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哲學論文范文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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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哲學論文
對傳統科學哲學的批判最有力的來自于布魯爾,以他為代表的社會建構主義以其激進的姿態向科學哲學提出了挑戰,目的就是要用社會建構論來取代自然實在論。
一、以對稱性取代合理性
科學合理性一直是科學哲學的核心內容。正如邏輯實證主義代表人物賴欣巴哈在《科學哲學的興起》一書中所言,科學哲學的中心問題是闡明科學的合理性,目的在于建立自然科學的認識論基礎。勞丹在《進步及其問題》一書中也有對科學合理性極為重視的類似表達。同時,科學合理性理論一直是科學哲學中眾說紛紜的并不一致的核心內容。自18世紀啟蒙理性主義誕生以來,哲學家們大多把科學知識視為自然之鏡,是對外部世界的真實摹寫,是不以科學家的個人品質和社會屬性為轉移的客觀知識。此時對科學合理性的理解當以邏輯實證主義所倡導的標準科學合理性模型(又稱邏輯合理性模型)為典范,該合理性模型的核心是規則,例如:邏輯規則、算術規則、數學及科學方法論等。以卡爾納普、賴欣巴哈等為代表人物的邏輯實證主義者把觀察看作是不可懷疑的、中立的、可靠的,單靠經驗可決定理論真偽,通過制定對應的規則來檢驗定理,進而檢驗理論的正確與否。正如賴欣巴哈所言:“哲學不過是科學理論和科學方法的邏輯分析,歸納邏輯應當是科學知識合理性的根據,理論之被接受……是以事實到理論的推論為基礎;這個推論不是演繹的,而是歸納的。所給予的是觀察材料,觀察材料構成確定的知識,理論是通過確定的知識被證為有效的。”值得一提的是,邏輯實證主義者注重把邏輯和方法的不變性作為科學合理性標準,并沒有考慮科學發現中的歷史、社會和心理因素。緊隨其后,批判理性主義代表人物波普及其追隨者雖然在劃界標準、科學邏輯的性質上與邏輯經驗主義有著嚴重分歧,對他們的意義標準并無興趣,排斥歸納邏輯,但他們的科學方法論仍然是科學邏輯,只不過是比邏輯經驗主義的歸納邏輯更強的演繹邏輯而已。同樣,他們也沒考慮科學發現范圍內的社會、歷史和心理因素。拉卡斯在《科學史及其合理性的重建》一文中指出,科學哲學的首要原則就是選擇一些方法論原則,以構成全部科學研究的說明性工作的框架。在這種哲學的指導下,人們就應該可以把科學展示成具體體現這種科學哲學的各種原理,并且是根據它的教誨而發展的某種過程。只要人們做到這一點,他們就可以根據哲學來表明科學是合理性的。拉卡托斯把那些確立在科學方法論原理上的工作稱為“合理性重建”或“內在的歷史”。同時,拉卡托斯認為給社會學家預留了一個角色,讓他們以“外在的社會史”來解釋理性主義無法說明的非理性的殘余物。拉卡托斯的觀點可以概括如下:①內在史是自足的,具有自主性,可以展示出科學發展的所有合理性,本身就可以說明科學發展的主要特征;②相對于外在史來說,內在史具有一種重要的優越地位,外史不過彌補了存在于合理性與現實性之間的非理性因素。因此,社會學的研究屬于“病態”社會學研究,亦即科學方法無法充分說明的所有問題,就移交給社會學家進行研究,進行非合理性的外史說明。拉卡托斯說:認為科學的內在的歷史是第一位的,外在的歷史是第二位的,因為外在的歷史之最重要的問題都是由內在的歷史界定的。外在的歷史要么對速度、位置、選擇性等以及對人們根據內在的歷史解釋的各種歷史事件提出非理性的說明;要么在歷史與人們對它的合理性重建有所不同時,提出對這種不同之發生原因的經驗性說明。但是科學增長的合理性方面完全可以由人們的科學發現的邏輯來說明。
南京工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勞丹在其《進步及其問題》中,把科學合理性與進步性緊密聯系在一起,認為合理性在于做出最進步的理論選擇。科學進步則表現在一個理論總體解題效力的提高,即盡量擴大已解決的經驗問題的范圍,同時盡量縮小反常問題和概念問題的范圍。同時,勞丹對“認知社會學”提出了警告:“我們若要研究科學的合理性的社會背景,必須先懂得什么是合理性。”230在他看來,科學的合理性只是意味著整體上遵循科學的方法,并不是說科學家的行為都是合理性的。因而,強綱領SSK的原則不能界定一個值得承認的科學實踐方式(即知識社會學),它對科學實踐的說明也不能用于說明它自身。勞丹希望社會學家扮演著自己的本分角色,或回到與思想史和認識論完全不相干的科學的非認識的社會學中,或在遵循一定的劃界原則的前提條件下進入認識論。在后一種情況下,他建議社會學家遵循一種“外理性原則”。按照這種方法論的約定,“當且僅當那些信念不能用它們的合理性來解釋時,知識社會學才可能參與對信念的解釋。”217這種思想史家與知識社會學家的分工得到了牛頓·史密斯的支持。牛頓·史密斯認為,至少存在關于信念的最低限度的理性說明,可以用來決定一個確定的信念在一個給定的情境中是否合理。大多數科學哲學是“內在”于科學的認識論之中,區分了科學知識的標準、證據與推理和那些至少在理想上被排除在認識論之外的社會因素之間的區別。在社會學內部,由羅伯特·默頓所確立的規范的社會學傳統,目前仍然在美國學術界占統治地位,強調從社會學的角度來研究自然科學,但堅持科學制度與規范是主要的研究對象,拒絕社會學介入科學知識的成功內容。默頓學派一直關心的是科學工作是怎么樣在制度化與文化中體現出來,恰當地解釋它們為什么會脫離了已有的社會規范。
面對著科學哲學家與社會學家如此不公平的分配任務,布魯爾與巴恩斯提出了強烈的異議。對知識內容在哲學家與社會學家之間不公正的分配,引起了社會建構主義的強烈不滿。為此布魯爾提出了對稱性原則。對稱性原則是布魯爾強綱領的核心,其具體內容是同一類型的原因應當既可以說明真實的或合理的信念,也可以說明虛假的或不合理的信念。對稱性原則堅持,無論真的還是假的,合理的觀點還是不合理的觀點,只要它們為集體所堅信,就全部都應平等地作為社會學的探究對象,都應訴諸于同樣類型的原因獲得解釋。這就意味著理性的信念和非理性的信念具有同等的認識論地位,理性的信念并不比非理性信念具有什么特別優越的地位。從而否定了理性模式,為其科學合理性的社會學解釋模式尋求合法依據。布魯爾曾經多次舉一個例子來說明這種對稱性。考慮兩種不同的原始文化部落(T1和T2),每一個部落中,都有一些人們傳統的信念,以及人們普遍接受的被認為比其他理由更有說服力的理由。每一個部落都有一些用以表達其偏好的詞匯。面臨著在自己的部落文化的信念與另一個部落文化信念之間進行選擇時,每一個人都很自然地傾向于自己的文化傳統。對部落的人來說,這些文化傳統將會提供可用來對信念的選擇進行證明的或辯護的規范與標準。關鍵在于,社會建構主義認為,他們的選擇與評價像這兩個部落的成員的選擇及評價一樣,是與環境密切相關的,并不存在著與環境無關或超文化的合理性規范,并且“可以作為證據的理由”具有偶然性。在一種環境中可算作是某種信念的“可以作為證據的理由”,在另外一種環境中會被看作一種截然不同的東西。因此,社會建構主義所關注的并不是“可以作為證據的理由”,它所關注的恰恰是“可以作為證據的原因”的理由。堅持知識與信仰是一回事。實際上,這就意味著人們只能夠依賴于其部落的傳統信念來對真理與謬誤做出“直接”的肯定。社會建構在社會語境下對科學合理性的一種解讀,理性、客觀性和真理等概念的全部內容最終被歸結為某一共同體采用的社會文化規范,消除了科學合理性的客觀理性基礎。正如馬丁·霍利斯在《社會對實在的破壞》一文中所言,“強綱領的目的是腐蝕掉人們所熟悉的客觀性概念之理性基礎”。
