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語范文10篇

時間:2024-02-29 01:3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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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語

小議非母語廣告傳播的措施

論文關鍵詞:非母語;廣告傳播;策略

論文摘要:營銷全球化趨勢和非母語廣告傳播的日益頓繁,對廣告創作提出了更大挑戰。如何使跨國廣告更有效,筆者探究出理解文化差異、尊重習俗、規避民族情緒、迎合本土價值觀、標準化定應與本土化表現、融合優勢文化、引領全球觀念等十點基本策略。

營銷全球化的趨勢,要求廣告傳播與其相適應,實現全球化。這對廣告創作提出了更大的挑戰,因為不同國家、不同民族有著不同的文化傳統及政治經濟背景,不同文化群體有不同的語言文字、價值觀念及消費形態。傳統廣告文案研究的著眼于單一文化背景下進行,其原則和規律無疑難以適應全球化廣告創作。尤其是廣告文案創作。海爾集團1997年由廣東華視廣告公司制作出“海爾:中國造”(Halr;madeinchina)核心廣告語,來塑造海爾全球化品牌形象,成效甚微,而不得不重新回到“海爾,真誠到永遠”這一廣告口號上。隨著我國企業營銷活動全球化發展,類似問題一定也會越來越多,跨文化廣告傳播這一研究課題也會日益被關注。跨文化廣告用語標準化好,還是應民族化?或者是應本土化?人們很難得到一個統一答案,但筆者以為可通過分析,探究出跨文化廣告創作的一些基本策略。

一、文化差異對傳播的影響

理解文化差異包括認識實質性知識和解釋性知識兩個層次,前者可以從報章雜志獲取,后者唯有通過文化參與才能感覺到。如了解當地人的處事態度、生活觀念及個人愿意在社會扮演的角色等,只有通過深人的人際交往才能了解到。北美與西歐文化同亞洲文化相比,更現世化(secularization),個性化,屬低背景文化。因此適合中國、日本廣告特點的間接隱晦、強調象征意義、突出社會地位、富有人情味和幽默性廣告,在西方文化背景下,則會讓消費者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雀巢咖啡..味道好極了”的廣告語,在中國備受贊賞,但如在德國,受眾馬上的反應肯定是:“怎么好?”因為德國人處事嚴謹而認真,廣告人創作廣告語所采用的編碼方式和情感方式的偏好,都打上了其文化背景的烙印。在廣告人本土文化中,往往不存在因文化差異而導致理解沖突或偏差,但在不同文化區域,這經常出現。熊貓在世界多數國家受到歡迎,因此“熊貓”這一品牌名意譯成各種語言,都引起美好的聯想,但在奉行伊斯蘭教國家的品牌廣告,卻遭到攻擊和抵制,因熊貓外形象肥豬,也被認為是忌物。跨文化廣告創作必須充分了解并尊重與受眾國的文化差異,謹慎用語。

二、尊重宗教信仰及風俗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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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析非母語廣告傳播的創作對策

摘要:營銷全球化趨勢和非母語廣告傳播的日益頓繁,對廣告創作提出了更大挑戰。如何使跨國廣告更有效,筆者探究出理解文化差異、尊重習俗、規避民族情緒、迎合本土價值觀、標準化定應與本土化表現、融合優勢文化、引領全球觀念等十點基本策略。

關鍵詞:非母語;廣告傳播;策略

營銷全球化的趨勢,要求廣告傳播與其相適應,實現全球化。這對廣告創作提出了更大的挑戰,因為不同國家、不同民族有著不同的文化傳統及政治經濟背景,不同文化群體有不同的語言文字、價值觀念及消費形態。傳統廣告文案研究的著眼于單一文化背景下進行,其原則和規律無疑難以適應全球化廣告創作。尤其是廣告文案創作。海爾集團1997年由廣東華視廣告公司制作出“海爾:中國造”(Halr;madeinchina)核心廣告語,來塑造海爾全球化品牌形象,成效甚微,而不得不重新回到“海爾,真誠到永遠”這一廣告口號上。隨著我國企業營銷活動全球化發展,類似問題一定也會越來越多,跨文化廣告傳播這一研究課題也會日益被關注。跨文化廣告用語標準化好,還是應民族化?或者是應本土化?人們很難得到一個統一答案,但筆者以為可通過分析,探究出跨文化廣告創作的一些基本策略。

