劇院重點宣傳工作計劃范文

時間:2023-03-29 02:0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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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院重點宣傳工作計劃

篇1

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相關要求,牢固樹立“人民生命至上,火災隱患必除”的指導思想,以“保民生、保增長、保穩定”為目標,以有效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為主線,以消除火災隱患工作為重點,切實增強防火安全意識和防控火災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事故,堅決預防和遏制較大以上特別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的發生,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時間安排

今年的秋冬季防火工作從2009年10月19日起至2010年3月31日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部署宣傳教育階段(2009年10月19日至2009年11月4日)。做好思想發動,制定實施方案,建立工作機制,召開工作會議,對秋冬防火工作進行全面部署。

(二)自查檢查整改階段(2009年11月5日至2010年3月15日)。按照秋冬防火方案確定的重點和任務,全力以赴做好今年秋冬季的各項防火安全工作。

(三)總結驗收評比階段(2010年3月16日至3月31日)。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對本年度秋冬防工作進行認真總結,上報工作情況,做好迎接市政府組織的檢查驗收工作。

三、任務及措施

(一)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形成“政府統一領導,各鄉(鎮)全面負責”格局

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意見》要求,及時召開動員部署會,落實會議精神,結合實際,制定方案,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切實履行消防工作職責并成立組織,全面抓好秋冬季的防火工作的落實,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良好格局。

2、按照公安部61號令要求,督促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牢固樹立消防安全責任主體意識,建立“安全自查、隱患自除、責任自負”的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機制。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的職責和任務,真正把火災隱患消除在萌芽階段。

(二)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確保全市火災形勢穩定

1、全面開展秋冬季消防安全大檢查。在秋冬季防火期間,各部門、各單位要全方位地開展一次本系統、本行業、本單位內部的消防安全自檢自查,重點檢查要害部位落實防火措施情況,發現和解決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違章用火用電等問題。針對商(市)場、賓館、飯店、洗浴、歌舞廳、影劇院、網吧、酒吧、學校、醫院、幼兒園等人員密集場所,檢查是否落實消防責任人和管理人的消防工作責任制;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保持暢通;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自動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是否完整好用;用火用電是否經過審批符合安全規定;是否定期開展員工消防教育培訓、組織滅火應急疏散演練。

2、由市公安局牽頭,組成有安監、文化、衛生、工商、教育、消防等部門參加的聯合檢查組,對全市各行業、各部門進行檢查。對不具備法律法規、技術規范規定的消防安全條件的,工商部門要依法注銷注冊登記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對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擅自從事經營活動的無照經營行為,依法予以取締。對在檢查中發現的隱患,能夠立即整改的要責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依法責令單位限期整改。

3、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實行干部分片包干責任制,深入各村屯檢查秋冬防火工作,督促各村屯建立防火巡邏組織,加強對重點部位的巡邏看護,組織規劃好各村屯的柴草、秸桿堆放,嚴禁柴草垛入屯,并組織力量進行一次跟蹤檢查,重點加強對農村用火、用電部位的防火檢查。

(三)廣泛開展防火宣傳工作,營造濃厚消防安全氛圍

1、全面部署防火宣傳工作。今年的秋冬防火宣傳月定于11月。宣傳月期間,各鄉(鎮)和各部門要加大宣傳力度,大力推廣戶外視頻、公益廣告圖板等宣傳形式,賓館、飯店、車站、商貿市場、公共娛樂場所等人員密集和人員流動較大的場所開展直觀、生動、受眾面廣的消防知識宣傳。充分發揮各種新聞媒體作用,加大兩節期間的宣傳力度,把秋冬防宣傳工作逐步推向。

2、深入開展消防宣傳“六進”(進學校、進企業、進社區、進機關、進農村、進家庭)工作。以播放消防宣傳片和組織演練的方式,努力普及火災撲救基本方法和消防基本常識,提高群眾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意識,為消防宣傳營造濃厚的社會氛圍。

3、大力加強防火知識培訓,要著眼于提高各部門、各單位、各企業的消防安全的意識,增強其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撲救初起火災能力和組織疏散人員能力,組織開展“四個一”活動:即召開一次消防安全負責人工作部署會議;對全體員工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組織單位內部開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自糾;組織員工開展一次實地滅火演練。同時,市消防大隊要派人員對開展的內容進行指導,以增強培訓工作的實效性。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級各部門要站在“促發展、保穩定”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秋冬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結合貫徹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進行思想發動,制定合理工作計劃,嚴格按照方案要求,扎實做好防火工作,確保全市火災形勢持續穩定。

