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美行政訴訟種類之對比與借鑒
時間:2022-04-29 03:36:00
導語:德美行政訴訟種類之對比與借鑒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摘要:從法國國家參事院的建立算起,行政訴訟制度存在已經有200多年歷史。20世紀以來,行政訴訟類型化越來越成為一種發展趨勢。本文對德美行政訴訟類型進行比較,以期對我國行政訴訟有所借鑒。
關鍵詞:行政訴訟類型;類型化;比較與借鑒
行政訴訟的類型化是20世紀以來各國行政訴訟制度發展的總趨勢。行政訴訟類型的劃分標準因國而異,但一般來說,不外乎考慮以下因素:訴訟人的請求、當事人的訴訟資格、法院的判決權限及訴訟程序。本文中筆者著重考察和分析了德國和美國的行政訴訟類型,通過介紹、比較和分析兩國行政訴訟類型的優劣所在,以期對于我國下一步修改行政訴訟法,確立行政訴訟的類型有一定的借鑒效應。
一、德國行政訴訟類型
訴訟類型的劃分是德國行政訴訟制度的一個鮮明特色,按照權威的觀點,基本訴訟類型是形成之訴、給付之訴和確認之訴。各種訴訟類型之間又有一定的交叉,因此,期間的界限并不十分明確。對于同一事件,當事人可以出于不同的考慮方式提出數個類型的訴訟,法院可以合并審理。
1.確認之訴,是指確認公法法律關系是否存在、行政行為是否無效的訴訟類型。《行政法院法》采取簡便的二分法:即一般確認之訴;繼續的確認之訴,又稱為事后的確認之訴。
2.給付之訴是原告方要求被告方提供特定的“給付”即作為或者不作為的訴訟,此種類型既適用于行政機關與公民之間,也適用于行政主體與行政主體之間,其中,典型的是的職責之訴,即公民提出要求行政機關做出原先拒絕或者沒有做出的行政行為,行政機關履行法定義務的訴訟,又被稱為義務之訴。
3.形成之訴,是成立、變更或者消滅某種法律狀態的事實,是一種開放的、不確定的訴訟類型,既適用于行政行為,也適用于其他行政活動形式。形成之訴可以分為訴訟上的形成之訴和實體法上的形成之訴。包括以下類型:變更之訴、強制執行之訴又稱為反強制執行之訴、重新進行之訴、機關訴訟、撤銷之訴。
德國行政訴訟制度中對于訴訟類型的規定從三個方面體現:(1)在《行政法院法》中有明示或者默示的規定。(2)由《行政法院法》指示使用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而形成。(3)法院在具體的司法實踐中認可特別的訴訟類型。不過后兩種模式也可認為是在《行政法院法》規定的基本模式下的衍生產物。
二、美國的行政訴訟類型
美國法律沒有明確規定行政訴訟的類型,由于強調三權分立以及司法權對行政權的控制,因而和行政訴訟相似的制度在美國被稱為司法審查。根據聯邦司法審查的方法,美國的行政訴訟類型可以分為:
1.法定的審查。法定的審查是指法律對于行政機關的某項活動直接規定的審查,一般規定在機關的組織法中,法定的審查具體又有兩種方式:一是特定的法定審查。二是普遍的法定審查。最典型的是霍布斯法。
2.非法定的審查。一切行政行為未明白禁止審查時,都可受到司法審查,這種法律所未明白規定的司法審查稱為非法定審查。聯邦法院的非法定審查主要有8種:侵權行為賠償之訴、制止狀、確認判決、提審狀、禁止狀、追問權力狀、人身保護狀、執行狀。
3.執行訴訟中的司法審查。執行訴訟中的司法審查是一種間接審查,當事人對行政機關的決定不提起訴訟,而是在當事人不執行行政機關的決定,行政機關提起訴訟請求法院裁判執行的時候,當事人主張行政決定違法作為抗辯的理由,否認行政決定具有執行力量,法院在裁判以前,必須解決兩個問題:(1)行政決定是否合法成立。(2)當事人是否違反行政決定,或者是否沒有執行行政決定。因此,執行訴訟的裁判也是法院取得司法審查權力的方法。
行政機關提起行政訴訟可以發生在兩種情況:(1)法律對行政決定完全沒有規定執行的方法。(2)法律規定當事人不執行行政機關的決定時,行政機關可以采取執行措施,但是沒有賦予行政機關強制執行權力。
憲法權利的司法審查聯邦行政機關的一切重要決定,幾乎都有成文法的司法審查形式。在成文法對行政機關的決定沒有規定司法審查時,只要法律形式沒有明白禁止司法審查,法院都假定可以審查。這時,法院根據法院具有的一般管轄權限進行司法審查。當事人對法律的規定不服,能夠根據憲法主張司法審查,只限于行政機關的決定涉及到憲法問題的時候。
當事人根據憲法主張司法審查的權利出現在兩種情況:(1)行政機關侵犯當事人的憲法的實體權利,如侵犯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信仰自由等。(2)侵犯憲法保障的程序權利,如剝奪當事人的自由和財產而沒有按正當的法律程序。這兩種情況,如果受害人沒有其他的司法審查權利,或者這種權利受到很大的限制時,可以根據憲法權利申請司法審查。
三、兩國行政訴訟類型的比較
對于行政訴訟類型的規定兩國有很大的不同,德國代表著典型的大陸法系傳統,美國則沿襲英美法系的格式。雖然兩國行政訴訟類型存在諸多差異,但是行政訴訟制度又有某些普適的原則。
1.相同之處
(1)行政訴訟類型的劃分都遵循著相同的目的或是價值基礎。不論在德國還是在美國,設立行政訴訟制度的目的無非是兩個:一是為行政相對人提供一種最可信賴的司法最終救濟手段,保護相對人的權利和自由。二是監督政府依法行政,維護公共利益,維護行政法治及行政法律秩序。
