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守主義與當代文學二元互動

時間:2022-06-30 09:5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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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守主義與當代文學二元互動

在現代文學史上,文化保守是一種思潮,學衡派將文化保守主義貫穿于其創作活動中,同時這種認知態度和文學創作態度也是其在民族大義上的反映。

一、對“學衡派”的誤讀

由于受主流價值意識形態“激進———保守”二元對立思維觀的影響,對于“學衡派”的歷史價值作出了與其不相符的評價。學衡派一直被視為開歷史倒車的“復古派”。而實際上,學衡派與林紓等守舊人物有著重要的不同。李怡就指出“要在‘學衡派’和二十世紀初出現的其他幾大新文學‘逆流’之間劃出界線其實并不困難。”“首先,與康有為、林紓、章炳麟不同,‘學衡派’中的主要成員都接受過最具有時代特征的新學教育……其次,與孔教會和“甲寅派”相比,“學衡派”顯然缺少那種令人窒息的政治欲望和政治色彩……第三,全面審視《學衡》言論之后我們就會發現,‘學衡派’諸人對于五四新文學的態度其實要比我們想象的復雜。”最后提出“‘學衡派’與其說是同各類國粹主義、同‘甲寅派’沆瀣一氣,還不如說與五四新文學運動的倡導者們有更多的對話的可能。”“學衡派”從1922年《學衡》創刊起,一直被視為新文化運動與馬克思主義的敵人,直到80年代末才得以“平反”,并日益受到學術界的關注。在“學衡派”的反對者中以魯迅的《估<學衡>》影響最大,由于魯迅在建國后的巨大影響,所以在后來的文學史編寫中都延續了這條思想評判,“《中國新文學大系》作為對五四新文學的經典性總結,對以后影響很大。鄭振鐸在導言中把學衡派和林紓、章世釗并稱為復古派,以胡先骕、梅光迪為代表。以后的文學史幾乎都延續了這些觀點,而且研究者們多以《大系》收入的幾篇論文作為原始資料,根本不屑于看《學衡》的原文,因此在觀點上也就難有突破。”從“”期間到80年代初的文學史都強化學衡派的“反動”政治立場,認為他們“集中力量攻擊作為新文化運動的指導思想的馬克思主義”,是“帝國主義與封建勢力在文化上的代言人”,這種批評的態度在左傾的大背景下更加被強化,當然這也與中國近代以來的文化激進主義分不開,所以“學衡派”的歷史價值一直被忽視,直到80年代,它才又隨著文化保守主義思潮的“復興”而重新被我們認識,“學衡派之所以在80年代末開始受到關注,既與近年來興起的保守主義思潮有關,又是當代研究者反思五四新文化運動的結果。學衡派對文化改革的穩健態度、對世界文化共通性的思考和堅持都得到肯定。”