布魯爾的上述觀點引發了勞丹與他的一場著名的爭論。勞丹認為,不論科學研究的個體還是群體,他們所持有的理性信念和非理性信念具有完全不同的產生條件,因而不構成對稱性主題。首先,就科學研究的個體而言,他在采納某種理論信念之前,必須具體說明該理論信念的因果關系和邏輯基礎,用因果關系解釋理論信念,通過邏輯推論過程完成因果解釋,這樣就可成為保證其理性信念的原因。與此相對的,對非理性信念的因果解釋卻需要極為不同的解釋,因為它們是“由社會和心理行為的直接行為導致的信念”59。勞丹曾舉例說:“如果接受某種信念X是先前接受信念Y和Z自然而合理的結果,那么認為信奉X直接就是由于社會或經濟原因引起的就毫無道理了。對信念Y和Z的接受當然也可能是社會因素在起作用,此時我們可以認為對X的接受(在理性上的支配)是社會境況的間接結果。但是這并不能用來反駁以下說法:對于某一思想家接受X的最直接最根本的說明是,它是Y和Z的理性結果。另一方面,如果某人接受信念a,而a與他的其他信念b、c……i并不在理性上相關,那么對他所信奉的a的唯一自然的說明看來應該根據理性之外的因素來作出,例如該信仰者社會(或心理)的狀況。”207其次,就科學研究的群體而言,他們所持有的理性信念和非理性信念所產生的條件也完全不同。“我們可以設想,人類社會存在兩個群體:一個是非理性社會,另一個是理性社會。在理性社會中,人們只能在仔細懷疑之后,而且只能在行動者(指理性社會群體)自我意識到與自然相關部分的因果聯系后才會采納信仰,這些相互聯系在很大程度上是構成理性行動者信念的原因。在非理性社會里,即允許存在認識無政府主義的社會里,每個人可以采用獨立于任何公共的認知政策的信仰。每個人或一些人可以有信仰的原因,也可以沒有;每個人可以有信仰的證據,也可以沒有等等。”62理性社會和非理性社會的信念形成社會機制完全不同,兩種不同信念來源于兩個不同的社會組織基礎,這直接駁斥了布魯爾的對稱性原則。
西方技術哲學論文
一、20世紀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西方技術哲學在我國傳播的歷程
在西方,技術哲學作為一門獨立的哲學學科,已經有100多年的歷史;但在中國,到目前為止也只有近40多年。在改革開放初期(20世紀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也即我國技術哲學的醞釀興起階段,經過長期的閉關自守、盲目排外之后,對于西方技術哲學乃至西方學術,國內存在大規模引入的現實需要。在這期間,馬克思主義經典理論家之后的西方哲學家的論述和著作,相繼被翻譯引進到國內。在這場傳播西方的運動中,西方技術哲學著作的翻譯是比較引入注目的。在西方技術哲學剛被傳入中國的這一階段,介紹西方技術哲學的期刊論文數量并不多,中國知網中只有寥寥可數的幾篇論文,而且幾乎都是翻譯性、介紹性的。從的先后順序來看,1978年,《哲學譯叢》吳偉翻譯了法國技術哲學家T.賽雷佐埃的《美洲的技術哲學》一文。該文指出,自1965年加利福尼亞大學的圣巴爾拉民主研究所召開座談會之后,技術哲學作為一門新學科在美洲便開始出現。T.賽雷佐埃通過整理美洲技術哲學研究人員的研究成果,將美洲技術哲學的討論議題概括為:技術與價值、科學與技術在價值上的中性問題、技術社會以及虛無主義等問題。1982年的《自然辯證法通訊》雜志第一期對西德柏林技術大學的弗里德里希(FriedrichRapp)教授的《分析的技術哲學》(AnalyticalPhilosophyofTechnology)一書進行了介紹。介紹指出,弗里德里希在書中全面論述了剛剛在歐洲興起的技術哲學的歷史及近況,并作出了批判性的評價,引起了德國乃至歐洲大陸眾多學者的討論。弗里德里希認為,技術現象的復雜性要求人們進行多方面的考慮,包括人力和物力的先決條件以及技術推斷與技術行動的方法和結構。介紹還指出,弗里德里希的著作將引發技術哲學、科學哲學、普通哲學、科學技術史以及社會學的學生與研究者們的興趣。同年,劉東珍發表了《技術論的形成——日本技術論研究》的文章,概述了以戶坂潤為首的日本唯物論研究會提出的技術論。劉東珍指出,以馬克思主義哲學家戶坂潤、科技史家岡邦雄、技術哲學家三枝博音為首的唯物論研究會,將日本技術論的研究與馬克思的技術觀相結合,形成了日本的技術論理論。劉東珍的文章,可以說是首次在國內概述了日本技術哲學發展的基本輪廓。陳昌曙教授也于1982年發表了《簡論技術哲學的研究》一文,簡要介紹了技術哲學在德國、美國、日本和蘇聯的發展狀況,還特別提到了德國技術哲學家凱普(E.Kapp)的《技術哲學綱要》和斯基默的《技術哲學》這兩部著作。他指出,西方技術哲學所討論的問題主要包括:技術的概念、技術進步的動力、技術進步和技術革命的關系、技術在社會中的地位及作用以及技術史研究的原則與價值,等等。通過對國外技術哲學發展脈絡的梳理,陳昌曙就技術哲學的研究對象、研究內容、研究范圍和研究思路進行了全面論述,為國內技術研究研究開辟了一條新道路。1983年,鄒珊剛在《漢江論壇》發表了《技術與技術哲學》一文,提出國外的學者已經將技術哲學研究看成是現代思維的新傾向和哲學的新潮流。他介紹到,亞歷山大•S•柯亨斯基的《哲學與技術——現代思維新的傾向》、M•邦格的《技術的哲學輸入與哲學輸出》、E•卡普的《技術哲學導論》、Z•《技術哲學》等專著都強調了在技術思想中研究技術的哲學的重要性。鄒珊剛還指出,隨著我國技術哲學研究的興起,吸取外國技術哲學研究的優秀成果顯得尤為重要,但是這種吸取必須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從而建立起具有我國特色的馬克思主義哲學新分支——技術哲學。鄒珊剛的文章概括起來有兩個基本點:一是強調國外技術哲學對我國技術哲學發展的重要性;二是強調以馬克思主義指導國外技術哲學的傳播。
二、20世紀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西方技術哲學在我國傳播的特征
這一時期,西方技術哲學也開始抵達久違的中國文化界,并呈現出這樣三個特點:
第一,翻譯介紹西方技術哲學的工作開始起步。總的來說,隨著我國技術哲學的醞釀興起,國內學者開始關注西方技術哲學的經典文獻,不過還尚未開始系統的介紹,還停留著為數不多的簡單翻譯傳播上。從知網的文獻記錄來看,這一階段翻譯介紹西方技術哲學的研究文獻主要是《哲學譯叢》、《國外社會科學》、《世界科學》、《哲學研究》、《現代外國哲學社會科學文摘》等雜志的一些譯文、介紹性研究論文。可以說,這些翻譯研究成果給國內技術哲學研究開啟了一道思想啟迪之門。
第二,科學技術哲學成為自然辯證法改革開放的一扇窗。改革開放以來,被久閉的國門再一次被打開,國外的新思想、新知識、新學科蜂擁而至,許多跨學科、交叉學科、新興學科以及邊緣學科研究遍地開花。“老三論”(系統論、控制論、信息論)、科學學、科技政策、科學哲學、技術哲學等都在國內落地發芽。西方技術哲學主要流派的代表人物的重要論文、著作的被翻譯出版,同時研究介紹西方技術哲學的本土著作也開始出現。到70年代末,科學哲學作為自然辯證法中一支用馬克思主義觀點理解和批判西方資產階級哲學的哲學流派,吸引了一批哲學愛好者的研究興趣,并使之最后成為與國內已有的自然辯證法哲學傳統相區別的另一種傳統。
期刊評價及學術發展
評價具有導向性,期刊評價也不例外,而且期刊評價對于期刊本身的導向性影響可能還在其次,更突出的影響體現在以在相應期刊為主要任務的研究人員及其研究取向上面,而這將直接影響到一些具體學科的建設和發展工作。由于對科技期刊所知不多,這里只就人文社科期刊的評價及影響略談一二。
目前針對國內人文社科期刊的評價體系,大致主要有:北京大學圖書館主導研制并公開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一般簡稱“北大核心”,或統稱為“全國中文核心期刊”),南京大學中國社會科學研究評價中心推出的“中國社會科學引文索引來源期刊”(一般簡稱“南大核心”,或直接采用英文首字母縮略語“CSSCI”指代),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社會科學評價中心制定的“中國人文社會科學核心期刊”。這三大評價體系,是遴選國家哲學社會科學基金重點資助的期刊時,要求必須同時具備的一項基本條件,因而其認可度更高一些。其他的期刊評價體系,雖或有所聞,但其影響力有限。而像SSCI這類國際上廣泛認可的期刊評價體系,盡管在國內受到熱捧,甚至有不少期刊覬覦已久,躍躍欲試,但即便有國內期刊入圍,終究不過是個位數,加之受到語種的限制,中文期刊也不可能大范圍獲選,因而其影響更多地指向于人文社科研究者的投稿沖動方面。三大期刊評價體系中,“北大核心”的歷史較為悠久,影響范圍更加寬廣一些,既包括人文社科期刊,也包括科技期刊,正如其新版扉頁所標示的“中國期刊訂閱指南”字樣,作為一種期刊評價體系,它主要是為各圖書館了解、訂購期刊提供便利;中國人文社會科學核心期刊,除了對評選國家哲學社會科學基金資助期刊有硬性要求外,其介入實務的程度尚有限;而“南大核心”,由于其數據近年來陸續被眾多高校和科研單位采納,作為評價教師和研究人員的客觀指標,因而圍繞著CSSCI來源期刊的進進出出,每一次公布入圍的期刊名單,都會在期刊界和人文社科界掀起一番熱議,顯示出其影響力正與日俱增。
“南大核心”對人文社科學術期刊的影響,遠不止于相關期刊在顯著位置所標注的“CSSCI來源期刊”這幾個英文字母和漢字的組合這么簡單,而是影響到期刊所刊載的論文是否屬于各高校、科研單位的統計成果,進而影響到論文作者能否順利地通過認定乃至晉級,這也就間接地影響到相關學科的教師和研究人員對期刊所抱持的態度。能夠得到認定,有助于個人晉級的期刊,理所當然受到青睞;而無助于個人晉級,得不到認定的期刊,事實上形同雞肋。這種重“櫝”輕“珠”的做法,導致教師和研究人員為了自己的論文能夠獲得錄用,必然要迎合CSSCI來源期刊的要求來撰寫和修改。對于相關期刊來說,如何能夠在以后的CSSCI來源期刊評定中站穩腳跟,不僅事涉期刊聲譽,更關系到期刊自身能否順利吸引優質稿源,繼續保持高的學術質量。這就必然影響到期刊方面在稿件的選擇上,會更加傾向于選用那些有助于提升自身影響因子的論文。像《武漢大學學報(人文科學版)》,由于人文學科稿件的影響因子一直不高,后來就不得不轉而刊登一些社會科學方面的論文,以圖挽回頹勢,可惜為時已晚。教育學科期刊面臨的問題,同樣如此。有些二級學科、有的研究領域,很少甚或沒有相應的高水平的CSSCI來源期刊,而一些綜合性期刊如果刊登這方面的論文,自然會有犧牲一定影響因子的風險。這就必然會影響到某些學科和領域的研究人員,為了論文能夠順利發表,必須適當變通乃至轉換自己的研究興趣。這對于弱勢學科和相關的研究領域,不啻于雪上加霜。這一狀況,對整體學術生態的影響,需要引起重視。
大陸科學哲學研究論文
之后的20多年,科學哲學在中國曾有過一段相對繁榮的發展時期。當時,僅在上海一地就出版了幾十種科學哲學譯著和著作。其后將近30多年,由于種種原因,科學哲學不僅在大陸沒有得到長足的發展,而且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里甚至銷聲匿跡了。結束后的1976年,正當波普爾和庫恩名滿天下之時,在大陸哲學界,并沒有幾個人真正了解他們的學說,甚或相當多的人還不知道他們的名字。大陸學界遠離國際哲學潮流之遠,由此可見一斑。
1976年“”垮臺后,國家經過兩年的恢復,學術界經過兩年的準備,科學哲學也在大陸悄然而生。1978年是一個具有決定意義的年份。是年3月18日,盛況空前的全國科學大會在北京舉行;5月11日,《光明日報》發表了“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的評論員文章,對、“”鼓吹的個人崇拜、對“兩個凡是”的錯誤方針進行了批判;12月8日,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在北京召開,全會總結了歷史經驗,制定了一些比較開明、比較務實的政策。這些政治背景,不僅為學術研究創造了比較自由、比較寬松的氣氛,提高了知識的價值和學術研究在人們心目中的地位,矯正了一些錯誤的和糊涂的認識(以往純學術、純理論研究往往有“理論脫離實際”之嫌),而且這種背景本身對學術工作者也是一種極大的激勵。
