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旅游環保制度構建

時間:2022-05-04 04: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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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旅游環保制度構建

鄉村旅游是指在鄉村地域內,利用自然環境、田園景觀、農牧漁業生產、農耕文化、民俗文化、古鎮村落、農家生活等資源條件,通過科學規劃、開發與設計,為城市人們提供以觀光、休閑、度假、體驗、娛樂、健身為目的,區別于城市旅游,具有地域性、鄉土性和綜合性的新型旅游經營活動…。從內容上來看,鄉村旅游可以分為鄉村農業觀光游、鄉村民俗文化游、休閑度假游、自然生態游等多種。隨著我國經濟發展,城市化進程加快,城市居民收入提高、閑暇時間增加,以鄉村人居、民俗風情、田園風光、農業生產及自然環境為基礎的鄉村旅游,由于其距城市較近、花費較小、能夠滿足散客和家庭出游的需求,因而有著廣闊的市場前景和發展空間。

1我國鄉村旅游發展概況及意義

鄉村旅游作為一個獨立的旅游項目,最早出現在19世紀后半葉的法國,在我國起步較晚,大致始于20世紀80年代末,在9O年代獲得長足發展;2005年黨中央提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戰略部署,鄉村旅游作為新農村建設的重點得到了各級政府的廣泛重視;2006年國家旅游局提出以“新農村、新旅游、新體驗、新風尚”為“中國鄉村游”旅游主題后,鄉村旅游在全國各地得到了迅猛的發展。“十一五”期間,國家旅游局、農業部在全國范圍內共同組織和實施了鄉村旅游的“百千萬工程”,建成了具有鄉村旅游示范意義的100個縣、1000個鄉(鎮)和10000個村,基本形成了特色突出、發展規范的鄉村旅游格局。“住農家房、吃農家飯、干農家活、隨農家俗、交農家友”的鄉村旅游已經成為旅游新時尚,受到越來越多人的歡迎。近年來,“五一”、“十一”和春節3個旅游黃金周,在全國城市居民出游選擇中,選擇鄉村旅游的約占總數的70%。目前全國鄉村旅游景區(點)每年接待游客超過3億人次,旅游收入超過400億元。如今鄉村旅游已經成為新農村建設的重要經濟增長點。鄉村旅游發展對于拓展農業功能和領域,調整農村產業結構,發展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打破城鄉二元結構,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同時更好地滿足人們日益提高的生活水平對旅游消費的需求,都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

2鄉村旅游發展帶來的環保問題

良好的生態環境是鄉村旅游發展的重要前提。然而,目前鄉村旅游發展帶來的環保問題已經成為阻礙我國鄉村旅游發展的重要因素。

2.1鄉村旅游資源開發、建設過程中帶來的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問題充分利用農村、農業自然資源發展鄉村旅游,已經成為許多農村地方政府發展當地經濟的重要舉措。但一些農村地方政府在開發旅游項目時,往往缺乏深入的調查研究和全面的科學論證,未經環境影響評價與區域規劃,就匆忙上馬,盲目開發。致使許多旅游資源遭到掠奪式開發,甚至還造成了許多不可再生資源的損害和浪費。在發展鄉村旅游,進行食宿、娛樂、養殖、道路等設施工程建設時,施工單位一般就地取材,亂砍濫伐,導致植被破壞,水土大量流失,動物失去棲息環境,動植物物種減少,生態平衡遭到破壞。此外,在旅游景區(點)修建違章建筑,辟地擺設攤點,任意開辟索道以及工程建設時所產生的廢渣、碎石、水泥、油漆等固體垃圾的隨處堆放也會給環境帶來嚴重污染。

2.2鄉村旅游經營活動中重效益、輕保護造成的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問題發展鄉村旅游,追求經濟效益本無可厚非,但大多數鄉村旅游項目實施者在開發、經營旅游項目時,都一味追求短期經濟效益,而忽視了對生態資源和環境的保護。主要表現在:一方面,由于農村垃圾清理以及清掃外運、處理能力有限,填埋不規范,使鄉村旅游景區(點)生活垃圾隨處可見。此外,有些鄉村在開發野炊、篝火、放煙花等旅游項目時所產生的污染以及以燃油為動力的游船或其他交通工具所造成的污染等,都是旅游管理部門面臨的比較棘手的問題。另一方面,鄉村旅游景區(點)超規模接待游客破壞了鄉村自然生態系統平衡。鄉村旅游景區(點)的生態系統對旅游活動本身存在一定的承載能力,旅游活動的規模應與景區(點)環境的承載容量相適應,如果超過了其環境承載容量,就勢必會對景區(點)的生態系統平衡產生影響與破壞,直接導致了景區(點)環境功能的減退和破壞。

