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主義國家選舉制度探究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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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主義國家選舉制度探究論文

人民當家作主是社會主義政治的本質要求,而選舉則是人民當家作主的基本手段,沒有真實、有效的選舉就沒有真實有效的當家作主。社會主義就要實行人民對政府官吏的完全控制。

一、革命前輩對資本主義選舉制度的批判與吸收

馬克思、恩格斯的選舉思想建立在對資本主義選舉制度的批判吸收基礎上。受歷史條件的限制,他們批判的是19世紀的資本主義選舉制度。在19世紀初,資本主義的選舉制度的銅臭味極為突出。首先,選舉權不普遍。資產主義國家對選舉人從財產資格、居住期限、教育程度、種族、性別、年齡進行限制。在英國,有選舉權的人數只占成年人總數的5%,其中絕大多數是貴族,中、小資產階級都沒有選舉權。在美國,各州一般都規定白人、男性、有一定數量財產的公民才有選舉權,根據這些條件有選舉權者約占全部成年人口的10%。為了爭取選舉權,19世紀三四十年代,英國的產業工人和手工業者發動了三次全國性的憲章運動。1867年,英國進行了選舉制度改革,降低了選民的財產資格,也只使有選舉權的人上升到13%。據此,馬克思認為,資產階級的選舉權實際上將勞動人民排斥在外。其次,選舉權不平等。在英國,長期實行復數投票權,最多者一人可享有80票的投票權,這一制度在英國直到1948年才廢除。英國還長期實行等級投票制,將全國選舉人按納稅多少分成三級,每級選舉人納稅額等于總納稅額的三分之一,人數少、納稅多的一級與人數多、納稅少的一級選出的議員相等。三是被選舉權的不平等。資產階級通過控制候選人來確保當選者代表自己的利益。由于資產階級與勞動人民在經濟、政治地位上的不平等繼續存在,被選舉權的多數實際掌握在資產階級政黨和資產階級人手中,廣大人民雖然掌握多數選票,卻只能用來在幾個資產階級人中挑選總統、議員。

“不難了解,在專制制度下,要完全保證用真正普遍、平等、直接和秘密的投票方式來實行真正的、自由的、全民的立憲會議選舉,不但不可以設想,而且簡直是不可能的”。(《列寧全集》第8卷第248頁)馬恩列對資產階級普選制的批判,歸納起來,可以概括為:(1)這種普選制是建立在資本主義私人占有制基礎之上的,它只是有產者的專利,不可能真正普遍地代表人民的利益;(2)普選制因其階級基礎而成為資產階級利用的工具;(3)在資本主義條件下,普選制對勞動人民來說,只是“一種支票”,一種虛偽的許諾。

但是,馬、恩仍然在批判資本主義普選制的過程中發現了普選制的重要價值。他們認為,普選制在資本主義制度下,是資產階級的維護自己統治的工具,是欺騙勞動人民的手段,在工人階級取得統治權后,普選制則成為發揚社會主義民主,保證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純潔性的有效手段。馬克思在19世紀50年代初談到英國憲章運動時說,“在英國,普選權的實行,和大陸上的任何標有社會主義這一光榮稱號的其他措施相比,都將在更大的程度上是社會主義的措施。在這里,實行普選權的必然結果就是工人階級的政治統治。”(《馬恩選集》第8卷第391頁)

全民普選是馬克思主義確立的巴黎公社原則,也是社會主義政治制度的基本原則。在《法蘭西內戰》中,馬克思總結了巴黎公社的經驗:“公社是由巴黎各區普選選出的城市代表組成的。這些代表對選民負責,隨時可以撤換。”恩格斯在《法蘭西內戰》導言中講道:“工人階級為了不致失去剛剛爭得的統治,一方面應當鏟除全部舊的、一直被利用來反對它的壓迫機器,另一方面應當宣布它自己所有的代表和官吏毫無例外地可以隨時撤換,來保證自己有可能防范他們。”(《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227頁)

馬克思逝世后,恩格斯還鼓勵無產階級政黨利用普選權開展合法斗爭,認為在兩個階級決戰時刻尚未到來之時,無產階級不應貿然實施暴力革命,只宜采取合法斗爭策略集聚力量,“現在可以看到,四十年來,只要善于使用,普選權在法國是多么好的武器!……甚至可以十拿九穩地肯定,只要工人們合理地使用普選權,就能夠迫使當權者破壞法制,就是說,使我們處于革命的最有利地位”。(《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514頁)“十之八九我們的統治者早在這個時候到來之前,就會使用暴力來對付我們了;而這將使我們從議會斗爭的舞臺轉到革命的舞臺。”(《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327頁)

