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生態失衡的再度活躍詮釋

時間:2022-04-29 03: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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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生態失衡的再度活躍詮釋

摘要:本文通過從金融生態失衡的視角,深入地分析了當前再度活躍的民間借貸,認為金融生態失衡是民間借貸再趨活躍的誘因。并從科學發展觀的角度闡述了民間借貸產生是金融生態自我調節的產物,它的再度活躍是經濟轉軌時期的特定產物。就此,本文從政策定位、法律地位以及制度安排方面提出了若干政策建議。

關鍵詞:金融生態失衡再度活躍民間借貸

國家實施宏觀調控以來,民間借貸活動又趨活躍,引起了全社會的廣泛關注。本文從金融生態失衡的視角,以廣東省民間借貸為個案,對當前再度活躍的民間借貸進行了初步探討。

一、規模與交易特征:民間借貸的現狀

為了全面了解當前民間借貸的發展現狀,我們通過走訪、問卷、座談等形式,采用點面結合的方式,以民營企業融資為切入點,對廣東省部分地區民間借貸有關情況進行了深入調查。調查范圍涉及8個地市21個縣60多個鄉鎮,被調查對象為上述地區的近600個企業和個人。通過對被調查樣本個案、數據進行統計處理后,筆者認為:本次調查的結果基本能反映目前廣東省民間借貸的主流,從調查反映的情況來看,當前的民間借貸的現狀如下:

(一)規模擴大化。從調查情況看,廣東省民間借貸行為普遍存在,已滲透到了城鄉經濟生活的各個角落。以佛山為例,據調查估算,2000-2004年,全市民間借貸規模分別達到人民幣180億元、200億元、220億元、280億元和340億元。民間資本近幾年也以每年兩位數速度增長,還有許多民間資本如游離于金融體系之外的游動資本難以估算,但民間借貸的日趨活躍卻是不爭的事實。另外,民間借貸個案的數額也明顯增大,交易額從幾萬擴大到幾十萬、上百萬。

(二)手續規范化。盡管民間借貸方式簡便,但手續卻日趨完備,據了解,大部分的借貸均訂立書面合同,且內容完備,如借貸雙方姓名、金額、利率、期限等,有的甚至還有擔保人擔保或簽訂擔保(抵押)協議。

(三)用途集中化。當前廣東省的民間借貸資金用途主要以彌補企業、個體工商戶等生產經營性資金不足。本次調查顯示,民間借貸資金用于企業生產流通的占比達70%以上;生活消費資金占比約10%;其他用途在20%左右。

(四)利率差別化。隨著民間借貸參與主體日漸多元化,利率主要是由借貸雙方自行協商確定。一是互助性的無息或低息借款。此類借款主要是資金富裕戶借給親戚、好友或出于幫助、扶持目的而發生的小額借貸行為。二是高息借款。此類借款主要是一些資金富裕戶為謀取高利息收入發生的借貸行為,這類借款的利率在8%-20%之間,少數特殊用途的借款利率高達30%。三是企業內部籌資。部分集體企業和私營企業以職工集資、合股等形式直接從民間籌集資金,此類借款的利率基本上和金融機構執行的貸款利率水平一致。

二、金融生態失衡:民間借貸再度活躍的誘因

金融生態失衡是指金融交易主體及其外部環境共同組成的動態平衡系統遭到破壞。當由于市場失靈或者政府的干預而導致金融生態失衡時,生態系統的自我調節功能將會促使金融生態自動產生新的產物,使金融交易主體與其外部環境重新達到新的動態均衡。那么,導致民間借貸再度活躍的金融生態失衡有哪些方面呢?筆者認為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

一是負利率演繹銀行資金體外循環為民間借貸再度活躍提供了天然土壤。從2003年11月開始,我國又重新步入了負利率時代,特別是去年,CPI一直徘徊在4-5%左右,真實利率為-3%左右。讓我們來回顧一個客觀現象:在1994年1月到1995年4月間,1年期實際存款利率在-10%到-17%之間波動,民間借貸和企業等機構直接融資當時非常盛行。這種利率水平與經濟周期性特點的極不相適所導致的金融生態失衡,并非市場本身失靈,而是政府對利率嚴格管制的結果。從常識的角度看,在一個健全的市場中,如果利率為負,這只能說明通貨膨脹率過高,利率調整慢于通脹率的漲幅。在這種情況下,一方面,居民的儲蓄存款就會紛紛地流出銀行體系,尋找新的投資路徑;另一方面,負利率導致的融資成本大幅降低,必然會刺激社會的投資欲望。這就為民間借貸再度活躍創造了天然土壤。

