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環境污染治理法律問題研究
時間:2022-05-07 10: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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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改革開放四十年來,我國農村發生了重大而深刻的變化,經濟形勢一片大好。然而農村建設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巨大成就的同時,也給農村帶來了日益嚴峻的環境問題。農村環境問題與新農村建設之間的矛盾日益尖銳和深化,阻礙了農村經濟進步和發展的步伐,如果任由環境污染的規模和影響進一步擴散,則會加劇人們之間的矛盾,不利于社會和諧,也不符合“生產發展、生活富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目標。因此,針對農村環境污染這一特殊問題進行考察和分析,建立起有效的法律保障機制具有重大和現實的意義。
[關鍵詞]農村;環境污染;對策
1研究背景和意義
說: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在報告中也指出,要堅持人與自然的和諧共生,并且必須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環保理念。然而近年來,電視、報紙等媒體頻繁爆出的全球氣溫變暖、農村局部酸雨等環境污染問題已成為公眾關注和熱議的焦點問題。一直以來,農村環境污染問題就十分突出,但由于我們的一些錯誤觀念和想法,對農村環境問題未給予應有的重視。比如說,我國制定了《環境保護法》,該法也只是偏向城市污染和工業化污染的治理,對農村環境污染并未作出詳細的規定和說明。黨在十一屆三中全會提出“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思想后,以城市為中心的經濟建設開始大張旗鼓地開展起來,不斷加快工業化和城市化的進程,越來越多的企業在利益的驅動下甚至不惜以犧牲環境為代價而換取一己私利。許多農村地區因不堪內部的環境污染量和城市污染轉移的重荷,而導致本地區土壤資源嚴重受損、水資源遭到破壞、農產品質量不合格而對人體健康產生不良影響等諸多弊端。
2農村環境污染現狀
我國當前農村污染主要有兩大類,第一類為農業生產污染、農村生活污染等內源性污染,第二類為工業污染外源性污染,具體內容如下:2.1農村生活污染。社會經歷著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即“天人混沌”的原始文明社會,第二個階段為“天人合一”的農業文明社會,第三個階段是“天人對立”的工業文明社會。當前,我國農村正處于“天人對立”的工業文明社會。自改革開放以來,農村的生活水平快速提高,消費品種多樣,商品更新換代的速度也在明顯加快,物質生活方式得到了極大的豐富。農民在享受物質產品的同時也暴露出另一個問題:農村生活垃圾數量迅速增長。生活垃圾性質越來越復雜,且難以自然降解,隨意的堆放必然不是進行垃圾處理的合理方式。然而,因我國農村村民是分散式居住的,難以像城市那樣設立一整套的垃圾處理系統,有的農村甚至連垃圾桶的數量都屈指可數,而且即使有垃圾桶,距離有的村民住宿比較遠,因此,有些村民為了方便和省事,直接將垃圾倒入房前屋后或者廢棄的魚塘中。隨意丟棄的垃圾因無法自然降解,經過長時間堆積后,混合垃圾會腐爛,甚至發生反應。一旦升溫,便會臭氣熏天、蒼蠅成群,嚴重影響農村生活環境。筆者通過調查問卷的方式采訪了某一個村莊內266個村民對垃圾的處理方式,結果顯示垃圾隨意亂扔的占比是最多的,高達39%。見圖1。2.2工業污染。鄉鎮企業發展迅速,在解決剩余勞動力和增加農民收入方面做出了突出貢獻。但在企業做出突出貢獻的同時也暴露出了諸多弊端。近些年來,媒體接連曝光企業為了追逐個人利益而破壞生態環境的現象,例如有的企業將產生的有毒有害物質排入滲坑中,導致灌溉用水變紅,農民只能“紅水澆灌”,種出的糧食因存在潛在的危險而導致農民自己也不敢食用。有的企業為了減少處理污染的成本,購買一些低廉的處理污染的設備,然而這些低廉的污染處理設備遠無法滿足清除污染的效果,這些只是純粹地為了執行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和逃避行政處罰。當前,農村中的許多企業仍保留著“唯GDP”的錯誤觀念,輕視資源的優化配置和組合,以投入謀取發展。農村中的企業數量多、設施陳舊落后、能源消耗大,而且在絕大部分的企業中,并沒有污染處理設備,因此許多企業產生的污染直接排放到裸露的外部環境中,造成嚴重污染。
