于實施農民工“平安計劃”加快推進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工作的通知》等。
(3)數據來源:根據中國統計年鑒、中國農業發展報告和農業統計年鑒計算整理。
(4)資料來源:根據《安全生產年鑒》和國家安監總局官方網站統計公報搜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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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
關鍵詞:工程造價;超預算;原因;控制
中圖分類號:TU723文獻標識碼: A
引言
建筑工程主要是以下面的幾個方面來參與市場競爭:施工企業管理、企業人才、企業控制成本。對整個工程施工的成本進行評估的工作就是工程造價預算,它把工程量直接以貨幣的形成表現出來,對工程施工中所需要的資料、人力、機械等基本要素的總和用貨幣來進行代替。將建筑工程造價預算很好的控制,能夠將施工企業的經濟效益有效的提高,促進企業的發展,提高施工企業在激烈競爭中的中標率。如今的情況來看,我國的建筑工程造價因為受到傳統施工習慣和工程造價預算能力的影響,會經常出現造價超預算的情況。根據目前建筑工程的項目管理要求,和造價管理要求,科學編制工程造價是非常必要的,用科學的方法來實現控制造價的目標。
一、造價預算控制在建筑工程中的重要性
在建筑工程中,合理的造價預算控制能夠保證工程順利實施,其重要性一方面表現在其是最大限度實現工程利益的核心環節,另一方面表現在其是工程順利實施的前提和基礎。前者可以保證在批準預算范圍內實施項目投資控制,從而降低工程造價成本,實現經濟效益最大化;后者可以一定程度上避免返工、設計變更等種種后期問題的出現,能夠直接減少工程造價的成本。
二、工程造價超預算的原因
(一)缺乏合理的造價概預算編制
造價概預算不合理是造成造價超預算的主要原因之一,在工程開始建設之前,就需要預算人員根據概預算編制進行詳細的預算與評估,結合工程實際與市場狀況確定預算數額。但當前,部分企業的概預算編制內容實際與建筑工程不相符,且預算人員是根據概預算編制進行的評估、預算,就很容易出現超預算的現象,從而影響整個工程項目的各項實施。
(二)預算人員自身因素
造成超預算的原因不僅有外部原因,由于預算人員自身的因素造成的超預算問題也不在少數。在實際的工程預算環節,預算人員自身的專業素質與專業能力不足,那么對于工程的預算就不夠全面,造成很多工程項目沒有被考慮到預算中,進而造成后期需要更多的數額進行施工,與實際造價有很大的差異,不僅會影響建筑工程的施工質量,更會影響施工工期。另外,如果預算人員缺少足夠的預算意識,也會導致超預算現象發生。造價預算人員缺乏對實際施工現場的考察,沒有全面考慮到各項影響因素,僅僅憑借其他工程的預算經驗來進行造價預算,最后導致預算不具科學性,造成超預算現象。
(三)市場環境因素的影響
在實際的工程施工過程中,超預算問題還受一些市場環境等的因素影響。在當前我國的經濟條件下,市場環境每天都在產生變化,建筑施工是一項周期長、時間跨度大且涉及范圍大的工程,由于這些特殊性使得預算工作很難根據市場來進行制定,因為很難預測市場在未來的環境、政策等變化。因此,雖然編制預算過程中要全面考慮到市場的客觀因素,但實際做出的預算是不夠準確的,一旦市場環境變化,很容易產生超預算問題。這些都是無法避免的因素,所以就要求預算人員進一步加強自身工作,避免其他因素帶來更大的影響。
(四)缺乏施工過程中對造價的管控
實際上,預算工作不只是建筑工程施工前期的工作,更是貫穿于建筑施工全過程的重要環節。在實際的工程施工過程中,如果將造價控制與預算分開,也容易導致超預算現象發生。一方面,建筑工程的預算工作本身就是連通全施工過程的工作,另一方面,只有重視起對全過程各項小細節的預算控制,才能做到整體的預算控制。因此,工程施工全過程的預算控制問題應引起造價人員的足夠重視,一旦發生某一環節的超預算行為,必須及時做出有效、科學且合理的措施來解決,要確保工程的順利實施且不影響竣工后的使用。
