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意識保護民工權論文
時間:2022-06-09 09: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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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本文主要從調查方法:范圍、方式和內容;農民工的基本情況;農民工權利實現及權利意識狀況;改善農民工權利狀況的對策進行論述。其中,主要包括:農民工是我國特定環境下產生的特殊群體、調查采用整群隨機抽樣,選擇農民工比較集中的建筑工地、企業、飯店、火車站等為調查點、關于農民工的性別調查結果、關于農民工從事行業的調查、就業渠道、農民工外出找工作的渠道很多、政府提供的幫助和服務非常有限,中介機構起的作用也非常小、農民工勞動權利保障狀況的調查、農民工工作時間長,勞動強度大,工資相對低、農民工工資克扣、拖欠時有發生,仍然困擾著農民工群體、加強農民工就業與勞動權益保障、改善農民工文化生活,將其納入城市文化生活體系等,具體請詳見。
農民工是我國特定環境下產生的特殊群體。他們為城市經濟、社會的建設做出了巨大的貢獻。然而,由于歷史、制度等因素,農民工在城市中沒有獲得相應的待遇和尊重。本項研究是以石家莊市為個案,通過實證調查,考察農民工權利意識和權利保障的現狀,思考相關政策的合理性,為提高農民工權利意識和更好地實現農民工權利,提出一些政策性建議。
一、調查方法:范圍、方式和內容
本次調查主要采用問卷調查法。調查共發放問卷342份,回收342份,有效問卷328份。有效率為93%。調查采用整群隨機抽樣,選擇農民工比較集中的建筑工地、企業、飯店、火車站等為調查點。
調查數據處理用spss16.0軟件,對相關數據給出表格統計數據描述或圖形描述。
調查的主要內容:城市農民工權利現狀,包括勞動就業、勞動報酬、社會保障、文化生活;權利意識情況,包括參政意識、維權意識、法制意識。
二、農民工的基本情況
關于農民工的性別調查結果顯示:在外務工的農民工男性占75.6%,女性占24.4%。可見,農民工以男性為主,女性外出務工還是少數。
關于農民工年齡的調查結果顯示:18歲以下的農民工占總人數的2.9%,18-30歲的占44.7%,31-40歲的占33.5%,41-50歲的為15.3%,51-60歲為3.6%。40歲以下的農民工占了絕大多數。
關于農民工在外務工年限的調查結果顯示:在外務工不滿一年的占24.1%,1-3年的為33.5%,3-10年的為31.2%,10年以上的為9.7%。
關于農民工的文化程度調查結果顯示:農民工小學及以下的文化程度占總人數的7.9%,初中文化程度占51.5%,高中、職高文化程度的為27.1%,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占12.6%。總體上,農民工的文化程度較低,但有提升的趨勢。
關于農民工從事行業的調查:在此次調查中有31.6%農民工從事建筑(裝修),有14.6%在工業工作,有20.2%在餐飲娛樂及其他服務業工作,1.8%在交通運輸及倉儲業工作,7.9%是個體工商戶。可見,農民工主要從事勞動強度比較大的行業。
三、農民工權利實現及權利意識狀況
1、就業渠道:
農民工外出務工通過老鄉、親戚介紹的有135人,自己找的有125人,通過勞務中介介紹的有6人,用人單位直接到家鄉招聘的有7人,包工頭帶出來打工的有22人,通過招聘會、招聘廣告找的有17人,政府或有關部門介紹或組織的有2人。農民工外出找工作的渠道很多,但主要還是通過熟人介紹等比較原始的方式,以建立在相互信任和幫助的基礎上。而政府提供的幫助和服務非常有限,中介機構起的作用也非常小。
2、農民工勞動權利保障狀況的調查:
(1)農民工工作時間長,勞動強度大,工資相對低。調查顯示:農民工每天工作10個小時以上的有176人,占總人數的51.5%;8-10小時之間的有137人,占總人數的40.1%;8小時以下的有21人,占總人數的6.1%。農民工一般都有加班經歷,并且沒有假期。每月加班次數的統計顯示:每月加班0-4次的有183人,加班5-9次的有96人,加班10-14次的有19人,加班15次以上的30人,各占總人數的55.8%、29.3%、5.8%、9.1%。過長的勞動時間,過大的勞動強度必然對農民工身心造成一定傷害。而關于農民工月工資的調查顯示:46.8%的被調查者月均工資為1000元以下;月均工資800元以下的有37人,占總人數的10.8%,其中相當一部分是低于當前最低工資標準。(每月750元);33.6%的月均工資1001-1400元;12%的月均工資1401-1800元;16.4%的月均工資為1800以上。農民工工資比較低,一般在1000元左右,而且工資增長緩慢。只有有一技之長或包工頭性質的管理者收入相對較高。
(2)農民工工資克扣、拖欠時有發生,仍然困擾著農民工群體。農民工領取工資的形式多樣,其中按月發放的占56.7%,按月發放但要扣一部分保證金的占6.1%;“年終結算,平時借支生活費,年終結不清來年結”的占19.2%,工資在工程完工后發放的占11.3%。農民工的工資拖欠比較嚴重,偶爾被拖欠的占39.9%;經常被拖欠的占7.9%。另外,還有其他形式變相的克扣。農民工加班后,不給加班費的有65人,占總人數的19.8%;給不給加班費全由老板自己定的有67人,占總人數的20.4%;按平時工資標準支付的有147人,按平時150%、假日200%、節日300%的標準支付加班費的有49人,分別占44.8%、15%。盡管相關部門已經加大勞動監察力度,但農民工工資拖欠、克扣仍然比較嚴重。尤其,在農民工從業比較集中的建筑行業更加突出。但隨著農民工就業市場的逐漸成熟,有相當一部分用人單位對農民工薪酬標準的態度也開始趨于客觀公正。
(3)勞動用工行為不規范,勞動合同簽訂率和社會保險參保率低。勞動合同是保障勞動者權益的憑證。調查顯示:49.7%的被調查者只有口頭約定,沒簽正式合同;還有21.3%的被調查者或者沒有任何形式的約定,或者由用人單位拿走而失去制約作用。只有95人,占29%簽訂了書面合同。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原因,一方面由于農民工法律維權意識不強,另一方面處于相對強勢的用人單位不嚴格執行勞動法,為逃避責任找各種借口不和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另外,在就業形勢嚴峻的情況下,農民工為求就業,不敢提出要求,屈服于用人單位。因此,目前簽訂勞動合同在農民工勞動力市場還不普遍。由于缺乏勞動合同的約束,農民工勞動權益很容易被侵犯。在法制社會下,要樹立正確的法律維權意識。農民工應該習慣于運用勞動合同,主動維護自身權益。
當前,社會保障對農民工覆蓋率低。調查顯示:農民工用人單位沒有給上任何社會保險的有170人,占總人數的51.8%;只上工傷保險的有48人,占14.6%;只上養老保險的有6人,占1.6%;只上生育險的有2人,占0.6%;還有23人,占18.3%不知道單位上沒上。其原因主要有:城鄉社會保障體系還未實現一體化,農民工的流動性使他們在城市參保收益不確知,甚至難以獲得。這使用工企業和農民工雙方都對參保不積極。用工企業為降低成本,不愿因為農民工交納保費而增加“包袱”。農民工對社會保險不了解,根本沒有考慮參保。訪談中了解到,農民工體會到與城市居民在社會保障方面的差距,但對其重要性的認識還不是很充分。但農民工對工傷保險、養老保險有較多的關注。
勞動缺乏安全保護。農民工工作環境因行業不同而有所差別。如建筑、運輸等重體力勞動,工作環境比較差。餐飲服務業相對較好。用工單位的安全管理也參差不齊。調查顯示:反映用人單位采取了安全防護措施的有75.7%;免費發放勞動保護用品的有39.2%;有安全保護但不免費發勞動保護用品的有17.8%;沒有安全措施的有18.7%。由上可見,在勞動法的約束下,大多數用工企業積極為農民工勞動環境的改善和勞動保護采取了一些措施。
(4)農民工在工作中受歧視嚴重。對“您在就業過程中受到何種歧視”的回答中,有238人,占總人數71.4%,選擇在薪酬、福利,工作安排,工作升遷,應聘時或多或少遇到過歧視;只有95人,占總數的28.6%,選擇沒有遭遇歧視。農民工大多戶籍不在本地,流動性強,用人單位為了加強對農民工的控制,要求農民工交納押金(或培訓費、服裝費)或扣押證件。調查顯示:被用人單位要求交押金、扣證件或二項皆有的有118人,占總人數的36.2%;什么都不要,但要有擔保人的有39人,占總人數的11.8%。當然,仍有95人,占27.8%反映什么都不要。這說明目前農民工就業仍然因身份而普遍受到不公平待遇。
