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技術創新知識產權相互滲透及影響
時間:2022-09-26 10:4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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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技術創新和知識產權是目前社會較為常用的詞匯,很多人并不陌生,二者為適應社會發展需要不斷相互滲透。文章對二者基本概念及相互滲透后帶來的影響進行闡述。
關鍵詞:技術創新;知識產權;概念;相互滲透;影響
1技術創新和知識產權的概念
技術創新的概念由來已久,20世紀初就有人提出,并且被看作資本社會產生不均衡和出現經濟周期的重要原因。在之后的很長時間內,并沒有確切的概念,不同的見解和說法共同存在,但是可以簡單將這些說法總結為技術創新就是將發明創造應用于商業活動,某款新產品或者新工藝從產生設想到投入生產,最終進入市場,完成商品流通使用的全部過程。由這個概念可以發現,商品自設想產生到研發,投入商業生成,銷售的全部過程都需要技術創新的參與,因此這個概念并不明確具體,包涵很多內容,是新事物產生、發展、應用的過程。到21世紀之后,先進的科學技術不斷帶動社會經濟迅速發展,技術創新已經成為社會發展不可或缺的動力,科技和經濟等方面的進步離不開創新。知識產權的概念產生在20世紀后期,每個國家和地區的稱呼都不同,在我國目前知識產權屬于專業法律用語范圍,最早被提出是在1986年的民法通則中。國內外找不到對知識產權統一規范的定義,國外只是分別制定一些法律來強調知識產權,并沒有統一規范,因此很難找到確切的概念,國內也有很多學者進行研究,最終也未統一意見,比較有代表性的說法是:知識產權屬于創造者的智慧成果,依照法律規定對成果擁有權利,依法生產經營此類產品的法人同樣擁有的權利,這些權利的總體屬于知識產權范圍內。概念的不統一并不能影響應用,業界對知識產權的職權范圍認識還是較為統一的。
2知識產權和技術創新的相互滲透及影響
經濟發展的速度很快,為與這種發展相適應,人類在不斷地進行技術創新,與此同時對創新的結果進行保護,這樣既能帶動經濟發展又能保障社會秩序。法律對知識產權的保護使具有創新思想的集體或者個人能夠獲取經濟利益,使他們的成果和利益受到保護,但是知識產權法還處于發展階段,在技術創新日益擴張的情況下受到一定的影響,技術創新為知識產權法律體系的建設帶來不斷的挑戰。
2.1技術不斷創新引起的知識產權制定擴張
2.1.1主體擴張
知識產權所包括的主體范圍很廣,與知識產權相關的所有人都包含在內,具體有直接參與人,與之相關聯的參與者及管理人員等。狹義上專指在執行知識產權制度過程中依照法律規定能夠享有產權并且獲得利益的集體或者個人,又稱所有人。在技術創新的早期活動中,技術要求往往都是比較簡單的,一般個人就能夠實現獨立完成發明和設計,所以很多時候知識產權的主體就是一個人,這樣在法律的范圍內較容易掌控。但是隨著科技的發展,一個人已經無法完成復雜的產品設計工作,產生這種現象主要有幾個原因,首先涉及的領域不斷擴大,一個人的知識體系涉及范圍必然有限,很難完成技術上的要求,所以必須與對口專業的單位或者研究機構合作完成不同的項目。其次,新產品的研發在設計過程中需要大量資金投入才能夠完成,但是是否能夠成功是存在不確定性的,因此需要有經濟實力的單位共同承擔風險,合作完成項目。最后是企業為謀求經濟利益的最大化,往往會設立屬于自己公司專屬的技術創新團隊,聘請技術人員設計企業本身所需要的產品,這樣能夠第一時間占有市場,減少產權交涉過程帶來的時間浪費和麻煩,如今企業研發團隊已經成為企業組成部分。由以上幾種情況可以看出,目前的所有人(也可稱本體)已經從個人擴大到團隊、企業等,因此在知識產權方面將更加看重,法律所涉及的范圍將更廣。