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西部縣域金融體系安排路徑論文

時間:2022-05-09 04: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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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西部縣域金融體系安排路徑論文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引言;一般描述:基于制度變遷的實證考察;邏輯命題:來自變量稟賦的合理推演;行為集合:立足經濟發展的金融制度安排進行論述。其中,主要包括:制度是經濟增長的源泉,這是新制度經濟學(NewlnstitutionEconomics)的一個基本問題、我國的改革之所以進一步深入推進十分困難、經濟發展的過程實際上是一個制度變遷的過程、從金融趨同到市場退出:改進的資源配置、金融趨同:資源的浪費、市場退出:資源的改進、從金融剩余到金融流失:區域的經濟視角、金融剩余的產生、金融流失的渠道、從資產惡化到經營虧損:低效的營運結果、區位稟賦劣勢——金融的約束、共同變量異化——西部的分析、制度安排平臺:經濟的內涵增長、制度安排思路:資源的最優配置、制度安排路徑:金融的機制再造等,具體請詳見。

【摘要】本文通過對樣本縣的實證研究,分析了西部縣域金融制度變遷發展過程,探索西部縣域金融制度安排的路徑選擇:在大力發展西部縣域經濟的宏觀背景下,鼓勵和支持西部合作金融和商業性金融按照市場經濟原則發展,加大對政策性金融的優惠扶持力度,控制金融資源的流出,強化金融組織的縣域服務功能,最大限度地發揮制度效應。

【關鍵字】西部縣域金融;金融制度創新與發展;西部經濟與增長

一、引言

制度是經濟增長的源泉,這是新制度經濟學(NewlnstitutionEconomics)的一個基本問題,也被我國的改革實踐所證實,“改革就是解放生產力”的論斷就較好地解讀了制度在我國現實經濟生活中的重要性(JognN.Drobak,JognV.C.Nye,2003)。因為,在一個不確定的世界里,制度是社會的博弈規則,一直被人們用來使其相互交往具有穩定性,并且提供特定的激勵框架。對于金融制度的解釋,國內學者撰文定義的較多,但從純粹制度學的角度考察,金融制度實際上是有關金融交易、組織安排、監督管理及其創新的一系列在社會上通行或被社會采納的習慣、道德、戒律、法規等構成的規則集合,其實質是為調節人際關系并總在金融領域存在的行為規則,金融制度創新或變遷的激勵來源于風險的規避和利潤的追求。研究表明,金融制度既可以成為經濟進步的工具,也可以成為經濟停滯或衰退的工具。進一步說,金融制度只有在經濟發展到一定程度的時候,才能成為促進經濟進步有力而有效的工具(范恒森,2000)。仔細審視我國的改革,應該說,我國以漸進式推進為基調的改革是比較成功的,但各項改革推進到今天已進入攻堅階段,正面臨著許多的困難和問題。從金融實踐看,我國的改革之所以進一步深入推進十分困難,有些經濟學者認為金融體制或金融制度問題是其“瓶頸”,也是其“突破口”。所謂“瓶頸”問題,從經濟學的角度分析,是指目前現有的金融制度安排已經走到了盡頭,或者說制度變遷已經出現了邊際效率為零的狀況(陳宗勝,2000),金融制度亟待創新與發展,特別是西部縣域金融制度亟待創新與發展。為此,本文選取四川省達州市所轄的A縣、B縣和C縣3個縣為一組樣本個案,對西部縣域金融制度問題進行實證分析研究,以試圖通過本案例的研究,探索中國縣域金融制度安排的最優路徑。

二、一般描述:基于制度變遷的實證考察

經濟發展的過程實際上是一個制度變遷的過程。經濟史學家諾斯(DouglassC.North)指出,由于技術進步和人口的增長,會使一個經濟中某些原來有效的制度安排變成不是最有效的,新的制度安排就可能被創造出來以取代舊的制度安排,這種制度變遷是由于新的、有利的經濟機會而產生的。調研發現,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最近10年來,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漸次深入,西部縣域金融制度逐步形成了自己的變遷軌跡。

