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報告制度建設現狀及建議
時間:2022-04-15 02:3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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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國家科技報告制度建立的目的是降低科技項目的立項重復率,提升國家科技在投入上的效益,更好地服務于科技創新。文章對當前青島市科技報告制度建設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做了具體分析,為更好地推進青島市科技報告工作提出了一些對策建議。
[關鍵詞]科技報告;青島市;制度建設
科技報告是科研人員按照規定的標準和格式,記錄和描述科研活動中各階段的進展和結果,完整而真實地反映科研活動的技術內容和經驗的特種文獻。科技報告工作的最終目的是積累、傳播和交流,減少科研項目重復立項,提高科研經費使用效率,加速科技成果轉化,是國家科技創新的重要戰略資源。
1國家與地方科技報告制度建設現狀
2012年7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加快國家創新體系建設的意見》明確提出要加快建立統一的科技報告制度。2014年8月,國辦轉發科技部《關于加快建立國家科技報告制度的指導意見》,成為國家推進各地方(部門)全面實施科技報告制度建設的指導性文件。2013年以來,在國家及相關部委領導的高度重視下與積極推動下,國家科技報告制度建設取得了多項重大突破,完成了科技報告的頂層設計、標準構建和平臺搭建等重要工作。2014年,科技部啟動了地方科技報告制度建設工作,浙江、山東、遼寧、安徽、陜西、四川六省成為首批試點省份。截至目前,副省級及以上省市已基本全面開展了科技報告制度建設工作。
2青島市科技報告制度建設現狀
2017年10月,青島市啟動了科技報告制度建設工作,先后出臺了《青島市科技計劃科技報告管理暫行辦法》和《青島市科技報告工作管理規范》等相關文件,為科技報告工作的規范運行提供了政策與制度保障。2018年10月,青島市科技報告服務系統上線運行,正式面向社會公眾開展科技報告收集、審核修改、共享等服務。2018—2019年,陸續開展了多期科技報告指導員和科技報告撰寫等專題培訓,有效提升了科研人員對科技報告的撰寫質量和科技報告指導員的審核水平。
3科技報告制度建設中面臨的困難
(1)科技報告工作情況復雜。一是科技報告制度建設工作涉及科技行政主管部門、科技報告審改單位、科研項目管理單位、科技計劃項目承擔單位等諸多單位,相互之間的協調有一定難度;二是國家對地市級科技報告制度建設沒有明確的標準與要求,如何開展好青島本地特色的科技報告制度建設工作需要摸索前行;三是由于青島市科技計劃種類較多,且根據地方科技發展的需要常有變化。因此,在科技報告呈交系統和服務系統中的科技報告類別也要隨之變化。(2)科技報告工作未納入科技計劃項目管理流程。《青島市科技計劃科技報告管理暫行辦法》中明確了項目驗收時需提交科技報告的具體要求。但在下達科技計劃項目并簽訂項目任務書時,未在書中明確該項目應提交科技報告的類型、時限以及內容等具體要求。而且青島市科技報告呈交系統和審核系統都是獨立于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系統之外,沒有整合成為一個計劃管理平臺,項目承擔人需要使用多個賬號,登錄多個平臺,上傳多次相關報告文檔,從而將會造成科技報告呈交與審核工作效率較低。(3)科技報告意識不強。青島市的科技報告制度工作處于建設初期,很多項目承擔單位和項目負責人不了解為什么要撰寫科技報告,存在與立項申報書、中期匯報、結題驗收報告和科研檔案有什么區別等諸多問題。他們把撰寫科技報告當成是一種負擔,認為是對科研工作秩序的干擾。部分單位科研管理人員也會認為科技報告工作增加了他們的管理難度,會出現一定程度的糊弄應付的現象。(4)科技報告服務系統與政務云系統銜接不順暢。根據青島市有關政策要求,國家科技報告服務系統安裝部署在青島市電子政務云服務系統。但根據社會公眾使用情況來看,系統的兼容性、適用性、成熟性、可維護性等有待進一步完善。頻繁出現注冊不成功、報告提交失敗、系統安全策略設置存在問題等,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科研人員提交科技報告的工作積極性。(5)知識產權風險存在。目前,我國與科技報告相關的法律法規還不是很健全,對于多家單位聯合承擔的科技計劃項目,其科技報告的開發利用涉及的權利主體復雜,導致地方在科技報告的保密工作、技術公開、知識產權歸屬、權力交叉等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的知識產權風險隱患。
4推進科技報告工作的建議
(1)完善組織領導機制。科技報告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完善組織領導機制,強化對科技報告工作的統籌協調與監督檢查;研究解決科技報告制度建設過程中的重要事項和問題;探索建立適合本市的科技報告協調工作機制。區(市)級科技行政主管部門應根據各自職責分工,積極配合市級科技報告工作的開展,加大對本行政區域內科技報告制度建設的支持力度,以推進科技報告制度的建設工作。(2)建立獎懲激勵機制。科技報告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門應建立獎懲激勵機制,更好地調動各利益相關者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一是對未按要求完成科技報告撰寫與呈交任務的計劃項目,應當不予驗收通過或不予結題;二是將科技報告的呈交完成情況作為項目負責人和項目承擔單位后續申報計劃項目的重要參考;三是組織科技報告工作評優活動,每年對在科技報告撰寫、審核與共享服務等方面表現優秀的單位和個人給予一定獎勵;四是構建科研誠信管理體系,對科技報告撰寫與呈交過程中存在的學術不端行為,要詳細記入個人和單位科研誠信檔案。(3)提高科技報告指導人員業務水平。目前我市已有的科技報告指導人員隊伍經過了省級科技報告指導人員資格培訓,并在省市兩級科技報告工作中發揮出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科技報告工作的實踐經驗還比較缺乏,對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困難與問題有時還難以解決。今后,應當加大指導員隊伍后繼的培訓力度,提升實踐操作能力與指導水平。(4)加強工作經費保障。科技報告制度建設是一項龐大的系統性工程,覆蓋面廣、利益主體多,綜合協調難度大。另外,科技報告政策法規制定、科技報告收集和審核修改、科技報告人員培訓、科技報告宣傳推廣等活動均需要經費來保障。為此,考慮到這項工作的長期性、艱巨性和復雜性,政府應當為工作的主要承擔單位提供穩定的經費保障,確保人力物力的長期投入,從根本上保障科技報告工作的穩定、持續和深入推進。(5)加強培訓交流與宣傳推廣。當前,絕大多數科研項目承擔者對科技報告的科學價值和創新作用沒有系統地認識和理解,對科技報告的編寫規范、科技報告呈交流程和審改要求等都缺乏認識。因此,定期組織專題培訓學習,進一步加大宣傳推廣力度也是今后推進該項工作的一項基礎性措施。(6)加強知識產權風險管控。科技報告使用者在使用科技報告時,應當嚴格按照授權許可協議中的規定用于個人學習、科學研究或教學工作,而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在科技報告加工過程中,應嚴格遵守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加強對科技報告作者的署名權、修改權等知識產權的保護。
參考文獻:
[1]陳怡玲,韋青松,黃輝.我國地方科技報告制度探析[J].圖書情報導刊,2017(3).
作者:肖強 張卓群 徐文亭 單位:青島市科學技術信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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