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稅范文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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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稅合并思考
**年年12月24日,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草案)》被提請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明年初將進行再次審議,至此兩稅合并已經是大勢所趨,由于重大分歧已不復存在,明年三月正式通過的可能性很大,樂觀估計在2008年將正式實施。兩稅合并以后國際稅務管理部門作為內設機構將如何定位,是撤消,合并還是繼續留存,成為眾多關心人士的熱門話題,作為一名國際稅務工作者,通過對國際稅收與涉外稅收區別的研究,認為合并后國際稅務管理部門作為一個內設機構不但不該被取消,相反還應該繼續加強。
一、涉外稅收與國際稅收的區別
涉外稅收是對外資企業和外籍個人征收各種稅收活動的總稱,是我國適應對外開放需要而產生的一個特定稅收概念,世界上只有幾個國家對外資和外籍個人單獨建立一套專門的涉外稅制體系。而國際稅收是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主權國家和地區,對參與國際經濟活動的納稅人行使稅收管轄權的而引起的一系列稅收活動,體現了主權國家或者地區之間的稅收分配關系。由此可見,涉外稅收與國際稅收是兩個既有聯系又有區別的不同概念,決不能混為一談。主要區別在于一是概念不同。涉外稅收只是一個國家稅收體系分支,是相當于內資企業和個人稅收而言,但國際稅收則不是分支,國家稅收征管體系不能分為國內稅收和國際稅收。二是內容不同,涉外稅收是一個主權國家和地區對外資企業和外籍個人征收的各種稅收,一般情況下是以對外資企業和外籍個人建立相對獨立的稅收制度為前提。而國際稅收則是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國家或地區對跨國納稅人行使稅收管轄權引起的一系列活動,涉外稅收征收稅種主要有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和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國際稅收處理協調的是包括對跨國納稅人行使居民和來源地管轄權,避免國際重復征稅,防止國際避稅,稅收協定執行和情報交換為主要內容;三是范圍不同。涉外稅收是一個國家或地區處理對外資企業和外籍個人就來源于本國或者本地區收入的外國企業和個人征稅,國際稅收是兩個和兩個一上國家或者地區因行使不同稅收管轄權引起的納稅問題。四是存續時間不同。涉外稅收是一個國家或者地區在特定的歷史條件下國家吸引外資需要而產生,是以建立相對獨立的外資企業所得稅制度為存在前提,一旦統一合并取消單獨稅種時,涉外稅收作為單獨的稅收管理活動將消亡,而國際稅收則不同,只要世界上存在國家和地區,存在行使不同的稅收管轄權,存在跨國交易,國際稅收就將繼續留存。
二、當前國際稅收管理機構的主要職責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規范和加強國際稅務管理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02]1153號),國際稅務管理部門的主要職責是:
(一)稅收協定的執行。包括居民認定及中國居民身份證明的出具、常設機構認定及管理、限制稅率認定、稅收管轄權判定及稅收管理、境外稅收抵免審核認定及管理、協定特殊條款的執行、研究制定稅收協定執行的管理辦法、對濫用稅收協定的專項調查與處理等。
透析唐代兩稅法
關鍵詞:兩稅法;楊炎;量出為入
摘要:兩稅法是中唐時期為解決財政危機而實行的一次重要的稅制改革,它不僅對改善唐朝的財政起到了顯著作用,對以后的稅制改革也有深遠影響。其中的很多稅收思想都是史無前例的,因而具有進步意義。
1引言
由于唐初的稅制給國家帶來這么多的經濟問題,楊炎便上書請作兩稅法,唐德宗最后也采納了楊炎的意見,首開中國稅改費的先河。
1.1兩稅法的主要思想及其評價
1.1.1兩稅法的主要思想
兩稅合并研究論文
