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金制范文10篇

時間:2024-02-29 18: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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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企業年金制度完善論文

[摘要]企業年金作為三大支柱養老保障體系中的第二大支柱,是基本養老保險的重要補充,它的發展關系到整個國家經濟的健康發展,也關系到人們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及社會的和諧穩定。目前,我國的企業年金存在著組織結構不明晰、規模小、分布不均、投資狀況不佳、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等問題。本文通過對我國企業年金制度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提出促進企業年金制度完善和發展的策略。[關鍵詞]企業年金;年金制度;養老保險;稅收優惠一、當前我國企業年金制度中存在的問題(一)會計處理方面存在的問題首先,對企業年金性質的認識與會計處理不一致。當前企業年金已經被認為是職工工作期間為企業服務所獲取的勞動報酬的一部分。但許多企業在企業年金的會計處理上依然遵循收付實現制,把企業年金視為期間費用計入管理費用等,未能體現出企業年金的特性,不符合會計核算的權責發生制原則和配比性原則。其次,企業年金的會計規范不全面。我國企業年金由企業及其職工繳費,交由受托人選擇的專業機構進行投資運營、基金托管、賬戶管理,實行市場化運營。因此企業年金的會計核算主體應涉及企業本身和企業年金基金兩個部分。但由于當前對作為繳費主體的企業本身缺乏對企業年金基金會計的理論指導,導致企業進行會計處理時往往無章可循。(二)企業年金計劃方面存在的問題首先,未明確企業年金計劃的實施形式。企業年金按給付方式不同,分為規定繳費制計劃和規定受益制計劃兩種。由于這兩種形式的企業年金在具體內容和約定條款上不同,在企業年金費用、年金資產與負債的會計處理上也存在差異。其次,企業年金計劃在操作上缺乏統一性。企業年金的列支渠道不統一以及企業年金提取比例不統一,在列支渠道上有從成本費用中列支的,也有在應付福利費中列支的。(三)結構、規模及運營方面存在的問題從結構方面看,當前我國企業年金制度存在組織結構不明晰、地區及行業分布嚴重失衡的問題。首先就組織結構而言,由于尚未構建起企業年金主體間合理的框架體系,當前我國企業年金組織結構模糊。委托人、受托人、托管人、個人賬戶管理人、投資管理人這五大責任主體責任不明晰、分工不明確,相互制約能力差,導致嚴重的委托問題和高額的資金運行成本。其次就地區及行業分布而言,也存在嚴重失衡的情況。從地區看,企業年金發展主要集中在經濟發達的東南沿海一帶,參保企業、參保人數以及基金積累數量都比較大,企業年金發展相對成熟;從行業看,企業年金的發展主要集中在以電力、電信、石化等行業部門為代表的國有大型企業。從規模方面看,當前我國企業年金規模小,覆蓋面窄,企業年金的供給與需求均不足。經過多年的發展,雖然我國的企業年金已發展到了近千億元的規模,但與發達國家相比,這一規模還相當小,而且企業年金普及率只有5%左右。從供求角度看,當前企業年金存在供給與需求均不足的問題。在供給方面,當前企業年金的主要供給者是企業經營者,但在目前社會保險的繳費中,企業經營者的負擔已經很大;在需求方面,職工應該是需求的主體,但目前我國的退休職工的工資替代率偏高也導致對企業年金的需求不旺。從運營方面看,當前我國企業年金基金投資渠道狹窄,運營狀況不佳,增值壓力大。由于國內資本市場的不完善,目前我國企業年金的投資渠道被嚴格限制而無法進入資本市場,我國目前企業年金的投資方向主要是銀行存款和國債,投資效率低,難以滿足企業年金的增值需求。(四)宏觀環境方面存在的問題首先,相關支持政策缺失,立法不足。政策方面,到目前為止,我國現行稅法中只有關于社會保險的一些稅收優惠政策,關于企業年金稅收優惠制度的唯一政策依據,只有2000年國務院頒布的《關于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的試點方案》中關于企業年金繳費可以在其工資總額4%以內作為成本在稅前列支的規定,但對基金運營中的稅收政策和個人參加企業年金繳費稅收的政策則沒有具體規定。此外,當前我國在與企業年金相關的具體立法方面還是空白,導致我國目前企業年金的運行機制不規范,企業年金運行無法可依。其次,資本市場的現狀無法滿足企業年金發展的要求。企業年金從成立到員工退休領取養老金中間時期很長,風險較大。而我國目前尚缺乏一個完善的、充分競爭的市場,資本市場運行規范不夠完善,政府對投資活動的監管存在缺陷,加大了企業年金在市場中運行的風險,這將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到企業年金的最終價值。而且,投資性金融產品嚴重不足,無法滿足市場的需要,致使企業年金投資收益有限。以上這些因素導致企業年金在資本運作中的風險大大增加。如何實現企業年金的保值增值問題成為一個十分現實且迫切的問題。最后,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滯后。