(5)農民工業余的文化生活貧乏。調查顯示:農民工在務工之余,“睡覺”的有103人,占總人數的31.4%;看電視或電影(露天電影)的有128人,占39%;聊天的有91人,占27.7%;上網的有99人,占30.2%聽廣播的有45人,占13.7%;看書看報的71人,占21.6%;打電話的有44人,占13.4%;學習業務的有20人,占6.9%;家務勞動的有35人,占10.7%;玩棋牌的有44人,占13.4%;參加體育活動的有29人,占8.8%。大部分農民工業余文化生活比較原始,與城市居民的娛樂文化相比顯得單調。睡覺、看電視、聊天是農民工主要的業余文化活動。農民工看電視、聽廣播主要是為了娛樂,但已經出現一些新趨勢,越來越多的農民工關注法律、國家政策、招工消息等與自己利益有關的欄目。文化程度較高,較年輕的農民工也開始上網,看書看報。
6、農民工權利意識不足。調查顯示:目前,農民工最關注的問題中排在第一位的是工資發放。但對“您知道現在石家莊市最低工資保障線是多少?”的回答中,只有11.4%的被調查對象知道,其余或完全不知道或不能準確說出。至于“平時加班及法定節假日的加班支付標準”,有203人,占總人數61.9%的被調查者明確表示不知道;有125人知道,占38.1%。86.8%被訪者不知道勞動保障電話咨詢服務的電話號碼。農民工對用工單位是否應該給上社會保險的認識,認為應該上的有225人,占總人數的65.8%;認為“不知道”和“上不上無所謂”的有102人,占31.1%。這反映了當前維權實踐和維權意識現狀。在權利受到侵害時,農民工經常很困惑,不知道怎么去維權。有67人,占19.6%選擇忍了就算了;找當地朋友幫忙或找老鄉幫忙有34人,占10%;找勞動部門,找包工頭,求助法院,找婦聯、寄托于政府的各占20.5%,16.4%,10.2%,0.6%,6.7%。當發生討薪案件時,您知道可以免費請律師?調查顯示:有186人,占56.7%不知道;104人,占31.7%知道但覺得不太現實;知道,也準備試試的有38人,占11.6%。可見,農民工的法律維權意識不足;政府有關部門在維權過程中發揮的作用也很有限。
農民工對政治權利的認識差強人意。對村民選舉態度的調查顯示:農民工對回村參加選舉的態度較消極。請假回家參加選的有58人,占總人數的17%;“掙錢最重要,不參加選舉”的有91人,占26.6%;“別人參加,我就參加”的有50人,占14.6%。在訪談中了解到,影響農民工回村參加選舉積極性的因素有:村民選舉的一些弊端,如內定、賄選等因素使選舉形式化,很多在外打工的農民工認為與其回家參加沒有實際意義的選舉,不如留下來多掙點錢。另外,工作單位不愿意因回家參選而耽誤工作,一般不會批準,農民工會珍惜來之不易的工作而放棄回家參選。農民工對選舉權重要性的認識還不充分。對城市居民權利的態度的調查顯示:認為應該與城市居民享有同等權利的有230人,占總人數的69.7%;沒想過的有59人,占17.9%;無所謂的34人,占10.3%;不應該的有7人,占2.1%。相當部分的農民工已經意識到應該與城市居民享有同等權利。這代表城市化過程中農民工權利意識的成長。
由上可見,由于客觀條件限制或缺乏對相應政策和法律的了解,農民工權利意識還處于較低層次。但農民工權利意識在逐漸增強,或顯性化即他們開始敢于申張自己的權益。
四、改善農民工權利狀況的對策
1、加強農民工就業與勞動權益保障
在城鄉一體化背景下,農民工權益越來越為相關政策所關注。在現行的社會管理體制下,農民工仍然是邊緣化的弱勢群體。其權益經常得不到保障。如就業的非正規性、工資拖欠和克扣問題、勞動合同、安全保障、社會保障問題。我們應從以下幾方面做好工作:
(1)農民工工作地和所在的農村的政府應該有組織地提供和就業招工信息。建立城鄉一體化的勞動力市場信息平臺建設,建立覆蓋城鄉的勞動力供需網絡。這樣可以使農民工勞動力市場規范化,減少農民工就業風險,增加農民工工作的穩定性。
(2)加強社會中介的作用,規范社會中介組織。大力發展多種形式的勞動就業中介組織。如有規范的機構名稱、組織章程、業務范圍與管理制度及服務辦法;專項開展職介服務,并有相應的固定服務場所、辦公設施等。建立職業中介機構年審制度,申報期內無用人單位和求職者有效投訴,無不良誠信記錄,自愿開展免費職介服務,統一安裝并使用職業介紹軟件。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制定職介服務補貼標準,鼓勵職介服務發展。
