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制度范文10篇
時間:2024-03-23 04: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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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市制度的完善研究論文
一、中國建立退市制度的發展歷程
在成熟的證券市場,上市公司如果連續經營虧損,證券交易所有權決定公司退市或摘牌。而在中國的證券市場上,雖然《公司法》對上市公司退市有明確規定,但是在執行的過程中卻經歷了漫長的歷程。
早在1993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頒布的《公司法》就規定了上市公司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的條件,1997年退市問題再次被提出來,1998年3月16日,中國證監會了《關于上市公司狀況異常期間的股票特別處理方式的通知》,通知規定:連續兩年虧損或者凈資產值跌止面值以下,將實施特別處理,簡稱ST(SPECIALTREATMENT),實行特別處理的股票日漲跌幅限制為5%,同時中期報告要審計。為了給暫停上市股票提供合法流通渠道,1999年7月9日證監會對連續虧損三年以上的企業實施“特別轉讓服務”,簡稱PT(ParticularTransfer),實行特別轉讓的股票每周交易一次,漲幅限制在5%,不設跌幅限制。兩個制度的先后推出,在早期確定對上市公司起到了制約和鞭策的作用,但是資產重組的朦朧魅力和上市公司“殼”資源的稀缺性,讓ST、PT公司逐漸成為市場的寵兒。不僅市場的投機氣氛沒有減弱,投資者的風險意識也沒有明顯增強,有人分析認為,這主要歸結于相關的折衷政策的影響。
2001年2月24日中國證監會正式了《虧損上市公司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實施辦法》,對PT公司申請寬限期、恢復上市、終止上市等問題作出了規定,這是我國證券市場有關退市機制首份具體操作性文件。2001年4月23日PT水仙被摘牌,在中國證券史上寫下了退市的第一筆。2001年12月5日中國證監會對《實施辦法》進行修訂后,正式《虧損上市公司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的批準權限、批準程序、股票交易等方面進行了重要修改。值得關注的是,新制度取消了現有的PT(特別轉讓)及其寬限期制度。
從2002年1月1日起,上市公司連續3年虧損,將直接暫停上市,暫停上市后一年半內公司仍未扭虧,將直接終止其上市。上市公司退出機制的建立,是規范發展證券市場的重大舉措,是保證上市公司總體質量的必要途徑,也是證券市場發揮優勝劣汰功能的必然結果,為上市公司的整頓提供了可靠保證。
二、中國股市發展不規范,迫切召喚退市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退市制度完善論文
1、中國股市發展不規范,迫切召喚退市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縱觀中國股市,存在著一系列的問題,其中最嚴重的莫過于是長期以來由于市場的不規范發展所帶來的種種問題,不僅擾亂了中國的證券市場,同時也給很多投資者帶來了嚴重的損失,不規范的原因大概有以下幾點:
(一)長期以來中國股票市場的供求關系是:供大于求,使得大多數上市公司的股票采取的是溢價發行,這成為許多經營困難的企業要求上市融資的主要動機,他們費盡周折包裝上市,甚至“借殼”上市,其目的只在于上市“圈錢”,至于這大筆從股市上融來的資金如何運作才能為公司帶來更大的利潤,似乎與他們無關,于是中國出現了種種怪現象,某些上市公司到最后手里拿著大筆的資金卻不知該如何操盤是好,“窮的只剩下錢了”,正是由于中國存在這樣的“怪圈”,才使得中國的證券市場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
(二)由于中國股市走過的路還太短,中國的資本市場還太年輕,許多方面的發展經驗還不足,使得中國的股市存在很大的投機性。經常有莊家操縱,使得股價出現異常波動,利用技術分析得來的結果往往與公司的盈利狀況不相吻合,給投資者的理性投資造成連環波動心態,在股市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使其盲目跟市,最終成為上市公司虧損的忠實套牢者。
(三)中國大部分中小投資者投資理念不正確,素質不高,理財知識太少,對于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視而不見,尤其在ST和PT市場上出現的與國際慣例不符的現象,使得中國的股市不斷有怪事發生,同時證監會的監管不得力,沒能及時提醒廣大投資者注意,再加上長期以來沒有完善的退市制度,使得中國的股市一直處于不規范的發展中。
(四)中國股市信息透明度太低,再加上沒有一套健全的懲罰機制,許多編制虛假信息的機構和個人沒有得到應有的懲罰,造成股市信息的失真,使得不法分子得逞。
國內創業板退市體制
創業板退市制度保護投資者看上去很美。深交所的創業板退市制度征求意見稿出來了。這一政策出臺的初衷是要保護投資者,清除那些壞公司,剩下一些好公司,投資者也就安全了。情況真的是這樣嗎?
