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協商范文10篇

時間:2024-02-01 01: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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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協商

工資協商勞務合同

企業名稱:

經濟類型:

企業法定代表人:

職工人數:

甲方(企業方):乙方(職工方):

協商首席代表:協商首席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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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集體協商合同

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發文字號1:___________________

發文字號2:___________________

全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企業內部分配決定機制,保障勞動關系雙方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工資集體協商試行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決定工資時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勞動權利與義務相統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維護正常工作秩序,保持和諧穩定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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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工資協商若干意見

為推進我市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和簽署工資專項集體合同的質量及掩蓋率,樹立企業工資協商機制,正常增進機制和付出保證機制,維護勞動關系兩邊的正當權益,依據《勞動法》、《工會法》、《勞動合同法》、勞動和社會保證部《工資集體協商試行方法》、《企業集體合同條例》等司法律例,連系我市實踐,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沛看法履行企業工資集體協商任務的主要性

工資集體協商是指工會或經民主選舉發生的職工代表與企業代表依法就企業界部工資分派準則、工資分派方式、工資付出方法、工資規范、工資收入程度等事項進行對等協商,在協商一致的根底上簽署工資和談的行為。近年來,我市經濟開展措施加速,企業經濟效益不時增進,職工工資程度有了必然的進步。從總體上看,受世界金融風暴的影響,我市企業職工的收入程度與全市經濟開展程度還不相順應。黨的十七大申報要求“樹立企業職工工資正常增進機制和付出保證機制”,“進步勞動待遇在首次分派中的比重”,履行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準則,關于維護企業和職工兩邊的正當權益,促進勞動關系的調和不變,調動廣闊職工和企業運營治理者的積極性,促進企業出產開展和經濟效益進步,完成經濟和社會協調開展,都具有非常主要的意義。因而,各級當局、各有關部分和單元必然要站在貫徹黨的十七大精力、落實科學開展觀和構建調和社會的高度,從我市變革、開展和不變的大局動身,充沛看法新情勢下做好企業工資集體協商任務的主要性和需要性,不時加強緊迫感和責任感,推進企業工資集體協商任務具體深化展開。

二、履行企業工資集體協商任務準則和目的義務

任務準則:履行企業工資集體協商任務準則是協商共決、機制共建、效益共創、好處共享。要對峙當局主導、工會共同、多方協同、職工參加、全體推進的方針。要準確處置好出資人、運營者與職工之間的關系,分歧條理、分歧崗亭工種職工之間的關系,持股職工與未持股職工之間的關系,按勞分派與按其他出產要素分派之間的關系,工資分派與企業經濟性裁人、再就業安頓、保險福利之間的關系等,起勁做到統籌統籌、科學合理、公道公平。

目的義務:履行企業工資集體協商目的義務是全市各類企業依法樹立健全工資集體協商準則,展開職工工資集體協商任務,依法簽署工資集體合同。對小型企業比擬集中或同業業企業相對集中的區域,履行區域性、行業性工資集體協商,簽署區域性或行業性工資集體和談,并由所涵蓋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其托付署理人簽字承認。已建工會的企業該當具體執行集體協商或工資協商準則;未樹立工會的企業該當經過區域、行業工資集體協商準則進行掩蓋。當時工資集體協商任務的重點是各類改制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2009歲尾前全市簽署工資集體合同的企業要到達80%以上,2010年根本完成全掩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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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協商指導員述職報告

今年以來,在市、縣總工會的領導下,扎實推進工資集體協商工作,進行積極探索,工資集體協商工作取得了新的進展。目前全縣共簽訂工資集體合同(協議)182份,涵蓋企業501家,覆蓋職工9415人:其中簽訂行業性工資集體合同的行業2份,鄉鎮工會簽訂區域性集體合同18份。工資集體合同建制率、簽約率為92%,開展工資集體協商企業履約率均達到100%。現將具體情況報告如下:

一、積極推動形成合力推進工作格局

一是在年初全縣經濟工作會上,縣委、縣政府將工資集體協商工作列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二是由縣委下發《鄉科級領導班子及領導干部年度實績考核實施細則》,將工資集體協商工作列入干部實績定量考核指標體系;三是對501家企業進行了分類A、B、C三級,推動合理的工資協商細化了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目標,四是于5月份通過召開工會與縣政府聯席會議,成立縣委、縣政府兩辦督查室和協調勞動關系三方為成員單位的縣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督導小組,定期開展督導工作,通過縣委督查力量,推動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的深入發展;五是積極與人社、工商聯密切配合,充分發揮三方協商機制作用,協助和配合政府部門完善有關法律法規,加強與財政、稅務等部門的政策協調,為促進企業依法運作和提高職工工資創造良好的政策扶持環境。

二、扎實運行做好集中要約行動月工作

全市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啟動會議后,我會迅速行動:一是縣工會與人社局、工商聯三方單位于3月份聯合召開了“百日行動”啟動儀式會議,各鄉鎮總工會、各系統基層工會、各企業工會拉開了工資集體協商“百日行動”活動序幕。二是工資協商三方聯合下發了《縣工資集體協商“百日行動”實施方案》,分階段、分類別推進。三是加大宣傳,營造良好工作氛圍。工資集體協商“百日行動”期間,在縣政府信息網上關于工資集體協商的有關內容,制作專題在縣視臺播放,印制有工資集體協商專章的《工會知識手冊》,向企事業職工發放3000余冊。

三、典型帶動推進規模企業工資集體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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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協商實務操作感慨

企業工會主席作為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的組織者、作為職工方首席代表,在工資集體協商中處于重要位置、發揮關鍵作用,必須要加強學習、提高能力,精心組織、仔細謀劃,認真對待工資集體協商每一個步驟和環節,確保工資集體協商工作順利進行,取得實效。

一、抓好啟動程序——要約

開展工資集體協商,發出要約是前提。沒有要約的發出,便沒有工資集體協商的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工作就如自來水供水一樣。水龍頭是要約、管道是協商,水是協議書。只有打開了水龍頭,水才能通過管道流出來,如果水龍頭不打開,水就無法流出。“善始者事半成”,因此,開展工資集體協商,首先要在要約上下功夫。

一是主動要約。發出要約是企業方和職工方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雖然工資集體協商是法律的規定、是黨和政府的要求、是企業發展的必然趨勢。然而,由于過去在工資分配上都是企業說了算,職工成了“局外人”,沒有“話語權”。工資集體協商,就是企業與職工就勞動報酬的共商共決。面對工資分配制度上的重大“變革”,企業方一時難以適應,認為工資集體協商“削弱”了企業的自主權。對工資集體協商的不了解、不理解,必然對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的不重視、不主動。在這樣的情況下,要企業首先向職工方發出要約是不現實的。工資是職工收入的主要來源,是職工合法權益的核心,開展工資集體協商是企業工會的職責所在、責任所在、使命所在,企業工會主席要克服畏難思想,主動向企業方發出開展工資集體協商的要約,敢于拉開工資集體協商的“帷幕”,積極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二是穩妥要約。要約一般是書面形式,內容包含協商的時間、地點、協商代表的人員名單和協商的內容。在考慮要約時,要注意兩點:一是在協商時間的確定上,要注意合理性。也就是說,協商的時間,在企業可以不可以安排、適宜不適宜進行;二是在協商的內容確定上,要注意可行性。也就是說,協商內容的提出和解決問題的方法是否符合企業實際,具有針對性、可行性,特別是工資集體協商工作初始時,協商的內容要注意從容易的、突出的、簡單的問題入手,循序漸進,便于企業接受,也便于協商成功。

三是成功要約。要約發出后,雖然有的地方規定對方要在規定的時間內答復、不得拒絕,但對拒絕要約并沒有明確的法律責任。如果職工方的要約發出,企業“拒收”或“拒絕”,對本次、甚至今后的工資集體協商開展都是艱難的。要約的發出應該是“水到渠成”的事。也就是說,要約不能貿然發出,在這之前,需要做大量的工作,特別是要通過多種方式方法做好企業負責人的工作,使企業負責人接受要約、參與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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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工資協商調研報告

