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金融系統發展過程與借鑒

時間:2022-05-14 03: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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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金融系統發展過程與借鑒

一、德國金融體系概況

德國銀行體系的構成:德國的銀行按照從事的業務種類,分為全能銀行和專業銀行。由于德國實行混業經營政策,故全能銀行除可以從事典型的銀行業務,如存款、貸款、電子銀行業務等外,還可以經營有價證券、客戶理財以及保險等業務。

二、德國金融體系的變遷

1、19世紀中葉至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德國綜合銀行制度的醞釀。14世紀至15世紀,歐洲很多國家開始大力發展貿易,經濟得到了很大的發展,不斷向外擴張,相對其他國家,德國的經濟一蹶不振。在很長一段時間里,德國金融業的發展非常緩慢。進入19世紀后,還出現了主要經營區域性業務的地方銀行。就金融行業來看,德國第一個外匯交易所在法蘭克福成立,而銀行業與產業資本逐漸融合在一起,經過一段時間的發展,銀行逐漸支配了證券市場,實現了銀行交易所化。

2、二戰后德國金融體系加以重建,得到回復與發展。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后,德國的經濟遭受了巨大的沖擊,經濟水平大大下滑,通貨膨脹率上升,失業率劇增,整個金融體系百廢待興,各個行業遭受了巨大的影響與沖擊。金融制度演進大幅度倒退,馬克狂貶、信用體系接近崩潰。1957年7月26日“聯邦銀行法”生效。銀行和企業都獲得了獨立的經濟地位和強大的經濟實力。雙方的經濟關系進一步密切。成為經濟運行的主要力量,金融制度演進步人“自主”階段,同時政府進一步完善其經濟政策體系。這些事實都標志著德國金融體系已經成熟。

3、現代的德國金融制度時至今日,德國金融制度仍然是一種以全能銀行體系為主導的制度。在國際競爭日益激烈的情況下,德國中小銀行紛紛合并,大銀行日益國際化以增強自身實力。德國金融制度最大的特點就是長期以來一直堅持混業經營制度。

三、德國金融體系的優勢

1、混業制度一直是德國一直堅持的金融制度。從德國經驗看,混業經營和統一監管具有其明顯優勢,可以減少摩擦成本,降低信息采集成本,改善信息質量,獲得規模效益,也可以減少多重監管制度對金融創新的阻礙,提高監管效率和金融競爭力。]

2、德國金融業有較強的監管力量。在德國,聯邦銀行、聯邦金融監管局、聯邦審計院以及其它機構各自作為金融監管體系的組成部分,其職責和定位都有相關的法律授權和明確的規定,有分工有合作,這既避免了職責交叉,減少了部門重疊帶來的資源浪費,又防止了因職責劃分不清晰所帶來的部門間相互扯皮,提高了效率。同時,德國金融業又有較強的外部監管力量,有來自于政府部門的監管,也有來自社會的監督。

3、德國中央銀行制度比較健全。

4、德國的商業銀行是全能型銀行。即其商業銀行可以經營綜合性的銀行業務,即商業銀行可以同時經營存貸款、證券、保險等金融業務,充分享受到不同金融業務間的多樣化效應的好處。

四、德國金融制度演進對我國金融改革的啟示

20世紀中期,德國經濟得到了飛快的發展,金融體制與行業不斷完善健全,銀行與企業的金融聯系不斷密切,各個行業的經濟狀況了不斷改善,政府對整個經濟金融體制的監管不斷加強,通過分析研究德國金融體系的發展歷程,我們可以從中汲取以下有益的借鑒:

1、完善金融體系的有關法律與政策法規。總結分析德國金融體系的發展歷程,我們可以發現,在整個德國金融體系的發展過程中,政府對經濟行情以及金融市場的監管是非常重要的。加強政府對金融行業的監管,一方面可以正確發揮政府的監管作用;另一方面,可以監督金融市場的運作情況,防止不法事件的發生。在我國的金融體制改革過程中,也要注意各項政策措施的連貫性和嚴謹性,根據不斷變化的實際形勢完善相應的法律法規,為金融乃至整個經濟的做出努力。

2、混業經濟模式是大勢所趨,要堅持混業經濟模式。歷史的經驗表明,在德國金融體系的發展過程中,采用混業經濟模式,有利于堅持和完善德國的金融體系與市場,促進金融體制的不斷完善,維持經濟市場的穩健發展。混業制度是經過歷史考驗的制度,我們應結合我國金融體系的發展現狀,結合我國經濟體制的具體特點,銀行與證券業相結合,發揮各自的特點與優勢,促進整個金融體系的健康穩健發展,減少經濟發展的風險。

3、加強對整個金融體系的監管。加強金融監管,有利于維護整個市場經濟的穩定發展,樹立廣大公眾對整個市場的信心,控制經濟發展的風險,促進經濟穩健持續增長。我國的國債管理體系有很多不合理之處,與西方國家的先進做法有很大差距。因此,建議政府有關部門,借鑒發達國家的做法,加強國債管理體制的改革,加大國債品種和交易方式的創新力度,提高市場風險防范和控制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