在我國,作為養老保險第一支柱的基本養老保險,由于歷史的原因,從一開始建立就帶有濃厚的計劃經濟色彩,基本養老保險的平均替代率一度長期維持在80%以上。經過近20年的不斷改革和大力推動,尤其是由“現收現付”模式轉向“統賬結合”模式后的10年以來,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也造成了政府財政養老保障負擔過重,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不實等問題,這也直接限制了企業年金制度的發展,使得企業年金制度的發展既無必要亦無空間。因此,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深入改革及其有效運行是企業年金制度健康發展的必要前提。二、完善我國企業年金制度的相關建議(一)制定科學、合理的企業年金稅收優惠政策,明確企業年金計劃的實施形式目前,我國企業年金稅收優惠政策的缺位,使得企業缺乏建立企業年金計劃的動力,導致企業年金規模小、發展速度緩慢,客觀上制約了企業年金的發展。因此,必須制定科學、合理的企業年金稅收優惠政策,大力發展企業年金,使其在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中擔當重要角色,并逐步使企業年金在操作上保持規范統一。結合我國國情,規定繳費制計劃應成為我國企業年金會計制度的主選方式。這主要出于以下幾個方面的考慮:首先,規定繳費制計劃的實施較容易,會計處理也比較簡單,而且職工可以明確知道自己養老金的積累情況,這比較符合我國當前企業會計實際情況的需要;其次,規定繳費制計劃對勞動力流動的阻礙較小,有利于人才的合理流動,能夠適應我國當前勞動力市場的客觀情況;此外,實施規定繳費制計劃有利于減小成本、規避風險,這對于我國當前的企業而言,無疑是十分重要的。(二)要規范企業年金會計核算,提高會計人員素質當前,我國的企業年金會計制度尚處于探索階段,目前缺乏對企業主體的年金會計規范,所以必須結合我國的具體情況,借鑒國外有關企業年金會計的理論架構,加強對這一領域的研究,逐步構建企業年金會計體系,規范企業年金會計的核算。此外,隨著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深入,需要一大批較高素質的會計人員。當務之急是不斷提高會計人員素質,只有這樣才能滿足企業年金會計核算的需要。(三)要優化建立企業年金制度的宏觀環境[1][2]首先,應加大企業年金的宣傳力度,完善企業年金繳納制度,激勵企業和職工對企業年金的需求。其次,政府需要頒布專門的法律、法規對企業年金的性質、市場準入與退出制度、資金來源、基金運營方式等問題做出明確規定,為企業年金的發展提供良好的法律環境和制度保證,也為監管機制的建立和完善奠定基礎,使監督和管理能夠有法可依。此外,制定合理的稅收優惠政策,促進企業年金的發展。(四)要為企業年金尋求更廣闊的發展空間,建立良好的投資與管理機制首先,要進一步降低基本養老保險的替代率,為企業年金的發展提供更廣闊的空間。從世界各國的發展情況可以看出,基本養老保險的替代率越高,企業年金的替代率就會相對偏低,相反,如果基本養老保險的替代率偏低,則企業年金的替代率就會相對較高。目前我國的基本養老保險金替代率高出國際平均水平30個百分點,這在一定程度上壓制了企業年金的建立與發展。在企業有限的能力范圍內,過高的基本養老保險替代率會使企業的基本養老保險負擔無法減輕,這必然壓縮對企業年金的投人。并且在基本養老保險替代率不降低的情況下,企業也沒有發展企業年金的動力和壓力。因此必須降低基本養老保險替代率,為補充養老保險的發展留下空間。其次,要加強企業年金與資本市場、養老保險市場的結合。企業年金的基金積聚制度決定了對其進行資產管理的必要性。作為負債資金的補充,養老保險基金對投資的安全性要求甚高,由于其剛性支出的特點,又使得企業年金的投資營運對收益性和部分資產的流動性也有相當高的要求。因此需要發展和完善資本市場與養老保險市場,為企業年金的基金營運提供良好的投資環境和多元化的投資渠道,增加投資收益,降低投資風險。同時,也要利用大量補充養老保險基金進入資本市場保值增值的契機,實現資本市場自身結構的調整和效率的提高,使其運作與管理技術日趨成熟,從而使企業年金與資本市場及養老保險市場形成良性互動的關系。最后,要建立良好的投資與管理機制。作為新型的資產管理形式,企業年金管理正引起資本市場各方的關注。企業年金的特點,要求投資的穩健與收益的穩定。目前,中國企業年金的市場化運營,主要是銀行存款和購買國債,雖然也有些企業委托某些專業投資機構秘密從事證券投資等,但總體上投資渠道不暢,收益難以保障。此外,隨著中國人口老齡化的日趨嚴重,妥善解決企業年金管理問題刻不容緩。而良好的投資管理機制的建立,主要在強調政府監管職能的基礎上愈加注重發揮金融市場的作用。我國在企業年金運營和管理方面,應允許符合條件的信托、基金、證券、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參與和相互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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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年金制度定位論文