列寧高度重視馬克思對巴黎公社經驗的總結,十月革命前后,他堅持認為革命成功后應該采取巴黎公社那種人民自治的、直接民主的民主形式。十月革命前,列寧明確提出:“一切官吏應由選舉產生,并且可以隨時撤換,他們的薪金不得超過熟練工人的平均工資。”在取得國家政權后,他提出,將立即實行“所有的人都參加國家管理”,“使所有的人暫時都變成‘官僚’,因而使任何人都不能成為‘官僚’”。(《國家與革命》1917年8-9月,《列寧全集》第31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96、105頁)

列寧還就無產階級奪取政權后的政黨制度提出兩個設想:一是參加蘇維埃的各政黨和平競爭,由人民選擇執政黨;二是布爾什維克和其他政黨分掌政權,聯合執政。在十月革命勝利后不到一個月,列寧在全俄中央執行委員會會議上關于罷免權的報告中說:“國家就是強制,作為這種思想最完全的體現者的蘇維埃,應當享有罷免權。那時政權從一個政黨轉到另一個政黨手里,就不需要經過流血,只用簡單改選的辦法就行了。”(《列寧全集》第26卷第318頁)。事實上,從1917年11月到1920年9月將近三年的時間內,蘇維埃政府確有過多黨合作聯合執政的經歷。

在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中國共產黨人也始終高舉民主大旗爭取民眾。1940年,在《新民主主義論》中,運用馬克思主義政權理論進行了精辟的闡述,他說:“中國現在可以采取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省人民代表大會、縣人民代表大會、區人民代表大會直到鄉人民代表大會的系統,并由各級代表大會選舉政府。但必須實行無男女、信仰、財產、教育等差別的真正普遍平等的選舉制,才能適合于各革命階級在國家中的地位,適合于表現民意和指揮革命斗爭,適合于新民主主義的精神。”(《選集》第1卷第637頁)

要徹底地、充分地、有效地實行普選制,使人民能在實際上,享有“普遍”、“平等”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則必須如中山先生所說,在選舉以前,“保障各地方團體及人民有選舉之自由,有提出議案及宣傳、討論之自由。”也就是“確定人民有集會、結社、言論、出版的完全自由權。”否則,所謂選舉權,仍不過是紙上的權利罷了。(《新華日報》1944年2月2日)

一九四四年八月十二日,在對中外記者團的發言時以在野革命黨領袖的身分明確表示共產黨“很需要統一,但是只有建筑在民主基礎上的統一,才是真統一。希望國民政府、國民黨及一切黨派從各方面實行民主……政治上的,軍事上的,經濟上的,文化上的,黨務上的以及國際關系上的,一切這些,都需要民主;……政治需要統一,但是只有建立在言論、出版、結社的自由與民主選舉政府的基礎上面,才是有力的政治;……中國共產黨所已做和所要做的,也就是這些。(《中國的缺點就是缺乏民主,應在所有領域貫徹民主》,次日的《解放日報》)。

1945年7月,與來延安訪問的黃炎培進行了著名的關于跳出歷史周期率的對話,黃炎培說:“我生60多年,耳聞的不說,所親眼見到的,真所謂‘其興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一人,一家,一團體,一地方,乃至一國,很少有能跳出這個由興盛到滅亡的周期率的支配的。能否找出一條新路,來跳出這個周期率的支配?”同志回答:“我們已經找到新路,我們能跳出這周期率。這條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讓人民來監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來負責,才不會人亡政息。”

二、社會主義國家建立后對選舉制的再認識與再實踐

十月革命勝利后,列寧在著手建立蘇維埃政權的過程中,力圖貫徹巴黎公社式的直接民主的原則,但由于不符合當時俄國的實際情況,出現了許多困難和問題。

簡單概括起來講就是兩個方面,一是階級斗爭的殘酷現實迫使共產黨集中權力。那些代表資產階級和富農利益的政黨表面上承認蘇維埃政權,并同布爾什維克達成合作協議,而骨子里卻想的是奪權復辟。他們多次策劃反革命陰謀,發動反蘇維埃政權的叛亂,暗殺共產黨人和蘇維埃國家領導人,氣焰十分囂張。列寧本人就是被社會革命黨人刺傷的,彼得格勒肅反委員會主席烏里茨基也死于社會革命黨人之手。在這種情況下,蘇聯不得不取締這些堅持反動立場的政黨,逐步由多黨制走向了一黨制,由蘇維埃代表制走上了政黨代表制。內戰爆發后,嚴酷的戰爭也要求建立高度集中的政治體制。