其實,退市制度并不是資本市場的一個新詞匯,早在2001年,時任證監會主席的周小川就推出了主板的退市制度。
是當時第一只退市的股票,此后,有42家PT公司和兩家B股公司陸續退到了代辦股權轉讓系統,俗稱老三板。應該說,當時主板退市制度也是為了清除垃圾股,保護投資者的利益,情況與創業板極其相似。如今,創業板退市制度準備設立“退市整理板”和“退市整理期”,這與當初主板為PT公司設立“暫停上市寬限期”,兩者如出一轍。
那么,實施11年的主板退市制度效果如何?
主板ST制度并沒有阻止垃圾股的不斷產生,這些垃圾股名稱不再叫PT,不過是換了一種形式,在ST前面加了一個*號。筆者統計了一下,在127家ST公司中,*ST公司陸續產生了38家之多。如今來看,管理層當初希望通過退市制度引入“鯰魚效應”的想法不過是一廂情愿,主板的退市制度最終不得不流于形式。
資本市場壞公司產生的機制并不在于退市制度,退市不過是一種事后處理形式,它無法根除壞公司產生的土壤。上市公司一直把資本市場當做圈錢融資的工具,這些錢不用償還;好不容易可以進來圈錢,不想退市是希望繼續圈錢,退市是因為圈到了錢,繼續圈錢無望。資本市場的準入制度,也就是新股發行制度仍然依靠行政審批,單純搞退市制度的市場化,這是不可能獲得成功的。
小議無縫對接多層次資本市場
論文關鍵詞:無縫對接,資本市場,多層次,主板市場
論文摘要:發展無縫對接的多層次資本市場的重點,主要有兩個方面,即建立有效的場外市場,改進主板市場的退市制度和再上市制度。經濟結構調整、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是2010年經濟工作的主旋律,金融業必須更好地服務這個大局。而我國金融發展的短板恰恰是資本市場,由此,個人認為,我國應發展無縫對接的多層次資本市場,來服務經濟結構的調整。
一、恢復場外市場應解決5大問題
在電子化交易的今天,區分場內市場和場外市場不是場所而是交易方式。場內市場是一種自動撮合交易的市場,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交易;場外市場是以詢價方式交易。
個人認為,場外市場是培育企業,整合企業的重要平臺,暫時不夠上市條件的公司股票在這個市場上流通,就可為新創業的企業和成長企業尋求融資流通的合法渠道,培育公開上市的資源;而已上市的大宗交易股票、退市公司股票在場外市場交易,則為企業收購、兼并、整合資源提供渠道,提高上市公司的競爭力,并避免主板市場的震蕩。
眾所周知,我國有場外市場是在1998年以前,但是1998年之后,隨著對資本市場的整頓,關閉了所有的場外市場。于是,我國的資本市場從此是一個有寶塔塔尖沒有塔基的懸空市場。如果想把寶塔的塔尖發育得更好,就應該發展塔基,提供一個場外市場。那么,恢復我國大陸場外市場要解決的問題有哪些呢?具體來說,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科創板市場風險及防范
【摘要】科創板的設立對扶持科創企業發展、服務實體經濟和推動科技創新驅動戰略實施有重要的意義。鑒于科創板市場的服務對象及所實行的注冊制對股票的發行、交易及退市等相關制度有更高的要求,科創板市場可能存在諸多風險。從科創板、上市公司、投資者、監管以及不同股票市場風險聯動等層面對科創板市場可能存在的風險進行系統分析,在借鑒國際股票市場經驗并結合我國實際的基礎上,從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相關制度、適時設置合理的投資者門檻、培養理性投資者以及加強對保薦機構的監管等方面提出風險防范措施。
【關鍵詞】科創板;風險防范;國際股票市場;制度設計;市場監管
2018年11月5日上午,首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在國家會展中心(上海)開幕,國家主席發表主旨演講,并提出“將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設立科創板并試點注冊制”。毫無疑問,現階段推出科創板意義重大,不僅對扶持和推動科創企業的發展有引領作用,而且能很好地服務實體經濟和科技創新驅動戰略。但是,鑒于科創板重點服務科技型和創新型企業,以及所實行的注冊制對股票的發行、交易及退市等相關制度有更高的要求,科創板市場可能存在諸多風險。為了保證市場的平穩運行,使其發揮應有的功能,對科創板市場可能存在的風險及其防范進行深入探究尤為重要。
一、科創板市場概述
