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研究機構范文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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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研究機構

農業研究機構分析論文

整理說明:胡先骕(1894-1968),字步曾,號懺庵,贛之新建人。中國現代植物學研究事業的奠基者,著名植物分類學家。胡先骕雖以科學名世,而于國學亦有頗深造詣,屬于較為鮮見的文理兼通的大家。其在從事研究之余,也留意收集其所從事之學科史料,所著《植物分類學簡編》(上海技術出版社,1958年)一書,即有“關于中國植物分類的研究工作”的歷史論述,分別介紹歐美植物學家和中國植物學家對中國植物分類的研究成績;在后人編輯出版的《胡先骕文存》(江西高教出版社,1996年)中,也有不少此類文字。今春搜討史料于中國科學院植物研究所,得胡先骕未完成《近世中國農業機構概況》手稿,該文原未署篇名,此系據文意所加。

該文作于1950年,其時作者任中國科學院植物分類研究所研究員。文分八個部分,主要介紹浙江、江西、華北等三所農業研究機構和中山、金陵、嶺南、南京、西北等五所大學之農學院,于各機構之創建始末、發展沿革、隸屬變更、研究成果等皆作簡明之記述。諸多情形,今多已失記,可視為中國現代農學史和各校校史之材料,因商之于中國科學院植物所和胡先骕之哲嗣,得允予以整理刊出。作者未寫完之處,在文中注明;其衍文以[]示之。錯誤之處,恐為難免,懇請讀者指正。

一、浙江省農業改進所

浙江省農業向稱發達,兼以交通便利,文化水準較高,故以科學改進農業之運動,亦較之他省發生為早,遠在前清光緒二十三年,杭州即有蠶學館之創設,至宣統三年勸業道即在杭郊筧橋設立農事試驗場,至一九一五年設立原蠶種制造所,一九一九年設立棉種試驗場,一九二四年設立昆蟲局與造林場,一九二七年設立蠶業試驗場,一九二八年設立水利局,一九二九年設立杭州繅絲場,一九三O年設立稻麥改良場,一九三二年設立化學肥料管理處,一九三六年設立園藝場、家畜保育所與土壤調查所,一九三七年設立茶葉改良場,一九三八年設立農業改進所,將各農業機關合而為一,改進機構,至一九四O年蠶業推廣部分復行劃出,成立蠶絲管理委員會,一九四二年又劃出農田水利部門于建設廳內成立水利處,一九四九年五月杭州解放后本所改組,除一面歸并與農業有關各機關外,內部力求簡化,只設立農藝、農藝化學、植物病蟲害、森林、畜牧獸醫、農業推廣等系,其后省府加強領導農業生產,擴大各種生產有關的專業機構,本所原有推廣、造林、治蟲防疫等工作,在實業廳成立專業部門負責進行,農業推廣系與森林系取消,西湖林場湘湖繁殖場劃歸實業廳直接指導,三界茶場劃歸中茶公司杭州分公司,牟山湖繁殖場劃歸余姚縣人民政府,另接辦黃巖園藝場及海寧豬種繁殖場歸并入硤石綿羊場,再度改組后本所現有農藝、農藝理化、植物病蟲害、及畜牧獸醫各系,下設稻麥場、蕭山棉場、黃龍洞農場、黃巖柑桔場、硤石種畜場。

農業改進所業務狀況

(一)稻麥浙省稻麥改進工[作]開始于一九三O年創設之稻麥改良場,歷年以來工作方針,始終一貫,一九三三年以后稻麥改進設備,日趨完善,一九三六年美國育種專家海斯博士來華考察,譽為國內最完備之育種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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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經濟類期刊中土地問題分析

1研究設計與數據采集分析

1.1研究方法與工具利用。Excel,CitespaceV和CNKI檢索軟件,以“文獻來源期刊”、“發表年度”等特定字段為統計條目對農業經濟類中的九大核心期刊進行文獻提取統計和數據篩選,并對所得結果進行文獻計量分析,以揭示和評價我國土地學科研究現狀和學科未來發展趨勢。1.2數據來源。依據《2018年版北京大學核心期刊目錄》從其“F3經濟,農業經濟類”所列的15種期刊列表中選取9種與土地科學密切相關的期刊,以中國學術期刊數據庫(CNKI)作為檢索數據庫,通過將“土地”設定為檢索主題,檢索文獻來源時間設置為2002—2018年,對9種CSSCI來源期刊中篩選出的257篇文獻進行統計分析,研究我國土地科學相關研究的學術發展現狀。

2期刊相關評述

2.1歷年文獻統計。基于文獻數據的計量分析,本研究對2002—2018年間的9種期刊的發表文獻數量進行了統計分析,將土地科學領域研究發展劃分為3個階段(圖1)。(1)萌芽階段:2002—2008年發表土地研究類學術論文較少,年均數量1~7篇,增長緩慢,說明在這一時期,國內的研究者對土地問題的思考處于探索階段,影響力較高的研究團隊尚未建立。(2)快速成長階段:2009—2016年,這一時期土地研究類論文呈波動式快速增長。這是由于國家層面關于土地政策的落實,使得我國土地研究成為學者們開始關注的重點問題,形成了大量的研究成果[1]。(3)成熟穩定階段:2017年以來,一些研究機構已經成型,土地科學的研究呈現出多元化的特征,土地研究理論體系進一步系統化和清晰化,相關研究在邊界清晰的基礎上走向深入[27]。2.2文獻作者分布分析。從文獻作者角度分析,多名作者合作發表、跨機構聯合發表的趨勢越來越明顯。在9大農業經濟類核心期刊檢索到的257篇文獻中,有38篇是單作者發表的,比例僅占14.79%。由兩位及以上的作者聯合發表的文獻數量占研究樣本數量的85.21%。由此可以基本推斷出,土地研究領域的趨勢是以聯合發表為主,單作者發表數量所占比例較少(表2)2.3研究機構分析研究機構發文量可以表征研究中心分布,而研究機構間的合作關系可以體現知識流動狀況[812]。數據顯示,257篇文獻來自135個機構,絕大多數機構只發表有1~2篇文獻;5個機構發表文獻數量超過10篇,占所有機構數的3.68%,其數量占總文獻量30.74%。這些數據既說明了土地研究領域文獻來源的廣泛性和分散性,又說明了文獻來源具有較高的集中度。廣泛性和分散性體現了土地研究領域參與者眾多,參與面廣泛,具有較高的熱度;集中度則體現了土地研究核心機構已經形成[1315]。土地研究類文獻發表機構眾多,但其中高產機構集中于大學院校。從機構總量來看,機構中包含高校的文獻發表量占總文獻量的91.12%。可見高校尤其是農業類高校發表文獻數量在土地研究領域具有絕對優勢。尤其是南京農業大學,發文量27篇,顯示出南京農業大學在土地研究領域已處于國內領先地位(表3)。

3研究主題與內容

3.1研究主題分析。3.1.1熱點領域分析。將上述257篇“土地研究”相關文獻涉及的研究主題劃分為6個一級類,并將每個一級類目的具體研究內容劃分出二級類目。農業經濟類文獻中土地相關研究主要集中于土地經濟學(A類)和土地利用學(B類)兩大領域,僅有零星文獻涉及了土地信息學(F類)(表4)。將257篇文獻按照4個時段劃分為6個主題類目。2010—2013年數量呈陡然劇增的趨勢,“土地經濟學”是這一時間段內最受關注的主題,“土地資源學”是這一時段新興的主題。2014—2018年是數量大幅增長的時間段,表明土地研究已經引起較多的關注,這一時段內“土地經濟學”的研究方興未艾,同時也體現了“土地經濟學”的模型構建和數據解讀趨于成熟[1618]。“土地信息學”是這一時段內新興的主題領域[1920](表5)。3.1.2關鍵詞共現分析。對9種核心期刊文獻的關鍵詞進行文獻計量統計分析,以了解目前土地科學研究的主要研究重點和推斷未來研究趨勢[6]。通過Excel統計分析,得到991個關鍵詞,運用citespaceV軟件進行關鍵詞共現聚類分析,發現以“土地利用;土地規劃;新型城鎮化;土地整理;鄉村振興;驅動機制”為關鍵詞的文獻數量占該研究領域的比重最大。熱點主題之間互聯影響,構成了我國土地問題研究學科體系(表6)。3.2土地問題研究方法分析。257篇土地問題相關研究文獻全部為實證研究文獻,將其所采用的實證研究方法分為數據收集方法和數據分析方法兩類,并將兩個一級主題下的具體研究方法劃分出二級類[7]。對全部257篇實證研究文獻所采用的研究方法進行逐一統計(表7)。257篇文獻中,絕大多數采用了多種數據分析方法相結合的方式。數學模型法是最常采用的數據分析方法,其次是層次分析法(AHP法)和回歸分析法。總體來看,采用統計資料分析+數學模型+層次分析的趨勢明顯,相信隨著數學和統計方法的發展,更多先進科學的計量方法也會逐漸在這些期刊中得到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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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國初期農業技術研究及運行