二是俄國勞動群眾文化水平的落后成了民主管理中的嚴重障礙。在1919年3月召開的黨的八大上,列寧第一次明確提出了用政黨代表制取代人民管理制的必要性。他指出:“由于文化水平這樣低,蘇維埃雖然按黨綱規定是通過勞動者來實行管理的機關,而實際上卻是通過無產階級先進階層來為勞動者實行管理而不是通過勞動群眾來實行管理的機關。”(《俄共第八次代表大會文獻》1919年3月,《列寧全集》第36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55頁)后來,在同民主集中派、工人反對派的論戰中,列寧更為明確的指出:“難道每個工人都知道如何管理國家嗎?有實際經驗的人都知道這是神話。”(《在全俄礦工第二次代表大會俄共黨團會議上的報告》,1921年1月,《列寧全集》第40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252頁)。“無產階級專政不直接由包括全體無產階級的組織來實現。只有吸收了階級的革命力量的先鋒隊,才能實現這種專政。”(《列寧全集》第40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200頁)。這樣,列寧關于實行人民自治的、直接民主制的實踐,很快被實行間接民主制的政治體制所代替。

與人民管理制向政黨代表制相適應,國家權力重心逐漸由蘇維埃轉到了黨的手里,從蘇維埃高于各政黨到將權力集中到無產階級政黨手里,并實行高度集中的領導,以隨機做出各種重大決策。1919年俄共八大提出,黨應在“蘇維埃中取得政治上絕對統治地位,并對蘇維埃的全部工作進行實際的監督”。(《蘇聯共產黨決議匯編》第三世界分冊,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第571頁)

在企業管理上,也從工人直接監督管理企業轉向國家管理企業,企業的管理權完全交給了國家機關,包括企業領導直接由上級指派,由一長制取代過去的工廠委員會。

蘇維埃的選舉制和罷免制轉向黨的委任制。同時,作為最高工人監督機關的全俄工人監督委員會的獨立監督權和罷免權喪失了。這些在戰時共產主義時期形成的東西形成以后,盡管在新經濟改革過程中有所變化,但沒有根本性的變革,到斯大林時期反而得到了進一步的強化,發展起高度集中的個人集權制。

列寧逝世后,在1924—1929年間,斯大林在同以托洛茨基為首的“反對派”、以季諾維也夫為首的“新反對派”、以托洛茨基和季諾維也夫為首的“聯合反對派”以及以布哈林為首的所謂“右派”的斗爭中,在堅持“一國建成”社會主義理論、在推行工業化和農業集體化方面都獲得了勝利。列寧逝世后的黨代會選出的7名治局委員中,除斯大林本人外,其余六人全部被槍決或謀殺:布哈林、加米涅夫、季諾維也夫、李可夫、托洛茨基、托姆斯基……在列寧建立的第一屆蘇維埃政府的15名人民委員中,有9人被殺,幸免的66人中,列寧和斯大林自己,其余4人都是在“大清洗”之前去世的。俄共十七大選出的173名中央委員和候補委員中,有110人從肉體上被消滅;這次黨代會的1996名代表,有1108人,因“反革命活動”而遭逮捕、槍決。在軍隊,戰前年代被逮捕的有:蘇聯5位元帥中的3位,16位集團軍司令員中的15位,所有的軍長,幾乎所有的師長和旅長,將近一半的團長;所有的集團軍政治委員,幾乎所有的軍、師、旅政治委員和三分之一的團政治委員以及許許多多的中級和下級的指揮人員……在1933-1934年,1937-1939年,兩次共有210萬黨員被清除出黨,這些人大部分在“大瘋狂”的年代里被流放和槍殺了。

很明顯,在民主集中制的名義下,實行的卻是個人集權制,民主選舉制完全被委任制、推薦制代替;代表大會實際不起最高權力機關的作用;中央委員會的職能和集體領導遭到破壞。“一切權力屬于人民”變成了“一切權力屬于黨”,很快又演變成“一切權力屬于總書記”。黨內權力向中央政治局集中,最后權力實際上集中在少數領導人手中,甚至是總書記手中。因此,有人嘲諷到:“在蘇聯搞的不是無產階級專政,而是書記專政。”自斯大林以后的蘇聯領導人,特別是赫魯曉夫對這種個人崇拜為實質的集權制進行過批判,但這種體制始終沒有根本改變。倡導民主化的戈爾巴喬夫,也沒有擺脫個人集權制的桎梏,在很多情況下,他仍然實行的是個人決策。最典型的是在外交上,戈爾巴喬夫置蘇聯外交部和蘇共其他領導人于不顧,在謝瓦爾德納澤的協助下一意孤行地推行其外交“新思維”,在東歐單方面地宣布“松綁”,要求東歐各國像蘇聯一樣進行全面改革,使東歐國家的政治劇烈動蕩,在東歐劇變的沖擊下,蘇聯內部的民族主義情緒急劇發展,并最終分裂成15個國家。

