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證范文10篇
時間:2024-02-10 02:3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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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范物品價格鑒證分析
價格鑒證涉及國家機關、鑒定機構和人員,鑒定對象標的物在名稱、種類、規格和數量等方面差異大,同時處于不同的目的,涉及刑事、民事、行政和仲裁等案件,不僅與市場經濟密不可分,也與司法公正聯系密切,因此,必須要在國家法律框架下遵循市場原則,保證物品價格鑒證結果的公平可信。但由于目前我國價格鑒證在人才隊伍、法律環境、社會認知廣泛性等方面還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給物品價格鑒證工作的順利執行造成不可忽視的阻力,因此,只有不斷從當前物品價格鑒證工作中存在的現存問題出發,持續規范和完善物品價格鑒證工作,才能夠發揮其重要的社會、經濟和法律功能。
一、當前物品價格鑒證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1.相關法律法規體系不健全,效力層次低。我國目前法律法規主要以《價格法》為核心,輔以價格評估管理辦法、價格鑒證行為規范及價格認定依據規則等為主要依據,并通過不斷發展制定各項物品和服務實施細則,從而形成一套價格鑒證執行依據。但由于目前商品和服務的不斷豐富及形式的創新,對物品價格鑒證的標的物越來越細化,具體實施細則落后于價格鑒證實務工作,導致缺乏參考標準,阻礙物品價格鑒證工作的有序開展。同時,由于物品價格鑒證多由國家機關委托鑒證機構執行,被鑒證方通常處于被動地位,在物品價格鑒證缺乏公平性和公正性時,被鑒證方尋求法律援助的途徑和依據較少,造成雙方地位不對等,對物品價格鑒證工作中國家機關、社會中介部門的聲譽有所影響。2.價格鑒證社會公眾認知度低。物品價格鑒證因為其實際用途、執行主體的特殊性,受社會關注度較低,在司法案件中涉及物品鑒證工作時,社會公眾對物品鑒證工作的認知程度不高,很少將關注點轉移到物品鑒證工作的真實可靠性上,對其背后執行程序、鑒證方法和后續影響了解不深,因此無法發揮公眾監督的權力。同時傳統的上傳下達的溝通方式以及對信息技術和互聯網數據庫的應用局限性導致物品價格鑒證工作落后于時展,公眾對物品價格鑒證工作程序的執行過程不了解,無法找到監督著力點,同時出于保護國家或商業機密,一些估價信息難以公開,也易形成社會公眾對物品價格鑒證監督的弱化。3.物品價格鑒證專業人才匱乏。物品價格鑒證工作被社會公眾認知和了解的程度有限,也限制了這一領域人才的聚集和培養。全國范圍鑒證人員性質不一,自收自支、全額撥款、參公管理等方式各異,鑒證機構定位不清,人員定性不明,阻礙了物品價格鑒證工作的順利開展,人才資源的短板不斷制約工作效率和效果,造成對市場發展和司法執行的阻力,同時,工作待遇差異大,影響工作積極性。隨著物品價格鑒證工作需求與日俱增,對物品價格鑒證領域人才的需求就越來越大,我國各級物價局中精英鑒定人才屈指可數,取得國家資質證書的人才少之又少,尤其在物品價格鑒證涉及領域廣、情況復雜的背景下,鑒證人員的知識廣度和專業性難以有效滿足行業內在發展的需要。4.鑒定標準和結果呈現形式缺乏規范性。物品價格鑒證必須具有科學合理的執行標準和規范才能保證結果的可信度。首先在法律法規的執行標準上落后于實際工作的發展會造成鑒證工作的不規范,同時,在各種案件中物品價格鑒證依據的具體條款千差萬別,對各鑒證機構的辨別和判斷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包括對鑒定權力、鑒定范圍及鑒定程序上要形成專業判斷。其次,在鑒定文書上缺乏完整的價格計算和表述過程,對計算公式、重置成本、貶值因素及成新率等重要因素缺乏詳細說明,導致鑒定結果可信度降低,鑒定人員在實際工作中未進行現場說明和解釋,存在將價格鑒證工作過度簡化的現象。此外,不同的價格鑒證部門的不一致鑒證結論導致價格選擇的困難,對同一物品,不同級別的鑒定部門均會做出鑒定結論,但對如何選擇還缺乏明確的依據,影響了鑒證工作的公正性。
二、規范物品價格鑒證工作的措施
