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火災撲救風險控制分析

時間:2022-07-16 09:4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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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火災撲救風險控制分析

1森林火情火災處置過程中的安全隱患

1.1在時間段上

上午10點到下午15時和夜間,是森林火情火災處置的危險時段:一般情況下,每日上午10時后,溫度升高、風力加大、風速加決,林火燃燒劇烈,火勢兇猛,復雜多變,危險性極高;夜間視線不良,難以把握地形地勢及火場情況,容易誤入險境或出現摔傷、摔亡。

1.2在植被分布上

灌木叢集中連片和陽性雜草連續分布、可燃物立體分布明顯、地被物厚重的原始林區是森林火情火災處置的危險植被地段:在這些植被類型分布的區域,撲火隊伍行動緩慢,機動受限,由于地面可燃物與植被燃燒劇烈能夠在較短時問內釋放出大量的熱能和煙霧,嚴重威脅撲火隊伍人身安全。

1.3在地形上

陡坡、鞍部、狹窄山脊線、狹窄山谷、單口山谷、草塘溝、山巖凸起地形和合并地形是森林火情火災處置的危險地形:林火燃燒發展至這些地形區域,由于受地形影響,林火行為極其特殊,其強度大,推進速度快,易產生立體燃燒、二次燃燒、濃煙密布、二氧化碳沉積、有毒氣體含量大,對參戰隊伍的生命安全威脅最大。

2森林火災處置的安全風險控制探討

2.1規避火場風險的基本原則

在火場或滅火進程中要把確保撲火人身安全、杜絕傷亡事故作為重中之重、首位責任、根本要求嚴肅對待,高度關注,做到“思想上不能有絲毫的懈怠、組織上不能有絲毫的僥幸、指揮上不能有絲毫的疏忽、措施上不能有絲毫的疏漏”。因此,各級指揮員必須始終保持清醒的頭腦和高度的敏銳性,并清楚危險危害可能來自哪里、出在何處,才能一葉知秋、見微知著、聞一知十、防患未然,以百分之百的努力,爭取不出百分之一的問題,力求實現滅火行動全時、全員、全程的安全。

2.1.1防險是根本。立足防患于未然是首選條件,做到“重在防范不麻痹”。要不斷強化撲火隊員的險情意識,筑牢思想防線,時刻高度警惕,積極爭取把握應對險情威脅的主動權。防范可能或不可預知的突發險情,防范進入危險的地域、環境,被林火圍田,防范危險時段(每天的10~18時,特別是12~15時及夜間)被突變林火襲擊,有可能或有條件應預設安全區域,預選轉移通道。

2.1.2脫險是上策。滅火作戰行動始終處在一個動態變化的自然環境中,可毗說險情無時不在,危害無處不有。在防不了、防不住的危急關頭,脫險是最佳選擇。作為一線指揮員,一定要保持清醒頭腦,沉著應對,當機決斷,做到“冷靜判斷、不慌亂”。要在撲火隊員面前展示一種處變不驚、遇險不慌的姿態,迅速組織行動,脫離危險地形,脫離植被密集地段,脫離可能被林火包圍、濃煙覆蓋的區域。在脫險轉移的過程中,必要時要放棄易燃易爆物品,但不能丟掉手中的裝備機具,否則再次遭遇險情時,就會陷入無計可施的絕境。

2.1.3排險是出路。在遭遇林火威脅,無法擺脫險境可能造成傷害的緊急狀態下,變被動為主動,變不利為有利,積極爭取規避風險的機會,把威脅與傷害降到最低、囂小的程度。利用手中裝備機具,整合突擊排險攻堅力量,選擇最佳排險地段、方位,壓制火勢,克險制險,保全自己。另外,在危急時刻,可將人員、裝備集中在一個點上,迅速點燒出一片隔離區,這不失為緊急情況下實施規避火場或滅火進程中風險的有效方法。但這對指揮員是一個嚴峻的考驗,做到“沉著指揮、不盲動”,準確判斷,從容應對,有效處置,才可能達到排險克險化險為夷,免遭傷害的目的。