一、文化差異對傳播的影響

理解文化差異包括認識實質性知識和解釋性知識兩個層次,前者可以從報章雜志獲取,后者唯有通過文化參與才能感覺到。如了解當地人的處事態度、生活觀念及個人愿意在社會扮演的角色等,只有通過深人的人際交往才能了解到。北美與西歐文化同亞洲文化相比,更現世化(secularization),個性化,屬低背景文化。因此適合中國、日本廣告特點的間接隱晦、強調象征意義、突出社會地位、富有人情味和幽默性廣告,在西方文化背景下,則會讓消費者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雀巢咖啡..味道好極了”的廣告語,在中國備受贊賞,但如在德國,受眾馬上的反應肯定是:“怎么好?”因為德國人處事嚴謹而認真,廣告人創作廣告語所采用的編碼方式和情感方式的偏好,都打上了其文化背景的烙印。在廣告人本土文化中,往往不存在因文化差異而導致理解沖突或偏差,但在不同文化區域,這經常出現。熊貓在世界多數國家受到歡迎,因此“熊貓”這一品牌名意譯成各種語言,都引起美好的聯想,但在奉行伊斯蘭教國家的品牌廣告,卻遭到攻擊和抵制,因熊貓外形象肥豬,也被認為是忌物。跨文化廣告創作必須充分了解并尊重與受眾國的文化差異,謹慎用語。

二、尊重宗教信仰及風俗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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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教育母語環境分類論文

摘要:民族音樂文化繼承與發揚的關鍵是教育問題,而民族特色的教育環境給音樂教育非常重要的影響。文章將音樂教育環境分為相互交集的三個層次,要建設良好的音樂母語環境,必須從家庭、學校、社會三個層次的教育環境共同努力,才能從整體上形成良好的民族音樂教育氛圍,從而有利于民族音樂教學工作的順利開展,有利于學生素質的全面發展和整個社會素質的提高。

關鍵詞:民族音樂音樂教育母語環境影響優化

我國有品種繁多的民族音樂,體現了中華各民族鮮明的音樂風格,凝聚著民族藝術的精華。盡管目前學術界和教育領域已經意識到民族音樂文化的珍貴與保存民族音樂的必要性,但在教學實踐中還沒有把弘揚民族音樂文化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上來。而解決民族音樂文化繼承與發揚的關鍵是教育。

一、音樂教育母語環境的界定與分類

不同民族有著不同的音樂語言,這種不同體現在旋律要素、節奏要素,以及文化價值上,這是每個人在文化上的立足點。進行音樂教育的母語環境就是指在民族音樂的根基上創造音樂學習的民族文化背景,使學生從多層次的環境中接觸民族音樂的優秀文化。一個民族以母語為音樂教育,讓受教育者生活在整個民族音樂文化的大背景中,這是柯達依音樂教育理念的出發點,也是目前音樂教學的應有的原則。

教學環境在空間上涵括校內外各種因素,筆者將音樂教育環境分為相互交集的三個層次,它們相互影響,決定著學生音樂學習的喜好和學習效果。家庭音樂環境是指以學生家庭為中心的物質與經濟狀況,家長的音樂文化素質、音樂行為和觀念,包括遺傳因素等;學校音樂環境不僅包括課堂教學環境、教學設備等物質環境,還包括課間的音響環境、其他課堂上的音響效果、同學以及師生之間的影響等;社會音樂環境主要指學校和家庭之外對學生產生無意識影響的音樂文化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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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教育中母語教育