1.健全法律法規,保證行政司法和市場秩序的公平性。規范物品價格鑒證工作,首先應從全局入手,通過建立健全相關法律法規,尤其是實際價格鑒證執行工作的實施細則,確保價格鑒證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提高價格鑒證工作的認可度。在制定過程中,應該號召價格鑒證工作經驗豐富、專業知識精通同時又涉獵領域廣泛的執業人員參與,結合實際工作的特殊性,在法律框架中促進標準與執行的融合度;強化合法鑒定意識,在我國價格主管部門國家發改委的領導下,推進價格鑒證工作的法制建設,同時豐富地方立法機關出臺的法律文件和政府規范性文件,妥善調節價格矛盾,處理價格糾紛。2.擴大宣傳范圍,落實公眾對物品價格鑒證的監督權。基層價格鑒證執行主體應該積極承擔價格鑒證工作的宣傳責任,在具體案件中,說明價格鑒證工作的執行情況;同時,結合新出臺的法律法規及政策文件,積極開展研討會、協商會,定期培訓提高對相關執行標準的認識和辨別能力。通過建立價格鑒證信息公開平臺,在保護國家和商業秘密的前提下,公開價格鑒證執行程序、進度和結果,通過擴大社會監督提高價格鑒證的公平性。此外,在法律法規賦予的權利范圍內,各執行部門應充分運用自身職能,針對社會中介部門進行有序監督和調查,避免出現鑒證工作獨占或壟斷現象,確保價格鑒證機構的合法性,同時對價格鑒證機構的資質進行定期考核,對特殊案件特殊物品考慮其是否具有相應的價格鑒證資質。3.培養鑒證人才,提高物品價格鑒證人員的專業性。價格鑒證工作最終落實到鑒證人員身上,因此必須確保人員專業能力和素質能夠符合要求。對此,我國價格鑒證部門應該做好人才儲備和培養工作。首先,定期培訓組織學習相關鑒證專業知識,提高鑒證人員對市場變化的敏感度,結合薪酬激勵等鼓勵鑒證人員取得更高的專業職稱,統一基本薪酬標準,提高鑒證人員的專業能力;其次,擴大鑒證人員的涉獵領域、豐富鑒證經驗,通過組織專業交流,確保鑒證人員能夠快速有效掌握市場判斷和鑒證的能力,提高對市場信息的收集和分析水平;最后,提高鑒證人員的職業道德水平和法律意識,價格鑒證關系到司法公正和相關國家機關的權威性,必須要堅持公平、公正和不偏不倚的工作作風,清廉自律,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進行價格鑒證。4.規范鑒定標準,統一物品價格鑒證結果的表現形式。我國價格鑒證應在法律法規的指引下,逐漸統一鑒證結果的表現形式,對存在不一致的結論時考慮依據資質等級或加權平均的方法來確定最終價格。對價格鑒證文書必須從內容到形式上給予統一標準,重點增加被鑒證物品的基本情況、鑒定過程說明和鑒定結論的專業分析和判斷依據,提高鑒定的透明度。同時,將價格計算公式等重要價格鑒證過程及重置成本等重要市場信息進行全面有序的反應,從而提高價格鑒證的公正性。
三、結語
合同鑒證通知書
存根______市(縣)工商局:
___市(縣)____與我你市(縣)____與我市(縣)市(縣)____簽訂第____于年月日簽訂___合同____份,金______合同___份,金額____元。我局已于____元。我局已于___年___月___年___月___日予號__日予以鑒證,特函告。現附上該合同以鑒證,特函告____市副本一份,請協助督促履行合同。此致,(縣)工商局,并附合同副本敬禮!一份備案。
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19年月日19年月日
頒布單位:國家工商管理局經濟合同司
頒布日期:1985
會計師鑒證職能研究論文
會計師事務所被界定為履行經濟鑒證職能的中介機構。就企業年度會計報表審計而言,注冊會計師發表的審計意見,是對會計報表所提供信息的可信性的一種保證。就股份制公司特別是上市公司而言,這種保證之所以需要,是由于信息的不對稱。在信息占有上是弱勢群體的廣大中、小股東和潛在投資者(以及外部債權人),只能依靠企業管理當局編制、的會計報表,獲得有關企業經營業績和財務狀況的信息。如果企業管理當局本身或是為了大股東的利益,通過粉飾會計報表以至造假來虛夸經營業績,蒙騙中、小股東和潛在投資者(以及外部債權人),就會侵害后者的利益,同時,也會影響股市的健康發展。但為什么需要這種保證,對誰保證?或者說,注冊會計師對誰承擔責任?特別是在發生過錯時注冊會計師應該承擔什么責任?當前仍是一些值得探討的問題。本文擬就此談些個人看法。
一、注冊會計師應對其侵權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之所以需要注冊會計師對企業會計報表進行審計鑒證,系著眼于保護中、小股東和潛在投資者(以及外部債權人)的利益。注冊會計師作為專業人士,應該具備相應的專業勝任能力,并恪守職業道德,本著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履行其職責。如果失責了,且侵害了中、小股東和潛在投資者(以及外部債權人)的利益,使他們蒙受了損失,注冊會計師就應該承擔法律責任。注冊會計師在執業中最擔心的,是企業管理當局不誠信,即企業管理當局蓄意舞弊。作為“外部人”,要在限定的期限內,在抽樣審計的基礎上,洞察會計報表中的全部虛假信息,幾乎是不可能的;但作為專業人士,注冊會計師有識破重大的、惡性的虛假信息的責任,并且應該具備這種專業水平與技能。而所謂“重大”、“惡性”,應以利害關系人所受損害的嚴重程度為量度。最有“切膚之痛”的莫過于利害關系人,他們會在掂量得失后決定是否對制造虛假信息的企業管理當局、失責的注冊會計師提出索賠訴訟。一般地說,這屬于民事范疇。
