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經濟效益審計模式分析

時間:2022-12-25 03: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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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經濟效益審計模式分析

摘要:經濟效益作為大多數企業經營發展的重要目的,是企業可持續發展的關鍵和性能。其中,為了保障企業的長期發展,審計一直以來都是企業經營過程中不可忽略的經濟管理活動,對企業的經營效益也起著重要的監督作用。本文針對企業經濟效益審計模式展開探究,以期為我國企業經濟效益審計工作效率的提升提供可參考依據。

關鍵詞:企業;經濟效益;審計

審計是一個企業經營發展中不可忽略的重要活動,對于每個部門以及經營環節的運行合理性都具有至關重要的監督與保障作用。隨著社會市場經濟體系的發展以及逐步完善,目前,大多數企業已經建立起較為全面、穩定的審計管理系統,對于企業審計工作的有效開展起著重要的主導作用。而在市場經濟多元化發展的當下,企業所面臨的競爭環境十分復雜,要達到可持續發展的目的,必須完善自身發展機制。因此,以經濟效益為核心的審計工作將成為未來企業發展過程中的取勝關鍵。

一、企業經濟效益審計的一般模式

審計模式是審計方式的又一種稱呼,根據企業審計模式的評價標準可以劃分為不同的企業審計模式類型,具體包括以下幾種:(一)從企業經濟效益的審計內容來看。目前,現代企業經濟效益的審計模式中,具體又可分為三個分支,包括基礎賬目、基礎財務制度以及企業運營風險三種審計模式。首先,從基礎賬目審計模式看,該類型的審計模式主要是以審計人員為核心,以企業當下的財務會計相關數據資料為基礎,從這些材料中直接進行比對與評價,對其錯誤進行判斷,避免舞弊的存在。其次,從基礎財務制度的審計模式方面看,其主要指企業的財務運行制度的合理性,即只有充分與企業的經濟效益以及經營發展目標相符合的審計模式才能真正成為企業的專項審計,才能提高企業財務報表審計工作的真實性以及合法性。從企業運行風險方面看,風險審計模式主要以審計人員為核心展開,從審計工作中的每個環節入手發掘其中的經營風險。(二)從企業經濟效益的審計主體來看。企業目前以經濟效益為核心的審計模式主體主要包括負責審計工作的審計單位,以及被審計的企業以及個人。根據企業經濟效益的審計主體類型,又可具體將審計類型作出如下劃分:即將其分為企業的內部審計模式以及企業的社會主導型外部審計模式,又可分為政府審計部門主導型的外部審計模式等。首先,從企業主導型的內部審計類型上看,該審計模式主要是利用企業內部建立的審計部門對企業自我經濟效益進行審計的做法,審計目標是考察企業財務運行的整體狀況。另一方面,從企業經濟效益審計工作中的社會主導型的外部審計類型方面看,該模式主要以投資者為核心,對其組織的專業審計人員進行評價,從而完成企業經濟效益審計工作,其審計的重點在于企業經濟效益相關財務報表的真實性評判。最后,從企業經濟效益審計模式中的政府主導型的外部審計類型方面看,該審計模式多是對發生重大財務問題的企業進行的一種專項審計活動,主要審計企業經濟效益相關財務報表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二、如何優化企業經濟效益審計模式

(一)建立直屬審計機構。審計機構是對企業日常經營過程的重要監督主體,包括企業內部審計機構以及審計部門。要優化企業的經濟效益審計模式,除了要完善有關部門的審計條例以及工作流程以外,企業內部更應建立起處于其日常經營外的審計機構,如德國企業中常見的只屬于董事會領導的審計委員會。對于我國的大部分企業來說,建立企業內部的并且相對獨立的審計機構,有助于提高企業內部審計工作的可觀性和有效性。具體來看,在設立企業總部獨立審計機構的同時,也應建立起審計官的負責制度,在審計官下建立起專員層級,對審計工作進行設計,并直接對審計官負責,而審計官則直接對董事會負責,由此獨立于企業日常經營的其他部門,具有一定的公平性。(二)提高審計實質性水平。從上文分析可知,審計工作是保障企業經濟效益的重要基礎,但目前來說,還是有較多企業未能給予審計工作,尤其是內部審計工作以足夠的重視度,從另一方面來說,即企業未能意識到審計對于企業發展的重要價值。在這種情況下,該類企業的內部審計、外部審計都將稱為其經濟效益發展的一大風險阻礙。因此,要優化企業的經濟效益審計,必須從根本上提高審計的實質性水平。具體來看,首先,企業要充分了解我國對于該行業企業的相關審計法律法規條例,并根據這些審計規定嚴格調整企業的內部審計管理工作,在審計報告上保證合規、合理,提高審計工作的嚴謹性。另外,可借鑒德國相關企業的做法,即對有關部門對于不同的企業都進行了針對性的審計細則設計,并將其落實到具體的發展階段、日期中,為企業的審計工作的規劃提供有效合理的依據,并嚴格規定了審計報告的內容與格式,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企業審計工作量,業減少了企業的審計風險。另外,對于審計違規的企業,也應進行相應的法律責任的追究設計,避免審計工作流于形式,以提高審計的實質性水平。(三)建立動態監管機制。就目前而言,我國大多數企業在經濟效益的管理過程中未能對審計工作進行較為科學、合理的管理,而僅僅作為應付有關監管部門的基礎工作。尤其在相關政策變動的環境下,許多企業更是容易在審計管理工作上陷入形式化困境,并且隨著政策執行力度的下降而逐漸被忽視,最終導致審計監管價值無法實現。因此,建立動態的、符合企業經營發展實際的監管機制對于維持和提升企業經濟效益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具體來看,建立動態監管機制,首先要求企業建立起敏感的、有效的政策追蹤機制,及時關注相關政策變化,并及時對企業的內部審計監管進行調整和升級。另外,可借鑒德國企業常用的審計最終機制,對企業內部的審計人員采取“終身負責制”的策略,并在其他獎懲條例上作出相對應的調整,從而提高相關工作人員的自律性。總的來說,只有從企業的監管機制、人員的內部管理入手完善監管體制,才能保證企業經濟效益的提升。

綜上所述,企業經營效益作為企業存在與發展的主要目的,其在發展過程中的每一個環節的合規性、合理性以及經濟性都對其最終的經營效益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因此,做好以企業經濟效益為核心的審計工作,不斷探討以及更新審計模式,對于企業的長期可持續發展具有積極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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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廖丹 單位:陜西煤業化工物資集團有限公司采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