獸藥經營企業監管中存在的問題及措施

時間:2022-11-12 08:2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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獸藥經營企業監管中存在的問題及措施

1存在的問題

(1)獸藥經營企業對實施獸藥GSP認識不到位。不少獸藥經營企業認為獸藥GSP是一道關口,以為拿到GSP證書就“過關了”,GSP一旦認證通過,管理立刻放松,管理目標也隨即降低。各項制度如同虛設,獸藥不按照驗收時分類、分區域擺放,陳列場所及倉庫內獸藥亂堆亂放。未按照要求定期對員工進行培訓,大多數GSP獸藥店沒有制定培訓員工的計劃。購進、銷售檔案等記錄不填寫,出現斷檔或空缺。

(2)缺乏相關的知識和能力。一是獸藥GSP人員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缺乏,對獸藥GSP的相關知識掌握不夠系統、全面,缺乏辨析假劣獸藥的能力。個別GSP獸藥店雇傭的銷售人員,分不清獸用處方藥與非處方藥。采購人員、質量管理人員不能根據包裝和標簽內容識別真假獸藥。自我保護意識差,大部分GSP獸藥店購進獸藥時,不向廠家索要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等材料,一旦遇到假劣獸藥,即會給養殖戶造成損失而引起糾紛,找廠家賠償卻沒有法律依據。

(3)質量管理人員缺位。部分獸藥(GSP)企業依然是“夫妻店”、“父子店”,當時為了達到驗證要求,臨時聘請管理人員應付過關,平時有些管理人員在職不在崗,不能認真履行質量管理職能。

(4)超出經營范圍。個別獸藥(GSP)企業違規經營各種獸藥生物制品,其中包括各種疫苗和特許獸藥,甚至違反國家法律規定,私自購進未經國家批準生產的生物制品,并將這些制品推銷給養殖戶。

2幾點建議

(1)提高自身的法律水平和業務能力。執法人員要熟悉并掌握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要努力鉆石業務,提高識別假劣獸藥的能力。

(2)加強《獸藥管理條例》《獸藥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增強GSP獸藥店人員的法律意識。加強GSP獸藥店人員的培訓。定期對轄區GSP獸藥店銷售和質量管理人員進行業務知識和法律、法規方面的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法律意識、質量意識、專業能力和管理水平。

(3)加大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各級獸藥監管部門應強化獸藥抽檢和日常監督檢查工作,對違法經營行為應當依法從重處罰。建立舉報制度,并對重大典型案例及時公布查處結果,達到警示和震懾作用。將獸藥經營、獸藥使用和獸藥監督管理三者緊密結合,針對平時監管過程中發現的問題,不斷總結經驗,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予以解決,使獸藥(GSP)經營企業依法規范經營,使我區畜牧業健康發展,確保畜產品安全,讓廣大消費者放心。

作者:買英龍 單位:寧夏固原市原州區動物衛生監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