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經濟下金融的風險隱患與防范措施
時間:2022-09-06 03:2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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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互聯網金融打破了傳統金融服務的邊界,對金融行業產生了深刻的影響。近年來,互聯網金融以其邊際成本低、產品更新快、營銷手段豐富的優勢快速打開了市場,贏得得了廣泛的客戶群體,為當今時代帶來了一場巨大的變革。為此,本文介紹了我國互聯網金融的發展現狀,分析新經濟下互聯網金融的風險隱患,詮釋了防范互聯網金融風險的具體措施,以規范互聯網金融的發展。
關鍵詞:互聯網金融;風險隱患;網絡安全;社會信用體系
一、我國互聯網金融的發展現狀
互聯網金融是以互聯網技術為依托而提供的銀行、證券、保險等多種金融服務。隨著云計算、大數據、數據安全、移動互聯等技術的發展,我國互聯網金融迅速形成了巨大的規模,滿足了中小企業的融資需求,讓普通民眾享受到了更優質的金融服務。目前,我國互聯網金融平臺表現為多種形式,一是第三方平臺,我國有300多家第三方支付公司獲得了央行頒發的支付業務許可證,包括支付寶、微信支付、銀聯、ApplePay、快錢等,以網絡平臺作為中間機構,在電子商務交易中為雙方提供資金擔保、支付清算和信用擔保的中介功能。根據央行統計,2016年支付寶、微信等非銀行支付機構全年累計網絡支付金額達到99.27萬億元,遠遠超過了2016年我國的GDP總額。二是網絡貸款的形式,也就是P2P網貸平臺,通過融通借貸雙方的資金需求信息,在借貸雙方之間起到中介作用。2016年的一組統計數據表明,面向高校學生的校園貸規模已突破800億元。此外,互聯網金融還有多種業態,包括線下投資理財、股權眾籌、大數據金融、互聯網保險等引導資金配置的金融衍生產品,眾多業態滿地開花,互聯網金融已成為金融創新和未來發展的趨勢。
二、新經濟下互聯網金融的風險隱患
互聯網金融成本低、效率高、覆蓋廣,但是也有著監管薄弱、風險隱患大的缺點,具體而言,互聯網金融包括如下風險隱患:(一)法制監管性風險。我國互聯網金融還處在初級階段,政府和監管部門對于網上交易缺乏有針對性的管理條例,對于互聯網金融行業發展中的很多情況沒有明確的處理辦法。近年來互聯網金融的法律案件增多,僅2016年我國檢察機關就受理非法集資案件9500多件。例如,2017年初,P2P網貸平臺“理財團”跑路,被北京朝陽警方立案偵查,據估計上千投資人被套牢,有的投資者損失上百萬。(二)社會信用征信風險。我國征信體系建設仍不完善,大大增加了信用風險。企業和個人的信用觀念薄弱,一些企業不重視自身機制建設,習慣于投機取巧,利用各種方式做假賬、偷稅漏稅、拖欠賬款、空殼經營等,影響了自身形象和信譽,金融機構對企業的評價也偏于負面。互聯網金融主要針對有小額資金需求的用戶群體,由于缺乏嚴格的資格審核程序,業務開展中容易出現非法集資的情況,影響了整個社會的穩定。(三)信息安全與技術風險。互聯網金融是金融與互聯網相結合的產物,信息技術風險主要是計算機網絡系統安全隱患和業務人員操作失誤。網絡易遭受黑客、病毒和木馬的攻擊,導致客戶信息被非法盜取,另一方面系統維護不當易導致客戶權益受到損害,資金被非法盜取等。業務操作風險主要是工作人員操作不當,例如沒有充分校驗可用資金額度,泄露客戶信息,對客戶財產安全造成威脅。(四)網絡金融業務風險。在快速融通資金的過程中,互聯網金融相比傳統金融業務具有更大的流動性風險。互聯網平臺承諾更高的收益和補貼,在沒有資本金保障的情況下,即使只涉獵存款協議、短期票據等領域,依然存在很高的流動性風險。交易雙方在線上完成業務登記,提交資質憑證,簽署電子合同,牽涉到交易憑證的完整性問題和法律效力問題,而網絡信貸的虛擬性給驗證交易者身份帶來了較大的難度。
三、新經濟下互聯網金融的風險防范措施