1.我國音樂教育現有體制的由來

中國音樂教育在清代以前占主體地位的是中國傳統音樂。19世紀末20世紀初,伴隨著的推行和西方音樂文化的侵入,我國音樂教育便走上了西化的道路。西化的表現可以概括為:引用歐美學校歌曲曲調作為唱歌教材、樂理采用西洋樂理體系、教學方法照搬西洋。這時候興起的“學堂樂歌”便成為我國近代學校音樂教育的起點。

要用辯證的眼光看待中國近代音樂教育的“西化”問題。中國近百年來的音樂教育有得也有失,正如福建師范大學王耀華先生所說,其“得”在于:引進歐洲近現代音樂教育體系,使中國音樂教育走上了系統化、規范化道路;提高了全民族的音樂水準;引進西洋近現代音樂及其理論,促進了東西方音樂文化交流;促使某些音樂形式的誕生,一定程度上推動了中國音樂的發展。其“失”在于:在學校音樂教育中,以歐洲音樂理論體系為基礎對學生進行教育,忽視了中國音樂理論體系的深入探討和重建,不利于民族優秀音樂文化的弘揚和發展。主要表現為:在專業理論方面,以歐洲音樂理論為普遍真理,而取代中國音樂理論;在音樂創作方面,以歐洲音樂體裁為效仿的楷模;在價值取向方面,重西輕中,以西否中。[1]

在對我國近現代音樂教育“得”與“失”思考的同時,也會引起對我國音樂發展的另一個問題——中國音樂文化發展主體性危機的思考。由于受西方工業文明價值觀及音樂教育價值觀的影響,我國一些人把東西方音樂關系納入了古今關系,而不是把它作為人類音樂的成果來借鑒和接受。這樣,也就使中國傳統音樂的心理學、美學等價值被“削足適履”地納入了西方音樂演進的軌跡。這一切都要求對中國傳統音樂的整體的文化價值體系進行重新評價與重構。

由此可見,建立一個有中國特色的音樂教育體系,是一項嚴峻的課題,其歷史必然性更不容置疑。

2.母語選擇——中國傳統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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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語應用于外語教學論文

摘要:隨著經濟全球化和科技國際化的潮流,英語作為最重要的信息載體之一,已成為人類使用的最廣泛的語言,其重要已為越來越多的人所認識。在反對外語教學中使用母語的觀點,逐漸形成與廣泛應用的同時,人們發現,母語在外語教學中起著不可忽視的作用。本文在順應時代背景的前提下,從實際與理論兩個方面闡述了母語在外語教學中的重要性。

關鍵詞:外語教學母語

2007年8月16日9:30分,教育部舉行中國語言生活狀況報告(2006)新聞會,向新聞界介紹“2006年中國語言生活狀況報告”有關情況。

國家語委副主任、教育部語言文字應用管理司王登峰司長在報告會上發言:關于外語的學習問題,這幾年爭論很多,05年的新聞會和這次的會,在我們的書里都有涉及,只是時間很短。我們現在認為,中國人首先要尊重自己的母語,要學好母語,一個人能夠創造的最高點建立創新型國家,是要靠母語的訓練,沒有母語的訓練,一個人是不能達到素質的提高的。

隨著改革開放的進一步發展,外語教學,特別是英語教學,在我國方興未艾。大量的說英語國家的教師執教于我國大中學校。其中有些是稱職的(qualified),但也有一些是沒有受過正規訓練的(unqualifed),雇請他們的原因往往僅是因為他們是講英語的本族人。他們的共同點就是:絕大部分不懂漢語。開始一段時間里,學生對外籍教師的“全英化課堂”(allEnglishclass。)感到新鮮,因此學習積極性特別高,尤其在口語訓練方面,更是受益匪淺,我們似乎因此可以得出學習外語就要忘掉母語的結論。但結果如何呢?學生和外籍教師之間產生了摩擦,學生報怨不懂的知識外教不去教,對已掌握的東西外教卻講個不停。甚至有的學生拒絕去聽外教的課,與開始的積極性形成明顯的對比。當然,這其中原因很復雜,有文化差異方面的原因,也有教師、學生自身的因素。但我們是否已認識到:教師不懂學生的母語,外語教學是不會取得成功的呢?主張在外語教學中肯定母語作用并非新的觀點,這我們完全可以在外語教學理論中找到依據。只是伴隨著各種新的理論的沖擊,我們似乎把它淡忘了。

