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獨資化傾向及對策

時間:2022-01-09 05:48:00

導語:外商獨資化傾向及對策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外商獨資化傾向及對策

引進和利用外資是我國改革開放的一項重要內容。20多年來,外資的引進是推動整個中國工業化和現代化進程的一大因素。目前,我國每年利用外資占全國固定資產投資的1/10左右;外資企業的出口與進口均占全國總量的50%以上;外資企業交納稅收占全國稅收的20%以上;外資企業吸納的就業人數達2200萬左右。至2004年底,我國共吸收外商直接投資5600億美元。近年來,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逐步深入和根據我國加入WTO的承諾,外資政策逐漸放開,外資由剛開始的依靠國家信用為保證甚或包含有政治因素,演變成了跨國資本在尋找出路和追逐利潤最大化,逐步回歸資本的原始沖動。由此,從20世紀90年代后期開始,外商對華直接投資開始獨資化傾向的浪潮。

1外商獨資傾向日益明顯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吸引外商直接投資的方式主要有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企業和外商獨資企業三種形式。從跨國資本的進入方式及演變的時間歷程來劃分,可把外商在華投資結構演變劃分為三個不同的階段:

第一階段是從改革開放之初到1991年,這是外國資本進入中國的初級階段,主要采取合資合作的形式,外商獨資企業所占份額很少且不穩定。

第二階段為1992~1997年,這是外資大規模投資中國階段,外商獨資企業所占比重開始大幅度上升,從27.0%上升到34.6%;而中外合資企業所占比重開始下滑。

第三階段是1997年之后,外商獨資化趨勢明顯增強,主要表現為外商越來越多地采用獨資方式設立企業,或者通過收購中方股東的股份對原有的合資企業實現獨資,通過對國有企業的收購實現獨資。

1998年起,外商獨資經營企業所占比例首次超過了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成為我國主要的外資利用方式。此后,外商獨資企業所占的比例一直急劇增長。我國加入WTO以后,外商獨資的浪潮更為猛烈。2001年,我國新批外商獨資企業15643家,合同金額429.99億美元,分別是合資企業的1.76倍和2.45倍;2003年,我國新設立的外商獨資企業26943家,占三資企業總數的65.59%;實際利用外資金額為333.84億美元,占總量的62.39%。毋庸置疑,外商獨資正成為跨國公司進入中國的主流模式。

2外商獨資化傾向的成因及影響

2.1外商獨資化傾向的成因

2.1.1宏觀因素

①投資環境的改善。改革開放之初,外商選擇合資形式進入中國,主要是為了規避中國政治的不確定性風險和利用中國合資政策的優惠待遇。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深入,國內投資環境與國際日益接軌,特別是加入WTO為外資企業提供了更為良好的市場空間和政策空間,加之合資中外方對國內情況越來越熟悉,導致合資優勢弱化。外資采取獨資競爭已是大勢所趨;②外資政策的調整。中國的外資政策隨著改革開放的逐步深入也經歷了一個不斷調整放松的過程。外商在華投資的領域、形式、比例、規模、經營范圍等逐年調整。同時,根據入世承諾,中國對三資企業的限制政策逐步放開,通過修改法律,放開了以前外匯平衡、出口比例、本地化率等都方面的限制。由此,越來越多的外商投資企業的獨資傾向日益突出;③市場競爭的加劇。面對外資企業間競爭的加劇和國產品牌崛起的激烈市場環境,外資企業急于提高市場決策和反應速度,增強對企業的控制力,整合在華分散的投資項目,實行統一管理以提高運營效率,充分實現其全球化戰略。

2.1.2微觀因素

①實施全球戰略的需要。隨著跨國公司生產的國際化,競爭的聯動性增強,對跨國公司在全球范圍內整合資源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跨國公司要想繼續保持競爭優勢,就意味著進行戰略調整,整個戰略變遷過程中的一個顯著特征就是,跨國公司通過對全球分支機構的整合或擴張。而伴隨著跨國公司在華價值鏈的配置和協調活動的深入,跨國公司獨資的傾向將更強;②降低企業成本的需要。企業追求的是利潤最大化,而低成本戰略已成為公司取勝的關鍵。合資企業內部的文化沖突和管理沖突增加了企業的協調成本,阻礙了企業產品競爭力的進一步提升。為此,外商更傾向于采取獨資形式,整合在華的價值鏈,進一步降低運營成本;③加強技術壟斷的需要??鐕緸榱思訌妼夹g的控制,充分發揮跨國公司自身強大的知識產權優勢,必然要求減少對中國的技術外溢,這必然迫使跨國公司減少合資企業,所以外商出現獨資化傾向也不足為奇了。2.2外商獨資化傾向的影響