(一)進一步完善相關法規體制。互聯網金融屬于新興事物,我國必須加快互聯網金融立法,建立互聯網金融監管體系,加強市場準入管理,對互聯網金融各項業務明確限制條件。互聯網金融突破了傳統金融分業經營的限制,因此政府部門應當打破地域限制和行業限制,制定行業自律與監管相結合的管理制度,統籌和協調混業監管模式。近年來,P2P網貸成為發展最為迅猛的互聯網金融類型之一。由于準入門檻低,監管缺失,有的明顯以詐騙為目的,給投資人帶來了巨大的財產損失。而“現金貸”游離于監管視野之外,年化利率甚至高達600%,很多女大學生深陷裸貸無底洞。2016年8月,我國四部門了《網貸機構管理辦法》,對投資限額、第三方存管、項目真實性提出了明確要求,可是對于如何落地缺乏細則指引,還需出臺更具體的辦法。政府部門應當主導制定強制性標準,確立網絡公平交易規則,在識別數字簽名、保存電子交易憑證、維護用戶信息等方面細化規定條款。(二)加快建立社會信用體系。社會信用缺失加劇了金融風險和貸款風險,為了加強風險管控,金融機構往往直接拒絕一些企業和個人的貸款請求;而一些互聯網金融企業紛紛跑路,給投資人帶來了巨大的財產損失,甚至影響社會穩定。第三方平臺的監測數據顯示,至2017年1月底,整個P2P網貸行業正常運營平臺為2388家,而歷史累計有3493家平臺已關停或出現問題,牽涉到近50萬投資人,涉案金額不計其數。例如,“e租寶”非法吸收公眾資金762億余元,至案發未兌付共計380億余元,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政府、央行等應當加快建立我國社會信用體系,以企業、個人為主體,以信用登記、采集、評價、為主要內容,建立全面的身份認證識別體系,避免由于信息不對稱而造成的風險隱患。對于互聯網金融企業也必須建立信息披露機制和信用評價體系,以降低信息安全風險。(三)加強網絡安全技術。管理網絡病毒和木馬對金融產品、用戶資金安全形成了巨大的威脅,還容易造成整個系統癱瘓。2017年5月12日,WannaCry勒索病毒席卷全球,至少有150個國家受到網絡攻擊,病毒導致加油站加油卡、銀行卡、第三方支付等網絡支付功能無法使用。要想構筑互聯網金融信息系統安全保障體系,一方面要改善互聯網金融的運行環境,完善硬件配置,增加安全設備的投入,通過身份識別、分級授權、驗證登陸等手段保障系統運行;另一方面要加強對數據的安全管理,制定統一的技術規范,讓互聯網金融進入國家金融體系的發展規劃中,運用數字證書和加密技術等保障互聯網交易主體的財產信息安全。此外,互聯網金融平臺或企業應當開發不斷改善信息安全網絡技術,加強內部風險控制,從整體上提高互聯網金融的信息安全。(四)規范互聯網金融業務體系。借助互聯網渠道銷售的傳統金融產品,幾乎涵蓋了存款、基金、證券、保險、理財等各類業務,因此需要明確監管要求,建立標準化產品設計流程和風險評估體系,形成標準化產品說明書,從而規范產品開發和業務體系。針對新型互聯網金融產品,例如P2P網貸產品,應從行業自律角度制定標準化操作流程,對各個環節加強風險控制,并規范產品說明書,包括產品要素、投資管理、費用、風險披露、收益說明等,對網貸產品從發行到運營等各個階段進行信息公開和風險提示。網貸行業具有一定的復雜性,監管層需要有足夠的智慧和耐心,才能真正落實各項監管措施。例如,現金貸具有一定的現實合理性,不宜“一棒子打死”,關鍵是要不斷完善監管政策,明確準入門檻和業務紅線,加強風險評估和控制,引導行業走上健康發展的軌道。
四、結語
互聯網金融彌補了傳統金融服務不足,為我國經濟發展打開了新的空間。但是互聯網金融也面臨著眾多風險,比傳統金融風險更為復雜。互聯網金融具有廣闊的發展前景,我國應該抓住時代給予的機遇,深入研究互聯網金融發展模式、特點和規律,及時出臺產業政策和監管政策,并積極防范相關風險隱患,規范互聯網金融的發展,以金融創新推動我國經濟結構轉型和發展。
作者:許芳芳 單位:廣州淇美貿易有限公司
參考文獻:
[1]張家樂.淺談互聯網金融及其未來[J].經濟視野,2016(15):109.
[2]吳曉求.互聯網金融:成長的邏輯[J].財貿經濟,2015,36(2):5-15.
[3]魏永利.網絡金融發展趨勢分析[J].現代營銷旬刊,2015(9):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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