自我國改革開放以來,外資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的實施對鼓勵外國投資、引導外資流向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使我國成為目前吸引外國直接投資最多的國家之一。但是,內外資企業所得稅不一致的弊端也逐漸顯露,內資企業要求國民待遇的呼聲日漸高漲。有關內外資企業所得稅的合并問題已提上2006年“兩會”的議事日程,但各方的分歧和爭議過大難以達成共識。為此,本文希望通過對各位學者研究的綜述,試對兩稅合并問題進行更全面的探討。
一、稅收優惠的利弊分析
(一)稅收優惠的正面效應
稅收優惠政策的效應一直以來是學者爭論的焦點。對于其正面效應,劉蓉認為:首先收入有“自償”效應,這種自償機制類似于減稅的效應機制。此外,稅收優惠還有社會公平效應,其實現途徑包括為低收入者提供生活必需品的優惠、所得稅的優惠和財產稅的優惠。
李宗卉、魯明泓在研究了《外商投資企業及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和相關稅收優惠政策的基礎上,通過對以城鎮為單位建立的經驗分析模型進行計量分析,其研究結果表明我國的稅收優惠政策對吸引FDI有較為明顯的作用。
(二)稅收優惠的負面效應
兩稅合并調研報告
近期,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審議的《企業所得稅法草案》將對我國濟產生積極影響,統一內、外資企業所得稅政策,更有利于建立統一、規范、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促進國民經濟更加健康、協調地發展。現就企業所得稅“兩稅合并”改革前后的政策做些比較。
一、企業所得稅改革遵循的六大原則
1.貫徹公平稅負原則,解決目前內資、外資企業稅收待遇不同,稅負差異較大的問題。
2.落實科學發展觀原則,統籌經濟社會和區域協調發展,促進環境保護和社會全面進步,實現國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3.發揮調控作用原則,按照國家產業政策要求,推動產業升級和技術進步,優化國民經濟結構。
4.參照國際慣例原則,借鑒世界各國稅制改革最新經驗,進一步充實和完善企業所得稅制度,盡可能體現稅法的科學性、完備性和前瞻性。
兩稅合并改革前后比較
近期,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審議的《企業所得稅法草案》將對我國濟產生積極影響,統一內、外資企業所得稅政策,更有利于建立統一、規范、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促進國民經濟更加健康、協調地發展。現就企業所得稅“兩稅合并”改革前后的政策做些比較。
一、企業所得稅改革遵循的六大原則
1.貫徹公平稅負原則,解決目前內資、外資企業稅收待遇不同,稅負差異較大的問題。
2.落實科學發展觀原則,統籌經濟社會和區域協調發展,促進環境保護和社會全面進步,實現國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3.發揮調控作用原則,按照國家產業政策要求,推動產業升級和技術進步,優化國民經濟結構。
4.參照國際慣例原則,借鑒世界各國稅制改革最新經驗,進一步充實和完善企業所得稅制度,盡可能體現稅法的科學性、完備性和前瞻性。
唐兩稅法研究論文
[摘要]唐朝實行的兩稅法,被看做中國賦稅史上的一個里程碑。兩稅法作為唐朝中后期基本的賦稅制度,其成功實施無論對當時的唐朝統治,還是對中國的整個賦稅史,以及后來整個中國的經濟重心都產生了相當大的影響,其反映出的稅制設計思想和設計原則,如公平原則、效率原則、確定原則、簡化原則及低稅率原則等,在今天看來,仍然具有極為重要的歷史意義和現實意義。
[關鍵詞]均田制;租庸調制;兩稅法
一、唐兩稅法的主要內容