無論我們承認與否,每一位外語學習者,特別是初學者,都在琢磨母語(本族語)和目的語(外語)有哪些異同。馬克思說:“語言是思維的直接現實。”斯大林講:“思想的真實性是表現在語言之中。”語言與思維是直接聯系的。母語與思維的關系和外語與思維的關系有共同的地方。這就是說,外語作為一種第二信號系統,在實現它的功能時,可以同母語一樣,與思維直接聯系。但是講到母語與思維和外語與思維的共同點的同時,還須承認,他們之間還存在著重大區別。這些差別主要是由掌握母語與掌握外語的不同的生理與心理特點所決定。一個人學習和掌握母語都是自幼開始的。幼兒學話的過程是和言語器官的成長、發育過程同時進行的,也是和思維的過程相輔進行的。因此,這個過程是和思維能力的形成同時進行的自覺過程。而作為成人學習外語的過程完全不同。他們的言語器官和思維器官已發展成型,他們的思維已和母語建立了直接和牢固的聯系。母語和思維的聯系是自然的,而外語和思維的聯系卻要把思維從一種語言的基礎上轉換到另一種語言的基礎上,這個過程是不能離開母語的。直接法恰恰忽視了這一點,給外語教學帶來了不必要的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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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非母語廣告傳播創制措施

摘要:營銷全球化趨勢和非母語廣告傳播的日益頓繁,對廣告創作提出了更大挑戰。如何使跨國廣告更有效,筆者探究出理解文化差異、尊重習俗、規避民族情緒、迎合本土價值觀、標準化定應與本土化表現、融合優勢文化、引領全球觀念等十點基本策略。

關鍵詞:非母語;廣告傳播;策略

前言

營銷全球化的趨勢,要求廣告傳播與其相適應,實現全球化。這對廣告創作提出了更大的挑戰,因為不同國家、不同民族有著不同的文化傳統及政治經濟背景,不同文化群體有不同的語言文字、價值觀念及消費形態。傳統廣告文案研究的著眼于單一文化背景下進行,其原則和規律無疑難以適應全球化廣告創作。尤其是廣告文案創作。海爾集團1997年由廣東華視廣告公司制作出“海爾:中國造”(Halr;madeinchina)核心廣告語,來塑造海爾全球化品牌形象,成效甚微,而不得不重新回到“海爾,真誠到永遠”這一廣告口號上。隨著我國企業營銷活動全球化發展,類似問題一定也會越來越多,跨文化廣告傳播這一研究課題也會日益被關注。跨文化廣告用語標準化好,還是應民族化?或者是應本土化?人們很難得到一個統一答案,但筆者以為可通過分析,探究出跨文化廣告創作的一些基本策略。

一、文化差異對傳播的影響

理解文化差異包括認識實質性知識和解釋性知識兩個層次,前者可以從報章雜志獲取,后者唯有通過文化參與才能感覺到。如了解當地人的處事態度、生活觀念及個人愿意在社會扮演的角色等,只有通過深人的人際交往才能了解到。北美與西歐文化同亞洲文化相比,更現世化(secularization),個性化,屬低背景文化。因此適合中國、日本廣告特點的間接隱晦、強調象征意義、突出社會地位、富有人情味和幽默性廣告,在西方文化背景下,則會讓消費者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雀巢咖啡..味道好極了”的廣告語,在中國備受贊賞,但如在德國,受眾馬上的反應肯定是:“怎么好?”因為德國人處事嚴謹而認真,廣告人創作廣告語所采用的編碼方式和情感方式的偏好,都打上了其文化背景的烙印。在廣告人本土文化中,往往不存在因文化差異而導致理解沖突或偏差,但在不同文化區域,這經常出現。熊貓在世界多數國家受到歡迎,因此“熊貓”這一品牌名意譯成各種語言,都引起美好的聯想,但在奉行伊斯蘭教國家的品牌廣告,卻遭到攻擊和抵制,因熊貓外形象肥豬,也被認為是忌物。跨文化廣告創作必須充分了解并尊重與受眾國的文化差異,謹慎用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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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析母語環境對音樂的影響論文

