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法多元化教學方法

時間:2022-04-12 03: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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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法多元化教學方法

摘要:經濟法是經管類專業的一門專業基礎課,但是由于課程內容、教學方法、教學手段、考核手段等諸多原因,導致經濟法課程的教學效果并不盡如人意。本文圍繞經濟法教學的全過程尋求多元化教學方法改革之路。

關鍵詞:經濟法;多元化;教學方法

高校經管類專業設置經濟法課程就是為了培養學生的經濟法律意識,并提高其依法經營、合法開展業務及依法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但是在教學過程中,教學效果不盡如人意,一些學生不具備這些工作崗位所需的經濟法律知識。我結合多年從事經濟法教學的經驗分析經管類專業經濟法教學效果不佳的原因,提出解決對策,以期對該課的改革有所裨益。

一、經管類專業經濟法教學的特點

與普通法學專業的核心課程經濟法不同,經管類專業的經濟法課程更側重微觀經濟領域活動所需的法律規范的介紹,既有傳統法學學科中的民商法,又有經濟法及經濟司法部分,法律知識繁多、涉及面廣,融知識性、專業性、技術性和操作性于一體,旨在培養具有法律素養、有堅定的“市場經濟就是法制經濟”信念的經管類人才。要實現這樣的目標,必須結合聽課對象的現實情況:他們是沒有法學基礎理論背景的非法學專業學生,在學習經濟法之前幾乎沒有任何其他專門的法律課程。雖然在《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中有少量涉及,但是內容非常淺顯,而且只是對法律進行簡單的宏觀介紹,他們的法律基礎知識極其薄弱。通過若干專業知識的學習已經基本建立了以本專業為基礎的思維方式,所以要想傳授相關的法律知識,將拗口的法律術語和嚴謹的法律邏輯聯系起來,就要靠切實可行的教學方法和任課教師寬厚的知識背景,才能達到經濟法課程在經管類專業中的設置目的。

二、經管類專業經濟法教學中存在的問題分析

傳統經管類專業經濟法教學暴露出一些問題,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課程定位不清,教育目標模糊。經管類經濟法的定位有別于法學專業經濟法和公選課類的經濟法,但在實際教學中教育目標卻沒有明顯不同,導致原本缺乏系統法律知識的非法學專業學生在學習中增大了學習難度,不能很好地掌握學習內容目標。此外,教學內容缺乏針對性。經管類學生所用教材缺乏專業差異性,雖有部分教材比較適合經管類的學生,但其未做細化區分,所包含的內容太廣,知識點太多,學生學習和理解起來難度很大,急需針對不同的專業有重點介紹。如會計學和財務管理專業對《票據法》這一章就應該詳細介紹,工商管理專業對《競爭法律制度》這一章就不能簡單地一筆帶過。由于不能很好地結合本專業培養目標,使得經管類專業經濟法課程教學難以實現為本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的培養目標服務。(二)教師的教學方法單一,實踐環節欠缺。教學方法比較單一,教師沒有建立具有針對性的教學措施,學生的主動學習意識不能得到強化,就會導致整體學習行為出現偏差。雖然有些課堂內已經開始運用實例分析法,但是整體項目的實效性卻不強,教師和學生之間的互動沒有建立相應的評價機制,只是流于表面。學生在實際教學過程中不能激發自主學習機制,沒有良性互動的課堂,導致整體教學缺乏實際意義。此外,經管類專業經濟法課程教學中普遍缺乏實踐性教學,使得教學效果大打折扣。(三)學生知識儲備不夠,課程學時不足。由于學生缺乏前期的法律導入課程,加上一些學生在學習中并沒有予以重視,因此學生的法律基礎知識儲備相當不足,老師在講授時不得不對學生所欠缺的法律基礎理論、民法、民事訴訟法等知識進行補充介紹,這樣就擠占了經濟法教學內容的時間。同時,學生學習比較吃力,案例分析中抓不住要點,甚至不知道如何下手,影響教學效果。(四)教學考核方式不科學。目前,經濟法的考試還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考試的形式單一,以筆試為主。大多期末成績來源于平時成績(30%)和期末考試(70%),期末考試卷面成績仍占絕大部分,很多學生忽視平時的訓練,僅通過期末考前的復習也能通過考試,這種考核方式會導致學生為了考試過關而選擇期末突擊復習的學習方式,不利于學生真正熟練掌握經濟法律知識并加以應用的能力提升,忽視學生在課堂學習中獨立思考、表達觀點、踴躍發言、參與討論能力的培養和導向。