摘要:企業年金作為多層次養老保障體系的第二層次,是基本養老保障的重要補充。企業年金是一項強調稅收減免的補償方式,有利于完善企業員工福利保障體系,有利于增強企業凝聚力和競爭力,有利于增進企業員工的忠誠行為,有利于企業降低管理成本。企業年金制度的發展思路是要處理好社會基本養老保險與企業年金發展的關系,處理好國家管理和企業自主權的關系,處理好企業年金制度與一般福利制度的關系。

關鍵詞:企業;養老保險;企業年金;體系

養老保險是現代工業文明的產物,在社會保障體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世界各國都非常重視養老保險的建設和發展。我國采用世界銀行推薦的“三支柱”養老金體系[1]。第一支柱是社會基本養老金系統,由國家、企業和個人三方共同承擔;第二支柱是企業為員工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也即企業年金;第三支柱是私人儲蓄養老計劃。企業年金作為多層次養老保障體系的第二層次,其發展關系到養老保險體制改革是否能順利進行,也關系到人們退休以后生活待遇的好壞,關系到國家經濟健康發展和資本的完善。

我國企業年金現在正處于一個快速發展的階段。據估計,目前我國企業年金總量約300億元左右,未來三年企業年金總量每年將增長1000億元,2010年市場規模可望達到1萬億元,越來越多的企業已經對企業年金的建設表現出了濃厚的興趣[2]。在這種情況下,如何對企業年金制度進行合理定位,健全社保體系,提高社會整體養老金替代率水平,研究確定我國企業年金制度的發展思路,已經成為我國企業界十分關注的一個重要問題。

1、企業年金的內涵

企業年金[4]是指在政府強制實施的公共養老金或國家養老金制度之外,企業在國家政策的指導下,為職工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一般由有能力的企業自愿建立,由企業和個人按照一定的比例繳納費用,進入職工個人年金賬戶,職工在退休后領取。它是一種輔助性的養老保險,居于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中的第二層次,由國家宏觀指導,企業內部決策執行。在國外,企業年金一般被稱為私人養老金計劃(privatepensionplan),職業年金計劃(occupationalpensionplan)或雇員年金計劃(employer-sponsoredpensionp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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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金制度定位健全社保論文

摘要:企業年金作為多層次養老保障體系的第二層次,是基本養老保障的重要補充。企業年金是一項強調稅收減免的補償方式,有利于完善企業員工福利保障體系,有利于增強企業凝聚力和競爭力,有利于增進企業員工的忠誠行為,有利于企業降低管理成本。企業年金制度的發展思路是要處理好社會基本養老保險與企業年金發展的關系,處理好國家管理和企業自主權的關系,處理好企業年金制度與一般福利制度的關系。

