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非子范文10篇

時間:2024-02-04 20:3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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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非子理論和管理

韓非子為法家集大成者,他的理論影響了中國第一個大一統王朝的政治,經濟,社會管理的方向。面對爭利為主、吞并天下的戰國時代,韓非子采取現實主義態度,認為國家的當務之急是如何迅速強大并取得戰爭的勝利。于是在相對實用主義價值觀的推動下,韓非子提出了具有準軍國主義色彩的富國強兵方案。

而后世對韓非子的評價也褒貶不一,而我認為其主要原因是韓非子充分的分析了人功利的一面,以高度的冷靜,犀利的目光來看待世界,同時,他影響的大一統王朝——秦朝;卻三世而亡,也不得不會影響到那些希望讓社會更穩定的人的批判。但,韓非子的理論卻一致存在中國社會中幾千年了,并沒有消亡,而是在每個社會的歷史階段中,發揮著自己重要的作用。

從韓非子的理論來看,現實主義與實用主義充實其中;

其一,現實主義。韓非子思考的首要問題是富國強兵,符合時代主題;他實現富國強兵的方案是軍事性的,折射出他面對現實的焦慮與渴望改變現實的迫切愿望?!段弩肌?、《顯學》等篇的歷史觀不僅明確道出現實主義的傾向,其他一系列主張都無不滲透著現實主義。

其二,相對實用主義。實用主義是現實主義派生的結果。所謂“實用主義”,就是指“排斥先驗、抽象和思辨的思維習慣,將知行范圍僅僅限制在‘人倫之用’等形而下的社會具體層面的理論主張和實踐原則”

而這兩點卻影響深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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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非子中的女性觀研究論文

摘要:韓非是戰國法家的杰出代表,他的法術思想對后人有著深厚的影響,具有進步的意義,但他的女性觀點無疑是不可取的。他認為女性的全部價值為“色”,把女性當作紅顏禍水,并在“利”的掩蓋下鼓吹男尊女卑。

關鍵詞:韓非;女性;色;禍水;男尊女卑

韓非是先秦法家思想家之集大成者,他將法家的法、術、勢三者融為一爐。形成自己完整的思想體系。自西漢后,中國封建統治階級實施“外儒內法”或“陽儒陰法”的政策,使法家思想在封建社會意識形態扮演重要角色。后人研究韓非時,多注意他的法術思想,他的感情生活由于資料厥如,幾乎無人觸及。但通過對《韓非子》的解讀,我們可看出韓非對女性的態度。韓非在書中,多次提到女性,文中論點多以與女性相關之論據佐證。這些例子中,女性以正面形象出現的,僅有一次,即《十過》論述“國小無禮,不用諫臣,則絕世之勢也”時所舉曹君亡國的例子。晉公子重耳出亡經過曹國,曹國君主窺其裸浴,極其無禮。臣子釐負羈見晉公子非常之人,預知曹公引火燒身,必殃及臣民,但束手無策。其妻為他出謀劃策,使他免于災禍。在這一事件中表現了妻子明禮、通達與智慧等諸多美德。除此之外,韓非所舉涉及女性之例,對女性皆持否定態度。他認為女性的價值在于色貌,而美貌具有危險性,女人是禍水;為了防范女人,應把所有的權利,包括家庭權力,集中在男性手中。

一、食色性也,貌美是金

中國第一部詩歌總集《詩經》,已體現出人類對女性美的欣賞與尊崇。《詩經》開篇“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肯定女性的美與地位?!缎l風·硬人》具體的描繪了女性的自然美與情態美,“手如柔荑,膚如凝脂,頸如蝤蠐,齒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周南·桃天》“桃之天天,灼灼其華”,把即將出嫁的女孩比怍春天粉紅艷麗的桃花?!多嶏L·有女同車》“有女同車,顏如舜華”“彼美孟姜,德音不忘”,用木槿花比喻女性的美貌,并從德行上肯定女性。女性不僅有自然美,情態美,還有品行美。詩篇著力贊頌了女性那艷麗奪目,令人怦然心動的美。但在韓非眼中,美即是“色”,“色”成了她們存在的全部的意義。

《詭使》曰“女妹有色,大臣左右無功者,擇宅而受,擇田而食?!薄秱鋬取吩疲骸罢煞蚰晡迨蒙唇庖?,婦人年三十而美色衰矣。以衰美之婦人事好色之丈夫,則身死見疏賤,而子疑不為后?!睆倪@里可看出,韓非將“色”當作了女性價值的全部。女性年輕美貌時,男性對她寵愛有加,恩及家庭父兄;一旦年老色衰,便如昨日黃花,隨手可棄,連自己的兒子也受到牽連。女性的價值在于她的美貌,用“色”事夫成為男女感情的全部,夫妻間并沒有相濡以沫的愛情。主動權在男性手中,男性決定女性的價值與去留,二者是支配與被支配的關系。《外儲說左上》記載:“蔡女為桓公妻,桓公與之乘舟。夫人蕩舟,桓公大懼,禁之不止,怒而出之。乃且復召之,因復更嫁之,桓公大怒,將伐蔡。”僅因為妻子的一個小玩笑,便把妻子趕回娘家;妻子回家再嫁,大大傷了男性的自尊心,為挽回面子,不惜發動戰爭。韓非用此例說明“挾夫相為則責望,自為則事行”,桓公將蔡滅了,韓非認為女性不順從丈夫被出之是理所當然的,只是提醒男性行事的方式應巧妙些。女性如何以“色”事夫?孟子有言:“必敬必成,無違夫子。以順為正者,妾婦之道也?!?《孟子·滕文公下》)作為女性,要盡量曲盡己意以逢迎男子的喜好。在婦順夫這一點上,韓非與儒家達到共識。男性妻妾成群,三宮六院,屬天經地義;男人竊玉偷香,尋花問柳,可以心安理得地“娛其色”。女性連妒忌的權力都沒有,因為這是七出之一。夫妻之間不存在真情,如此,女性別無選擇,只有戰戰兢兢的順從,如履薄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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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控制思想的三元架構及時代價值

摘要:韓非子內部控制思想從人性本惡的性惡論哲學基礎出發,融合集成了法家“法”、“術”、“勢”的理論精華,摒棄“德政”、“仁政”轉而倡導“不務德而務法”,并在組織管理控制方面創造性地提出了“法無二適”、“法不阿貴”、在保持制度連續性的基礎上“不法常可”、“治吏不治民”、因事用人、從基層中逐級選拔人才、循名責實績效考評和保持治理威勢以“禁暴止亂”等一系列具體可行的措施方法。時至今日,其三元內部控制體系范式依舊能夠從法治觀、平等觀、權責統一制度理論、管理層組織任免及考核、組織內部管理權威樹立等角度,為當代管理者提供理論支持和實務借鑒。