二、我對侵權賠償和行政處罰的理解
銀廣夏和中天勤事件引起了廣泛的議論。有些人在譴責銀廣夏管理當局嚴重詐騙、造假和坑害中小股東的違法行為的同時,也對中天勤在銀廣夏事件尚未產生最后處理決定前,就受到被撤銷的最嚴厲的行政處罰,表達了不同的觀點。我認為,這不是對個別會計師事務所的問題,而是對注冊會計師行業、對注冊會計師的失責行為怎樣看待的問題。對此,我想說一說我的看法。
1.區分會計責任和審計責任既是一個社會共識,也是在審計業務約定書和審計報告中所明確的。所以,企業管理當局造假的會計責任應是第一位的,注冊會計師在審計過程中的過錯則是第二位的,并不是“各打五十大板”的關系。企業管理當局造假對利害關系人造成的損害,其賠償標的應以受損額為基礎,而注冊會計師的賠償責任,雖然也要參照利害關系人的受損額,但應以他們的過錯大小為主要的判斷標尺。有人說,企業管理當局的造假手段越高明,注冊會計師越有可能犯失察的過錯,兩者是成反比例的。這也是有一定道理的。
土地增值稅清算鑒證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土地增值稅清算鑒證業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187號)以及《注冊稅務師管理暫行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制定本準則。
第二條本準則所稱土地增值稅清算鑒證,是指稅務師事務所接受委托對納稅人土地增值稅清算稅款申報的信息實施必要審核程序,提出鑒證結論或鑒證意見,并出具鑒證報告,增強稅務機關對該項信息信任程度的一種鑒證業務。
第三條納入稅務機關行政監管并通過年檢的稅務師事務所,均可從事土地增值稅清算鑒證工作。
第四條在接受委托前,稅務師事務所應當初步了解業務環境。業務環境包括:業務約定事項、鑒證對象特征、使用的標準、預期使用者的需求、責任方及其環境的相關特征,以及可能對鑒證業務產生重大影響的事項、交易、條件和慣例及其他事項。
第五條承接土地增值稅清算鑒證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價格鑒證師注冊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規范價格鑒證師注冊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價格鑒證師注冊與管理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國家發展改革委為價格鑒證師的注冊審批機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價格主管部門為價格鑒證師的注冊初審機關。
第四條價格鑒證師注冊,由價格鑒證師注冊申請人向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初審機關提出注冊申請,初審機關提出初審意見后報國家發展改革委,由國家發展改革委作出準予或不予價格鑒證師注冊的
決定并告知申請人。
第五條申請價格鑒證師注冊需具備以下條件:
所得稅鑒證業務研究論文
一、注冊稅務師所得稅鑒證執業標準體系與業務管理體系的建立
伴隨新稅法實施,注冊稅務師所得稅鑒證執業標準體系與業務管理體系的建立也勢在必行。注冊稅務師所得稅鑒證業務管理體系的合理構建,是注冊稅務師在經濟社會中拓展所得稅鑒證業務的制度保證。而注冊稅務師所得稅鑒證業務執業標準體系的建立是拓展所得稅鑒證業務的技術和質量的保證。建立基本準則、具體準則、職業指南三個層次的注冊稅務師執業標準體系框架,符合注冊稅務師行業執業特點。基本準則分為所得稅鑒證基本準則和所得稅服務基本準則;具體準則按照所得稅鑒證項目和所得稅服務項目的范圍分別制定執業指南。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納稅申報鑒證準則和企業財產損失所得稅前扣除鑒證準則,將鑒證報告標題規定為“鑒證事項加鑒證報告”,針對不同的鑒證事項,報告標題各不相同。在注冊稅務師所得稅鑒證業務管理體系的構建中,應準確把握稅務機關、行業協會、稅務師事務所在涉稅鑒證業務管理體系中的定位,使每個角色發揮最大的效能,為稅收工作服務,充分發揮注冊稅務師行業的職能作用。注冊稅務師協會應該在提高注冊稅務師的執業能力,為執業人員提供技術支持等方面下工夫,重點加強質量控制管理、職業道德教育和考核獎懲。在進一步完善質量控制制度和強化管理方面下大工夫,按照作業流程實施環節控制,促進所得稅鑒證業務得到社會的廣泛認同。
