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新聞寫作方法分析
時間:2022-02-18 04:2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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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主要分析了法制新聞的特征,重點介紹了法制新聞的寫作方法,它不僅能夠向受眾傳達法制新聞事件的來龍去脈,而且還能夠提升法制新聞的質量,延展法制新聞的生命力。通過對法制新聞的寫作方法進行分析和探究,以期為提高法制新聞的寫作質量提供可靠的保障,并實現經濟與社會效益的最大化。
關鍵詞:法制新聞;特征;寫作方法
近年來,法制新聞得到了快速的發展,要想更好的提高法制新聞的整體質量,不僅需要對法制新聞的寫作給予重視,而且還需要培養一批優秀的寫作人員,他們不僅要遵循新聞寫作的基本規律,同時還需要全面了解和掌握國家的立法情況,以確保新聞寫作和報道的公正、客觀、準確,以達到弘揚法制、打擊犯罪、正確引導受眾的作用。如今,我國開始步入依法治國的軌道,不僅對原來一些法律進行了補充和修繕,而且也出臺了一系列新的立法,尤其是我國的刑事訴訟法在2016年經過修訂后,實現了對我國刑事司法制度的深化改革和完善,其不僅糾正了一些常識性的謬誤,而且還可以確保新聞寫作的嚴肅性和客觀性,提高法制新聞的寫作質量。
1法制新聞的特征
1.1客觀性。通常情況下,法制新聞的每個情節、每個事實、每句話,甚至每個字都需要寫作人員認真斟酌和推敲,看是否與法有悖,是否與事實相符。尤其是涉及經濟訴訟、民事和民間糾紛的報道,往往會牽扯雙方當事人的利益,一旦出現疏忽就有可能對當事人產生無法彌補的損失,嚴重的時候自己還有可能受到法律的追究。因此,法制新聞的寫作需要盡可能的兼顧雙方利益,對新聞事件進行客觀、公正地報道,以更好地彰顯法制新聞的客觀性。1.2公正性。對于每一個人法律都是公正無私的,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一個人都不能逾越法律而存在。法律的公正性不僅需要執法人員秉公執法,而且也需要法制新聞寫作人員不畏權勢,一切都需要以法律為準繩,以事實為根據,仗法執言,實事求是的對新聞事件進行報道,以更好的彰顯法制新聞的公正性。在法制新聞寫作過程中,能不能做到仗義執言,是對法律公正性進行衡量的關鍵,同時也是衡量法制新聞寫作人員職業道德好壞的標準。1.3嚴肅性。法制新聞涉及到比較廣的范圍,而且社會影響也比較大。因此,在進行法制新聞寫作過程中,要堅持以法律為準繩,以事實為依據,強調行文嚴肅,言之有據。作為法制新聞寫作人員,需要從維護社會和國家利益、維護法律尊嚴、穩定大局的角度出發,客觀、公正地進行法制新聞寫作,嚴禁利用記者工作之便,偏袒、枉法,嚴禁摻雜個人恩怨,嚴禁利用新聞手段褻瀆法律。1.4合法性。現實生活中,法制新聞是向讀者普及法律、宣傳法制常識的一種重要手段,為了更好的提高其傳播效率,就需要確保傳播形式和內容的合法性。法制新聞寫作的形式和內容要經得起法律的推導和檢驗,以此來有效提高法制新聞寫作質量。有一位法制新聞寫作人員在對一起未成年少女遭遇性侵案件進行寫作時,由于法律知識的缺乏,并未按照要求隱去該少女的名字,不僅未對該少女的不幸達到鳴不平的效果,反而給該少女的生活帶來了很大的不便。因此,作為法制新聞寫作,在進行法制新聞寫作和報道過程中,要嚴格遵循現有法律規定,不僅要確保報道內容的合法性,而且還需要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1.5民主性。作為宣傳、反映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的法制新聞,要遵循民主性的特征。實際上,法制和民主是密不可分的統一整體,不可能離開民主講法制,也不能離開法制講民主。此時就需要法制新聞寫作人員具備濃厚的民主意識和高度的法制觀念,以確保法制新聞寫作過程中展現民主性,通過法制宣傳來有效提高受眾的民主意識和法制觀念。
2法制新聞的寫作方法