關鍵詞:韓非子;法術勢;思想集成;三元內部控制

一、引言

進入新世紀之后,亞洲金融風暴余波未平、殷鑒未遠,美國次貸危機再起波瀾并在全球范圍內引發多米諾骨牌效應,會計領域的理論研究學者和實務專家開始重新關注內部控制問題,希冀通過在組織單位內部有效實施各種制約調節措施與方法,從而達致充分獲取和使用各種資源、防范控制潛在風險、最大程度提升經營效率的目的。國內現代內部控制研究多是基于美國COSO報告、《企業風險管理框架》和《薩班斯-奧克斯法案》(Sarbanes-OxleyAct)而漸次展開,受制于中西方思維、制度和文化等方面的差異,把原生于西方的內部控制理論生搬硬套到中國難免水土不服,于是越來越多的學者轉而將視角投向博大精深的中國古代文化,從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先秦諸子百家思想中去汲取內部控制理論精華。其實,早在我國西周時代內部控制思想即已啟蒙發端,從傳世的《周易》中就可一窺組織管控和風險預測的端倪,后經春秋戰國時期的進一步融合、完善和發展,及至秦滅六國統一中國后已經形成了一整套以法家學說為代表的內部控制理論體系,并一直傳承沿用至今,可謂“綿綿若存、用之不勤”。說起中國傳統文化和先秦諸子哲學思想,西漢以降儒家文化思想的獨有影響控制力和主導地位自不待言。然而,在春秋戰國時期的百家爭鳴過程中,真正圍繞內部控制提出治理方案并付諸實踐的還應首推法家。法家并非望文生義的主張法學,而是一套組織領導的理論架構和方法集合。韓非子作為法家的思想代表和集大成者,著有《韓非子》五十五篇,高度概括總結了法家的刑名法術之學。韓非子之前,法家觀點大致一分為三:一派由慎到領銜,主張治國理政中要重視“勢”(權力和威勢)的運用;第二派由申不害帶頭,強調“術”(權謀與方略)的重要性;第三派以商鞅為代表,更為注重“法”(法律和規制)的制定與執行。韓非子將以上三者融會貫通,既贊許明主嚴明執法如天(“法”的作用),又主張馭人行事神鬼莫測(“術”的作用),還兼顧強調令出如山、賞罰分明以求令行禁止(“勢”的作用),“法術勢”兼而用之、合理把控,自然就形成了完備周全的內部控制系統?,F階段在構建新時代文化自信、聚力民族復興偉業的大背景下,本文重新挖掘探究和審視借鑒中國傳統內部控制思想理論,對于完善提升現代企業內部控制體系依然具有承前啟后的理論價值和繼往開來的現實意義。