摘要:民族音樂文化繼承與發揚的關鍵是教育問題,而民族特色的教育環境給音樂教育非常重要的影響。文章將音樂教育環境分為相互交集的三個層次,要建設良好的音樂母語環境,必須從家庭、學校、社會三個層次的教育環境共同努力,才能從整體上形成良好的民族音樂教育氛圍,從而有利于民族音樂教學工作的順利開展,有利于學生素質的全面發展和整個社會素質的提高。

關鍵詞:民族音樂音樂教育母語環境影響優化

我國有品種繁多的民族音樂,體現了中華各民族鮮明的音樂風格,凝聚著民族藝術的精華。盡管目前學術界和教育領域已經意識到民族音樂文化的珍貴與保存民族音樂的必要性,但在教學實踐中還沒有把弘揚民族音樂文化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上來。而解決民族音樂文化繼承與發揚的關鍵是教育。

一、音樂教育母語環境的界定與分類

不同民族有著不同的音樂語言,這種不同體現在旋律要素、節奏要素,以及文化價值上,這是每個人在文化上的立足點。進行音樂教育的母語環境就是指在民族音樂的根基上創造音樂學習的民族文化背景,使學生從多層次的環境中接觸民族音樂的優秀文化。一個民族以母語為音樂教育,讓受教育者生活在整個民族音樂文化的大背景中,這是柯達依音樂教育理念的出發點,也是目前音樂教學的應有的原則。

教學環境在空間上涵括校內外各種因素,筆者將音樂教育環境分為相互交集的三個層次,它們相互影響,決定著學生音樂學習的喜好和學習效果。家庭音樂環境是指以學生家庭為中心的物質與經濟狀況,家長的音樂文化素質、音樂行為和觀念,包括遺傳因素等;學校音樂環境不僅包括課堂教學環境、教學設備等物質環境,還包括課間的音響環境、其他課堂上的音響效果、同學以及師生之間的影響等;社會音樂環境主要指學校和家庭之外對學生產生無意識影響的音樂文化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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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語課程標準管理論文

為研制我國基礎教育階段的語文課程標準,近幾年來,我們翻譯。收集了海外的語文課程標準、大綱、教材和評價資料。從一些國家的母語課程標準的序言、目標內容和評價資料中可以看出,面向21世紀的國外母語課程改革特別突出下列基本理念。

1.努力追求高質量的語文教育水平,以適應時展和參與國際競爭。

義務教育是面向所有適齡學生的合格教育,必然關注對教育平等的追求:既希望給每一位公民提供平等的教育機會,也希望有平等的教育結果(絕大多數人都得到充分發展)。然而,平等與卓越之間的統一,是一個兩難問題。如同我國教育中的“減負和提高質量”“合作和競爭”等問題一樣,很難兩全其美。在新舊世紀之交,一些國家的母語課程標準明確提出,標準“是對優秀的承諾”,而且,“是長久的承諾,不是一時的設想”,“是逆教育‘平庸潮流’而動的優秀潮流著標志”,是“具有挑戰性”的決策(美國加州英語課程標準)。

加拿大安大略省的英語課程標準明確提出:讓學生掌握必需的知識和技能,“幫助他們參與廣泛經濟領域的競爭,使他們成為享有尊嚴和滿意生活的公民”。

2.母語教學要培養負責的公民,幫助學生形成國家觀念,具備應有的道德價值觀。

盡管許多國家母語課程標準并未單列“思想道德教育目標”,但不能因此認為他們忽視這方面的要求。有的標準在序言里明確提出,語言學習“能豐富人的心靈,培養負責的公民,形成國家是一個集體的觀念”(美國加州標準)。法語課程標準的宗旨之一是“使每個學生成為自覺、自治、負責任的公民”。每個國家的標準都強調語言學習與文化的關系。法國強調“給學生提供法國文化的要素”。從內容目標提供的資料(如作品清單)看,文化歷史悠久的國家(如英、法、德)在十分重視本民族文化傳承的同時,也相對關注對多元文化的了解──當然“西方文化中心”的傾向也十分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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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數民族母語差別權利國際法保護