篇2

“十五”以來,全縣各級認真貫徹落實消防法律法規,建立和完善消防工作責任制,強化城鎮消防規劃,推進公共消防設施建設,防控火災能力明顯提高。但是,當前我縣公共消防安全工作還存在許多薄弱環節,各種容易引發火災事故的隱患仍然大量存在。期間,是我縣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著力構建富裕和諧新的關鍵階段。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加強消防工作的意見精神,有效預防火災事故,為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現結合我縣實際,就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進一步明確消防工作的指導思想、工作原則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全縣消防工作要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按照建設平安、和諧的要求,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省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全面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努力構建“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群眾積極參與”的消防工作格局,全面提高我縣城鄉消防工作水平。

(二)工作原則。堅持協調安全發展,有效統籌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的關系;堅持城鄉統籌,大力加強農村消防工作;堅持依法治火,嚴格落實消防法律法規、技術規范和消防工作責任制;堅持預防為主,不斷改善城鄉防火安全條件;堅持科技先行,依靠科技進步不斷提升防火、滅火和救援能力;堅持以人為本,全面提高居民消防安全素質,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三)工作目標。到年,全縣各鄉鎮政府和縣級各部門的消防工作責任得到進一步落實,重視公共消防安全,推動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良性導向機制進一步完善;公共消防設施建設與城鄉建設同步實施,盡快還清“舊帳”、確保不欠“新帳”;建立起一支快速反應、專業高效的消防應急力量;構建起科學完善的火災防范體系,消防工作社會化水平顯著提升,城鄉防控火災的能力全面提高。

二、全面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制,依法履行職責

(四)各鄉鎮政府和縣級有關部門要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職責。各鄉鎮人民政府要認真履行《消防法》規定的職責,將消防工作納入鄉鎮經濟社會發展規劃,使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要將消防事業發展規劃、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地方消防力量建設、火災隱患整治、消防宣傳教育、消防經費投入等納入鄉鎮政府和行業部門消防安全責任書的內容,每年簽訂一次責任書。要健全政府分管領導負責的防火委員會,建立健全公安消防機構和鄉鎮政府及縣級有關部門之間消防工作抄報、通報制度,互相通報發現的火災隱患、消防違法行為以及其他消防工作重要情況。

(五)各行業系統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責任??h有關行業和企業主管部門要認真抓好本行業、本系統以及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督促所屬或歸口管理的單位認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配備消防安全職業管理人員,完善消防安全防范手段和措施,加強對員工的消防安全培訓,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預防和處理本行業、本系統、本單位危害公共消防安全的行為。發現火災隱患的,應立即責令整改;發現違反消防法規的行為,要及時報告并積極配合公安消防機構依法查處。教育、民政、交通、文化、衛生、旅游、建設、公安、工商、安監、質監等行政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領導機制和責任制,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嚴格依法審批涉及消防安全的項目,制訂消防安全管理辦法,定期組織檢查,及時排查和整改火災隱患。

(六)各單位要依法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各單位要進一步落實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強化消防安全責任主體意識,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組織,落實崗位消防安全職責、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配齊并維護保養好消防器材設施,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切實提高單位自身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七)加大對消防業務經費的投入。消防業務經費是維系消防部隊建設與發展和完成各項急、難、險、重任務的經濟基礎??h政府將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標準,進一步加大消防業務費保障力度,將消防業務經費納入同級財政一級預算,年內達到《標準》規定的基數標準的70%,三年內全部達到《標準》規定的基數標準。同時,加大應急搶險救援專業力量建設的投入。公安消防機構在政府統一領導下,除完成火災撲救任務外,要積極參加以搶救人員生命為主的危險化學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及其次生災害、建筑坍塌、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空難、爆炸、恐怖事件和群眾遇險事件等突發公共事件的救援工作。重視加強公安消防機構應急搶險救援能力建設,有計劃地專項解決公安消防部門應急搶險救援裝備和設施建設經費。

三、加強消防基礎設施和隊伍建設,提升抗御火災的能力

(八)加強城鎮消防規劃和城市消防基礎設施建設。結合我縣城市發展和消防專項規劃修訂情況,將城鎮消防規劃、公共消防設施裝備、消防力量建設以及社會消防教育培訓、涉及城鎮消防安全布局的重大火災隱患整治等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對規劃消防站點用地進行控制和預留。要按照消防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制訂年度實施計劃,加快城鎮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對公共消防設施不能滿足滅火應急救援需要的,要及時新增、改建或進行技術改造。在縣城改造建設中,對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通道,要做到統一規劃,同步建設。年內完成6個消火栓補建任務,并修復已損壞或無法使用的9個消火栓。期間,全縣消防裝備建設要在達到國家《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方面有所突破,抓緊解決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城區市政消火栓欠賬、消防車通道堵塞等問題。要高度重視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消防規劃的編制和落實工作,加快農村消防基礎設施建設。

