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議經濟法與宏觀調控體系

時間:2022-12-07 03:3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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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議經濟法與宏觀調控體系

一、宏觀調控法相關概念

(1)計劃產業法。計劃法主要調整計劃主體在制定和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戰略目標和重要的政策目標等國家計劃的過程中發生的法律規范的總稱。產業法則主要調整為了實施國家計劃,在如何確定和實現國民經濟各部門的政策目標的過程中發生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2)投資、金融、財政、價格法。

(3)國有資產和自然資源管理法。

(4)對外貿易法。對外貿易法主要調整國家在對外貿易管理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旨在促進我國國民經濟的發展。

(5)統計法。統計法是指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組織和個體工商戶等在搜集、整理、分析、提供、公布、監督和保存統計資料的活動中發生的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6)會計法和審計法。縱向分層理論是從宏觀調控的調控層位和具體制度環節出發,把宏觀經濟法按照調控的層位、次序、環節的遞進,依據一定的邏輯關系建立起宏觀調控體系

如有學者將其分為關于宏觀調控手段的法律和關于宏觀調控主體目標、程序、協調運作等綜合問題的法律。這些分類均從某一側面對宏觀調控法的體系進行了一定程度的分析和把握,都有其合理的一面。但從國民經濟這個復雜的大系統的特點來看,從生產、分配、交換和消費的四大環節中的許多部門和單位構成,以及它們通過市場相互聯系制約,并在政府的宏觀調控下,圍繞宏觀調控目標,運用多種經濟政策,利用經濟、法律、行政手段的配合調控手段來看,宏觀調控法必須形成一個完整的法律體系。

二、宏觀調控法體系的研究及現狀

(一)我國宏觀調控體系理論學說的研究現狀。

迄今為止由于我國宏觀調控法的體系的紛繁龐雜以及尚未形成一致共識,所以在有關于我國宏觀調控法的相關研究中宏觀調控法體系理論的研究和宏觀調控法體系構成學說是討論得比較多的熱點。現階段的具體學說大致有舉例說、實踐需要說、成分說、任務說、范圍說、多種標準說以及分層說等等。

(二)我國宏觀調控法體系理論學說的幾次構建模型

(1)橫向分支理論模型。這種理論模型是從宏觀調控法的構成要素出發,來對宏觀調控法體系進行界定的,相互之間具有一定的互補性。具的由調整對象論、具體內容組成論、目標功能論、調整方法論幾種基本觀點組成。

(2)縱向分層遞進理論模型。這一模型是從宏觀調控制度的調控層位和具體制度環節出發,把宏觀調控法按照調控的層位、次序、環節的遞進,按照一定的邏輯關系所建立起來的宏觀調控法自證體系。具體的代表觀點包括有軸線分層系統說、分層系統說、功能分層系統說、目標分層系統說和宏觀調控立法系統說等。

(3)多元標準理論模型。這一理論模型是針對單一的劃分子部門法的標準沒有辦法對我國宏觀調控法體系的建構進行多視角的全面闡述而產生的理論模型。其代表性學說包括多元標準說、綜合與手段標準說。這種理論模型將宏觀調控法體系建構為宏觀調控主體法、宏觀調控手段法、經濟杠桿法、宏觀調控監督法。可以說這種理論模型也具有一定的科學性,但是由于其對宏觀調控法體系得涵蓋范圍的認識狹小且不完整,導致此理論模型也缺乏全面性。

綜上經濟法學界對我國宏觀調控法體系建構的各種學說的模式化分析,我們便會發現在學說體系下難以發現的問題,即各種理論學說都有其側重和忽視的一面,有的學說觀點相比較后會發現其相當的互補性。總之,宏觀調控法體系的建立及研究,無論是對經濟法學理論的完善還是對社會主義法制化進程的推進和經濟發展的現實各個層面來講,都具有劃時代的重要意義。但是我們國家在這方面的立法還是處在初級階段,我們應當堅持不懈的加大研究力度,在立足基本國情的基礎上努力學習、汲取國外先進經驗,對宏觀調控法體系予以完善。

作者:吳謹單位:湘潭大學法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