在自然辯證法(“自然辯證法”這個名稱在大陸是歷史地形成的:它既是一項為現實經濟建設和科技發展服務的綜合性社會研究事業,亦指自然科學和哲學、社會科學的交叉學科群,其中主要有科學哲學、技術哲學、科學技術史、科學技術社會學等)界,1978年也是一個具有決定意義的年頭。其典型事件有以下幾例:(一)1977年12月,全國自然辯證法規劃會議在北京舉行,其任務是制定自然辯證法學科發展規劃,籌建中國自然辯證法研究會,籌辦學術刊物《自然辯證法通訊》。1978年1月6日,《一九七八年——一九八五年自然辯證法規劃綱要(草案)》正式成文下發,它強調要加強自然科學方法論、各門自然科學哲學問題和外國科學哲學的研究。(二)是年7月,中國自然辯證法研究會籌委會在北京舉辦“全國自然辯證法夏季講習會”,來自全國28個省、市、自治區的科技工作者、哲學和自然辯證法工作者共1500余人參加了會議,聽取3位科學家和學者的專題報告。這次講習會產生了巨大的轟動效應,其影響經年不衰。(三)中國科學技術大學研究生院(又稱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中國人民大學和復旦大學自然辯證法教研室同年招收了后的第一屆自然辯證法研究生(前者招生14人,專業定名為“科學哲學和科學思想史”;后二者分別招收7人和10人)。(四)1978年1月,《中國自然辯證法研究會通信》創刊,這份四開四版半月刊的學術新聞性報紙是中國自然辯證法研究會的會刊,其目的在于促進自然辯證法的學習、研究和普及(它于1990年底停刊);10月,《自然辯證法通訊》出版試刊。
就這樣,經過一年多的思想準備、組織準備和學術準備,科學哲學自1978年開始逐漸在大陸生根、發芽、開花、結果。現按以下幾個方面分而述之。
專業刊物
專業刊物是一個學科發展不可或缺的支柱,也是其學術水平的鮮明標志。與科學哲學相關的刊物主要有以下幾種:
社科期刊論文基金項目研究
隨著社會的發展,國家愈發重視對科研項目的投入,設立了各個層次、各種類型的科學研究基金,如有縱向科研基金和橫向科研基金。“基金論文是指某期刊在指定時間范圍內發表的由國家各級政府部門、各類基金組織、企事業單位提供資助而產生的論文。”[1]基金項目資助論文的質量和數量是評價基金使用效率、量化基金項目績效的重要參數之一,同時也是評價期刊學術質量、評選優秀期刊的重要指標之一。[2]《2019年度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申報公告》第十一條(9)項就指出:“凡以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名義發表階段性成果或最終成果,不得同時標注多家基金項目資助字樣。”[3]本文試從期刊編輯的視角出發,從八所“211”師范大學社科版學報中抽樣343篇論文,對其標注的基金項目進行實證分析,旨在為科研人員、編輯以及基金管理部門在解決基金項目標注不端問題方面提供一些借鑒。
一、研究對象與方法
本文以《北京師范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華東師范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華中師范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南京師大學報(社會科學版)》《東北師大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陜西師范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湖南師范大學社會科學學報》《華南師范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為調查對象,這八種學報都入選了《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2017版)》來源期刊和《中國社會科學引文索引CSSCI來源期刊目錄(2017—2018)》,且都是雙月刊,具有一定代表性和可比性。筆者選擇了這八種學報2017年第1期和2018年第1期所刊載的343篇論文,統計以下數據:第一,標注基金項目的論文及基金項目的數量、項目名稱和項目編號等,國家社科基金項目論文的篇數及其標注的項目數、收稿日期或刊發日期等。第二,登錄“全國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辦公室”網站,查閱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的項目編號、項目名稱、立項日期、項目負責人等信息,核實項目的真實性,判斷論文內容與項目研究內容的相關性,檢查論文收稿日期與項目研究期限是否相符。第三,在中國知網輸入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的“項目編號”進行檢索,對每個項目所標注的論文數量進行統計,判斷其基金項目是否被濫標,并對學報中標注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存在的編號有誤、虛構捏造、長期濫用、收稿日期與項目研究期限不符等問題進行實例解析。在此基礎上,本文試分析社科期刊基金項目標注不端的原因,并提出相應對策。
二、調查結果統計與分析
(一)八種學報基金項目基本情況。為便于表述,本文省略了學報名稱括號內的文字“哲學社會科學版”或“社會科學版”等,簡稱為《××師大學報》。八種學報基金項目情況調查結果詳見表1。調查顯示:16期樣刊共刊發論文343篇,其中標注基金項目的論文有261篇,占總篇數的76.10%;基金論文占比在45.10%~96.55%之間,基金論文占比最高是《東北師大學報》,最低的是《華南師大學報》;基金項目數量在36~90項之間,基金項目數最少的是《北京師大學報》,最多的是《東北師大學報》;基金論文的篇均基金項目數在1.41~1.73項之間,篇均基金項目數最低是《陜西師大學報》,最高的是《華東師大學報》。總篇均基金項目數是1.56項,且八種學報篇均基金項目數都大于1項,也就是說,一文多項目是普遍現象。(二)八種學報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基本情況。根據表2可知,148篇國家社科基金項目論文共標注163項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篇均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數約為1.1項/篇,低于篇均國家自科基金項目數(1.2項/篇);國家社科基金論文篇數占總篇數的43.15%,遠高于國家自科基金論文篇數占調查總篇數的比例(20.84%)。[4]八種學報國家社科基金論文占比在5.71%~63.16%之間,占比最低的是《北京師大學報》,最高的是《南京師大學報》;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數在3~38項之間,最少的是《北京師大學報》,最多的是《東北師大學報》;篇均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數在1.0~1.5項之間,《華南師大學報》和《華中師大學報》都為1項,這兩種學報沒有一篇論文標注多個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的現象。