3我國農村環境污染治理的決策建議
3.1建立環境污染權責清單制度。在我國現行行政體制下,一個地區的經濟發展規劃權和環境管理權都掌握在該地區的政府手中,而地區的行政體制是一把手負責制,也即經濟發展規劃權和環境管理權同時掌握在一把手的手中。一些官員為了追求政績和GDP的高速增長,往往選擇犧牲環境以促經濟發展,在地方開發水平的不斷提升中,人口密度較小的農村地區往往更容易為經濟的發展付出巨大的環境代價。在經濟發展之后,這些官員靠著政績步步高升,卻給當地人民留下了一個被污染的環境。這樣的權責分配是不合理的,如此循環下去,環境將會在經濟繁榮的虛假泡影中變得不再適合居住。基于此,筆者認為,在我國的環境法律和政治制度的完善過程中,建立環境污染權責清單制度很有必要。首先,環境污染權責清單制度能夠將環境污染的相關責任人進行準確定位,有利于更好地實現環境污染的責任承擔;其次,官員在作出發展規劃決策的時候會充分考慮環境污染權責清單制度下犧牲環境的代價,從而能夠使決策更好平衡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再次,對于農村環境保護而言,環境污染權責清單制度使得弱勢群體在遭受環境污染損害之后維權的對象更加明晰;最后,對于污染企業來說,環境污染權責清單制度的建立可以使企業的環保與企業的商業信譽掛鉤,倒逼企業規范排污行為。3.2實行農村環境補貼制度。農村的環境保護問題,一方面需要依靠法律制度進行規范,對惡意污染進行懲治,另一方面也需要對于綠色環保的農村經濟開發進行激勵。實行農村環境補貼政策就是一個很好的激勵方式。日本戰后經濟經歷了一個快速發展期,也付出了巨大的環境代價,在日本的農村,由于環境污染問題嚴重,很多人患上了水俁病、痢疾。為了解決環境問題,日本實行一系列政策,其中就包括在80年代開始實行的農村環境補貼政策,中央財政撥款對農村環保的經濟類型進行補貼,引導農民科學生產,綠色生活,在治理農村環境污染問題中起到了很好的效果。當前我國農村環境污染形勢依然嚴峻,實行農村環境補貼政策有利于激勵當地民眾和外來投資者選擇環保的經濟項目,從源頭上促進農村環境的治理。3.3通過村規民約的方式規范村民環保行為。當前我國農村環境污染的原因,除了上述論及過的資源開發和企業排污,也包括村民自身產生的環境污染,比如:農藥、化肥的不合理使用,生活垃圾的隨意傾倒等。基于此,在我國農村環境污染治理的進程中,提高村民環境保護意識也是重要的一個方面。在具體措施上,可以從宣傳、基礎設施完善和獎懲制度三方面著手進行完善。首先,村民自治組織應該針對環保問題加強宣傳,營造一個注重環保的意識大環境;其次,要完善農村的環保基礎設施,比如建設垃圾處理站,解決村民亂扔垃圾的問題;最后,可以通過村規民約的方式建立科學的獎懲制度,對村民日常的環保行為進行規制。
4結語
當前農村環境污染治理正遭遇著瓶頸期,日益嚴峻的環境污染嚴重制約了農村經濟的發展和影響著農村村民的身心健康。解決農村環境污染儼然成為了一個迫在眉睫的問題。農村農民是關系國計民生的根本問題,報告中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鄉村振興需要一個強有力的支撐和載體,應把一個優美鄉村環境作為一個主攻點,推動農村綠色協調發展,增強農村的內生發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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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典繁 單位:南昌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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