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國有企業年薪制應緩期執行論文

時間:2022-01-05 11: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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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國有企業年薪制應緩期執行論文

論文摘要: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對國企實行的改革,都僅僅是圍繞國企經營者的激勵與約束機制的改革,國企產權的核心問題——所有權問題并沒有真正解決。筆者認為,在國企產權的核心問題——所有權問題沒有得到根本解決的前提下,在全國范圍內倉促實行國企年薪制會給今后國企進一步的深化改革帶來很多隱患。目前實行年薪制是弊大于利。

論文關鍵詞:國企改革;年薪制;產權;人力資本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一直在尋求一種對國有企業經營者更為有效的激勵與約束機制。無論是在國有企業改革早期的放權讓利、利改稅階段,還是在后來的經營承包、機制轉換階段,所采用的“松綁”、“放權”、“讓利”、“搞活”等方法,都是企圖調整分配關系,通過給予國有企業經營者或其它利益者更好的激勵,來調動個人、企業和地方政府的積極性,但效果卻始終不甚理想。“十四”大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作為我國的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得以確立,企業經營者的激勵問題被作為國企改革的核心問題之一進行討論研究。

就目前而言,在我國有關國企經營者的激勵機制,主要有年薪制、股票期權制兩種主要的激勵形式。但由于股票期權制受我國現行的《公司法》和有關證券監管條例的限制,有較大的操作難度,因此,年薪制便被作為對國企經營者實行激勵而采用的主要方式,而且已經在全國范圍內的國企普遍實行,年薪的數量也從開始的十幾萬不斷上升到幾百萬,理論界是一片歡欣鼓舞,似乎年薪制是解決現行國企所存在一切問題的靈丹妙藥。

不可否認,年薪制的實行,是對我國傳統分配方式的一項重大改革,對提高國企經營者的積極性、提高國企的經營活力有著積極的意義。但在現階段,年薪制在全國國企范圍內普遍實行,時機尚不成熟。倉促在全國國企范圍內全面推行年薪制會產生很多社會負面效應,甚至不利于國企產權改革的最終成功。

一、國企產權的核心問題最終解決之前實行“年薪制”是因果倒置

企業實行年薪制的前提條件是,企業必須擁有明晰的產權制度。企業經營者的選擇、經營者的激勵與約束等一系列問題均是建立在企業的產權制度之上。現代西方的絕大部分企業理論首先解決的就是產權問題。可以說,產權理論是企業理論的基石。而所有權問題則是產權問題的核心問題。

我國國有企業現在所具有的一切弊端,均源于產權制度的核心問題不明確。由此造成了政企關系、企業經營者的選擇與監督以及經營者的激勵與約束等一系列問題上的種種矛盾與弊端,特別是約束機制。長期以來,理論界一直認為我國對國企經營者的約束機制不健全,試圖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約束機制。我國二十幾年的國企改革,電主要是圍繞國企經營者為代表的有關利益群體的激勵與約束問題而進行的,如放權讓利、利改稅、承包制等措施均是圍繞這一問題而制定出臺的,對于國企產權的核心問題卻是繞道走。即使在現在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條件下,國企產權改革話題已被吵得沸沸揚揚,但所產生的方案和實施的措施其實并沒有觸動到國企產權的核心問題。甚至形成這樣的一種誤識:解決國企經營者的激勵與約束問題是國企產權改革的核心問題,經營者激勵與約束問題解決了,國企的一切問題都會迎刃而解。這其實是一種因果倒置的認識。

二、阻礙我國企業家市場的建立和完善

年薪制的理論前提是人力資本理論,企業家是一群擁有特殊才能的人力資源,他們不同于一般的人力資源,他們必須對整個企業的經營管理負責,以獨特的眼光尋找市場投資機會。而且由于這種人力資本的稀缺性,決定了這種資本在價值上不同于其它人力資源的價值,年薪制也就合乎情理了。而且人力資本的價值同其它非人力資本一樣,存在增值或貶值的可能,依據等價交換原則,給予經營者的年薪必須與其人力資本價值相稱,實現這一原則的前提條件就是市場機制,即必須存在一個完善的企業家市場。

但在我國目前卻完全不具備這一前提條件,不要說完善的企業家市場,而是根本就不存在這樣的市場,也不曾存在過。我不否認我國目前國企中存在真正意義上的企業家,但我不認為目前享受年薪待遇的國企經營者們都是企業家,他們的人力資本價值與他們所享受的年薪相符,甚至是基本相符。他們中的絕大多數是原計劃體制下的經營者,由上級黨組織部門任命的干部,而不是由市場機制選擇的結果,或者說根本就沒有經過市場機制的選擇。由于這種違背經濟規律的經營者選擇機制,使得我國很難形成完善的企業家市場。

