診所式法學教育理念

時間:2022-04-17 03: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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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所式法學教育理念

診所法學教育是20世紀60年代美國法學院興起的一種新型教學模式,它借鑒與效仿醫學院學生在診所臨床實習這一教育模式,將法學院學生置于一個真實或虛擬的法律診所中,在具有豐富實務經驗的教師指導下,親自“診斷”真實的法律問題,開出解決問題的“處方”,旨在培養學生法律職業技能、職業道德與職業責任感,促進社會正義的實現。經過近50年的推行,美國絕大多數大學法學院都設立了診所式法學教育課程。

從20世紀60年代開始,美國就致力于將法律診所教育介紹到其他國家和地區,最終使其走出美國并成為了歐洲、非洲和亞洲等地區諸多國家法學教育體系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診所式法學教育之所以迅速從美國走向世界,成為世界法學教育發展的一股強勁潮流,根本原因在于其秉承的面向社會需求的職業教育理念,面向弱勢群體提供法律服務的促進社會正義的教育理念,面向學生發展的以學生為本的教育理念,順應了現代法學教育的發展趨勢。2000年9月,在美國福特基金會的資助下,我國正式引進診所式法學教育,至今,診所式法學教育在中國已經走過了10年的發展歷程。

實踐證明:診所式法學教育這10年在中國取得了長足發展,它在克服傳統教學模式的缺陷上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已經成為中國法學教育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診所式法學教育在中國不僅僅是一種教育方法的引進,更是一種先進教育理念的引進。深入地研究診所法律教育的基本理念,對于進一步發展并完善診所式法學教育,轉變中國的傳統法學教育理念,促進中國法學教育的科學發展、和諧發展有著重大意義。

一、面向社會需求的職業教育理念傳統法學

“通識教育”的模式片面地強調知識的傳授與灌輸,而非法律實務操作能力的訓練與培養。這種模式雖然也設置了課程實習、模擬法庭、畢業實習等實踐環節,但這些實踐環節缺乏培養學生職業素養與技能的有效針對性,導致法學院培養的學生不能適應法律職業崗位的要求。所以,必須對傳統法學教育模式進行全面、徹底的批判與反思,轉變陳舊的教育理念,切實地深化法學人才培養模式的改革。

在法學人才培養模式的改革與探索中,人們創造性地發現了診所式法學教育。這種教育模式立足于法律職業的專業化,把課堂教學與實際辦案有效結合起來,通過法律實踐培養學生掌握律師的從業技能,訓練學生“像律師一樣思考”、“像律師一樣工作”,其目標是針對法科大學生實務經驗不足而著重培訓他們司法技巧的一種職業性法律教育,旨在縮小學院知識教育與職業技能的距離,培養學生形成法律職業意識觀念,提高自身的綜合素質與能力,幫助學生能夠在畢業后更快地進入法律職業角色。實踐證明,在現有的法學人才培養模式中,診所法律教育是法學院培養法律職業人才的一個最有效途徑。

二、面向社會弱勢群體提供法律服務的

促進正義的教育理念在批判與反思中,人們發現法學院不應僅立足傳授法律知識,還要承擔起服務社會的職能。于是,在福特基金會的資助下,法學院效仿醫學院診所教育模式,組織法律學生開始為社會弱勢群體提供免費的法律服務。“這種教育的興起不僅可以幫助學生學習法律的操作實務,更主要的是培養法律人的職業責任感和社會責任感,培養法律人的精英意識,因為類似古典貴族,現代精英的身份也同樣意味著對公共義務和社會責任的擔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