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養老服務優化對策分析

時間:2022-07-02 03: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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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養老服務優化對策分析

摘要:當前我國人口老齡化趨勢逐漸顯現,農村養老需求的不斷增長突出了優化養老服務模式的高度必要性。由于家庭養老能力不足、制度建設不完善及社會資源整合不力等因素的影響,農村養老服務的高質量發展仍比較緩慢。應加快觀念轉變,完善農村養老服務的制度體系及市場機制,從而提高農村養老服務的整體水平。

關鍵詞:人口老齡化;農村養老;養老服務

近些年來,我國人口老齡化問題日益突出,2017年度國家統計局公布的相關數據顯示,截止到2017年末,全國大陸總人口139008萬人。而60周歲以上的老人已占人口總數的17.3%。伴隨著大量“空心村”的出現,一直以來依賴于家庭的農村養老模式逐漸改變,持續外流的青壯年勞動力及不斷提高的生活成本使家庭式養老質量難以保障。而相較于城市中相對完善的養老服務體系而言,農村養老的綜合服務機制尚不夠健全,因此,在人口老齡化發展趨勢下,進一步優化農村養老服務的發展模式尤為緊迫。

一、人口老齡化趨勢下優化農村養老服務的必要性

尊老、敬老是傳統道德文化的精粹,對老年人口的關懷與周到服務是一個社會擁有高尚道德文明的體現。當前,進一步優化農村養老服務模式是有效維護人口老齡化危機之下農村社會穩定與和諧的必然選擇,是提高農村養老綜合服務水平的現實之舉,同時也是從人文關懷角度,深入實施公民道德建設工程的有效途徑。(一)維護農村社會穩定和諧的現實要求。近些年來,“銀發經濟”熱度走高,“夕陽商機”的不斷涌現從側面反映出了當前我國人口老齡化的總體趨勢。2017年《國務院關于國務院關于印“十三五”國家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體系建設規劃的通知》中指出:“預計到2020年,全國60歲以上老年人口將增加到2.55億人左右。”“老年撫養比將提高到28%左右”“農村實際居住人口老齡化程度可能進一步加深。”[1]由此可見,當前我國的人口老齡化形勢十分嚴峻,完善老年人口的養老服務模式已經勢在必行。目前,我國在養老服務、資源配置、基礎設施、養老理念、市場運作等方面仍存在較大的城鄉差異。而我國的養老服務市場還處于培育期,優勢資源向農村下沉緩慢,因此,優化農村養老服務模式有利于在一定程度上解決農村養老難的問題,在一定程度上減輕家庭養老負擔,促進農村社會的和諧穩定,為農村老人安享晚年創造良好的條件。(二)提高農村養老綜合服務水平的理性選擇。農村家庭式養老是特定歷史和傳統觀念等多種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然而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支撐家庭式養老服務的人力要素出現了改變,越來越多的農村青壯年人口因務工、升學等原因不斷流向城市,農村“空巢老人”日益增多,承擔主要贍養責任的子女外出務工,加之部分家庭成員缺少主動贍養老人的道德品質,導致農村老年人口的養老質量較低。而農村家庭式養老的現狀與農村整體養老公共服務不到位不無關系。因此,優化農村養老公共服務供給模式與利于為農村老年人口提供更多的養老方式選擇,“滿足老年人口養老服務多樣化、多層次的需求”[2]。以健全的養老服務供給改革推進農村養老觀念的改變,從而依靠成熟、高效、便捷的養老服務體系提高農村養老服務的整體水平。(三)深入實施公民道德建設工程的有效途徑。農村養老服務是道德文化的有效載體,有利于在精神層面上推進農村社會的道德文明發展。有助于以養老服務為途徑,加快農村精神文明建設的發展進程,在廣大農村地區培育良好的“孝道”文化,不斷提升農村人口的道德能力與文明素養。優化農村養老服務模式可有效促進農村社會的移風易俗,形成弘揚社會正氣、以尊老敬老為榮的淳樸民風。優化農村養老服務模式,可從人文關懷角度加強對老年人口的社會關照,反哺老年人口畢生為社會發展做出的貢獻。有助于在農村養老服務助推及孝道文化的感染下,使農村家庭形成尊老愛幼、責任擔當的家風,展現鄉村文明的新風尚,進一步推進農村社會的公民道德工程建設。