根據張勞社字*號文件精神,宣化縣50戶企業計5040名職工的工資調標工作日前圓滿結束。在調資工作中,發現有相當比例的企業并沒有真正意義上實行工資集體協商制度,而是以單位意志自行決定。特別是未建立工資集體協商制度的企業,其領導和職工對工資集體協商工作都不同程度存在著認識不足,方法不清等問題。為進一步做好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工作,我們提出以下幾方面建議和設想:

一、突出重點,廣泛宣傳

工資集體協商制度雖然試行了幾年,但目前推廣面不大,實行的企業很少,大部分企業職工也不了解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及相關的工資政策,不知道協商什么,怎么去協商等。僅靠勞動保障部門,小范圍、簡單化地宣傳是遠遠不夠的,政府相關部門要聯合起來,進行廣泛深入地宣傳,營造出大環境、大氛圍。

(一)突出宣傳的重點。一是樹立典型。對行業或區域內開展工資集體協商比較有特色,并積累了成功經驗的企業,總結經驗,及時推廣,實現以點帶面;二是有計劃、有重點、分層次地組織企業勞資干部、工會干部學習政策法規,促進企業勞動關系和諧穩定的機制。

(二)緊密結合企業實際。一廠一情,各不相同。在發動職工參與工資集體協商時,要注意結合企業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開展宣傳工作。既要把有關政策講透,也要把企業實際情況說清,讓廣大職工明白為什么要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切實調動職工參與協商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二、積極開展指導,加強監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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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工資協商意見

為積極開展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工作,有效維護勞動關系雙方合法權益,促進企業職工工資水平合理增長,根據《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的意見》(政發〔〕27號)精神,現就進一步推進工資集體協商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明確推進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的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通過建立和完善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企業工資分配共決機制和正常調整機制,搭建以工資集體協商為基礎的勞資對話平臺,妥善處理各方利益分配關系,依法保障職工參與工資分配和獲得正當合理勞動報酬的基本權益,實現勞動關系雙方互利共贏,共享企業改革發展的成果。

(二)工作目標。年底前,在全縣規模以上企業建立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并逐步推進到其他企業;到年底,在全縣企業普遍建立工資集體協商制度。

二、認真落實推進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的具體措施

(一)建立健全企業職工工資分配機制。在推進工資集體協商工作中,通過建立健全工資分配協商共決機制、民主監督機制、正常增長機制,充分發揮企業工會、職工在工資分配、民主監督、工資調整等方面的作用,使平等協商成為用人單位決定工資分配的基本方式,使職工工資收入隨著企業經濟效益的增長而增長,隨著企業勞動生產率等標準的提高而提高,隨著政府工資指導線的調整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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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工會工資協商工作報告

近年來,鎮總工會在兩級市總工會和鎮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支持下,認真落實全總“兩個普遍”的要求,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工會法》、《集體合同規定》、《工資集體協商試行辦法》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五措并舉,全力推行玻璃加工行業工資集體協商工作,努力實現勞資雙方協商共謀、機制共建、效益共創、利益共享,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實現職工體面勞動、促進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工資集體協商工作取得新突破。目前,已簽定了《鎮玻璃加工行業性工資集體協商合同書》,涵蓋企業52家,受益職工達8500余人,玻璃加工行業企業履蓋率達95%以上,得到了企業的理解支持和職工的普遍歡迎。

一、抓調研,確定行業工資集體協商主題。我鎮成立了由鎮長任組長,鎮黨委副書記、鎮總工會主席為副組長,鎮總工會副主席、鎮黨政辦、財政所、經濟發展辦公室、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所、安監中隊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玻璃加工行業工資集體協商領導工作小組,制訂了《鎮關于開展玻璃加工行業性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的實施意見》,并以紅頭文件形式下發到玻璃加工企業單位,努力促成“黨委領導、政府主抓、工會力推、各方協同、勞資互動”的工作格局。工作中,我們深入企業調研,加強對工資集體協商的宣傳引導,通過面對面座談、發放調查問卷等形式,收集和了解職工、企業雙方對行業工資集體協商意見和要求,系統歸納,深入分析,確保了行業工資集體協商的主題確定的科學性。

