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議供應鏈契約下現金支付方式探究

時間:2022-04-10 11: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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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議供應鏈契約下現金支付方式探究

[摘要]供應鏈期權契約模式,能夠有效地協調供求雙方需求信息的不確定性與非對稱性,實現信息共享,提供供應柔性,提升供應鏈整體績效。本文結合金融期權理論與資金運作方式,通過構建和擴展供應鏈期權契約的資金模型,從現金流角度論證了期權契約對于實現帕累托改進的有效性,并探索了一種對購銷雙方均有利的貨款支付模式,以為供應鏈期權契約的實踐應用提供參考。

[關鍵詞]供應鏈;期權契約;現金流;支付方式

近年來隨著對供應鏈理論研究的深入,廣大學者就供應鏈柔性和協調問題進行了大量研究,旨在探索控制供應鏈風險,提升供應鏈整體績效的方法。其中,設計雙贏的供應合約體現了供應鏈作為系統的全局優化思想。學者們提出了若干形式的提供供應鏈彈性的契約模式,如:支付延遲條款,備份條款,彈性定貨量,回收條款等等,而這些合約又都可以歸結為期權契約(optioncontracts)的特殊形式。簡單地說,供應期權契約就是供應商向制造商(或零售商)提供的一種彈性定貨條款,后者以向前者支付一定金額的期權費而獲得在一定時期內按約定的執行價格購進(或賣還)相應數量產品的權利。這種期權契約模式,是利用成熟的金融衍生工具和理念,有效地處理供應鏈中供求雙方需求信息的不確定性與非對稱性,實現信息共享,提供供應柔性,提升供應鏈整體績效的契約協調模式。

期權契約模式能夠轉移部分風險給供應商,供應商也相應地獲得了補償,同時在供求雙方間共享了市場信息,增大了參與企業的獲益。然而,目前的研究多是關注理論模型的探討,而并未涉及資金流問題。實際上,期權費率一般相對較低,而普通的銷售條款中均規定較高的預付款(20—30%,甚至更高)。雖然期權契約提供了柔性和供應鏈績效,但從資金上來說,對于期權的賣方(writer)——供應商,較低比率的期權費,不足于彌補其面臨的缺貨(違約)風險和庫存積壓風險,不利于其資金回流,造成提前期生產資金供應不足,承擔的財務風險很大。但若規定較高比率的期權費,期權的購買方又不易接受,賣方的競爭博弈也最終會將期權費壓至較低水平。因此,從期權契約模式的實踐運用上來說,資金支付問題是值得考慮的。尤其是,近幾年央行不斷收緊銀根,企業面臨的金融風險不斷加大。在市場競爭與環境風險的兩難境地下,一方面要在原材料(或產品)的采購中實現資金的杠桿效應;另一方面要確保在不影響銷售業績的前提下擴大銷售資金回流,以保障生產營運資金需求。結合金融期權的思想,本文擬通過構建和擴展期權契約的資金模型,探索一種對購銷雙方均有利的貨款支付模式,以為供應鏈期權契約的實踐應用提供參考。

一、兩階段契約模型

將供應鏈中產品的購銷過程簡化為風險中性的單個供應商單個零售商的兩階段的購銷模型。購銷的標的產品為一種生產提前期較長,銷售期相對較短(供應商在這樣短的時間內無法完成產品生產,或是此時的高成本生產是不經濟的),在銷售期一旦出現缺貨,零售商無法通過向供應商增購而進行補貨。這里所指的兩階段為:將零售商的銷售期分為兩個階段,在第一個銷售階段到來前(一定的生產提前期內),零售商根據歷史經驗和市場信息預測整個銷售季節的需求總量,并依此在t0時刻以普通批發合約和期權契約兩種方式向上游供應商訂購產品,產品分別于第一階段和第二階段開始時點t1和t2分兩次派送到位。第一階段未能滿足的需求可以延遲到第二個階段,但第二階段的缺貨將損失需求,零售商將面臨較高的缺貨成本。第一個銷售階段末,零售商根據觀察到的市場需求信息,修正自己對第二階段的需求預測,并決定執行期權的數量。

二、現金支付模式

1.傳統的普通批發契約現金支付模式

零售商在銷售期到來前,根據市場預測,t0時刻以定單的方式以批發價w向供應商購進確定數量的產品,并支付約定比例的定金或預付貨款。假定零售商為各銷售階段定購的產品數量分別為qi(i=1,2),預付金比率為r.