2.1.4避險是手段。前提條件是未能達到防險、脫險、排險的目的,險情沒有解除,危害仍然存在,面臨嚴重威脅的緊急情況下,不得已而采取的一種應急勝補救措施。無論是對指揮員,還是撲火隊員的心理素質、控制能力、動作要領、防護技巧及群體配合保護的方式,都有很高的要求,要做到“正確處置、不蠻干”,盡最大可能將傷害和損失降到最低點。常說的成功避險,一個重要指標就是無人員嚴重傷殘或遇難。

2.1.5救險是關鍵。就是在實施排險、避險之后,及時組織力量、裝備器材所采取的緊急救援、救治行動,做到“迅速行動、不拖延”,排險、避險本身具有極高的風險性。從某種程度也是一種迫不得已的冒險行為,排險、避險過后,一方面現場仍然存在較大的隱患,若不及時有效救險,可能會引發更為嚴重的后果。另一方面,人員裝備或多或少、或重或輕將受到不同程度的傷害、損壞,救險就顯得異常重要和迫切,要反應迅速,以最快的速度,用最短的時間進入事發地域,搶救傷員,救治后送,清理現場,排除隱患,防止發生次生危害。

2.2規避火場風險的基本方法探討

2.2.1避開危險火環境。滅火行動展開前,指揮員要對火場周邊地形地貌等自然環境進行現場勘察了解,做到心中有數,清楚明了,針對易發生險腈危害的地段、地域、危險可燃物分布及易燃灌木叢地帶,如狹窄山脊線、鞍郡、山谷,氣溫較高,風力較大的午后,高強度上山火、急進樹冠火等,一般不宜直接接近火場(火線),應迅速避開危險環境,選擇安全區域休整待命,伺機組織撲救

2.2.2預設安全區域。撲火隊伍在進入火場實施滅火行動前,為有效防范林火襲擊、圍田,指揮員應預先組織撲火隊伍,在適當位置預沒安全區域或確定回撤路線方向。通常應選擇在植被密度低,地勢較為平緩,處于上風方向的有利位置。沒有上述可利用的自然條件時,要堅持“寧大勻小、寧寬匆窄”的原則,人工開設規避風險的安全區、通道,或選擇在火燒跡地內,清除危險的地表可燃物(站桿、倒木等)。在滅火行動展開前,指揮員要將進入安全區域規避風險時機、萬法,注意事項和撤離路線及相關要求通報撲火隊伍。一旦發生險情,迅速有序組織行動。

2.2.3快速轉移。在滅火行動展開后,因氣象變化及植被、可燃物載量的影響,林火瞬間突變,對參戰官兵構成威脅時,或在接近火場途中,誤入危險區域時,快速轉移至安全地域的一種方法。

2.2.4利用有利地形。當火場憲發險情威脅人身安全時,利用附近河流、湖泊、沼澤、耕地、沙石裸露地帶或植被稀少的地域等有利地形規避風險的一種方法。不宜選擇細小可燃物密集的林地,防止被地表火燒傷。

2.2.5點迎面火。園林火燃燒發展態勢瞬間發生變化,火勢對官兵構成威肌且無安全區域規避風險時,就近依托有利地形,如道路、河流、農田、植被稀少的林地為依托,有組織地迅速點燒迎面火,人員陡速進入點燒跡地內規避風險的一種方法。2.2.6點順風火。林火燃燒強度突然加大,速度加快,參戰官兵安全可能遭遇威脅傷害時,火場周邊近距離內沒有天然依托條件,或雖有依托,但點燒迎面火的時間和距離都不允許,則應迅速順風點火,順勢進入點燒跡地內規避風險。如果時間緊迫,應采用蹲姿,背部朝向迎風一惻,人員要集中在點燒跡地中央靠前位置,按倒三角隊形排列為宜。

3結語

森林火災的撲救是保護森林森林資源過程中的一個重要環節,加強森林火災的撲救風險防控以及管理,是當前林業經濟發展過程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在森林火災的撲救過程中,應該要堅持以人為本,安全高效的原則,了解火災撲救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火災隱患的安全威脅等,并且采取相應的措施進行有效的解決,盡最大努力避免森林火災撲救過程中的人員傷亡,防止森林火災損失擴大,實現森林火災安全高效處置,保護好現有森林資源。

作者:朱道堅 單位:楚雄州永仁縣林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