(2)都注意對公共利益的保護。在美國有私人檢察總長理論,認為國會為了維護公益,可以授權檢察總長對行政機關的行為申請司法審查,國會也有權以法律指定其他的當事人作為私人檢察總長主張公共利益。在德國協會之訴和民眾之訴,協會之訴指協會因其成員或他人的利益而提起的訴訟。民眾之訴指原告為他人利益或公共利益而提起的訴訟。
(3)行政訴訟類型化標準的多樣性。在德國有傳統的分類方法,根據原告訴訟請求的目的,將行政訴訟分為基本的3個類型。也有是根據訴的標的將訴分類為針對行政行為、事實行為和法律以下的法規三大類別。此外,還可以根據訴的提出系針對國家權力的消極防御還是積極要求,以及系針對不再產生法律效果的行政活動、正在產生法律效果的行政活動或將來才會出現的行政活動而對其進行分類。在美國由于英美國家沒有公私法的劃分,它的行政訴訟類型主要是根據法院取得司法審查方式也將行政訴訟分為4種類型。美的兩國的行政訴訟類型是多樣化的。
2.不同之處
(1)行政訴訟類型劃分的標準不同。德國行政訴訟類型的劃分標準主要是行政訴訟的原告所提出的訴訟請求以及訴訟目的,是從實體的角度進行的劃分。而美國則是通過程序上的標準不同來劃分行政訴訟的。
(2)行政訴訟類型寬窄不同。在美國存在著執行訴訟,在相對人不執行行政機關的決定,或不履行行政義務時,行政機關原則上不能采取強制執行手段,只能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以命令促使履行。相對人如不履行法院的命令,法院將以藐視法庭罪處以罰金或拘禁。美國執行訴訟的基礎在于按照美國三權分立的特點,為有效地控制行政行為,防止行政權的濫用,把這種對公民權益極易造成損害的強制執行權交由法院行使,而強制執行的發動權屬于行政機關。而在德國則沒有此類訴訟,若相對人不履行行政機關的決定,德國的行政機關可以自己強制執行,無須向法院提起訴訟。
(3)兩國的行政訴訟類型體現了他們對私益和公益保護的側重點不同。在美國,制止狀、人身保護狀、禁止狀及憲法權利的司法審查體現對私人權益的保護,都以突出保護私人利益為目的。而在德國,撤銷之訴和變更之訴則是體現對行政法治、行政法律秩序的維護之上,體現對公共利益的高度重視。
四、中國對于兩國行政訴訟類型劃分的借鑒
我國目前的行政訴訟法對行政訴訟的類型并沒有做明確的規定。非類型化使得在行政訴訟的司法實務中暴露出許多問題,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行政訴訟效率低下,司法資源浪費。行政爭議相對于民事糾紛來講,其性質較為復雜。例如“行政爭議有外部爭議和內部爭議之分,行政爭議還有直接爭議和間接爭議之分。因為行政爭議的性質如此復雜,法院在處理行政爭議的時候。應當針對不同性質的爭議采用不同的處理方式。顯然,現行的規定降低了行政爭議的效率,不利于行政爭議的解決。
2.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保護的不完善。在中國現行的行政訴訟制度的模式下,沒有明確規定行政訴訟的類型,其結果是使得公民的起訴范圍過于狹窄,公民只有在與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有利害關系的情況下才能提出行政訴訟。使得那些被抽象行政行為損害合法權益的公民投訴無門,不利于保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
3.我國行政訴訟體系的設置不科學。我國沒有明確的行政訴訟類型,這使得法院在定位某一具體行政訴訟時通常采用結合《行政訴訟法》第54條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若干問題的解釋》中關于行政訴訟一審判決的種類的方法,而將行政訴訟的定性分別對應撤銷判決、變更判決、履行判決、確認判決等,分為撤消訴訟、變更訴訟、履行訴訟、確認訴訟和行政賠償訴訟這幾種類型。從邏輯關系來看,這種由判決方式倒推訴訟類型的做法顯然是一種倒果為因的做法,從而破壞了整個行政訴訟體系的科學性。
4.不利于我國法治社會建立。在法律上明確行政訴訟的類型,可以完善行政訴訟制度自身的建設,促進憲政制度的建立,使對國家的管理建立在一個理性的規則之上,我國這種行政訴訟非類型化的模式有可能阻礙國家法治社會的發展和憲政制度的建立。
借鑒訴訟制度較為發達的西方國家的經驗,行政訴訟類型化已經是此次行政訴訟法修改的大勢所趨。雖然我國行政訴訟法對于類型化一直沒有規定,但是學者們已經開始對訴訟的類型化有了不同的設想。例如薛剛凌教授在其《行政訴權研究》一書中,以法院行政判決權的大小為標準,將我國現行行政訴訟的類型分為撤銷訴訟、變更訴訟、履行訴訟和行政賠償訴訟四種類型。馬懷德教授則認為,應當結合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和我國的判決形式,將我國現行的行政訴訟類型劃分為撤銷訴訟、確認訴訟、變更訴訟、賠償訴訟、履行訴訟等五種類型。在不久的將來,隨著行政訴訟法修改的逐步實現,這些構想將變成更為適應現實律條。
- 上一篇:剖析朗讀在職業高中語文教學中的作用
- 下一篇:小議中國民事訴訟簡易過程的優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