在這八種學報的國家社科基金論文中,共有13篇論文標注了2項國家社科基金項目,1篇論文標注了3項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總體來說,國家社科基金論文也存在一文多項目的現象,但1.1項/篇低于表1中篇均基金項目數1.56項/篇。也就是說,非國家社科基金論文中的一文多項目現象更為嚴重。此外,在標注的163項國家社科基金項目中,有3個項目編號重復使用,有8個項目編號標錯,有10個項目編號不在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數據庫中。這可能是因為作者或編輯的筆誤,也可能是因為論文本不是國家社科基金項目論文,但作者為了使自己的論文易于發表,或者迎合某些編輯提高國家社科基金論文比的需要而虛構捏造。(三)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標注不全。由表3可知,八種學報基金項目沒有標注項目名稱和項目編號的情況較多。在非國家社科基金項目中,共有92個基金項目沒有標注項目名稱,其中最多的是《東北師大學報》,最少的是《陜西師大學報》;共有28個基金項目沒有項目編號,其中最多的是《華中師大學報》,最少的是《南京師大學報》。在國家社科基金項目中,八種學報都有項目編號,有44項基金項目沒有項目名稱,其中《東北師大學報》最多。在本次調查的406項基金項目中,共有136項基金項目沒標注項目名稱,占總數的33.50%;共有28項基金項目沒標注項目編號,占總數的6.90%。(四)論文刊發日期與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研究期限不符情況。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的完成時限,基礎理論研究一般為3至5年,應用對策研究一般為2至3年。由于這八種學報的基金項目以基礎理論研究為主,因此本文沒有細分項目研究類型,將研究期限統一視為5年。筆者根據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獲批時間和項目研究期限,推算項目正常結題時間。八種學報中有三種學報沒有收稿日期,為便于比較,統一以刊發日期為標準。由表4可見,論文刊發日期與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研究期限不符有三種情況:第一,17篇論文刊發日期晚于正常結題時間較長;第二,8篇論文刊發日期晚于但接近項目獲批日期,看似沒有問題,但核心期刊審稿周期一般都較長,投稿后往往一兩年甚至更長時間才能發表,或可推測,論文投稿時間可能早于立項時間,立項后再補上基金項目;第三,3篇論文收稿日期早于項目獲批日期,說明確實存在論文本不是項目論文,項目獲批后再添加項目名稱和項目編號的情況。因此,編輯要禁止作者投稿后添加項目,且將其作為一項制度堅決貫徹落實。(五)同一國家社科基金項目資助多篇論文情況分析。在本次調查標注的163項國家社科基金項目中,有10項在“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數據庫”中未能查到,實有153項國家社科基金項目。表5顯示:153項國家社科基金項目中,發表1~10篇論文的項目有66項,發表11~20篇、21~30篇、31~40篇、41~50篇論文的項目分別有27項、23項、13項、5項,發表51~100篇、201~300篇論文的項目分別有14項、5項。40篇以上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有24項,占153項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的15.69%,遠高于40篇以上的國家自科基金項目占比(3.9%)[4],一定程度上可以說明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濫標現象比國家自科基金項目濫標現象嚴重。其中,有5項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發表200多篇論文,有幾十位甚至上百位作者,貌似團隊龐大,科研力量強大,實際未必如此,有的論文內容跟項目研究內容并不相關,給論文標上基金項目只是為了使論文易于發表或者增加期刊的基金論文比。(六)。其他由于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的具體研究內容需要查看項目申報書,但項目申報書難以獲得,因此筆者通過比較項目名稱與論文名稱的相似性,來判斷論文內容與基金項目研究內容是否相符。比較發現,國家社科基金項目論文基本與基金項目研究內容相符,而在178篇國家自科基金項目論文中,至少有51篇論文與標注的國家基金項目研究內容嚴重不符[4]。可見,社科期刊作者在標注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時,比自科期刊作者更關注內容和項目的相關性。非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的研究期限無法全部獲知,但是,從能查到研究期限的項目來看,非國家社科基金項目也存在濫標現象。與此同時,還存在同一項目或相近項目名稱重復申報等問題,如“當代荷蘭文論家米克•巴爾的跨學科文藝思想研究”有兩個項目編號,分別是(2016WTSCX011)和(15JNQM021);“中華民國新聞史”(13&ZD154)和“中華民國新聞史研究”(13AXW003)、“碳排放權市場化分配機制及其社會經濟影響的實驗研究”(13YJC790039)和“碳排放權市場分配機制選擇:基于經濟學實驗的研究”(2012WYB32)的項目名稱相近。
三、基金項目標注不端行為原因
科技編輯論文:科技編輯與學術判別概述
本文作者:李靜許淳熙工作單位:華中科技大學
科技出版領域學術不端現象分析