語言多樣性是人類重要的文化遺產之一。每一種語言都對應著一個民族獨特的文化智慧,任何一種語言的消亡都是人類文化的重大損失。學習母語包括兩個層面,一是自然狀態的學習;一是有計劃的系統教育。“正規教育對語言的保持、發展和消亡都起著決定性的作用”。[1]少數民族差別權利“實質是在公民基本權利之外通過憲法或特別法律規定的,以包容文化差異和尊重文化多樣性為目的、通過差別待遇行使的特別權利”。[2]少數民族母語是文化差異表現和文化多樣性的組成部分。“涉及母語的語言權既包括對一種母語的認同權,又包括一種或多種母語作為媒介進行教育和公共服務的權利”。[1]少數民族母語教育差別權利是在法律同等待遇平等的基礎上,國家保障少數民族群體和個人自由選擇母語學習和接受母語教育差別待遇的特別權利。少數民族母語教育差別權利的法律保護自近代以來呈現國際化趨勢。當前,關于少數民族母語教育差別權的內涵、性質、目的、內容、國家義務及救濟等,在理論與立法兩方面存在著許多爭議,從國際立法地位、權利內容、國家義務等角度剖析少數民族母語教育差別權利的成就和缺陷,有助于深化我國少數民族母語教育差別權利的理論認識和推進現實生活中的立法實踐。