這種制度在特定的歷史條件下有它存在的原因和理由,但從本質上看,個人集權制帶有明顯的封建專制色彩,它根本不適合無產階級政黨的階級性質和社會主義建設的任務。個人集權制及其弊端,成了蘇共和蘇聯覆滅的一個重要歷史原因。

這種階級專政——政黨專政——領袖專政的演變,在我們黨內也普遍存在。毫不客氣的說,這種帶有明顯封建專制主義印記的模式,使黨的領袖和領導機構逐漸脫離廣大黨員和人民大眾,從內部侵蝕著共產黨和社會主義的肌體,最終導致黨變質、民離心、國變色。

民主選舉是我們黨在反對國民黨統治時高舉的大旗,但是建國后搞什么樣的選舉制度呢?1954年9月15日在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上,劉少奇對我國當時實行的選舉制度進行了說明,他說:“由于現在的各種具體條件,我國在選舉中還必須依照法律在一定時期內剝奪封建地主和官僚資本家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還必須規定城市和鄉村選舉代表名額的不同的人口比例,實行多級選舉制,并且在基層選舉中多數是采用舉手表決的方法。我國的選舉制度是要逐步地加以改進的,并在條件具備以后就要實行完全的普遍、平等、直接和秘密投票的制度。但是現行的選舉制度是適合于我國目前時期的情況的,對于人民最便利,并且能夠照顧各少數民族和各民主階級,使他們有適當的代表名額。從這樣的選舉中產生的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能夠充分代表人民的意志,所以這是具有高度民主性質的人民代表機關。”

時至今日,我國選舉制度進展到了什么階段呢?仔細考察我國的選舉制度,我們的選舉還是很初級的。首先,我國選民的選舉權不平等。比如,中國的農民太多,普遍平等選舉就會導致農民代表太多,第十屆全國人大名額分配方案為,農村按人口每九十六萬人選代表一人,城市按人口每二十四萬人選代表一人。在十屆全國人大代表中,干部九百六十八人,占總數的百分之三十二點多;知識分子六百三十一人,占總數五分之一強;工人農民五百五十一人,占總數的百分之十八點多。其次,人民直接投票的范圍還很窄,當前除了在村一級的村委會實現了直選,鄉一級以上的各級領導崗位都沒有實現直選,而村里直選出來的村長在實踐上又接受村支書的領導,權力有限。第三,投票的自愿原則也沒有得到有效保障。由于各種原因,秘密投票原則也沒有廣泛實行,舉手表決、鼓掌表決都還在廣泛使用。第四,各級人大的選舉權得不到保障。人民代表大會被諷刺為橡皮圖章,重要的干部使用往往是少數領導人說了算,在選舉過程中,為了落實上級意圖,通過各種方式控制選舉。中央黨校《理論動態》第1631期刊文指出,不少縣委書記反映,縣政府換屆選舉,名義上是選縣長,實質上是選書記。一般而言,同級干部人選是由上級考察、決定,有的人選是從外地調過來的,或者是由某個領導機關派下來的,“不要說人民不認識,就連我們縣級干部對他也根本不了解”。即使這樣,還是要落實上級組織的意圖,該提出差額時還得提差額,但必須保證上級組織確定的人當選,而“陪選”的人“該差掉的就得差掉”。所以候選人不是爭取選民的支持,而是爭取上級的委任。

這些問題的存在,顯然并不符合社會主義的要求。廣大人民群眾對當前社會中的集權專斷極為不滿,不斷要求民主政治改革,又不斷受到一些人的反對和阻撓。這些人走向了人民群眾對立面,想要維護的是個人在政治上的特權和不正當利益,他們生怕人民群眾掌握了政治權利,他們對人民群眾的民主權利充滿了恐懼。這些人還是共產黨嗎?!

為什么會出現上述問題呢?從理論上講,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是一個比資本主義更高的民主制度,既保證了黨和政府為人民服務的性質,又提高了效率。然而,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并沒有象馬恩所設想的那樣產生于幾個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而是建立在一些落后的國家,在這些國家,資本主義制度還很不成熟,經濟極端落后,人民群眾的科學文化素質很低,落后的經濟水平和組織形式為封建的個人主義和政治專制提供了客觀條件。在此基礎上的社會主義,具有很多先天性的不足。真正的共產黨員們在現實的壓力下也不得不強調無產階級先鋒隊——共產黨的領導權。