一、新中國農業技術研究與推廣體系的構建

在農業技術教育方面,1949年10月,國家設立農業部,由其中的研究教育司負責農業教育與科學研究的相關事項。到1955年,建立了27所部屬高等農業院校,其中有研究室10個,發展成約有5460多名教師的農業教學隊伍[1](P58)。在農業科研機構方面,國家首先在農業部下設林業部、農墾部、水產部等,并在各部下成立了林業科學研究所、水產科學研究所等專業研究機構。然后依據當時的行政劃分,在7大行政區設立綜合性的農業科學研究所,即東北、華北、西北、西南、中南、華南和華東農業科學研究所。最后在省、市、縣設立適應地方農業特點的農技研究和試驗機構,如鎮江蠶業研究所、西安農具研究所、興城棉作試驗場、蘭州畜牧獸醫科學研究所等。到1957年,已經形成了6個大區研究所和169個省、地研究所(試驗場、站)以及11個學科、專業所構成的較為完備的農業科研體系。農業技術的推廣也十分重要,因為農業技術只有在實踐中被充分地擴散,才能變成實際的生產力。薩克斯等人指出:非洲之所以長久貧困,技術擴散緩慢是一個重要原因[2]。新中國成立后,經過,農村成為小農經濟的大海,而這些小農基本都是教育水平很低、極為貧困的小農,政府明確認識到僅依靠小農無法完成農業技術的迅速推廣,因此農業部通過不斷制定相關政策在全國各地普遍建立了農業技術推廣站。1952年農業部制定的建立農業技術推廣站的目標是:以縣為單位,照顧經濟區劃,平均每666.67公頃設立一個綜合農業技術推廣站,建立“以農場為中心,互助組為基礎,勞模、技術員為骨干”的技術推廣網絡。1953年全國農技推廣站和農事試驗性質的農場分別有232和2170個[1](P69)。1954年,農業部通過《農業技術推廣站工作條例》,進一步充實了如何改進農技推廣工作的政策。1955年,中央政府要求各地盡快建立深入鄉村、靠近農民的基層推廣組織,要迅速壯大推廣隊伍,技術先進的農民、農校畢業生等都可擔任農業技術推廣人員。上述密集出臺的系列措施大大加快了農村基層推廣機構的建設,“全國到1954年底有55%的縣和10%的區建立了農業技術推廣站,共建站4549個,配備職工32740人,每6.67萬公頃播種面積有17.24名農技推廣人員;到1956年,全國共建立16466個農業技術推廣站,配有技術干部94219人,除邊遠山區外,基本做到了一區一站,每6.67萬公頃播種面積有農技人員46.07人。”[1](P70)

二、建國初期農業技術研究與推廣體系的運行特點

建國初期的農業技術研究與推廣體系在實際運行中,呈現出政府主導下的層級化運作與群眾廣泛參與這兩個特點。

(一)政府主導下的層級化運作

建國初期,我國農業經歷了和合作化運動,各級政府在農業發展中居于絕對的主導地位,政府的干預覆蓋了農業生產的各個環節。由于國家在農村構建了廣泛而有效的基層政治組織和經濟組織,從中央到各級政府到基層組織再到農戶,自上而下存在著高效暢通的信息流。何朝銀通過對石城縣檔案的研究發現,中央的政策和決議傳達到農戶的速度之快、時間之及時令人吃驚。他以《農業生產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為例加以說明,1955年11月9日全國人大通過該草案,1955年11月11日,簽發了《國務院關于農業生產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的通知》,而在同一天,石城縣檔案已有《委員會通知<55>石農第083號》:石城縣人民委員會,接中華人民共和國<55>國秘云字第024號關于《農業生產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的通知[3]。如此高效的信息傳遞保證了農業技術研究與推廣體系在政府主導下的高效運行。在農業技術的研究方面,在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中國科學院、農業部等中央農業研究機構的領導下,省、地科學技術委員會和地方農業研究機構進行農業技術研究工作;在農業技術的推廣方面,從中央的行政機構和農業研究機構,經過地方政府和地方農業研究機構,以及農村基層行政組織和經濟組織,最后到達農業活動的從事者———農戶,農業技術通過密集出臺的政策和文件進行推廣,體現出鮮明的層級化運作的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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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蘭科技教育災害防御政策

2007年8月,應新西蘭議會議長瑪格麗特·威爾遜的邀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主任委員朱麗蘭率領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代表團,對新西蘭進行了友好訪問。在訪問期間,我們重點參觀了新西蘭奧克蘭大學,考察了農業生物科技項目,并與新西蘭國會對口委員會進行了會談。通過會見會談、參觀考察,進一步加深了對新西蘭科技、教育和民防政策的了解,同時,感到新西蘭在科技、教育、災害防御方面的經驗有許多可借鑒的地方。

一、“增長與創新框架”計劃

新西蘭政府為實現經濟轉型的目的,2001年提出“增長與創新框架”計劃。該計劃確定信息與通訊技術、生物技術和創新工業為三個重點發展領域。為此,新西蘭政府還專門成立了“增長與創新咨詢委員會”,其職責是向內閣總理報告計劃執行情況并提供政策咨詢。新西蘭提出四個發展戰略,即:數字技術戰略、生物技術戰略、生物安全戰略和生物多樣性戰略。

代表團在訪問奧克蘭大學農業生物研究中心時了解到,新西蘭在農業、食品、衛生以及環境保護領域的研發能力與科技成果在國際上有一定的位置,這些領域都是政府實施國家創新計劃的重點。近年來,新西蘭政府非常重視跨部門、跨學科之間的科技政策協調,其目的不僅要體現政府政策的一致性,更主要的是要集聚公共科技經費集中投入國家重點戰略領域。在研究與開發投入方面,新政府撥款占到全部研發經費的50%,產業部門約占35%,大學和其他行業占15%左右。據介紹,2005年新西蘭研發經費為16.01億新元,占國民生產總值1.17%。在開展科技創新方面,新西蘭政府進行了改革并取得成效。

二、公益性研究所改革

新西蘭有9個國有研究所,在上世紀八十年代新西蘭經濟改革大潮中都改稱為研究公司。1992年新西蘭頒布皇家研究所法,將研究所改制成為董事會制度下的首席執行官管理結構。雖然改革初始對科技人員的壓力加大,研究所能力建設資金匱乏,但是2003年政府對改革后的研究所進行評估顯示,目前研究公司收入增加,效率提高,事業發展,人員穩定,結構優化。新西蘭公益性研究所按照市場經濟辦法運作,改革模式獨特并取得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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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農業技術和農機具的推廣與應用

摘要:通過對目前我國新型農業技術和農機具的推廣與應用現狀和問題進行分析,提出了“提高農業從業人員的文化水平、加強同研究機構等的交流與合作、加強農技推廣隊伍的建設”等措施。

關鍵詞:農業技術;農機具;推廣應用;生產效率

農業對一個國家有著重要的意義,直接決定了國家的綜合水平。隨著時代的不斷發展,傳統的農業生產方式已經無法滿足人們的需求,因此新型的農業技術和機具的推廣勢在必行[1-2]。但是縱觀我國各個地區,在推廣方面仍存在一些問題,因此通過對目前我國新型農業生產技術和農機具的推廣與應用進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應了改善措施。

