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級財務管理促進新農村經濟可持續發展

時間:2022-08-08 03: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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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級財務管理促進新農村經濟可持續發展

1問題的提出

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是黨和國家政治經濟體制改革的新常態。農村的穩定問題,“三農”問題是黨和國家高度重視的大問題,每年的中央一號文件都是解決“三農”問題,這就足以證明黨和國家對農村問題的重視程度。但筆者在對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考察中發現:盡管中央把解決農村問題上升到了最高的高度,一些地方的基層組織和領導們對中央和國家的一系列政策法規的執行有些偏差,導致農村基層組織管理渙散,干群關系緊張,群眾頻頻上訪,許多惠農政策未能落到實處。疏理這諸多問題歸結到一點是經濟問題,而經濟問題的根源在財務。為此,筆者就農村村級財務管理談點個人見解,供領導和同行們決策時參考。

2村級財務管理的問題和現狀

自建國以來,村級財務一直是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過去隊為基礎三級所有體制是如此,現在家庭聯產承包雙層經營體制依然如此。而且在當今的新農村建設中,村級財務管理問題更加突出。它直接關系到干群關系,影響到領導班子的團結和村級經濟的發展。據筆者調查;目前農村村級財務管理的問題和現狀可以用一句來概括,那就是:“四無一亂一不實,村級核算上級替”。所謂“四無”是:一無制度。筆者所調查的村委會幾乎都沒有自己村的財務管理制度;美其名曰,現在是村級財務報賬制,村上的賬務由鄉(鎮)財務服務中心負責管理,村上的財務制度理所應當應由鄉(鎮)財務服務中心做,村上只管花錢報賬,其它與村上無關,財務制度應由上級制定,村上只管執行。二無健全的賬務體系。如財產物資等或有賬無物,或有物無賬,或有總賬沒有明細賬;對同一經濟業務前后年度會計賬目處理不一致,或總賬、明細賬不一致;或現金與存款不分。有的村部分財產早已賣掉或報廢,但賬面沒作任何處理;不少村級財務有帳無物,賬實嚴重不符;個別村干部對自身要求不嚴,打著借用公物的幌子,實則占用集體資產長期不交,最終達到個人占有的目的。三無專人專管財務。村委會只設一個村文書,村文書包攬村上的一切事物,凡村長支書不管的是全由文書管,會計、出納、辦公室事務,全由文書一人管,一人做幾個人的工作,根本忙不過來。根本沒法做到專人專管。四會計檔案無專人管理,經濟檔案不健全。因為人少事多頭緒多,無專人負責賬務,不少的村的經濟檔案都不健全、不完整。所謂“一亂”是:經濟手續不健全,工作程序亂。主要表現在:一是經濟手續混亂。一切憑口說,協議合同由口頭定,收款付款口頭說了算,口頭說代替法定程序。二是工作程序亂。不少村主任、村干部搞暗箱操作,不開“兩委”會,一切村長支書說了算,即便開個會,會后個別干部又擅自改變集體決定。三是付款收費亂。資金收付無憑證,收款付款都不開據,以收抵支,白條坐支。有的款項在收取后,被私自保管挪用,長期不報賬,公飽私囊。財務公開只寫在紙上,流于形式。四是有制度不執行。比如:鄉(鎮)財務服務中心財務制度規定村委會必須定期召開村民大會,向村民公開賬務,但一些村委會借口忙工作,不召開村民大會,不公布財務情況,人為的造成村民疑心重重,干部之間不團結。所謂“一不實”是有的村組上報的基礎數據不實,有摻假的嫌疑。筆者在調查中發現:個別村級干部為了政績,在上報政績數據時總是夸大上報;反映問題的數據總是縮小上報。最突出的表現是,有的村在上報糧食產量時,明明有些農戶在外打工,家里土地丟荒,但統計糧食畝產時,丟荒的還有產量。再如:2008年地震,國家要撥救災款了,要村組上報數據,統計受災情況,絕大多數村據實報出,但有的村總想多報點讓國家多撥一點,美其名曰,讓國家多撥點,基層寬松一點,把災后重建搞好一點,群眾多得點實惠……這樣的例子太多,筆者無法一一枚舉,由于數據不實,自然帳務數據很難準確無誤,使得村級財務賬務不實。所謂“村級帳務上級替”是指國家下達的一些專項建設項目,由上級相關部門直接發包,村組、鄉(鎮)財務全由上級代替了。這個問題在新農村建設專項中,反映尤為突出。新農村建設項目本來是由下而上層層上報,層層審批,又由上而下逐級下達的,項目建在村組,鄉(鎮)村組受益,項目核算本應在鄉(鎮)村。但現實的情況是:鄉(鎮)村只能上報項目,看項目,不能管項目,核算項目。項目建設得好不好是上級主管部門的事,項目建成后能不能用,好不好用是村組的事。鄉(鎮)村只能看著資金運行,但管不到資金,核算不到資金,上級主管部門包辦代替了鄉(鎮)村的項目核算。那么,問題出在哪呢?問題在項目的發包上,項目的招標發包是上級相關部門,相關部門把項目直接發給了工程公司,工程公司直接對國家財政,工程竣工后財政直接把資金撥給了工程公司。項目工程核算架空了直接使用項目的鄉(鎮)、村組,這里面問題實在很多。“四無一亂一不實,村級帳務上級替”的確真真實實反映了新農村建設中村級的財務管理現狀,說明了村級財務管理問題不解決,確確實實會影響新農村建設的發展,影響干群關系,影響國家基層政權的穩定。

