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市場安全性分析論文

時間:2022-12-04 0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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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市場安全性分析論文

摘要:文章提出了必須整頓和規范金融市場、構建完善的金融體系、加強金融風險管理和建立金融風險保險機制等風險規避策略。

關鍵詞:金融市場;金融風險;保險機制

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金融市場是市場經濟體系的動脈,是市場配置關系的主要形式。金融體系的安全、高效、穩健運行,對經濟全局的穩定和發展至關重要。一旦金融機構出現危機很容易在整個金融體系中引起連鎖反應,引發全局性、系統性的金融風波,從而導致經濟秩序的混亂,甚至引發嚴重的政治經濟危機。加強金融市場的安全性,采取一定策略防范與化解金融風險,以保證我國金融業沿著健康有序的方向發展,勢在必行。

1.金融風險產生的原因

(1)計劃經濟體制的束縛尚未完全解脫,國有企業建設資金過分依賴銀行貸款,,而且國家對銀行行政干預較多,銀行經營自主權有時難以落實,這是金融風險形成的重要因素之一。在向市場經濟轉軌過程中,由于眾多原因,我國經濟運行時冷時熱,相應的金融運行有時失控、緊縮、放松和再膨脹,加大了銀行風險管理的困難。在市場化的進程中,市場經濟所常見的缺陷也逐漸暴露出來,如:市場存在著不公平的競爭,市場的約束機制缺乏等等。

(2)不完善的金融管理模式。嚴格地說,即使在激烈競爭的市場經濟環境下,如果有比較完善的金融管理模式,仍可以將銀行風險控制在較低水平。但我國現階段的金融管理模式,仍有一些欠缺。其一,在宏觀監管方面,還需強化各銀行按市場規則公平競爭。另外,對于有的銀行以不遵守金融法規和制度為前提的競爭行為,宏觀監管也缺乏有效性,表現為僅停留在事后管理的狀態,從而難以達到防范風險的目的。其二,在微觀管理方面,銀行的內部控制薄弱,表現在制度建設滯后,內控體制不順、權利制約失衡、會計信息失真等,較易發生銀行風險。

(3)金融機構內部風險控制力量薄弱。當前一些金融機構對防范金融風險問題缺乏應有的重視,有的甚至頂風違章違規經營。從理論上講,各金融機構應該成為金融風險管理與控制的主體,經營者本人在防范金融風險上應該竭盡全力。但由于我國金融機構的產權制度不明晰,缺少明確的所有者代表,國家承擔幾乎全部的金融風險成本,經營者缺乏內部風險控制的動力和壓力,很容易開脫和逃避承擔金融風險成本。

(4)國際社會金融波動的牽動市場國際化必然帶來金融國際化問題,而國際金融波動必然影響國家金融。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加強了國際間的金融往來,在國家的計劃安排下舉借外債,引進外國銀行,擴大對外貿易往來,在為我國經濟建設帶來了活力的同時也帶來了一定的金融風險。由于我國沒有完全開放金融市場,目前國際金融波動并沒有直接、同步地牽動我國的金融,但其對我國進出口貿易的影響將最終作用于我國金融體系。

2.防范與化解金融風險的途徑

(1)金融機構應提高自我防范意識,增強自我防御能力

金融機構經營管理應從過去只重視規模擴大轉移到注重質量效益的提高上來,金融監管應從過去以合規性監管為主轉移到以風險監管為主上來。建立健全貸款管理責任制度,嚴格實行資產負債比例管理,加強和完善金融機構內部稽核制度,尤其是應注重對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稽核,建立健全風險的預警系統,通過設計一套完整的風險指標體系,從定性定量兩個方面加強對風險的事前控制。

(2)進一步深化金融體制改革

加快發展和完善金融市場,推進金融體制改革。積極創造條件,完善全國統一的同業拆借市場,合理引導資金流向,為實現利率市場化創造有利條件;完善票據貼現市場,為企業和銀行短期融資創造條件;加快資本市場發展步伐,在規范證券市場的基礎上,適度擴大股票和企業債券市場規模,為企業開辟多種籌資渠道,并通過資本市場籌集發展資金。加快推進國有商業銀行按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進行改組改造,使其真正成為遵循市場經濟規律運作,具有活力和競爭力的企業。從而規避和降低金融風險,改善金融服務,支持經濟發展。

(3)健全金融企業內部控制制度

建立資產負債管理制度,資金交易風險管理制度,內部授權、授信制度等一系列業務授權管理制度。提高金融機構本身對風險的防范能力。對國有商業銀行來說:對于制度性的金融風險,國有商業銀行要切實加強防范信貸風險,這是因為信貸風險是我國商業銀行目前最大和最具有威脅性的風險。堅持貸前調查、貸時審查和貸后復查制度,進一步規范借款合同、保證合同、抵押合同的文本,特別是要注意完善貸款擔保制度,簽約前要嚴格審查抵押財產的價值、產權、實效以及擔保企業的實際擔保能力,并依法辦理登記手續;完善貸款審批程序,實行信貸管理與信貸經營相分離,調查與審查相分離,審查與審批相分離,改變信貸人員權力過大缺乏有效監督的貸款風險制約機制。

(4)切實加強領導,實施監管責任制,建立有效的監管體系、調控體系

隨著我國金融業逐步向混業經營發展,我國政府應基于漸進方式向混業經營過渡的思路,結合混業經營的具體進程,建立適應這種經營趨勢的監管體系,對金融業實施有效監管和控制。各職能部門要明確監管對象和監管內容,要把所有金融日常監管任務落實到部門、落實到人,并切實履行監管職責。對重點監管對象要明確監管人員或監管小組專門監管。要探索建立中央銀行金融監管人員等級制。培育和完善良好的信用環境。政府通過加強立法、執法工作,使整個社會的交易活動和債權債務關系契約化、規范化。同時,培育和完善良好的信用環境是降低金融風險的有效途經。

(5)建立金融風險保險機制

建立完善的金融風險保險機制,可以使銀行在一定程度上轉移風險,同時金融保險機構對投保單位也起到一定的監管作用。運用保險機制分散和化解風險,可以更好地維護銀行的經營安全。設立存款保險制度,即通過設立存款保險公司,向金融機構收取一定的保險金,對在該金融機構的存款實行保險,以防止金融機構經營出現困難時存款人的擠兌行為,使銀行有機會通過調整渡過難關。例如,銀行在發放貸款的同時,可以以貸款為標的直接向保險機構投保。屬于保險范疇內的原因造成貸款到期不能收回的本息可由保險機構補償,銀行將貸款本息的追償權轉移給保險機構,以此將貸款風險轉移給保險機構。當然,保險機構要行使對投保金融企業的監管職能。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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