從科技出版領域不端行為的表現上分析,可歸納出如下一些主要類型[2-3]。一是抄襲與剽竊:盡管從詞義上理解,抄襲與剽竊有一定差別。抄襲指直接將別人的文章或段落搬過來而不注明出處;剽竊指用改頭換面的方式將別人的文章或段落偷來而不注明出處。但在著作權法上所稱的抄襲、剽竊是同一概念,均指將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竊為己有。二是造假:造假可分為編造、篡改、拼湊等。編造指無中生有,如虛構一個例子以“證明”結論。篡改指蓄意改變原事實,以達到某種目的,如篡改數據使之符合某種規律。拼湊指將不同文獻中的東西抽取出來拼接在一起,如運用SP軟件,將多個圖拼為一個圖,來“說明”某種性質。此外還有一種被動造假的情況,如作者之一造假,其余合作者不知情;再如,受到造假“研究成果”的誤導,繼續跟進研究、寫論文。三是人情稿件:即通過各種關系試圖發表平庸稿件。如找有特殊關系的編輯幫忙;找編輯部的上級單位出面;要求熟人評審稿件;通過請客吃飯、送禮等方式發表文章等。四是論文:其常常打著“論文”的旗號,但除做的業務外還可為繳納費用者“并”五是掛名:在論文中掛名的現象五花八門,如利用某種利害關系或權力強行在文章中署名;出錢“購買”署名權;在未征得同意的情況下,將知名學者列為作者之一;在文章即將發表時,要求增加作者;夫妻、兄弟、親友在同一篇文章中署名等等。六是重復發表:將已經發表過的文章改頭換面重復發表。七是如同買賣:征收高額版面費、發表費等,致使刊物變厚,文章變差。八是超越辦刊宗旨:某些專業期刊或科普類期刊也紛紛開辦學術版,征稿范圍幾無限制。縱觀目前科技編輯應對學術不端的方法,幾無行之有效的方法。無論是利用反剽竊軟件和網絡數據庫進行檢測;或是根據作者資歷、行文水平以及參考文獻等進行分析判斷;也或通過與作者的溝通交流判斷等方法,雖然具有可操作性,但多屬于間接推斷,具有一定的或然性,尤其是對于那些隱蔽性較強或學術地位較高者的學術不端現象,其效果甚微。例如,分析行文水平的依據為:質量高的論文往往構思縝密、脈絡清晰、結構合理、銜接自然、論述充分、有理有據。低劣之作和偽作品則表現為明顯的拼湊,或出現概念性低級錯誤,或思路混亂、銜接不暢、文理或語言風格不統一。然而實際上,有不少作偽的論文,表面看似十分完美,行文水平很高。如韓國“克隆之父”黃禹錫2005年5月在《科學》雜志上發表一篇轟動全球的論文,宣布攻克了利用患者體細胞克隆胚胎干細胞的科學難題。這篇論文后來被揭發為造假。黃禹錫曾在法庭當庭承認,他告訴手下研究人員修改數據,使之看上去像是得自于他們培育的11組克隆胚胎干細胞,事實上是培育的2組克隆胚胎干細胞。這樣的造假,照樣使得論文看起來“論述充分、有理有據”,而且“合理完美”[4]。
運用科技編輯方法論判別學術不端
以上分析表明,在科技出版領域學術不端現象錯綜復雜,需要科技編輯認真應對,特別需要建立一些行之有效的判別方法。方法論是關于方法的學問,科技編輯方法論是關于如何建立科技編輯方法的一項探索。它是以科技哲學方法為基本原理而進行的第二層次的方法論探討。換言之,即是在馬克思主義哲學的指導下,借鑒相關科學的方法論和具有方法論意義的方法,總結科技編輯工作的實踐經驗,上升為指導科技編輯工作的具有方法論意義的一般規律或理論。它既包含質與量的辯證統一,亦兼顧形式和內容,同時吸取相關學科的理論和方法,具有可操作性(實用性)。該研究自20世紀80年代創始以來,針對科技編輯工作的實際需要而總結規律,緊緊抓住“科技”、“編輯”和“方法”三個關鍵點,逐漸形成了體系。其可分成三個層面:第一層面是以“從形式到內容,由一般管個別,變外行為內行”等三條基本原理為核心的總論層面;第二層面是由系統方法、信息方法、邏輯方法、數學方法、范疇方法、心理方法、直覺方法等構成的元方法層面;第三層面為由“檢序法”、“對應法”、“對稱法”、“平衡法”等構成的具體方法層面。運用科技編輯方法論可以幫助我們尋求判別學術不端的一些方法。實事求是,辯證分析實事求是和辯證分析是科技編輯方法論研究的基本原則。對待學術的態度就是“實事求是”的態度。“實事”就是客觀存在著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觀事物的內部聯系,即規律性,“求”就是我們去研究[5]。而“規律就是關系,……,本質的關系或本質之間的關系”[6]。科技編輯方法論致力于探尋自己的“具有方法論意義的一般規律或理論”,就是在一系列相互聯系、不斷變化的事物中,采取辯證分析的方法“實事求是”。學術腐敗、學術失范與學術不端現象聯系密切,看起來也有類似的地方,但實際上屬于不同的類別。因而要有效遏制學術不端現象,首先要區分“學術腐敗”、“學術失范”與“學術不端”三個概念,并采取不同的處理方式。如果對這些概念不加區分,如將引注不規范或過量引用的“學術失范”問題上升為學術不端或學術腐敗,而對那些抄襲、竊取他人學術成果的造假、重復發表等行為,以及超越辦刊宗旨發表文章、高額收費、放棄對論文審查的權力而交與所謂“”處理等的嚴重“學術不端”行為,甚至那些超越編輯能力范圍的利用權力謀取課題經費、學術成果,以及用金錢和權力謀取學術地位的“學術腐敗”,則反而視而不見,勢必會傷害真正的學術研究者,造成嚴重的不良后果。而這三者的界定,理論上似乎易于把握,而對于現實工作中的編輯人員來說,由于多種因素的干擾,實際操作有時正可謂“難辨是非,莫衷一是”。此時,科技編輯只有運用馬克思主義哲學為指導的科技編輯方法論,以“實事求是”作為辯證唯物主義的原則,一切從實際出發,即在任何時候、任何地方、任何條件下從事任何工作,都必須毫無例外地、堅定不移地從客觀物質世界及其運動發展的規律出發,分析周圍事物的內部聯系,探求其發展的規律性,用以明辨是非,明確學術不端的范圍和目標。如對于學術失范問題,建議作者修訂即可;而對于學術腐敗和學術不端問題,科技編輯則應客觀、公正地分析作品,探究其內部的聯系,即規律性,從而作出正確判別,維護學術的純潔性和公正性。從量變到質變由于學術不端最常見的問題是在“引用”上做文章,將抄襲說成是引用,或引用不規范、引用不當等。故編輯需要熟悉有關引用的法規,并運用科技編輯方法論依據法規進行判斷。對于引用問題,需要運用“從量變到質變”的原理進行判別。一般的文章對于“引用”易出現兩種情況。其一,引用過量,其引用部分已構成論文的主體或實質部分,即由量變引起了質變。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或是不熟悉引用法規,或是有意抄襲,但無論哪種原因都說明該論文缺乏創見,沒有新意;其二,引用了別人的文章但未注明出處。對于這種情況如果僅是個別句子,且與文章的主題、創見無關,則屬于漏注,即量變尚未引起質變,故不宜因此而否定整篇文章,反之,如果引用部分占有較大比例,且是文章的主要內容,即可視為抄襲之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二條:改編、翻譯、注釋、整理已有作品而產生的作品,其著作權由改編、翻譯、注釋、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7]。從形式到內容目前,通過反剽竊軟件如CNKI[4-5]、CrossCheck以及利用網絡搜索引擎Baidu、Google結合數字數據庫查詢等檢測方式,雖然使用簡單易行,但隨著學術不端現象的隱蔽性和欺騙性的不斷加深,僅以機械的文字比對方法判斷學術不端顯然不夠有效,甚至還會釀成錯誤,導致學術公正與公平的缺失。