(一)從金融趨同到市場退出:改進的資源配置

樣本表明,西部縣域金融制度正在經歷著一個逐漸改進低資源配置效率的過程,反映在金融趨同向市場退出的變化進程之中。

1.金融趨同:資源的浪費。一般地,金融的聚集程度應與一個區域經濟的發展水平、金融資源的空間流轉水平相匹配(Florence,1948)。調研發現,西部縣域金融組織種類和金融產品的趨同性特征十分明顯,導致了縣域金融在無法滿足農村經濟發展所產生的多元化、差異化金融需求的同時,也增大了同一社區金融同業競爭的壓力、進而形成了事實上的資源浪費。一是金融組織在空間分布上十分均衡。除1個樣本縣將城市信用社歸并到當地農村信用社外,其余樣本縣都設置了人行、政策性銀行(農發行)和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縣支行、城鄉信用社、郵政儲蓄9類金融機構。金融組織種類的設立與經濟發展水平和發達程度無關,呈“互擠型”的區域金融聚集狀態,降低了資源配置效率。二是金融產品在縱向服務中基本同質。縣域銀行業機構主要經營存貸款主營業務和中間業務兩大類,金融產品同質性較強。在縣城,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與城鄉信用社經營的業務差異不大,在縣以下的農村,農行營業所、鄉鎮農村信用社和郵政儲蓄機構都主要經營存款業務。

2.市場退出:資源的改進。近年來西部地區的部分縣正在推進金融機構的市場退出策略,這種退出,一定意義上說是金融資源配置的改進,但同時又造成了地方經濟發展所需的金融支持力度的削弱。一方面,在保持金融組織種類不變情況下的網點撤退。1997年至2002年樣本縣6年時間分別撤銷159個、降格133個基層營業網點,而且主要集中在農村地區,特別是2001年農村撤銷或降格的網點數最多,達142個,占撤銷或降格總數的48.6%。一方面,在加大資金組織力度情況下的資金運用權限的上收。主要是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縣支行的貸款權限較以前大大減小,只能發放小額質押貸款和部分足值資產的抵押貸款,其余新的貸款發放或者建立新的信貸關系均須逐筆、逐項上報各自的市級分行,甚至省級分行。

(二)從金融剩余到金融流失:區域的經濟視角

1.金融剩余的產生。樣本顯示,西部在縣域經濟發展的宏觀背景下,城鄉居民以儲蓄存款為主要形式產生和聚集了大量的金融剩余,集中體現在兩個層面:第一層面,農戶儲蓄剩余。1993年到2002年樣本縣農戶儲蓄存款余額每年以10%~30%的速度高速增長,而同期農戶貸款余額占農戶儲蓄存款余額之比從1993年末的77.5%下降到了2002年末的50.6%,特別是2001年末這一比例降低到了26.33%。可見,農戶在為金融機構提供儲蓄的同時得到的貸款支持呈逐年下降趨勢,由此形成農戶儲蓄剩余。需要說明的是農戶儲蓄存款的20%~40%是農戶用自己的勞動通過在區域內或區域外務工的方式形成的。同時,小額農貸需求與縣域經濟發達程度呈負相關關系,即源于小額農貸額度設計不合理而出現了小額農貸需求在經濟條件相對較好的樣本縣受到了限制,進一步加劇了金融剩余的積累。第二層面,銀行存差剩余。近幾年樣本縣銀行存貸差呈迅速擴張的趨勢,特別是1998年商業銀行實行資產負債比例管理后,表現得更為明顯。2002年末樣本縣銀行存貸款差額達33.77億元,占當年各項存款余額的1/3強,即使剔除繳存存款準備金、郵政儲蓄、貸款核銷等因素后,仍有17.57億元的可貸資金,分別占當年各項存款余額、貸款余額的19.47%和31.17%,于是在農戶儲蓄剩余基礎上最終產生了大量的金融剩余。

2.金融流失的渠道。從樣本調研看,西部縣域地區大量的金融剩余主要通過三條渠道源源不斷地流到了縣域外。一是郵政儲蓄。樣本縣郵政儲蓄余額從1993年的7741萬元逐年發展到2002年末的89485萬元,增加了近11倍,年均增速達20%以上,郵政儲蓄余額占金融機構各項存款余額之比在6%~12%之間,郵政儲蓄年凈增額占金融機構各項存款年凈增額之比9年時間有7年都在9.5%~23%之間。二是資金上存。樣本縣各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縣支行和農村信用社將縣域內組織的大部分資金上存到了各自的上級行社。2002年樣本縣上存資金凈增額達46130萬元,分別占當年存款凈增額和貸款凈增額的68.25%和73.7%。三是異地拆貸。經濟條件相對較好的A縣和B縣的地方性金融機構通過異地貸款、拆借的方式違規將縣域內組織的部分資金投向了區域外,而且金額較大,從1997年的28848萬元逐漸劇增到了2002年的51081萬元。這兩個樣本縣的外拆、外貸資金余額與同期各項貸款余額之比一直保持在11%~14%之間。

