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內投資管理制度創建研究
時間:2022-04-14 10:2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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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設投資管理制度的意義和作用
為了規范投資行為,保證公司投資活動能夠按照良好的秩序運行,完善而適宜的投資管理制度是必須的。它的存在不僅可以使集團公司投資行為更加規范有序,還能夠對投資活動中的薄弱環節起到制度化的管理作用,進一步提高投資行為的科學性。恰當地運用制度控制,有利于集團公司改善投資活動現狀,提高工作效率和投資管理水平。其主要作用表現在:
1.制約與規范作用。嚴格的投資管理制度可以對投資行為發揮制約作用,嚴格的投資管理流程,可以規范投資管理活動,使集團對內投資活動的關鍵環節能夠按照確定的運作流程進行,很大程度上規避了因項目操作不規范而造成的風險。例如,集團對內的投資決策主要看項目預期收益是否達到目標及項目的風險大小。因此投資決策制度可以采用量化預期收益的方法,借助能反映投資效益的指標,結合必要的定性分析來實現項目決策的制度化管理,這樣很大程度上規避了在項目決策過程中單純“拍腦門”做決定的現象。
2.激勵與提高作用。嚴密的監督與考核體系的建立,能比較真實地反映投資活動的過程,在公司內部建立與集團公司對內投資相關的多層級的評估、評測、獎勵與約束機制,能夠激發投資管理人員的工作熱情,提高工作效率。另外,完善的投資行為反饋制度可以從項目后評價的角度反映出本次投資活動中成功或失敗的經驗教訓,為下一次投資活動的提高奠定基礎。
3.梳理與整合作用。作為集團母公司,其在考慮對內投資項目的取舍時,不僅要從集團母公司的財務狀態出發,還需要統籌考慮所有子公司的規模、所在地域、行業發展等等情況,在全局范圍內協調安排一切可利用的資源,以整個集團公司收益最大化為目標。這種站在較高層次上的資源整合過程可以最大程度地發揮集團公司有限資源的價值,實現1+1>2的整合效應。
二、集團公司建設內部投資管理制度存在的問題
我們知道,由于集團公司特別是多元化集團公司具有規模龐大、從事產業眾多、涉及區域廣闊、集團內部各成員單位之間關系復雜、管理鏈條長等特點,使得集團公司在投資管理中面臨許多難點,主要包括:
1.從投資管理研究體系來看,人們對集團公司投資管理的研究并不完善,使人們不能系統、全面地研究集團公司的投資管理活動,從而使集團公司的投資目標不明確,缺乏全面的環境影響因素分析和投資管理一般性原則的確定,投資業績評價作用不明顯等等。
2.從投資管理制度建設來看,部分集團公司不重視對內投資管理制度的建設,用制度來約束規范投資管理活動的意識淡薄,使得集團內部的項目投資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經常有計劃與實際出入較大、投資活動偏離預定目標的現象發生。且因為制度不健全,沒有具體的領導班子和部門負責投資活動,日常的投資管理活動分散在集團公司不同的部門內,權責不清、管理效率較低,投資風險得不到及時的評估與預警,不能完全適應集團公司這種復雜系統的投資管理要求,以及投資環境的變化。
3.從投資管理制度的實施來看,由于國內眾多公司對投資管理制度的不重視,導致即使有了投資管理制度也得不到很好的貫徹落實,不能真正利用規范的投資管理制度來約束投資行為。更有甚者,因為建立制度而不遵守,導致部分子公司對集團公司投資管理制度的權威性存在質疑,從而為獲取暴利鋌而走險,不顧集團公司的利益,私自投入一些國家明令禁止的領域或者跳過集團公司的監督進行賬外投資,這都在不同程度上損害了集團公司的整體利益。
三、建立健全集團化公司內部投資管理制度的建議
制度化管理是公司一項艱巨且需要持續改進的工作,而投資制度建設的基本流程可以劃分為投資制度的編制、投資制度的執行、投資制度的修訂完善三個環節。三個環節的系統性對是否能逐步形成適應公司自身發展需求的投資管理制度體系有著決定性的作用。因此,下面就從這三個環節談談對投資制度建設的建議。
