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通體制范文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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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流通體制的改革研究
摘要:流通在湖南農村經濟發展中的突出地位和農村流通業的落后現狀都要求根除農村流通體制的弊端,深化改革,構建起城市和農村、工業品與農產品雙向流動、高效、暢通、有序的農村現代市場流通體系目標,關鍵構建一個以農戶為中心的農村流通體制改革系統性框架,深化農村流通改革的主要內容包括農村流通組織創新、農村流通方式創新、農村流通政策手段創新、農村流通管理體制創新。
關鍵詞:湖南農村;流通體制改革;現代市場流通體系
一場百年罕見的國際金融危機,突如其來,來勢兇猛,將全球經濟逼入“彎道”,湖南省也受到嚴重影響,面臨嚴峻考驗。關鍵時刻,湖南省委、省政府明確提出,堅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積極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帶來的不利影響,化“危”為“機”,搶抓機遇,不僅要保持經濟實現平穩較快增長,還要“彎道超車”,科學跨越,要實現“彎道超車”,關鍵是要拉動農村內需,深化農村流通體制改革。
流通業在引導農村生產、拉動農民消費、穩定物價、吸納就業等方面的作用日益突出,已成為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的先導性產業。近年來通過實施“萬村千鄉市場工程”“、農村商務信息服務工程”“、雙百市場工程”,湖南省初步構建起以縣域商業網點為龍頭,鄉鎮店為骨干、村級店為基礎的覆蓋全省范圍的新型農村流通網絡。目前全省鄉、村連鎖店鋪已經發展到了7000多個,建設改造農村商品配送中心70多個,引導3萬多農民從事商品流通業。2008年,湖南省市場消費活躍,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超過4100億元,增長22%以上。2009年計劃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長15%以上。必須有力地拉動農村內需,深化農村流通體制改革。
一、深化農村流通體制改革的必要性
由于“重生產輕流通”思想觀念和計劃經濟體制的長期影響,流通業在新農村建設中仍缺乏應有的重視,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要求及城市發達的流通業相比,農村流通業的發展依然落后,因此,農村流通體制改革勢在必行。
化肥流通體制改革報告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化肥流通體制改革調研要求,在匯總全疆化肥流通體制改革情況的基礎上,自治區發展改革委會同自治區農業廳、供銷社等有關部門,聯合成立自治區化肥流通體制改革調研組,分赴南北疆有關地、州、市,針對我區近年來化肥流通體制改革的情況及當前化肥的供求狀況、存在的問題重點進行了調研。
一、我區化肥市場現狀
(一)化肥生產與需求情況
**年,我區實際氮肥產量193萬噸,隨著中國石油烏魯木齊石化公司26萬噸擴能改造任務的完成及庫車華錦年產50萬噸項目的投產,預計**年我區氮肥生產能力260萬噸左右,氮肥資源自給有余。
**年我區農作物播種面積5730萬畝,比上年5592萬畝增加2.5%。其中糧食播種面積2150萬畝,比上年2206萬畝減少2.5%;棉花1700萬畝,比上年1743萬畝減少2.5%;其它作物1880萬畝,比上年1643萬畝增加14.4%。預計**年全疆化肥總需求量約215萬噸,其中:氮肥110萬噸,磷肥100萬噸,鉀肥5萬噸。
(二)當前化肥的購銷情況
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意見
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1998年以來,我省積極穩妥地推進以市場為取向的糧食流通體制和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改革,基本解決了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的“老糧”和“老人”問題,初步實現了糧食購銷市場化。按照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精神,國務院決定,在總結經驗、完善政策的基礎上,2004年全面放開糧食收購市場,積極穩妥地推進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并下發了《關于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意見》(國發〔2004〕17號),明確了改革的總體目標、基本思路、實施步驟和政策措施。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的統一部署,現就進一步深化我省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提出如下意見:
一、深化改革的基本思路、總體目標和總體要求
(一)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是:進一步完善糧食生產、流通相關政策措施,完善直接補貼種糧農民的辦法,深化企業產權制度改革,轉換企業經營機制,規范市場管理,加強宏觀調控。
(二)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總體目標是:在國家宏觀調控下,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在糧食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真正實現糧食購銷市場化和市場主體多元化;完善對種糧農民直接補貼機制,保護種糧農民的利益,加強糧食綜合生產能力建設;深化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產權制度改革,切實轉換經營機制,真正發揮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的主渠道作用;加強糧食市場管理和宏觀調控,維護正常的糧食流通秩序;進一步落實糧食各級行政首長負責制,健全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和符合省情的糧食流通體制,確保全省糧食安全。
(三)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總體要求是:全面規劃,分步實施,因地制宜,分別決策,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同時,要認真研究和妥善處理改革中的新情況、新問題,正確處理好放開糧食收購市場與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的關系,確保糧食供應,保持市場穩定;正確處理好放開收購市場與加強市場監管的關系,維護正常的糧食流通秩序;正確處理好放開收購市場與推進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改革的關系,繼續發揮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的主渠道作用;正確處理好放開收購市場與保證國家糧食安全的關系,處理好經濟建設占用耕地與補充同等數量和質量的耕地的動態平衡關系,切實保護好耕地,不斷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
二、完善直接補貼機制,保護種糧農民利益
流通體制改革創新論文
10年來,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初步形成以及中國經濟的快速穩定發展,中國流通體制改革已基本完成了從計劃流通體制向市場流通體制的轉變,多元化、多業態、競爭程度不斷提高的市場流通格局正在加速形成。在此背景下,流通體制改革的主要任務是要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優化配置流通要素的作用,通過加快流通創新促進新型流通組織與經營方式的發展,形成與我國市場體制、規模和結構相適應的、具有更高流通效率的新型商品流通體系;通過健全與完善流通規則,形成統一、公平與充分競爭的市場流通秩序。由此,“創新、規范”是新時期我國流通體制改革的關鍵。
與此同時,要全面、系統地研究流通領域發展的趨勢與面臨的問題,盡快制定流通領域的總體發展規劃,為流通領域發展提供明確的政策導向。
十四屆三中全會以來,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初步形成以及中國經濟的快速穩定發展,中國流通體制改革已基本完成了從計劃流通體制向市場流通體制的轉變,適應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多元化、多業態、競爭程度不斷提高的市場流通格局正在加速形成。但隨著國內外市場環境的變化以及流通領域的一系列變革,迫切需要以新的改革思路推進流通體制改革。
一、目前流通體制存在的主要問題
1.以分散化、小型化、初級交易方式為特征的傳統流通組織與經營方式仍占據著流通領域的主導地位
(1)流通組織化程度低,單體分散經營的流通主體所占比重較高。在全國1300多萬個流通主體中,單體經營的個體商戶在全部流通主體中的比重高達93%。根據國家統計局統計指標解釋,規模以上流通企業是指年銷售500萬元以上、職工人數在60人以上的零售企業,年銷售額在2000萬元、職工人數在20人以上的批發企業,這些企業僅有11000多家,占全部流通主體比重不到1%,其中銷售額上億元的大型流通企業僅為200多家。
透析農村流通體制改革的若干問題
