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教育產教融合校企合作成效分析

時間:2022-06-14 10: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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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教育產教融合校企合作成效分析

1職業教育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取得成效分析

1.1初步構建了職業教育和產業界合作平臺。校企合作從頂層設計角度分析,初步構建起中央到地方的職業教育聯席會議制度。其中該制度主要參與部門有教育部、財政部、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扶貧辦和農業部等。職業教育聯席會議制度在每個直轄省市均構建起來。在2010年成立了行指委,該部門主要指導職業教育工作,目的是提升職業教育的教學質量和服務水平。職業院校與聯合舉辦論壇,實現了學校、產業以及行業之間的有效對接。1.2校企合作模式深度進一步增加?,F階段我國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模式發展較快,職業教育集團化可以促進各地方企業和學校的交流與合作,能進一步促進校企合作模式的創新。目前我國職業教育校企合作深度不斷加深,涌現出了一批新的教學模式和教學經驗。比如“校企一體化”“教學工廠化”“企業校區”等的建立?!皡^域性校企合作辦學聯盟”最先在浙江海寧市成立,該辦學聯盟涉及的企業、行業協會、工業園區和職業教學機構較多,可以承接培訓、招聘和畢業生跟蹤等多種服務項目。隨著校企合作程度的不斷加深,校企合作辦學聯盟也紛紛在各個地方興辦起來。1.3校企合作法規政策得到了初步完善。職業院校校企合作產教融合中另一項偉大成就就是關于校企合作方面的法規政策不斷完善。教育部和財政部在2007年聯合頒布了《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辦法》,為了加強對企業的管理,國家稅務總局也制定了《企業支付實習生報酬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等。這些法規政策的頒布,都在表明校企合作教學模式在職業院校得到了有力發展。與此同時,有關校企合作地方性的法規政策也逐步落實,比如成立于2009年的《寧波市職業教育校企合作促進條例》,接著在山東、天津、沈陽、深圳等地也紛紛制定了校企合作扶持政策。比如引人關注的《關于本市推進校企合作培養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實施意見》首次在上海制定,上述法規政策的制定實施,都標志著我國職業教育校企合作教學模式已經發展到了一定規模,取得了不錯的教學成就[1]。

2職業教育產教融合校企合作中存在的問題

2.1政策指導和共贏機制有待完善,責權利界定不明確。政府制定的職業院校和企業雙方合作政策存在一定的滯后性,在運行機制有待健全的情況下,不利于穩定職業院校和企業兩者之間的關系。校企合作上的有些政策在責權利方面還有待明確,兩者劃分不清楚。企業、職業院校和政府均站在自身利益考慮,未構建多邊互贏的合作機制。利益分割的不明確,不能促使利益鏈和價值鏈無縫銜接在一起,在資源配置不合理的情況下,會出現某些區域資源過多造成資源浪費,而某些區域資源過少,難以發揮實際效果。2.2企業參與內在動力不足。獲取利益是企業經營的主要目的,企業在職工搭配上有一定的原則,要確保每個崗位都有低中高三個不同層次,而熟練的技術崗位人員則是推動企業發展的主要力量?,F階段職業院校畢業的學生,自身素質難以適應企業發展的需求,企業出于各方面的考慮,會影響自身內在參與動力。2.3職業院校人才培養模式與社會需求脫節?,F階段職業院校與企業雙方之間的合作只存在于表層,表現為職業院校在專業課程的設置以及人才培養模式上難以滿足企業發展的實際需求,與企業生產匹配度不高。加上職業院校傳統教學模式的影響,將教學重點放在了學生理論性知識的掌握上,忽視了對學生實踐操作能力的培養,這導致職業院校的教學不夠系統也不夠完善。學校培養出來的人才針對性較差,難以滿足企業對人才高實踐操作技能的要求。而企業要想將職業院校培養出來的人才服務于自身生產,就需要加強對職業院校學生的專業化培訓,期間增加的隱形成本和顯性成本均較高,即便這樣學校培養出來的人才也得不到企業的認可。