(五)工程實施階段的忽視
如果在建筑工程項目的實施階段忽視了預算,那么它會貫穿于所有建設項目中,但如果在實際實施階段分開進行造價控制與造價預算,也會出現超預算現象。所以從建筑工程項目的一開始,就應該將造價預算貫穿于所有實施過程中,并按照實際造價不斷調整預算,只有這樣才能有效減少超預算現象的發生。所以在建筑工程實施階段應該加強預算人員對造價控制的重視,并采取科學有效的解決措施,以提高建筑工程項目的整體運轉效率,保證后期使用。
三、工程造價預算的有效控制措施
(一)做好建筑工程造價的預算編制工作
1.預算編制應結合施工項目的特點
在預算編制的過程中,預算編制人員應先做好建筑工程的地形測量圖、標準圖,并收集勘探調研報告,然后研究、分析相關理論知識,通過對現場地質環境的勘探和實際調研,結合建筑工程理論方面的知識,選擇最科學、合理的施工方案。此外,還應把握市場趨向和市場需求情況,全面、詳細地掌握當今本行業內的建材預算費用和相關收費標準。
2.施工圖紙的熟悉與核對
要對施工圖系統和相關標準圖進行大概至細致、全局至局部的閱讀和審查。這樣做有以下兩個方面的作用:①能讓整個建筑工程深入心底;②能夠及時找出缺陷,然后提請到相關負責單位進行補救和修正,使預算更加精準。此外,還應在設計圖紙上的關鍵部分標記號,以有效整合和深入研究圖紙上的內容,保證造價預算的準確性、合理性和科學性。相關施工單位必須要公平、公正地對設計圖紙和預算進行審核和查閱。在審核時,應將審核的重點放在規模核對、設施選擇和設計上。在不改變建筑物本身功能的前提下,可以適當地優化設計、革新技術和對比方案,盡量選擇經濟實惠、安全可行和本行業內科學先進的設計思路。
3.分析當下市場中的價格因素
一般來說,建筑工程需要的建筑設施和建筑材料的量非常大,并且它們的市場價格也是波動不定的。通常而言,60%~70%的總造價費用用在了建筑材料和設備的購置上,這就要求相關預算編制人員對建筑材料與設施的品牌、價格、規格和性能等非常了解。事實上,建筑材料與設施的價格一般參照的是當前的市場價格,因此,預算編制人員需要對其進行動態的管理和調整。此外,還可以創建價格差異預測體系來對工程造價預算的變化趨勢進行相應的預測,這樣就可以將市場價格對預算投資控制的影響降到最低。
(二)加強項目變更的造價預算
在工程項目的建設過程中,經常會由于某些人為或客觀原因,使得某些項目需要變更,這些變更主要包括由業主的某些原因而引起的變更、由某一項設計存在問題而引起的變更,以及由一些客觀原因引起的變更。如果項目發生變更,就一定會對工程造價預算造成影響。因此,在做工程造價預算的時候,就需要預算編制人員能夠準確地對未來將要發生的一些變更情況作出大致的預測,盡量減小項目變更對工程造價預算的影響。
(三)做好建筑工程實施階段的預算控制
要做好建筑工程施工階段的預算,相關造價控制工作人員就必須到施工現場對實際的施工情況進行考察,著力控制那些不易察覺和潛在的工程。例如,對于建材的預算工作,要仔細評估現階段施工需要的建筑材料量和未來工程施工需要的建筑材料量。在確定建材需求總量之后,還要考察建材的價格,盡可能地降低成本,以控制工程造價的預算。
(四)提高預算人員自身的素質
人為的因素也是導致超預算問題的根本原因。因此,建筑企業必須保證預算人員有一定的專業水準和實際工作經驗,還要不斷經過培訓與學習,來完善自身的業務水平和專業素質,提高自身的基本能力。在實際的預算設計過程中,要求能結合實際進行預算,充分、全面的考慮各項因素影響,避免超預算問題出現,從而促進工程后期各項施工的良好實施。
(五)工程造價預算管理咨詢機制的優化