3鄉村旅游的環保機制建設

3.1加強鄉村旅游監管機制建設①統一規劃,明確目標。地方政府要對區域內鄉村旅游進行統一規劃,制定相應的區域環境保護規劃,明確環境保護目標,對重點區域進行必要的環境評估和監測,使環境保護管理規范化、科學化。②實行鄉村旅游經營準人與退出制度。必須對新開發的旅游景區(點)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實行嚴格的項目審批。對管理不善,整改效果不大,環境污染嚴重的景區(點),實行嚴厲的退出制度。③實行目標管理責任制度。設立專門機構或專人對景區(點)的旅游開發進行管理和指導,實行旅游環境保護目標管理責任制度。④嚴格控制相關設施建設。嚴禁在景區(點)內大興土木,嚴格控制在景區(點)興建各種樓、堂、館、所和餐飲服務設施。⑤建立兼職與義務相結合的環保監督員制度。該制度有效彌補了景區(點)監察力量的不足。⑥建立環境保護押金返還制度。由于鄉村旅游的經營者大多是當地農戶,其經濟能力弱,經營方式也是在傳統的生活習慣基礎上進行的,因此原則上不需要像旅游企業一樣付費,但應當適當繳納保證金。如對其經營的可能污染環境的各種產品以及產生的各種食品垃圾收取押金,當這些物品被送到指定的回收地點或處理點時,再返還押金。⑦提高景區(點)的垃圾處理能力。在景區(點)設置足夠的分類垃圾收集箱,實現垃圾分類處理與集中處理相結合;實行垃圾日清理制度,保證不讓垃圾在景區(點)過夜;實行經營者衛生責任制度,做好重點區域的垃圾清理、處理工作。

3.2加強鄉村旅游環境保護宣傳教育機制建設

對公眾進行環境保護的宣傳、教育是公眾了解環境基本知識,提高環境意識,選擇環保行為的關鍵。要實現鄉村旅游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的常態化,就要將之納入景區(點)環境保護的總體規劃之中。對于景區(點)的管理者、開發者和經營者,要建立定期學習機制,促其轉變思想觀念,增強環保意識;對于當地村民,要耐心向他們宣傳國家的環保法規,協助他們逐步改變不科學的生活及生產方式;對于游客,要在其游覽前,在門票、導游圖、宣傳冊上采取直接教育的方式進行必要的環保教育,并在旅游線路中,要通過設立警示牌,懸掛提示標語,增強游客的環保意識。

3.3建立鄉村旅游環境市場保護機制

3.3.1鄉村旅游環境資源產權清晰。在平衡公共利益和所有者與使用者利益的前提下,將鄉村旅游環境資源的所有權分配、拍賣給不同的產權主體。或者本著所有權與使用權分離的原則,使環境資源成為其經營者和維護者實實在在的“綠色資產”,從而構建起產權清晰的多元化鄉村旅游環境資源產權結構,確立環境資源有“價”的理念,建立環境資源價格評估制度。

3.3.2實現旅游資源保值增值。借助于市場,使旅游資源變為“綠色銀行”,實現旅游資源的保值增值:①以環境資源所有者及使用者“入股”的形式,參與旅游受益的分成,使鄉村旅游環境資源能夠真正為其帶來“綠色實惠”;②依據景區(點)環境保護規劃,由所有者或使用者籌措資金治理環境,并通過環境的改善,使環境資源保值增值,謀求多方共贏。

3.4建立環境保護公眾參與機制

①建立公眾參與環境決策制度。景區(點)的各項環境決策都要召開由所有者、經營者、管理者、當地村民代表、旅游公司代表以及游客代表組成的圓桌會議,以征詢各方意見,并將之納入相關決策中。②環境信息公開制度。依據環境檢測數據,對鄉村旅游景區(點)的環境狀況進行綜合評級,定期向社會公布景區(點)的環境質量狀況,使不注意環境保護的景區(點)聲譽受影響,經濟受損失。③公眾投訴及時處理、回復制度。本著使公眾滿意的原則,對于有關景區(點)的各類投訴,都要做到第一時間接訴、處理與回復。

3.5建立生態環境補償機制

①對為了發展鄉村旅游,保護生態環境,而減少使用化肥、農藥、地膜的農戶進行經濟補償。②對于因鄉村旅游而使原有的安寧生活受到影響的農戶進行補償。補償數量主要是通過政府出面組織農戶代表與旅游經營者進行協商,由旅游經營者支付。

3.6建立環境保護獎懲機制

①實行“以獎促治”制度。對于綠色經營景區(點)的經營者,施用高效、低毒、低殘留生物農藥和高效、無污染的綠色有機肥進行農業生產的農戶給予一定獎勵。②實行“以獎代補”制度。對于投資景區(點)環境設施建設的經營者或農戶,地方環保部門與旅游管理部門要為其申請和爭取一定的環保補貼,以示獎勵。③推行環保處罰制度。對于造成污染、有群眾投訴的旅游經營者及農戶,旅游管理部門或環境監測部門在取證核實之后,給予其一定的經濟處罰;對造成嚴重污染后果的,還要追究相關負責人的刑事責任。對于不遵守景區(點)環境保護規定的游客,也要進行嚴厲的經濟處罰。

3.7建立景區(點)環境預警機制

3.7.1建立景區(點)游客數量控制制度。由于風景區(點)對污染物的凈化能力以及對旅游人數的承載能力都有一定的限度,因此在科學評估景區(點)環境容量的基礎上,確定各景區(點)游客準入的最大數量,并通過制度規定加以限制,避免景區(點)超容量、超負荷的接待和經營。為保證限人制度的有效實行,特別是在旅游旺季,相關管理部門要對各景區(點)進行突擊檢查,對違反規定的景區(點)給予罰款、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應取消其經營資格。

3.7.2建立完善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制度。①相關管理部門和環保部門要對突發環境事件制定應急處理預案,組織各部門以及經營者進行應急處理演練,提高應急處理能力。②建立由環保部門、政府部門、經營者以及當地村民聯合的突發環境事件聯動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