科創板即科技創新板,此概念并非首次提出。早在2015年12月28日,上海股權托管交易中心就正式設立了“科技創新板”(全稱為“科技創新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該板塊屬于場外市場,主要服務尚未進入成熟期但具有成長性、科技性和創新性特征的中小企業。為了進一步支持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和科技創新中心的建設,主席于2018年11月5日提出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設立科創板。該市場是獨立于主板市場的新設場內市場,其服務對象和預期目標雖然與場外“科技創新板”并無二致,但是其為支持科創企業的發展提供了更大更好的平臺。科創板定位雖與創業板及新三板類似,但依然有所區別:科創板重點服務科技型和創新型企業,旨在補齊資本市場服務科技創新的短板;創業板定位于高科技企業,同時定位于暫時無法在主板上市的創業企業和中小企業;新三板主要為創新型、創業型、成長型中小微企業提供服務。由此可見,三者既相互補充,又各有發展。科創板的推出不是簡單的重復,而是有其使命的。科創板的設立能進一步完善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提升其對科創企業的包容性,從而增強其服務科技創新的能力和資源配置效率。同時,科創板試點注冊制,要求對發行、交易及退市等制度做出更合理的安排,這有利于健全我國資本市場基礎制度,從而更好地促進現有市場的健康運行。
二、科創板市場可能存在的風險
加強和改進證券管理意見
一、我國證券市場回顧
從1990年中國證券市場起步時的深市“老五家”、滬市“老八家”,到2012年1月底上市公司總數達到2352家,上市股票市價總值23.32萬億元,,其中流通市值17.94萬億。二十二年間,中國境內的上市公司隊伍得到了空前壯大。與此同時,上市公司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重要,成為推動國民經濟發展的“助推器”和中堅力量,一大批上市公司成為行業經濟、區域經濟的龍頭。市場發展速度之快,在世界證券市場發展史上也實屬少見。經濟學上說,股市是一個國家(或地區)經濟發展狀況的“晴雨表”。據筆者統計,我國股市運作22年來,就有九次大起大落,平均約2.5年就一次,個別年份的情形令人瞠目結舌,最為典型的三次是1994年7月29日,上證綜合指數從1558點跌回到了325點,跌幅超過80%;2008年10月28日,受全球金融危機、全流通等因素的影響,上證股指也從6124.04點一路狂跌到1664.93點,跌幅超過70%,我國獨有,世界罕見;2012年1月6日,上證綜合指數下跌到跌至2132.63點(筆者認為相當于全流通之前上證綜合指數的1300點)。
二、我國證券監管現在存在的焦點問題
我國證券市場在取得巨大成績的同時,也存在不少問題。
1.立法相對滯后,執法力度偏弱首先,我國的證券監管法制建設與市場發展并不是同步的,具有明顯的滯后性,國家沒有及時制定相應的法規和政策,表現出“先市場后規則”的特征,與現行的《證券法》相配套的實施細則和相關法律有的還遲遲未出臺,沒能形成完整的證券法規體系。與成熟證券市場相比,還有很大差距。其次,在現行的《證券法》中可以看出執法偏松,如對“內幕交易”的處罰是: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3萬元的,處以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盡管證監會曾經集中力量查辦了瓊民源、銀廣夏、中科創業、南方證券等一批大案要案,但與民眾的期望值有一定距離,投資者的利益受損而得不到保護。
2.市場功能缺損,一線監管失靈證券市場的三大功能僅限于籌資功能,而資本定價、優化資源配置的深層次功能未能完整、正確的發揮。主要表現在:一是新股發行的“三高”現象愈演愈烈;二是資金流不是朝向大盤藍籌股,而是朝向“投機之地”,導致交易市場異常渡動,投機氣氛濃郁;三是證券交易所的一線監管失靈,二三線監管缺位。證券交易所承擔著對上市公司、券商和證券發行與交易的一線監管。它通過對交易過程的實時監控,可以及時發現和查處上市公司、機構投資者、券商存在的壟斷市場、操縱價格等違規或違法問題,預防股市風險。但一線監管處于失靈狀態,表現為監管與“行情”偏離。此外我國目前的監管體系中,自律組織的管理和自律作用基本沒有發揮。
國內證券市場會計管理舉措