1新型農業技術和農機具推廣與應用中存在的問題

推廣新型農業生產技術是我國農業工作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提高我國農業工作效率必不可少的措施之一。我國屬于傳統的農業大國,在農業生產中,傳統觀念根深蒂固,很多人在生產時僅僅依靠多年的經驗,而不是采用先進的科學技術,守舊思想嚴重。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2個方面。(1)我國農業生產者的整體文化水平較低,對于新型技術和設備的排斥心理較強,素質水平有待提高;(2)我國傳統農業研究不符合新時期農業發展的趨勢和需要。很多科研機構在研究出全新的生產技術和設備后,并沒有在實際生產中進行實驗,大多都是在文獻中進行介紹,導致這些研究都成為了技術儲備。有些生產技術和設備即使具備一定的實踐性,但也大多沒有使用過。

2加強新型農業技術和農機具推廣與應用的主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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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KI期刊文獻計量分析

1材料與方法

以CNKI《中國學術期刊網絡出版總庫》為檢索源,在數據庫期刊高級檢索口選擇檢索條件為“主題”,檢索詞采用“降解地膜”,時間跨度不限,檢索時間為2018年7月30日,導出文獻格式自定義全選獲取作者、機構、年份等信息,將檢索結果導入Excel軟件,在人工檢查和糾錯的基礎上,剔除科普報道、人物傳記及信息簡訊等非論文型數據,獲得降解地膜研究有效文獻。采用文獻計量的基本方法,利用Excel軟件從文獻年際數量、研究區域、載文期刊、研究作者、發文機構、研究關鍵詞等方面對降解地膜研究文獻進行整理與統計。

2結果與分析

2.1發文趨勢分析。論文的發表量與年代分布情況可以反映該領域理論研究的歷史發展軌跡[16],一時期論文數量的增加速度和數量,在一定意義上說明了這一領域學術研究的理論水平和發展速度,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應研究者和實踐者對該領域的重視程度[17]。從圖1看出,1987—2018年32年期間,國內首次發表降解地膜領域的文獻為1987年,次年為空白年份,隨后年份年發文量在1~60篇之間波動,至2018年7月30日,共發表降解地膜研究文獻389篇。根據其年份分布特點,大致可分為兩個階段:1987—2009年23年期間,檢索到的文獻只有109篇,占文獻總量的28%,年均發文量為4.8篇。此期間降解地膜研究忽冷忽熱,其中,1997、2004、2008年這3年降解地膜的研究分別達到一個小高峰,文章數量分別達到10、10、11篇,其余年份文獻數量在0~8篇之間起伏不定。2005年是降解地膜研究的低谷期,僅出現了1篇論文。這一階段,降解地膜開始進入人們的視野,相關研究比較零散,研究處于較低水平,可視為緩慢發展期。2010—2018年9年期間,降解地膜研究文獻數量增長較快,2010年僅為13篇,2017年已達到60篇,檢索到的文獻數量達280篇,占文獻總量的72%,可以說超過2/3的降解地膜論文都是近10年產出的。這一階段,降解地膜研究開始引起國內學者的關注,可視為快速發展期。分析表明,國內降解地膜的文獻數量總體偏少,但近年來呈上升趨勢,隨著國家對農業資源環境領域的重視,可以預測未來降解地膜將成為熱點研究領域。2.2研究區域分布。第一研究機構按地區統計結果表明(表1),389篇降解地膜文獻廣泛分布在國內28個省市自治區,數量為1~62篇不等。新疆、甘肅、山東是降解地膜研究靠前的3個地區,文獻量依次為62、38、1篇,分別占文獻總量的15.94%、9.77%、7.97%。這些地區分別大面積種植棉花、玉米、花生等作物,對土壤水溫的需求較強,地膜使用量、覆蓋面積和使用強度在國內均排在前列,地膜殘留量也較高,因而對應用降解地膜的需求也較為突出。云南、北京、廣東是緊隨其后的3個地區,文獻量依次為29、29、20篇,分別占文獻總量的7.46%、7.46%、5.14%。云南、廣東分別種植煙草、甘蔗等作物,地膜使用較為廣泛,對降解地膜的研究也較為迫切;北京在降解地膜研究方面占有一定優勢,這可能是由于從事降解地膜的農業高等院校、農業科研機構及行政管理單位等比較集中于此的原因。2.3載文期刊分析。從統計情況看,檢索到的389篇降解地膜文獻分別刊載在175種期刊上,平均每種期刊發文2.22篇,國家期刊、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地方雜志等均有刊載,說明降解地膜的情報源分布較為廣泛,其研究已占有一定地位。根據布拉德福定律的區域分析方法[10],將每種期刊刊載的降解地膜文獻數量進行整理,按照核心區、相關區和離散區大致占所有文獻總量1/3的原則來劃分期刊。核心區為發文5篇及以上的期刊共20種,文獻總數148篇;相關區為發文2~4篇的期刊共53種,文獻總數139篇;離散區為發文1篇的期刊共102種,文獻總數102篇,據此列出降解地膜研究文獻離散狀況(表2)。分析表明,核心區期刊種類占期刊種類總量的11.43%,載文量占文獻總量的38.05%,這一結果與布拉德福定律描述的核心區期刊刊載的文獻量要占論文總量的1/3大致靠近;相關區期刊種類占期刊種類總量的30.29%,載文量占文獻總量的35.73%;離散區期刊種類占期刊種類總量的58.29%,載文量占文獻總量的26.22%。核心區、相關區、離散區3個區發文密度依次為7.40、2.62、1種/篇,核心區發文密度明顯集中。20種核心區期刊分析表明(表3),載文量10篇以上的期刊有2種,分別是《中國農學通報》17篇、《現代農業科技》13篇,其余20種期刊為《新疆農業科學》《農業環境科學學報》《塑料科技》《中國棉花》等,載文量在5~9篇之間不等,這些期刊可作為查閱降解地膜文獻資料的主要信息源。期刊復合影響因子(IF)是衡量學術期刊影響力的一個重要指標[18]。20種核心區期刊的IF都較低,平均IF僅為0.732。IF≥1的期刊有4種,僅占核心區20種期刊數量的20%,分別是《農業工程學報》(IF=3.118)、《干旱地區農業研究》(IF=1.420)、《中國農業大學學報》(IF=1.367)、《農業環境科學學報》(IF=2.218);這4種期刊載文量共計28篇,僅占核心區20種期刊的總載文量148篇的18.92%。分析表明,降解地膜研究文章水平總體較低,質量還有待進一步提高。2.4核心作者分析。從整理情況看,389篇文獻按第一作者統計共有325人,其中發文1篇的作者281人,2~3篇的作者37人,4篇以上的作者7人,分別占總數的86.46%、11.39%和2.15%。核心作者是某研究領域的引導者和推動者,其研究水平和思想觀點對該領域研究與發展具有重要影響,可從發文量來評價核心作者的重要性和影響力,核心作者以普賴斯定律來確定,如式(1)所示[19]。(1)m為核心作者的最低論文數,Nmax為統計年限中最高產作者的論文數。對檢索到的文獻按第一作者進行統計(表4),最多的作者是太原理工大學水利科學與工程學院的申麗霞,其發文量為5篇,即Nmax=5。將Nmax=5代入公式,得m=2.24,取m=3,即數在3篇及其以上的可列為核心作者。通過統計得出,該領域研究的核心作者共有12位,共44篇,占文獻總量的11.31%,與核心作者發文量應占發文總量20%的下限相比,該比例明顯偏低。分析表明,近年來降解地膜領域研究人員分布還比較分散,尚未形成一支較為穩定的研究群,且僅有個別作者對自己的研究主題進行了跟蹤研究,核心作者不突出。2.5主要研究機構分析。研究機構是作者進行學術研究的依托,為學者研究提供了基本科研平臺,尤其是核心研究機構及其動向更成為學者研究的風標[20]。從對第一研究機構降解地膜數量的排序情況(表5)可看出,發表4篇以上文獻的機構主要集中在7家,分別是甘肅農業大學草業學院11篇(2.83%)、廣州甘蔗糖業研究所10篇(2.57%)、中國農業科學院農業環境與可持續發展研究所8篇(2.06%)、太原理工大學水利工程與工程學院7篇(1.80%)、內蒙古農業大學水利與土木建筑工程學院6篇(1.54%)、新疆農業科學院土壤肥料與農業節水研究所5篇(1.29%)、新疆農業資源與環境保護站4篇(1.02%)。這些機構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不同降解地膜在玉米等糧食作物、棉花等經濟作物、高粱等飼草作物上的應用效果,考察的大多是降解地膜應用后土壤環境的水熱效應及對作物生長發育的影響,少量研究內容涉及到降解地膜的降解特性,個別研究涉及到降解地膜的一般理論綜述。分析表明,農業高等院校和農業科研院所是從事降解地膜研究的2類主要機構,是降解地膜領域研究中的核心和中堅力量,且這些機構的研究主要集中在降解地膜的田間應用。此外,近年來降解地膜研究領域引起了政府部門的極大重視,作為農業面源污染防控相關政策的制定以及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專項等項目的實施單位,也參與了降解地膜領域的研究,新疆農業資源與環境保護站作為政府農牧部門單位在文獻數量排名靠前的第一研究機構中出現,也佐證了這一趨勢,凸顯了研發降解地膜旨在防控農業環境污染的初衷要義。在文獻整理過程中還發現,從研究機構合作情況來看,降解地膜研究領域教學、科研與推廣單位之間的合作較多,地膜生產企業參與的極少,僅有山東地區的山東天壯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等個別企業參與了一些研究,這是今后需要投入研發力量和鼓勵支持的領域。2.6高被引論文分析。引用頻次反映文獻的參考和應用價值等,被引用頻次越多,說明本論文對學術研究及交流所起的影響就越大[21]。本文將被引次數在70次以上的論文視為高被引文章,共有9篇文章,總被引次數為841次(表6)。這9篇文獻分布在《農業工程學報》等8種期刊上,均由核心期刊刊載。被引次數最高的論文是太原理工大學水利科學與工程學院申麗霞于2011年發表在《農業工程學報》上的論文《可降解地膜對土壤、溫度水分及玉米生長發育的影響》,被引頻次為119次;中國農業科學院麻類研究所呂江南于2007年發表在《中國麻業科學》上的論文《農用薄膜應用現狀及可降解農膜研究進展》、西南科技大學材料學院黎先發于2004年發表在《塑料》上的論文《可降解地膜材料研究現狀與進展》,被引頻次均為112次,其余論文被引頻次介于70~95次之間。由于文獻的引用有滯后性,這9篇引用頻次最高的文章都發表于2012年之前,這些文章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2.7關鍵詞詞頻分析。關鍵詞是作者從高度概括的角度提出的一組反映文獻核心內容的科技詞匯,關鍵詞統計分析的目的在于尋找科學研究趨勢,幫助研究者快速掌握科研動態[22]。詞頻分析法是利用可以解釋或表達文獻核心內容的關鍵詞或主題詞,在某一研究領域文獻中出現的頻次高低,來確定該領域研究熱點和發展趨勢的文獻計量方法[23]。統計數據表明,389篇降解地膜研究文獻共出現關鍵詞677個,出現頻次1737次。剔除與檢索主題重復的“可降解地膜”“降解膜”“崩壞地膜”等顯而易見沒有分析意義的關鍵詞,列出詞頻出現在10次以上的高頻關鍵詞(圖2)。由其分布圖可看出,根據其研究角度,大致可分為降解地膜類型、降解地膜應用作物和降解地膜研究指標3大類研究熱點。從降解地膜類型關鍵詞看,“生物降解地膜”共在36篇文獻中出現,“生物降解膜”“生物降解”“光降解”在19篇文獻中出現,“光降解地膜”在11篇文獻中出現,“雙降解地膜”共在13篇文獻中出現,可見降解地膜類型研究主要集中在生物型降解型、光降解型及雙降解型,且以生物降解型為主;從應用作物關鍵詞看,“玉米”共在60篇文獻中出現,“棉花”共在32篇文獻中出現,“烤煙”共在16篇文獻中出現,“甘蔗”共在12篇文獻中出現,“馬鈴薯”“花生”各在11篇文獻中出現,可見降解地膜的主要應用作物為玉米、棉花、烤煙、甘蔗、馬鈴薯和花生;從研究指標看,“產量”共在61篇文獻中出現,“土壤溫度”共在37篇文獻中出現,“土壤水分”共在25篇文獻中出現,可見降解地膜研究指標主要集中在土壤溫度、土壤水分及作物產量3個方面。從高頻關鍵詞的分布可以看出研究的熱點,而低頻關鍵詞中則可能包括創新點[22-23]。限于篇幅,詞頻出現在10次以下的關鍵詞沒有列出,從其分布可知,“降解率”在8篇文獻中出現,“降解性能”在7篇文獻中出現,“環保”在4篇文獻中出現,“降解產物”“工藝”各在2篇文獻中出現,“安全期”“可控性”各在1篇文獻中出現,這些關鍵詞恰恰是評價某種降解地膜產品成熟與否的關鍵指標,應在今后研究中予以注重和加強。