二、抓主體,產生行業工資集體協商代表。我們以中國現代玻璃產業基地工會聯合會和市玻璃加工行業協會作為勞資雙方協商主體,嚴格依照法律程序各自產生10名協商代表。其中職工代表候選人由各基層工會提名,于8月14日提交中國現代玻璃產業基地工會聯合會第二次職工代表大會,經職工民主選舉后,由中國現代玻璃產業基地工會聯合會出具《職工方工資集體協商代表資格認定書》。首席代表由中國現代玻璃產業基地工會聯合會主席擔任,其他代表中有基層工會主席3名,一線職工6名,代表玻璃加工行業全體職工與玻璃加工行業協會方進行工資集體協商。協會方代表由市玻璃加工行業協會選派,首席代表由市玻璃加工行業協會副主席擔任,其他代表由玻璃加工行業的企業法人代表擔任,代表本行業企業主與職工方進行工資集體協商。

三、抓培訓,提高行業工資集體協商水平。我鎮于9月2日舉行了職工協商代表培訓會議,針對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特別是《工資集體協商試行辦法》對相關人員進行培訓。通過培訓,進一步提高了企業法人和職工的法律意識和協商意識,使協商代表認識到開展工資協商的必要性和法律剛性。同時,對協商的方式、方法、程序、勞動工資的基本知識、協商合同的主要內容和格式等進行有針對性的培訓,要求協商代表堅持兼顧雙方利益的原則,根據協會方提供的經營數據,合理確定加薪幅度,做到既維護職工具體利益,又照顧企業的持續發展,協商時尊重對方、互相合作、求同存異,以利于形成共識,從而提高了協商代表的素質和玻璃加工行業工資集體協商的水平,為工資集體協商的順利開展打下了良好基礎。

四、抓程序,嚴格確定工資集體協商合同。工作中,我們嚴格履行產生代表、啟動要約、正式協商、起草協商合同草案、召開行業職代會票決通過、向全體職工公布、并報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市總工會備案等程序,確保了工作效果。8月17日,中國現代玻璃產業基地工會聯合會于向市玻璃加工行業協會發出《職工方工資集體協商要約書》,要求對2012年有關玻璃加工行業工資方面的事宜進行協商;9月5日,收到協會方的《企業方工資集體協商答復書》;9月14日,勞資雙方各10名代表于就玻璃加工行業工資有關事宜進行了正式協商,經雙方代表反復協商達成以下意見:1、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標準普通工人每月提高到1300元,技術工人每月提高到1500元;2、按日工資發放的企業實行最低日工資標準問題:玻璃加工行業執行日工資的企業每日工資不低于43元;3、意外傷害險問題:企業為每個職工購買意外傷害雇主責任險;4、安全防護措施問題:企業根據不同的崗位合適配備護鏡、護腕防護服、安全手套等安全設備;5、福利待遇問題:玻璃加工行業內中秋節、春節為每位職工價值不低于100元的福利;為全體職工提供免費午餐,為值班、加班等特殊工作性質的職工免費提供早餐和晚餐,主食按成本收取費用;同時每年給職工配備夏、冬工作服各2套。根據協商會議紀要,起草了《鎮玻璃加工行業工資集體協商合同》(草案),于9月23日召開中國現代玻璃產業基地工會聯合會首屆第三次職工代表大會,以無記名投票的方式,表決通過了《合同》(草案),形成了正式合同,勞資雙方首席代表和玻璃加工行業內企業法人在正式《合同書》上簽字蓋章。并將《合同書》向行業內簽約企業的全體職工張榜公布,報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市總工會備案。