關鍵詞:企業;養老保險;企業年金;體系

養老保險是現代工業文明的產物,在社會保障體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世界各國都非常重視養老保險的建設和發展。我國采用世界銀行推薦的“三支柱”養老金體系[1]。第一支柱是社會基本養老金系統,由國家、企業和個人三方共同承擔;第二支柱是企業為員工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也即企業年金;第三支柱是私人儲蓄養老計劃。企業年金作為多層次養老保障體系的第二層次,其發展關系到養老保險體制改革是否能順利進行,也關系到人們退休以后生活待遇的好壞,關系到國家經濟健康發展和資本的完善。

我國企業年金現在正處于一個快速發展的階段。據估計,目前我國企業年金總量約300億元左右,未來三年企業年金總量每年將增長1000億元,2010年市場規模可望達到1萬億元,越來越多的企業已經對企業年金的建設表現出了濃厚的興趣[2]。在這種情況下,如何對企業年金制度進行合理定位,健全社保體系,提高社會整體養老金替代率水平,研究確定我國企業年金制度的發展思路,已經成為我國企業界十分關注的一個重要問題。

1、企業年金的內涵

企業年金[4]是指在政府強制實施的公共養老金或國家養老金制度之外,企業在國家政策的指導下,為職工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一般由有能力的企業自愿建立,由企業和個人按照一定的比例繳納費用,進入職工個人年金賬戶,職工在退休后領取。它是一種輔助性的養老保險,居于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中的第二層次,由國家宏觀指導,企業內部決策執行。在國外,企業年金一般被稱為私人養老金計劃(privatepensionplan),職業年金計劃(occupationalpensionplan)或雇員年金計劃(employer-sponsoredpensionp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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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養老險年金制健全剖析論文

摘要:企業年金作為多層次養老保障體系的第二層次,是基本養老保障的重要補充。企業年金是一項強調稅收減免的補償方式,有利于完善企業員工福利保障體系,有利于增強企業凝聚力和競爭力,有利于增進企業員工的忠誠行為,有利于企業降低管理成本。企業年金制度的發展思路是要處理好社會基本養老保險與企業年金發展的關系,處理好國家管理和企業自主權的關系,處理好企業年金制度與一般福利制度的關系。

關鍵詞:企業;養老保險;企業年金;體系

養老保險是現代工業文明的產物,在社會保障體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世界各國都非常重視養老保險的建設和發展。我國采用世界銀行推薦的“三支柱”養老金體系。第一支柱是社會基本養老金系統,由國家、企業和個人三方共同承擔;第二支柱是企業為員工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也即企業年金;第三支柱是私人儲蓄養老計劃。企業年金作為多層次養老保障體系的第二層次,其發展關系到養老保險體制改革是否能順利進行,也關系到人們退休以后生活待遇的好壞,關系到國家經濟健康發展和資本的完善。

我國企業年金現在正處于一個快速發展的階段。據估計,目前我國企業年金總量約300億元左右,未來三年企業年金總量每年將增長1000億元,2010年市場規模可望達到1萬億元,越來越多的企業已經對企業年金的建設表現出了濃厚的興趣。在這種情況下,如何對企業年金制度進行合理定位,健全社保體系,提高社會整體養老金替代率水平,研究確定我國企業年金制度的發展思路,已經成為我國企業界十分關注的一個重要問題。

一、企業年金的內涵

企業年金是指在政府強制實施的公共養老金或國家養老金制度之外,企業在國家政策的指導下,為職工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一般由有能力的企業自愿建立,由企業和個人按照一定的比例繳納費用,進入職工個人年金賬戶,職工在退休后領取。它是一種輔助性的養老保險,居于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中的第二層次,由國家宏觀指導,企業內部決策執行。在國外,企業年金一般被稱為私人養老金計劃(privatepensionplan),職業年金計劃(occupationalpensionplan)或雇員年金計劃(employer-sponsoredpensionp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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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年金制度問題意見

企業年金是指企業及其職工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自愿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為建立多層次養老保險制度,保障企業職工退休后的生活,不斷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企業年金試行辦法》、《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試行辦法》(勞動保障部令第23號)等的規定,現就本市實施企業年金制度若干問題提出如下意見:

一、建立企業年金的原則

(一)企業年金由企業根據經濟效益狀況自主建立。政府鼓勵企業為職工建立企業年金。

(二)建立企業年金時兼顧公平和效率,堅持民主決策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三)企業年金基金實行完全積累,采用個人賬戶方式進行管理,并按國家規定實行市場化管理和運營。

二、建立企業年金的范圍和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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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年金制度的發展前景論文

摘要:企業年金作為多層次養老保障體系的第二層次,是基本養老保障的重要補充。企業年金是一項強調稅收減免的補償方式,有利于完善企業員工福利保障體系,有利于增強企業凝聚力和競爭力,有利于增進企業員工的忠誠行為,有利于企業降低管理成本。企業年金制度的發展思路是要處理好社會基本養老保險與企業年金發展的關系,處理好國家管理和企業自主權的關系,處理好企業年金制度與一般福利制度的關系。

關鍵詞:企業;養老保險;企業年金;體系

養老保險是現代工業文明的產物,在社會保障體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世界各國都非常重視養老保險的建設和發展。我國采用世界銀行推薦的“三支柱”養老金體系。第一支柱是社會基本養老金系統,由國家、企業和個人三方共同承擔;第二支柱是企業為員工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也即企業年金;第三支柱是私人儲蓄養老計劃。企業年金作為多層次養老保障體系的第二層次,其發展關系到養老保險體制改革是否能順利進行,也關系到人們退休以后生活待遇的好壞,關系到國家經濟健康發展和資本的完善。

我國企業年金現在正處于一個快速發展的階段。據估計,目前我國企業年金總量約300億元左右,未來三年企業年金總量每年將增長1000億元,2010年市場規模可望達到1萬億元,越來越多的企業已經對企業年金的建設表現出了濃厚的興趣。在這種情況下,如何對企業年金制度進行合理定位,健全社保體系,提高社會整體養老金替代率水平,研究確定我國企業年金制度的發展思路,已經成為我國企業界十分關注的一個重要問題。

一、企業年金的內涵

企業年金是指在政府強制實施的公共養老金或國家養老金制度之外,企業在國家政策的指導下,為職工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一般由有能力的企業自愿建立,由企業和個人按照一定的比例繳納費用,進入職工個人年金賬戶,職工在退休后領取。它是一種輔助性的養老保險,居于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中的第二層次,由國家宏觀指導,企業內部決策執行。在國外,企業年金一般被稱為私人養老金計劃(privatepensionplan),職業年金計劃(occupationalpensionplan)或雇員年金計劃(employer-sponsoredpensionp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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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年金制度設計管理論文

內容提要:企業年金是企業自主為本企業職工建立的一種養老保險,企業年金作為企業對職工的一項福利保障,補充了社會基本養老保險保障水平的不足,成為資本市場的重要參與者,對穩定企業人才隊伍、推動經濟發展和完善社會保障具有重要作用。本文研究了國外企業年金制度的發展和現狀,指出我國建立和發展企業年金具有巨大的現實需求和發展前景,并對如何建立適合我國國情的企業年金制度模式提出了思路和政策建議。

2000年,國務院頒布了第42號文件《關于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的試點方案》,明確規定:“有條件的企業可以為職工建立企業年金,并實行市場化運營和管理。企業年金實行基金完全積累,采用個人賬戶方式進行管理,費用由企業和職工個人繳納,企業繳費在工資總額4%以內的部分,可從成本中列支。”該文件是中國第一次在國家文件中提出企業年金的概念和相關制度與政策安排。這是中國企業年金事業發展的一個里程碑,將對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尤其是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產生深遠影響。