能夠有效控制工程造價預算的一個方法就是建立相應的造價預算管理咨詢機構,并完善造價咨詢機構的相關法律法規。工程造價管理機構能夠使工程造價預算更加科學、合理;能夠監督和檢測建筑工程各個環節的具體施工情況,并對各個環節相應的預算提供依據。
結束語
在建筑工程施工之前,對建筑項目進行科學、全面的預算管理,能夠有效地控制建筑工程的造價預算,同時還能提高工程的社會、經濟效益。因此,在實際的建設工程中,定期對工程進行檢查和控制,及時發現工程建設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然后對問題進行解決,并科學、合理地控制建筑工程的造價預算,能夠保證工程建設順利、高效地完成。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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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
關鍵詞:河南家裝行業;問題;發展;建議
目前我國經濟飛速增長和全國實行的城鎮化發展戰略有力地推動了中國建筑行業的發展。近幾年位居中原的河南省的房地產業也是異常火爆,已呈現白熱化,家裝行業作為房地產行業的下游產業也受到社會各界的普遍關注,河南的家裝產業已經形成了一定規模,但河南家裝行業的成長時間比較短,目前還處在成長階段,這就不可難免的存在一定的問題,河南的家裝行業本身的一些現實問題,致使業主對整個家裝行業產生不信任感,嚴重的阻礙了河南省范圍內家裝行業的發展。為了能夠使河南的家裝行業能更好更健康持續地發展,我們就要把這些不利于整個家裝行業發展原因找出來,然后對這些問題進行探討和分析,這樣能更有效地找出解決問題的辦法,并在此基礎上提出一些有關行業發展的建議。
一、河南家裝行業主要出現也下幾個問題,并分析其主要原因表現為:
1.河南地級市家裝行業設計人員素質偏低。河南的家裝設計師的入行門檻低,有一些半路出家的從業者通過社會上的一些培訓機構經過簡單的培訓,從業者不需要有豐富的專業知識及高學歷高素質等要求的限制,通常情況下只要通過短期的培訓能夠熟練完成施工圖及效果圖的制作就可以,設計出的作品低俗不堪。河南省有越來越多高校開設有室內設計的專業,但是很多大學培養出來的學生雖然有較強的理論和基礎知識,但存在理論與實踐相脫節的現象,不能勝任現在市場對專業人才的需求。對設計師的素質的考量,不僅是專業的理論素質而且還需要資歷老有豐富實踐經驗,有獨特的想法和個性,還要有良好的人品、善于溝通、能采納業主意見的設計師,但這樣的家裝設計師并不多。總而言之,河南的家裝設計人員無論是在數量和素質上都不能滿足市場發展的需要。
2.河南家裝設計人員薪資水平較低,人才流失嚴重。隨著市場經濟體質、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中國加入WTO之后,全國各個行業的競爭意識不斷加強,家裝行業也是如此。河南地級市的家裝市場競爭越來越激烈,一些設計公司為了更有競爭力推出了免費設計服務,只有客戶與公司簽訂裝修合同后才有可能在裝修利潤中抽出很少一部分作為設計師的設計費用,這就意味著設計師的薪酬主要由接單量來決定的。大多的設計人員在做業務時由于能力、經驗、溝通等都尚且不足,接單少、不穩定,因而導致從業者薪水很低,這與從業者的投入等方面的花費不成比例,很多設計人員都選擇了跳槽。
3.河南家裝行業施工質量普遍較低。在河南的施工隊伍大多都是一些務工人員缺乏嚴格的職業培訓,一些家裝公司為了減少成本,公司在接到施工任務后采用外包的方式包給施工隊伍,公司與這些施工隊伍沒有穩定的合同關系,工程結束后施工隊伍就走,絕大多數公司缺乏施工技術創新機制投入,沒有自己的施工隊伍,更不要說對施工隊伍的職業培訓了,在這一塊一直處在空白狀態。有時公司為了在價格上有競爭的優勢,把工程承包給價格較低的施工隊伍,這些施工隊伍缺少監督和管理,施工現場空氣和噪音污染嚴重,施工效率低、施工質量不穩定,時常出現偷工減料、以次充好的現象發生,售后服務及工程質量問題易發生糾紛,客戶的合法權益將得不到保證。