社會主義似乎面臨著二難選擇,一方面,如果沒有一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黨領導,如果沒有一個組織嚴密的強有力的為人民利益奮斗的組織,就沒有社會主義,國家就難以安定,生產力就難以迅速發展,人民群眾的利益就得不到保護;另一方面,如果僵化理解黨的領導,黨的權力過分集中,整個黨就可能走向黨的對立面,由革命時期的為人民服務的政黨逐漸演變成了一個有著特殊利益的階層,奴役人民的黨,打著馬克思主義的幌子搞奴役百姓之實。如果共產黨變質了,腐化墮落了,公有制就會變成官僚所有制,按勞分配就會變成按權分配,集體主義就會演變成個人主義,這根本就不是社會主義?!這是連資本主義都不如的封建主義。這種打著社會主義幌子的封建主義當然是要滅亡的。

這樣,我們可以看到,堅持黨的領導,必須堅持真正的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黨的領導,必須從本質上堅持黨的領導;堅持黨的領導,必須防止兩種情況的發生,一是防止黨自身的變質,轉變成一個為少數人服務的政黨,一是防止一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政黨為被一個為少數人服務的黨所取代。

怎樣才能解決這一問題?很簡單,答案就是把人民當家作主與黨的領導結合起來,把黨內民主與人民民主結合起來,用民主的方式實現黨的領導。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本質,不斷提高黨的執政能力,用最徹底的為人民服務去爭取選票,取得執政權。

三、西方發達國家選舉制度的進步與局限

資產階級的民主政治的理論和實踐,是在反封建斗爭中生長起來的,在歷史上曾起過巨大的進步作用。“主權在民”是資產階級啟蒙思想家提出的一個反封建專制斗爭的理論,它是針對封建社會“主權在君”、“君權神授”的謬論而提出的,它主張國家政權要按照主權在民的原則來組織,由人民來選舉代議機構,由代議機構來行使人民委托給的權力。

馬克思主義產生以后,在廣大勞動人民的不斷爭取中,在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國家建設的壓力下,西方國家逐漸在法律上規定了普遍、直接、自由、平等、秘密等選舉原則。盡管如此,這種選舉仍然具有很大的局限性。

長期以來,資本家對普選充滿了恐懼,從財產、受教育程度、種族、性別等方面限制選舉權,這些限制的取消經歷了二百多年,直到1970年,英國美國才規定18歲以上的男女公民普遍享有選舉權。資產階級在實踐中發現,只要牢牢控制選舉活動,尤其是被選舉權,擴大普選權并不可怕,反而大大提高了資產階級統治的合法性,提高了資產階級的統治效率。

從平等的原則看,西方國家曾長期為有錢人保留著復數投票權,英國最多者一個可享有80票的投票權,這一制度直到1948年才廢除。按稅收把選舉人分成三級的制度,也是在二戰以后才取消的,開始實行選區的平等。這種平等也只是形式上的平等,由于資產階級與勞動人民經濟、政治地位上的不平等繼續存在,廣大人民雖然掌握著多數選票,卻只能用來在資產階級中挑選總統、議員。

秘密投票原則,是保障選民依法按自己意愿投票,不受創他人干擾。西方國家在這一點上的實踐比較長,美國獨立戰爭時紐約已有秘密投票的規定,英國1872年開始實行秘密投票原則。但是,在資產階級思想意識形態占統治地位的情況下,廣大人民群眾對自身根本利益的認識不夠深刻準確。在社會主義建設的實踐還極不充分甚至極端扭曲的情況下,西方發達國家的勞動人民對社會主義充滿了恐懼疑慮。

在西方資本主義國家中,金錢是一只看不見的手,操縱著是選舉。美國憲法雖然規定十八歲以上的公民都有選舉權(這也是直到1971年才規定的),而且只要出生在美國,年滿三十五歲,居住在美國十四年以上的美國公民,都享有被選舉為美國總統的權利。但是,絕大多數老百姓是支付不起、也無法籌集巨額競選經費的。據美國聯邦選舉委員會提供的數字,1994年11月美國國會議員選舉中,各路候選人在為自己拉選票的宣傳戰中共花費5.86億美元。其中,參議院每個議席的競選經費為370萬美元,眾議院為39.4萬美元。在加利福利亞,一名共和黨候選人和一名候選人競選一個參議院議席,竟花費4300萬美元。總統選舉更是燒錢比賽,在2004年的美國總統選舉中,總統候選人克里籌集到的競選經費將近3億美元,布什籌集的競選經費是3.3億多美元。這種情況下,很難設想有工人、農民的利益代表當選。當選的人雖然也是一些聲望較高的人,也可能照顧普通群眾的利益,但更重要的是保護有錢人的利益,是有錢人的利益代表。