三、新稅法下所得稅鑒證業務中的執業獨立性
(一)在所得稅法制體系中沒有針對注冊稅務師的系統的責任承擔條款,難以對抗經濟利益的吸引,這與所得稅稅鑒證業務對執業質量和法律責任的高要求極不相稱。現行注冊稅務師行業管理體制的設計中,對稅務機關的過度監管是改制不徹底的表現,也破壞了行業獨立性。我國大部分注冊稅務師的職業道德意識中缺乏對自己的職業特質全面、客觀的認識。以經濟利益為導向的執業選擇破壞的即是注冊稅務師的獨立性,影響客觀的執業立場。事務所為維系業務關系而受自身和客戶的雙重利益驅使,是破壞獨立性的最常見表現。稅收支出構成企業的成本,市場主體為實現利潤最大化必然會拼命追逐稅收利益。涉稅鑒證業務的廣泛開展使一部分納稅監管責任從政府部門移向注冊稅務師,對獨立性產生更大的破壞。競爭帶給每個事務所以生存的壓力,迫使他們想方設法排擠競爭對手,鑒證公信力大打折扣。
(二)委托制度是事務所承攬業務的唯一合法途徑。所得稅鑒證業務的嚴肅性要求增強執業各方面的謹慎,要求事務所對每筆業務的鑒證客戶基本信息和承攬情況上傳至管理中心的信息系統進行初步的備案和資格審查;可以在省轄區內率先推行統一收費下限,并嚴格限制上浮比例;統一收費可以同時鼓勵跨區域執業,打破區域壟斷經營和剛性分割市場,從而切斷購買鑒證意見的途徑,保證執業獨立性;組織人員對鑒證業務進行初步的抽查與再復核,事務所應按規定對執業人員進行再培訓,保持執業的先進性。對涉稅鑒證成果的信賴意味著行政責任的部分轉移,同時也是監管責任的加重。各級稅務機關應通過對轄區內個案的涉稅鑒證全過程的復核性檢查以及對客戶業務關系的再考察充分做好涉稅鑒證工作的配合。
(三)新的法律法規的頒布促進了所得稅鑒證業務的廣泛開展,也賦予注冊稅務師以新的歷史責任,客觀上要求更完善的立法機制保障。因此強化注冊稅務師隊伍的社會責任感和執業公信力至關重要。這就需要相關部門在法律的級次上確定注冊稅務師在經濟領域的地位,用社會監督來約束其執業獨立性,強調客觀、公正的執業立場。通過一系列處罰細則的制定來界定違法人員應承擔的民事責任,真正起到警示作用。所得稅鑒證業務覆蓋面的擴大使企業的整個涉稅環節發生根本性的變化,要求服務主體擁有更客觀的立場,提升所得稅鑒證業務的社會認可度。四、所得稅鑒證業務的進一步發展
土地增值稅清算鑒證條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土地增值稅清算鑒證業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87號)以及《注冊稅務師管理暫行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制定本準則。
第二條本準則所稱土地增值稅清算鑒證,是指稅務師事務所接受委托對納稅人土地增值稅清算稅款申報的信息實施必要審核程序,提出鑒證結論或鑒證意見,并出具鑒證報告,增強稅務機關對該項信息信任程度的一種鑒證業務。
第三條納入稅務機關行政監管并通過年檢的稅務師事務所,均可從事土地增值稅清算鑒證工作。
第四條在接受委托前,稅務師事務所應當初步了解業務環境。業務環境包括:業務約定事項、鑒證對象特征、使用的標準、預期使用者的需求、責任方及其環境的相關特征,以及可能對鑒證業務產生重大影響的事項、交易、條件和慣例及其他事項。
第五條承接土地增值稅清算鑒證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會計師鑒證作用研究論文
注冊會計師事業是市場經濟的基石。注冊會計師的鑒證服務作用,不僅是財政監督職能的延伸和拓展,而且是財政職能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國注冊會計師事業經過近20年的發展,已經越來越顯示出無限的生機與活力。作為注冊會計師行業管理的財政部門,如何在新形勢下發揮好注冊會計師的職能作用,構建注冊會計師行業管理新體制,是擺在各級財政部門的一項十分重要緊迫的任務。
一、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需要財政部門高度重視注冊會計師事業
(一)黨和國家極為重視和關注注冊會計師行業的發展并寄寓厚望