隨著我國上市公司的不斷發展,屢禁不止的會計造假事件嚴重地侵害了廣大投資者的利益,對上市公司的正常運行產生了極其消極的影響,加強會計監管迫在眉睫。本文根據我國證券市場會計監管的現狀,提出了一些改善我國證券市場會計監管的一些措施,主要是提高會計信息的可靠性,完善關聯交易的信息披露,改變政府監管的思路,進一步完善退市機制,并加強社會監管的力量。
(一)提高會計信息的可靠性
會計信息是經濟決策的重要依據。會計信息可靠與否,是會計信息使用人能否做出正確決策的關鍵。經濟活動越復雜,會計信息在經濟決策中的作用就越大,然而,由于復雜的社會環境與會計信息生成系統自身因素的影響,已使會計信息不可靠成為一種社會痼疾,并對整個證券和資本市場及整個經濟社會產生巨大影響。會計信息失真,是當前我國生活中一個不爭的客觀事實。已成為上市公司、投資者、中介機構、證券管理部門所面臨的不可回避的重要問題。以1996年瓊民源事件為起點,從紅光事件、鄭百文事件到銀廣廈造假案再到東方公然造假案,上市公司的會計造假丑聞接連被暴光,中國的會計信息失真已經到了非常嚴重的地步。這么多的會計信息舞弊事件,使人們不得不再次思考會計信息出了什么問題。會計信息的可靠性問題日益突出,因而,提高會計信息的可靠性尤為重要。
(二)完善關聯交易的信息披露
我國會計準則只要求披露關聯交易的金額或相應的比例、未結算項目的金額或相應比例和定價政策,但忽略了最根本的問題,即關聯交易對企業經營業績和財務狀況的影響的信息,沒有要求披露。因此,應對《企業會計準則-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和其他相關法規進行修訂。對上市公司經營發展存在重大影響的關聯交易,不僅應對這些交易予以披露,而且應該披露其影響程度,制定有關重要性披露實施細則,加大會計師事務所對重大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的審計力度。注冊會計師在審計中應對關聯交易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交易價格的公允性,信息披露的充分性與準確性予以適當的關注,并恰當地表示審計意見。
建立獨立財務顧問制度。獨立財務顧問報告制度是我國上市公司從海外比較成熟的證券交易市場特別是香港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借鑒而來的。目前我國尚沒有單獨成文的獨立財務顧問制度,僅在上市規則中對于關聯交易的披露和上市公司發生重大收購行為時規定需要聘請獨立財務顧問。因此,我國應盡快出臺相應的規范制度或指導意見,對獨立財務顧問的地位、職能、從業資格、職業操守以及獨立財務顧問報告的格式、主要內容等方面作出明確規定,以充分發揮獨立財務顧問在保護中小股東即獨立股東利益方面的獨特作用。
科創板功能定位與制度特征
摘要:作為一種新的制度供給,科創板的推出對我國資本市場具有重要戰略意義。科創板服務于戰略性新興高科技產業,首次引入注冊制,對達到一定市場規模的公司不再有盈利要求,有助于成長期的高科技公司上市融資。科創板除了注冊制外,對以往制度還有很多突破,包含強化信息披露責任、采用市場化詢價方式、全新的交易規則、允許設置特殊股權結構和實施嚴格的退市制度等,這一系列制度,有助于我國證券市場的長期穩定發展。
關鍵詞:科創板;注冊制;核準制;信息披露
2018年11月5日,在首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開幕式的講話中提出,將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設立科創板并試點注冊制。2019年1月30日,圍繞科創板的設立和注冊制試點,證監會《關于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設立科創板并試點注冊制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強調堅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經濟主戰場、面向國家重大需求,主要服務于符合國家戰略、突破關鍵核心技術、市場認可度高的科技創新企業,隨后立即進入緊鑼密鼓的籌備階段。2019年7月22日,首批25家企業在上交所集體掛牌交易,標志著科創板這一創新制度正式呱呱落地。
一、科創板功能定位分析