因為企業家市場的主體是企業家,企業家作為一種稀缺的人力資本,其產生、增值或貶值都有其內在的運行規律,而且人力資本同貨幣資本一樣,具有天生的逐利性,其流通遵從價格機制、競爭機制、供求機制三大市場機制。但我國目前的國企經營者選擇問題上,完全排斥了三大市場機制,基本上由是上級黨組織部門的任命。這樣的結果是,在巨額年薪的誘惑下,謀取企業經營者職位并不是通通過市場機制的競爭,而完全有可能是通過對有決定任命權的黨政官員實行“尋租”而取得,真正的企業家卻被排除在外。在職的企業經營者為了繼續保住現有的職位,有可能不是通過自身的人力資本保值或增值,而是通過“尋租”實現。這樣就造成整個社會的人力資本沒有充分的流通的市場,也就無法建立真正的人力資本市場,更談不上完善。

三、將嚴重阻礙國企產權改革的深入,加大今后改革的成本

我國二十幾年的國企改革,均是在產權核心問題之外所進行的,改革的重點基本上是圍繞經營者激勵與約束問題所展開的。但國企產權的核心問題是最終必須解決的,國企經營者的選擇也必將引人市場機制,一個完善的企業家市場將最終建立,這就需要對國企產權進行深人改革。隨著國企產權改革的進一步深人,也必將進行全社會的利益重新調整,而利益受損者將想方設法阻撓改革,成為改革的阻力。改革阻力的大小,直接影響到改革的成本。

目前在我國國企所實行的年薪制,使得現職的國企經營者成為近階段改革的最大受益者,但隨著國企產權改革的深人,產權核心問題的最終解決,國企經營者選擇機制市場化,現職的相當一部分國企經營者將被迫離開崗位,他們又成為改革的受損者,從而成為改革的阻力。由這個利益群體所產生的對改革的阻力將比二十幾年改革中所遇到的任何阻力都要大,改革也必將為此付出巨大的社會成本和經濟成本。因為現職的國企經營者均是由黨政官員任命的,他們同政界有密切的關系,各種利益關系盤根錯節、千絲萬縷。他們直接或間接控制著社會的大部分經濟資源,在一定程度上又是國企改革的導向者、政策的制定者或影響者,我國當前存在的黨政官員腐敗問題,很大程度上是因為這個利益群體的“尋租”行為所導致。一旦改革觸動到他們的利益時,由這個具有特殊社會地位的利益群體所產生的阻力,對改革的破壞將是災難性的。前蘇聯經濟改革的失敗,很大程度上是因為來自經濟界和政界權貴們的巨大阻力所導致的,而且最終導致了前蘇聯的解體。

四、導致“尋租”現象的進一步蔓延,惡化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環境

傳統計劃經濟的最大特征就是政府控制社會的一切經濟資源,我國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后,政府已在很多經濟領域逐漸退出,社會經濟資源改由市場機制的自動配置。但受傳統計劃經濟的影響和傳統計劃經濟觀念的影響,這種退出只是形式上的退出,政府還在很大程度直接或間接控制著社會經濟資源,控制的結果就是經濟領域向政界的“尋租”以獲取低于市場正常成本的經濟資源。在市場經濟實行的初期,主要是民營企業為爭奪經濟資源對政界的大規模“尋租”。由國有企業產生的“尋租”行為僅僅是為了經營者個人職位、名份問題,為企業本身爭奪經濟資源的而進行“尋租”的愿望不是很大。但在實行年薪制后,由國企產生的“尋租”行為將會急劇擴大和蔓延,原因是:

1.謀取國企經營者職位或保住現職的愿望比以往更為強烈。在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下的分配模式中,國企經營者收人中的合法部分并不高,很大一部分收人是非法的。他們既不敢露富,也不敢明目張膽地獲取非法財富,即使獲取后也是提心吊膽。但實行年薪制后,他們絕大部分收人合法化了,國企經營者職位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具有吸引力。由于國企經營者選擇機制上的非市場化,使得“尋租”有了肥沃的土壤。在巨額年薪的誘惑下,他們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積極“尋租”。

2.為了使自身合法利益的最大化而進一步“尋租”。年薪制通常由兩部分構成即由薪金收入和利潤分享,即S=,式中a為按勞分配的年固定薪金,是利潤指標,是分享系數。這種設置應該說是很科學的,它能充分調動經營者的經營積極性,但前提條件是必須有成熟的市場經濟環境。為實現自身利益最大化,國企經營者就會在上式中的上下功夫,按理說,這是無可非議的,既是為了實現企業的利潤最大利益,同時又實現了自己的收人最大化,兩全其美。但我國目前的市場經濟頂多只能算是個半拉子市場經濟,政府還在很大程度上控制著社會大部分經濟資源。國企經營者為了做大上式中的,不是通過正常的努力實現,而有可能是通過對政界的“尋租”實現,因為他發現“尋租”成本比市場成本低得多。

五、有可能導致國有資產的進一步流失

國有資產的流失一直是全社會關注問題,最近的“郎顧”之爭,其爭論的焦點就是國有資產的流失問題,誰是準非姑且不論,但國有資產在流失卻是一個不爭的事實。我國國企改革過程中曾出現過三次大規模的國有資產流失,每次流失均是因對國企經營者激勵約束機制的改革而引發。如果目前在我國倉促實行國企年薪制,必將引發又一次大規模的國有資產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