3結論

1987年以來32年間降解地膜研究領域共發表文獻389篇,前23年期間降解地膜研究忽冷忽熱,可視為緩慢發展期。近10年來其速度和數量總體呈上升趨勢,可視為快速發展期;全國各地對降解地膜均有一定研究,新疆、甘肅、山東等地膜應用廣泛的地區是降解地膜田間應用研究靠前的3個地區,應用作物涉及玉米、馬鈴薯等糧食作物和棉花、甘蔗、烤煙等經濟作物;降解地膜文獻分別刊載在175種期刊上,《中國農學通報》《現代農業科技》等22種期刊是核心區期刊,降解地膜研究文獻的水平總體還較低;甘肅農業大學草業學院、中國農業科學院農業環境與可持續發展研究所等農業高等院校和農業科研院所是從事降解地膜研究的2類主要機構,研究主要集中在田間應用方面。教學、科研與推廣單位之間的合作較多,地膜生產企業參與的極少;申麗霞、嚴昌榮等是降解地膜研究領域的核心作者,該領域的研究人員還比較分散,領軍人物比較匱乏;降解地膜被引次數70次以上的9篇高被引文章分布在《農業工程學報》等8種期刊上,被引次數最高的論文是太原理工大學水利科學與工程學院申麗霞于2011年發表在《農業工程學報》上的論文《可降解地膜對土壤、溫度水分及玉米生長發育的影響》;降解地膜類型研究、應用作物研究和水熱變化、產量效益等指標研究是降解地膜研究的3類主要內容,分別涉及“生物降解”“玉米”“土壤水分”等關鍵詞,而降解地膜制造工藝、環境評價等方面涉及的關鍵詞,如“可控性”“安全性”等較少甚至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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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技術發展戰略分析論文

一、馬來西亞技術發展戰略的三階段

技術發展戰略是國家對科技活動全局性和長期性的規劃和行動方針,由科技行政體系主導,并協調技術政策與其他工業政策、國家發展目標的一致性。對一國技術政策的分析框架,Lall(1998)提出從三個層次研究國家技術政策:(1)確定國家發展目標,明確技術發展與國家發展目標之間的關系;(2)激勵政策,對市場失靈的領域提供國家干預的信號,包括基礎型干預和選擇性干預,所謂基礎性干預是國家對人力資源、科技基礎設施、研發鼓勵等要素市場的干預,而選擇性干預指國家扶持特定產業或特定產業組織優以實施優先優術發展目標;(3)組織制度,包括為實施技術發展戰略的科技計劃、行政組織等。[1]以這三個層次考察馬來西亞技術發展戰略的演變過程,馬來西亞工業化進程中的技術發展大致可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1958年到20世紀80年代中期,產業技術規劃不明晰時期。獨立之后馬來西亞技術發展的重點領域與以農業、種植業為主的產業結構相一致,資源型產業(如早期的橡膠、之后的棕櫚油產業)的研究與開發是政府重點支持的研究領域,這一時期建立的馬來西亞農業發展研究所(MalaysianAgriculturalResearchandDevelopmentInstitute,MARDI)對當時農業多樣化、農礦產品的出口增長發揮了重要技術指導和推廣作用。相對地,在馬來西亞推動工業化的產業政策框架中,產業技術發展并沒有成為優先的議題。20世紀60年代,馬來西亞通過跨國公司和合資企業的投資方式在生產初級消費品的進口替代行業興建了一批制造業企業,到60年代末為解決就業問題和種族間經濟利益沖突,以發展勞動密集型的出口導向產業的發展戰略和旨在社會重組目標的新經濟政策成為這一時期產業政策的重點,而外資主導的出口型產業主要集中在新建的自由貿易區內,與區外的當地產業幾乎沒有技術聯系和外溢效果。在80年代初期到中期馬來西亞重工業化的第二輪進口替代階段,馬國政府通過政府投資行為推動的重工業項目計劃不僅包含了優化產業結構布局的設計,同時希望進一步達到種族間經濟利益平衡的目的。可以說,在這一時期,產業技術的學習、深化一直不是政策制訂者的直接目標。另一方面,馬來西亞開始籌建科技行政體系,如1975年成立的國家科學研究開發理事會(theNationalCouncilforScientificResearchandDevelopment),1976年成立的科學技術環境部(theMinistryofScience,TechnologyandEnvironment,MOSTE),它們的預算、權限十分有限,無力對其他部門(如貿易工業部、農業部)以及這些部門下屬的重點研究機構發揮統籌規劃的作用。