因為反剽竊軟件發現的問題主要是文字表達形式上的相似,而文字表達形式上的相似并不等于文字表達的內容相同或相似,有可能其內容大相徑庭。因此,是否真正構成抄襲還需要作進一步的判別。科技編輯方法論中關于“形式”與“內容”關系的探討,及“從形式到內容”的認識途徑[8-9],對于認識抄襲問題有較大的幫助。“形式”不能脫離“內容”,如果忽視“內容”來看“文字形式”的相同或相似,那么就走上了形式主義的誤區。在“內容”與“形式”之間,是“內容”決定“形式”,而非“形式”決定“內容”。有一種觀點認為:“抄襲”思想不算抄襲,只有抄襲表述形式才是抄襲[10]。這里僵化地看待“形式”與“內容”的關系,以為同樣的表述形式必定表達同樣的內容,而表述形式不同則內容不同。前者會導致判別失誤,而后者則恰恰使許多學術不端行為有機可乘。實際上,“文字形式”與“文字內容”之間的關系并非一一對應,而是存在著多種情況,如“兩段相似的文字形式可以表達相同的內容,也可以表達不同的內容”;“完全不同的兩段文字,可以表達完全相同的內容”;“兩段完全相同的文字,根據上下文的不同,也可能表達有所差別的內容”;“相同的內容可以通過不同的文字形式表達出來”等。例如,a3,…,a6與a3…a6兩種形式看起來很相似,前者僅比后者多兩個逗號,但意義全然不同。前者指a3,a4,a5,a6這樣一個序列;后者則是指連乘a3×a4×a5×a6。這種文字表達形式相似的情況在科技編輯領域并不鮮見。因此,判別抄襲的首要依據或原則是“內容”,其次才是“形式”。由此我們可以建立一種判別抄襲的方法:即“從形式到內容”的判別方法。即先考察“文字形式”,如果“文字形式”相似,則進一步考察內容。運用該方法一般有以下一些結果:其一,僅僅“文字形式”相似,但“內容”不同,這種情況不僅與抄襲無關,還可能蘊涵著創新,因為用同樣的形式概括更多的內容是科學家追求的目標之一;其二,文字表達形式僅為簡單變換,如同義詞的代換、語序的調整、外文翻成中文等情況,其內容完全相同,且未注明出處,這種情況可立即判定為抄襲;其三,對于第二種情況,但注明了出處,且在全文中所占比重較小,則不構成抄襲。
面對當下層出不窮、禁而不止的學術不端之風,科技編輯方法論要解決的遠遠不止上述問題。因而,科技編輯方法論的探索,正可謂“路漫漫其修遠兮”。現代科技文化的發展越來越依托于信息的傳播與交流,正確導向與把關科技信息,辨識真偽、防止學術不端是科技編輯義不容辭的職責。然而,僅僅依靠科技編輯充當“學術法官”來判別學術不端行為是否就可以高枕無憂,怎樣才能真正有利于學術文化的繁榮與發展是每個學術人都需要認真思考并探討的當務之急。
技術創新探究論文
摘要:根據技術過程論,技術目的的實現與技術形態的轉化都是一個過程,完整的技術活動包括技術發明與技術創新兩部分內容。只有深入到技術創新內部,揭示其規律,才能完整地理解技術過程。沿著過程論的思路,技術創新被理解為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的社會化過程、產業化過程和商品化過程,從而形成了技術創新研究的新范式,并構成了技術創新研究視角改變的方法論基礎。在這種方法論指導下,研究者就技術創新的本質、主體、模式、歷史階段性以及技術創新同管理創新、知識創新的關系等問題進行了一系列的研究,從不同的層面深化了技術創新哲學的研究。
關鍵詞:過程論;動態過程;技術創新;技術創新哲學
一、作為動態過程的技術
美國技術哲學家米切姆區別了四種類型的技術概念,即作為客體的技術,作為過程的技術,作為知識的技術以及作為意志的技術。關于作為過程的技術,米切姆曾提出,工程師注重制造的一面,社會科學家注重使用的一面,而傳統的人類活動就劃分為制造和使用兩類。工程師認為技術的基礎內容是發明和設計[CD2]制造的原初意識,社會科學家則認為是生產和實用,技術的社會應用才是最重要的[1]。在此,米切姆已經把技術理解為包含發明、設計、生產、使用的不同階段的過程。
東北大學遠德玉教授是國內較早探討技術本質的學者之一,1981年11月,遠德玉教授參加在蘇州舉行的第二屆全國技術史學術討論會,提交論文《技術是一個過程[CD2]略論技術史與技術論研究》,首次提出了技術過程論的觀點。1982年,遠德玉教授在《技術是一個獨立的研究對象》一文中提出,把技術列為科學的一個層次是不妥當的,需要從技術的角度來研究技術與社會、生產、經濟、哲學的關系[2]。1983年,遠德玉教授又提出,技術是一個人類實踐的動態過程,技術在人類利用、控制和改造自然的過程中才體現出自己的面目[3]。1984年10月,遠德玉教授向第三屆全國技術史會議提交了題為《歷史中的技術》的論文,分析了原始時代、工匠時代和近代技術的各自存在方式和存在特點,提出技術概念是一個歷史性的范疇,它本身是在不斷發展變化的,人們對技術的不同理解,是由于技術形態的不同引起的;不同時期人們側重于技術的某一形態,便產生了不同的技術理解。在1986年出版的《論技術》一書中,他進一步論證了技術是一個動態過程的思想,并把技術是一個動態過程作了三方面的概括:技術是從無形技術向有形技術轉化、從潛在技術向現實技術轉化的過程,是技術軟件與技術硬件在動態過程中的統一,是知識、能力、物質手段不斷更新的過程[4]。2003年,在《技術過程論的再思考》一文中,遠德玉教授對技術是一個過程又增加了一條概括,即技術是目的與手段在動態過程中的統一。目的性在技術形成與發展過程中不斷變化,相應的手段也在變化,由此才有技術形態的變化[5]。
關于技術是一個過程的思想,是理解技術本質屬性的關鍵。在《過程論視野中的技術本質》一文中,筆者從技術目的實現的過程性與技術形態轉化的過程性兩個方面作了分析[6]。一方面,目的性是整個技術系統發展的動力,是支配技術各要素的靈魂,技術的目的性指的是人們有意識地把某種自然對象轉變為受人影響和被人加工、改造、控制的對象,使技術成為變革自然的手段,而不是指技術本身就是目的。在技術逐漸成為滿足人們需要的物品的過程中,技術目的性也逐漸地得到實現,即技術目的的實現也是一個過程。另一方面,技術目的在技術形成與發展過程中是不斷變化的,技術目的的變化就會導致技術手段的變化,由此產生技術的不同形態。由潛在的知識形態的技術到現實的物化形態的技術的轉化過程,就是技術的目的性具體化的過程:從抽象的技術目的性轉化為具有特定功效性的目的性,并進一步轉化為符合特定經濟性和社會性的目的性。
平面設計應用與未來發展
藝術與科學一直是專業設計領域內的一對矛盾體。傳統的手工藝受到工廠機械化生產的沖擊后產生的對藝術性的破壞,是現代藝術領域受到詬病的主要方面之一。但不可否認的是,現代化在損害或否定傳統形式和傳統藝術的同時,也在創造新的藝術領域。也許藝術本身并不保守,保守的是人們的思想和情緒而已。針對這樣一個基本思維和理念,文章嘗試從本不應該存在矛盾的角度看待平面設計問題,用實際分析驗證平面設計應用與未來發展的關系,突出展現藝術的未來發展,希望以平面設計為點,帶動藝術的整體發展。
一、平面設計的應用