一、企業年金的性質與運營機制

1.企業年金的性質:介于國家基本養老保險與個人商業養老保險之間的養老保險制度

國家養老保險是指有國家組織、為勞動者甚至全體老年公民提供退休金或養老金的老年保障制度。這種老年保障制度的資金主要來源于企業和雇員的共同供款,有些國家來源于一般稅收,列入公共支出預算。國家養老保險制度有兩種主要類型:一是以德國為代表的、主要為勞動者提供退休金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二是以英國、澳大利亞、日本等國為全體老年公民提供基本養老金的國家公共年金制度(有些國家需要家計調查)。個人商業養老保險是投保個人自愿與商業保險公司之間簽定的一種老年保障合同。它是投保個人的一種風險防范行為和商業保險公司提供的一種金融服務的有機銜接,也是社會養老保障體系的有益補充。與國家養老金制度相比,企業年金往往不需要國家出面組織,但由于其擔負著一定的社會功能,一般需要國家稅收優惠等政策的扶持和有關部門的監管。但是,企業年金的資金籌措和運營具有自己的特點,一般不采取國家基本養老保險普遍實行的“現收現付”制,而采取基金積累方式,需要進行保障投資安全前提下的專業化的市場化投資。在市場化投資問題上,企業年金與商業人壽保險具有很大的一致性。商業養老保險是按照大數法則,采用死亡率等指標進行科學精算,以此為基礎收取費用和支付待遇,按照完全的商業方式進行運作和投資,并獲得經營收益,不承擔強制性的社會義務。與商業養老保險不同的是,企業年金可以享有多方面的稅收優惠,對投資范圍等方面的監管約束也更強一些。

2.國外企業年金的運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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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現代薪酬管理下的企業年金制建構

摘要:企業年金的建立已成為企業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提高市場競爭力的重要手段。分析建立企業年金制度的必要性,提出年金構建的原則,探討建立企業年金計劃的有效方法。

關鍵詞:企業年金;人力資源;薪酬管理

隨著社會和經濟的發展,企業職工的養老保障需求會相應提高,部分經濟效益較好的企業也有提高職工福利水平的能力。而根據我國的生產力水平,國家基本養老保險的待遇水平不可能很高,在這種情況下,允許效益好的企業為其職工建立年金,可以提高職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滿足職工較高層次的養老保障需求。企業年金作為一種新型的人力資源管理手段,不僅是職工退休生活保障的重要補充形式,也是企業調動職工積極性,吸引高素質人才,穩定職工隊伍,增強企業競爭力和凝聚力的重要手段。

一、企業建立年金的必要性

(1)企業年金的建立有利于提高生產率

企業年金作為一種延期支付的長期激勵方式,企業根據組織人力資源戰略的需要進行靈活設計,對不同的員工實行有差別的年金待遇,可以起到很好的激勵效應,在本著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下,可以有效地激發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從而提高企業的勞動生產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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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論文

一、日本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主要組成部分

1.國民年金制度

國民年金是指被保險者繳納統一金額的保險金,并根據各自繳納保險金時間的長短獲得相應年金的一種繳費型年金制度。國民年金法規定凡是20~59歲的全體國民必須加入國民年金制度。國民年金的籌資機制為現收現付的待遇確定型(DB),資金來源為農民繳納的保費和國家財政。國民年金改革后的給付條件是,繳費滿25年,根據各自繳費期間,65歲以后領取老齡基礎年金。其中,農民的保險費繼續實行定額收費,自1986年4月開始,每月繳費標準為6800日元,并自1986年起到1990年,每年將保費提高300日元。國民年金的給付水平較低,其目的是為了減輕老年人的生活負擔,只起到補貼作用。國民年金由農民繳費和政府財政支持的籌資模式既激勵個人提高參保意識,又能減輕政府負擔。政府主導下的個人強制加入的國民年金與社會經濟發展相適應,有利于日本的社會穩定和經濟恢復。但隨著日本老齡化的加劇,國民年金較低的待遇水平難以維持老年人的生活。因此,日本政府為農民建立了作為補充收入的養老金制度——農民年金制度以及國民年金基金制度。