3解決村級財務管理問題的對策

筆者認為:要真正解決農村村級財務問題需要國家、地方和村鄉(鎮)上下一起努力,做到五個必須:

3.1必須建立完整而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

國家應統一制定村級財務管理規定,各建制村應根據國家的規定制定適合本村的財務管理制度,真正做到財務管理每村一制。因為財務管理制度就是財務活動的法律,公布給村民、全村干部群眾共同遵守,先有立法,后才有執法,最后才有違法必究。

3.2必須落實財務專人專管

村上必須設專職或兼職會計和出納。目前的狀況是:有的村沒有專(兼)職會計和出納,村干部人人都理財,結果是各自為政,財務一團亂麻,弄得領導班子內部不團結,干部群眾關系緊張,矛盾重重,群眾上訪不斷,縣、鄉(鎮)兩級黨委、政府窮于應付群眾上訪,解決干群糾紛,耽誤和浪費很多時間和精力。作為建制村是一級經濟組織,是黨和國家在農村的雙層承包經營的經濟實體。作為有職有權經濟實體,內部不設專職財務,沒有獨立管賬、管錢、管經濟檔案的財務人員,的確荒唐而可笑。

3.3必須有嚴格的財務活動規則和活動制度

明確經濟責任,堅持財務審批一支筆,建立和完善財務活動制度。應該用制度明確兩委和各干部成員的職能和職責,明確村級財務活動的細則。村黨支部書記、村主任、村委會各位干部一律不得直接經手現金及存款業務,堅決杜絕誰收款誰花錢、無專人管理財務、無專人審批的現象。必須堅持“一簽一批三審制”;即業務經手人簽字,經村委主任審批、會計審核、村民理財小組審查,鄉(鎮)級財務服務中心簽審才能報銷的制度。鄉(鎮)財務服務中心要依照財務管理有關制度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對于不符和規定的開支,財務服務中心有權拒絕報賬;對于合理的開支,服務中心在票據和現金支票或轉帳支票加蓋審核章后,村會計方可到鄉(鎮)農商銀行(信用社)支取現金或轉賬。農商銀行(信用社)在辦理業務時,必須檢驗相關票據上的印鑒是否齊全,不齊全者,堅決不予辦理。制度完善,活動有序,群眾意見自然就少。群眾上訪自然就少了。

3.4必須堅持民主理財、財務必須在村民大會上公開制度

建立健全民主理財制度,切實保障群眾參與財務管理和依法行使民主監督的權力。鄉(鎮)政府要制定出硬性規定,要求各村定期召開村民大會,公布村務財務。使各村在統一規定時間內公開賬務。除做到賬款相符,賬賬相符,賬實相符,帳據相符,賬目清楚外,還應及時解答群眾提出的問題,主動接受群眾監督。必要時基層黨委、政府派出專職人員組成財務檢查小組對各村財務實行專項檢查,對群眾反映的問題實行專項督查、督辦。

3.5必須建立嚴格的村級財務審計工作機制,把財務監督真正落到實處

首先,鄉(鎮)要成立村組財務管理審計領導小組,定期或不定期對各村財務管理進行高質量的稽查和審計。同時要建立村社干部離任審計制度,特別在村級兩委換屆選舉前,必須對本屆兩委財務實施全面審計。本屆村干部要經過審計之后才能離任或參加下屆選舉。其次,必須建立健全各建設項目的專項審計制度。凡建在本村的建設項目,各村委會有權參與管理,各建設項目竣工應該有村委會參加驗收。各建設項目應接受本村村委會的監督,建設承包方所用材料、設備、工時應該在村委會的監督之下。因為各建制村是一級經濟實體,是一級經濟組織,參加項目建設管理是村委會的職能和職責。堅決杜絕各建制村的建設項目由上級包辦代建,項目出了問題,造成群眾集體上訪,由村組干部為上級背黑鍋的丑惡現象。

在現階段,農村的各建制村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它是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模式的直接經營者,是黨和國家在農村基層政權機構,是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基石,加強村級財務管理,建立健全村級財務制度,對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推動農村經濟可持續發展有十分重大的意義。

作者:廖燁 單位:四川職業技術學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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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劉明輝.構建和諧新農村要加強農村財務管理[J].當代農村財經,2010(4):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