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都十分重視注冊會計師事業。總書記作出了要培養30萬優秀注冊會計師的重要指示。朱總理也多次強調,會計事業是市場經濟的基石,培養注冊會計師是千秋萬代的事業,關系著國家的前途和命運。國家“十五”規劃中對加強社會中介機構的建設也作了重要的闡述,提出“對經濟結構進行戰略性調整,必須加快發展服務業,擴大總量,優化結構,拓寬服務領域,提高服務水平。現代服務業要提高服務水平和技術含量,大力發展信息、金融、會計、咨詢、法律服務等行業,帶動整個服務行業整體水平的提高。”國務院在《關于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決定》中,將中介結構的整頓列為8項整頓內容的第5項,指出:“規范中介機構的行為,實行中介機構市場準入制度。整頓經濟鑒證服務市場。嚴肅查處中介機構出具虛假資信證明、虛假評估、虛假鑒證等不法行為,對嚴重違法違規的中介機構和人員實行禁入制度。”這一切,無不反映了黨和國家領導人對注冊會計師工作的重視,也表明注冊會計師制度對于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和完善的作用越來越大,地位越來越重要。
(二)會計服務市場的開放與社會需求的變化對注冊會計師行業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我國入世后,一方面會有利于加快我國注冊會計師行業的國際化步伐,提高行業的整體素質,另一方面,會計市場的競爭又將是極為殘酷的。企業必須在國家法律、制度允許的范圍內,按照市場經濟規律去運作,完全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這就要求注冊會計師能夠為企業提供全方位的優質服務。外國投資者以及其他利益主體為保護自身的利益,也是迫切要求中國的會計市場能夠按照國際慣例和國際會計準則為他們提供規范的注冊會計師服務,以便進行科學決策。同時,隨著我國經濟改革的不斷深入和資本市場的逐步開放,會有越來越多的企業上市,資本市場的開放和規范,必然要求有規范的注冊會計師服務。
涉案物品價格鑒證管理條例新聞會上的講話
各位領導、同志們、朋友們:
首先,我代表省計委對各位領導、與會同志和新聞界的各位朋友,長期以來對價格工作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謝!今天,省人大常委會舉行《*省涉案物品價格鑒證管理條例》新聞會,頒布實施《*省涉案物品價格鑒證管理條例》,這是我省法制建設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省價格管理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標志著我省價格鑒證工作走上法制化的軌道。各級價格部門是涉案物品價格鑒證主管部門,《條例》的頒布實施,對于規范涉案物品價格鑒證,維護國家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保證司法活動和行政執法活動的正常進行,加強廉政建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我們一定要認真履行職責,切實組織好《條例》的貫徹實施。下面我講幾點意見:
一、我省涉案物品價格鑒證管理條例的頒布,是落實和加強法制建設的需要
涉案物品價格鑒證工作是司法、執法程序在價格領域的延伸,是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需要。價格鑒證機構接受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和仲裁機構的委托,對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所涉及的各類有形物品進行價格鑒定、認證和評估,出具的價格鑒證結論是量刑、執法、辦案的依據,其客觀性、嚴肅性、政策性、公益性、時限性和保密性極高,與一般社會中介機構開展的評估業務有所不同,它是一項重要國家職能的延伸和補充。