一、少數民族母語教育差別權利的國際法地位

少數民族母語教育差別權得到國際法的確認和保護。少數民族母語教育差別權的國際法地位的確認,經歷了有限具體認可、法律間接承認再到立法一般保護的復雜過程。1815年至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為少數民族母語教育差別權利的有限具體認可時期。1815年之前,除雙邊協定外,任何國際條約都未涉及語言人權。1815年通過的《維也納會議決議》第1條規定了某種保護少數民族母語的措施,其他一些條約有明確規定包括少數者語言學校在內的文化機構都受保護。《巴黎和約》規定:在母語不是官方語言的國民占居民的相當比例的城鎮和區域,提供適當的設施以確保這些國民的子女獲得以其母語為媒介語的小學教育。[3]說明該時期國際法有限具體承認少數群體母語教育差別權利。1945年至20世紀70年代,為少數民族母語教育差別權利法律間接承認期。該時期對少數民族母語教育差別權通過平等和禁止歧視的一般性國際文件進行間接保護。1945年頒布的《聯合國憲章》未提及少數民族母語教育,僅在第1條第3款規定了禁止語言歧視:“不分種族、性別、語言或宗教,增進并激勵對于全體人類之人權及基本自由之尊重。”1946年在英國倫敦召開的和平會議沒有接受匈牙利提交的保護少數民族的草案。1948年蘇聯曾建議在《世界人權宣言》中寫入:“應保障少數民族享有使用母語,擁有本民族學校、圖書館、博物館和其他文化設施的權利”,未被采納。該時期的《世界人權宣言》同樣未明確規定少數民族母語教育權,僅在第2條第1款規定了禁止語言歧視的權利:“每一個人享有本宣言規定的所有權利和自由,不分……語言。”1960年公布的《取締教育歧視公約》僅從禁止教育語言歧視的角度間接承認少數民族母語教育差別權,其中第5條第3款規定:“必須確認少數民族的成員有權進行他們自己的教育活動,包括維持學校及按照每一國家的教育政策使用或教授他們自己的語言在內。”20世紀70年以后,進入少數民族母語教育差別權利立法保護期。1966年通過、1976年生效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7條規定:“在那些存在著人種的、宗教的或語言的少數人的國家中,不得否認這種少數人同他們的集團中的其他成員共同享有自己的文化,信奉和實行自己的宗教或使用自己語言的權利。”該條雖然沒有直接提及少數民族母語教育差別權利,但在1994年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制定的《第23號一般性意見》第27條明確指出:“規定并確認賦予少數群體的個人的權利,人人能夠根據‘公約’享受一切其他權利。”有學者認為:“使用其共同語言的權利是指以口頭或書面的方式,在公共場合或私下使用少數人的語言。締約國……不得妨礙屬于少數人群體的兒童在公共或私立學校中學習和進一步發展其語言。”[4]為了充實《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內容,并進一步促進多項國際公約的實現,1992年又頒布了《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語言上屬于少數群體的人的權利宣言》,其中第4條第3款規定:“各國應采取適當措施,在可能的情況下,使屬于少數群體的人有充分的機會學習其母語或在教學中使用母語。”該條明確規定了少數民族母語教育差別權利。由此可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從國際立法的層面上,保障和提升了少數民族母語教育差別權利的國際法律地位。此后,國際上又先后出臺了一系列法律文件,進一步明確了少數民族母語差別權利的國際法地位。如2001年頒布的《世界文化多樣性宣言》第5條規定:“每個人都應當能夠用其選擇的語言,特別是用自己的母語來表達自己的思想”;實施《教科文組織世界文化多樣性宣言的行動計劃要點》第6條規定:“提倡在尊重母語的情況下,在所有可能的地方實現各級教育中的語言多樣化,鼓勵自幼學習多種語言。”少數民族母語教育差別權利國際法地位的確認,經歷了有限具體認可、法律間接承認再到立法一般保護的漫長曲折的歷史過程。1815年以前,國際上基本對少數民族母語教育實行貶低和否認,實行單語即官方語言教育同化政策。進入近代社會初期,國際法開始有限具體認可少數民族母語教育差別權利,且有部分國家開始保護少數民族母語和實施雙語或多語教育。二戰以后至70年代,國際人權領域以西方自由主義價值和文化普遍主義為哲學基礎,強調人權的普遍性,否認文化差異和文化識別,將人權等同于公民個人權利。“作為一種無論何時何地都屬于全人類的人權概念,它不僅忽視了文化的多樣性,而且忽視了人的個性的社會基礎。它以同質的無社會、無文化的人類為前提,但這樣的人類是不存在的”,[5]進而否認包括少數民族母語教育差別權在內的文化差別權利。國際法在此基礎上僅間接確認少數民族母語教育差別權。20世紀70年代后,國際法在社群主義價值和文化相對主義哲學的基礎上,開始反思回應少數民族因文化差異特殊性而產生的權利訴求,直接確認少數民族包括母語教育差別權在內的文化差別權利。《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7條創設了有約束力的國際義務,并在《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語言上屬于少數群體的人的權利宣言》等其他國際人權文件中作拓展和補充,至此少數民族母語教育差別權已具有國際法立法意義上的法律保護地位。

二、少數民族母語教育差別權利的國際法內容

少數民族母語教育差別權是一項基本人權,在許多國際組織的條約和宣言及非政府組織法律文件中已得到了承認和保障。但在國際人權法中,目前還沒有專門的立法,相關的規定和解釋分散在各自不同的國際法文件中。綜合分析相關的國際法條款,從消極權利與積極權利的角度剖析少數民族母語教育,它包括母語教育差別的“平等權”和母語教育差別的“自由權”等主要內容。