二是經濟高速增長下的股市低迷為民間借貸再度活躍提供了豐富的養料。按一般的經濟學原理分析,經濟的高速增長往往伴隨著房地產和股市的飚升。然而,2004年中國經濟紅紅火火,全球股市漲聲一片,但我國的上證綜指年初以1492.72點開盤,年末以1266.5點收盤,深滬兩市流通市值縮水均超過一成,創下了近5年以來的新低。我國股市與經濟發展背道而馳的這種長期結構不均衡必然導致邊際效應的補償——只要資源過剩,就為其他資源的配置提供了某種天然的機會。不難想象,在目前我國居民投資渠道單一的情況下,股市的長期低迷無疑給民間借貸再度活躍提供了豐富的養料。

三是農村正規金融弱化是民間借貸再度活躍的催化劑。當前農村正規金融弱化的主要表現在:一是信貸管理權限上收。各國有商業銀行信貸審批權限普遍上收,基層行信貸權十分有限,大部分只有推薦權和調查權,并實行嚴格的責任追究制度,減弱了基層行信貸發放的積極性;二是縣域金融網點的收縮,服務縣域經濟的效率弱化,為民間借貸的再度活躍提供了催化劑。據調查,全國除個別發達地區以外,大部分省(市)都出現了金融機構大量撤并的現象,廣東省也不例外。三是郵政儲蓄成為縣域資金外流的“抽水機”。近年來郵儲增勢十分迅猛,有的縣郵政儲蓄已占全部儲蓄增量的10%以上,其只存不貸的機制造成基層地區企業出現資金需求“脫媒”現象,缺乏金融機構支持的企業必然轉向求助于民間借貸。

四是宏觀調控下銀行信貸資金緊縮是民間借貸再度活躍的導

三、科學發展觀:規范民間借貸行為

從制度經濟學的角度來看,民間借貸是一種自然金融合約安排的資金市場化配置方式,是金融交易主體博弈的結果,其產生和發展有客觀必然性。

(一)民間借貸行為的產生是金融生態自我調節的產物

金融生態作為一種生態系統,它具有自我調節的功能。當由于外部性存在以及政府等干預導致金融生態失衡時,金融生態就會自我調節使金融交易主體及其外部環境自動達到新的動態平衡。民間借貸正是這樣一種自我調節的產物,它的產生有其客觀必然性,可以歸納為以下兩個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正規金融主體的制度缺陷。主要表現在:一是信貸管理體制過嚴。二是信貸程序繁瑣。三是創新和服務相對滯后。另一方面是資金的供求矛盾。一是居民大量的儲蓄存款找不到合理的投資渠道;二是眾多的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融資困難。不難想象,在這種背景下,民間借貸通過其靈活性、信用性以及合理性優點解決了民營企業、中小企業以及儲戶的投融資問題,彌補了市場的缺失,使金融交易主體與其外部環境重新回歸動態平衡。因此,民間借貸行為的產生是金融生態自我調節的產物。