PS的應用對于當今社會來說已經是習以為常的事情,很多平面設計問題都可以通過PS解決。PS強大的功能設置讓平面設計這門專業藝術類別看上去與藝術關系不大,似乎完全是現代化社會的產物,更加符合機械制造和互聯網時代的需要。那么我們是否可以就此認定,平面設計已經不再需要藝術作為基礎和指導?很顯然,答案是否定的,因為從本質上說,平面設計基于的并不是PS這款軟件的功能,而是基于這些功能對藝術設計的滿足。社會不斷變化發展,計算機藝術取代了部分傳統藝術形式,但是實際上并沒有改變藝術的本質要求,包括美學的內容、藝術的本質、藝術感受等,都需要藝術思想和理論作為指導。現代社會更需要專業門類的不斷綜合實踐,不能因為學科劃分而忽視了專業之間的共性。具體從應用方面說,平面設計的應用已經深入各個行業,很多基礎性工作,包括整體設計工作,都需要利用平面設計來完成。要了解平面設計的應用,實際上了解下面這些設計軟件就可見一斑了:Photoshop、CorelDraw、Illustrator、InDesign、PageMaker、Freehand等。這些軟件主要應用在設計領域,如廣告公司、宣傳公司、文化傳播公司等。當然,現實的應用不等同于全部的藝術內涵,更重要的是在整個平面設計的應用中應該不斷增強藝術的思維,借鑒其他藝術設計形式,如建筑設計、景觀設計和服裝設計等。
二、平面設計存在的問題
當前,平面設計領域存在一些問題。一是學科與專業建設的缺失。一些高校的平面設計專業過于注重相關軟件課程,如PS等,雖然這些課程可以讓學生了解并熟練使用軟件,卻缺失了相關理論的配套,如相關藝術理論等課程。這樣的課程設計缺失表面上看是教學缺失,實際上卻是藝術缺失。學生學習了軟件,卻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為什么說一切學科來源于哲學,原因就是如果某種學習不能上升到思想層面,那么這樣的學習也就失去了知識儲備的最本質意義。沒有哲學層面的思考,PS就僅僅是一個設計工具而已。平面設計存在的一些問題在短時間內被忽略了,這些平面設計問題導致了現實中的一些矛盾與困惑。要解決這些問題,我們不能一味從軟件入手,更多的是要堅持平面設計的內涵和各種要素意義,真正將平面設計作為問題的存在和出發點,在藝術領域內解決問題。二是平面設計軟件對動手能力的無形損害。如同依賴使用電腦輸入文字,導致一些人難以寫出一手好字。設計者不要過于依賴計算機技術所帶來的便捷性,必須認清一點:有時候便捷性是以損失藝術性為代價的。
三、平面設計的未來發展
《西華大學學報》出版啟事
《西華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是四川省教育廳主管、西華大學主辦的哲學社會科學綜合性學術理論刊物。本刊辟有EMDR與心理創傷、蜀學研究、地方文化與文化遺產、澳大利亞研究、中國文化、文學研究、語言文字、歷史研究、外語研究、法學研究、社會與政治、經濟與管理、教育與心理等欄目。熱忱歡迎哲學社會科學界同仁不吝賜稿。根據國家有關部門對期刊管理和編輯規范化、標準化、現代化的規定,本刊對作者稿件的結構、格式及有關問題作如下說明。
(一)題名。題名應概括文章的要旨,簡明、具體、確切,一般不超過20個字。
(二)作者。題名下標作者姓名、工作單位、所在省市自治區名稱和郵政編碼。每篇文章都應有作者簡介。作者簡介包括:姓名(出生年—)、性別、民族(漢族可省略)、職稱、學位、研究方向。
(三)摘要。1.中文摘要:摘要應提供文章主要內容和基本觀點,應具有獨立性和自含性,字數為200字左右;2.英文摘要:凡理論與應用研究類學術論文都應有與中文摘要相對應的英文摘要(含文章題名、作者姓名、作者單位)。
(四)關鍵詞。每篇文章應選3~8個能反映文章最主要內容的名詞性術語作關鍵詞。中、英文關鍵詞應一一對應。(五)正文。正文要求觀點明確、立論新穎、論據可靠、語言規范通順,未在國內外公開發表過,字數以10000字以內為宜。
(六)基金項目。若文章的產出有資助背景,應標明基金項目名稱(含編號)。
邏輯學教學與研究交流論文
第二屆兩岸邏輯教學與研究學術會議述要
[2]在2006年10月,第二屆兩岸邏輯教學學術會議于南京大學舉行,由南京大學哲學系、中國邏輯學會、江蘇省邏輯學會主辦,南京大學現代邏輯與邏輯應用研究所承辦,由南京大學張建軍教授負責,參與學者百數十余人,規模盛大。會后并將論文與大陸頂尖至學術刊物《哲學研究》專刊發表,是非常成功的一次會議。2006年10月28-30日,“第二屆兩岸邏輯教學學術會議”在南京大學隆重舉行。本次會議由南京大學哲學系與中國邏輯學會及江蘇省邏輯學會聯合主辦、南京大學現代邏輯與邏輯應用研究所承辦、浙江大學語言與認知研究中心與西南大學邏輯與智能研究中心協辦。這是繼2002年6月在臺灣大學召開“首屆兩岸邏輯教學學術會議”后第二次兩岸三地邏輯學盛會,來自大陸、臺灣和香港60余所高等院校和科研單位的130余位老中青邏輯學者出席會議。在大會開幕式上,南京大學副校長張異賓、中國邏輯學會會長張家龍、江蘇省邏輯學會會長張桂岳、臺灣哲學會創會會長林正弘、南京大學邏輯所所長張建軍先后發表講話,充分肯定了兩岸三地邏輯學者開展學術交流的重要意義和本次會議的歷史地位。與會學者圍繞如下主題展開了熱烈、融洽而富有成效的討論。
第三屆兩岸邏輯教學與研究學術會議述要
2006年10月在南京大學召開“第二屆兩岸邏輯教學學術會議”后第三次兩岸三地邏輯學盛會,來自祖國大陸、臺灣地區和香港28所高等院校和科研單位的60余位老中青邏輯學者出席了會議。臺灣哲學會創會會長林正弘教授、陽明大學心智哲學研究所所長洪裕宏教授、中國邏輯學會會長張家龍教授、南開大學崔清田教授分別在開幕式上發表了熱情洋溢的講話,希望兩岸邏輯學者進一步加強交流與合作,共同振興中華邏輯事業。中國邏輯思想史的考察和研究在我國學界具有特殊的意義。在本次會議上,中國邏輯思想史研究的元理論與方法論問題得到了特別的關注。南開大學崔清田教授在題為“關于張東蓀的‘邏輯與文化’”的主題演講中,揭示了張東蓀“邏輯與文化”思想的核心:“把邏輯當作文化的產物,用文化來解釋邏輯”,探討了張東蓀圍繞這一核心思想所闡發的四個問題:研究和說明包括中國邏輯思想在內的中國思想特性的方法、制約邏輯發展的基本要素、邏輯的唯一性和特殊性以及中西邏輯的差異。
第四屆兩岸邏輯教學與研究學術會議述要
2009年7月30日,“第四屆兩岸邏輯教學與研究學術會議”在香港浸會大學和香港科技大學舉行。本次會議由香港浸會大學宗教及哲學系通識科及倫理學文學碩士課程和香港科技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學院聯合承辦、中國社會科學院哲學研究所邏輯室和中國邏輯學會協辦。來自中國大陸、臺灣和香港30余所高等院校和科研單位的60余位老中青邏輯學者出席了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