科創板設想由國家最高層率先提出,本身非同尋常,凸顯其重大戰略地位。隨著中國的和平崛起,國際霸權勢力為了自身地位,必然會極力加大遏制。當前的中美貿易摩擦,驚醒國人在國際經濟競爭中必須堅持底線思維,要將科技領域的高尖端核心技術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減少對外依賴度,方能有效應對霸權國家的各種遏制手段。為盡快提高我國核心科技的競爭力,就需要深化資本市場改革,為高尖端高科技創新企業提供資金資源,這也是決策層設立科創板的初衷。我國證券市場在短短不到30年的發展歷程中,迅速成長為世界市場上舉足輕重的力量。目前,我國已經形成由主板、中小企業板、創業板、新三板、區域性股權交易中心等構成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最先設立的主板市場,上市條件太高,將絕大部分企業拒之門外。為了鼓勵中小企業也能參與融資,管理層又設立了中心企業板,但為謹慎起見,仍設置了較高門檻,大部分創業企業依舊對證券市場望洋興嘆。作為面向高科技公司的二板市場,美國納斯達克市場取得了巨大成功,我國市場一致呼吁成立自己的納斯達克,以資金助力高科技公司獲得階躍性(階躍性是經濟術語,形容超常規的發展)發展。其后,管理層如期推出創業板,中國終于有了二板市場,許多高科技公司由此獲得了長足發展。為了扶持廣大高新區企業的發展,我國又設立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即新三板,這是一個場外市場。與主板集中競價規則不同,新三板采用獨特的做市商制度。既然已經有了創業板與新三板這兩類面向高科技公司的市場,那么科創板是否會與其功能重疊?這事關科創板在證券市場的定位,是首先要加以辨析的問題。創業板顧名思義,是面向創業類公司,并沒有限定是高科技領域,范疇較廣。即便是創業公司,創業板按以往慣例,依舊設立了盈利財務指標,“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于一千萬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于五千萬元”,這就將許多已經布局并具有一定市場占有率,但尚未進入盈利期的高科技公司排除在外,以致許多類似京東這樣級別的公司不得不遠赴海外上市,殊為可惜。至于新三板,面向的是高新區內高科技企業,性質上是場外市場,故采用了極為寬松的上市條件,沒有規定財務指標,而把市場選擇權交給了做市商,并規定投資者準入門檻為500萬元。由于上市條件過于寬松,加上各高新區輔以優惠補貼政策,新三板短短數年,就突破了一萬家公司,資質良莠不齊。對普通投資者而言,500萬元準入門檻設定過高,無法獲得入場券;而對機構投資者而言,新三板信息披露很不充分,且與做市商之間存在很大信息不對稱,導致該市場經過短暫追捧后,成交量很快萎縮,陷入流動性不足窘境。此次新設的科創板,不是泛指一般的高科技,而是正如《實施意見》所強調的,重點支持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新材料、新能源、節能環保以及生物醫藥等六大戰略性新興產業,高科技領域定位更加清晰。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主要上市對象都是預估市值達10億元以上的成長型高科技公司,就規模而言比創業板還大,更非新三板可比。考慮到投資科創板需要擁有專業投資能力與高科技知識,以及強大的風險承受力,故不宜對普通投資者全面開放。同時,吸取了新三板投資者準入門檻過高導致流動性不足的教訓,科創板大大降低了準入門檻,設定為賬戶擁有50萬元以上的投資者。至于那些不足50萬元賬戶的普通投資者,則可通過購買證券投資基金間接參與。因此,相對于創業板和新三板,科創板體現了很強的互補性,豐富了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特別要注意的是,注冊制是與科創板并行的兩大關鍵詞,也就是科創板還要肩負起試點注冊制的歷史重任。當前我國證券市場的上市規則是核準制,即上市公司提交上市材料后,由證監會對材料的真實性與投資價值進行細致審核,排隊周期漫長且不易獲批。同時,為了遏制市場非理性行為導致IPO溢價過高,證監會“寬口指導”發行價不得高于市盈率23倍。管理層的出發點是為了證券市場穩定發展與降低投資風險,只是如此一來,形成不利于市場的兩大影響:一方面,在一級市場打新股到二級市場拋售幾成無風險“套利隧道”,為大資金常規操作手法;另一方面,大多經營不善的上市公司,不但沒有摘牌之虞,反而因其“殼資源”概念而倍受市場青睞。其實,此問題早引起高層注意,2013年11月15日出臺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即正式提出注冊制改革,但因涉及面太廣,觸動利益太大,遲遲推不下去,迄今算來已5年有余。此次在科創板進行注冊制試點,實質是以增量改革來帶動存量改革,實現注冊制在我國證券市場的軟著陸。
