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伐林木案司法鑒定探討

時間:2022-04-16 09:3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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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伐林木案司法鑒定探討

摘要:在盜伐林木案的鑒定中常常涉及盜伐林木蓄積量的鑒定,即根據盜伐林木現場的伐根狀況以及周邊完好林木的林業調查數據,分析測算盜伐林木蓄積量所運用的林業調查技術探討,為林業司法提出客觀的專業鑒定意見。

關鍵詞:盜伐林木案;鑒定;蓄積量;林業調查技術

1背景

《關于辦理盜伐濫伐林木案件應用法律的幾個問題的解釋》中,對盜伐林木的釋義是指違反森林法及其他保護森林法規等,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擅自砍伐國家、集體所有或者個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情節嚴重”是刑法規定盜伐林木罪構成的必要條件,盜伐林木“數量較大”又是“情節嚴重”的要件,是盜伐林木案訴訟過程中量罪定刑的重要指標,其數量體現為林木株數和蓄積量。因此,林木盜伐案所涉及的司法鑒定,均包括對盜伐林木數量—株數及蓄積量的鑒定,為了體現法律的客觀、公正,盜伐林木數量的鑒定,特別是蓄積量的鑒定,就要求具有林業專業調查技術的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運用林業專業知識和技術,遵守林業調查技術操作規范,充分進行論證計算,提出嚴謹科學的鑒定意見,保障司法,服務訴訟,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

2盜伐林木案司法鑒定的特點

一是盜伐林木案是當事人非經合法批準而秘密進行的砍伐,當司法部門介入時,案發現場可尋的犯案證據大多為盜伐林木的伐根,比較樂觀的現場還可以找尋到部分伐倒木,但是伐倒木與伐根之間的相關關系,特別是盜伐數量較大時,難以確認。二是《關于辦理盜伐濫伐林木案件應用法律的幾個問題的解釋》中明確《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調整范圍之外的個人房前屋后種植的零星樹木,不屬于本罪的犯罪對象,換言之即盜伐濫伐林木案件涉及的標的是規模經營的國家、集體、個人所有的林木,三是,盜伐林木案現場除盜伐林木的伐根及伐倒木殘留外,其臨近范圍內仍然可以找到尚存的與損壞木同等立地條件下,相同林齡、相同樹種的樹木作為參照樣木。

3盜伐林木蓄積量鑒定林業調查技術分析

一是盜伐林木蓄積量的測算采用的是材積表法,在內蒙古西部地區通常運用的是1979年編制的《內蒙古自治區立木材積表》,該表在內蒙古東西部地區采用一個共同的平均材積曲線,而分級(類)編制的一元材積表給出數條材積曲線,雖然只根據立木胸徑一個因子編制和查詢,但具有胸徑、樹高二元表的特性,因此,精度具有其可靠性。二是根據林木的胸徑與根徑之間存在線性相關關系的原理,通過參照樣木,建立根徑—胸徑回歸直線方程,求取盜伐林木胸徑。三是在建立根徑—胸徑回歸方程的過程中,運用《森林調查手冊》中的森林資源資產抽樣調查方法,即用樣本估計總體。首先應該了解總體的分布規律,在無法獲得總體分布規律時采用的估算方法,大部分是按照正態分布的標準方法推導出來的。根據中心極限定理,當樣本單元數充分大時(一般定為n≥50),不論總體的分布如何,樣本平均數的分布趨近于正態分布。四是盜伐林木案鑒定調查無法提前了解總體分布規律的情況,因此,需要采用大樣本進行統計,使樣本平均數的分布趨近于正態分布。因此,在鑒定調查實踐中確定選取60~100株參照樣木進行調查,不僅考慮了調查結果中可能出現的異常數據需要剔除,同時,也考慮了調查的經濟性和局限性。

4盜伐林木蓄積量鑒定過程

一是對盜伐林木尚存的伐根地徑逐一進行編號測量,填寫委托鑒定林木伐根根徑調查表。二是選取與盜伐林木在同一范圍、同等立地條件下,相同林齡、相同樹種的樹木作為參照樣木,分別按照樹種隨機選取60~100株逐一測量其胸徑、地徑,填寫立木(樣木)根徑、胸徑調查表。三是根據林木的胸徑與根徑之間存在線性相關關系的原理,利用立木(樣木)調查數據,建立根徑—胸徑回歸直線方程:D1.3(Y)=a+bD根(X)其中:回歸系數b=∑i=1nxiyi-1n(∑i=1nxi)(∑i=1nyi)∑i=1nx2i-1n(∑i=1nxi)2回歸常數a=-Y-b-X編制立木(樣木)根徑、胸徑求測參數計算表,求取回歸系數b和常數a。根據以上計算,建立自變量D根(X)與因變量D1.3(Y)的回歸方程,測算盜伐林木的胸徑,結合《內蒙古自治區立木材積表》的參數值,編制委托鑒定林木胸徑及蓄積量計算表,匯總盜伐林木蓄積量。

5盜伐林木蓄積量鑒定調查技術的制約因素

一是林木胸徑與根徑之間存在線性關系建立的一元線性回歸方程與函數的直線方程有區別,一元線性回歸方程中的自變量X對應的是因變量Y的一個取值范圍,而非一個確定值,即通過抽樣調查是不可能獲得總體的真值。因此,林業司法鑒定人在調查中需嚴格遵守調查技術規范及調查操作規程,從調查根源上減少鑒定誤差。二是《內蒙古自治區一元立木材積表》于1979年,至今已使用近30a,隨著林業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生態環境的演變,林業數表需要更新。目前,內蒙古自治區地方林業數據體系建設工作正在有序地進行外業調查、數據分析整理中,近年將更新內蒙古地區立木材積表,為林業司法鑒定提供更加客觀可靠的資源數據。

參考文獻:

[1]農業部調查規劃院.林業調查手冊[M].北京:中國農業出版社,1984.

作者:蔡桂榮 單位:內蒙古自治區林業監測規劃院