(三)從資產惡化到經營虧損:低效的營運結果

西部落后地區縣域金融機構經營效果一直不理想,資產質量差,經營虧損金額較大,成為西部縣域金融制度變遷的顯著特色。

■(此處有公式或插圖)

1.巨額的不良貸款。2002年末樣本縣的不良貸款余額近30億元,是當年存款余額的1/3和貸款余額的1/2強。最近10年,1995年以前不良貸款占比相對較低,此后基本上都在50%左右,經濟條件越差的樣本C縣不良貸款占比越高,有的年份甚至高達60%以上(見上圖)。

2.較差的經營效益。與巨額的不良貸款相對應的是較差的經營效益,除A縣在1993年和2002年獲得了很少的盈利外,樣本縣多數年份是虧損,虧損金額從1994年的2492萬元逐漸劇增到1998年的17635萬元,隨后有所好轉,但1999年~2001年虧損金額仍在1.1~1.3億元之間。

(四)從正規金融制度到非正規金融制度:制度的供給缺口

1.正規金融制度供給不足。理論上講,市場上制度供給和制度需求可以達到一般均衡,人們對現有制度安排和制度結構就能夠接受并愿意保持下去。在我國縣域金融制度的發展初期,國家運用行政手段,通過正規金融制度的設計較好地實現了一般均衡。但是,隨著中國經濟轉軌,初始均衡狀態被打破,一方面,農村經濟的多元化發展對金融制度需求無論是在量上還是在質上都大大增加;另一方面,現有正規金融制度有效供給不足,體現為正規金融組織體系從區域內集中的資金不能較好地滿足區域內巨大的資金需求。

2.非正規金融制度的補充供給。面對縣域正規金融制度的供給缺口,民間借貸這種非正式金融活動在縣域內自發地活躍了起來,而且具有長期的生命力和較強的信用約束,違約案件十分少見,一定程度上緩解了縣域資金供求矛盾。從對657戶城鄉居民戶的樣本分析可以看出,35.15%的農戶和58.41%的縣城居民有民間借貸行為。民間借貸形式主要以向同一社區的私人借貸為主,用于臨時性的經營生產和生活資金周轉。在有民間借貸行為的調查對象中有43.97%的沒有利息,有利息的,年利率一般在10%~30%以內,為正規金融組織的2~6倍。從借貸規模看,縣城地區的借貸金額多數在10000元以上,縣以下農村地區的借貸金額多數在5000元以上,而且經濟越發達的地區民間借貸活動越頻繁。

三、邏輯命題:來自變量稟賦的合理推演

制度是一個涵蓋很廣的范疇,不僅包括體制、政策和法規,而且還包括道德、倫理、觀念和習慣等。因此,影響制度變遷的變量很多,既有東中西部共同的特性,也有西部地區特有的自身特性。本文主要從影響制度變量的自身稟賦特質出發,對西部縣域制度的變遷演進做一個符合邏輯的推理,并在此基礎上,對一些共同的因素進行深層次分析論證。

(一)區位稟賦劣勢——金融的約束

1.經濟落后:區位的約束。樣本顯示,作為地處西部的縣域地區,不具有東部沿海縣域地區的諸如口岸、平原等先天的區位優勢,以山地與丘陵地形、交通不便、信息閉塞、傳統農業占據主體等為主要特征的區位劣勢,導致了區位經濟長期滯后于東部發展。2002年,人均GDP西部地區僅為5382元,而中部、東部地區分別為6973元、13328元,中部、東部分別是西部的1.3倍和2.48倍;人均地方財政收入西部地區為597元,與中部差不多,但東部為3011元,東部是西部的5.04倍;農民人均純收入西部為1776元,而中部、東部分別為2279元、3885元,中部、東部分別是西部的1.28倍和2.19倍(見下表)。落后的經濟條件不可能孵化出發達的金融。

