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繁母豬保險問題和出路

時間:2022-05-27 09: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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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繁母豬保險問題和出路

能繁母豬保險是國家支持生豬生產穩定發展的一項政策扶持措施。能繁母豬保險自實施以來,為降低生豬產業的疫病風險,分散轉移養殖戶的養殖風險,保持生豬生產規模穩定,確保生豬的有效供應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在動物疫情形勢日漸嚴峻的當下,一旦發生疫情,由于有能繁母豬保險作保障,養殖戶有可能及時上報疫情,并配合政府撲滅疫情,能夠減少疫情應急處置阻力,政府能更早獲知疫情,將疫情在萌芽狀態時給予撲滅。但是從這幾年的運行情況來看,能繁母豬保險在實施過程中還存在一些問題,從而妨礙了參保雙方的積極性,影響了能繁母豬保險的發展,切實從各方面完善能繁母豬保險制度,著力維護保險雙方利益,才能讓能繁母豬保險走得更遠。

一、現有能繁母豬保險方案和某縣能繁母豬保險開展情況

目前能繁母豬保險具體操作方法是:能繁母豬保險期限為一年,保險金額為1000元/頭,保費60元/年,由各級財政分擔80%,即48元/頭,農戶承擔保費20%,即12元/頭;補貼資金管理方式實行“按實補貼,一年一結”。由畜牧獸醫部門負責對轄區域內規模養殖企業(場)和散養農戶能繁母豬進行核查、進行防疫和代收費造冊,并負責出具母豬病死證明,保險公司負責現場查驗理賠。目前,保險公司實施能繁母豬保險的保險責任范圍規定,“其保險責任為重大病害、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所引致的能繁母豬直接死亡。重大病害包括:敗血癥、藍舌病、癢病、豬瘟、豬肺炎、豬丹毒、藍耳病、流行性腹瀉、豬鏈球菌、口蹄疫及其免疫副反應”。其保險責任范圍除了免疫副反應外,共列了10種病。某縣能繁母豬保險業務指定由區中國人民財產保險公司承擔。2007年,縣保險公司采取全保的方式,為全縣所有母豬投保,即交了12元的保1000元,沒交錢的保800元,參保母豬52340頭,投保率100%;2008年后,對不交12元的不予參保。當年參保母豬43256頭,占應保數的87%;2009年參保母豬40675頭,占應保數的82%。2007年能繁母豬總保收入52.34萬元,賠付金額2.8萬元,簡單賠付率為5.34%;2008年能繁母豬總保收入51.9萬元,賠付金額21.6萬元,簡單賠付率為41.76%;2009年能繁母豬總保收入48.81萬元,賠付金額36萬元,簡單賠付率為73%。從四年的參保率、理賠率來看,能繁母豬保險工作的開展,有力增強了養殖戶抵御養殖風險的能力,促進了全縣生豬養殖業的發展,同時,賠付率逐年增高,給保險公司帶來了巨大的賠付壓力。很多地區的能繁母豬保險都遭遇了賠付率逐年上升的尷尬境地,在利潤考核壓力下,承辦該險種的保險公司承保積極性明顯減弱,有的公司甚至直接暫停了能繁母豬保險業務。

二、能繁母豬保險主要存在問題及解決思路

1.能繁母豬的年齡和價值認定問題。所謂能繁母豬,就是已達到配種年齡并能夠進行配種繁殖的母豬,即從生殖器官發育成熟可以進行交配到繁殖能力衰退以前的的母豬,但這只是一個理論上的說法。事實上,對能繁母豬進行認定是一個困難的問題。一是對繁殖能力難以認定,沒有量化的指標,二是對母豬的經濟價值難于認定。母豬的經濟價值取決于市場和品種和所處的生殖狀態。市場和母豬的生殖狀態都是難于把握的。在實踐中,保險公司一般是把產過一胎的認定為能繁母豬,這就是一個簡單有效的做法。因此,筆者認為以參保當年的淘汰母豬價格作參考,從體重或從體尺方面搞一個標準來作為是否值1000元分界線。對價值超過1000元的賠付標準為1000元。在投保之前價值低于1000元的,應另行核定標的價值和賠付標準。

2.保險責任問題。目前的能繁母豬保險的責任范圍不明確。養殖農戶為能繁母豬投保,關注的問題主要有三個:一是交多少保費;二是賠償的標準;三是保險責任。從出臺的保險方案看,保費和保額是很明確的,但第三個問題“保險責任”卻很模糊,甚至令人費解。

3.賠負率高的問題。從這幾年的運行情況來看,賠負率高,虧損逐年加大,保險糾紛時有發生,這樣不利于能繁母豬保險的長遠發展。說到底就是騙保問題。解決了騙保問題,正常的能繁母豬病死賠付在改進的保險方案下仍是能夠承受的。騙保問題是道德問題,也是法律問題,更是技術問題。除了加強道德教育和宣傳外,要著力查處一批騙保案件,以震懾不法之徒。還要從技術方面入手,完善保險方案,從源頭上堵上漏洞。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完善保險方案,以堵上漏洞杜絕騙保。一是可以采取全保的方法。2007年就是對全部母豬投保,交了12元的出險就賠1000元,沒有交錢的出險賠800元,這樣就能加大覆蓋面,解決少保和套保問題。也可采用設置一定的門檻,實行VIP策略,如僅允許存欄20頭母豬以上的養豬戶參保。經濟學法則認為,80%的利潤是由20%的客戶產生的,大幅度減少客戶數量,有利于強化管理減少騙保,還可以要求參保母豬必須經過一定的免疫程序等。二是改集中投保為常年可保,隨到隨保。現在能繁母豬保險選擇在突擊防疫后再突擊保險,時間緊,負擔重,一是容易出錯,二是耳標來不及全部卡上去。建議采現動態投保的方法,現場核實頭數,現場簽保險合同,每戶一單,即時出單,即時生效。由養殖戶在保單合同上簽字認可,這樣可以規避大量的保險糾紛。由于是和養殖戶簽訂合同,條款應簡明清楚。為了防止在豬發病后惡意投保,可以規定一個緩沖期,即在合同簽訂后一定時限內發病免賠。三是采用能繁母豬保險專用耳標。由于二維碼耳標不易識讀,手持識讀器在離耳標10~15厘米時才有一定的識讀能力,無法對已佩戴耳標的運動著的動物進行耳標識讀,因此難于對母豬進行有效管理。應該設計能繁母豬保險的專用耳標,單獨編號,嚴格管理。應該根據母豬的體格,設計大一點的耳標,從而明顯區別于其他耳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