五、抓完善,確保行業工資集體協商合同切實履行。為提高行業工資集體協商合同履約率,切實加強對行業工資集體協商合同履行情況的監督,增強企業方履約自覺性,鎮玻璃加工行業工資集體協商領導工作小組辦公室強化督導,完善了各項監督檢查制度,明確懲戒措施,確保行業工資集體協商合同的切實履行并落到實處,實現勞動關系雙方互利共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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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系統工資協商工作意見

集體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調整勞動關系的重要法律制度。加強集體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建設,對于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具有重要作用。為推動系統內醫療機構與合同制職工進行工資平等集體協商工作,加強維權機制建設,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行政規章的規定,結合實際情況,現就在全市衛生系統推行合同制職工工資平等集體協商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進一步解放思想,充分認識開展工資平等集體協商工作的重要意義

近年來,隨著我市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的深入進行,職工隊伍不斷壯大,全市4萬余名醫務工作者中,合同制職工約有5000余名。經調查,除編制內職工的工資待遇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執行外,合同制職工的工資、福利、保險等待遇沒有統一的規定,存在同一崗位或同一級別職工的工資待遇有所差別,甚至懸殊很大的現象。個別區、市合同制職工勞動合同的簽訂率僅為10%左右,使得合同制職工的合法權益無法得到很好的保障。因此,在全市衛生系統內推行工資平等集體協商工作,對于建立合理的工資分配制度,維護醫療機構和合同制職工的合法權益,完善勞動用工管理,促進建立規范有序、公正合理、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黨中央歷來高度重視發展和諧勞動關系問題。近年來,總書記多次就發展和諧勞動關系,讓廣大勞動者實現體面勞動,不斷增加勞動者的報酬,更多分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等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確要求。通過工資平等集體協商,職工與單位雙方依法就內部工資分配制度、分配形式、收入水平等事項進行平等協商,并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工資集體合同,這是切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有效手段,也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充分調動職工的積極性,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重要舉措。各單位要充分認識新形勢下開展工資平等集體協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自覺性,采取切實有效措施,擴大工資專項集體合同的覆蓋面,推動工資集體協商工作深入開展。

二、進一步明確任務,突出重點,把群眾最關心的問題作為工資平等集體協商的重點內容

工資是職工經濟利益的核心,也是職工最為關心的焦點之一。各級醫療衛生單位要在三年時間內全面實行合同制職工工資平等集體協商制度。2011年在局直單位全面推行,2012年覆蓋區市醫療衛生單位、駐青有關醫療單位和80%以上的民營醫療機構,2013年,對未建工會的民營醫療機構等,通過開展工資平等集體協商,簽訂區域性、行業性工資專項集體合同,努力提高覆蓋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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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工資協商改進工作交流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縣委《關于縮小三個差距促進共同富裕的決定》,進一步推進我縣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工作,規范工資集體協商行為,維護企業和職工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穩定,經縣政府同意,現將《縣推進建立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并就進一步深入推進建立我縣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制度有關工作提出如下意見,請一并認真貫徹落實。

一、提高對推進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制度的認識

(一)深入推進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制度是貫徹落實中央、市委和縣委決策的具體行動。工資是民生之源。進一步深入推進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建立企業工資集體平等協商的共決機制,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舉措;是國家實現對企業工資的宏觀調控、調節職工收入分配、建立和諧穩定的新型勞動關系的重要內容;是建立和完善“市場機制調節、企業自主分配、平等協商共決、國家監控指導”的企業工資分配新機制的關鍵環節;是貫徹落實市委、縣委改善民生、縮小工資收入差距、促進收入分配更加合理和推進共同富裕的具體行動。

(二)深入推進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制度是充分調動職工和企業兩個積極性的必然要求。進一步深入推進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對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建立薪酬分配激勵和約束機制,正確調整企業所有者、經營者與職工三者之間的利益關系,建立職工工資收入的正常增長機制,維護企業和職工雙方的合法權益,增強企業對職工的凝聚力,促進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調動廣大職工的積極性、創造性,促進企業生產發展和經濟效益的提高,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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