兩稅法由唐德宗時期的宰相楊炎提出,并于建中元年(公元780年)正式實施。有關兩稅法的記載。見《舊唐書·楊炎傳》:“凡百役之費,一錢之斂,先度其數,而賦于人,量出以制人。戶元主客,以見居為薄,人無丁中,以貧富為差。不居處而行商者,在所州縣,稅三十之一,度所取與居者均,使無僥利。居人之稅,夏秋兩征之,俗有不便者正之。其租庸雜徭悉省,而丁額不廢,申報出入如舊式。其田畝之稅,率以大歷十四年(公元779年)墾田之數為準,而均征之。夏稅無過六月,秋稅無過十一月。逾歲之后,有戶增而稅減輕,及人散而失均者,進退長吏。而以尚書度支總統焉。”從古書中可以看到,兩稅法的內容主要包括:(1)納稅人。“戶無主客,以見居為薄”,即不分本地人,還是外來戶,以居住地為標準,只要在當地有居所的人都是納稅人。無固定居住地的商人也要繳納1/30的稅收。(2)課稅對象。“以資產為宗”,這就是說,兩稅法的課稅對象就是納稅人所擁有的資產。這里的資產指田畝,而不包括貨幣資產這種動產和房屋這種不動產。(3)課稅依據。“以貧富為差”,就是以居戶的戶等及其占有的土地和財產多少為依據。(4)納稅期限。由“夏稅無過六月,秋稅無過十一月”可知,夏季稅收的納稅期限最遲在六月底以前,秋季稅收的納稅期限最遲在十一月底以前。(5)稅率。“其田畝之稅,率以大歷十四年(公元779年)墾田之數為準,而均征之”,稅率與大歷十四年的稅率相同。
二、唐兩稅法產生的背景
(一)政治背景
房土兩稅政策調研報告
隨著企業數量的增多和規模的不斷擴大,我縣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兩稅呈不斷上升趨勢,同時兩稅稅源結構也出現了新的變化。為進一步強化我縣兩稅管理,我局高度重視此次政策調研,成立了房土兩稅政策調研小組,通過走訪國土、農業、牧業、教育、城建等部門和相關納稅戶,進一步做到了對兩稅稅源的準確掌握,為下一步加強征管、準確把握稅收政策奠定了基礎。通過我局近半月的調研工作,現將兩稅政策調研情況及相關建議報告如下:
一、經批準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土地情況
地處川西北青藏高原東部,全境4313.42平方公里,屬高山河谷地帶,半農半牧,耕地3,236.45公頃,林地244,092.94公頃,牧草地141,282.31公頃。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土地由土地管理部門(國土資源局)認定,經調查了解,我縣暫不存在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土地。
二、各類危險品倉庫、廠房所需的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防范設施用地免稅政策
目前,我縣涉及危險品倉庫、廠房所需防火、防爆、防毒安全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稅政策的單位和企業主要有:民爆和金盾兩家爆破公司、供銷社煙花爆竹經銷部和農業局農藥銷售部。其中:爆破公司的炸藥倉庫都修建在遠離城鎮的偏僻鄉村,不屬于土地使用稅的征稅范圍。農業局農藥存放倉庫、供銷社煙花爆竹存放倉庫按照[89]國稅地字第140號規定,給予了免征土地使用稅。對于危險品倉庫、廠房所需的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防范設施用地的認定,我縣的情況是:民爆、煙花爆竹、防毒等行業安全區范圍由質監、公安部門認定,防火、防爆設施用地范圍由消防部門認定。在具體執行過程中我局嚴格按照以上述部門的認定為準,對具備相關部門的審批材料的企業,給予了稅收減免。
從我縣情況來看,建議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加大稅務機關與質監、公安、消防等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和特殊行業管理的信息共享,提高土地使用稅征管質量。
兩稅合并調研報告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以及中國加入WTO過渡期的結束,對內、外資企業實行不同的所得稅政策已經不能適應新形勢的發展要求。近期,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審議的《企業所得稅法草案》將對區域經濟發展產生積極影響。
一、對企業稅負的影響
若“兩稅合并”后,內、外資企業所得稅法定名義稅率將由33%下降至25%,降低了8個百分點,預計XX縣內、外資企業的總體稅負將會有所減輕,這有利于我縣經濟的進一步發展。2006年全縣國稅部門實際征收入庫企業所得稅5808萬元,其中內資企業所得稅1327萬元,外商投資企業所得稅4481萬元。若以此基數推算,“兩稅合并”后國稅部門征收的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將減少約1407萬元,其中內資企業所得稅減收約321萬元,外商投資企業所得稅減收約1086萬元。