(九)加強消防裝備建設。將公安消防機構作為處置突發公共災害事故的主要力量,加快器材裝備由數量型向質量型轉變,由功能單一型向多功能型轉變,并積極推廣應用先進實用的消防新技術、新成果,為增強社會防控火災能力和提高公安消防機構滅火救援戰斗力提供科技支撐,形成結構合理、技術先進、保障有力的消防裝備體系。年內,購置一臺水罐消防車,配齊消防員8種個人基本防護裝備;年底前,全部配齊消防員11種個人基本防護裝備和特種防護裝備,確保公共消防設施和消防裝備能夠滿足消防隊撲救現代火災和處置特種災害事故的攻堅作戰能力。

(十)鞏固發展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堅持“現役為主、多種力量、因地制宜、保障安全”的消防隊伍發展思路。期間,根據我縣消防工作需要,在充分發揮消防現役隊伍主導作用的基礎上,采取多種形式,調動社會力量的積極性,加強消防隊伍建設。年內解決專職消防隊的營房及管理機構存在的問題,通過規范的管理和系統訓練提高隊伍的整體戰斗力。在城鎮工業企事業集中區,積極探索發展企事業單位專(兼)職消防人員的新途徑,實現由企事業單位聯合建立專(兼)職消防隊伍。大力發展城鄉義務消防組織或志愿消防隊,提高社會層面的自防自救能力。各鄉鎮要普遍建立以當地公安派出所為依托的保安消防隊或志愿消防隊。

(十一)加快消防工作信息化進程。堅持科技強警戰略,進一步加大對消防信息化建設的投入,緊緊依托公安金盾工程和消防通信指揮系統,加快消防部隊遠程教育系統、遠程視頻系統和遠程指揮調度平臺建設,積極推廣應用消防遠程教育、部隊教育管理、重點單位信息、消防監督和滅火救援信息系統等應用軟件,提高消防監督管理和滅火救援信息的收集、處理、傳輸、共享能力。

(十二)大力推進小城鎮和農村消防工作。要建立健全農村消防安全管理機制,將農村消防基礎設施建設納入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總體規劃,將農村消防安全管理納入農村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體系建設、和諧村鎮建設和平安建設活動。結合大力發展農村公共事業、促進城鎮化健康發展,加強村鎮消防規劃和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將消防安全布局、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設施與村容村貌改造、鄉村道路、人畜飲水工程、能源建設等農村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同步實施,努力從根本上改善農村消防安全條件。建立適合農村特點的滅火救援體系,強化政府對農村消防的公共服務職能,按照《省農村消防建設標準》的規定,在農村建立多種形式的專(兼)職消防隊伍,構建農村消防組織網絡,切實提高抗御火災能力。農業、林業、建設、民政、教育、文化等部門和公安消防機構要按照各自職責,大力組織和支持農村消防建設。要加大對農村消防的投入,保障必要的工作經費,不得因消防工作增加農民負擔。

四、加大排查整治力度,著力消除火災隱患

(十三)堅決整治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各類隱患。各鄉鎮政府和有關部門要認真分析消防安全形勢,以大型企業、易燃易爆單位、人員密集場所和“城中村”等為重點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并消除各類火災隱患。對不符合城鎮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生產、儲存場所等重大火災危險源要限期搬遷。對無法保證消防安全的場所和設施,要責令停止使用。要結合縣城總體規劃的調整和實施,優先安排“城中村”、易燃建筑密集區的拆遷改造。