二、融合“法術勢”的韓非子三元內部控制思想

(一)三元內部控制思想的總體框架。(1)“內圣外王”———中國傳統文化中的樸素內部控制思想?,F代意義上的內部控制概念最早于20世紀30年代后期由美國學者提出,框定“內部稽查核算與管理控制制度特指出于保障企業資產安全和記賬準確性目的而采取的具體措施方法”,之后美國審計程序委員會幾經修正改良,最后把內部控制制度劃分為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和內部管理控制制度兩大類。國內最被廣泛認可的定義則是(楊雄勝,2011)“遏制非我與損我、促進自我與益我的系統化制度”的提法。無可辯駁的是,內部控制概念的總結、提煉和提出雖然只有八十余年時間,但是內部管控活動卻早在三千多年前就被中國古人踐行。正如馮友蘭先生在《中國哲學簡史》中所言,“中國無論哪一派哲學,都直接或間接關切政治和倫理道德。因此,它主要關心的是社會,而不關心宇宙;關心的是人際關系的日常功能,而不關心地獄或天堂”。從更深層意義來看,中國傳統哲學既是出世的又是入世的,“不離日用常行內,直到先天未畫前”這一詩句便是對中國哲學精神,既追求理想更關照現實,既講求實際又不膚淺庸俗的最好刻畫。中國的圣人并非不食人間煙火的山林隱士,他們內心致力于心靈的修養,而在社會活動中卻也有能力、有辦法成為統領一切的君王,這便是古人理想中“內圣外王”的最高境界。要達到“內圣”與“外王”的融合統一,自然就無法脫離政治和社會管理,故而中國古代哲學思想本身就是諸子百家的政治思想,先賢們重視并致力于形而下的社會管理實務,率先提出并踐行系統化的內部控制思想理論,自然也是順理成章的事情了。中國傳統文化中樸素的內部控制思想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以“修身養性”引導做人。以儒家為代表的中國古代先賢學習與自身德性修養同步進行、互為促進,他們篤信只有持之以恒地修身養性方能臻于圣人境界,才有能力和資格成為組織的領導者。于是“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成為了當時公認的理想人格進階流程,也正是這種被社會各階層所普遍認可和接受的理想人格,充當起構建以人為本內部控制體系雛形的基石。與儒家相類似,道家的創始人老聃和代表人物莊子、列子也都在各自的著作中表達傳遞出了“順乎自然”、“不自是、不自伐”和“安時處順”等修養自身德性的方法主張,這些勸人回歸本真、發掘天賦的見解無不閃耀著樸素內部控制思想的光輝。二是以“有禮則安”規范做事。中國古來便有“禮儀之邦”的美譽,主流價值觀推崇“禮尚往來”,主張“人有禮則安、無禮則危”。直到今天,“禮”的觀念和規范依然深刻影響左右著人們的日常生活和人際交往活動?!岸Y”最早發端自上古祈求神靈護佑的宗教祭祀儀式,繼而內涵與外延不斷擴展逐漸引申為封建宗法制度中的行為規范,形成了等級森嚴的社會階層劃分機制,并成為統治階層維護社會穩定和自身利益的意識形態工具。由此可見,古人依禮而行來規范做事程序,其內部控制架構的核心和制度體系的基礎都在于“禮”上,以至于“道德仁義,非禮不成;教訓正俗,非禮不備;分爭辨訟,非禮不決”……“禮”之內涵及應用可謂無所不包,也從側面反映出古代內部控制體系和制度機制的周全完備。三是以“以法為本”管控治國。周朝的禮治隨著分封制和井田制的崩塌,到了春秋戰國時期已經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戰沖擊而趨于禮崩樂壞的境地,新興地主階層羽翼漸豐力主推行法治。繼公元前536年主張“寬猛相濟”的鄭國子產“鑄刑書于鼎”之后,公元前407年魏相李悝也在魏文侯的支持下進行變法,并推出了我國歷史上第一部比較系統的成文法典《法經》,初步形成了“盜、賊、囚、捕、雜、具”六大定罪量刑通例與原則的法律體系,在一改過往法令典制散亂無序,成就法律條文莊嚴系統性的同時,也標志著基于法治和制度機制建設的內部控制框架雛形得以確立。從唯物辯證史觀的視角來看,“法”脫胎于“禮”而又去除了后者倫理化道德化的羈絆桎梏,韓非子倡導以“不務德而務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取代儒家“為政以德”的德治理想,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還是具有一定進步意義,商鞅變法使弱秦變強秦、秦始皇采納運用法家理論構建起大一統的中央集權帝國,都證明了“依法治國”的科學性和先進性,也佐證了內部控制體系在國家治理、組織管控方面的實用性和執行力。四是以“禮法相融”實現內部控制。一方面,道家、儒家、法家、墨家等各學派的思想既相互駁斥碰撞,又相互吸收借鑒,相傳孔子曾四次專程登門向老子請教“禮”和“道”,其“仁”的理念則取法自齊國的管仲。法家的韓非子本身師從儒家代表人物荀子,后來在《解老》中又以法家的視角詮釋道家無為,其對黃老哲學的偏好和領悟躍然紙上、一覽無遺;另一方面,秦王朝雖借助法家思想變法圖強、一統江山,但僅傳二世即崩潰消亡,不禁讓人唏噓感嘆法家“嚴而少恩”,功效雖可立竿見影,終非長治久安之道。有鑒于此,從西漢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之后歷代統治者都選擇“禮法相融”兼而用之的折衷方案,逐漸形成了儒、道、法、墨等多流派思想融合并用的治國理政方略。至此,在傳統文化氤氳下的中國古代內部控制體系中,“修身”、“循禮”和“法治”三位一體,構建起了穩固的組織治理和內部控制架構。具體如圖1所示:(2)“三元融合”———韓非子的內部控制體系架構。韓非子在繼承早期法家“法”、“術”、“勢”三派思想成就和主要學說的基礎上,進一步將三者融會貫通并創新構建了一整套能夠自我循環的法家理論,也形成了其內部控制體系的基本框架。一是“法”———制定法律以治國。為適應不斷變化的新形勢,法家主張采取新的方法進行國家治理。在韓非子看來,“法”為治國之本,最為適宜的治國方法首推制定法律?!胺ㄕ?,編著之圖籍,設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韓非子•難三》)。法的功用就是明示百姓該做什么和不該做什么。韓非子所言之“法”,并非現代意義上的一般法律,而是類似可以使國家富強、能夠在面上推行的政策措施。他深信“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而且他還倡導“刑不避大臣,賞不遺匹夫”,主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此維護法律的絕對權威與至高尊嚴。尤為難能可貴的是,韓非子在運用法治加強中央集權、規制臣下的同時,也向君王提出了“虛靜以待,去好去惡”(《韓非子•二柄》)和“守法責成以立功”(《韓非子•外儲說右下》)等勸誡,體現了他剛直不阿、一斷于法和追求公平公正的法治精神。二是“術”———駕馭臣吏以成事。在法規政策制定頒布后,君王還要監察督促臣民百姓加以執行落實。韓非子認為,圣人治國之要不在于確保人人自發行善,而在于有效遏制大眾作惡,泱泱大國中能夠自覺向善行善的只是少數,只要防范杜絕大多數民眾不作惡天下便可太平。由此得出了“為治者用眾而舍寡,故不務德而務法”的結論,確立了致力于建章立制、強調“執法”效果而非泛泛“立德”感化的內部控制指導思想。那么君王采用上述辦法治國理政,既需要具備立法的能力,又要跟蹤督查臣民的行為是否合法,豈非成了一個難以達成的目標任務?法家給出的答案是,君王無需親自操辦,只要擁有駕馭手下群臣官吏的權術手段,物色、篩選和委任適當的人選去代為履行受托責任即可。由是便引出了法家的另一個重要概念“術”,其中很重要的一個方面就是“正名”,韓非子對此的解釋是“循名而責實”(《韓非子•定法》),也就是說擔任一定職務的官吏具有必須完成分內工作任務的受托責任,君王只需關心考核他們的績效并據此賞罰即可,頗具現代內部審計和績效考核的意味。而對于君王如何知曉何人適合某項工作,韓非子的答案是依靠“術”便可辨別,“功當其事則賞,功不當其事則罰”,只要遵循賞罰分明的原則,無能之輩就不敢占據他們力有不逮的職位,優勝劣汰機制自然得以建立。君王手握賞罰大權,就是韓非子所言的治國“二柄”。它們之所以功效明顯,蓋因人的本性趨利避害使然,這與現性經濟人假說又不謀而合。君王馭人之術對臣吏個體行為的影響如圖2所示:三是“勢”———強化威勢以維穩。齊相管仲最早提出“勢”的概念,他認為居于優勢地位的賢明君王“有必治之勢,則群臣不敢為非”。之后,慎到融合道家學說完善了“勢”的理論,得出“勢位足以屈賢”的論點。韓非子在消化吸收和揚棄借鑒前人觀點的基礎上,提出了“善任勢者國安”(《韓非子•奸劫弒臣》)的論斷,充分肯定了威勢在其三元內部控制系統中的重要地位。他在《八經》篇中把“勢”描述為“勝眾之資”,是統領駕馭眾人的有力武器,并在《顯學》等篇章中闡釋了“勢”的“禁暴”、“止亂”的功能作用,認為“勢”是一種具備普遍強制力和唯一至高無上地位的政治資本和權力資源,從一定意義上等同于君王的統治權和國家的主權。韓非子“法術勢”三元內部控制系統架構如圖3所示:(二)韓非子三元內部控制思想的“法術勢”特征體現。(1)韓非子內部控制體系的“法治”特征。一是法條以書面形式對外披露,尺度統一以體現法律的公開公平公正。韓非子強調法律條文和制度規范應以書面形式設立在官府昭告天下,掌握尺度必須嚴明統一,以便全體民眾知曉、領會和遵守,如此方能最大程度地發揮法律制度的約束力。在統一性方面要力求“法無二適”,避免不應有的歧義曲解。為此,在法律制定上要盡可能嚴謹周全,不給當事人留下爭議辯解的余地,確保治理過程簡明有序、控制效果顯著直接;在公平公正性方面要“法不阿貴、繩不繞曲”,做到大臣和匹夫同樣接受法律的刑過和賞善,廢除“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的法外特權和不平等規制,構建嚴明統一、有法必依的良好法制環境,有效防范內部控制失效情況的發生。二是正確處理法律制度連續性與修訂調整的辯證關系。韓非子基于“治大國而數變法,則民苦之”(《韓非子•解老》)的認識,傾向法律制度應保持穩定性和連續性的觀點,他以民眾所從事行業工種頻繁變化會大幅降低生產效率作為類比,例證法律制度的嚴肅性和約束力必然建基在連續性和穩定性之上,一旦朝令夕改很容易讓臣民感到無所適從,法的權威性和可信性也會大打折扣;韓非子在強調法律制度連續性的同時,也反對刻舟求劍式的一成不變和守株待兔式的墨守成規,他始終倡導“不法??伞?,主張“世異則事異,事異則備變”的創新變化和與時俱進,通過貼合實際的法律制度變革,不斷強化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和組織結構的穩定性。三是法律制度的制定施行應注重可行性,做到合乎人情、順應民心?!懊髦髁⒖蔀橹p,設可避之罰”(《韓非子•五蠹》),如若民眾無論怎樣努力都無法獲得獎賞,如何謹慎都難以避免刑罰,那么立法賞罰的意義和作用將無從談起,民眾也會因陷入恐慌絕望的境地而奮起抗爭。故而韓非子理想中的“法”應該是像“朝露”般純樸自然,讓民眾心無怨恨、口無怨言,而且在執行過程中不可單憑強權硬性推行,而是要因人情而治天下,達致“得人心則不趣而自勸”(《韓非子•功名》)和“兵強主尊”的最佳效果。四是法治推行須有法可依、執法必嚴。韓非子把國家強弱的原因歸結于能否正確制定法律并嚴格執行,強調執法過程中必須公正嚴明,力求做到“繩外不引,繩內不推;法外不急,法內不緩”(《韓非子•大體》),不可因執法者主觀意愿而偏離法度;同時,主張法治面前無分貴賤、執法對象一視同仁,讓君王、臣吏和民眾都有法可依、不失其道,既體現出了法治的嚴肅性和內部控制的嚴謹性,也為組織未來利益最大化提供了可靠保障。(2)韓非子內部控制體系的“術治”特征。一是“清凈無為”和“明主治吏不治民”的無為而無不為之術。一是清靜無為、深藏不露的無為之道。韓非子的無為思想源自老聃,其玄之又玄的玄妙之處皆在于不可知和不可見,故而韓非子勸誡君王“去好去惡”、“去舊去智”,不要把自己喜好厭惡表現得太明,以免臣下趨炎附勢、刻意逢迎,發生上有所好下必甚焉的行政亂象;同時,深藏不露、不被人輕易看透識破,在韓非子看來正是君王正確行使賞罰“二柄”的必備前提,提前把賞罰標準泄露往往導致下屬投機取巧,而君王表面清凈無為、讓被督察者捉摸不透,反而能收到“明君無為于上,群臣悚懼于下”(《韓非子•主道》)的上佳治理效果,這種無為而治的內部管控之道,直至今日依然對企業管理層和內部審計部門具有實際借鑒作用。二是內部管控的重點在于“治吏”而非“治民”。君王的時間和精力都是有限的,遇事不分輕重件件過問、事必躬親,只會把自己搞得身心俱疲而于事無補。所以,“下君盡己之能,中君盡人之力,上君盡人之智”(《韓非子•八經》),高明的君王善于發揮群臣的智慧能力,鼓舞和激勵大家群策群力共同開創國家良治的大好局面。由于官吏本身具備管理職能且對民眾具有示范帶動作用,故而“治吏不治民”符合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治理程序和邏輯,有利于增強內部控制的實效。二是因事用人、逐級提拔、職責分明和信息透明的組織運轉之術。一是因事用人而不能因人設事。在選人用人方面,韓非子主張“論之以任,試之以事,課之以功”(《韓非子•三難》),因事務的需要而考察選用人才,而不能為了提拔官員而設置職位;在用人標準方面,韓非子對“賢材者”和“功大者”推崇備至,提倡選賢任能、唯才是舉、不拘一格,無論出身高低貴賤,只要是“明法便國利民”者皆可破格任用。二是人才選拔任用注重從基層逐級提拔。形象概括地提出了曾被多次公開引用的“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將必發于卒伍”(《韓非子•顯學》)的著名論斷,強調高層階的文臣武將要優先從具備基層工作經驗的人中選拔的組織原則。三是任職履職貴在專職專任、職責分明。鑒于一人身兼數職、同時擔負多項任務,容易自相干擾、難以勝任,不若專人專務一事、專司一職更為績效突出,故此“明主之道,一人不兼官,一官不兼事”(《韓非子•難一》),這與經典經濟學的主要創立者亞當•斯密的分工理論和現代內部控制學說的組織職責明晰論斷不謀而合。四是信息溝通和信號傳遞講求真實有效。信息傳遞的實效性是內部控制有效性的關鍵前提和保障,韓非子深刻洞悉人性中對不同觀點厭惡排斥的弱點,勸誡君王要善于傾聽逆耳忠言,并把“眾端參觀”列為君王駕馭群臣七種手段之首,要求摒棄門戶之見廣泛聽取大家意見,取得兼聽則明的良好效果。三是“循名而責實”的內部審計和績效考核之術。一是循名責實抓好督查考核。韓非子所言“名”和“實”大致包含臣吏承諾之“名”與所任職事之“實”、臣吏所任職事之“名”與實際績效之“實”、得失功過之“名”與毀譽賞罰之“實”三層含義。循名責實就是要把上述“名”與“實”兩相比較評估,核查是否存在名不副實的問題。類似以績效作為考核最高標準的審計督查辦法,仍為當代組織內部審計和績效考核所沿用。二是“禁奸于未萌”防范杜絕舞弊事件發生。韓非子主張未雨綢繆、防患于未然,認為在舞弊事件的萌芽狀態就應予以根除,并設計了“太上禁其心,其次禁其言,其次禁其事”(《韓非子•說疑》)的控制模式,通過思想政治工作提前介入達到防控潛在風險的目的。(3)韓非子內部控制體系的“勢治”特征。在韓非子看來,無論“生而在上位”的自然形成之權勢,亦或后天掌握操控統治權而形成的人為設立之權勢,對于組織最高管理者而言,一旦失去威勢后果不堪設想,故而必須充分認識權勢“勝眾之資”、“禁暴止亂”的巨大作用和極端重要性,強化集權獨尊,善于運用管理威勢推行法和術,反過來又要巧于利用法和術來維持強化權勢,臻于“法勢合一”、“抱法處勢”進而長治久安的理想管控局面。值得一提的是,韓非子在探討“勢”的來源時,提出了“民之所予”的論斷,與當今一切權力來源于人民的主流觀點異曲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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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韓非道法淵源論文