二“、學衡派”的文化觀以及文學觀

我們可以看出“學衡派”的文化觀是以白璧德的“新人文主義”為思想理論體系的主要來源,以“打通中西、融貫古今”的態度來建構自己的文化觀和文學觀,并進而對于新文化主義者的激烈反傳統提出不同的聲音。“學衡派堅持以文化為體,以文學為用的基本立場,它并非純文學團體,其文學觀是作為文化保守主義思潮的有機組成部分呈現的。”但是其與激進主義并不是完全彼此不相容的,在思想深處,仍有共通的地方。正如余英時指出的“相對于任何文化傳統而言,在比較正常的狀態下,‘保守’和‘激進’都是在緊張之中保持一種動態的平衡。”胡適等人宣稱“白話文之為中國文學之正宗,又為將來文學比用之利器。”并且試圖借助政治力量來達到學術目的的做法,易峻批評胡適“學術上運動之不足,更是假政治權力來實行專制。”針對性文化倡導者的文學新舊對立觀念,吳芳吉認為“真正之文學乃存在于新舊之外,以新舊之見論文學者,非妄即訛也”。其實“學衡派”是不贊成新文學倡導者的語言革新主張,但是他們并不是反對白話文,梅光迪曾經提出“文學革命四大綱”:“一曰擯去通用陳言腐語……二曰復用古字以增加字數……三曰添入新名詞……四曰選擇白話中有來源有意義有美術之價值之一部分以加入文學。”其實“學衡派”的很多對于語言文字觀點也值得思考,“文學之體制,乃由多年之習慣,全國人之行用,逐漸積累發達而成。文字之變遷,率由自然……文章之格調可變且易變,然文字之體制不可變,亦不能強變也。”其次是對中西文化的價值取向,學衡派不贊同新文學倡導者將文學以“新”和“舊”區別對待。在“五四”新文化運動開展之初,新文學倡導者以“重新估量一切價值”作為自己的行動口號,由此,新文學倡導者提出了“棄舊圖新”、“破舊立新”的文化主張,試圖以“新文學”來代替“舊文學”,并以西方現代文明標準來改革中國傳統文化。吳宓認為東西文化并“無東西之界限,但別真偽”。學衡派諸人認為無論是東方文化還是西方文化,無論是新興文化還是舊有文化,只要它是能夠“篇時救弊”的真文化,就可以大膽地引進,并且為我國所用。

總而言之,學衡派諸人在堅持發揚傳統文化的同時并不反對新文學倡導者引進西方新學的做法,只是在引進西方文化時,學衡派的態度是非常謹慎的,梅光迪在《現今西洋人文主義》中認為介紹西洋文化必須要符合下幾個標準:

(一)所介紹者,必其本體有正當之價值。

(二)中國也有自己的“歷史民性”,所以他認為在引進西方文化時必須考慮到“與吾國固有文化之精神,不相背馳”,“當以適用于吾國為斷”。也只有符合以上兩條標準的西方文化,才能夠“超越東西界限,而含有普遍永久之性質。”其實如果我們仔細分析“學衡派”的思想主張,不要放大其與新文化運動者的差異性,我們可以發現學衡派并不反對新文化運動的,他們所希望的是“真正新文化之得以發生”。學衡派與新文學運動倡導者們在文化傾向上是相近的,即雙方都在思考著中國傳統文學和文化未來的發展方向,他們都認為只有尋求建立“新文化”。

三“、學衡派”的歷史地位及影響

“近十年學術界的研究已經表明,五四實際是一個多元的、各種現代思潮互相沖突的啟蒙運動。”所以我們在承認的主流是激進主義的前提下,我們應該也對保守主義給與足夠的重視和重新理解。有人從對待傳統文化的姿態出發區別了“學衡派”和“五四新文化派”,很明顯,前者更多地表現出了對于傳統的肯定和頌揚,而五四新文化運動的倡導者們卻對傳統提出了更多的批評。然而,這只是最表面的現象,像吳宓這樣的“學衡派”靈魂人物其實也對文學運動中的反傳統形成了較客觀的認識:“一國之文學枯燥平淡無生氣久之必來解放發揚之運動。其弊則流于粗獷散亂紊亂無歸,于此而整理收束之運動又不得不起。”

在此,我個人認為,首先,我們必須要承認“學衡派”是愛國的,他們的主張是將個人、團體文學創作與國家命運聯系在一起;其次將“學衡派”視為新文化運動的“補充者”是比較恰當的,我們固然不能低估新文化運動者打破封建思想的束縛,但是我們在今天應該冷靜反思“五四”的負面影響,在思考過程中,我們看到了“學衡派”通過中西、古今的視角來對中國傳統文化的價值進行評估,其對新文化運動的偏激之處的有力補充和糾偏。或許正如沈衛威先生所說的“保守主義作為一種自覺地理論,是以三位一體———保守主義、自由主義、激進主義者三者不可分割的整體出現。”足見“學衡派”在中國現代文學史以及文化史上的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