1.母語教育差別平等權民族語言平等是少數民族母語教育保護的基礎。現代國際法確立了民族語言平等的原則,并在此基礎上確認了少數民族母語教育差別平等權。現代國際法文件奠定了少數民族母語教育平等權的基本原則。鑒于國際歷史上發生過民族語言教育同化、歧視和不平等的事實,導致少數民族語言瀕危和消失,近現代國際社會開始平等地保護少數民族語言。1945年通過的《聯合國憲章》第1條第3款宣布宗旨為:“不分……語言……增進并激勵對于全體人類人權及基本自由之尊重”的平等和不歧視原則。1948年頒布的《世界人權宣言》進一步確認民族語言平等原則,其第2條規定:“人人生而自由,在尊嚴和權利上一律平等。”第2條第1款規定:“人人有資格享受本宣言所載的一切權利和自由,不分……語言……等任何區別。”并在第26條第2款中明確規定:“教育應促進各國、各種族或各宗教集團間的了解、容忍與友誼”,該條款原則性地體現了對教育中包括多民族語言的多元文化平等的承認。以上的國際立法,將少數民族語言教育平等確立為基本原則。現代國際法文件奠定了民族教育平等權的基本原則,其后出臺了保護少數民族母語教育差別平等權的專門法律條文。1960年通過的《取締教育歧視公約》就是專門保護教育平等的國際法文件,具體確認了少數民族母語教育差別平等權,其第5條第1款丙項規定:“必須確認少數民族的成員有權進行他們自己的教育活動,包括……按照每一國家的教育政策使用或教授他們自己的語言在內”,由于該《公約》設定了“按照每一國家教育政策”的條件限制,1966年通過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7條不設限制條件的確認了少數民族使用自己的語言的權利。1992年頒布的《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語言上屬于少數群體的人的權利宣言》對該《公約》的規定具體細化,第4條第3款規定:“使屬于少數群體的人有充分的機會學習其母語或在教學中使用母語。”2003年頒布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進一步強化了民族語言教育差別平等權,其第2條第2款規定:非物質文化遺產“包括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媒介的語言”,第2條第3款規定:保護措施包括“傳承(主要通過正規和非正規教育)。”相關國際法律文件和專門保護少數民族的國際法律文件對民族教育差別平等權的確認,使少數民族母語教育差別平等權從應然權利變為實然權利。新近的其他國際法律文件和非政府組織文件在法律層面或學術層面具體規定了少數民族母語教育差別平等權。1992年頒布的《世界基本語言人權憲章》規定:“所有人都有學習自己母語的權利。”1996年國際筆會通過的《世界語言權宣言》第2條規定:“被教導自己語言和文化的權利。”第5條規定:“所有語言社群,無論其法律地位為官方、地方或少數族群語言,均是平等且獨立的。”1999年通過的《關于少數民族有效參與公共生活的隆德建議書》第18條第1款第2項規定:“少數人的教育機構可以確定傳授其語言、文化或語言及文化的教學大綱。”2003年聯合國巴黎會議提出的《行動計劃建議書》第11條第1款第4項規定:“特別要明確所有相關語言在教育體系……的正當地位。”以上的一系列國際法律文件,反映了國際社會對少數民族母語教育差別平等權產生了共識并上升到立法層面進行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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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語影響英語學習論文

摘要:本文主要探討了母語對英語學習的影響,這種影響對學習有著正反兩方面的作用。母語與英語有著相通之處,可以促進對英語的理解能力,增加英語學習者對學習英語的興趣。另一方面母語又會干擾學習者的語音、語法掌握和對英語文化的理解。學習者應利用其積極作用,同時避免其不利因素。

關鍵詞:母語英語學習正負影響

一、母語影響英語學習

隨著社會的進步,母語對外語學習的作用越來越引起人們的重視。人們對于這種作用看法也不一致。但終歸有了一些共識:母語對第二語言的學習肯定有某種影響,這種影響的性質,“對比分析”理論認為有正負之分,正的影響對外語學習起積極作用,能幫助學習者學習第二語言。負的則為干擾因素,給學習帶來困難,是造成語言偏誤的根源之一。

在中國,絕大多數人的第二語言為英語,大多數中國學生是在掌握了母語的情況下才開始學習英語,因此,原有的知識必然會對新的語言系統的掌握產生影響。對比分析研究的代表人物lado把外語學習的主要困難歸于母語與目的語的差異,母語被認為是外語學習過程中錯誤的來源,是外語學習的絆腳石。

二、母語對英語的積極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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