(3)加大勞動監察部門的工作力度,加強監督用工單位行為。建立農民工工資支付監控制度,加大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用人單位的處罰力度。加大工資清欠力度,確保不發生新的拖欠。對惡意拖欠情節嚴重的,要責令停業整頓或關閉,對有關人員要依法予以制裁。
(4)完善城鄉一體的社會保障體系,將農民工納入社會保障體系,有效推進制度執行。不斷提高農民工的收入水平和福利待遇。根據當地工資標準確立合理的繳納額度,盡快建立跨區保險服務,以解決農民工流動帶來的不便。實行低標準進入、漸進式過渡,調動用人單位和農民工參保的積極性。
(5)嚴格執行最低工資標準制度,推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堅決遏制違法強制超時勞動。
(6)加強對農民工維權的法律援助。
2、改善農民工文化生活,將其納入城市文化生活體系。
農民工游離于農村與城市社會生活,很難享受到由政府提供的農村公共文化服務,也難以擠進城市公共文化服務受眾行列。農民工文化生活單調、貧乏。改善農民工的業余文化生活已成為確保社會穩定、打造和諧社會必不可少的一環,為農民工文化生活解渴應該成為一項重要的社會課題。我們應從以下幾方面進行改善:
(1)徹底破除“城鄉二元”體制,統籌城鄉發展,賦予農民工同等的國民待遇,使農民工分享城市社區文化資源和文化參與機會。將農民工的文化設施的需求納入規劃內容,根據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供給文化設施。
(2)改變農民工與本地居民的隔離和排斥。社區組織應有意識地擴大文體活動內涵的包容性,選擇適宜農民工參加的社區文化活動,積極引導社區內農民工參加各類社區文化活動組織。
(3)改善農民工文化生活是一項系統工程,政府作為公共管理的主體,應發揮主導作用,增加財政投入,制定激勵制度;用工單位應發揮主體作用;此外還需要社會各界共同的關注和關懷,形成政府-用工單位-社會“三位一體”的服務體系。用工企業必須提供基本的文化設施或組織文化活動。采用多種形式豐富農民工文化生活。如免費送電影,與有關部門聯合組織開展“文化進工地”活動,開辟工地閱覽室、電視放映房、文體活動中心等。
3、建構體系化、系統化、常規化、制度化的農民工培訓制度,實現農民工繼續教育可持續化。具體措施包括:
(1)建立具有戰略意義的農民工培訓制度或政策,把農民工素質的提高作為一項系統化、長遠的政策穩定下來。明確政府在農民工素質培養中的責任。經常對農民工實際需要進行調查,以開發和提供更有針對性的培訓項目。就培訓內容、培訓組織機構、培訓對象、設施建設、籌資方式等作出系統、具體的規定。
(2)協調整合勞動和社會保障、扶貧辦、安全生產、工會、共青團、婦聯等多家單位以及社會力量共同規劃農民工培訓,避免多頭管理,各自運行,造成的資源浪費。培訓資源共享,如培訓設施、培訓資料、師資等,以降低培訓成本,增加培訓機會。
(3)建立規范的培訓管理考核機制。目前,對各部門委托培訓機構舉辦的各種培訓實際效果的考核主要以參加培訓的農民工人數為標準,缺乏有實際意義的硬性的量化考核標準。以技能增長、農民工實際感受等能反映培訓質量為指標建立考核標準。
(4)不斷擴展政策層次,將針對性的培訓逐步擴展為更廣意義的農民工素質教育,增加其接受繼續教育的機會。如開辦農民工夜校、放寬電大、職業學校的入學門檻。
4、加強宣傳、教育,在城市社區增加農民工權利實現的制度空間,培養農民工權利意識。農民工權利意識較弱,這導致政策制定過程中角色缺失,從而影響政策的回應性。這不利于推進當前民主決策、民主政治的建設。
(1)加強農民工組織觀念,鼓勵農民工參加各類社團,如工會,務工委員會,培養組織歸屬感,培養通過組織維權的習慣,發揮組織宣傳教育作用,培養權利意識。
(2)以社區為平臺,開展法律講座或法律培訓,為農民工普及法律知識和相關政策,樹立法律維權意識。積極引導農民工樹立正確的權利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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