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美洲貿易自由區發展當前狀態分析對策研討
時間:2022-04-06 11: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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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提要
戰后以來,區域一體化蓬勃發展。根據WTO統計,截止到2005年11月12日,向WTO及其前身GATT通報備案的區域貿易協定中仍然生效的總計達142個,其中101個是1995年1月WTO成立后備案的。在所有WTO成員中,除蒙古國以外,其他都是一個或多個區域自由貿易協定的當事國;協定當事國之間的貿易額占到全球貿易總額的一半以上。區域經濟一體化對世界經濟諸領域、世界經濟的總體格局以及國際經濟秩序都產生了重大的影響;區域一體化過程在全球展開,形式日益發展,排他性日益減少,合作領域日益擴大,從而為全球一體化的最終實現奠定了堅實的基礎。本論文在闡述區域經濟一體化的基本理論的基礎上,對美國和拉美對組建美洲自由貿易區各自所抱的動機及各自經濟一體化的進展情況進行了介紹和分析,接著對美洲自由貿易區的談判進程及其進展受挫的原因進行了介紹和分析,最后分析了美洲自由貿易區的組建對我國經濟的影響并指出了我國應該采取的幾點對策,即調整對拉美出口產品的結構,利用好拉美現有的區域市場優勢,與拉美一些國家先行建立自由貿易區,盡快推動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加速發展。
關鍵詞:區域經濟一體化;美洲自由貿易區;影響對策
引言
戰后的世界經濟是以貿易、生產、金融乃至經濟政策趨向全球一體化為特征的,而這種一體化又首先以區域經濟的一體化形式表現出來。20世紀50年代以來,區域一體化的蓬勃發展對世界經濟諸領域、世界經濟的總體格局以及國際經濟秩序都產生了重大的影響;區域一體化過程在全球展開,形式日益發展,排他性日益減少,合作領域日益擴大,從而為全球一體化的最終實現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本論文在闡述區域經濟一體化的基本理論的基礎上,對美國和拉美對組建美洲自由貿易區各自所抱的動機及各自經濟一體化的進展情況進行了介紹和分析,接著對美洲自由貿易區的談判進程及其進展受挫的原因進行了介紹和分析,最后分析了美洲自由貿易區的組建對我國經濟的影響并指出了我國應該采取的幾點對策。
一、區域經濟一體化的基本理論
區域經濟一體化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后出現的新現象。它首先出現于西歐,其后,拉丁美洲、亞洲和非洲的發展中國家也紛紛仿效。
(一)區域經濟一體化的內涵
美國普林斯頓大學經濟學教授維納(J.Viner)于1950年在《關稅同盟問題》一書中首先引入了現代關稅同盟的理論。這一理論成為當時區域經濟一體化理論的核心。
在維納提出現代關稅同盟理論之后,荷蘭經濟學家丁伯根(J.Tinbergen,1954年)第一個提出了經濟一體化的定義。他認為,經濟一體化是指有關國家貿易的自由化,并將經濟一體化分為消極一體化和積極一體化。他認為,消除歧視和管制制度,引入經濟交易自由化是消極一體化;而運用強制的力量改造現狀,建立新的自由化政策和制度為積極一體化。
英國經濟學家賓德(J.Pinder,1959年)引申了牛津字典關于“將部分合成一體即一體化”的解釋,指出經濟一體化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國家,不僅允許商品在它們之間自由流動,而且還允許生產諸要素自由流動,為此消除各國在這些方面存在的各種歧視,做出一定程度的政策協調。美國經濟學家巴拉薩(B.Balassa,1962年)在其論文中將經濟一體化定義為既定一個過程,又是一種狀態。作為一個過程的一體化意味著取消國家間的經濟歧視,強調了動態性質;作為一個狀態的一體化意味著國家間不存在各種經濟歧視,強調了靜態性質。
前蘇聯學者馬克西莫娃(Maximova,1976年)提出的有關經濟一體化的定義認為,一體化是國家經濟間發展深層次且穩定的生產分工關系的過程;是具有同類社會經濟體制的國家群體框架內的國際經濟實體的形成過程,這一經濟一體化過程顯然由統治階級所操縱,因而,也是一個商品政治化的過程。這一定義更多的是從政治經濟學出發,而不是從國際經濟學出發的。