(十四)嚴格依法辦理涉及消防安全的行政審批。對不符合城鎮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的建設項目,建設部門不得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對建筑工程消防設計未經審核合格的,建設部門不得核發施工許可證,房地產管理部門不得核發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對按照國家標準需要進行消防設計的建筑工程竣工驗收資料中沒有消防驗收合格文件的,房地產管理部門不得頒發房屋權屬證書。對消防安全條件未獲得公安消防部門審查通過,擬開辦的學校、幼兒園、托兒所、養老院、福利院、醫療機構以及文化、體育等公共場所,教育、民政、衛生、文化、體育等部門不得批準。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危險物品生產、儲存、運輸和建筑施工等企業,安監、建設等部門不得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對未經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而擅自經營的歌舞廳、影劇院、賓館、飯店、商場、集貿市場等公眾聚集的場所,或者未依法獲得批準而擅自從事大型活動集會、焰火晚會、燈會等具有火災危險性的大型活動的,公安消防等有關部門要及時依法采取相應的行政強制措施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對原已取得批準文件但不再具備法律法規、技術規范規定的消防安全條件的,必須撤銷批準文件。對容易引發火災事故的電氣、燃氣等設備,應標明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注意事項,質監部門應制定標準對其防火性能提出要求。

(十五)嚴格落實重大火災隱患立銷案和掛牌督辦制度。各鄉鎮人民政府及公安消防等部門要建立健全消防監督檢查機制,依法督促有關單位及時整改和消除重大火災隱患。公安消防部門對檢查發現和群眾舉報、投訴并經認定的重大火災隱患,要立案并抄報有關主管部門,明確整改責任,責令限期整改。各鄉鎮政府要及時向縣政府報告重大火災隱患整改情況,對未按期整改完畢的,縣政府將備案督辦。對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公安消防部門要依法報請縣政府決定責令停產停業。對自身確無能力整改的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有關單位要及時報請本行業或本系統管理部門和鄉鎮政府確定整改措施,并認真落實。

(十六)積極推進火災公眾責任保險。積極發展火災公眾責任保險,是完善消防安全監管和建設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舉措,有利于充分發揮保險的經濟補償和輔助社會管理功能,提高社會的火災風險管理水平,也有利于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減輕政府災后救助負擔。因此,各鄉鎮、各部門要按照“政府引導、多方參與、齊抓共管、商業運作”的原則,以商場市場、賓館飯店、歌舞娛樂場所等公眾聚集場所和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場所為重點,積極推進火災公眾責任保險。

(十七)加強消防產品質量和建筑內部裝修材料監督管理。公安消防機構和安監、質監、工商等部門要建立聯合執法工作機制,加大消防產品市場整頓規范力度,提高消防企業的標準化水平和消防產品質量,禁止生產、銷售、使用未取得市場準入證書的消防產品,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消防產品的違法行為。公安消防機構要進一步強化公共場所室內裝修裝飾材料燃燒性能的監督管理,建設部門要加強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監督,督促施工單位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五、加強消防宣傳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識

(十八)切實抓好消防安全宣傳工作。要繼續推進消防宣傳進社區、進家庭、進學校、進企業、進農村活動。宣傳、文化、廣電等部門要把消防公益宣傳教育列入工作計劃,司法、科技、安監等部門要把消防常識教育納入普法、科普和崗位教育、日常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內容。年內,在縣城合理位置完成消防安全公益廣告牌一塊。消防、人勞等部門要加強消防專業技術人員培訓,實行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保安、建筑消防設施施工安裝和維修保養、消防設備操作控制、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操作等特殊崗位從業人員培訓考核和職業資格鑒定管理制度。年內歌舞廳、影劇院、賓館、飯店、網吧、商場、超市等部分人員密集場所相關崗位要落實聘用消防執業人員的規定;年底前,80%以上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相關崗位必須是消防執業人員。教育、人勞等部門要把消防安全知識納入幼兒園、中小學校素質教育和各類職業教育內容。要定期宣傳普及消防知識和技能。大型企事業單位、營業性人員密集場所要設立消防宣傳教育陣地,對本單位職工定期進行教育培訓。

(十九)切實尊重和維護公民的消防安全權益。要切實采取措施保障公民對火災危險的知情、監督、投訴、舉報等權利,充分調動社會各界和公眾參與消防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各鄉鎮人民政府和各公安派出所要結合重要季節、重大節日以及重大活動,及時向社會公布本地區的重大火災隱患及整改情況;公安消防部門要公布舉報電話、信箱或者電子郵件地址,認真受理并及時依法處理公民對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的投訴、舉報;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等要切實承擔起依法維護相關人員消防安全權益的責任。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生產經營場所和為公眾服務的場所,要采取公告、廣播、設置警示牌等方式告知公民火災危險和保護生命財產安全的方法。

六、建立健全考評機制,嚴格責任追究制度

(二十)建立消防工作考評機制。把消防工作納入崗位目標責任考核和領導干部政績考核內容,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文明城市創建和平安創建等考評范圍,建立科學的考核評價機制,每年進行一次檢查考評,并嚴格獎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