2.農民年金制度

為實現農業的現代化經營以及保障農民的晚年生活,日本政府于1970年頒布《農民年金法》,1971年正式實施。2001年日本國會對農民年金制度進行了改革,將現收現付制的保險方式改為固定繳費的完全積累制。農民年金制度是日本唯一以農民為對象,針對農業就業者設立的保證其晚年生活的公共社會保障制度,為日本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完善發揮了重要作用。農民年金制度由日本厚生省與農林水產省共同管理。開展的業務包括:農民年金事務;負責參保人農地的購買、出售以及貸款;向農民年金參保人離農時給予補貼。日本農民年金的保障對象為年齡在20-55歲之間的農業經營者,擁有5000平方米以上的農業經營主強制加入,擁有3000~5000平方米土地的農業經營者可自愿加入。農民年金的資金來源為參保者繳費和國家財政負擔。2001年日本農民年金制度實行固定繳費的完全積累制(DC)模式,繳費標準由投保人根據不同的年齡、預期利率等自由選擇,并設立繳費上限與下限,繳費下限為2萬日元,繳費上限為6.7萬日元。長期從事穩定且有效率的農業工作的農民,可繳納不足下限數額的特別保險金,特別保險金與下限之間的差額,由國家財政承擔。現行的日本農民年金制度采用兩種方式支付:農民老齡養老金和特例附加養老金。已繳納保費并開始領取農業勞動者老齡養老金的人,在年滿65歲時,附加支付國民養老金;特例附加養老金的支付對象是年齡滿65歲繳納保費滿20年以上并轉移了農地所有權的非農業者。農民老齡養老金以其繳納的保險金額為參照,特例附加養老金以國家補助額和運營管理收入的總額為準。

3.國民年金基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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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年金會計核算研討

我國已經處于人口老齡化階段,而且具有不斷加劇的趨勢,在整個21世紀,我國均將處于老齡社會之中,并伴有高齡化問題。雖然老年人口占比不斷增加,但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仍處于工業化階段,未富先老特征明顯,尤其是我國養老制度還很不完善,因此企業年金對于緩解人口老齡化問題、滿足老年人口生活需要、維護經濟社會穩定以及提高勞動者勞動積極性等方面意義重大、影響深遠。目前我國企業年金制度仍處于構建階段,在企業實施企業年金制度的過程中,相關會計核算缺乏系統性,亟待研究,從而為企業年金制度的推廣和完善夯實基礎。

1目前企業年金基金核算方法概述

企業年金制度在我國處于試行階段,在企業進行會計性業務處理時沒有專門的會計準則,基本沿用或借鑒相關會計制度進行賬務處理,在會計核算方面并不統一。目前從整體上來看,在會計核算上主要按照幾大要素進行確認并對應計量,即資產、負債、收入、費用以及凈資產等,這基本上沿襲了一般性企業核算中所采用的計量指標,但各個企業、各個部門仍然存在差別。以下從4個方面就一般性的處理方式方法等進行簡要敘述。

一是關于企業年金交費的核算問題。目前我國對于企業年金基金的交費進行軟性、限制性的制度規范,每年交費的額度不能超過上年度該企業工資總額的1/12,具有一定的彈性,因為一些企業沒有推行企業年金制度,甚至占比較大。同時存在職工個人的交費,但兩者之和不得超過上年度該企業工資總額的1/6。可見,個人也具有一定的靈活度,各個企業以及一個企業內不同職工的交費并不一定統一,但需要定期繳納企業年金費用。在核算中,企業所交納的費用所具有的靈活性,決定其性質具有職工變相工資的特點,從而目前主要按照職工獎勵性工資來下賬,一般借記“制造費用”、“管理費用”等不同性質單位中的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這一科目。當實際交納的時候,將該筆賬目進行貸方沖銷,貸記“銀行存款”。

二是關于企業年金基金進行投資的核算問題。由于企業年金是一種養老保險形式,國家政策上注重增值性和穩定性,從而在收取到的企業年金基金進行投資過程中,常常投向比較穩定的行業和領域,如金融機構存款、購買國債等,計量的方式是采用公允價值進行計量。在取得投資之時,以支付的成交價款計入投資的成本,借記“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按發生的交易費用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借記“交易費用”、“應收利息”以及“應收股利”等類似科目,待交易所支付總款的時候,貸記“證券清算款”或“銀行存款”等科目。由于基金的數量總體來看比較大,獲得相關收益(包括利息和股利等),仍然確認為投資收益,借記“應收股利”、“應收利息”等科目,貸記“投資收益”。企業年金基金在轉讓流通時,取得的總價款與其賬面價值的差額列入投資損益。

三是有關收入以及費用的計量問題。企業年金基金進行各項投資后,將得到存款利息、股息、投資收益、公允價值變動收益、風險準備金補虧等。其相關費用主要包括交易費用、受托人管理費用、托管人管理費用和投資管理人管理費用。在資產負債表日,基本上將當期企業年金基金各項收入和費用結轉至“本期收益”賬戶,“本期收益”賬戶余額即為企業年金基金凈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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