在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大力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加強民主與法制建設的新形勢下,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海關和仲裁機構在辦理案件和行政執法過程中,所涉及需要確認價格的有形、無形資產日趨增多,如何合法、科學、公正、效率地對這些資產即涉案物品進行價格鑒證,為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仲裁機構公正辦理案件過程中認定涉案物品價格的依據,保護國家財產,維護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對涉案物品的價格鑒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年10月13日,國務院清理整頓經濟鑒證類社會中介機構領導小組經國務院批準同意,下發了《關于規范價格鑒證機構管理意見的通知》,明確我國涉案物品價格鑒證不實行市場化管理,各級價格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設立的價格認證中心是各類涉案物品價格鑒證機構的唯一合法機構,其他社會評估機構不得涉足涉案物品價格鑒證領域。這一規定,對規范涉案物品價格鑒證作了質的定性。為貫徹落實這一精神,省發展計劃委員會在轉發《關于規范價格鑒證機構管理意見》文件時,征詢了省高級人民法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的意見,并作了七個方面的補充規定。在實踐上,為《條例》的頒布實施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目前,涉案物品價格鑒證中仍存在一些問題,多頭鑒證、重復鑒證、人情鑒證、金錢鑒證等現象早已不是新鮮事了;部分社會中介機構仍然介入涉案物品價格鑒證領域,為了經濟利益對涉案物品隨意估價,鑒證結論可信度不高;有的對涉案物品隨意委托甚至自己定價,自己處理、自己購買,缺乏必要的制約和監督,難以避免人情鑒證和行政干預。這些問題的存在,直接影響到法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影響到罪與非罪的判定和“量刑相適應原則”的實現;影響到黨和政府的形象;影響到維護國家利益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因此,頒布實施《條例》,進一步明確法律主體權利義務和相應的法律責任,對規范價格鑒證工作,杜絕涉案物品價格鑒證中的不法行為十分重要。
二、要深刻領會,全面掌握《條例》的精神實質
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鑒證辦法
XX區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鑒證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的鑒證工作,依法保護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XX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聘用合同鑒證是政府人事部門為幫助和指導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依法簽訂聘用合同,避免聘用爭議,保持聘用關系和諧穩定,依法審查、證明聘用合同真實性和合法性,提供政策、法規咨詢的一項監督和服務措施。
第三條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鑒證由政府人事部門授權具備鑒證條件的組織承擔。區直事業單位聘用合同鑒證工作由區人事局委托XX區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負責。
第四條本辦法所稱的聘用合同是指事業單位與其工作人員雙方簽定的聘用合同。包括: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簽定的首次聘用合同,經雙方當事人協商同意變更或續訂的聘用合同,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訂立的其他人事任用聘用合同。
第五條聘用合同鑒證遵循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自愿的原則,由合同雙方或單方當事人依照本辦法的相關規定向鑒證機構申請聘用合同鑒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