摘要:流通在湖南農村經濟發展中的突出地位和農村流通業的落后現狀都要求根除農村流通體制的弊端,深化改革,構建起城市和農村、工業品與農產品雙向流動、高效、暢通、有序的農村現代市場流通體系目標,關鍵構建一個以農戶為中心的農村流通體制改革系統性框架,深化農村流通改革的主要內容包括農村流通組織創新、農村流通方式創新、農村流通政策手段創新、農村流通管理體制創新。
關鍵詞:湖南農村;流通體制改革;現代市場流通體系
一場百年罕見的國際金融危機,突如其來,來勢兇猛,將全球經濟逼入“彎道”,湖南省也受到嚴重影響,面臨嚴峻考驗。關鍵時刻,湖南省委、省政府明確提出,堅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積極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帶來的不利影響,化“危”為“機”,搶抓機遇,不僅要保持經濟實現平穩較快增長,還要“彎道超車”,科學跨越,要實現“彎道超車”,關鍵是要拉動農村內需,深化農村流通體制改革。
流通業在引導農村生產、拉動農民消費、穩定物價、吸納就業等方面的作用日益突出,已成為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的先導性產業。近年來通過實施“萬村千鄉市場工程”“、農村商務信息服務工程”“、雙百市場工程”,湖南省初步構建起以縣域商業網點為龍頭,鄉鎮店為骨干、村級店為基礎的覆蓋全省范圍的新型農村流通網絡。目前全省鄉、村連鎖店鋪已經發展到了7000多個,建設改造農村商品配送中心70多個,引導3萬多農民從事商品流通業。2008年,湖南省市場消費活躍,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超過4100億元,增長22%以上。2009年計劃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長15%以上。必須有力地拉動農村內需,深化農村流通體制改革。
一、深化農村流通體制改革的必要性
由于“重生產輕流通”思想觀念和計劃經濟體制的長期影響,流通業在新農村建設中仍缺乏應有的重視,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要求及城市發達的流通業相比,農村流通業的發展依然落后,因此,農村流通體制改革勢在必行。
農村流通體制改革論文
[摘要]流通在遼寧農村經濟發展中的突出地位和農村流通業的落后現狀都要求根除農村流通體制的弊端,深化改革。為構建起城市和農村、工業品與農產品雙向流動、高效、暢通、有序的農村現代市場流通體系目標,遼寧農村流通改革的主要內容包括農村流通組織創新、農村流通方式創新、農村流通政策手段創新、農村流通管理體制創新。
[關鍵詞]農村流通體制改革
前言
流通業在引導農村生產、拉動農民消費、穩定物價、吸納就業等方面的作用日益突出,已成為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的先導性產業。通過實施“萬村千鄉市場工程”、“農村商務信息服務工程”、“雙百市場工程”,遼寧省初步構建起以縣域商業網點為龍頭,鄉鎮店為骨干、村級店為基礎的覆蓋全省范圍的新型農村流通網絡。目前全省鄉、村連鎖店鋪已經發展到了6000多個,建設改造農村商品配送中心70多個,引導3萬多農民從事商品流通業。2006年,遼寧省農村消費市場全年消費品零售總額實現562.2億元,同比增長15.9%,有力地拉動了遼寧省的農村消費。
一、深化遼寧農村流通體制改革的必要性
由于“重生產輕流通”思想觀念和計劃經濟體制的長期影響,流通業在新農村建設中仍缺乏應有的重視,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要求及城市發達的流通業相比,遼寧農村流通業的發展依然落后,因此,農村流通體制改革任務艱巨。
糧食局流通體制活動方案
糧食企業改制,使糧食部門由計劃經濟開始向市場經濟的轉變。為徹底解決企業改制以來糧食部門政企不分,企業經營機制滯后等難題,根據《市人民政府貫徹落實〈省人民政府關于完善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政策措施實施意見〉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為切實轉變糧食行政主管部門的工作職能,依法履行《糧食流通管理條例》賦予的職責,推進國有糧食企業產權制度改革,創新和建立現代企業機制,實現國有資產有效增值,促進糧食經濟健康有序發展,根據縣領導指示精神,通過借鑒鄰縣經驗,結合我縣糧食系統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轉變職能,政企分開,切實履行糧食行政主管部門職責
認真落實(國發[2006]16號)、(贛府發[2007]6號)及(九府字[2012]10號)關于完善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見精神,按照《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的要求,糧食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加強對全社會糧食市場主體的指導、監督、檢查和服務的職責,負責對國有糧食企業進行資產監督、領導班子管理與考核政策性業務的管理與指導,不直接干預企業的日常經營活動。為切實理順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與國有糧食企業的關系,自方案實施之日起,縣糧食局除履行糧食收購經營主體入市資格審核,社會糧食流通統計,保障社會糧食安全,維護糧食市場秩序等《條例》賦予的職責,一律不直接參與和干預企業的日常經營活動,實現人、財、事物脫鉤,全面實行政企分開。
