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生態環境建設成果及問題分析

時間:2022-10-10 09: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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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生態環境建設成果及問題分析

摘要:金融生態環境是金融業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礎,建設良好的金融生態,有助于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降低金融風險,推進區域社會經濟全面健康持續發展。2005年11月13日,吉林省政府辦公廳轉發了省金融辦、中國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關于加強吉林省金融生態環境建設的意見》,進一步加強金融生態環境的建設,到現在十多年來一直不斷努力,金融生態環境得到進一步改善,在一定程度上達到自我調節、自我優化的良性發展狀態。

關鍵詞:金融生態環境;存在的問題

一、吉林省金融生態建設取得的效果

(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成效顯著。一是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效果顯現,涉農金融機構通過推進信用鄉(鎮)建設帶動農戶貸款業務發展。二是企業征信建設穩步進行。目前,銀行信貸登記咨詢系統已在金融機構已經實現全國聯網,貸款卡成為企業貸款的身份證明。三是個人征信數據日益受到重視,個人信用報告運用范圍日益擴大,越來越多的人為消除不良信用記錄主動到銀行歸還貸款。(二)金融體制改革效果顯著。一是國有銀行改革邁出重要步伐。四大國有銀行經過股份制改造和資本市場上市,成為股份有限公司,并且參照國際先進銀行建立了完整的公司治理架構,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機制開始初步運作。二是利率市場化改革穩步推進。近年來,我國利率市場化改革進行了積極探索,2013年7月央行規定存款利率可以上浮至基準利率的1.1倍,邁出了利率市場化的堅定步伐。三是金融機構更加多元化,市場競爭加強,有助于提高經營服務效率。近年來陸續有8家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1家外資銀行、1家域外城市商業銀行來吉林省開設了分支機構,全省共新設村鎮銀行25家,同時全省城市信用社改制為吉林銀行,農村信用社有9家改制為農商行,市場經營主體不斷豐富。(三)結和邊疆區域特點,優化邊貿結算環境。延邊地區借助“先行先試”優勢,推動建立“朝方金融會社+中方地方法人金融機構”模式,指導琿春農村信用聯社與朝鮮金融會社簽訂結算協議,并在跨境雙向協調機制作用下,促成農村信用聯社獲批跨境人民幣調運資格。

二、金融生態建設存在的問題

(一)地方政府對金融生態環境建設支持力度不夠。推進金融生態環境建設是一個社會性的系統工程,單靠一個部門的力量難以完成,必須依托政府的組織和推動。但目前地方政府主要精力放在經濟建設,對金融生態環境雖然有所了解,但認識不夠全面,相應的支持和保障機制不夠健全。(二)社會信用意識不強,信用環境欠佳。一些企業和個人信用意識淡薄,部分企業借承包、改制、破產之機,改換門庭,重新登記注冊,不理原企業的舊帳,使銀行資產被懸空;不少企業財務制度不健全,有的甚至指使會計財務人員造假賬,對外報送的報表帶有相當水分,銀行難以掌握其真實的財務、資信狀況,容易造成決策失誤,形成貸款損失。(三)法律對金融債權的保護有待加強。一是案件執行困難。銀行往往起訴容易,勝訴也容易,但執行十分困難,挫傷了金融機構支持地方經濟發展的積極性。二是部分法規條款對金融機構抵押權、質押權的保護力度較弱。三是個別地方政府及司法部門的保護行為使銀行在債務回收上受到一定阻力。(四)信用中介組織發展滯后一是擔保機構少,資金來源單一,規模小。二是中介機構管理不規范,盲目信用擴大存在風險隱患。三是中介部門收費環節多、費率高。如企業在辦理抵押貸款過程中需向中介機構支付的綜合費用率約占抵押貸款額的3-5%,增加了企業的融資成本。

三、政策建議

一是加強信用意識的培育。建立信用知識宣傳機制,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等媒體開展廣泛的信用知識宣傳,加強征信知識的宣傳,培養和鼓勵公眾的信用意識。二是健全維護金融債權的法律和執法體系。應進一步完善調整和規范交易主體之間債權債務關系的法律體系,在立法上要充分體現保護債權人利益的原則。各級法院應加大執行力度,做好金融債權的清收執行工作。三是政府要發揮金融生態建設的主導作用。各級政府應盡快建立由政府牽頭,財政、工商、稅務、司法、金融等部門共同參與的金融生態建設領導機構,齊抓共管,協調配合。四是加強金融中介的培育和管理。建立和完善信用中介機構風險控制和補償機制,加強對金融中介機構尤其是擔保公司業務經營的監管,嚴厲打擊抽逃注冊資本金等違規行為,增強其財務透明性,有效防范和分散金融風險。

作者:楊鳳梅 單位:吉林工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