2002年東中西部部分經濟發展指標比較

單位:億元、%、元

┌─────────┬──────┬──────┬──────┐

│項目│西部│中部│東部│

├─────────┼──────┼──────┼──────┤

│國內生產總值(GDP)│15715.35│31377.96│70371.56│

├─────────┼──────┼──────┼──────┤

│其中:第一產業│19.18%│16.44%│10.66%│

├─────────┼──────┼──────┼──────┤

│第二產業│42.44%│46.40%│55.56%│

├─────────┼──────┼──────┼──────┤

│第三產業│38.38%│37.16%│33.78%│

├─────────┼──────┼──────┼──────┤

│人均GDP│5382│6973│13328│

├─────────┼──────┼──────┼──────┤

│人均地方財政收入│597│596│3011│

├─────────┼──────┼──────┼──────┤

│農民人均純收入│1776│2279│3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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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東中西部數據根據2003年國家統計局公布的2002年數據整理(西藏沒有統計數據),樣本縣數據根據各縣統計局數據整理。②東中西部按傳統劃分方法,東部包括:北京、天津、河北、遼寧、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廣東、廣西、海南12省區市;中部包括:山西、內蒙古、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南、湖北9省區;西部包括:重慶、四川、貴州、云南、西藏、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10省區市。

2.環境欠佳:觀念的約束。與發展水平較低的西部縣域經濟相伴而生的是思想觀念落后所造成的投融資環境較差,限制了西部縣域金融資源向本地內源化投資的有效轉化。一是信用環境亟待改善。西部部分地區信用文化缺失,企業和個人逃廢銀行債務現象較嚴重。2002年末樣本縣企業和個人逃廢銀行債務余額高達17492萬元(占同期貸款余額的3.1%)、利息10292萬元,逃廢債企業戶數多達120戶,其中91戶、占75.83%的企業是以鄉鎮企業為主的非國有企業。二是金融案件執結率較低。1993年到2002年樣本縣金融勝訴案件涉案金額共計22166.8萬元,其中得以最終執行的涉案金額僅為9341.5萬元,占勝訴案件涉案金額的42.14%,而同期樣本縣共支付訴訟費用469.6萬元,占勝訴案件執行金額的5.03%。三是中介部門收費偏高。客戶到銀行貸款,按規定要到工商、房管、國土等中介部門辦理相關手續,程序繁瑣,重復評估,收費偏高。據調查,在樣本縣以125萬元的足值資產按80%抵押銀行貸款100萬元計算,需要客戶支付13927.25元的各種行政規費(不含保險費用),正常合理的貸款需求受到影響。

(二)共同變量異化——西部的分析

從更宏觀的角度分析,無論是東部、中部地區,還是西部地區,制度變遷之初面臨著許多共同的因素,如金融改革與實踐都是在國家強制性制度變遷模式下進行的,所有金融機構都是國家所有的。但由于東、中、西部地區自身稟賦特質的不同,從而造成了制度變遷結果的大相徑庭。

1.相同改革路徑:不同變遷結果。改革開放以來,在縣級農村經濟金融領域,經歷了兩種不同的改革模式。一種是自下而上的農村經濟制度的誘致性改革模式,農村先后進行了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和發展鄉鎮企業與農村個體私營企業的兩次制度性變革;一種是以農村信用社為主體的自上而下的強制性農村金融制度變遷改革模式。農村信用社從20世紀50年代初建立開始,先后經歷了1鄉1社、的一個部門、隸屬于農行的基層網點、中央銀行直接領導管理的農村鄉鎮“儲蓄信貸機構”。農村經濟領域的兩種改革模式的不同步,必然演繹出農村金融與農村經濟的不相協調性。面對這同一初始狀態,東部地區憑借其優越的區位優勢和優惠的政策支持,按市場效益和效率原則吸收了大量來自西部的金融資源,經濟獲得了巨大發展,逐漸抵消了初始狀態的不相協調性。而作為西部地區,自身稟賦明顯處于劣勢,在經濟不發達中的金融成長受到限制,源于農村的金融剩余流出縣域外成為必然,金融資源在縣域內難以自動地實現合理配置。