1、組建收儲公司。現行糧食收儲公司與國家糧食儲備庫、軍糧采購供應站、糧油質檢站實行四塊牌子一套人馬。糧食收儲公司對國家糧食儲備庫實行委托經營,同時承擔糧食局對軍糧采購供應站、糧油質檢站的授權管理。現糧食儲備庫并入國家糧食儲備庫。糧油質檢站其掛編人員、提前退休人員列入糧食收儲公司統一管理。
2、理順人事管理。糧食局只負責聘用糧食收儲企業負責人,原有企業聘任職務自方案實施之日自行解聘。企業現有聘用職工自方案實施之日起全部解聘,退還原返聘風險金,糧食局不再統一聘用。企業員工的聘用由企業單位視經營需要和經濟狀況自主聘用或雇用,實行一年一聘或按時雇用;屬聘用人員由企業單位與返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報糧食局審核備案。糧食局機關現有企業聘用人員,全部退回原企業單位。企業2001年6月改制前退休人員由退休時所在單位負責管理;改制被買斷身份后至現在辦理的退休人員,在未納入社區管理和社保部門接管之前,由原單位上報收儲公司代辦調資等相關手續,但調資等相關手續費用由本人負擔。企業提前退休人員在未正式辦理退休手續前,由收儲公司統一管理,正式退休后仍由原單位負責管理。企業改制職工人事檔案移交縣人才中心管理。
3、內設行政執法隊。為認真依法履行糧食監督、檢查職責,按照《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履行維護糧食經營消費者權益,加強糧食市場監管,維護糧食流通秩序及糧食收儲活動中案件的查處等工作,根據國發[2004]17號及贛府發[2006]16號文件要穩定和加強糧食行政管理部門隊伍,完善糧食行政執法體系,妥善解決其人員、編制及經費問題的精神,設立糧食行政執法隊,為股級單位,列全額撥款事業編制,定編5人,其人員從長期在糧食局機關工作,未能進入財政編制管理的事業編制人員中擇優錄用。
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意見
各街鎮鄉人民政府(辦事處),縣府有關部門:
根據《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07號)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意見》(國發[**]17號)以及市政府《關于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意見》(渝府發[**]94號)精神,按照有利于糧食生產、有利于種糧農民增收、有利于糧食市場穩定、有利于國家糧食安全的原則,結合我縣糧食流通工作的實際,進一步推進我縣糧食流通體制和國有糧食企業改革。
一、總體目標
我縣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總體目標是:充分發揮市場化機制在配置糧食資源中的基礎性作用,建立健全糧食購銷市場化機制,實現糧食市場主體多元化;推進國有糧食企業改革發展,轉換經營機制,增強企業造血功能,實現購銷企業與加工企業聯合重組,組建國有控股的糧油有限責任公司,發揮國有糧食企業的主渠道作用;切實轉變和加強糧食行政管理職能,加強對糧食市場管理,維護糧食正常流通秩序,建立糧食行政首長分級負責制,逐步建成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和符合我縣實際的糧食流通體制,確保我縣糧食安全。
二、主要措施
(一)進一步推進國有糧食企業產權制度改革。本著國有資產不流失,銀行債務不懸空的原則,實行政企分開,推進兼并重組,消化歷史包袱,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結構,使企業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市場主體,提高市場競爭能力,更好地發揮主渠道作用。
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意見
一、鞏固“兩放開一調整”的改革成果,進一步完善糧食購銷市場化改革