1.加強制度建設應當提高對投資管理制度認識,深度挖掘制度管理的功能。長期以來,我們對投資制度的功能和力量重視不夠,在推進投資制度建設的過程中,對于日常項目管理中經常出現的問題要從規律上找原因,反復出現的問題要從管理制度上找原因。堅持走科學化、規范化的道路,這些都是建立在對投資制度及制度功能的深層次把握和運用上的。投資管理制度的建設我們首先需要提高自己對投資管理制度的認可度,從意識、思維層面提高認識,同時還要全面考量,嘗試深度挖掘投資管理制度在項目管理過程中的功效。
2.加強制度建設應當著眼于制度的健全,努力實現從制度到條例的全面化。按系統論的觀點,機制就是系統內在規律的表現形式與作用過程。在若干制度構成的系統中,制度的相互作用和實際運行就構成了制度機制。按照制度的剛性程度和作用范圍,我們可以將一個組織的制度簡單分為5種:(1)管理制度:是組織管理系統的基本框架,保證管理秩序的根本性的管理制度。(2)管理規定:對某專項的涉及到全組織或某一個專業系統內的工作所做出的具體要求。(3)管理辦法:對于一項具體工作、操作步驟或對于一個具體的項目的管理所做出的要求。(4)實施細則:對于組織管理系統內某一個管理制度的具體實施步驟所做出的具體規定。(5)工作條例:組織內部局部性的、或階段性的工作所做出的系列化規定。這五項是一套制度中基本的元素,為保障制度機制的順利運行,五個元素缺一不可。且五個元素的建立需要緊密結合起來,互為指導與輔助,把每一項制度的建設都要融入到其他四項投資制度中。
3.加強制度建設應當注重發揮制度的整體功效,努力實現更高層面的系統整合。要充分發揮投資制度的功能,還需要構建一套閉合、關聯、科學的制度系統,這個制度系統中各部分既各有分工、互不沖突又相互聯系、協調配合,共同發揮作用,缺少任何一部分都會造成結構、功能和功效的缺失。在某種意義上,投資制度建設所追求的已不是某一項制度的創新,而是把注意力更多地放在加強制度之間的聯系和對接上,對制度的功能進行整合,形成良性機制。作為一個整體,全局的各項制度之間應當協調一致,如果各部門的制度互相不能夠協調一致,遵守制度的人就會感到無所適從。建立完整統一的制度體系,應當將各個部門制定的內容相似的制度進行統一歸置,使之能夠全面覆蓋而又不會產生重疊。
4.加強制度建設應當注重制度在實施過程的規范與監督,加強過程管理。一套投資管理制度體系建立后,能否獲得良好的實施是最后且最關鍵的一項。投資管理活動作為一個公司擴大規模的基礎,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而投資管理制度體系的推廣也必須建立在從上而下、從總到分的順序遞進,使整個推廣過程強力而規范。同時,投資管理活動的內部監督管理措施能夠對投資制度體系的推廣起到警示與糾偏作用,適當的監督與反饋可以輔助推進投資管理制度在子公司中的實施。
5.加強制度建設應當不斷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與時俱進。制度也不是一成不變的,要根據集團公司的發展而不斷修訂,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針對一些容易出現問題的環節和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建立健全科學合理、具體實在、切實可行的投資制度。而那些已經不能適應目前管理需要的投資制度,要及時地進行修訂,將不符合形勢發展需要的投資規定予以廢止,重新制定、完善適合管理需要的、統一的投資制度體系。
四、結語
投資是公司發展的第一動力,目前很多公司通過投資活動來實現資本保值增值,從而得以改善經營結構,促進資源優化配置、擴大經營規模,保障公司穩定發展。但是由于公司內部某些違規投資的存在造成公司投資失敗,嚴重影響長期發展。因此本文從投資管理制度的建議談起,闡述了集團公司對內投資管理制度建議的意義與作用及主要建設方向,對集團公司進行高效的對內投資活動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作者:趙振兵工作單位:河北省國有資產控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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