2.相同初始產權:不同分化結果。從更深層次看,只有從金融產權形式的效用函數出發,才能深刻而準確地理解我國金融制度的變遷過程(1997,張杰)。由于我國金融產權初始狀態是公有金融產權形式,國家以產權所有者的身份對國有銀行和國有企業進行管理,在國有銀行與國有企業之間合乎邏輯地呈現出一種“剛性依賴”。這種依賴性,集中通過國有企業在國有銀行貸款中占有很大的比重體現出來,并由此產生了大量的不良貸款和經營虧損。由于東部縣域經濟發展很快,特別是個體私營經濟的快速發展,國有企業產權體制的變遷既迅速又到位,部分地抵消了計劃經濟時代遺留的不良貸款和經營虧損。而西部縣域地區,由于自身稟賦劣勢而造成的經濟不發達,民營經濟發育遲緩,國有企業產權分化進程較慢,必然地造成了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貸款金額大、占比高、經營虧損多、時間長等問題。調研表明,最近10年樣本縣盡管經過了資產剝離、核呆等行政手段,但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的貸款余額占樣本縣貸款總余額的比例一直在40%~80%之間,而國有企業50%以上的貸款演變成了不良貸款。

四、行為集合:立足經濟發展的金融制度安排

任何一項制度安排與制度選擇都不是隨意決定的,而是根據成本費用與收益分析權衡決策的,只有在預期收益大于預期成本的情況下,行為主體才會推動直至最終實現制度的變遷(DouglassC.North,1994)。如前所述,現有的西部縣域金融制度并不是最有效率的,因此,在西部既定條件下如何設計好一個最優的縣域金融制度,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對我國西部縣域經濟能否實現跨越式發展意義重大。

(一)制度安排平臺:經濟的內涵增長

金融發展與經濟發展狀況具有密切的正相關關系,縣域經濟獲得持續快速發展是縣域金融制度安排的起點和終點,縣域金融制度的設計必須以此為平臺,才具有現實指導意義。根據全要素經濟增長模型,經濟增長的關鍵在要素的增加和收益率的提高。因此,西部縣域地區要采取多種措施,確保增加或引入的要素特別是可變要素在西部收益率較以前、甚至較東部有所提高,通過要素量與質的變化,盡可能挖掘西部潛力,促進西部經濟的內涵增長,加快西部經濟跨越式發展。一是中央財政要進一步加大轉移支付力度,形成西部經濟發展較強的初始推動力;二是地方政府要加快機構的改革,實行減免稅費等優惠政策,促進民間資本向投資的轉化;三是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提高企業素質,規范縣域經濟中小企業的經營管理行為,促其逐步發展壯大;四是夯實信用基礎,優化投融資環境,注重西部信用體系的建設;五是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對農業這個弱質產業進行扶持,鞏固農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基礎地位,培育農村金融的持續增長源泉。

(二)制度安排思路:資源的最優配置

在金融制度的安排與設計的思路上,應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具體性和實用性。西部縣域金融制度安排的思路可設定為:在鼓勵合作金融和商業性金融基于市場原則發展的同時,加大對西部縣域政策性金融的優惠扶持力度,限制金融資源外流,強化區域金融服務功能,實現西部縣域經濟金融的健康發展。這種制度安排主要基于三點:一是區域經濟的協調發展需要國家政策傾斜。在市場經濟環境中,政府對西部傾斜的金融政策最容易通過政策性金融來實現,西部經濟制度與金融制度改革的不同步,也需要國家從宏觀上進行傾斜支持,西部縣域經濟跨越式、追趕型發展客觀上更需要國家在調度資源包括金融資源上給予傾斜。二是商業性金融不是支農扶弱的效用函數,而政策性金融是“三農”的必須。商業性金融具有一般意義上工商企業追逐利潤最大化的共同特征,寄希望于商業性金融對支農有多大貢獻并不現實,近年來商業銀行積極收縮農村陣地,就是其商業化改革而形成的追逐利益最大化的真實體現。即使是在發達的國家,如法國,一般商業銀行同樣也不愿意進入農村地區和農業信貸市場。從國際經驗看,當經濟處于發展階段而非發達階段時,不是依賴商業性金融,而是大大強化了政策性金融功能。美國在20世紀二三十年代,有效利用農業政策性金融杠桿,使美國始終保持其先進農業大國的國際地位。日本以“制度貸款”的方式,通過政策性金融對農業進行了大力扶持。三是合作金融的健康發展面臨非正式制度障礙。合作金融存在的前提條件是農戶是否客觀地存在“合作共濟”的基礎——“鄉紳”參與和誠實參與,也就是經濟學意義上的農戶要具有自發的“集體理性”前提,合作金融才有生存和發展的“土壤”。進一步看,合作金融的終極目標是利用團隊合作的方式,解決單個社員不易解決的經濟問題,即所謂的“農村信用社沒有自己獨立的效用函數,而是各成員效用函數的累加”,正是合作精神的體現(王自力,2002)。事實上,基于農戶的自身素質較低、小農經濟的傳統文化影響較大和傳統型農業占據縣域經濟主體地位的現實狀況,合作金融在調查的樣本縣缺少真實存在的客觀基礎,這也是我國發展農村合作金融最大的非正式制度障礙。樣本縣95%的農戶從沒有參加、也不想參加當地農村信用社的社員代表大會。