1.全面、正確地理解和把握中央關于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各項政策的核心內容。去年,我省在全國糧食主產區率先實行“放開糧食購銷市場,放開糧食收購價格,調整糧食補貼方式”改革。今年,國務院在總結經驗、完善政策的基礎上,作出了全面放開糧食收購市場的重大決策。總體目標和主要任務是:“放開收購市場,直接補貼糧農,轉換企業機制,維護市場秩序,加強宏觀調控”。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必須堅持有利于發展糧食生產,有利于種糧農民增收,有利于糧食市場穩定,有利于國家糧食安全;必須正確處理好放開糧食收購市場與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的關系,確保糧食供應,保持糧價的合理水平;必須正確處理好放開收購市場與加強市場監管的關系,維護正常的糧食流通秩序;必須正確處理好放開收購市場與推進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改革的關系,繼續發揮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的主渠道作用;必須正確處理好放開收購市場與保證國家糧食安全的關系,切實保護好耕地,不斷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各地、各部門要站在全局和戰略的高度,正確把握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精神實質,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2.進一步轉換糧食價格形成機制。在國家宏觀調控下,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在配置糧食資源中的基礎性作用。一般情況下,糧食收購價格由市場供求形成。今年,為了保證市場供應,保護農民利益,國家已經公布了早秈稻、中晚秈稻和粳稻的最低收購價格。如果市場價格低于最低收購價,遵照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的政策,由指定的糧食企業按最低收購價入市收購,不得壓級壓價,損害農民利益。國有糧食購銷企業要充分發揮在糧食收購中的主渠道作用,引導其他經營主體按最低收購價積極收購,確保種糧農民增產增收。
3.大力推進糧食市場主體多元化。繼續支持和鼓勵省內符合條件的各類經營者參與糧食收購和經營,重點扶持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組織、購銷大戶和農村致富帶頭人從事代購代銷、批零業務,促進公平競爭,搞活糧食流通。
4.建立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糧食市場體系。繼續辦好農村集貿市場。重點扶持省糧食批發交易市場建設,力爭用1-2年時間使之成為輻射全國、功能齊全的大型區域性批發交易市場。依托省糧食批發交易市場,引導企業入市交易,提高交易透明度。鼓勵糧食經營企業積極穩妥地涉足糧食期貨市場。實施“皖優農產品進超市工程”,大力發展糧食統一配送、連鎖經營等現代流通方式。清理和取消各類不利于糧食流通的規定,禁止各種形式的糧食區域性封鎖,逐步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糧食市場。
5.繼續發揮國有糧食企業主渠道作用。國有糧食購銷企業要發揮倉儲等方面的優勢,面向市場,轉換機制,增強競爭力,模范地執行國家糧食政策,在糧食收購、掌握糧源、保障市場供應和服從國家糧食宏觀調控等方面發揮骨干作用。各級政府對國有和國有控股的糧食購銷企業在政策上要給予必要的扶持。
流通體制改革對策研究論文
我國流通體制的現狀與主要問題
(一)政府干預強化多元化流通主體之間的不平等競爭
改革開放前,我國實行高度集中的計劃流通體制,國有商業一統天下,幾乎對所有產品實行統購包銷、計劃分配、層層調撥,產品按固定產地、固定渠道、固定價格、固定銷地進行流通。伴隨著市場主體的多元化,商品流通渠道突破了原來的部門分割、縱向分配、內外貿脫節和排斥非國有商業的格局,形成了多成分、多形式、多樣化的市場結構。國有商業、集體商業、聯營商業、外商投資商業、私營商業以及個體商業等多種所有制形式的流通企業在共同競爭中穩定發展。
但是,流通領域計劃經濟的痕跡仍未完全消除。在計劃經濟體制下,政府一直充當著管理市場的全能角色,承擔了主要的經濟管理職能。在由計劃經濟體制轉向市場經濟體制以后,由于歷史原因,政府的經濟職能并沒有完全取消,而是大量保留于市場之中。特別是在流通領域結構調整和加入WTO以來,各地出現了許多政府導向的國有及國有控股流通企業重組和兼并,形成了一些大型的流通集團,而對處于弱勢群體的中小流通企業的支持力度明顯不足。這些大型的流通集團不僅享有優越的政策優勢、政策資源,違背市場機制優化配置資源的規則與要求;而且繼續強化了國有流通企業與多元化流通主體之間的不平等競爭。
(二)政府對流通領域的調控方式仍然帶有運動式特點
二十多年的流通體制改革一直以強化流通企業所有制的多元化和轉變經營方式為主,原來所有制單一的流通企業逐漸走向股權多元化,有些甚至成為公眾上市公司。流通領域的經營也由原來的以單店經營為主,變為以連鎖經營為主。但是政府對流通領域的行政管理方法仍然與計劃經濟如出一轍。流通企業的上級主管部門(乃至政府主管部門)對流通企業的管理仍保留著明顯的計劃經濟的痕跡,在商品質量監督上,存在著對國有商業較嚴、對非國有商業較松的情況。政府對流通企業的扶持或干預也主要針對國有企業,運動式的檢查、自上而下的工作部署等等主要對象都是國有企業,而對外資企業則采取相對寬松的政策,國有企業的合法權益渴求健全的法制來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