霍茲曼(Holzman,1976年)強調,一體化是一個成員國家間相似產品和同類要素價格一致化的狀態。也就是說,經濟一體化是成員國間在有關便利的制度支持下貨物、服務和要素流動無障礙的狀態。這一認識實質上將區域一體化的討論由關稅同盟進一步引向了共同市場的層次。曼尼斯和素邁(Mennis和Sauvant,1976年)的研究則將經濟一體化同產業部門的融合,政策和行政的統一聯系起來。
馬洛和蒙蒂斯(Molle,1988年)強調了經濟一體化中傳統經濟地理因素的重要性。派內克(1988年)的研究則提出了一體化同開放經濟及經濟相互依賴等觀念的差別。
總之,區域經濟一體化的定義是隨著實踐的發展而演進的。這一定義所揭示的內涵在于:首先,區域經濟一體化最顯著的標志是成員國之間關稅等貿易障礙的消除;其次,謀求最佳的國際生產分工是一體化的根本原則;最后,區域一體化的出發點是使每一個成員國能獲取比單獨一國時更大的利益。
我國國內的學者們也對區域性國際經濟一體化的概念進行了深入探討。我們對于區域性國際經濟一體化的概念基本上可以歸納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國家的產品和生產要素可以無阻礙地流動和經濟政策的協調,一體化程度的高低是以產品和生產要素自由流動的差別或范圍大小來衡量的,從而區域性國際經濟一體化組織也有不同的形式。區域經濟一體化指的是:在世界生產力發展的客觀推動和各國謀求國民經濟持續發展主觀努力的綜合作用下,特定區域內的國家或地區通過達成經濟合作的某種承諾或者組建一定形式的經濟合作組織,謀求區域內商品流通、要素流動的自由化以及生產分工的最優化,直至形成各國經濟政策和區域經濟體制某種程度的統一。
(二)區域經濟一體化的組織形式
區域經濟一體化有其不同的組織模式。以一體化的目標高低為序,最低層次的是“自由貿易區”(FreeTradeZone)。在這一組織形式下,區內各國取消內部關稅和非關稅貿易壁壘,成員國的對外貿易等各項經濟政策仍保持獨立。
在自由貿易區基礎上發展起來的是“關稅同盟”(CustomsUnion),同盟內部除了商品自由外,最關鍵的是建立統—的對外關稅,從而在對外貿易政策上取得某種程度的一致。
較關稅同盟再高一層次的是“共同市場”(CommonMarket)。除了統一貿易政策外,各國間還實行各種生產要素(勞動力、資本、技術等)的自由流動。
“經濟同盟”(EconomicUnion)更進一步在超越交換關系安排的基礎上,將協調機制延伸至成員國國民經濟的幾乎所有領域,在財政政策、金融政策、貿易政策、產業政策、區域發展政策和社會保障政策等方面達成一致,并謀求建立基于成員國部分主權讓渡的超國家協調管理機制。區域經濟一體化的最高形式是“完全的經濟、政治一體化”(FullEconomic&PoliticIntegration),最終形成一套放大至區域尺度的“國民經濟體制”,超國家的管理機構享有相當充分的超國家主權,從而擁有區域內各國所認可的經濟、政治、社會諸領域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權。在區域經濟一體化的實踐過程中,除了以上各項謀求不同層次制度性安排的組織形式外,還出現了另一類更關注功能性目標的區域一體化組織形式,即所謂的“開放的地區主義”的合作方式。其特征首先是開放性,即在謀求區域內的經濟合作、經濟互補和經濟融合中反對對區外國家“以鄰為壑”;其次是非體制性安排,即支持為達成經濟一體化開展國家政府間合作和設立一體化的輔助性常設機構,但反對組建超國家的管理機構和讓渡主權。
(三)區域經濟一體化的發展趨勢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后,隨著世界政治和經濟形勢發生巨大變化,世界各地區之間的經濟聯系日益密切,各國間的經濟依存度大大提高,這一局面導致了共同市場和自由貿易區等形式的區域經濟組織相繼出現。這些組織的發展成為20世紀下半葉世界經濟中引人注目的大事。經濟區域化的發展首先從歐洲開始。二戰結束以后,西歐國家為盡快醫治戰爭創傷,促進經濟和社會進步,1950年法國外長舒曼提出了聯合經營法國、德國等國家的煤、鋼工業,并擬將它們置于一個超國家的機構管理之下的所謂“舒曼計劃”。據此計劃,法、德、意、荷、比、盧6國于1951年簽訂了有關條約,1954年煤鋼共同體正式形成。1958年歐洲經濟共同體誕生,將歐洲6國經濟融合的范圍延伸到各個經濟領域,由此開始了區域經濟一體化的浪潮。60年代中期,上述3個共同體的機構合并為歐洲共同體。30多年來,歐共體在經濟建設領域取得了巨大成就。截止到2001年,歐盟國家的國內生產總值已占經合組織國家總產值的38%,大大高于美國的32.5%和日本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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