內容摘要:道家與法家這兩種看似差別很大的學派之間其實存在著明顯的淵源關系,法家通過對某些道家思想資源的吸收,從而使道法之間出現了合流的趨勢。

關鍵詞:老子韓非道法淵源

道家思想①和法家思想這兩種看似差別很大的學派之間本來就有著十分深厚的淵源,司馬遷在《史記·老子韓非列傳》中說:“申子之學本于黃老而主刑名?!薄吧曜颖氨?,施之于名實。韓子引繩墨,切事情,明是非,其極慘礉少恩。皆原于道德之意,而老子深遠矣?!睆牡兰业椒业陌l展是先秦思想史上的一個重大轉折,但過去我們對這一點似乎重視得不夠,這里僅就以下幾個方面提出一點淺見。

第一,道家思想為法家思想提供了哲學基礎。道家思想尤其是老子把“道”當作萬物的本原和規律。老子認為天下萬物都是由道產生的,即所謂“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以下引《老子》只標注篇章數)?!暗馈币彩翘煜氯f物的總規律,老子說道是“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二十五章)地高懸于社會之上對社會生活起著根本的指導作用,“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二十五章)。老子的“道”簡直成了萬物的主宰,“吾不知其誰之子,象帝之先”(第四章)超越了傳統思想中至上神的地位。“道”的作用是無處不在的,“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寧;神得一以靈;谷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為天下正”。(三十九章)從老子對“道”的這些描述可以看出道實際具有自然規范的意義,這種規范是客觀存在的絕對權威,而人類社會作為自然的一個組成部分也要服從“道”的規范。在道家看來人是只能服從于這樣的外在規律的,《莊子》②中說:“天有六極五常,帝王順之則治,逆之則忘”(《莊子·天運》)。這種對外在的自然規范的強調的進一步發展必然會導致純任法治思想的產生。葛兆光先生認為道家“對‘道’的超越性理解和普遍性解釋,正好為權勢主義者所強調的君主權勢至高無上而又廣大普施,提供了宇宙依據”。范文瀾先生也在《中國通史》第一冊中指出老子思想認為“人對自然只能任(順從)和法(效法),不能違背它。”“后來法家引申這種思想為極端的專制主義,就是君主制定法令,臣民絕對服從,象服從自然規律一樣?!?/p>