(二)民間借貸行為的盛行是經濟轉軌過程中的階段性產物

為什么民間借貸行為的盛行是經濟轉軌過程中的階段性產物呢?我們認為:經濟轉軌時期所面臨的利率尚為市場化、嚴重的信貸配給的存在以及信息不對稱等三大問題是民間借貸行為的盛行的根源。一是利率尚為市場化。利率作為資金和金融產品的價格,應是整個金融市場上最活躍的因素。然而,對處于轉軌時期的發展中國家來說,利率市場化是一個演進的過程,在達到發達國家的利率體系之前,還可能長期存在市場化利率與非市場化利率并存的“雙軌制”階段。在“雙軌制”并存的過程中還需要制度規則的不斷整合,此間必然出現眾多的非規范融資活動,其中包括民間借貸,也包括通過非合法的尋租活動進行的融資行為,這些都有可能加劇利率體系的“雙軌制”特征,也就加劇了民間借貸的盛行。二是嚴重信貸配給的存在。從過去轉軌時期以來,我們發現不論是名義貸款利率還是真實貸款利率都難以有效解釋新增貸款的變化,也就是說貸款不是利率的函數,其中重要解釋就是貸款需求者的利率彈性很低,往往先考慮資金可得性,后考慮資金成本問題。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都是這樣,需要充分考慮了融資困難情況下的機會成本,也就是說我國轉軌時期存在嚴重的信貸資金配給問題。特別是當前利率市場化加速的過程中,企業資金獲取能力的分化更加明顯,主要表現為兩方面,一方面是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的分化,另一方面是規范融資與非規范融資的分化。對于前者,我們看到,隨著利率市場化的推進,民營企業融資困難的局面有可能會延續。目前民營企業在生存壓力下,就經常要求助于非正規金融,這無疑加劇了民間借貸的盛行。三是信息不對稱。以信息經濟學和契約經濟學為基礎的現代企業理論認為,企業是由構成企業的各利益相關主體組成的共同體,是這些利益相關主體之間締結的一組契約的聯結。在經濟轉軌時期,由于信息不對稱、契約的不完備等市場不完全性的存在,企業各利益主體之間的利益往往不一致,更多的時候還表現為相互之間的利益沖突。因此,一方面,不同的融資方式在克服信息不對稱問題上的成本差異會影響企業融資方式的選擇。另一方面,銀行與企業之間在克服信息不對稱問題上會出現逆向選擇與道德風險,銀行就會從自身風險的角度出發,更多的貸款投向國有大中型企業,而導致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貸款難。因而,民營企業、中小企業只好更多的轉向民間借貸等非正規金融。

隨著利率完全市場化和信息逐步透明化后,利率將是資金的市場均衡價格,此時民間借貸行為將逐步縮小。

(三)從科學發展觀的視角來引導和規范民間借貸行為的發展。既然,民間借貸是金融生態自我調節的產物,是經濟轉軌時期的特定產物。那么,就需要我們從科學發展觀的角度來引導和規范它。一是政策界定。鑒于民間借貸在實際經濟生活中所起到的作用和影響,以及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建議從理論和政策上給予其合理定位。首先要從理論上肯定民間借貸行為是金融生態自我調節的產物,也是資金資源的一種合理配置方式。其次,從政策上肯定民間借貸是我國金融市場的一部分。只有把民間金融納入整個金融市場統一考察,才能正確把握宏觀資源體系,有效統計金融市場比例,這對于發揮貨幣政策的正確決策有著不可或缺的意義。最后,建議出臺相應政策對民間借貸進行有效監管,使之走上健康發展的軌道。二是法律定位。對民間借貸法律定位要把握以下基本原則:一是承認民間借貸受法律保護;二是規定民間借貸得受政府有關部門的監管;三是民間借貸應繳納相應的稅收;四是明確民間借貸在利率、合同等方面的若干通行原則。因此,建議盡快出臺《民間借貸管理辦法》,將民間借貸納入法制化軌道,納入金融監管范圍,為規范民間借貸構筑一個合法的活動平臺。三是制度安排。建議通過合理的制度安排來引導和規范民間借貸。主要從以下四個方面著手:一是加大對民間借貸宣傳力度,使廣大群眾了解相關的政策、規定及民間借貸的風險性,同時,要求民間借貸活動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遵循自愿互助、誠實信用的原則。二是建立有效的監測制度,通過農調隊或農村金融監管組織定期采集民間借貸活動的有關數據,特別對利率變動情況等定期監測,加強對民間借貸的監管。三是加快金融創新力度,將民間資本導入金融體系。在條件成熟的地區,要加快金融創新力度,如組建農村合作銀行,鼓勵民間資本參股,這樣一來,大量的游離資本將被吸納入銀行體系。另外,還可以設立中小企業融資公司試點,將之定位為非銀行金融機構,允許社會各界入股,并以中小企業為主要服務對象,這樣就能合理地引導民間借貸資金,更好發揮民間資本對當地經濟的支持作用。四是加快社會征信制度建設。一方面要繼續加強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建設,鼓勵社會各界籌建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公司,并規范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公司的經營模式;另一方面還要采取積極的措施,建立起個人信用系統,逐步完善個人信用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