3進一步提高職業院校產教融合校企合作成效的有效途徑

3.1以政府為主導,進一步明確責權利分配。在政府主導下可以構建更為合理的利益分配權責利框架,政府部門具有行政職責,在政府引導下可以同時兼顧職業院校、企業以及政府自身三方利益、責任和權利。在合理有效的約束機制下,可提高校企合作和產教融合的有效性。政府需要提高對企業的關注度,要意識到在校企合作中,企業所處的弱勢地位,在政策制定上要更多保障企業的權益,因為企業與職業院校和政府自身相比,面臨的市場壓力會更大,在利益獲取方面有更好的訴求。因此政府需要將企業作為強勢方來看待,以免影響企業與職業院校合作的信心,降低合作欲望[2]。3.2立足成本考慮,提高企業合作內在動力。提高職業院校和社會企業之間的融合程度,將校企合作的有效性得以全面體現,就需要立足成本考慮提高企業和職業院校合作的內在動力。在校企合作和產教融合等環節需要增加相應成本,增強雙方合作信心。促進校企合作和產教融合就需要從頂層設計環節分析,將成本問題作為優先考慮的問題。企業對成本的關注度與職業院校相比,前者更為敏感。雙方合作過程中,企業需要充分考慮機會成本,其中決定職業院校和社會企業兩者是否合作的關鍵就是對比社招成本。成本精算中,企業預估出來的收益與成本都在自己可控制的范圍內,就會積極與職業院校展開合作。但是企業如果覺得自身經營風險較大,在收益得不到保證的前提下,就會降低自身與職業院校合作的信心,表現為較為消極懈怠。因此職業院校和企業在合作開始之前,就需要將成本和收益充分考慮進去,由此才能增強企業與職業院校合作的信心,加快產教融合進程[3]。3.3進一步優化職業院校和企業間的轉譯機制。職業院校開展校企合作加快產教之間的融合程度就需要創新原有的人才培養模式,在職業院校專業、課程設計以及培養模式上作出一定調整,提高與社會企業之間的融合程度。職業院校要想創新自身人才培養模式就需要提高政府對其的支持力度,增加政府審批環節對職業院校校企合作之間的關注度?,F階段校企合作普遍存在的問題是社會企業對職業院校人才培養模式和專科課程設置的需求表述不清,導致職業院校不能理解社會企業的需求和表達意思,也就不能貼合企業需求對專業課程和人才培養模式作出一定調整,雙方理解上存在的偏差,影響了轉譯機制的正確表達。因此職業院校和企業兩者之間需要設置轉譯機制,只有這樣職業院校才能正確理解企業訴求,企業也可以將自身實際表述給企業,兩者在有效溝通闡述自身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可提高校企合作深度,更好滿足企業需求[4-5]。3.4進一步深化校企合作程度。相對落后的職業教育模式會制約校企之間的合作,不利于深化校企合作。國家政策不管是在制定上還是在發起落實上都需要較長的時間,政策制定實施的落后性難以滿足復雜多變的商業環境。加上職業教育的特殊性,人才培養需要較長周期,一套政策實施下來至少需要三年時間,導致國家政策更加落后于企業發展的需求。因此立足職業學校、企業和國家三方利益,政府需要提高政策制定速度,盡可能縮短政策制定周期,將政策制定的時間跨度縮短,剔除中間不必要的環節,這樣可保障企業在最短時間內得到關于國家政策上的信息,并將其反饋給職業院校,能保障反饋信息的時效性和真實性,促使職業院校開展的人才培養模式更加適應企業發展需求。此外,職業院校也需要提高自身政策消化能力、吸收能力以及執行能力。在人才培養模式上進行調整,促使國家政策在職業院校得到有效落實和推進。職業院校需要對國家下達的政策,在第一時間內執行,并落實[6-7]。

4結語

綜上所述,加強職業院校和企業之間的合作,構建校企合作產教結合的教學模式,可實現雙方共贏。要想將校企合作產教結合的有效性得以全面體現,就需要充分發揮政府的引導作用,構建相應政策,加快兩者之間的合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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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趙旖旎,買琳燕,劉科江.基于“中國制造2025”的職業教育校企協同育人探究[J].教育與職業,2018(14).

[3]李海.探究產教深度融合校企合作創新發展[J].現代職業教育,2017(32).

[4]謝麗.中職學校校企合作模式長效運行機制探究[J].新課程研究(中旬刊),2018(07).

[5]黃德橋,杜文靜.職業院校旅行社專業校內生產性實訓基地建設模式、問題與對策[J].職教通訊,2018(24).

[6]解玉嶺.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培養藥學職業教育工匠精神研究[J].教育教學論壇,2019(49).

[7]常鵬飛.從校企合作到產教融合:職業教育發展路徑深化[J].勞動保障世界,2019(33).

作者:黃京華 單位:三明醫學科技職業學院經濟管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