韓非子繼承了老子關于“道”的思想,他把“道”看成萬物的根本,“道者,萬物之始,是非之紀也”(《主道》,以下引《韓非子》只標注篇名),“道者,萬物之所以然也”,他把“道”作為萬物之所以成為該事物的根本依據:“天得之以高,地得之以藏,維斗得之以成其威,日月得之以恒其光,五常得之以常其位,列星得之以端其行,四時得之以御變氣”,軒轅得之以擅四方,赤松得之與天地統,圣人得之以成文章(《解老》)①,這和《老子》第三十九章的話如出一轍。韓非子還把“道”看做是事物發展變化的規律,“凡道之情,不制不形,柔弱隨時,與理相應”,“是以死生氣稟焉,萬物斟酌焉,萬事興廢焉”(《解老》)。這樣的“道”是宏大無邊無所不在的,“夫道者,弘大而無形”(《揚權》)。當然韓非子對老子的“道”并不僅是繼承,也有所發展。韓非子明確區分了“道”和“德”,他認為“道”的實際功用就是“德”,“道有積,而積有功;德者,道之功”(《解老》),他還提出了“理”的范疇,即萬物各自的“道”的特殊性規定,他說:“萬物各異理而道盡稽萬物之理”,“理”和“道”的關系就是一般和特殊的關系,“短長、大小、方圓、堅脆、輕重、黑白之謂理,理定而物易割也”,“道者,萬物之所以然也,萬理之所稽也。理者,成物之文也,道者,萬物之所以然也,故曰:道,理之者也”(《解老》)。

韓非子之所以要繼承老子的“道”是因為他要把“道”來作為自己社會哲學的依據。韓非子在分析了“道”對萬物的控制能力之后,把道引向人類社會,他指出人也要依“道”而行,“夫緣道理以從事者,無不能成。無不能成者,大能成天子之勢尊,而小易得卿相將軍之賞祿。夫棄道理而妄動者,雖上有天子諸侯之勢尊,而下有猗頓、陶朱、卜祝之富,猶失其人民而亡其資財也。眾人之輕棄道理而易妄舉動者,不知其禍福之深大而道闊遠若是也”(《解老》),所以他念念不忘要人們從失敗中汲取教訓“今眾人之所以欲成功而反為敗者,生于不知道理而不肯問知而聽能”(同上),他心目中的圣人就是能“從于道而服于理者也”(同上)。這樣的“道”已經由絕對的規律性引申為外在的規定性,由“道”引出法是很自然的事。韓非子進一步把“道”擴展到治理國家上來,把“道”看成一個國家能夠生存的根本,他說:“所謂有國之母,母者道也。道也者,生于所以有國之術”(同上)。不僅如此,他還把“道”的絕對獨尊地位引申為君主的獨尊,而為獨裁找到依據,他說:“道無雙,故曰一,是故明君貴獨道之容”(《揚權》),這樣的明君也就是道在人間的體現者,是活生生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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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秀傳統文化對違紀違法治理啟示

摘要:高校一直被認為是圣潔象牙塔,當前同樣受到了市場經濟大潮的沖擊,已經不再是一片凈土,違紀違法事件層出不窮。高校違紀違法行為阻礙了高校改革發展的進程,渙散了教職工的隊伍,敗壞了高等學校的社會聲譽,破壞了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環境,不利于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的落實。積極治理高校違紀違法行為迫在眉睫。法家思想和儒家思想是我國優秀傳統文化的重要內容,借鑒我國優秀傳統文化的精髓,完善高校內部控制,提高重視道德教化,提高個人修養,建立預防和懲治并重的高校違紀違法治理體系,預防高校職務違法違紀發生。

關鍵詞:高校違紀違法;法家思想;儒家思想;內部控制;道德

一、高校違紀違法概述

(一)高校違紀違法含義。高校違紀違法是指高校有關人員違反法律法規、《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高校規章制度等,依法依規應受黨紀、政紀以及刑事處罰的不當行為,其表現為利用職權謀取不正當利益或者不履行職責、不正確履行職責,致使國家和學校利益遭受損害。高校違紀違法行為大多發生在工程招標、工程款撥付、物資采購、招生錄取、調換專業、教師職務晉升、崗位調整、科研經費等領域。(二)高校違紀違法成因分析。高校違紀違法是一種舞弊行為,根據舞弊三角形理論,高校違紀違法的發生由壓力、機會、借口共同作用,缺一不可。壓力是高校違紀違法發生的直接動機,如果面臨經濟、工作等壓力時,違紀違法就有可能發生。上海某大學音樂學院教授劉某因買房買車經濟壓力打開了貪婪的閘門,利用藝考評委身份受賄42.9萬元,獲刑兩年半。機會是能夠進行違紀違法且不會輕易被發現的條件,機會的存在主要是因為控制制度不完善、懲罰措施不到位等。錢玲(2018)對高校103個違紀違法案例的分析發現,很多案例的發生都是由于學校內部控制不健全,存在漏洞,為潛在的違紀違法行為人創造了違紀違法的機會。面臨壓力,又有機會時,違紀違法的發生還需要合理化借口,使違紀違法行為能夠自圓其說。常見的借口包括規章制度含混不清;別人都這么做,我也可以這樣;誠信、廉潔等都是虛無的東西;這是我應得的等。例如齊魯工業大學原黨委書記徐同文自述,臨沂師范學院和山東輕工業學院在他的領導下,分別更名為臨沂大學和齊魯工業大學,他感到自己也應得到相應的“報酬”,開始大肆收受賄賂。武漢大學原常務副校長陳昭方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額賄賂,受審時卻辯稱相關受賄事實或子虛烏有,或屬禮尚往來,或屬合理薪酬。因此,為了有效治理高校違紀違法行為,就要阻止違紀違法成因的形成,減少違紀違法機會、降低壓力和消除借口,打破違紀違法三角形。

