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業稅稅率及企業經濟效益研究論文
時間:2022-12-26 02: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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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簡要地分析了企業所得稅稅率的統一對企業經濟效益的影響,最后得出結論:稅率的統一總體上有利于提高內資企業的經濟效益;外資企業的經濟效益短期內會受到影響,但是從長期來看,有利于提高引進外資的質量和水平。
關鍵詞:稅率的統一;企業經濟效益;影響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下簡稱“新所得稅法”)從2008年1月1日起開始施行。新企業所得稅法涉及稅率、稅前扣除、稅收優惠、反避稅等方面的變化,將對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經濟效益產生影響,其中以“所得稅稅率統一”影響最大。下面來具體分析企業所得稅稅率統一對內、外資企業經濟效益的影響。
一、稅率的統一有利于內資企業經濟效益的提高
新稅法規定了企業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不考慮稅收優惠的前提下,原外資所得稅法和內資所得稅暫行條例的適用稅率都是33%。相比較而言,稅率有了明顯下降,在國際上屬于適中偏低水平。據統計:在100個國家中,有65個國家的稅率在27%以上,78個國家在25%以上;在中國周邊的19個國家中,13個國家在27%以上,15個國家在25%以上。但如果考慮稅收優惠因素,外資企業的實際稅負將大幅上升,內資企業的稅負則是基本持平①。
例:A公司是內資的中國居民企業,2007年適用的所得稅率為33%,2008年適用的所得稅率降為25%;2007年和2008年應納稅所得額均為100萬元,則2007年應繳納企業所得稅33萬,2008年應繳納企業所得稅25萬。可見在不考慮稅收優惠的情況下,內資企業的稅后收益明顯增加,提高了企業的經濟效益,增加了其盈利水平。
稅率的變化對于不同行業的利潤實際增幅的影響不一樣。石油化工、金融、白酒等行業的上市公司,原先的稅率都為33%甚至更高,2008年一季度開始改為25%后,部分公司凈利潤增加幅度很大。下面以金融行業的部分銀行的實際所得稅稅率的變化來說明新稅法對原來的高稅率行業企業經濟效益的影響(圖1)。其中實際所得稅稅率是根據銀行當期確認的所得稅費用除以當期稅前會計利潤而得出的。
而對實際執行稅率較低的汽車、家電、電子元器件等行業構成負面沖擊,但由于這其中有些公司將繼續享有高新企業優惠稅率,有些公司的優惠將被取消,因此正負影響不一。下面以汽車行業的部分企業實際稅率變化來觀察新企業所得稅法對這些行業經濟效益的影響。
從圖1中可以看出,所列示的銀行的實際所得稅稅率2007年基本上都是大于2008年的,而且有的銀行的實際所得稅稅率2007年與2008年相差很大,比如說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由此可以看出所得稅并軌對銀行的稅后盈余,也就是本文所說的企業經濟效益影響很大,主要是因為企業所得稅稅率下降了。
由圖2中可知,所列示的企業2007年和2008年的平均實際所得稅稅率都低于名義所得稅稅率,而且通過對比,2008年有些企業的實際所得稅稅率有所下降,比如說鄭州宇通客車股份有限公司的實際所得稅稅率由26.81%下降到16.79%;而另外一些企業的實際所得稅稅率卻有所上升,比如說上海申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稅率由15.68%上升為25.16%,所以圖2中折線圖沒有明顯的上升或者下降的規律。這可能主要是因為所得稅稅率的調整,另外也是由于稅收優惠政策的變化,致使一些原來能夠享受稅收受惠政策的企業在新稅法下卻不能享受了,而另外一部分企業卻相反。
但對于部分企業來說,法定稅率的降低并不意味著稅負的降低。原稅法對年應納稅所得額在3萬元(含3萬元)以下的企業,實行18%的稅率;對年應納稅所得額在3萬元~10萬元含10萬元的企業,實行27%的稅率。為更好的發揮小型微利企業自主創新、吸納就業等方面的優勢,利用稅收政策鼓勵、支持和引導小型微利企業的發展,新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實行20%照顧性稅率。新稅法實施條例將小型微利企業的條件具體界定為從事國家非限制的禁止行為,并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3000萬元;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新稅率的變化對小型微利企業的稅負升降有重要影響,總體上看,小型微利企業稅負有升有降。一般來說,年應納稅所得額在3萬元(含3萬元)以下的小企業的稅負水平略有上升;年應納稅所得額在10萬元以上的企業稅負降低幅度最大,表1列示了稅率變化對小型微利企業的影響。公務員之家
從表1中可以看出,當應納稅所得額小于等于3萬元時,稅負有所上升,對小企業的發展不利,但也有其積極作用,那就是企業利潤上升到一定程度后,企業的實際稅負是下降的,這樣就消除了抑制小企業做強和做大的稅收因素,并在一定程度上減弱了企業調整年應納稅所得額逃避納稅的沖動,減少了稅收的流失。因此,從總體上看稅負的調整有利于中小企業的發展,有利于中小企業經濟效益的提高。公務員之家
二、稅率的統一短期內會降低外資企業經濟效益
據綜合測算,原來我國外資企業的實際稅負大約為15%,名義稅率為33%。另外,對于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非居民,新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了20%的適用稅率,和原外資所得稅法規定一致。新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了統一稅率為25%,并且取消了很多原來外資企業獨享的稅收優惠政策,所以總體來說外資企業的稅負會增加,對企業的經濟效益會產生負面影響。
例:B公司是外資的中國居民企業,可以享受生產性投資企業兩免三減半的稅收優惠,2007年適用的所得稅率為33%,免收地方所得稅,處于減半期的第一年;2008年適用的所得稅率降為25%,處于減半期的第二年;2007年和2008年應納稅所得額均為100萬元,則2007年應繳納企業所得稅15萬,2008年應繳納企業所得稅18萬。若2008年仍適用外資企業所得稅法,則B公司2008年應繳納企業所得稅15萬。可見,在原稅法沒有享受稅率優惠的內資企業應繳企業所得稅稅額將減少,享受稅率優惠的外資企業應繳企業所得稅稅額將增加。
表2列示了2008年與2007年的利用外資對比情況,此表數據未包括銀行、保險、證券領域吸收外商投資數據,但是從表中仍可以看出2007年的引進外資數量明顯比2008年的減少了,部分原因就是外資企業的企業所得稅稅率升高,會引起其稅負的增加。
“兩法”合并后,部分外資企業的稅負將會有所提高,但由于國家對重點扶持和鼓勵發展的產業和項目給予稅收優惠,例如對于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實行“三免三減半”的政策。因此,投資方向合理的外資企業的稅負不會增加。此外,新稅法對外資已經享有的稅收優惠采取了過渡期的辦法,這樣一方面簡便了征收管理,另一方面又回避了外資企業稅負的大起大落,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利影響。總體上來說,稅率的變化會引起外資企業的稅負有所上升,短期來看對其經濟效益有些影響,外資有可能會減少,但是從長期來看,稅率的變化不僅不會抑制外資的進入,而且會創造更加規范、透明的投資環境,有利于提高我國利用外資的質量和水平。
參考文獻
[1]施正文.企業所得稅法新舊條文變化與解讀[M].法律出版社.2007年7月.
[2]鐘玉鳳.淺談內外資企業所得稅的并軌[J].中國集體經濟.2008(5).
[3]周霞、沈曉娟、郭蘭英.兩稅合并對內外資企業的影響[J].財會月刊(綜合).20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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