二、人口老齡化趨勢下農村養老服務面臨的阻礙

以家庭為主,以政府和市場為輔的模式是我國養老服務供給的主要特征,然而隨著人口老齡化的進一步加劇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拉動的養老新需求,使農村養老服務的原有的模式被打破,出現了新舊養老模式的銜接問題。(一)家庭養老服務的質量較低。其一,家庭養老的經濟負擔較重,使老人物質需求得不到充分滿足。在我國農村地區,“養兒防老”是很多農村老年人的養老觀念,家庭式養老幾乎是老年人唯一的養老選擇。家庭養老的資金來源主要包括歸屬于老人的土地、牲畜、房屋等個人財產及子女支付的贍養費用。通常而言,子女收入穩定、經濟收入越高則老人的養老物質享受越充足。但目前我國農村家庭的整體收入仍有待提高,同時農村家庭的經濟支出種類不斷增加,在子女教育、房屋修建、治病就醫、出行代步等多方面形成了新的消費需求,家庭總體消費不斷提升,用于高質量養老的費用比較有限。其二,青壯年勞動力外出務工、老人及兒童留守成為了農村社會的常態,“空巢老人”在得不到下一代精心照顧的同時,更要養育隔代的“留守子孫”,使農村老人的生活質量得不到有效的保證。其三,部分子女較多的農村家庭選擇“流動式養老”的方法,但家庭成員的關系親疏、復雜的家庭經濟利益紛爭并不利于對老年人進行長期、穩定、高質量的照顧。在空間上與子女的距離,在時間上的聚少離多,使家庭養老的情感慰藉優勢得不到發揮。加之農村業余文化生活的匱乏也使農村老年人口的孤寂無從排解,對家庭圓滿、安享晚年有了更強烈的期盼,因此,由于思想觀念、人員安排、經濟壓力等多種因素的共同作用,導致農村老年人口的家庭養老質量不高。(二)農村養老服務的制度設計有待完善。農村養老服務需要健全的制度體系為支撐,而政策制度的缺位將導致農村養老粗放、原始發展,不利于農村社會治理向著現代化轉變。其一,地方政府的財政能力有限,社會建設的中心往往聚焦于城鎮,用于農村養老服務機制建設的資金投入不足,個別部門在養老服務上觀念滯后,忽視了基層組織、社區等在農村養老服務機制建設中的責任。其二,農村養老制度設計不健全,主動性規劃較少,對人口老齡化危機認識不強,相關政策存在“碎片化”的問題,缺乏完整性與系統性,農村養老與農村各項事業的改革及推進鄉村振興的戰略結合不夠,政策的普惠性和針對性有待加強。其三,缺乏專業化的農村養老服務隊伍。目前,我國城市中的養老護理人員絕大多忽視來自于農村,更高的經濟收入使農村養老護理人員迅速向城市流動,導致農村缺乏專業化的養老服務人才。現有農村護理人員缺乏系統的專業培訓,社會認同度不高,收入待遇較差。農村較難吸引經過專職培訓、具備一定醫護常識、掌握良好心理學知識的專業人才,加之農村社區等基層單位的專業化護理隊伍尚未建立,使農村養老服務的技術含量較低。(三)農村養老服務的市場供給機制不成熟。養老服務的市場供給是有效彌補家庭養老質量低、政府公共服務承載力有限的有效方法,作為養老服務的重要主體,市場化的養老服務機制在城市中取得了良好的市場反響,引領了城市養老的新潮流。但市場化的養老服務也存在多種現實問題。其一,養老服務機構多集中在城市之中,即便是建設在緊鄰城市、生態較好的鄉村邊緣的養老院或護理中心,主要服務對象仍是城市老年群體。其二,市場化養老服務主體存在經濟效益第一、社會效益其次的觀念,因土地成本、建筑裝修、人員配備、基礎設施、保險服務等成本因素影響,具有一定規模的市場化養老機構收費較高,客觀上提高了農村老年群體購買養老服務的門檻。市場化養老服務更對貧困農村老人關照不及,無法從社會意義上真正實現養老服務的普遍覆蓋。其三,現有農村地區的福利院、養老院承載能力有限,而民間付費的小規模養老院基礎設施不佳,對護理人員監管不到位,無法提供高質量的養老服務,一旦家庭付費中斷,意味著對老人所提供的養老服務終止,在本質上對家庭經濟供給的依賴現狀并未完全改變。