二、中國優秀傳統文化對治理高校違紀違法的啟示

(一)法家思想對治理高校違紀違法的啟示。法家的核心思想是法治。管仲是法家思想創始人,商鞅是奠基者,韓非子則是集大成者。借鑒法家思想,建立健全控制制度并嚴格執行,加強違紀違法獎懲,可以減少違紀違法機會,增加違紀違法被發現的可能。1.建立健全控制制度。圍繞高校容易發生違紀違紀行為的重點領域,建立健全控制制度,完善監管機制,做到有法可依,減少違紀違法機會,高校人員不會因為沒有制度約束而違紀違法。法治思想為高校提供了制度建設之道。如韓非子所言“法者,編著之圖籍,設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法莫如一而固,使民知之”,建立健全控制制度時,注意規范性、公開性和穩定性。目前,我國已經頒布《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試行)》(財會〔2012〕21號)和《關于全面推進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建設的指導意見》(財會〔2015〕24號),各高校要按照規范和指導意見的要求,結合自身特點建立健全控制制度,加強對關鍵環節和重要崗位的監督。建立控制制度后,及時廣泛公布和宣傳,組織全校人員進行制度培訓,使每位人員都明確自身的職責和相關內部控制。同時,專門進行反腐倡廉等違紀違法培訓,增強全體人員的守法守紀意識。2.嚴格執行控制制度??刂浦贫却嬖诘从行绦?,監督機制實效是違紀違法行為發生的重要原因。很多窩案的發生是因為相互勾結,規避原有控制制度。韓非子曰“法不阿貴,繩不撓曲。法之所加,智者不弗能辭,勇者弗敢爭。刑過不避大臣,賞善不遺匹夫?!笨刂浦贫纫坏╊C布實施必須嚴格執行,所有人都在監督控制之內,一視同仁,無論身份、地位或才能,確保權力規范運行。像商秧執法一樣“王子犯與庶民同罪”,公平、公正、公開地執行制度,違紀違法機會必將減少。3.加強違紀違法的獎懲。法家主張性惡論,認為人有“好利惡害”的本性。商鞅曰“人生有好惡,故民可治也?!毙詯赫摓檫`紀違法獎懲機制有效實施提供了依據。韓非子主張“嚴刑重罰”,認為“嚴刑重罰”是治國安民、貫徹法令、禁奸止亂的有力武器。“嚴刑重罰”治理犯罪見效快,有立竿見影的效果,同時,還具有警示作用,使人害怕而不敢犯法。因此,加大違紀違法的懲罰力度,使違紀違法成本高于違紀違法收益,并及時公布處罰案例,可以達到懲前毖后的效果。違紀違法都是秘密進行的,很難發現。舉報是發現違紀違法行為非常有效的方式。韓非子主張“匿罪之罰重而告奸之賞厚也”,對包庇隱瞞犯罪的人嚴厲處罰,對舉報犯罪的人重賞。由于人具有“好利惡害”的本性,加大違紀違法的舉報獎勵和包庇隱瞞的處罰,高校會收到更多更有用的違紀違法線索,從而更容易發現違紀違法行為。(二)儒家思想對治理高校違紀違法的啟示。黨的十八大以來,黨和政府展開了歷史空前的正風反腐工作,高校反腐倡廉建設的制度相繼制定出臺,高校違紀違法機會不斷減少,高校違紀違法有了明顯好轉,但依然有個別人員不收斂、不收手,無視黨紀國法,頂風違紀違法事件仍時有發生。究其原因,高校違紀違法的發生不僅在于違紀違法機會的存在,更與違紀違法壓力和借口有關。違紀違法壓力和借口都與個人行為有關,必須依靠道德水平提高來降低和消除。儒家思想是中國最為重要的優秀傳統文化,倡導修身養性,重視道德教化。借鑒儒家思想,建立誠信的校園文化,重視道德教化和高校領導干部監督,提高個人修養,降低壓力、消除借口,積極預防違紀違法的發生。1.建立誠信守法、崇廉尚潔的校園文化。儒家重視社會良好風氣的培養,認為社會的治亂,主要取決于“風俗之厚薄”,而且社會風俗具有改變人的志向乃至本質的功能。在校園中,風俗即校園文化。誠信守法、崇廉尚潔的校園文化,形成正面的示范效,依法治校、守法做人,使每個人不知不覺地接受其中的規范要求,規范要求所包含的道德精神也將不斷地浸潤著每個人的心靈,形成正確的價值觀??鬃釉弧叭藷o信不立”“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誠信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義利關系是價值觀的核心,人們不能誠實守信的根本原因是“利”的干擾,沒有樹立正確的義利觀。以誠信為本作為處理義利關系的準繩,見利思義、先義后利是解決不誠信問題的根本措施。“君子愛財,取之有道”,每個人在追求利益時,誠信守法,崇廉尚潔,抵制住不當利益或非法利益的誘惑,消除“誠信、廉潔等都是虛無的東西”等違紀違法借口,減少違紀違法的發生。2.以人為本,加強教職工關懷。以人為本是儒家思想“仁”的體現。作為道德規范,“仁”要求學校善待、理解和關心教職工,及時發現他們面臨的經濟、工作等壓力,并給予幫助,減少違紀違法壓力。同時,讓教職工體會到學校的溫暖,以學校利益為重,為學校著想,消除“這是欠我的”等舞弊借口。3.重視道德教化,提高個人修養??鬃釉唬骸暗乐缘?,齊之以禮,有恥且格。”儒家主張仁政德治,重視道德的作用,倡導進行道德教化,認為道德教化可以祛除人的惡性,提高個人修養,把人培養為謙謙君子?!敖獭笔峭ㄟ^宣傳教育、表彰先進、營造氛圍等手段,形成某種社會秩序,使每個人都清楚應承擔的職責,自覺地履行責任和義務?!盎笔且蕾嚨赖碌膬闰屃?、自我約束的內省性,通過矯正人的不良行為,規范人的行為,養成文明行為、道德行為,行為成習慣、習慣成自然、自然成本性,逐漸內化為的個人價值觀。道德教化時,更應強調“化”,依靠人的主觀能動性,培養人的羞恥心和敬畏,讓人自覺地遵守道德規范。具備羞恥心,做了不恰當的事情后,會自愧并自責,從而自我約束,行為得到修正。敬畏心是對法規或某一些事物產生畏懼而約束其行為。有所羞恥和敬畏,就不會胡來;沒有羞恥和敬畏,就可能為所欲為,為不當利益或非法利益不擇手段、肆意妄為。很多高校違紀違法行為發生,就是因為違紀違法行為人沒有廉恥心,對黨紀法規失去敬畏之心。通過外在的“教”和內在的“化”,個人行為得到規范,樹立遵守規章制度、道德規范的意識和責任,恪守本分,達到道德上的自我約束和提升,違紀違法借口消除。4.重視高校領導干部監督。高校嚴重違紀違法行為人絕大部分為高校領導干部,他們對教職工影響很大??鬃釉弧捌渖碚?,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如果高校領導干部以身作則,誠實守信、廉潔奉公、見利思義,教職工違紀違法也會大大減少;相反,如果高校領導領導徇私舞弊、監守自盜,教職工會上行下效,甚至形成窩案,共同違紀違法,規避已經存在的控制制度。因此,重視高校領導的監督,嚴格執行“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并提高其道德修養,使其成為教職工的表率,整個高校的違紀違法局面將大大得到改觀。綜上所述,借鑒法家的法治思想,加強違紀違法行為獎懲,建立健全控制制度并嚴格執行,減少違紀違法機會;借鑒儒家的仁政思想,建立崇廉尚潔、誠信守法的校園文化,重視道德教化和高校領導干部監督,提高道德水平和自身修養,規范個人行為,降低違紀違法壓力和消除違紀違法借口。兩者相結合,建立預防和懲治并重的反腐敗體系,有效阻斷高校違紀違法成因的形成,打破違紀違法三角形,更積極治理違紀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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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英雄崇拜情結”及其悲劇

,君而已矣!”那么這些以“內圣外王”自許的專制君主之“大害”何在?黃宗羲進而鞭辟入里地指出,這些家伙:

以為天下利害之權皆出于我,我以天下之利盡歸于己,以天下之害盡歸于人,亦無不可。使天下之人不敢自私,不敢自利,以我之大私為天下之大公。始而慚焉,久而安焉,視天下為莫大之產業,傳之子孫,受享無窮,漢高帝所謂“某業所就,孰與仲多”者,其逐利之情不覺溢之于辭矣。此無他,……今也以君為主,天下為客,凡天下無地而得安寧者,為君也。是以其未得之也,荼毒天下之肝腦,離散天下之子女,以博我一人之產業,曾不慘然,曰“我固為子孫創業也”。其既得之也,敲剝天下之骨髓,離散天下之子女,以奉我一人之淫樂,視為當然,曰“此我產業之花息也”。

可悲的是,歷史上少數志士仁人振聾發聵的大聲疾呼并未喚醒我們民族那麻木的整體意識,因此他們的思想閃光也難以點燃我們民族的啟蒙之火,更談不上掀起一場波瀾壯闊的、滌蕩舊思想的啟蒙運動了。因為我們民族類似于“英雄崇拜情結”的文化積淀實在太深厚了,何況還有一層難以擊碎的封建專制主義外殼牢牢地禁錮著它,所以,只好等待強大的世界大潮去沖決它。

今天我們終于明白了一個最簡單的道理:那就是人類的解放只能靠民眾自己的力量。過去有人說“整個世界歷史的靈魂就是這些偉人的歷史”?(《英雄和英雄崇拜》),而我們則要大聲說:不,“偉人之所以偉大,是因為我們跪著”。

引文

1《國語·魯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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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大話世界有感

讀《大話世界》,猶如針芒在背,邊鼓在擂,感覺被說至痛處,但卻痛快順暢?!洞笤捠澜纭返淖掷镄虚g中,無不洋溢著生活的深厚哲理,作者以儒、法、道三家之處事邏輯來喻今世之理,用熱情的態度、冷靜的角度、犀利的語言來告訴我們“國之大道”和普通人的“為人處事之道”,勸告我們應珍惜眼前享有的一切,應在“安樂之中,不忘憂患”,時刻保持進取的精神。

通俗,無疑是《大話世界》的第一個看點。對普通人而言,孔子、韓非子、老子、墨子是遙遠歷史里的線裝書,是用來頂禮膜拜的幾個“長胡子老頭畫像”,除了學校念書時學的那幾句“有朋自遠方來,不矣樂乎……”,除了大學里研究國學的那一小堆“學者”或者學校里面的歷史考師,多數國人都不怎么能夠真正理解儒、法、道家的博大思想。但《大話世界》果斷地拋棄了那些過于專業而觀者寥寥的自然科學內容,終于在可以無限通俗化的人文科學中,看到了黎明的曙光。當作者把孔子的“對外宣言”、韓非的“法制手腕”、老子的“心理素質”拿到現代,喻作美國的外交內治之策時,我們不得不佩服作者,佩服他把孔子、韓非子、老子給讀透了。事實上,通俗本不錯,至少可以把“學術”帶到尋常百姓家,帶到普通人的腦海里。

警醒,是《大話世界》的第二個看點。打麻將、斗地主、網上盜菜是當前國人流行的三種消遣方式,婦孺老少,都在玩,雖然偶有傳聞說誰誰因為偷菜上癮耽誤工作,麻將玩大被公安拘留之類的事情,但小打小鬧也沒怎么覺得不妥。但《大話世界》中的一句話卻讓我警醒——“樂是苦的因!”這種過于庸俗的玩樂,過于浪費時間、浪費精力的玩樂也許就真正消耗了國人的積極向上之精氣。范老先生的大作“生于憂患,死于安樂”猶然在耳,可面對牌桌,卻沒有幾個人能堅決拔腿走掉;面對人家菜園子的果實,卻沒幾個人能抵得過心里的誘惑。也許有人說,不玩這三樣了,個人素質就一定提高了嗎?中國足球就沖向世界了嗎?也不盡然。但有了玩無聊游戲的時間與精力,國人至少可能以積極的態度去勤奮發揮自己的長處,做一點積極向上的事情。點滴小事,成就一個人;人才積累,成就一個國家。

讀罷此文,至少我不會再輕易三天兩頭去玩這三類游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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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性管理特性及優劣墊分析論文

摘要通過揭示剛性管理的內涵、回顧剛性管理理論的歷史淵源、剖析剛性管理的特征及剛性管理的利弊來對剛性管理進行專題探討,以引起人們在大力倡導柔性管理的同時正確關注別性管理。

關鍵詞剛性管理;內涵與特征;利弊分析

在當前這個瞬息萬變的知識經濟時代,增強組織的應變能力是必然的,人是組織的主體,以人為本理念也正得到大力倡導。在這樣的背景下,柔性管理得到了特別的關注和青睞。自上世紀80年代掀起的企業文化管理思潮以來,人們對剛性管理進行批判,致力于柔性管理的研究與實踐的探索,以至于產生一種厚柔性輕剛性,將柔性管理置于剛性管理之上的傾向。有人認為,“從剛性管理走向柔性管理是不可阻擋的歷史潮流”;“柔性管理是在剛性管理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更高形態的管理模式,是更加深刻、更加高級的管理”;“柔性管理是剛性管理的升化”;等等。在工作實踐中還游生出一種對規范化管理產生逆反心理的現象。事物總有兩面性,剛性管理雖有局限,但在管理實踐中享有其應有的地位,我們不可厚此薄彼。為此,本文將剛性管理作為一個專題進行探討,是想引起人們的正確關注。

一、剛性管理的思想文化淵源

剛性管理的思想文化源遠流長,無論東方或西方,都可以上溯到很久遠的歷史年代。我們今天追溯剛性管理的思想文化淵源,是為了更好地領悟剛性管理的精髓,辯證對待剛性管理。

(一)西方剛性管理的思想文化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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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子與惠施

一、一對同鄉兩個布衣

莊子與惠施是戰國中期的兩位卓越哲等家。他們的生卒年在史書上皆無明確的記載,按現在學術界一般接受的觀點,莊子約生于公元前369年,卒于公元前286年,惠施約生于公元前370年,卒于公元前310年?!肚f子·徐無鬼》篇云:“莊子送葬,過惠子之墓……”據此,惠施比莊子早卒是可以肯定的。如按他們的生年說,莊子與惠施大致可說是同時代的同齡人。

《史記·老莊申韓列傳》云:“莊子者,蒙人也……”劉向《別錄》云:“宋之蒙人?!薄秴问洗呵铩ひo》篇高誘注云:“惠子,惠施,宋人也……”據此可知,莊子與惠施同為宋人;說得親近點兒,他們是一對同鄉(中國歷有“尸骨還鄉”之俗,觀“莊子送葬,過惠子之墓”,以及《莊子·至樂》篇所云“莊子妻死,惠子吊之”,二人相居可能不會太遠)。這一對同鄉早年是否有過交往,史書上無記載。侯外廬等在《中國思想通史》中所作“惠施年行略表”云:公元前334年,惠施“三十六歲,為魏相……”公元前322年,惠施“四十八歲,被張儀逐至楚,轉入宋。與莊子相晤論學。”[1]錢穆著《惠施公孫龍》亦云:“(魏惠)王果聽張儀,施見逐之楚?!酢朔钍┒{之宋。時梁惠王之后元十三年也。遂與莊子交游?!盵2]如果這里所謂“與莊子相晤論學”、“遂與莊子交游”是說惠施與莊子初次相見,那么二人的交往是比較晚的。但我們還不能這樣認定。可作為參考的是《莊子·秋水》篇云:

惠子相梁,莊子往見之。或謂惠子曰:“莊子來,欲代子相。”于是惠子恐,搜于國中三日三夜。

如果這段話不是全出于杜撰,那么莊子與惠施至少在“惠子相梁”時即惠施被逐至楚的十多年前就已有過交往。如果再考慮到惠施身為魏相,莊子以一介隱士欲往見之,恐不是素昧平生而突兀造訪,兩人在此之前曾有過一些接觸,莊子要去見一見以前的老朋友,這種可能性也是有的。

《秋水》篇說,惠施對于莊子的到來很不理解,輕信了別人說“莊子來,欲代子相”,于是“搜于國中三日三夜”?;菔┛植恢劣谡娴倪@樣器量狹小,這段話可能是要說明惠施當時不知莊子之清高,于是引出莊子“南方有鳥,其名為鹓鶵……非梧桐不止,非練實不食,非醴泉不飲”一段話。如果說在此之前惠施與莊子已有過交往,而惠施不知莊子如此之清高,那么有兩種可能性,一是惠施對莊子知之不深;二是莊子本人的思想有很大變化。我傾向于后一種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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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法治思想對學前教育立法的影響

摘要:法家法治思想主張務實功利、普施明法、法不阿貴、法與時宜等思想理念,對學前教育立法啟示在于應充分認識學前教育立法的地位目的和作用、積極推進立法的明確性和可行性、貫徹落實立法的公平公正公開性、有效維護立法的統一穩定性和適時變動性。

關鍵詞:法家;法治思想;學前教育;立法

法家是先秦諸子百家中對法律最重視的一家,作為研究國家治理方式的學術流派,其形成了以法治國為核心的完整法治思想體系。法家思想對于我國政治和文化以及道德方面的影響雖不及儒家思想深遠,但法家思想對以法治國的獨特見解,對我國當前學前教育立法仍具有寶貴的借鑒意義。

一、法家法治思想的意蘊

法家法治思想來源于法家對以法治國的深刻理解,根源于其對于社會變遷和國家治理的獨到認識和感悟。法家先賢管仲最早提出“以法治國”理念,即“威不兩錯,政不二門。以法治國,則舉錯而已?!?《管子•明法》)其后繼者也主張“事斷于法”(《慎子》)“緣法而治”(《商君書》)“故以法治國,舉措而已矣?!?《韓非子•有度》)等與“以法治國”相似的說法。法治的思想理念貫穿于法家思想的發展全程。(一)法治意味著務實功利。法家主張法律的作用應當是崇尚實用功利,一切從實際出發,強調“法者,事最宜者也?!狈艺J為法令具有功利目的,能夠給君主和國家帶來長久實利,是治國理政的客觀尺度和最佳方案[1]。以法治國,暫時痛苦卻長久受益;以仁治國,暫時享樂卻后患無窮。國君正是權衡利弊,從長遠考慮,才選擇以法治國。(二)法治意味著普施明法。1.厚賞重罰。法家主張法律作為國民行為的衡量標準,本質上是“尺寸也,繩墨也,規矩也,衡石也,斗斛也,角量也?!?《管子•七法》)商鞅提出“先王縣權衡立尺寸而至今法之,其分明也。”(《商君書•修權》)法律是要求國民普遍遵守的,用以規范和衡量國民行為的客觀公正的準則。在充分論證法律本質的基礎上,法家強調制訂法律應當貫徹厚賞重罰的思想理念,作為法律主要內容的厚賞與重罰,二者有效結合可以樹立法律的權威性和規范性,更好地實現法律的目的和效用。韓非強調厚賞“非獨賞功也,又勸一國。受賞者甘利,未賞者慕業,是報一人之功而勸境內之眾也”,而重罰是“重一奸之罪而止境內之邪,此所以為治也。”(《韓非子•六反》)2.易知易行。法家主張立法應是“故夫知者而后能知之,不可以為法,民不盡知。賢者而后知之,不可以為法,民不盡賢。故圣人為法,必使之明白易知,名正愚知遍能知之?!?《商君書•定分》)法律內容作為臣民的行為規范,對于普通百姓來說,只有通俗易懂、明白易知,才能使百姓容易了解法律的真實要求。3.明確具體。法家強調立法內容應明確具體和清晰無誤。“法分明則賢不得奪不肖,強不得侵弱,眾不得暴寡?!?《韓非子•守道》)明確具體是成文法律的基本要求,法律條文清晰無誤地規范行為,臣民不至于產生歧義和誤解,才不會恃強凌弱,以眾欺寡。臣民能夠依法明確各自權責和義務,官員就不敢徇私枉法恣意妄為,百姓也不敢偷奸耍滑觸犯法律。4.法一而固。法家強調法律內容一旦制定公布就必須在一定時期內保持整體統一和相對穩定,不能朝令夕改,頻繁變動。管仲強調:“號令已出又易之,禮義已行又止之,度量已制又遷之,刑法已錯又移之,如是,則慶賞雖重,民不勸也;殺戮雖繁,民不畏也。故曰:上無固植,下有疑心,國無常經,民力必竭?!?《管子•法法》)故而“法莫如一而固”。因此,堅持賞罰如一,就能取信于民[2]。5.法布于眾。法家認為法律是國君治國理政的有效工具,是百姓趨利避害的行為指引,應當將法律內容公之于眾,令全境百姓提前知曉,而后規范自己的行為,依法自省自警自律自戒。正如韓非所言:“法者,編著之圖籍,設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韓非子•難三》)這既可以使“萬民皆知所避就,避禍就?!?《商君書•定分》),也可以讓“人臣循令而從事,案法而治官?!?《韓非子•孤憤》)(三)法治意味著法不阿貴法家認為法律具有普遍的約束力,國君管理范圍內的一切人、一切事都應依法而為,除國君外不允許有法外施恩的情況存在,法大于人(國君除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最大限度地強調法律公平公正,維護法律權威。管仲強調“君臣上下貴賤皆從法”(《管子•任法》),商鞅提出“刑無等級”(《商君書•賞刑》),韓非指出“法不阿貴,繩不撓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辭,勇者弗敢爭。刑過不避大臣,賞善不遺匹夫。”(《韓非子•有度》)法家強調法律對待百姓與權貴必須一視同仁,有功則賞,有過則罰,不允許以功抵過,以權壓法,以期鼓勵國民“耕戰”“告奸”。(四)法治意味著法與時宜法家認為歷史是不斷發展進步的,國家的客觀現實情況發生變化,法律的制定也應根據國家現狀調整和變革,即要“法與時轉,治與時宜。”法律不能一成不變,因循守舊,而應與時俱進,適時變更。正如管仲所言:“法者,不可恒也。”(《管子•任法》)商鞅所言:“圣人之為國也,不法古,不修今,因世而為之治,度俗而為之法。故法不察民之情而立之,則不成;治宜于時而行之,則不干?!?《商君書•壹言》)

二、對我國學前教育立法的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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