第二階段,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初,政府加強技術力量供給的技術發展戰略。80年代中期馬來西亞政府感到馬國工業化“缺乏對科技政策、戰略全面而清晰的方向”,[2]1986年馬來西亞政府在當年數個經濟規劃中,包括第五個國家計劃(1986—1990)和第一個產業主導計劃,明確了產業技術與經濟發展的聯合,并在1990年產業技術發展行動計劃進一步詳細了技術發展的優先領域及鼓勵措施。首先,產業技術目標在多個政策框架中明確體現,明顯不同于前一階段。由政府推動的重化工業發展計劃失利后,1986年馬來西亞政府頒布了第一個“產業主導計劃”(1986—1995年)(theI8ndustrialMasterPlan),在這份規劃中明確說明國內弱小的產業技術基礎是未來經濟發展的重要障礙,認為已具一定規模的制造業產業并不具備相應的技術能力,幾乎完全依賴外國技術,建議采取韓國式產業政策對特定部門采用傾斜式政策以幫助本地企業建立技術基礎,強調優先發展具有較強聯系效應的資源型制造產業,如木材加工業、橡膠制品、石油精煉產品。盡管第一個產業主導計劃的政策方向隨著很快到來的外國直接投資高潮沖淡了許多,但該計劃是馬來西亞政府首次將技術發展領域獨立地列為經濟發展規劃中,顯示產業技術發展已經成為政策目標之一。1990年出臺的“產業技術發展行動計劃”(ActionPlanforIndustrialTechnologyDevelopment,APITD)作為第一個“產業主導計劃”的補充,更為詳細列舉了五大優先發展領域,如自動化材料、先進材料、生物技術、電子與信息技術和能源、環境與環境技術,同時指出了馬來西亞產業技術發展面臨的結構性瓶頸,并提出了42項建議完善國家技術創新體系。其次,在包含產業技術發展目標的多個政府規劃出臺后,對原有科技行政體系的改革也就成為必然,這些技術發展機構與私營企業界聯系顯得比過去緊密。原有分散在各部門的主要工業研究機構統一由科學技術環境部管理,以便提高這些研究機構的合作能力;改革后的國家科學開發理事會加入了更多私營企業界代表,并監督1986年啟動的、由國家資助的“重點領域加強研究基金”(theIntensificationofResearchinPriorityAreas,IRPA)項目的實施情況;馬來西亞內閣組建一個由總理牽頭的、新的科學技術委員會,負責科技立法和項目規劃,除此之外,產生了一些非政府機構的民間—政府協商組織,如馬來西亞商業理事會的技術委員會、馬來西亞高科技產業—政府協調小組。最后,在政策的推動下,馬來西亞對科學技術的公共投入迅速增加,1986—1990年第五個五年規劃中科技的公共投資從5.4億林吉特上升到11.6億林吉特,這些投資流向國有技術研究機構的基礎設備投資以及資助國家重點領域研究項目(IRPA),國家科學開發理事會挑選國有技術研究機構開展IRPA項目。

從實踐效果來看,由政府制訂技術發展規劃、國有資金支持、國家公共研究機構執行的科技體制屬于典型的“由上至下”的技術供給型發展戰略,這種規劃體制的性質是一種集中型的體制而不是包含私營企業界參與的復式或協調式體制,盡管政府的初衷是仿效日本產業需求拉動式技術發展模式將科技發展與產業發展統一起來,但顯然缺乏合格技術官僚的參與和企業界的廣泛參與,特別是這種集中型的技術供給型發展戰略與以跨國公司為主導的、經濟自由化的市場環境相矛盾,這種發展戰略對產業技術的提升作用并不十分明顯。但無疑地國家對科技的大量投入培育了一種技術創新的社會風尚,這是馬來西亞社會氛圍里一直缺少的。

第三階段,1993年后,加強技術政策與產業組織結構、市場條件的協調階段。20世紀90年代初馬來西亞政府注意到大量涌入馬來西亞的外國直接投資內部化的技術轉移比70、80年代顯得活躍而積極,跨國公司對呈現產品多樣化和生產技術的提高的現象。20世紀90年代中期馬來西亞依托跨國公司成為全球消費型電子產業的重要生產基地,電子產品制造技術能力迅速提高,同時開始跨國公司增加了對馬來西亞本地企業的零部件采購以及部分下包行為,檳城形成了以半導體、硬盤驅動器為主的高科技產品的產業集群。面對占馬來西亞經濟舉足輕重地位的電子產業與全球生產網絡的緊密融合和跨國公司行為模式的轉變,前期的供給型技術發展戰略顯然無法滿足經濟技術發展的需要,為此馬來西亞政府調整了技術發展思路,體現在三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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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技術發展論文

一、馬來西亞技術發展戰略的三階段

技術發展戰略是國家對科技活動全局性和長期性的規劃和行動方針,由科技行政體系主導,并協調技術政策與其他工業政策、國家發展目標的一致性。對一國技術政策的分析框架,Lall(1998)提出從三個層次研究國家技術政策:(1)確定國家發展目標,明確技術發展與國家發展目標之間的關系;(2)激勵政策,對市場失靈的領域提供國家干預的信號,包括基礎型干預和選擇性干預,所謂基礎性干預是國家對人力資源、科技基礎設施、研發鼓勵等要素市場的干預,而選擇性干預指國家扶持特定產業或特定產業組織優以實施優先優術發展目標;(3)組織制度,包括為實施技術發展戰略的科技計劃、行政組織等。[1]以這三個層次考察馬來西亞技術發展戰略的演變過程,馬來西亞工業化進程中的技術發展大致可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1958年到20世紀80年代中期,產業技術規劃不明晰時期。獨立之后馬來西亞技術發展的重點領域與以農業、種植業為主的產業結構相一致,資源型產業(如早期的橡膠、之后的棕櫚油產業)的研究與開發是政府重點支持的研究領域,這一時期建立的馬來西亞農業發展研究所(MalaysianAgriculturalResearchandDevelopmentInstitute,MARDI)對當時農業多樣化、農礦產品的出口增長發揮了重要技術指導和推廣作用。相對地,在馬來西亞推動工業化的產業政策框架中,產業技術發展并沒有成為優先的議題。20世紀60年代,馬來西亞通過跨國公司和合資企業的投資方式在生產初級消費品的進口替代行業興建了一批制造業企業,到60年代末為解決就業問題和種族間經濟利益沖突,以發展勞動密集型的出口導向產業的發展戰略和旨在社會重組目標的新經濟政策成為這一時期產業政策的重點,而外資主導的出口型產業主要集中在新建的自由貿易區內,與區外的當地產業幾乎沒有技術聯系和外溢效果。在80年代初期到中期馬來西亞重工業化的第二輪進口替代階段,馬國政府通過政府投資行為推動的重工業項目計劃不僅包含了優化產業結構布局的設計,同時希望進一步達到種族間經濟利益平衡的目的。可以說,在這一時期,產業技術的學習、深化一直不是政策制訂者的直接目標。另一方面,馬來西亞開始籌建科技行政體系,如1975年成立的國家科學研究開發理事會(theNationalCouncilforScientificResearchandDevelopment),1976年成立的科學技術環境部(theMinistryofScience,TechnologyandEnvironment,MOSTE),它們的預算、權限十分有限,無力對其他部門(如貿易工業部、農業部)以及這些部門下屬的重點研究機構發揮統籌規劃的作用。