三、人口老齡化趨勢下優化農村養老服務的措施分析

在當前我國人口老齡化發展趨勢之下,應采取積極應對的態度,優化農村養老服務模式,進一步滿足農村老年人口在醫養結合、情感慰藉等方面的養老需求,使農村養老服務機制逐步健全化,加快推進新時代的鄉村振興進程。(一)轉變觀念提高家庭的養老能力。第一,開展道德教育,培育孝賢家風。需在農村地區廣泛開展公民道德建設,大力弘揚孝賢文化,推進養老觀念的轉變。要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等傳統媒體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體,傳播尊老、敬老的道德文化。從農民群眾的現實生活中提煉素材,講好榜樣人物在贍養老人方面的先進事跡。長期開展農村“道德講堂”學習實踐活動,重點針對青壯年人群進行道德責任教育,引領塑造孝賢家風文化。增強青壯年人群的自覺盡孝意識,使其主動向老人付出關切,提供周到照料,從而形成以善待老人為榮、以漠視老人為恥的淳樸鄉風。第二,提升家庭養老的經濟實力。目前,我國“農村家庭規模相對縮小,家庭照料資源日益匱乏”[3],提高農村家庭養老綜合能力的關鍵在于促進農民增收,需通過供給側改革推動農業產業化發展,進一步加快農村職業教育,創造和提供更多的農村就業崗位,加快農村勞動力的“回流”,使一部分外出務工的青壯年勞動力在本地獲得就業機會。重點對家庭中有高齡老人、重病老人的青壯年進行職業技能培訓,根據性別差異和個人就業意愿進行針對性地技術指導,增強農村家庭的創收能力,提高農村家庭的整體收入水平,為農村家庭高質量的贍養老人夯實經濟基礎。第三,加強對家庭養老護理技能的培訓。良好的家庭養老需要以人性化的護理理念、良好的技術知識為保障。因此,要對家庭養老的主要護理人員加強專業護理知識教育培訓,定期開辦家庭養老服務護理培訓班,社區需向農民提供養老護理技術指導和咨詢服務,針對不同類型的老人及差異化的養老需求,組織開展緊急救助、老年心理疏導、一般護理、康復訓練等技能培訓,其中要重點對農村留守婦女進行系統培訓,一方面提高農村婦女的養老護理能力,另一方面可為其提供專業化的職業教育,逐漸培育出優秀的農村養老護理職業人員,使留守人員的潛在就業價值得到開發。(二)完善農村養老服務制度發揮政府調節職能。第一,建立健全農村養老服務相關的法律法規,對農村貧困家庭的基本醫療、教育就業、基本救助等加強政策設計,結合區域經濟發展及農民收入的基本情況,對農村家庭的贍養費進行科學計算,提高法定農村老人贍養費標準,細化子女的贍養責任與義務規定。進一步結合人口老齡化趨勢下養老需求的新變化,對現有法律法規加以完善。同時要優化鄉鎮、村一級的法律援助工作,強化農村養老服務的常態化監督,提高老年人口的維權意識,將普法工作做到家門,為農村老年人口依法享受養老服務創造條件。第二,完善養老服務的制度設計,對農村養老服務進行系統規劃。應將農村養老服務發展的中長期規劃納入到新農村建設的總體規劃之中,進行系統化、前瞻性的制度設計。整合鄉鎮醫療衛生、養老院、農村社區等單位的力量,建立立體化、多功能的農村養老服務體系。發揮出農村養老政策制度的引導和激勵功能,完善農村就業政策,面向社會開放農村養老服務的公益性崗位,加快實現農村勞動力的本地就業。進一步加大對老年護理、家政服務類職業教育的扶持力度,聯合職業護理院校,建立養老服務實訓基地。