在科技創新的過程中,產權本體的投入不斷擴大,如果還按照以前的法規來約束,已經無法滿足市場需求,無法建立公平的市場秩序,不能保護創新成功對科技事業的發展將會造成影響,制約創新發展,對中國整體經濟發展不利。所以中國在法律上進行調整,將知識產權的主體范圍擴大,將個人與企業的利益都放在考慮范圍內,盡量達到平衡和公平,對所屬權做出嚴格規定。值得強調的是主體范圍已經擴大到國際范圍,這是早期來中國發展的外國人不曾享有的待遇,中國在知識產權立法之初是不承認外國人享有權利的。但是改革開放后,來中國發展的人越來越多,科技已經跨越了國際界限,各國之間在技術上相互學習借鑒,如果不能保護他們的權利,那么中國將再次進入閉關鎖國狀態,因此世界各地都開始重視平等互助的關系,使各方面利益達到平衡發展,促進世界各國友好發展。
2.1.2客體擴張
知識產權的客體可以簡單地理解為智力成果。任何產品的產生都是知識和智慧的結果,很多精神世界或者知識、藝術等都具有無形的價值,如何將這些內在精神的東西保護起來是很多人的困惑,只能依靠法律途徑來解決,這些精神產物沒有具體的形狀或實物,是精神財富,但是這部分資源卻可以進行交換,具有經濟價值,在交易過程中他們沒有實物,不會被某個人單獨占有,使用過程中也不會產生消耗,因此將這種非物質的東西用法律的途徑保護起來,形成知識產權。在社會發展初期,人類剛剛意識到這種非物質財富的寶貴,需要得到保護的時候,技術創新還不發達,能夠涉及的范圍還很小,因此客體包括的內容只有幾種,知識產權法的雛形是專利法,只是保護發明。但是社會進步的過程中,人們生活所涉及的范圍不斷擴大,各行各業都在發展,每個行業都不斷有新產品面向市場,所涉及的設計發明都在保護職權內,發展到今天,客體已經發展到商標、著作權等領域。知識產權客體范圍的不斷增加是科技創新產生的必然結果,沒有辦法可以避免,只要有技術的發展創新就會有新的知識產權客體,二者相互滲透,分不清誰在影響誰。
2.1.3內容擴充
知識產權的內容在法律意義上與一般法律所規定的范圍大致相同,都是在權利和義務上面的規定。知識產權所有者的權力包括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力兩個方面。具體指所有人能夠對自己的所有物具有署名的權力,在所有物獲得商業使用的過程中所有人能夠對其產權所有人進行選擇,并且獲取相應的經濟報酬。隨著科技創新的深入發展,產權內容也在不斷得到補充,日益完善起來。我國最初的專利權指對專利所有人的人身權力進行保護,而產品后期經濟活動并沒有明確規定,于是會出現法律上的漏洞,1992年我國對專利法重新規定,這次明確了使用和銷售過程也受到保護。在此同時著作權也開始受到關注,這與技術不斷創新是密不可分的。20世紀之后,印刷、錄音、錄像、廣播等行業迅速發展,簡單的專利權已經無法將各種權利內容包含其中,法律內容迅速擴張,發展至今,計算機、網絡已經徹底改變了人類的生活,更多的內容加入知識產權的內容中,人類對自身權利保護的欲望和意識越來越強烈,知識產權的內容正在向人類生活所能涉及的每一個細節擴展,不斷充實完善,適應時展的需求。
2.2技術創新給知識產權法帶來的全新挑戰
2.2.1法律挑戰
技術創新為人類的生活提供了更多的便利,尤其是信息和數字技術的發展,徹底顛覆的人類的生活,很多以前無法實現的便捷方式都能夠輕松實現,而且能夠掌控這項技術的人群也在不斷擴大。但是人類在享受技術創新帶來便利的同時,知識產權卻在接受著空前的挑戰,這種法律挑戰來源于兩個方面,首先是法律已經無法明確界定一些新生的事物是否屬于法律所應該保護的范圍之內,比如轉基因和克隆技術。原本的法律已經有一部分不適用當前多變的形式,法律在保護的范圍上已經很難明確界定。其次是知識產權所保護的很多內容是非物質資源,這些資源在信息時代已經很難保護,網絡上不斷地復制,黑客能夠將核心技術竊取販賣,甚至會破壞一項全新的發明,而且對這類事件的偵破工作很難,世界各地都有可能是犯罪地點,對于此類知識產權的侵權行為,法律將無法從根本上進行約束。法律保護正在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戰,目前還沒有尋找到解決辦法。但是技術創新還是在不斷進行中,它與知識產權的聯系將更加緊密,我們無法改變,只能尋求更好的解決辦法。