第二階段,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初,政府加強技術力量供給的技術發展戰略。80年代中期馬來西亞政府感到馬國工業化“缺乏對科技政策、戰略全面而清晰的方向”,[2]1986年馬來西亞政府在當年數個經濟規劃中,包括第五個國家計劃(1986—1990)和第一個產業主導計劃,明確了產業技術與經濟發展的聯合,并在1990年產業技術發展行動計劃進一步詳細了技術發展的優先領域及鼓勵措施。首先,產業技術目標在多個政策框架中明確體現,明顯不同于前一階段。由政府推動的重化工業發展計劃失利后,1986年馬來西亞政府頒布了第一個“產業主導計劃”(1986—1995年)(theI8ndustrialMasterPlan),在這份規劃中明確說明國內弱小的產業技術基礎是未來經濟發展的重要障礙,認為已具一定規模的制造業產業并不具備相應的技術能力,幾乎完全依賴外國技術,建議采取韓國式產業政策對特定部門采用傾斜式政策以幫助本地企業建立技術基礎,強調優先發展具有較強聯系效應的資源型制造產業,如木材加工業、橡膠制品、石油精煉產品。盡管第一個產業主導計劃的政策方向隨著很快到來的外國直接投資高潮沖淡了許多,但該計劃是馬來西亞政府首次將技術發展領域獨立地列為經濟發展規劃中,顯示產業技術發展已經成為政策目標之一。1990年出臺的“產業技術發展行動計劃”(ActionPlanforIndustrialTechnologyDevelopment,APITD)作為第一個“產業主導計劃”的補充,更為詳細列舉了五大優先發展領域,如自動化材料、先進材料、生物技術、電子與信息技術和能源、環境與環境技術,同時指出了馬來西亞產業技術發展面臨的結構性瓶頸,并提出了42項建議完善國家技術創新體系。其次,在包含產業技術發展目標的多個政府規劃出臺后,對原有科技行政體系的改革也就成為必然,這些技術發展機構與私營企業界聯系顯得比過去緊密。原有分散在各部門的主要工業研究機構統一由科學技術環境部管理,以便提高這些研究機構的合作能力;改革后的國家科學開發理事會加入了更多私營企業界代表,并監督1986年啟動的、由國家資助的“重點領域加強研究基金”(theIntensificationofResearchinPriorityAreas,IRPA)項目的實施情況;馬來西亞內閣組建一個由總理牽頭的、新的科學技術委員會,負責科技立法和項目規劃,除此之外,產生了一些非政府機構的民間—政府協商組織,如馬來西亞商業理事會的技術委員會、馬來西亞高科技產業—政府協調小組。最后,在政策的推動下,馬來西亞對科學技術的公共投入迅速增加,1986—1990年第五個五年規劃中科技的公共投資從5.4億林吉特上升到11.6億林吉特,這些投資流向國有技術研究機構的基礎設備投資以及資助國家重點領域研究項目(IRPA),國家科學開發理事會挑選國有技術研究機構開展IRPA項目。

從實踐效果來看,由政府制訂技術發展規劃、國有資金支持、國家公共研究機構執行的科技體制屬于典型的“由上至下”的技術供給型發展戰略,這種規劃體制的性質是一種集中型的體制而不是包含私營企業界參與的復式或協調式體制,盡管政府的初衷是仿效日本產業需求拉動式技術發展模式將科技發展與產業發展統一起來,但顯然缺乏合格技術官僚的參與和企業界的廣泛參與,特別是這種集中型的技術供給型發展戰略與以跨國公司為主導的、經濟自由化的市場環境相矛盾,這種發展戰略對產業技術的提升作用并不十分明顯。但無疑地國家對科技的大量投入培育了一種技術創新的社會風尚,這是馬來西亞社會氛圍里一直缺少的。

第三階段,1993年后,加強技術政策與產業組織結構、市場條件的協調階段。20世紀90年代初馬來西亞政府注意到大量涌入馬來西亞的外國直接投資內部化的技術轉移比70、80年代顯得活躍而積極,跨國公司對呈現產品多樣化和生產技術的提高的現象。20世紀90年代中期馬來西亞依托跨國公司成為全球消費型電子產業的重要生產基地,電子產品制造技術能力迅速提高,同時開始跨國公司增加了對馬來西亞本地企業的零部件采購以及部分下包行為,檳城形成了以半導體、硬盤驅動器為主的高科技產品的產業集群。面對占馬來西亞經濟舉足輕重地位的電子產業與全球生產網絡的緊密融合和跨國公司行為模式的轉變,前期的供給型技術發展戰略顯然無法滿足經濟技術發展的需要,為此馬來西亞政府調整了技術發展思路,體現在三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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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政產學研合作創新網絡及影響因素

1研究數據與方法

1.1數據來源.專利文獻是最能及時地反映一個領域目前技術發展的信息渠道,也是反映科技水平最具代表性的表現形式[41-42],其數量巨大、內容豐富,包含技術、法律、經濟等有效信息,實用性強,傳播最新的科學技術,而且高度標準化、規范化和網絡化[43].Liefner等[44-45]指出,合作專利能較好地反映產學研關系,是刻畫不同產業的創新網絡結構、各類創新主體相互關系、創新網絡演變的重要數據來源.農業科技知識涵蓋范圍廣、領域多,包括育種、畜牧、種植、漁業、農機具、瓜果等多個領域,因此文章基于《中國專利數據庫(知網版)》中的“農業科技”一欄,按照從198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的專利申請日期逐個對“農業基礎科學、農業工程、農藝學、植物保護、農作物、園藝、林業、畜牧與動物醫學、蠶蜂與野生動物保護,水產和漁業”10個子欄目的專利數據進行篩選.對于合作專利的界定,文章認為合作的專利須由兩個及其以上單位的作者合作完成,以合作專利作者的工作單位信息和空間區位信息為數據源.文章對數據的篩選和處理主要有以下幾個步驟:①從中國知網專利全文數據庫中收錄的公開發表的從1985—2015年的農業專利中選取1985、1990、1995、2000、2005、2010、2015年7個時間節點,以不同單位合作專利為研究對象,具體農業科技領域包括全部10個子領域的合作專利,不考慮中國大陸地區與港澳臺地區機構以及與國外機構聯合申請專利,提取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機構信息;②將合作機構分為高校、科研機構、企業、政府機構四類.由于在中國申請專利時,政府很少單獨出現,大多是以政府推動下形成的混成組織如技術推廣站、農村技術服務中心、縣技術服務流動站等出現在作者名單中,故為了突出混成組織的政府導向作用,也為了敘述方便,將混成組織歸為政府機構.最后需要說明的是文章以農業科技專利數據為對象,從整體上對我國農業合作創新網絡的分析,但是數據統計上也存在一些局限性:①由于專利申請的成本因素,導致專利申請機構中大型企業、高校和科研機構較多,難以反映小型企業和個體的創新活動;②對于難以專利化的農業創新活動無法描述.1.2研究方法.CiteSpace[46]軟件是美國德雷塞爾大學信息科學與技術學院的陳超美(ChaomeiChen)博士開發的一款主要用于計量和分析科學文獻數據的信息可視化軟件,用來繪制科學和技術領域發展的知識圖譜,可以直觀地展現科學知識領域的信息全景,識別某一科學領域中的關鍵文獻、熱點研究和前沿方向,軟件利用分時動態的可視化圖譜展示科學知識的宏觀結構及其發展脈絡的方式,堪稱是科學和藝術的完美結合[47].科學知識圖譜是近些年才興盛起來的,多被應用于科學計量學、信息科學等領域,它能揭示知識來源及其發展規律,而且能以可視化形式將知識結構和演進規律等信息清楚地表達出來,其設計原理包括引文分析理論、多元統計分析理論、社會網絡分析法、共被引分析理論等.科學知識圖譜的繪制中,不同的節點類型決定了CiteSpace分析的目的及功能,包括了作者、機構或者國家的合作網絡分析,主題、關鍵詞或WOS分類的共現分析,文獻的共被引分析、作者的共被引分析以及期刊的共被引分析,還有文獻的耦合分析和共同資助分析這四大類.圖譜可以揭示科學結構的發展現狀及其演變趨勢,進而做到演化分析、科研評價等.但針對某一領域某一主題的具體的研究問題,應根據不同圖譜的繪制原理、分析性質、參數選擇來進行制定[48].