鼓勵民間創辦專業化、設施齊全、擁有一定資質的養老服務機構,在政策上加大傾斜力度,完善社會養老服務機構的資格審查和專業評價機制。加強對市場化養老機構的監督及管理,確立農村養老服務人員的準入標準及能力審查制度,嚴格把控服務人員的健康情況,采取服務對象監督、企業監督、部門監督及網絡監督等形式,保證農村養老服務機構規范經營。第三,加大農村養老服務的財政支持力度。保證用于農村養老服務發展的資金足額按時發放,做好財政預算支出的結構性增減,提高對農村養老保險、養老服務設施建設、醫療救助、護理人才培養等項目的補貼力度,為完善農村養老服務的基礎資源夯實資金保障。與此同時,需加大對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及合理改造的資金投入,使特色舊宅、林地湖泊等自然資源融入農村養老服務項目建設之中,讓農村自然風光、文化特色與養老服務相得益彰,為農村老年人口提供環境宜人、貼心便利、健康自然的養老環境。(三)優化農村養老服務的市場供給模式。第一,維護養老市場的運行秩序,提高社會養老服務質量。要充分發揮出市場調節的作用,使市場化的養老服務對家庭及政府養老模式進行有效補充。加強對社會養老服務的行業引導,強調養老服務要以質量取勝,增強服務品牌培育意識。與此同時,要針對農村老年人口購買力較弱的現實問題,為農村老年人口提供定價合理、服務周到、安全細心、支付靈活并富有文化內涵的養老服務,從而以品牌美譽度提高社會養老服務的影響力,爭取農村老年人口的心理認同。第二,對社會養老服務進行價格指導,對關系到農村老人切身利益的養老服務及產品予以價格補貼,對以欺騙、哄騙、強制等手段迫使老年人口支付不合理養老服務費用的行為要依法嚴格懲治。與此同時,要遵循養老服務市場的運行規律,鼓勵不同檔次的養老服務機構加強創新服務,豐富農村養老服務的種類,提升養老服務的品質。對鄉鎮中低檔次收費標準的養老機構要加強政策扶持,鼓勵機構提高服務質量,在滿足基本服務要求的基礎上,對養老機構服務人員的文化素質、心理素質及道德品質提出更高的要求,將對農村老人的情感慰藉明確列入到養老機構的服務項目之中,使社會養老服務機構能夠結合農村老人的特點和需求,提供有針對性、有人情味的養老服務。第三,加快鄉鎮養老院、社會養老機構向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轉變,使公立養老院、福利院、敬老院、社區養老服務以及盈利性的社會養老機構等得到有效整合,在確保養老服務基本質量的基礎上,增加床位,完善基礎醫療康復設施。充分利用農村廢棄校舍、廠房等閑置建筑資源,通過合理改建打造區域性、綜合性的養老服務中心,使農村老年人口就近獲得養老服務。實施“日間統一照料、夜間分散居住”的靈活養老模式,最大程度地滿足農村老年人口“離家不離鄰,離戶不離村”的養老心理需求。

總之,老有所依、老有所養是對老年人口的社會關懷,是人口老齡化趨勢下社會治理現代化發展的標志。優化農村養老服務模式對在鄉村振興視閾下維護農村社會的和諧穩定、弘揚優秀的道德文化具有深遠的意義。當前,我國農村養老服務的整體水平仍有待提高,需積極轉變觀念,完善制度,引入靈活的市場機制,進一步完善農村養老服務模式,使農村老年人口得到生活關懷和心理慰藉,真正使社會發展的紅利惠及農村老年群體,從而建設幸福、和諧、溫情的美麗新農村。

作者:宋川 周麗敏 單位:河北廣播電視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