三、經管類專業經濟法多元化教學改革的探析

針對經管類專業經濟法教學中存在的以上問題,可從以下幾方面入手進行改革:(一)因材施教、因專業施教。針對學生專業不同、課時不同的特點,老師在安排教學內容、案例的難易程度時應有所區別。比如對會計專業的普通本科學生,在教學內容、教學要求上可以和注冊會計師考試中的經濟法內容相結合,既能激發學生學習的興趣,又能在學習中做到有的放矢。同時,對《公司法》、《合同法》和《票據法律制度》等章節的知識點應予以重點介紹,不但要全部精講,更要與專業結合精講,與相關的專業課程有機配合,進行必要的滲透。對于工商管理專業來說,企業法顯得更加重要。所以,經管類專業表面上看起來能統稱,但內部區別很大,反映到學生未來的崗位要求上更有天壤之別,授課過程中要區別對待。(二)以多元化教學手段強化教學效果。除過講授法外,多管齊下,以多元化的教學手段強化教學效果,具體如下:一是案例法。在經濟法課程講授方法上不能只重理論,應當穿插一些簡短的案例介紹和分析。雖然存在學時過少和教學進度的壓力,但不能忽略對現實問題的討論和分析,只對基本理論進行講解。否則,不僅不能彌補課時不夠的不足,反而使學生更加覺得這門課程枯燥無味,失去對該課程的興趣。總之,對非法學專業的學生講授經濟法,應盡可能突出案例教學和可操作性,增強其對法律的感性認識。二是實施專題討論法。專題討論法是根據教學內容的難易程度,授課老師選取部分內容作為不同的專題,要求學生在課后自學,通過翻閱相關書籍及文獻,并選擇合適的案例分析相關專題,最后拿出部分課時作為專門的專題辯論或專題討論課。在專題討論課上,學生之間可以就不同的觀點進行辯論或討論,以提高對專題內容的掌握程度,最后由老師點評。專題討論法注重學生的自我動手、動腦及動口能力,通過學生之間的互動及師生之間的互動,既能提升學生的學習熱情,又能加強專題理論知識的掌握,還能營造良好的學習氛圍建立和諧的師生關系。三是加強校內實訓。經濟法條文過于抽象,難以理解,尤其對于法律基礎較為薄弱的經管類學生更是如此,為了便于學生的理解,并提高學生的動手能力,可以選擇配套的實訓教材或集中教師編制經濟法的實踐教材。比如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學習中,大學生的消費觀、維權意識調查表的設計、印刷、填寫和總結都由學生自行完成。本章學習結束后,要求班級分組設計一期關于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宣傳海報,宣傳維護消費者權益的知識,作為實訓內容。(三)增加教學課時。應增加課時量,以72課時為宜。通行的經濟法教材內容一般包括十余章,各專業都不能回避的重點內容至少包括基礎法律制度、企業法、公司法、合同法、競爭法等。每章約有4節—8節內容,將現行的48或者54課時平均到各章節,相應授課時間難以滿足各章節的教學需要。因此,應增加課時量,深入講授經濟法重點內容,便于學生吸收。(四)加強考試改革,應用多種考評模式。改變重考試,輕平時訓練的現狀。為此,應積極加強考試改革,應用多元化的考評模式。主要表現為降低期末考試在期評考試中的比例,提高平時上課的表現和出勤率所占的比例,比如采用期評成績=期末考試(50%)+上課表現(30%)+出勤(20%)。應該將重點集中在考查學生在整個學習中的整體表現,比如課堂討論、實訓表現等,考查其對于經濟法律知識的靈活運用及是否具備一定的經濟法律意識上,而不僅僅拘泥于僵化的卷面成績。經濟法教學方式改革將是一項長期工程。多元化教學改革就是以學生主動學習為重點,突出實用性、互動性,教學內容從課內延伸到課外,使學生通過課堂學到社會知識,與社會零距離接觸。經濟法教學改革創新之路,任重道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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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舒真 單位:西安科技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