2政產學研合作創新網絡的單螺旋主體分析

三螺旋理論的創新主體[49]主要包括大學、企業、政府和科研機構四類主體,其中大學和科研機構因為都是從事的學術創新和科技研發而并為一個螺旋,故而為三螺旋.四方主體共同成為政策創新、技術創新、應用創新和知識創新的來源,相互補充、相互滲透,從而共同擔任合作創新的任務.下面通過觀察1985—2015年中國農業科技政產學研合作專利數量(表1)和1985—2015年中國農業科技政產學研合作專利百分比(圖1)來具體分析單個類型創新主體的合作創新情況.2.1產業主體.企業是合作創新中最活躍的創新主體,組織內合作尤其頻繁.由表1和圖1可以看出,參與到合作網絡中的企業,公司眾多,合作頻繁,在1985—2015年7個時間節點的大學、科研機構、企業及政府之間的1780次合作中,其中1357次有企業參與;企業組織內合作總計500次,僅2015年就有414次;有企業參與的組織間合作有865次,沒有企業參與的組織間合作僅有396次,顯然,企業已經成為合作創新中的經濟運營和技術創新的最活躍主體.在政產學研合作創新中,企業作為知識溢出的主要受益者,吸納網絡中其他機構外溢的知識,通過實現創新產出,進而帶動整個網絡創新能力的提高.由于政產學研合作創新,是有著市場導向的經濟行為,因此產業方作為技術需求方和轉化方,是實現專利成果轉化的最終環節也是最關鍵的環節,是將科技與經濟聯系在一起,實現科研方與產業方對接的合作,或者說是科研人員與企業家對接的合作.科技創新的源頭在于科學發現,科學發現的價值在于科學發現的知識理論經過轉化開發而誕生的新技術所帶來的生產力.因此,政產學研合作創新的核心驅動力首先來自企業,企業對技術創新的積極性和對技術轉化的能力很重要,需要根據市場需求和企業技術創新水平提出技術創新需求的能力、選擇相匹配的合作機構的能力、有效管理合作過程降低合作風險的能力、確保合作開發的新技術或新產品能得到有效應用并產生顯著經濟效益等能力.2.2科研主體.大學與科研機構是人才與知識的聚集地,共同作為合作創新中的科研方機構,向其他機構輸送科研成果,是科技成果轉化的主要來源.由表1和圖1可以看出,31年來的大學、科研機構、企業及政府之間的1780次合作中,科研方總共參與1212次.分開來看,大學參與611次,其中373次與企業合作,43次組織內合作;科研機構參與768次,其中434次與企業合作,136次組織內合作.大學與科研機構源源不斷的科研力量向企業尋求發力點,以產業方為技術需求方和生產要素轉化方,以大學、科研機構為技術供給方的研發合作成為合作創新最主要、最基本的形式.大學與科研機構肩負生產與擴散知識的任務,作為知識和技術網絡的節點,是政產學研合作創新中科研力量的代表,是產業升級與創新的重要支撐,與創新主體企業,形成“大學-企業”和“研究機構-企業”的直接線性利潤導向的合作模式.科研方的組織內合作并不活躍,在合作創新體系中,無論是技術轉讓、委托研究、聯合攻關、非正式交流、內外部一體化、人才聯合培養和人才交流或是產業技術聯盟,都是科學家向企業家的交接而找到利益訴求點,將知識轉化為科技成果,最終轉化為生產要素.而科研方的組織內合作是知識的生產與組合行為,沒有產業方的對接,注定無法在市場導向原則下的合作創新中流行起來.2.3政府機構.政府是合作創新的服務者和引導者,其混成組織在合作創新網絡中參與度很低.由表1和圖1可以看出,有政府機構參與的合作專利寥寥無幾,在所有的1780次合作中,政府參與只有133次,僅占7.5%.中國的政產學研合作創新是以市場為導向,以企業為主體,以大學和科研機構為技術依托,強調政府的引導與集成作用.各方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地位平等,以共同參與、共享成果、共擔風險為準則,為共同完成一項技術革新所達成優勢互補的分工協作契約中,需要政府制定規劃與政策,合理配置資源與投入,建立科技園區和產業集聚區,加快知識擴散與人才流動、完善監督與保護機制,促進服務體制發展,推動交易市場建設,以推進企業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并創造經濟效益,提高大學和科研機構科研能力并實現科研成果產業化.在合作創新中,政府作用內涵一是引導企業與大學、科研機構合作創新,二是促進國家科技計劃與產學研合作的對接.在知識網絡中,政府作用內涵一是推動合作創新和服務機構的發展,縮短知識網絡中節點間的社會距離與時間隔閡;二是加強處于知識網絡邊緣區域節點的知識吸收和創新能力的建設,對知識進行有效利用和傳播.2.4科研團隊.以申請合作專利的發明人為研究單元,以發明人合作網絡為研究對象,利用CiteSpace軟件進行發明人的合作創新網絡的細化分析,得出發明人合作創新網絡可視化的知識圖譜(圖2).從圖2可以看出,總體來說,科研方和產業方均出現了大量的合作創新主體,圖譜中節點厚度和與相應時間分區內成果數量成正比,每個大節點就是一個創新牽頭人,在創新網絡中相互合作關系最頻繁、最穩固的多個人,形成了穩定的科研團隊,最大的節點可以形成發明數量意義上的創新極,在自身高速發展的同時促進整個團隊的活躍,帶動整個合作創新網絡的演變.但也有一些沒有形成創新團隊,只是分散型合作.科研團隊的長期穩定合作是推動知識誕生與擴散、轉化與應用,增強創新網絡節點,固化節點聯系的重要因素.技術水平和創造力的高低作為衡量合作創新的指標,其取決于知識學習過程和企業之間、產學研之間關系的質量、強度及其網絡的結構.合作創新網絡中知識創新極有滾雪球效應,容易形成“一極多強”.由圖2從2000年到2015年的圖譜中可以看出,已經形成明顯創新團隊的有2000年同濟大學束昱團隊、2005年煙臺大學張全勝團隊、2010年上海海洋大學馬允團隊、中國農業機械化科學研究院的劉貴林團隊等.從2010年開始也出現了較多的產業方創新團隊,如2010年云南省煙草公司曲靖市公司楊榮生團隊和2015年北京高氏投資有限公司蔣俊蕊團隊等.由此還可以看出,要在創新網絡中成為關鍵的節點,除了科研能力,還受科研成果、科研經驗、科研名望影響.一位資深科研專家在某個領域多年積累的成果和聲望,必然使之成為領域元老,成為創新中心,吸引外界交流,從而發生以其為中心的、建立在師緣和業緣基礎上的大量合作.