(三)制度安排路徑:金融的機制再造

1.農業政策性金融的功能強化:由單一轉向綜合。政策性金融具有填補資本市場空缺、對公共產品的倡導性和貫徹政府經濟政策的特殊職能。中國是個農業大國,“三農”對于中國社會穩定、經濟發展是至關重要的。由于勞動生產力低下,加入WTO后,中國農業在國外農產品輸入沖擊下更加脆弱,所以強化支持“三農”的政策性金融十分必要。因此,隨著糧食購銷體制改革的基本完成,對在樣本縣僅僅收購稻谷一種糧食的農發行的職能作用必須給予重新定位與調整,把農發行辦成綜合性的執行政府意圖的支農金融機構,集中支持國家糧棉等農產品儲備體系建設、農業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區域扶貧開發和發展中間業務等方面,把原來由農業銀行和農村信用社承擔的支持西部農村發展的職能承擔過來,通過政府扶持項目強力拉動民間資本、商業性金融、合作金融及其他金融形式逐步從事符合政府意圖的貸款和投資。

2.國有商業銀行的資源重組:由撤退轉向整合。強制性要求國有商業銀行降低資金上存比率,限制縣域資金通過上存渠道流出縣域外。在機構的撤退上,可規定一個存貸比例,對當地貸款發放能夠達到這個比例的,可保留此機構繼續為當地服務;在當地貸款達不到這個比例的,可迫其退出縣域經濟領域,讓出存款市場,限制本地資源外地化。適當考慮對支持西部縣域經濟的商業銀行進行減免稅收及相關費用,讓商業銀行有利可圖,自覺地把一定比例的資金用于西部農村縣域。

3.西部農村合作金融的定位:由模糊轉向確定。弱質產業融資與政策性金融支持是一對共生體,特別是在農業方面,因為農戶的穩定和農業的發展始終是國家政策的內在需要,也是農戶獲取生存的需要,二者的一致性導致了農村金融天然具有政策性金融的特質。因此,如何定位農村信用社非常關鍵。一是在職責定位上,農村信用社一定要立足于農村地區,認真履行為“三農”服務的職責,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的調整。二是在功能設定上,可考慮既有政策性業務功能,又有商業性業務功能,在尋求滿足“三農”發展的金融工具的創新上有所發展。國家對政策性業務可適當給予財政補貼,這也是一般市場經濟國家發展農業的基本做法;同時通過業務范圍的界定,適當發展商業性業務,在國家補貼的基礎上,通過商業性業務的盈利機制來彌補政策性業務的虧損。三是在資金運用上,通過制定嚴格的管制政策,堅決限制本地資金外地化,引導農村信用社的資金必須用于支持和發展“三農”。

4.郵政儲蓄機構的機制建設:由“吸血”轉向“輸血”。郵政儲蓄的“吸血”功能主要體現在吸收的存款上存人民銀行成為基礎貨幣,而未能及時有效地投入到當地,因此迫切需要建立向農村返還郵政儲蓄資金的“輸血”機制。一是鼓勵郵政儲蓄自主運用資金,購買國債,或者是購買政策性金融券,特別是可以購買農業發展銀行的債券,把農村資金運用到農業、農村。二是通過中央銀行支農再貸款增加對農村信用社的返還,但要嚴格操作。三是建立縣域金融機構與郵政儲蓄之間的資金往來關系,但要注意長期資金定向關系的借貸風險問題。四是時機成熟的時候,可將現有的郵政儲蓄機構改建成郵政儲蓄銀行,定位于為縣域經濟服務,自主靈活運用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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