2.1合理運用法律用語。在進行法制新聞寫作過程中,法律詞匯的選擇是否合理是考察寫作人員專業水平的關鍵。例如,在法制新聞寫作時,對編輯法的基本素養進行考驗是比較關鍵的一個環節,對于“罪犯”一詞而言,其最好以犯罪嫌疑人的角度,從法律層面進行寫作。實際上,罪犯和犯罪嫌疑人存在比較明顯的差距,罪犯一般是指已經被判定有罪的人,但是犯罪嫌疑人一般是指通過審訊后才可以判定其是否有罪,從本質上兩者具有先后差別,從性質上兩者之間的差距更為明顯。在未對法律用語給予準確了解和掌握后,不要輕易的使用,以免影響法律用語的合理性。在我國刑事訴訟法中明確提出,在檢察院起訴、公共機關觀察期間,“嫌疑犯罪人員”均被稱之為“犯罪嫌疑人”,在送至法院審理后,才能夠稱作“被告人”。同樣,“罪犯”一般是指被法院明確了自身有罪,并給予刑罰的刑事被告人相關的處理。而“犯罪”一般是指在法院中成立的稱呼。2.2遵守法律法規。在法制新聞寫作時,不可侵犯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并且需要遵守法律法規,并對相關法律文件進行系統的解讀,只有這樣才可以確保法制新聞寫作的合理性。法治新聞單位對生產者、經營者及銷售者的產品品質給予了深入的分析和探討,而且只要內容屬實,就不會被認定成侵害其名譽。但是如果大多數的內容都失實,并且對當事人的名譽造成了較大的影響,則可以判定為侵害名譽權,這樣可以彰顯法治新聞的真實性。在編輯法制新聞過程中,不僅要對案件進行真實的報道,而且還需要密切關注審判結果,并開展針對性的協調,必要時還需要提前報道最新動態或組建新聞更正,有效避免出現不必要的法律糾紛。2.3提煉標題。對于法制新聞寫作人員而言,為了提高法制新聞寫作的質量,就需要有效吸引受眾的眼球,此時選擇一個法制新聞標題就顯得尤為關鍵,其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1)從政策上考慮。任何法治新聞的寫作都需要遵守黨和國家的基本政策,從符合政策的角度出發,任何違法政策的法治新聞都屬于錯誤的新聞,以此來確保法制新聞的正確導向,因此在確定、提煉法制新聞主題的時候需要考慮政策因素;2)從形勢上判斷。標題的提煉要以當前形勢為依據,立意要有針對性,形勢變化新聞主題也要隨之改變,這樣才能更好的吸引受眾眼球,為受眾留下深刻的印象;3)概括的方法。主題是作者主觀性與事實相統一的結果,其一般是在豐富材料的同時對其開展針對性的概括,通過思維的不斷加工,由表及里、去粗取精、由現象到本質的認識。例如《“一厘錢”精神》,在剛開始的時候其第三個插題為《動力》,重點描述了職工為什么重視節約一分錢、一厘錢和重視一根火柴的質量。起初領導認為該段內容比較深刻,但是該段內容并未有效凸顯主題思想,需要重新寫。最后才使一厘錢升華到一個真理,并提出任何偉大的事情都需要從小事情開始做起。2.4忌“媒介審判”。在未對案件受審時,一些媒體已經發出了結論性報道,但是該報道分割了國民問題的權利,或對案件行使的相關人士直接給予了犯罪定位,而且對法院正在審核并給出具體結論與時間表示不滿,甚至還有一些媒體對法院公審判斷表現出強烈的不滿,這些都會對司法機關審判產生比較大的影響。現有的法律明確規定人民法院享有審判權,而這里的媒介審判不僅是對審判權的逾越,而且還有違法律的權威性。2.5理性開展新聞寫作。在進行法制新聞編輯過程中,存在感性宣泄超出理性的現象。實際上,法制新聞追尋客觀真實性,但是不管是記者探訪還是編輯選題,乃至版面設定及配發評論,都涉及到媒體立場,其能夠通過公共方式來向觀眾傳達具體的情況。因此,在法制新聞編輯時,要遵循理性的原則,說明媒體的立場,并從說理明辨早于敘事訴求、規則論證超出形象建立兩個方面來更好的發揮法制新聞編輯的理性效果。實際上,注重理性原則并非直接摒棄定性原則,也要適當的融入感性認識。我國司法傳承至今,不斷進行著情理及法理的有效轉換。在新聞報道中感性因素無法缺失,最好實現理性與感性的有效結合,以此來提高法制新聞寫作的整體效果和質量。然而,我國傳統司法在發展和使用過程中,始終面臨著與情理及法制的沖突,隨著法制社會的不斷發展和完善,法制新聞也需要進行相應的改變,使越來越多的民眾對理性進行探尋和思考。例如,鄧玉嬌案歸為刑事法律問題,其屬于正當防衛?還是故意傷害?防衛過當?大多數媒體在對其進行報道時,并未以法律的角度出發進行報道,而是通過虛實訴求與形象建立來突出鄧玉嬌的無助與無辜,如果處理不好極有可能導致民怨爆發。
3結論
總之,法制新聞具有專業性強、影響面大的特點,此時就需要法制新聞寫作人員不僅要學法、懂法,而且還需要廣泛傾聽原被告雙方當事人、執法人員、律師及群眾的意見,以此來確保法制新聞報道的質量,為提供正確的輿論導向奠定良好基礎。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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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楊 銳 單位:山西法制報社特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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