3政產學研合作創新網絡的多螺旋合作分析

通過觀察表1和圖1中多類創新主體之間的合作創新,發現中國農業政產學研合作創新網絡具有如下特點.1)網絡結構正由單螺旋向雙螺旋階段演化,而三螺旋階段的到來還較遙遠.由表1和圖1可以看出,中國農業專利總體演化可以劃分為三個階段:1985—2000年為緩慢增長單螺旋階段.專利數量緩慢增加,專利合作總數也在波動中增加,但一直少于50次,也就是說這個階段農業創新基本是單個主體(個人獨著或同單位作者合作)獨立發表;2000—2010年為較快增長雙螺旋階段.專利總數及兩個不同單位間的合作專利數量均穩步增加,而三個單位合作專利依然稀少;2010—2015年為飛速增長雙螺旋階段.專利總數、兩個及三個不同單位間的專利合作數量均大幅增加.這是因為2000年以前,非國有企業申請專利的權利受限.2000年8月2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了《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的決定》,此次修改使得非國有企業與國有企業、國家科研機構等具有了相同的申請權利和地位,加快了個人和民營企業申請專利的發展.國家發改委在“十一五”期間頒布《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農業科技發展規劃(2006—2020)》、《“十一五”國家科技支撐計劃重大項目“糧食豐產科技工程”》等一系列促進農業科技發展的政策措施,這些措施刺激和促進了農業科技專利的大發展.2)31年來各類型機構參與創新合作的總數均大幅上升,從“研企合作”到“企企合作”,企業間合作創新已經占據主導地位.由表1和圖1可以看出,機構間合作專利的總數由1985年的4次上升到2015年的1148次.其中,企業間的合作增長最快(2015年到達414次),其次是企業與研究機構間的合作,政府及其推動下的混成組織參與合作最少(共76次).31年來,中國農業的合作創新是以企業之間合作為主.企業成為政產學研合作創新最活躍的主體,最高頻合作對象由研究機構演變為企業,合作次數爆發式增長,“企企合作”成為最高頻合作模式.過去的科技創新路徑處于科學家時代,而現代的科技創新路徑已經步入了企業家時代.以科學發現為源頭的科技創新,既需要科學發現的眼光確保技術創新的前沿性,也需要企業家作為創新主體,引領技術創新的市場價值與應用導向,企業家已經成為最活躍的市場導向代言人,他們追求效率最高和利益最大化是催生“企企合作”的最主要原因.3)科研團隊的形成產生了合作引力,合作創新網絡結構呈現極化趨勢.2000年之前的合作創新網絡結構散亂、稀疏、零星分布,沒有明顯集中趨勢.2000年之后開始形成多個集中結構,出現高頻定向合作和高產量創新強人,并以其為創新中心形成科研團隊.科研團隊的形成,顯現出人才優勢,機構資源優勢,在團隊活躍發展的同時,引領業界相關領域呼應,進而帶動整個創新網絡集中化發展.相比于沒有形成科研團隊的知識節點,科研團隊更具有科研實力和發展潛力,突顯于創新網絡中是必然結果,從點對點分散式合作到網絡集成式合作發展是必然趨勢.4)政府及其推動下的混成組織的作用還不顯著.31年來,雖然產學研之間合作逐漸加強,但是政府作用不顯著,2015年政府及混成組織參與產學研合作的次數只有76次,僅占總數的6.6%,次數極少,而且增長緩慢.說明中國農業產、學、研協同創新的程度還不高,創建能促進產學研合作的第三方機構——政府混成組織已迫在眉睫.2012年底召開的共產黨十八大明確提出要“加快科技成果轉化,建立以企業為主體、以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結合的創新體系”,正是對這些問題的政策回應.5)不同階段參與農業專利合作的主體不同,大學的作用已經顯現.2000年以前,農業專利合作以企業、研究機構和高校內部為主,各主體之間的合作創新較少.2000年以后,各主體之間的創新合作開始增多,并且企業主體之間的合作開始成為農業專利合作的主力,企業與科研機構、企業與高校的合作占據不同主體合作的50%以上.2015年企業參與農業專利合作次數達到920次,占當年所有機構參與合作次數的80%以上(圖1).從不同機構參與合作的次數變化來看,我國創新合作主體始終是企業類機構,科研院所類機構參與合作次數所占比例有下降趨勢,這說明企業的自主創新與合作創新能力不斷加強.大學參與農業合作的次數逐漸上升,對合作專利的貢獻也越來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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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城市現代產業對農業的改造機制

針對我國農村城鎮化建設中面臨的農業衰退風險問題,必須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建立城市現代產業對農業的改造機制。農業是城鎮化可持續發展的基礎產業,沒有農業剩余,也就不可能有二、三產業的發展和城市素質的提高。這也就是說,農業現代化發展是城鎮化發展的應有之義。因此,我國在二元結構進一步強化的條件下,要加快城鎮化發展,就必須建立城市現代產業對農業改造的機制,加快農業現代化發展。

一是建立現代農業技術的研發機制。城市現代產業對農業改造的重點是提升農業技術含量,不斷培育農業新品種,以品牌產品帶動農業發展。這就要求大中專院校和科研院所在技術研究開發上,要在重視城市產業技術開發的同時,高度重視農業新技術的科研開發,實現城鄉產業技術研究開發的有機統一。①政府要加大農業技術研究機構的支持力度。建立基礎性農業科技開發的財政投入增長機制,實現基礎性農業科技研究開發經費財政全額撥付機制,增加財政科研經費投入中農業科技研究經費投入的比例,重點支持生物工程技術、農作物品種改良與畜禽水產育種技術、重大農作物病蟲害災變預測和控制技術、農副產品加工貯運和保鮮技術、設施農業和工廠化農業技術、農業管理和信息技術等現代農業技術的研究開發,把重視農業高科技技術開發和發展與重視農業應用技術有機地結合,既站在國際農業先進技術的最前沿,大力發展生物技術、信息技術等高新農業技術,又重視應用基礎研究開發,優先支持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中急需解決或有明顯應用前景的基礎性研究,加大實用性農作技術的創新力度,從而使得我國農業由傳統農業向綠色農業、白色農業、藍色農業、太空農業、基因農業、精準農業、設施農業、生態農業、都市農業和網上農業發展。②建立科學的農業科技評價體系。當前我國農業大學研究機構中的激勵評價體系非結構化,專業利益驅動化,嚴重影響農業科技研究,排斥綜合性、應用性研究與開發。為此,必須打破目前以論文及獲獎作為農業科技人員晉升與發展主要指標的農業科技評價體系,建立一個有利于促進農業基礎科學研究和應用研究相結合的長效機制。③鼓勵農業大中專院校、科研院所的研究開發與縣、鄉農業技術推廣機構相結合。在國家、省和地市級農業科研院所的改革中,除從事基礎性科研的所、室外,應用性研究院所都要采取與縣、鄉農業技術推廣機構相結合的措施,使科研人員深入實際,幫助農民解決生產中的實際問題,加大農業科研的針對性和先進適用技術的推廣力度。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

二是建立現代農業科技推廣機制。農業科技推廣機制是現代城市產業對農業改造機制的關鍵環節。因此,進一步改革農業科技推廣體制是城鄉現代產業改造農業的內在要求:①改革目前的鄉鎮級農技推廣組織體系,在縣級區域內建立跨鄉鎮的區域性中心農技推廣站。區域中心站的建立將改變以往鄉鎮農技站小而全、力量單薄等弊端,有利于整合資源,提高農業技術推廣水平,促進農業規模發展。②優化農技推廣機構的服務職能。將農業其他專業與現有農技站職能合并至區域農技站,成為能夠對農民進行綜合服務的推廣機構,由以前狹隘的農技推廣變為廣義的農技推廣,并使之成為其他進行有償農技服務團體(企業)的監督管理機構。③對區域農技中心站進行信息化建設。將區域中心站建成放大的窗口、擴展的平臺、延伸的網絡,把農技推廣體系建設成為農業信息體系,將政府、科研單位、龍頭企業、批發市場、中介組織、種養大戶、農機大戶、鄉鎮農村聯結起來,提高信息的時效性、準確性、權威性。④加大農業技術市場建設。通過建立農業技術市場和網上農業技術產品交易市場,為農業科研機構、大專院校及民營科技企業的成果轉化與市場化提供便利條件和保障,同時對發展民營農業科技服務組織與科技中介服務機構起到推動作用。

三是建立城市產業對農業改造的政策扶持機制。現代城市產業與農業融合是防范城鎮化農業衰退風險的有效途徑。現代城市產業與農業融合的內容主要包括現代城市技術對傳統農業改造、現代城市企業直接參與農業生產經營。對于城市現代技術對傳統農業改造問題,在前面已經分析,這里講的城市產業對農業改造,主要是分析現代城市企業參與農業生產經營問題。要防范城鎮化過程中的農業衰退風險,不僅僅是要用現代農業技術對傳統農業技術進行改造,還應該促使城市企業參與農業生產經營,實現農業企業化生產和農業工業化產業鏈延伸,沒有現代城市產業與農業的融合,只是局限于農業談農業,在激烈的全球化市場競爭和產業結構升級中就會擴大農業的衰退風險。因此,政府必須建立城市現代產業對農業改造的政策扶持機制,對于直接投資于農業生產經營的企業要實行技術改造和固定資產投資的貼息貸款、3年內免征企業所得稅等優惠措施;對于進行農產品加工的龍頭企業不但在貸款貼息、稅收減免、土地使用等方面進行優惠,而且政府可以成立龍頭企業發展基金,根據企業與農戶利益的關聯程度和企業效益進行資金支持;同時,也鼓勵農戶按法定程序以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城市企業,與城市非農企業形成股份公司,結成緊密的利益共同體。這種城市產業與農業的融合,尤其是農戶直接作為城市非農公司的股東,是實現農業生產經營現代化轉型的有效方式,也是實現農民生產生活方式城市現代化的有效途徑。通過城市現代產業與農業融合,增加了農業增值鏈,在增加農民收入的同時,也促使農民按照現代企業要求進行生產經營,有利于農民成為現代化職業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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