二、科創板制度特征分析
制度建設防范創業企業道德風險論文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從證券市場參與主體的角度看道德風險;道德風險難以避免的原因分析;加強創業板制度建設的對策建議進行論述。其中,主要包括:創業板的推出是我國資本市場發展的歷史性突破、上市公司引發的道德風險、證券中介機構引發的道德風險、機構投資者引發的道德風險、監管主體引發的道德風險、從委托關系的角度看創業板的道德風險、從組織行為學角度看創業板的道德風險、從監管角度看創業板的道德風險、實行嚴格有效的信息披露制度、實行保薦人與做市商有機統一的創新制度、實行嚴格有效的監管制度、實行嚴格的退市制度、實行高效規范的做空機制等,具體請詳見。
摘要:創業板能為創業企業提供融資平臺,對于創業企業的發展和多層次資本市場的建設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但創業板上市門檻較低,企業規模小,出現道德風險的可能性較高。為了促進創業板健康發展,必須通過強化信息披露、創新保薦制度等制度建設來防范可能出現的道德風險。
關鍵詞:道德風險創業板制度建設
創業板的推出是我國資本市場發展的歷史性突破,它不僅為一些創新創業企業打開了進入資本市場的通道,而且推動了風險投資的發展以及產業結構的升級。但由于創業板上市門檻較低、公司規模偏小等原因。蘊含較大的風險。而深入研究其中的道德風險,對確保創業板健康穩定發展具有重要的理論與現實意義
一、從證券市場參與主體的角度看道德風險
“道德風險”是英文“MoralHazard”的直譯。經濟學上的道德風險有特定的含義,最早提出“道德風險”概念的是美國經濟學家阿羅(Arow),他在1971年的(EssaysintheTheoryofRisk—bearing)-書提出了“MoralHazard”這個概念。從經濟學角度分析,道德風險是在合約條件下,人憑借擁有私人信息的優勢,可能采取隱蔽信息、隱蔽行為的方式,以有利于自己,有損于委托人的經濟現象。創業板道德風險涉及上市公司、中介機構、投資者和監管層這四大主體之間的利益博弈。
強化信息披露創新保薦體系論文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從證券市場參與主體的角度看道德風險;道德風險難以避免的原因分析;加強創業板制度建設的對策建議進行論述。其中,主要包括:創業板的推出是我國資本市場發展的歷史性突破、“道德風險”是英文“MoralHazard”的直譯、上市公司引發的道德風險、證券中介機構引發的道德風險、機構投資者引發的道德風險、監管主體引發的道德風險、從委托關系的角度看創業板的道德風險、從組織行為學角度看創業板的道德風險、從監管角度看創業板的道德風險、實行嚴格有效的信息披露制度、實行保薦人與做市商有機統一的創新制度、實行嚴格有效的監管制度、實行嚴格的退市制度、實行高效規范的做空機制等,具體請詳見。
摘要:創業板能為創業企業提供融資平臺,對于創業企業的發展和多層次資本市場的建設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但創業板上市門檻較低,企業規模小,出現道德風險的可能性較高。為了促進創業板健康發展,必須通過強化信息披露、創新保薦制度等制度建設來防范可能出現的道德風險。
關鍵詞:道德風險創業板制度建設
創業板的推出是我國資本市場發展的歷史性突破,它不僅為一些創新創業企業打開了進入資本市場的通道,而且推動了風險投資的發展以及產業結構的升級。但由于創業板上市門檻較低、公司規模偏小等原因。蘊含較大的風險。而深入研究其中的道德風險,對確保創業板健康穩定發展具有重要的理論與現實意義
一、從證券市場參與主體的角度看道德風險
“道德風險”是英文“MoralHazard”的直譯。經濟學上的道德風險有特定的含義,最早提出“道德風險”概念的是美國經濟學家阿羅(Arow),他在1971年的(EssaysintheTheoryofRisk—bearing)-書提出了“MoralHazard”這個概念。從經濟學角度分析,道德風險是在合約條件下,人憑借擁有私人信息的優勢,可能采取隱蔽信息、隱蔽行為的方式,以有利于自己,有損于委托人的經濟現象。創業板道德風險涉及上市公司、中介機構、投資者和監管層這四大主體之間的利益博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