XX公司(內資)是XX縣的重點龍頭企業,也是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2006年實現應稅利潤18589萬元,企業所得稅實現4934萬元,實際入庫4369萬元。根據《草案》第二十八條規定:對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實行15%的優惠稅率。“兩稅合并”后,該公司的所得稅稅率有望從目前的33%降至15%,據測算,2007年計劃實現利潤18000萬元,受稅率降低等因素影響,預計實現企業所得稅實現2700萬元左右,將減少所得稅稅負3240萬元。可以預見,“兩稅合并”帶來稅負的下降,有利于該公司投入更多的資金進行技術研發,提高產品的科技含量和價值增值,這將對企業做大做強,進一步擴大市場規模,實現新的騰飛發揮巨大作用。
XXX公司(外資)2006年實現應稅利潤10273萬元,實際上繳企業所得稅3275萬元。據測算,“兩稅合一”后,受稅率降低的影響,該公司將降低所得稅稅負700萬元左右。
二、對區域經濟發展的影響
唐代兩稅法稅制設計論文
[摘要]唐朝實行的兩稅法,被看做中國賦稅史上的一個里程碑。兩稅法作為唐朝中后期基本的賦稅制度,其成功實施無論對當時的唐朝統治,還是對中國的整個賦稅史,以及后來整個中國的經濟重心都產生了相當大的影響,其反映出的稅制設計思想和設計原則,如公平原則、效率原則、確定原則、簡化原則及低稅率原則等,在今天看來,仍然具有極為重要的歷史意義和現實意義。
[關鍵詞]均田制;租庸調制;兩稅法
一、唐兩稅法的主要內容
兩稅法由唐德宗時期的宰相楊炎提出,并于建中元年(公元780年)正式實施。有關兩稅法的記載。見《舊唐書·楊炎傳》:“凡百役之費,一錢之斂,先度其數,而賦于人,量出以制人。戶元主客,以見居為薄,人無丁中,以貧富為差。不居處而行商者,在所州縣,稅三十之一,度所取與居者均,使無僥利。居人之稅,夏秋兩征之,俗有不便者正之。其租庸雜徭悉省,而丁額不廢,申報出入如舊式。其田畝之稅,率以大歷十四年(公元779年)墾田之數為準,而均征之。夏稅無過六月,秋稅無過十一月。逾歲之后,有戶增而稅減輕,及人散而失均者,進退長吏。而以尚書度支總統焉。”從古書中可以看到,兩稅法的內容主要包括:(1)納稅人。“戶無主客,以見居為薄”,即不分本地人,還是外來戶,以居住地為標準,只要在當地有居所的人都是納稅人。無固定居住地的商人也要繳納1/30的稅收。(2)課稅對象。“以資產為宗”,這就是說,兩稅法的課稅對象就是納稅人所擁有的資產。這里的資產指田畝,而不包括貨幣資產這種動產和房屋這種不動產。(3)課稅依據。“以貧富為差”,就是以居戶的戶等及其占有的土地和財產多少為依據。(4)納稅期限。由“夏稅無過六月,秋稅無過十一月”可知,夏季稅收的納稅期限最遲在六月底以前,秋季稅收的納稅期限最遲在十一月底以前。(5)稅率。“其田畝之稅,率以大歷十四年(公元779年)墾田之數為準,而均征之”,稅率與大歷十四年的稅率相同。
二、唐兩稅法產生的背景
(一)政治背景
地稅局兩稅征管調查報告
2011年12月1日省政府決定將契稅、耕地占用稅(以下稱“兩稅”)劃轉地稅部門征管,從運行總體征管質量來看,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在征管過程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實際問題,如稅源分布不明晰、戶籍情況難以摸清、征管措施銜接不上、納稅意識有待增強,所有的這些問題都亟待解決。筆者認為,強化“兩稅”征管,應從實際出發,探索出一套流程簡化、操作可行、執法規范、辦事高效的征管新模式,為促進區域經濟平穩較快發展與社會和諧穩定作出貢獻。
一、“兩稅”一體化征管模式
(一)總體設想:在完善以流程為導向的征管和源稅聯動管理機制的基礎上,通過有效整合與配置征管資源,以信息化管稅為支撐,實行稅源專業化管理,堅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稅、依法征收,建立健全橫向互動、上下聯動、內外協作的運行機制,全面提高“兩稅”整體征管效能。
(二)管理目標:以“兩稅”管理先繳納稅款,后辦理產權證書(簡稱先稅后證)為把手,強化以票管稅,實現專業化管稅與部門協稅有機結合。
(三)主要內容:具體概括為一辦法、二圖、二臺帳、二表、三單。
1、一辦法:由縣局結合“兩稅”征管和特點,制定和完善一個行之有效的“兩稅”征管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