4.河南家裝市場管理不完善。據了解,在河南省消費者協會近幾年所公布的投訴熱點中,家裝行業的投訴一直排名靠前,房屋及裝飾材料質次價高,服務不規范,家庭裝修“玄機”多,讓消費者防不勝防,這都與河南省的家裝行業的監管欠佳有一定聯系。河南省家裝行業的相關標準滯后。并且這些標準在具體實施時缺少有效的監管,工程出現問題消費者投訴后,廠家、商家互相推托,消費者的投訴基本沒有結果。目前河南各行業協會早就已經成立了,但是協會沒有得到政府的授權,難以監督,沒有處罰的權利只能起到調解、協商的作用,這使得行業協會不能真正的發揮作用,導致河南家裝行業糾紛、投訴不斷。
二、建議河南家裝行業在未來的發展過程中應注意四個發展重點。
通過以上四點主要問題的分析,為了河南家裝行業能夠健康、持續、快速的發展,我結合目前出現的問題提出以下建議:
1.激發設計人員從業熱情,提高設計水平及加強素質培養。要運用市場競爭方式,政府部門嚴格監督培訓機構的教學質量,在培訓過程中要注重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從業者在經過培訓后要進行嚴格的等級考試,合格者頒發上崗證書者。降低培訓者的經濟投入,取消不合格培訓機構的辦學許可,確保人才培養質量。在行業內部開展設計競賽,對行業內優秀的設計師進行獎勵。鼓勵設計師們借鑒國外的先進設計經驗,促進室內設計水平的提高,堅持走綠色環保設計,杜絕環境污染,節約能源,禁止有害化學成分的使用。設計中要了解消費者的生理和心理特點,注重審美性與功能性相結合,科技和藝術有機結合。要求設計者們設計出舒適、環保、安全的居住環境。
2.加強施工隊伍管理和培訓,建設有素質的施工隊伍。結合河南省建設廳關于河南省建筑行業誠信手冊使用管理辦法,建立穩定的施工隊伍,積極推廣施工技術創新,杜絕裝修擾民、污染環境的出現,另外在施工人員培養方面要加強技術創新機制,培養創新意識,還要對整個施工人員要進行培訓和考核,堅持持證上崗。公司在施工材料方面要實行透明報價,制定電子的報價系統,列出材料詳細標準,從而防止材料上偷工減料、以次充好的情況出現。建議各公司實行多級管理辦法,對施工現場進行反復檢查單獨設立監察部門,防止施工人員人情關系保證消費者利益不受侵犯。公司盡可能統一采購材料,資金從施工隊伍中扣除,防止劣質材料出現在施工中。公司派專人在施工中對施工人員進行核對,對其施工狀況進行打分,分數與施工人員直接掛鉤,保證了施工質量。
3加強河南家裝行業市場管理機制,推動相關法律的實施。建議河南政府管理部門加緊通過立法制定出更詳細更全面的行業實施細則,加快完善行業法治,解決好從業人員的資格認證問題,保證從業人員有良好的職業素質。制定好監管設計、施工質量、竣工驗收、室內外環境、節約資源等制度,并且進行強化監管,真正做到工程質量安全落實,監管有效實施。我們還要嚴厲打擊違法行為,讓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保障。以行政執法為基本加強質量安全監督,大力提倡網絡監管平臺,對嚴重違反監管工作的行為進行公示公告批評,使監管更加透明化,努力營造規范、公平、有序、誠信的家裝市場。
通過對當前河南家裝行業所出現的客戶滿意度低、投訴率居高不下等問題進行分析,指出了當前問題存在的根本原因得出河南家裝行業需要在政府部門、協會、公司等各方共同努力下培養出更多的行業人才,優化家裝業發展對策,加強家裝行業在管理、設計、施工能力,樹立良好的家裝市場環境 ,從而固本強身,這才是河南家裝行業應有的姿態。(河南師范大學美術學院;河南;新鄉;45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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