四、腳踏實地,推進我國社會主義選舉制度建設

選舉制度不能超越社會發展的階段。我國尚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生產力發展水平不高,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還沒有得到充分發展,人民群眾的科學文化素質還很低,封建主義、資本主義腐朽思想和小生產習慣勢力還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人們的行動。這些客觀條件決定社會主義選舉制度的也處在初級階段,是一個不成熟、不完全的社會主義選舉制度。

落后的經濟是民主政治建設的重大限制。一次相對公正的選舉要經過幾道程序,以村委會選舉為例,至少要召開四次以上的村民代表大會,需要大量的金錢和時間的投入。全國直選的花費就更大,以每個選民每次選舉的成本十元計算,我國的選舉費用就達上百億。

人口文化素質的限制也是非常明顯的。解放之初,由于很多老百姓不識字,很多情況下,我們不得不采取舉手、站立、鼓掌的情況,無法實行秘密投票。當前,我國科學文化和教育事業還不發達,全民族的文化素質還比較低,文盲和半文盲還占整個人口的近1/5。

人民群眾的民主知識、民主習慣還不夠,人們對民主程序不熟悉,參政議政的民主意識也相當淡漠,民主選舉中大量充斥著崇富意識、家族意識、地域意識、拳頭意識。幾千年的封建專制仍然具有極大影響,家長制作風、官僚主義、特權思想仍有很大市場。加之,西方敵對國家仍然不擇手段地西化、分化、淡化、腐化黨員干部和人民群眾。這些因素,都阻礙著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健康發展。公正的選舉需要理性的高素質的選民,否則選舉極易被別有用心的人誤導,臺灣選舉后出現的嚴重的族群分裂,值得我們深思。

人才匱乏更是我們選舉碰到的巨大障礙。當前社會主義建設的任務極其繁重,形勢非常復雜,非常需要德才兼備的人才。作為領導人,一舉一動都可能導致嚴重后果,領導人不僅要會選舉,更要會治國。在各級選舉中,我們都可能遇到人才匱乏的問題,不是德不夠高,就是才不夠大,只能在瘸子里面撥將軍,有時不得不在爛柿子里選一個爛得輕點的。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生產力得到了迅速發展,人民生活不斷改善,科學文化水平迅速提高,參政意識和參政能力不斷增強,這就為建立一個普遍、平等、自愿、直接、競爭、有序的選舉制度積累了條件。民主政治建設上的相對滯后,受到了人民群眾的廣泛關注。怎么辦?

逐步擴大直接選舉的范圍。當前,人大代表的直選范圍只是在縣以下,領導人直選只有村委會一級,鄉以上各級政府領導人由各級代表大會選舉。然而,這只是過渡狀態,早在1987年,鄧小平會見香港特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時就明確指出,“大陸在下個世紀,經過半個世紀以后可以實行普選。”但“即使搞普選,也要有一個逐步的過渡,要一步一步來。……因為我們有十億人口,人民的文化素質也不夠,普遍實行直接選舉的條件不成熟。其實有些事情,在某些國家能實行的,不一定在其他國家也能實行。我們一定要切合實際,要根據自己的特點來決定自己的制度和管理方式。”(《鄧小平文選》第三卷,220頁)當前,我們應該逐步試點,實現縣鄉兩級行政領導的全民直選。

逐步實現選舉權平等和被選舉權平等。要想實現選舉權平等,首先要縮小了農村與城鎮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比例,逐步建立以人口數量為標準的選區和選舉單位。在未來的二十到五十年內,城鄉差別基本消失后,推行這一制度的條件就比較成熟了。其次要保障各少數民族,少數界別的利益,至少要保障一個人民代表的名額。

要想實現被選舉權平等,關鍵是以德才為標準來選人,使能者上,平者讓,庸者下,使選舉起到優勝劣汰的作用。要讓被選舉者充分展現自己,首先要解決上級委任的干部的群眾了解問題,要讓被委任者擔任一段時間的副職,二要在工作中使人民群眾了解干部,委任的干部不得超過副職數的一定比例,比如1/3,然后與其他人平等競選;其次要改變工作方式,擴大人民群眾同領導干部的接觸;三要加大報導,加大輿論監督和新聞監督力度,使人民群眾有了解領導干部的機會;四要組織好選前介紹和選民見面會,讓候選人全面闡述自己的政見,表現自己的風格,使選民充分了解各級干部。

嚴格保障人民群眾按自己的意愿投票的權力。嚴格實行秘密投票制度,取消鼓掌投票、舉手表決等形式。要讓人民群眾充分了解候選人、了解自己的利益和實現途徑,提防誘導、誤導。要嚴禁買賣選票,強力威脅,組織脅迫等。