外商獨資化趨勢的影響,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不利于我國部分利用外資戰略目標的實現。過去,我國利用外資的戰略目標如“以市場換技術”,主要是通過與外商合資、增強企業的國際競爭力來實現的,外商獨資化將對這樣的目標帶來一些不利影響;二是容易形成壟斷,影響民族產業的發展。這一點在我國目前仍不具備國際競爭實力的高新技術產業領域表現得尤為明顯。由于這些領域大多使用外資方的核心技術和技術標準,外資方容易形成壟斷;三是容易形成外資控制,影響我國經濟的控制力。四是外商獨資后重新整合人員,會增加我方的就業壓力。

3外商獨資化傾向的應對策

3.1加強政府對外商投資的引導和監督

政府應根據我國入世承諾逐步調整外資政策并結合我國實際,對外資流向進行引導,應對一些投資巨大、技術不容易引進,依靠國內力量難以在短期較快發展起來的產業放開股權、規模等方面的限制,允許外商獨資或合資經營;對于涉及國家安全和經濟命脈的產業,在吸引外商投資時,政府要在政策上增強國內企業的控制能力。在法律上運用有關外資企業的法律和“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來控制外資企業的壟斷風險。

3.2加大自主設計研發力度

長期以來,由于對外國投資方的過分依賴,我國企業大多沒有形成自己的核心技術和銷售渠道,管理落后等問題仍很突出。外商獨資化的趨勢,將影響其技術擴散效應。因此,我國企業應進一步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培育核心競爭力。第一,增強自主研發意識,提高自主研發能力。為此,政府應加大相關政策和資金的支持力度;第二,由OEM(定牌生產)逐步向OCM(概念創新創造產品)轉變。通過大量的定牌生產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最終形成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和品牌,促進本國產業結構升級,這是許多國家所走過的事半功倍的外資引進之路,也是我國利用外資的主要目的。我國企業不能僅僅停留在OEM上,而必須努力形成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和品牌。

3.3設立風險投資,鼓勵創業

高科技產業的發展需要風險投資機制和市場環境的支持,但我國目前風險投資市場的發育還相當滯后。獨資企業內部以及跨國公司R&D機構內部的中方雇員能夠接觸到世界比較前沿的技術,洞察技術發展的方向,在外資公司內的管理人員也掌握了跨國公司先進的管理方法,促進上述人員創業能夠提高我國企業的技術和管理水平。政府應加快制定相關法律,促進我國風險投資市場發展,為創業創立良好的制度環境。

3.4加強企業的品牌意識,走自創品牌之路

中國企業在合資過程中要有自己的品牌意識,不能在引用外資時,因急于與外資合作或貪圖一時利益而放棄了自己的品牌。這種目光短淺的行為長期發展必然會把自己滅掉,所以要在合作中時刻謹記品牌是企業的生命,堅決不能丟失自己的品牌。如聯合利華曾經有“中國民族品牌殺手”的稱號,因為其并購或租賃經營的中國本土品牌達六個:美加凈牙膏、中華牙膏、京華茶葉、蔓登琳冰淇淋、老蔡醬油和芳草洗衣粉,但成活的只有中華牙膏一個,其余都被扼殺掉了。

3.5以優勢互補為基礎,加強與外商的合作

外商的“獨資化改造”并非意味著不再需要國內的合作伙伴,而是說他們將按照自己的意志,以更加自由靈活的方式來與我國的事業伙伴建立“非束縛性”的伙伴關系,這時外商更傾向于采取如戰略聯盟的形式

開展廣泛合作。這種“獨資化”不僅使社會資源的配置更有效,國際管理理念的傳播更廣泛,從長遠來說更有利于整個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同時也為我國企業創造了更多的合作共贏的機會。我國本土企業則應把握住這樣的機會,依靠自身實力,利用戰略聯盟等多種形式,與外商開展新的協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