2.2.2倫理挑戰
技術的創新將很多不可能變為可能,而知識產權在倫理上也在接受著挑戰。科技創新給社會帶來更加豐厚的經濟利益,更多地人為追求經濟效益而投入更多人力和物力到科技創新工作中,一些生物科學人員也在這個范圍內,法律應該是公平公正的,因此他們要求對這些成果進行同樣的保護,但是在社會倫理上,很多東西的保護就是對一種社會現狀的認可,這種認可將接受社會的質疑和拷問。生物技術是目前經濟利益較為明顯的行業,但是有很多的生物成果卻在挑戰人類的底線。比如克隆技術,對于人體早期胚胎進行克隆,在世界上引發著強烈爭議,支持與反對的態度都很堅決,目前雖然還沒用明確的支持研究文案,但是在利益的驅動下已經有很多人投身到這項事業的研究中,如果對這項成果進行法律上的保護,那么人類的尊嚴將受到挑戰,如果不保護,知識產權的界定范圍將受到質疑。經過以上論述之后,我們不難看出,科技創新與知識產權就是在不斷的理論與實踐結合過程中相互滲透,共同進步,他們良性的進步推動著社會不斷地發展,偶爾出現的問題就是我們要奮斗和解決的目標,但要遵循總體價值觀。
2.3知識產權和技術創新相互滲透作用分析
2.3.1知識產權對技術創新的促進作用分析
首先,利用知識產權能夠在法律條件下為企業智力創新成果和發明創造提供有效保障,將新鮮血液注入企業技術創新當中,促進企業進一步發展,利用知識產權制度對專業信息傳播制度實施建立,將最新信息資源收集到企業技術創新當中,促進企業創新成本降低,將整個企業技術創新周期有效縮短。其次,通過知識產權來為指導企業開拓市場,規范化企業生產經營方式,提升其整體市場競爭力,同時,企業要遵循知識產權相關規范標準來,在實施市場營銷活動、技術研究開發時要以知識產權保護為條件。最后,企業在發展過程中,要依照市場發展來加強自身創新能力,將作品、專利、發明、發現、創作以及創造進行有效融合,保障企業的首創性和獨創性,加大知識產權關注力度,從而在企業創新過程中將知識產權戰略運用進行有效實施。
2.3.2技術創新與知識產權的作用分析
要想保障企業整體實力提升,關鍵在于促進其自身創新能力提升,從而在市場當中保障自身競爭實力,但是在高度關注企業創新同時要加大企業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從而最大程度促進企業經濟效益提升。其次,要將知識產權保護和企業創新進行有效結合,發揮雙方積極作用,以科技創新為基礎,發揮知識產權制度保障作用,從而在科技創新當中有效落實知識產權保護效果,提升自身市場競爭力,實現知識產權保護效果。同時,通過知識產權保護能夠促進企業技術創新的市場化、商品化、資本化以及權力化。從而有效激勵企業創新與發展。
3結語
技術不斷地創新為社會經濟的發展帶來生機,同時給人類的生活帶來改變,在這些成果不斷更新的時候,需要知識產權法來對其進行保護。二者不存在主次關系,是自然發展下的產物,二者互相滲透,密不可分,互相約束,共同發展。在滲透的過程中會有很多的問題產生,我們面臨的挑戰一直都在,二種事物在滲透融合過程中會產生新生問題,這些問題總會使我們有一段適應,之后發現問題,解決問題,使社會進入有序的發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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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黃星 單位:長沙中聯消防機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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