實現良性競爭。有選舉肯定要有競爭,不能在陽光下公平競爭,也一定會有背地里不擇手段地競爭。目前的干部選拔程序很大程度上保留了“領導推薦候選人”的不成文規定,為了得到提升,在選舉權虛化的情況下,很多人,不去爭取選民的選票,而去投領導所好,爭取上級的提名和任命,任人唯親、權錢交易現象普遍。

既然競爭不可避免,我們就實行透明、有序、公平的競爭。競選并不是資產階級的專利,社會主義同樣也可以利用。在經濟領域,我國引進了市場競爭,極大促進了經濟的發展,在政治領域同樣也可以引進競爭機制。關鍵在于我們要善于正確運用,革除資產階級那種依靠金錢進行競選、操縱選舉的做法,在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的基礎上,有組織地實行。對競選可能出的弊端,可以通過建立健全法律法規和長期不懈的民主法制教育加以革除。當前,我國選舉中已經逐步引進了競爭,差額選舉已經開始實行,全委會票決制也正在推廣。

五、關于競選的兩種形式

(一)在共產黨的領導下實行競選。

在黨的領導下,提名多個有著堅定的共產主義理想信念和為人民服務的候選人,或者由人民群眾在多名候選人中選擇行政、立法、司法的領導人,由領導人組閣,或者選舉領導班子,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則,既分工又合作,實行集體領導。

要取消等額選舉,嚴格實行差額選舉,擴大差額比例。任何陪選行為都是對人民選舉權利的褻瀆,要嚴禁陪選制度。要規范提名制度,擴大提名權力,落實人民群眾、人民代表和派的提名權;上級黨委對一個崗位至少要提三名以上的人選,不得內定人選。要保障人民群眾和人大代表的對候選人名單的否決權,當棄權票超過一定比例,組織必需重新推薦候選人。選舉方式可以采取一次投票、多輪淘汰、絕對多數制,只有獲得半數以上選民的支持才能當選。

樣表:

張王李趙劉個人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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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為了適度降低選舉成本,任何人要取得被選舉資格,必須獲得一定數量選民的簽名,比如參選國家領導人的,至少要獲得千分之一選民的簽名支持,如100萬,每個選民每次選舉只能簽名支持一人;

表中序號1為首位選舉人,2為如果第1選舉人第一輪被淘汰的時,最希望選舉的人,以此類推;

選舉采取逐輪淘汰制,每輪淘汰最后一名,候選人被淘汰后,其所獲得的選票按投票人的下一順位在尚未淘汰的人選中再分配,根據再分配的結果再淘汰一位,直至一位被選舉人的選票超過所有選舉票數的一半。

在黨的領導下搞競選工作,要把黨管干部與民主選舉協調起來。作為執政黨,如果不管人、選人、用人,黨的事業就沒有保證,黨的領導就會為一句空話。但另一方面,“干部的優劣和是非功過,群眾看得最清楚,也最有發言權。只有走好群眾路線,實行領導和群眾相結合,才能真正把人選準用好。要采取包括民主推薦、民主評議、民主測評等多種形式,擴大群眾的民主參與。要不斷拓寬選拔任用干部的范圍和渠道,……。對要選拔的干部必須進行全面認真的考察,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多數群眾不贊成的干部,不能提拔重用。各級黨委決定干部的任免,必須認真實行民主集中制,充分發揚民主,堅持集體討論,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作出決定,決不能個人或少數人說了算。”(《努力建設高素質的干部隊伍》(1996年6月21日),《論黨的建設》第227-228頁)

要完善黨管干部的方法。黨管干部不應是黨委甚至領導個人直接任命干部,而是領導人民群眾依法選舉、選拔干部。黨要在干部選舉中發揮以下作用。一是調查,了解人民群眾對干部的要求,了解選舉過程中可能出現的情況。二是組織,組織廣大人民群眾正確行使權利,制定有效的程序、制度、法律、法規,保證選舉的積極、穩妥、健康實施。三是考察,組織人民群眾對黨組織推薦的、其他組織推薦的、自薦的候選人深入考察,了解候選人的優點缺點、是非功過。四是保障,保障人民群眾的權力不受干擾、不被歪曲,特別是要反對金錢政治、關系政治、感情政治。五是集中,科學分析和集中人民群眾的意見。六是引導,引導人民群眾的認識與選舉沿著正確的方向發展。七是協調,協調干部的工作,保證他們團結協作,形成一個有戰斗力的集體。八是領導,領導各級干部嚴格執行黨和政府的各項政策,完成黨的各種工作任務。九是監督,對干部和違反法律政策的行為進行打擊。