2.單一期權契約現金支付模式

零售商在以批發價w向供應商購進確定數量產品,支付約定比例的定金或預付貨款;同時,購買對應q個單位產品的執行價格為we期權,支付單位期權費w0,0<w0<w×r。假定零售商為各銷售階段定購的確定數量分別為q1,q2;在第二階段初,在觀察了第一階段的實際需求后,決定執行q'個單位的期權。(關于期權契約下供應商的最優價格決策和零售商的最優定貨量決策在文獻[2]中有明確論述,這里重心在于討論現金支付,故假定為已知條件。)

購銷雙方各時點的現金流出分別為:

3.擴展的期權契約現金支付模式

從上述內容中可以看出,供應商在提供給零售商q個單位的采購柔性的同時,只獲得單位w0的資金流入,而必須墊付的生產成本。基于資金實力的約束,在不提高零售商期權費支付比例的情況下,供應商愿意并且能夠提供的期權數量受其資金實力的約束。在銷售旺盛時,使得雙方都損失利潤。因此,建議對期權契約在支付模式上進行擴展。即,供應商要求零售商在支付期權費的同時,預墊付比例為a的生產資金。對于期權的執行部分,此墊付資金直接用于抵補貨款,對于期權不執行部分,此墊付資金退還給零售商或用于沖抵已執行部分的貨款(暫不考慮時間價值)。

購銷雙方各時點的凈現金流分別為:

不考慮時間價值,從總量上來講,零售商和供應商的實際資金流出與同采購量的一般期權合約相同,即,但對于供應商來說在擴展模式下,Is0*>Is0',緩解了生產提前期資金壓力,有利于零售商獲得更大的供應彈性,有利于構建供應鏈的聯盟生存關系。

三、實例分析

假設一零售商從制造商處購買某種季節性產品,零售商的固定定貨量=市場平均需求10000單位,批發價格為150元/單位,零售價格為200元/單位;面臨的市場波動分三種情況,即實際市場需求量范圍為(9000,11000),(8000,12000),(7000,13000)。相應買入期權份額分別為800,1600,2400(可滿足超額需求量的80%),期權費率10%(當為擴展形式時,另預付20%),執行價格為150元/單位。訂貨期t0,零售商支付固定定貨部分30%的預付貨款,同時支付期權費;在第一個銷售期t1,收到進貨6000單位,賣出5000單位??紤]兩種極端情況,當需求處于下限時,不執行期權,零售商完全滿足市場并有庫存,庫存以單位60元/單位處置;當需求處于上限時,決定執行全部期權,所有未滿足需求將付出100元/單位的缺貨成本。

模擬運算后,可以看到,當市場需求的波動方差較大時,期權契約的收益明顯高于普通的批發合約,使供需雙方都很好地實現了降低市場預測的不確定性風險。另外,無論市場實際狀態如何,期權契約的模式對零售商而言都是有利的;而對于制造商來說,當市場比預期萎縮時,因為零售商提供了彈性而面臨一定的風險,這也反映了供應商在期權費水平內可以提供的數量彈性是有限的;當市場形勢好時,很明顯制造商的也獲得了比普通批發合約高的收益。擴展的期權付款方式,使得制造商在生產準備階段比只收取期權費的方法緩解了墊付生產資金的壓力,從而使得供需雙方的獲益均得到改善,證明了期權契約及擴展的付款方式是有效的。

四、結論

通過在采購及銷售過程中引入擴展的期權契約,從資金的角度上,購買方以期權費和一定比率的預付金,獲得了采購資金的杠桿作用,僅以未執行部分的期權費現金凈支出為代價,取得了供應彈性,預防了缺貨和補貨風險。作為供應方通過期權契約,共享了較為準確的市場需求信息,確保贏取市場份額的同時,解決了生產墊付資金問題,部分彌補了期權契約帶來的風險,即使當銷售季末,要退還未執行部分的預付款,此時,已銷售部分的全部資金回流,足以應付退還資金需求,從而實現了供求雙方在資金上的雙贏關系。顯然,引入擴展期權契約,從資金角度講,是優于無期權的批發合約和單一的期權契約的。綜上所述,本文探討的供應鏈期權契約下的現金支付模式是一種有效的、可行的、具備實踐應用價值的貨款支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