(二)搞多黨競選。

關于多黨競選,1989年2月,鄧小平提醒來訪的布什:“如果我們現在十億人搞多黨競選,一定會出現‘’中那樣‘全面內戰’的混亂局面”。一百多年來的中國多災多難,軍閥混戰、外敵入侵、洪水、饑荒、革命和不停頓的政治運動,數以億計的百姓因暴力和饑餓而死。在中國壓倒一切的大事是穩定,無論怎樣搞政治改革都要防止國家再次陷入暴力與動亂。凡是妨礙穩定的就要對付,不能讓步,不能遷就。當前,社會主義制度還很不成熟,社會主義的生產力水平和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與發達資本主義國家相比還有很大差距,人民群眾對社會主義充滿了懷疑。在這種情況下要培育社會主義,完善社會主義,必需強化國家政權的專政職能,此時推行多黨制,多派競爭,各行其是,各自吸引一部分群眾,文攻武衛,輕者政局動蕩,打破國家良好的發展進程,重則割據混戰,民不聊生。

在我國,多黨制的推動者是所謂民主派人士、西方的反社會主義力量和隱藏在共產黨內部的變質掌權者。西方支持的民主派人士具有明顯的私有化傾向,而且缺少治理國家的基本經驗,長期受西方敵對勢力的支持與控制。西方敵對勢力推動中國政治改革,并不是為了提高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而是為了削弱中國、獨霸世界,一個分裂、分治、混亂、經濟低迷的中國更符合他們的利益。共產黨內部的變質掌權者推動多黨制和資本主義的主要目的是利用手中的權利把公有集體財產化為私有,其目的和手段都極端卑鄙。由他們主導政治制度的根本變革,對人民群眾有何好處?當前中國較好的發展勢頭能保持嗎?

實行社會主義的多黨制,至少需要以下條件:

一,有統一的經濟基礎,公有制找到了有效的實現模式,按勞分配成為社會的主要分配模式,二者的結合極大地推動了生產力的發展,創造了比資本主義更高的生產效率,與私有制和按資分配相比,有著明顯的優勢,合作成了實現個人利益的最佳方式。

二,有統一的思想基礎,即馬克思主義深入人心,集體主義觀念成為主流觀念,為人民服務深入人心,選舉人不會因為個人私利投票,被選舉人,不是出于私利參選。

三,有統一的政治基礎,人民代表大會成為國家的最高權力機構,民主集中制全面落實,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社會主義民主體制全面落實。

四,有穩定的合作基礎,各黨之間沒有根本利益沖突,各黨黨員及其領導人均以勞動者的利益為重,而不是以自我利益為中心。大家用為人民服務的行動爭取人民群眾的支持和選票。

但是,有了這些條件,大家為什么不團結起來,為什么非要分成幾個政黨呢?難道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還不足以保證黨員干部的性質嗎?可以肯定的是,有了上述條件,即使實行多黨制也不會從根本上損害社會主義,不會從根本上損害勞動階級的專政,也不會損害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當然,也會有利有弊,優點可能是加大了相互競爭的力度和提高了競爭者相互監督的積極性,縮少了腐敗生存的空間。問題也不少,最大的問題是為資產階級政黨的出現創造了條件,極有可能導致資本主義復辟;其次可能是團結不夠,相互扯皮,如何保持團結,建立高效的決策和執行體制將成為重要的政治問題。

社會主義選舉制度建設,需要經歷一個逐步發展的長期的歷史過程。脫離現實基礎,企盼在一夜間就建立起完善的社會主義選舉制度,享受到充分的民主生活,是不現實的,也是不可能的。時,我們在經濟十分落后、人民群眾科學文化素質落后、法制不健全、民主意識不強、民主經驗差的情況下,把群眾運動作為實現民主的基本形式,搞大鳴、大放、大字報、大辯論,導致嚴重的失真、失度、失序,不僅沒有給我們帶來民主繁榮,反而導致社會激烈動亂。

正如鄧小平指出的:“中國正處在特別需要集中注意力發展經濟的進程中。如果追求形式上的民主,結果是既實現不了民主,經濟也得不到發展,只會出現國家混亂、人心渙散的局面。”(《鄧小平文選》第三卷第284頁)。判斷一個選舉制度的根本標準在于仍然應該是三個有利于,有利于生產力的發展,有利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有利于綜合國力的增強。

當前,中國形成了強有力的發展態勢,盡管問題很多,但進步很快,只要保持這種發展態勢,我們就能在50到100年的時間內,趕上發達國家,實現民族復興。因此,要改變當前的政治結構至少應該有以下原因,一,如果不改革,當前的發展態勢就無法保持,生產力的發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民族的復興就無法實現。二,我們能穩步推進改革,在改革中能保持積極穩健的發展態勢,在改革后能使生產力發展更快,人民生活水平更好,民族復興進程更快。當前的政治改革,只宜在保持國民經濟發展速度的情況下穩步推進,而不可離開經濟建設這個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